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薪酬内容: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贴、效益提成
一、基本工资
(一)每星期休息一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休息日依院方排班表执行。加班由医院统一安排,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起计:
(二)原则上医务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效益提成及职务津贴;
(三)后勤、行政人员有技术职称者套入相应医疗技术职称工资,无技术职称者工资另定(参照细则二)。
(四)试用期1—3个月,依职位不同,应聘时由医院决定。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员工,单位间调动,试用期为十天。
(五)因政策关系,经院领导集体审定,报西南分公司领导批准,具备医疗卫生系列晋升条件的员工,可执行医院内规定,允许低职高聘,并享受其有关待遇。
二、工龄工资
(一)进入上海澳信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工作,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受工龄工资。
其标准如下(2000年3月始计算工龄):
医师(临床)100元/年药、技师(士)70元/年
护师(士)50元/年
(二)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单位,后又从外公司、外单位返回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其在外公司、外单位工龄不予认可或计算,其工龄一律重新计算。
(三)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病或特殊事假等,经批准离院半年内又返院者,可累计计算工龄。(休假时间除外)
三、津贴
(一)卫生津贴
放射科50元/月激光、微波、短波40元/月
彩超、B超、心电、检验、病理、雾化、波姆光、红光、小微波、
性功能障碍康复、前列腺康复30元/月
医、护、药师(士)10元/月
(二)职务津贴
凡经(集团)公司或院领导批准任命的管理干部均享受职务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津贴与目标责任制挂钩,经考核按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数予以奖惩兑现。
院领导级500元/月科主任级(含护士长)300元/月
组长级100元/月
(三)特殊津贴
进入本公司医疗机构工作一年以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院领导考核评定,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特殊津贴。
四、效益提成:
(一)药费提成
(1)门诊西药费提成比例:1%—1.5%;
(2)门诊中药费提成比例:1.5%—2%;
(3)门诊外用药费(科室自行配制)提成比例:4-5%;
(二)理疗费提成比例:
开单医生4-6% 操作理疗护士2.5%;
(三)治疗费提成比例:
皮试、肌注、输液,护士提成总收入的12%;
男、女科冲洗上药、穴位注射、乳腺治疗等在项目总收
入中,医生提1-2%;
(四)计划生育提成比例:
接生费:助产人员5%
人流、引产手术费:开单医生2%,操作医生6%
操作护士2%;
清宫、上环、取环在总收入中(材料费除外)医生提成2%;(五)检查费提成比例:
彩超、B超、心电图开单医生2%,检查医生6%;
透视拍片造影等开单医生2%,检查医生6%;
阴道镜、宫腔镜、红外乳透检查开单医生4%,检查医生4%;(六)化验费提成比例:
普检、特检等总收入,开单医生2%,检验人员6%;病理总收入,开单医生6%,检验人员6%;
(七)手术费提成比例:(不含麻醉、监护、药品、材料费);
手术医生10% 主刀:一助:二助按5:3:2或主刀:
助手按7:3分配;
(八)麻醉费(含监护费)提成比例:
麻醉医生10%
(九)西药房
提取当月药房总收入的0.3%作为药房员工的效益工资
(十)中药房
提取当月中药房总收入的0.5%和煎药总收入的的3%作为中药
房员工的效益提成;
(十一)、住院部护理人员的效益提成比例,按当月住院部总收入的2%提成为效益提成;
医学整形和美容科护理人员的效益提成比例,按当月手术费总收入的1%提成为效益提成;
手术室护士的效益提成比例,按当月手术费总收入的1%提成为效益提成;
供应室护士的效益提成比例,按服务科室护理人员的平均效益工资,由院、科两级领导审定其提成比例发给。
(十二)门诊医生收治住院病人效益提成规定:
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以下规定提成: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下,提成2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1001---2000元以下,提成4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2001—5000元以下,提成8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5001---10000元以上,提成12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10001元以上,提成200元;
(十三)住院部医生的效益提成比例,按住院部总收入的3%提成
为效益提成;
五、其他
一、夜班费
大夜班18:00----次日8:00值班医、药、技、护、助产、师(士)每班10元,轮班医、药、技、护、助产、师(士)每班6元。
二、加班费
(一)严格控制加班,凡属在休息时间内会诊、抢救或手术的医务人员,经院、科领导批准,报门诊办公室及医疗监管部核实,则可按小时计算加班费。
(二)白天(6点—24点)正常工作结束后加班的,按5元/小时计算标准计发。属夜间(零点—6点)加班的按10元/小时计算标准计发。
(注:上述<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从2004年7月10日起试行三个月)
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试行二)
一、行政管理干部
(一)院级领导干部
基本工资:由公司领导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职务津贴:500元/月
卫生津贴:若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特殊津贴:若有特殊贡献,由公司领导评定发给
效益提成:依医院总体效益评价,由公司领导确定提成比例计发(二)部门领导干部
基本工资:1800元/月,有技术职称者,按职称确定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职务津贴:300元/月
卫生津贴: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特殊津贴:若有特殊贡献,由院领导集体评定,报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
效益提成:按当月全院总收入与效益评价,由总经理和院长审定提成比例发给;
(三)科室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800元/月,有技术职称者,按职称确定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卫生津贴:若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