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各地点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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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十项撤人制度

煤矿十项撤人制度

煤矿十项撤人制度
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
1. 井下所有作业场所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的(瓦斯超限);
2. 井下发生明显响煤炮声,喷孔、顶钻,煤壁外鼓、掉渣,瓦斯涌出持续增大或者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等突出征兆的(突出征兆);
3. 井下出现煤层变湿、挂红、底鼓、淋水加大(含砂)等透水、突水、溃水征兆的(透水征兆);
4. 井田及周边地面积水坑水位突然下降并溃入井下的(地面溃水);
5. 当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的(洪汛红、橙色预警);
6. 发现明火且不能立即扑灭的(井下火灾);
7. 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出现强烈震动、巨响、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工作面强动力现象);
8. 全矿井计划外停电且不能立即有效恢复的(矿井无计划停电);
9. 露天煤矿遇到暴雨、8级及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以及边坡出现明显沉降、变形加速、裂缝增大或贯通、大面积滚石滑落等滑坡征兆的(沉降、滑坡征兆);
10. 其他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应当停产撤人的(其它紧急情况)。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为了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保证瓦斯超限时能够迅速处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保利能源公司对瓦斯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特制定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适用本矿煤矿生产过程中或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的处理。

2、瓦斯超限处理机构成立以矿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瓦斯超限处理领导组,并明确领导组成员及瓦斯超限处理职责。

3、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矿调度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4、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领导组职责:(1)现场瓦斯超限时,矿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跟班班长)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超限的地点。

(2)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5分钟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矿调度室安排现场施工队组织落实断电、撤人、警戒工作。

(4)由总工程师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进行处理。

(5)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区域停送电工作。

5、瓦斯超限处理措施(1)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矿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员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甲烷传感器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测值班员做好记录备查。

(2)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①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现场当班瓦检员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1. 瓦斯超限停电介绍瓦斯超限停电是一种为了确保人员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当瓦斯泄漏超过安全限度时,为了避免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的发生,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撤离措施,同时停止供电。

这篇文档将重点介绍瓦斯超限停电的撤人措施,并提供一些建议。

2.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在瓦斯超限停电的情况下,必须迅速而有序地撤离人员,以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撤人措施:•拉响警报: 在瓦斯超限停电发生时,立即拉响警报器。

警报器的声音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醒他们采取必要的行动。

•发出紧急广播: 同时发出紧急广播通知,通过广播系统向所有人员传达关于瓦斯超限停电的信息,包括可能的危险性和撤离指示。

•指定撤离路线: 在每个区域内,事先规划好撤离路线,并指定警示标志和紧急出口,以便人员能够快速离开。

这些路线应该是最短、最安全的。

•组织撤离队伍: 撤离队伍应该由特别训练的人员组织和引导,他们将确保撤离的秩序和安全性。

他们应该穿戴醒目的制服或背心,以便他人能够轻松认出他们。

•保持冷静和有序: 在撤离过程中,人员必须保持冷静和有序。

大声喧哗和拥挤可能导致混乱和伤害。

事先进行演习训练可以帮助人们在真正发生瓦斯超限停电时保持冷静和有条不紊。

•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员的特别照顾: 在撤离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员的安全。

他们可能需要额外的协助和照顾,特别是在逃生过程中。

•集合安全区域: 一旦撤离,人们应该前往指定的集合安全区域,以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

这些区域应该足够远离瓦斯超限的地点,同时提供足够的避险空间和必要的紧急救援设施。

3.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的必要性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的必要性在于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瓦斯泄露不仅会引起火灾和爆炸等直接危险,还会导致窒息和中毒等间接危险。

及时采取撤离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的风险。

此外,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还有以下的优点:•明确责任:通过明确的撤人措施,可以确保责任的划分清晰,响应更加迅速和高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3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3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停产撤人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指矿井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矿井设施损毁或影响正常生产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矿井安全设施故障、火灾爆炸等。

三、停产撤人程序1. 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负责人或监测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通知全矿职工;2. 各部门应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组织矿工有序撤离作业区域,并向集结点集中;3. 集结点的选择应考虑到矿工的安全和逃生通道的便捷程度,并确保与外界通信畅通;4. 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并封锁进入矿井的通道,以防止事故扩大;5. 监控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保持与当地政府紧密沟通;6. 矿井负责人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救援工作;7.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根据情况恢复生产或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后方可重新开展生产。

四、职责分工1. 矿井负责人:负责启动紧急预案,组织矿工撤离,并协调救援工作;2. 监测部门:负责监控矿井各项指标,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3. 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矿工撤离作业区域,并在撤离过程中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4. 救援队伍:根据矿井负责人的指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5. 安全评估部门:在紧急情况后,负责对矿井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组长:何继生副组长:敖生涯邓世忠黄盛文张学亮成员:梁冬谷黄地生聂小林聂吉坤陈国华陈武祥谢长根袁炎顺何明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谢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科室管理及责任划分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有矿方安全生产调度室主管,有施工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2、地测防治水: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3、通防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4、安全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5、生产技术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6、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机电设备管理和供电安全;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三、停电撤人措施(1)矿井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各井停风时,首先各井应立即起动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必须能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自备电源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各井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部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

瓦斯超限四项安全措施

瓦斯超限四项安全措施

神府集华王才伙盘矿业有限公司编号:TFk-20190227瓦斯超限四项安全措施编制单位:通风科编制日期:2019年2月27日审批栏贯彻学习签名表目录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一、停电撤人措施: ........................................................................................................................................ 六二、加强瓦斯检测监控: ................................................................................................................................ 七三、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治理措施 ............................................................................................................ 十一一、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 十一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 十二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 十二四、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 十二四、煤矿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责任追究处理措施......................................................................................... 十三一、岗位责任制 ........................................................................................................................................ 十三二、瓦斯超限事故界定 ............................................................................................................................ 十三5.1、瓦斯超限致使出现死亡以上的事故。

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撤人制度

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撤人制度

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撤人制度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长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多。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防止重特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停产撤人制度:一、瓦斯喷出的预兆瓦斯喷出预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一)、有声预兆:1、响煤炮。

由于各矿区、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大小及煤质特征等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在煤体中发出的响声,有的象炒豆似的劈劈叭叭声,有的象鞭炮声,有的象机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一样的闷雷声、嘈杂声、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发生喷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煤岩壁会开裂,支架会发出嘎嘎响、劈裂折断声。

(二)、无声预兆:1、煤层结构构造方面。

表现为: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煤尘增大,煤层因受挤压而褶曲、变的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

2、地压显现方面。

表现为: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状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钻时垮孔、顶夹钻等。

3、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煤或空气变冷、有时变热,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等。

二、瓦斯事故征兆撤人的规定1、在矿井发现瓦斯事故征兆时,生产现场带班长、副队长有权组织人员撤离。

2、调度人员接到瓦斯事故预兆汇报,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紧急避险命令,有避险指挥权。

3、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时,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

4、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积极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5、矿调度指挥中心是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队组,当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井下灾害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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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
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即定为瓦斯超限。

二、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四、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五、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六、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七、撤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到新风大巷。

八、瓦斯超限地点应支丁、设立警标。

九、通知矿调度室,并通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十、在救护队未来之前,把风机、电缆、风筒运到工作地点(进风流区,回风巷不低于10米处)。

十一、救护人员、安全矿长入井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并保证上回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1%。

十二、瓦斯降到1%以下时,加强检查力度,保证作业地点有足够新鲜风流。

十三、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订有效预防措施及矿井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概述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是在矿山、煤矿等高风险作业场所中,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生命健康而制定的一项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及时撤离劳动者,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度内容1. 目标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劳动者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能够及时撤离作业现场,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 目标适用范围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适用于矿山、煤矿等高风险作业场所,包括矿井、矿井下巷道、井下开采面等作业区域。

3. 瓦斯监测与警报装置作业区域应配备可靠的瓦斯浓度监测装置,并设立警报装置。

瓦斯监测装置应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准确度和可靠性。

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警报装置应及时发出警报信号,以提醒劳动者撤离现场。

4. 撤离程序4.1 告知当瓦斯浓度超限时,监测装置将会自动发出警报。

同时,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指令,并告知撤离的目的和方式。

4.2 撤离路线撤离路线应提前设定,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指示牌和标识,以指导劳动者撤离。

该路线应尽量避开瓦斯积聚区域和其他危险区域,确保撤离的顺畅和安全。

4.3 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引导劳动者撤离。

撤离组织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撤离程序和安全措施,并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5. 救援措施当瓦斯浓度超限后,作业区域将被视为危险区域,禁止他人进入。

同时,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启动救援措施,包括呼叫救援队伍、组织搜救等,以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6. 现场记录与分析每次瓦斯浓度超限撤人事件都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发时间、撤离过程、救援情况等。

同时,应定期对这些记录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总结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是在高风险作业场所中确保劳动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其有效实施需要配备可靠的瓦斯监测与警报装置,以及明确的撤离程序和组织措施。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制度1、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前,事先由通风科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由通风科下达启封密闭通知单,通知单必须写清启封密闭时间、地点,成立由专职通风员、瓦检员、通风工程工、电工组成的启封密闭小组,通风科长任小组负责人现场指挥。

启封密闭墙前按措施在距盲巷回风口10米以外的进风巷中安设局扇,接好并备足风筒至密闭前,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密闭墙前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启封密闭工作。

2、先在密闭墙的上方打开小口,再通过小口检查密闭墙内瓦斯情况。

瓦斯浓度在1%以下,CO在0.0024%以下可扩大墙口。

扩大墙口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等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启封工作,按排放瓦斯措施处理。

在启封密闭过程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密闭巷道,打开密闭后,要及时检查瓦斯情况。

3、启封密闭(或临时密闭)必须由通风科按措施执行。

其他单位不准私自启封。

局部瓦斯的积聚和处理制度通常停风盲巷、顶板冒落空洞、回采面上隅角、低风速的巷道顶板附近以及有瓦斯(含硫化氢)喷出的地方,均易积聚瓦斯。

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要做到:采用机械通风,风流要稳定连续;分区通风,且通风系统尽量简单,以便于调节风量,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减少漏风,避免循环风;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不能停止通风等。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在煤矿和瓦斯行业,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

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度,就会成为一种重大的安全威胁。

因此,制定合理的撤人制度对于保障工人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撤人标准撤人标准是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中最关键的部分,也是撤离的前提条件。

在国内煤矿行业中,撤人标准是瓦斯浓度达到3%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撤离险情区域。

在实际应用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标准的制定还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作业场所结构特点;•作业人员数量;•矿区内通风情况;•矿工作业时间;•风量;•气温等环境条件。

撤人程序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中的撤人程序是指在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人员,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通常的流程是:1.报警工人需要立即报告部门或直接呼叫报警电话,告知当前瓦斯浓度超限,以便上级领导掌握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2.倒流措施倒流措施是瓦斯浓度超限时最重要的安全措施之一。

其目的是使瓦斯倒流,防止瓦斯积聚后引起爆炸。

这一措施通常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安全撤离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安全撤离,应由矿方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和组织。

撤离应该有明确的路线和集合地点,并应有尽可能多的撤离口,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撤人责任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中的责任是指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撤离过程的有效性和迅速性。

通常包括矿方领导,班组负责人、作业人员和配合部门等。

1.矿方领导煤矿管理人员应在所辖矿井内明确责任人等职责,对各个岗位的人员应派出应急处置队伍,规定相应的撤离路线和集结点,加强应急物资的备妥以及“三去一留”(清理人员、汽车、卡车、设备)措施等。

2.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需了解工人的作业情况,具备瓦斯浓度监测设备的基本操作知识,并负责做好瓦斯预防工作和职责的传递。

3.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作业规程,发现瓦斯超标情况应立即向心理表报,配合撤离工作。

瓦斯超限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

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为了煤矿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安全监控系统规范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执行;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瓦斯涌出异常时,现场带班领导、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立即撤出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领导立即下令切断相关区域电源,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2、瓦斯超限动态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3、瓦斯超限、监控主光缆、主干线中断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长或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风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现场瓦斯检查员、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

4、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输线中断(挤压露芯线或挤压短路)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值班领导主持、安通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班组长。

5、原则意义上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8%(重点区域)时进行分析。

6、未参与人员要具体注明原因(带班、出差、开会)。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制度:1)瓦斯超限浓度≤2%的,由当天矿值班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2)瓦斯超限浓度2—3%(含3%)的,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若安全矿长不在矿,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处理)。

3)瓦斯超限浓度>3%,由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若矿长不在矿,由其指定的其他矿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处理)。

4)瓦斯超限原因、制定的防范措施、责任者处理结果必须在24小时内电传公司安监部。

7、追查会要有记录备查。

瓦斯超限事故处理闭合处理回执必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签字,由监测中心存档。

(按闭合处理制度执行)8、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1.5%以下者,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的撤人制度为了加强瓦斯治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从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安全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证瓦斯事故后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忙而不乱,按序就班的工作体系特成立专门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组长:李振君副组长:王凤龙、王建强、朱金生、侯靖文、贾宝财、樊孝师成员:各科室、区队相关负责人每次矿井出现瓦斯超限后,在有计划预知某地点或范围内有可能出现瓦斯超限时应急小组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工作,无计划不可预知某地点或范围内出现瓦斯超限时应急小组成员必须在接到调度通知后5分钟内赶赴调度室,履行各自的职责,开展事故抢险等各项救援工作。

1、井下发生瓦斯事故时,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在指挥部人员没有到达调度中心之前,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员)全权负责指挥工作。

值班调度人员在行使以上权力时,不论现场是否发生灾害导致财产损失,事后,任何领导不得追究值班调度人员的责任。

2、如果发现瓦斯事故时,带班领导有特殊情况,不在工作面时,班组长、瓦斯员、安全员、调度员有权停止工作面一切作业,并组织人员撤退。

二、瓦斯事故征兆1、主扇有(无)计划停电、停风;2、瓦斯抽放泵有(无)计划停止运行;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4、掘进工作面、其它地点瓦斯积聚、异常涌出;三、针对性的撤人制度(一)主扇停电、停风撤人制度1、主扇司机必须严守岗位,严禁脱岗、窜岗,当主扇故障或供电系统停电,且备用电源或备扇不能正常供电、起动时,立即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执行无计划停风停电措施(其中包括撤人、向上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先撤至副井底,10分钟不能恢复供电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所有人员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运工区、通风工区值班领导查明原因,编制措施进行处理和抢险,同时做好记录。

瓦斯超限撤人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撤人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撤人管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的范围
1、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75%时。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及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

4、采煤工作面回风尾巷瓦斯浓度达到2.5%时。

5.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

6、瓦斯排放过程中。

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发生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当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班长要第一时间向调度值班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同时由调室值班室必须及时向值班矿长、跟班矿长报告,进行处置。

1、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及二氧化碳超限时,由跟班矿长负责停止一切作业,撤离井下所有人员至地面。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超限时,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离人员至进风大巷。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3、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及回风尾巷中瓦斯及二氧化碳超限时,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离人员至进风大巷。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4、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超限时,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负责停止作业,撤离人员至进风巷。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5、瓦斯排放严按《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停产撤人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指矿井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矿井设施损毁或影响正常生产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矿井安全设施故障、火灾爆炸等。

三、停产撤人程序1. 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负责人或监测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通知全矿职工;2. 各部门应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组织矿工有序撤离作业区域,并向集结点集中;3. 集结点的选择应考虑到矿工的安全和逃生通道的便捷程度,并确保与外界通信畅通;4. 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并封锁进入矿井的通道,以防止事故扩大;5. 监控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保持与当地政府紧密沟通;6. 矿井负责人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救援工作;7.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根据情况恢复生产或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后方可重新开展生产。

四、职责分工1. 矿井负责人:负责启动紧急预案,组织矿工撤离,并协调救援工作;2. 监测部门:负责监控矿井各项指标,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3. 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矿工撤离作业区域,并在撤离过程中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4. 救援队伍:根据矿井负责人的指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5. 安全评估部门:在紧急情况后,负责对矿井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五、培训和演练1. 矿井应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紧急情况的培训,包括停产撤人程序、逃生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等;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紧急情况演练,以检验矿井紧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 演练结果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修改完善矿井的紧急预案。

六、处罚机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停产撤人措施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负责人所有,对于本制度的修改或解释,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执行。

八、生效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以前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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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各地点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为杜绝矿井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矿井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一、通风队井下瓦斯员要按《规程》严格检查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杜绝假检和漏检现象发生。

二、瓦斯员在检查瓦斯过程中,如遇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情况时,首先要向所在工作面的安检员和跟班队长汇报,其次和调度员联系共同进行处理,调度员要逐级报通风队和矿总工程师;如遇井下大巷或其它无人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首先要就近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通行,其次就近联系当班机电工切断该区域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组织进行撤人。

三、当采、掘工作面安检员接到瓦斯员汇报瓦斯浓度超限的情况时,首先要联系该工作面跟班队长,停止该工作面一切工作将人员撤出该工作面,同时要通知当班机电工切断该区域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掘进巷道内不停风机电源),其次通知井口调度值班室,井口调度值班室通知各相关生产部和矿总工程师。

四、在通风队将超限地点瓦斯浓度降至规程范围内后,通知安检部,安检部接到通知后组织各相关人员按矿井停送电制度恢复生产。

五、该制度未涉及到的地方,严格按《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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