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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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真实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真实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真实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医院薪酬制度,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第三条医院薪酬制度应当坚持公平、激励、约束、可持续的原则,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医院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组成部分。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职级、工作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职级工资两部分,分别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岗位工资根据医务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定,体现其岗位特点和劳动价值。

第八条职级工资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学历和职务等因素确定,体现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的。

第十条绩效工资分为个人绩效工资和团队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十一条个人绩效工资根据医务人员个人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确定,体现其个人价值和能力。

第十二条团队绩效工资根据医务人员所在科室或部门的整体业绩和贡献确定,体现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四、津贴补贴第十三条津贴补贴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立的,包括加班补贴、夜班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

第十四条津贴补贴的标准和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五、奖金第十五条奖金是根据医院整体业绩和医务人员个人贡献等因素设立的。

第十六条奖金主要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技术创新奖等,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六、薪酬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酬制度,监督薪酬管理的实施。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院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制度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方案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方案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方案医院员工的薪酬制度设计方案目标与范围我们想要建立一个公平、透明的薪酬体系,目的是为了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护人才,同时也希望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这个薪酬制度不仅仅是针对医生和护士的,行政和后勤支持人员也在其中。

最终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让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都能有所提升。

现状分析在对医院目前的薪酬体系进行分析时,发现了一些方面的问题。

首先,薪酬结构模糊,很多员工并不清楚自己的薪酬是怎么构成的。

其次,各部门之间的薪酬差异过大,导致团队内部的不满情绪滋生。

最后,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和员工的实际表现并没有挂钩,无法激励大家更好地工作。

显然,我们需要重新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薪酬结构薪酬制度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合理的结构。

我们建议将薪酬分为四个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

这样的结构能够保证基本薪酬的稳定性,同时又通过绩效奖金来激励员工的表现。

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市场行情,设定不同的基本工资标准。

例如,医生的基本工资范围在8000到15000元之间,护士大约在5000到9000元,而行政人员则在6000到12000元。

具体的数值可以参考同行业的水平进行调整,以确保医院在市场上有竞争力。

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直接挂钩,建议采用季度考核的模式。

考核的标准可以包括患者满意度、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等,给每个指标设定不同的权重,比如患者满意度占50%,工作效率占30%,团队合作占20%。

根据考核结果,优秀员工可以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20%的绩效奖金,中等水平的员工则是10%,而表现不佳的员工就没有奖金。

3. 津贴: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可以设定相应的津贴。

例如,夜班护士可以每月获得200元的夜班津贴,而在急诊工作的医生则可以获得300元的急诊津贴。

这些津贴能够有效提升员工的收入,激励他们在特殊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医院工资制度范本

医院工资制度范本

医院工资制度范本
1. 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资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每年可能进行调整。

2. 绩效奖金
-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 绩效奖金金额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3. 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加班的时间和频率进行计算和结算。

- 加班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 职务津贴
- 根据员工的职务和级别,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

- 职务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 职称津贴
- 根据员工的职称和级别,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

- 职称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 学历津贴
- 根据员工的学历,享受相应的学历津贴。

- 学历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7. 工龄津贴
- 根据员工在医院工作的年限,享受相应的工龄津贴。

- 工龄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8. 社会保险和福利
- 医院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相应福利待遇。

9. 其他补贴和津贴
- 医院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需求,可能提供其他补贴和津贴。

- 其他补贴和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医院工资制度的一般范本,具体的工资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医院的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请您在具体操作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确认。

医院薪酬制度实施方案

医院薪酬制度实施方案

医院薪酬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组织,其薪酬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医院薪酬制度也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因此,制定医院薪酬制度实施方案,对于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确定。

1.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激励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2.提高医护人员的薪酬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3.激励医护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医院整体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

1.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医护人员的工作表现与薪酬挂钩。

根据医护人员的工作业绩、专业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对绩效优秀者给予相应的薪酬奖励,激励其提高工作水平。

2.完善薪酬结构。

在薪酬结构上,要合理确定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补助等各项福利待遇,确保医护人员的劳动成果得到公正回报。

同时,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难度,制定不同的薪酬标准,保障医护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工作贡献相匹配。

3.加强沟通交流。

在制定和实施薪酬制度方案的过程中,要加强医护人员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听取医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要加强对薪酬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医护人员充分了解薪酬政策,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实施效果评估。

1.定期评估薪酬制度的实施效果,收集医护人员的反馈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薪酬政策;2.观察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是否有提升,是否有更多的优秀人才留在医院工作;3.通过薪酬制度的实施,是否能够提高医院整体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达到吸引更多患者的效果。

五、总结。

医院薪酬制度的实施方案,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可以激励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医院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和执行医院薪酬制度实施方案,以推动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薪酬内容: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贴、效益提成一、基本工资职称主任医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临床)主管(药、技、护、助产)师医(药、技、护、助产)师助理医师医(药、技、护、助产)士无职称基本工资(元/月)220020001800150012001000800600500试用期工资20001800150012001000800700500400(一)每星期歇息一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 小时,歇息日依院方排班表执行。

加班由医院统一安排,平时加班1 小时以上起计:(二)原则上医务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效益提成及职务津贴;(三)后勤、行政人员有技术职称者套入相应医疗技术职称工资,无技术职称者工资另定(参照细则二)。

(四)试用期1—3 个月,依职位不同,应聘时由医院决定.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员工,单位间调动,试用期为十天。

(五)因政策关系,经院领导集体审定,报西南分公司领导批准,具备医疗卫生系列晋升条件的员工,可执行医院内规定,允许低职高聘, 并享受其有关待遇。

二、工龄工资(一)进入上海澳信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工作,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受工龄工资。

其标准如下(2000 年3 月始计算工龄):医师(临床) 100 元/年药、技师(士) 70 元/年护师(士) 50 元/年(二)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单位,后又从外公司、外单位返回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其在外公司、外单位工龄不予认可或者计算,其工龄一律重新计算.(三)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病或者特殊事假等,经批准离院半年内又返院者,可累计计算工龄。

(休假时间除外)三、津贴(一)卫生津贴放射科50 元/月激光、微波、短波40 元/月彩超、B 超、心电、检验、病理、雾化、波姆光、红光、小微波、性功能障碍康复、前列腺康复30 元/月医、护、药师(士) 10 元/月(二)职务津贴凡经(集团)公司或者院领导批准任命的管理干部均享受职务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津贴与目标责任制挂钩,经考核按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数予以奖惩兑现.科主任级(含护士长)300 元/月院领导级500 元/月组长级100 元/月(三)特殊津贴进入本公司医疗机构工作一年以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院领导考核评定,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特殊津贴。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一、工资计算方式1.基本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的核心部分。

2.绩效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为绩效突出的员工提供额外的绩效工资,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加班工资: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医院将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4.基础补贴:医院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殊情况,提供一定的基础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5.岗位津贴: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和风险程度,医院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员工在特殊岗位上的付出和风险。

6.学历津贴:医院对持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等高学历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学历津贴,以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学历水平。

二、工资组成1.基本工资:包括员工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等。

2.补贴:包括基础补贴、岗位津贴和学历津贴等。

3.福利和奖励:医院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和奖励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如年终奖、节日福利、员工活动福利等。

三、工资发放方式1.月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发放,一般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发放工资。

2.季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季度结算发放,一般在季度末发放工资。

3.年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年结算发放,一般在年底发放工资。

四、福利和奖励1.年终奖:医院将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表现作为考核依据,根据评定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2.节日福利:医院会在重要节日前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如过节费、礼品等,以增进员工的福利感和团队凝聚力。

3.带薪假期:医院设有带薪休假制度,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期间,可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4.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医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5.健康体检:医院定期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以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能够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合理调整,也应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和福利,以保证员工的正当权益。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加班费、出差补贴等,激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

4. 法定福利和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六条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第七条员工请假、病假、产假等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年度调薪: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员工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调整。

2. 职称晋升:员工在岗位上取得更高职称,相应提高薪酬。

3. 工作表现优异: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考核认定后给予薪酬调整。

4. 岗位变动:员工岗位变动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医院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医院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一、引言医院员工薪酬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医院员工薪酬制度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公平、合理、透明的薪酬分配,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

二、薪酬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性原则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应当公平合理,确保薪酬分配符合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能力水平,避免出现内部不公现象。

2. 竞争力原则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应当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医院整体业绩水平。

3. 激励性原则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应当激励员工积极进取,通过薪酬激励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成长。

4. 可持续性原则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应当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确保医院的财务健康和员工的长期福利。

三、薪酬构成与计算方法1. 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医院员工薪酬的基础部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经验和从业资质进行核定。

2.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发放的,包括业绩奖金、绩效工资、提成等。

绩效评估应当客观公正,并与医院整体业绩和个人目标相结合。

3. 福利待遇医院应提供完善的员工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补贴津贴、带薪年假等,以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和福利水平。

4. 加班补贴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医院应根据加班时数进行合理计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四、薪酬管理程序1. 薪酬调整医院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考虑通货膨胀率、岗位市场行情和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

2. 薪酬核定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薪酬核定程序,确保薪酬核定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并及时向员工进行通报和解释。

3. 绩效评估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并通过定期评估来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4. 薪酬调薪医院在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时,应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合理确定薪酬调整的幅度和方式。

五、薪酬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医院应建立薪酬管理的监督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开展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

医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务人员薪酬管理,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务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其他收入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保障医务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医务人员所在岗位、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医务人员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体现奖优罚劣。

第八条津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加班费、夜班费、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用于补偿医务人员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劳动付出。

第九条其他收入:根据医院经济效益和医务人员实际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或分红。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医务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实行银行代发。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薪酬发放前,应进行审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工资调整,经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考核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薪酬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根据医务人员年度工作绩效、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月度考核:根据医务人员月度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如有突出贡献或优秀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如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发布。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合理。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医院年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医院财务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准确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每年度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调整:因聘用人员晋升、职称评定、工龄增长等情况,可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医院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聘用人员薪酬信息。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有权查询本人薪酬情况,但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全体员工的利益,确保医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员工,包括临床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为依据,合理确定员工薪酬。

第二章基本薪酬第四条基本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风险、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按照医院薪酬体系进行划分。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实行月度考核,绩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50%。

第七条津贴补贴包括工龄补贴、夜班补贴、高温补贴、节假日值班补贴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第九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和临时性考核。

第十条年度考核以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十二条临时性考核针对突发事件、临时任务等,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核标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奖励基金,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六条医院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定期调整员工薪酬。

第十七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津贴补贴调整等。

第十八条员工薪酬调整的具体方案由医院薪酬委员会制定,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医院员工的薪酬管理,促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提高医院整体绩效。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员工。

1.3医院薪酬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二、薪酬结构2.1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2.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确定,并参照行业市场水平进行调整。

2.3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绩效评定结果等因素确定,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4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年假、医疗保险等,涉及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执行。

三、绩效评价3.1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标准包括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职业操守等。

3.2绩效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由员工主管进行,不定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

3.3绩效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

3.4绩效评价结果与员工的绩效奖金直接挂钩,A级员工可以得到最高绩效奖金,D级员工没有绩效奖金。

四、薪酬调整4.1医院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根据医院整体经营状况和员工薪酬水平进行决定。

4.2薪酬调整涉及范围和标准由薪酬管理部门确定,并经医院领导层审批。

4.3薪酬调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的调整,调整幅度根据个人能力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差别化处理。

五、薪酬保密5.1医院员工的薪酬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除直接负责薪酬管理的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获取和传播员工的薪酬信息。

5.2薪酬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存员工薪酬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六、违纪处罚6.1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撤职等。

6.2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被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7.1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医院薪酬分配实施方案

医院薪酬分配实施方案

医院薪酬分配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医院薪酬分配实施方案如下:一、薪酬分配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价,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2. 激励约束原则,薪酬分配要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绩效为目的,同时要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约束,确保员工工作的有效性。

3. 灵活多样原则,薪酬分配方式应当灵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员工的需求,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二、薪酬分配方案。

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确定基本工资水平,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岗位津贴,针对一些特殊岗位或者特殊工作条件,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员工的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

4. 奖金激励,设立各类奖金,如先进个人奖、先进团队奖等,对员工的突出表现给予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5. 福利待遇,除了薪酬外,还要注重员工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三、薪酬管理制度。

1. 薪酬调查,定期进行薪酬调查,了解同行业、同岗位的薪酬水平,确保医院的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2. 薪酬公开,对医院的薪酬分配方案要进行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薪酬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增加员工对薪酬分配的信任度。

3. 薪酬激励,建立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将薪酬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 薪酬调整,根据医院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适时进行薪酬调整,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的工作价值相匹配。

四、实施方案。

1. 制定薪酬分配细则,根据上述原则和方案,制定详细的薪酬分配细则,明确各项薪酬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2. 建立薪酬管理团队,成立专门的薪酬管理团队,负责薪酬分配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3. 员工培训,开展薪酬分配相关的员工培训,让员工了解薪酬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增强员工对薪酬分配的认同感。

2024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2024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2024医院薪酬管理制度2024医院薪酬管理制度1(约1431字)总则为维护某某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

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月薪;2、绩效月薪;3、奖励月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薪酬管理办法五、基本月工资:1、以每个月号发放,按时核发;2、月基本工资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4、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

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辞退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

福利保险十、上班满一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满一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__%。

个人负责__%。

十三、国内进修学习: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

医疗公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疗公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竞争的原则,确保薪酬与员工的工作绩效、岗位责任和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和公司薪酬政策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第七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确定。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十条基本工资标准:(一)初级岗位: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二)中级岗位: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三)高级岗位: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标准:(一)初级岗位:基本工资的20%(二)中级岗位:基本工资的30%(三)高级岗位:基本工资的40%第十二条津贴补贴标准:(一)交通补贴:50元/月(二)通讯补贴:50元/月(三)住房补贴:根据当地政策执行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四条年度调整:(一)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和员工工作表现,对薪酬进行年度调整。

(二)年度调整幅度一般为5%-10%。

第十五条临时调整:(一)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经营状况,对薪酬进行临时调整。

(二)临时调整幅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六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5日前。

第十七条薪酬发放方式:银行转账。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薪酬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准。

)。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薪酬内容: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贴、效益提成一、基本工资(一)每星期休息一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休息日依院方排班表执行。

加班由医院统一安排,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起计:(二)原则上医务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效益提成及职务津贴;(三)后勤、行政人员有技术职称者套入相应医疗技术职称工资,无技术职称者工资另定(参照细则二)。

(四)试用期1—3个月,依职位不同,应聘时由医院决定。

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员工,单位间调动,试用期为十天。

(五)因政策关系,经院领导集体审定,报西南分公司领导批准,具备医疗卫生系列晋升条件的员工,可执行医院内规定,允许低职高聘,并享受其有关待遇。

二、工龄工资(一)进入上海澳信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工作,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受工龄工资。

其标准如下(2000年3月始计算工龄):医师(临床)100元/年药、技师(士)70元/年护师(士)50元/年(二)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单位,后又从外公司、外单位返回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其在外公司、外单位工龄不予认可或计算,其工龄一律重新计算。

(三)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病或特殊事假等,经批准离院半年内又返院者,可累计计算工龄。

(休假时间除外)三、津贴(一)卫生津贴放射科50元/月激光、微波、短波40元/月彩超、B超、心电、检验、病理、雾化、波姆光、红光、小微波、性功能障碍康复、前列腺康复30元/月医、护、药师(士)10元/月(二)职务津贴凡经(集团)公司或院领导批准任命的管理干部均享受职务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

津贴与目标责任制挂钩,经考核按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数予以奖惩兑现。

院领导级500元/月科主任级(含护士长)300元/月组长级100元/月(三)特殊津贴进入本公司医疗机构工作一年以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院领导考核评定,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特殊津贴。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一、薪酬激励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薪酬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疗、护理和管理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推动医院的发展。

2.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制定薪酬标准时,要考虑员工的岗位和工作责任,确保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力。

b.激励和约束原则:薪酬制度应该既能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又能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惩罚或调整。

c.灵活性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医院的运营变化和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

二、薪酬结构和组成1.薪酬结构:a.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经验确定,在一定范围内逐年递增。

b.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评估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

绩效评估参考各个岗位的绩效指标,如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

c.岗位津贴:对特定职位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如技术专家、科研人员、高级护士等。

d.职务津贴:对具有一定职务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职务津贴,如部门经理、护士长等。

e.特殊津贴:对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如夜班、高温、高压等给予一定的特殊津贴。

2.薪酬组成:a.固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职务津贴,按月支付。

b.浮动薪酬:包括绩效奖金和特殊津贴,按绩效评估和特殊情况支付。

三、薪酬管理办法1.员工入职薪酬确定: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的工作经验、学历等,制定入职时的起薪标准。

员工入职后,根据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确定正式员工的薪酬水平。

2.绩效评估和奖励: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绩效评估结果通过考核、自评和上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3.职称评定奖励:对通过卫生职称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薪酬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医院的规定执行。

4.加班、值班和假期工资:对于因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或值班的员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或值班津贴。

对于员工的带薪假期,按照固定工资发放。

5.进修和培训经费报销:医院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对参加进修和培训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费报销。

医院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薪资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医院员工薪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学历、工龄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基本生活保障。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作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手段。

3. 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确定。

4.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薪资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薪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资政策,监督薪资发放。

第六条薪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薪资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薪资政策调整、薪资发放等问题。

第八条薪资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工龄、学历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奖金调整: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对奖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资发放第九条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发放日期顺延。

第十条薪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员工薪资安全、便捷。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薪资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医疗薪酬制度

医疗薪酬制度

医疗薪酬制度一、总则1. 制定目的:建立公平、合理、激励的薪酬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发展。

2. 适用对象: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员工。

二、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资历和工作年限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和工作量进行考核分配。

3. 奖金:根据医院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4. 福利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

三、薪酬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医院发展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特殊调整:对于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可进行特别调整。

四、绩效考核1. 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包括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工作效率等。

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季度和年度。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分配。

五、薪酬发放1. 发放时间:每月固定日期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 奖金发放:根据考核周期,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在考核结束后的次月发放。

六、薪酬保密1. 薪酬保密:所有员工的薪酬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

2. 违规处理: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薪酬争议处理1. 争议解决: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由薪酬委员会进行复核。

2. 处理流程:薪酬委员会将在收到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九、修订1. 制度修订:根据医院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修订。

2. 修订程序:修订后的薪酬制度需经过医院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实施。

请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社区医院员工薪酬制度范本

社区医院员工薪酬制度范本

社区医院员工薪酬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社区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结合社区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体现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薪酬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全体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社区医院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级和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用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和所需技能等因素确定的,体现岗位间的差别。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的,用以激励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津贴包括特殊岗位津贴、加班津贴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慰问、健康体检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等级与标准第十条社区医院员工薪酬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各等级薪酬标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初级薪酬等级适用于新入职员工和从事基础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中级薪酬等级适用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员工。

第十三条高级薪酬等级适用于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员工。

第十四条特级薪酬等级适用于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调整第十五条社区医院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保持薪酬水平的竞争力。

第十六条薪酬调整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工作年限、职务晋升等因素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调整。

第十七条员工晋升、职务变动、工作业绩突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金或晋升工资。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薪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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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薪酬内容: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贴、效益提成
一、基本工资
(一)每星期休息一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休息日依院方排班表执行。

加班由医院统一安排,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起计:
(二)原则上医务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效益提成及职务津贴;
(三)后勤、行政人员有技术职称者套入相应医疗技术职称工资,无技术职称者工资另定(参照细则二)。

(四)试用期1—3个月,依职位不同,应聘时由医院决定。

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员工,单位间调动,试用期为十天。

(五)因政策关系,经院领导集体审定,报西南分公司领导批准,具备医疗卫生系列晋升条件的员工,可执行医院内规定,允许低职高聘,并享受其有关待遇。

二、工龄工资
(一)进入上海澳信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工作,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受工龄工资。

其标准如下(2000年3月始计算工龄):
医师(临床)100元/年药、技师(士)70元/年
护师(士)50元/年
(二)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单位,后又从外公司、外单位返回西南分公司医疗机构,其在外公司、外单位工龄不予认可或计算,其工龄一律重新计算。

(三)员工在西南分公司属下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因病或特殊事假等,经批准离院半年内又返院者,可累计计算工龄。

(休假时间除外)
三、津贴
(一)卫生津贴
放射科50元/月激光、微波、短波40元/月
彩超、B超、心电、检验、病理、雾化、波姆光、红光、小微波、
性功能障碍康复、前列腺康复30元/月
医、护、药师(士)10元/月
(二)职务津贴
凡经(集团)公司或院领导批准任命的管理干部均享受职务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

津贴与目标责任制挂钩,经考核按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数予以奖惩兑现。

院领导级500元/月科主任级(含护士长)300元/月
组长级100元/月
(三)特殊津贴
进入本公司医疗机构工作一年以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院领导考核评定,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特殊津贴。

四、效益提成:
(一)药费提成
(1)门诊西药费提成比例:1%—1.5%;
(2)门诊中药费提成比例:1.5%—2%;
(3)门诊外用药费(科室自行配制)提成比例:4-5%;
(二)理疗费提成比例:
开单医生4-6% 操作理疗护士2.5%;
(三)治疗费提成比例:
皮试、肌注、输液,护士提成总收入的12%;
男、女科冲洗上药、穴位注射、乳腺治疗等在项目总收
入中,医生提1-2%;
(四)计划生育提成比例:
接生费:助产人员5%
人流、引产手术费:开单医生2%,操作医生6%
操作护士2%;
清宫、上环、取环在总收入中(材料费除外)医生提成2%;(五)检查费提成比例:
彩超、B超、心电图开单医生2%,检查医生6%;
透视拍片造影等开单医生2%,检查医生6%;
阴道镜、宫腔镜、红外乳透检查开单医生4%,检查医生4%;(六)化验费提成比例:
普检、特检等总收入,开单医生2%,检验人员6%;病理总收入,开单医生6%,检验人员6%;
(七)手术费提成比例:(不含麻醉、监护、药品、材料费);
手术医生10% 主刀:一助:二助按5:3:2或主刀:
助手按7:3分配;
(八)麻醉费(含监护费)提成比例:
麻醉医生10%
(九)西药房
提取当月药房总收入的0.3%作为药房员工的效益工资
(十)中药房
提取当月中药房总收入的0.5%和煎药总收入的的3%作为中药
房员工的效益提成;
(十一)、住院部护理人员的效益提成比例,按当月住院部总收入的2%提成为效益提成;
医学整形和美容科护理人员的效益提成比例,按当月手术费总收入的1%提成为效益提成;
手术室护士的效益提成比例,按当月手术费总收入的1%提成为效益提成;
供应室护士的效益提成比例,按服务科室护理人员的平均效益工资,由院、科两级领导审定其提成比例发给。

(十二)门诊医生收治住院病人效益提成规定:
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以下规定提成: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下,提成2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1001---2000元以下,提成4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2001—5000元以下,提成8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5001---10000元以上,提成120元。

病人出院结算金额在10001元以上,提成200元;
(十三)住院部医生的效益提成比例,按住院部总收入的3%提成
为效益提成;
五、其他
一、夜班费
大夜班18:00----次日8:00值班医、药、技、护、助产、师(士)每班10元,轮班医、药、技、护、助产、师(士)每班6元。

二、加班费
(一)严格控制加班,凡属在休息时间内会诊、抢救或手术的医务人员,经院、科领导批准,报门诊办公室及医疗监管部核实,则可按小时计算加班费。

(二)白天(6点—24点)正常工作结束后加班的,按5元/小时计算标准计发。

属夜间(零点—6点)加班的按10元/小时计算标准计发。

(注:上述<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从2004年7月10日起试行三个月)
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试行二)
一、行政管理干部
(一)院级领导干部
基本工资:由公司领导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职务津贴:500元/月
卫生津贴:若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特殊津贴:若有特殊贡献,由公司领导评定发给
效益提成:依医院总体效益评价,由公司领导确定提成比例计发(二)部门领导干部
基本工资:1800元/月,有技术职称者,按职称确定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职务津贴:300元/月
卫生津贴: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特殊津贴:若有特殊贡献,由院领导集体评定,报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
效益提成:按当月全院总收入与效益评价,由总经理和院长审定提成比例发给;
(三)科室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800元/月,有技术职称者,按职称确定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卫生津贴:若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效益提成:按当月全院总收入与效益评价,由院领导集体审定提成比例发给;
二、后勤服务人员
(一)收费、接线\导医人员
基本工资:600\700元/月,有技术职称者,按职称确定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卫生津贴:若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效益提成:按所在服务区域医务人员的平均效益工资中,经考核
后,由院、科两级领导审定其提成比例发给;
(二)总务科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600元/月,有技术职称者,按职称确定
工龄工资:同实施细则(一)
卫生津贴:若有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者,方可享受卫生津贴10元/月;
效益提成:按当月院科经济效益,由院、科两级领导审定其提成比例发给;
(三)保安,保洁人员
基本工资:400元/月
效益工资:按服务科室的经济效益,由院、科两级领导审定其提成比例发给;
三、行政后勤人员试用期及其待遇
(一)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试用期由总经理和院长确定,原则上不
超过三个月。

(二)院级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干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效益提成和职务津贴。

试用期工资由任命机关领导确定。

(三)后勤服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导医、收费、接线人员500元/月;保安,保洁人员350元/月。

试用期内均不享受效益提成。

(注:上述<员工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从2004年7月10日起试行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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