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等11则 文档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等11则-2019年精选文档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等11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这部法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核心内容,强调政府应当承担的出资义务,旨在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孩子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
这是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将令近1.8亿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受益。
(摘自2006年6月30日中国新闻网)新《义务教育法》七大亮点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样一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人上。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还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摘自2006年6月30日《中国青年报》)教育部要求保留边远山区村小学教育部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并积极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小学生的就学路程,并作出明确规定;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解读新《义务教育法》
热点分析中学政史地高三综合21解读新义务教育法!盛毅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一、新义务教育法!的三个基本特征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1.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公益性和免费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是对城市而言,这需要一个过程。
实际上,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涉及很多的财政问题,现在国家正在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
如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
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
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如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义务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
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
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热点分析中学政史地高三综合22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摘要:1.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历史2.2023 年版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正文:一、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 年4 月1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以来,经历了两次修订。
第一次修订于2006 年6 月29 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
第二次修订则基于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进行。
最近一次的修订则是在2018 年12 月29 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二、2023 年版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2023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目标: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实行全民普及,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2.义务教育的实施:规定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实行九年一贯制。
3.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在国家,各级政府应当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4.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明确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义务教育的教师队伍:规定国家应当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待遇,提高教师素质。
三、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根据2023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制定了《2023 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该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性质:明确音乐课程是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爱好,提高音乐素养。
2.课程基本理念:强调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注重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必考点最新版(二)_90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必考点最新版(二)1、判断题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主要是针对教师劳动与需要它的社会之间的关系而言,指教师的劳动针对需要它的社会所具有的功能属性。
_____参考答案: 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对。
2、单选题在教育整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教育形式是。
_____A : 家庭教育B : 社会教育C : 学校教育D : 自我教育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学校教育是教育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教育形式。
3、判断题儿童统觉测验适用于 4 岁以下的儿童。
_____参考答案: 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解析]儿童统觉测验适用于 3— 10 岁的儿童。
4、简答题发散思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发散思维:也叫求异思维,是沿不同的方向去探求多种答案的思维形式。
5、简答题简述记忆的分类。
参考答案:参考解析: (1) 根据信息从输入到提取所经过的时间、信息编码方式和记忆阶段的不同,可将记忆分为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2) 根据记忆的内容和经验的对象,可将记忆分为形象记忆、逻辑记忆、情绪记忆和动作记忆;(3) 根据记忆时意识参与的程度,可将记忆分为外显记忆和内隐记忆;(4) 根据信息加工与存储的内容不同,可将记忆分为陈述性记忆和程序性记忆。
6、填空题福禄贝尔将对幼儿进行教育的机构命名为____,为幼儿专门设计了一套玩具,即____。
参考答案: 幼儿园恩物本题解释:幼儿园;恩物7、多选题目前我国中小学课堂教学常用的直观感知的方法包括_____。
A : 演示法B : 参观法C : 讨论法D : 谈话法参考答案: AB本题解释:【答案】AB。
8、单选题现行幼儿园的体制大多数是按幼儿的_____分班。
A : 心理年龄B : 实际年龄C : 智力年龄D : 知识经验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解析】我国现行幼儿园大多是按儿童的实际年龄分为大、中、小三种班,年龄依次为:5~6 岁、4~5 岁、3~4 岁。
赫章县2014年师德师风知识复习资料(二)
赫章县2014年师德师风知识复习资料(二)一、选择题1、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____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C)A、个人志愿B、人身自由C、人格尊严2、中小学学校校园周边____范围内不得设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成活动的场所。
(B)A、一百米B、二百米C、三百米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______,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
(C )A、被抚养权B、被监护权C、受教育权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 (B )A、1995年9月10日B、1994年1月1日5、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以教谋私,热衷于“有偿家教”的现象,违背了(D)。
A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B爱国守法的职业道德C 关心学生的职业道德D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6、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
这就是(A)。
A依法执教B爱岗敬业C热爱学生7、小军 (15岁)因抢劫被抓,学校随后将他除名。
因为小军年龄尚小,又是协从,法院依法对他免于刑事处罚。
小军要求回校读书,学校加以拒绝。
学校的做法(D)。
A合情、合理、合法B合情、合理、不合法C合情、不合理、不合法D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8、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9、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时间为(A)A、2006 .9.1B、2007.1.1C、2007.9.110、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B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1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D )A.企业法人B.机关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12、根据《教师法》第14条的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于2006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基本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育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旧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和更新,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将在相当时间内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起到规范保障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受教育权是现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必须予以保障。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当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这一规定非常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立法依据是宪法、教育法。
这一规定反映了义务教育法立法的本质。
比较而言,1986年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宽泛而不明确。
所以,新法体现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本质。
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平等性。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摘要:一、前言二、义务教育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三、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1.总则2.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4.教师5.教育教学6.经费保障7.法律责任8.附则四、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正文:一、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23 年进行了修订,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对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义务教育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改革也在逐步深化。
修订义务教育法,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1.总则总则部分明确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
2.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部分规定了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和免费教育。
3.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这一部分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以及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要求。
4.教师教师部分规定了教师的资格、职责、权益和义务,以及教师队伍的培养和保障等内容。
5.教育教学教育教学部分规定了教育教学的原则、过程、评价等内容,以及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的要求。
6.经费保障经费保障部分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使用和监管,以确保义务教育的经费得到保障。
7.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8.附则附则部分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施行日期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四、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新义务教育法全文方案
新义务教育法全文方案为了加强义务教育的质量、保障学生的权利、提高教育的公平性和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依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所有未成年人接受基本教育,落实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家文化素质,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义务教育是指国家对所有未成年人实行的基本教育制度,以完成对人的基本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各种人才的培养为目的,实现“普及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目标。
第三条国家保障义务教育的各项规划、计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的各种资源和条件,落实义务教育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目标。
第四条义务教育实行学校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教育对象为6岁至15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增加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二、教育体制第六条制定教育计划,普及对教育事业的认识,并提高其质量。
第七条实行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行政分权制度。
第八条建立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组织领导,确定教育方针和政策,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安全。
第九条建设基本教育资源平台,加强教育公共服务的建设,办好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教师队伍稳定运行和改革发展。
三、义务教育实施第十条所有未成年人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年龄为6岁,经过9年学习,即可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组织好义务教育计划,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平衡教育资源方面的投入,保障资源有效配置、合理利用。
第十三条学校应确保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选择学科或课程,大力发展学科和素质教育。
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切实做好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首先推动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方向,使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生活素质,逐步实现教育的创新。
第十五条学校和家庭应当密切配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六条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保障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全文
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的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人民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促进国家的全面发展,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四条义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义务教育的内容包括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
第六条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场所,家庭、社会和其他教育机构是学校的重要补充。
第二章学校建设第七条国家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保障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当积极开展校本课程和特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残疾等原因歧视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欺凌、暴力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合理休息和娱乐时间,不得过度负担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第四章家庭教育第十五条家庭是孩子最早的教育场所,家庭应当履行教育责任,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第十六条家长应当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家庭应当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鼓励孩子独立思考和创新。
第十八条家庭应当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教育问题。
第五章社会支持第十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义务教育事业,积极参与义务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第二十条社会应当提供必要的资金、设施和资源支持,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二十一条社会应当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二条社会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和帮助,提供必要的教育援助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实施方案
三殿中心小学新《义务教育法》实施方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于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须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以便更好地推动依法治教、依法兴教进程。
现将有关学习的阶段要求布置如下,请认真执行。
第一阶段:立足自学,通晓新法。
(9月中旬前完成)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执教的高度,通过了解新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把握新法的亮点和重点,对比新旧法的差异,加深认识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为了更好地指导学习,学校每周进行政治学习,全体员工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完成心得体会。
第二阶段:加强互动,深入学法。
(9月下旬前完成)由年级和学科组牵头召开座谈会,旨在通过互动的形式在加深理解、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第三阶段:竞赛测试,激励学法。
(10月上旬前完成)1、校蹲点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通过撰写心得、摘抄笔记、座谈研讨、问卷答题等方式,不断扩大学法的普及率,强化用法的敏感性,巩固守法的自律性。
学校在10月10日前由各学习组选出2篇学习心得交办公室,评选出优秀学习心得专题交流,实现先进教育思想的共享。
2、学校组织采取现场比赛的形式开展学法知识问答竞赛。
获胜者颁发证书。
3、依据作业,举行全员测试。
4、以新法规范、指导学校办学行为,深度反思办学思想,理顺治校思路,强化理念办学意识,落实精神家园的重建。
即遵循新《义务教育法》制定、修改、完善学校的工作制度,使各项制度依法依规。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
义务教育法全文2023年版摘要:一、引言二、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三、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和阶段四、义务教育的学科设置和课程安排五、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六、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七、义务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八、义务教育的财政保障九、义务教育的监督和评估十、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十一、附则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事业日益受到重视。
2023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旨在规范和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国民素质。
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和三年制初中教育。
二、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1.立法目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国民素质。
2.基本原则: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免费性、公平性。
三、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和阶段1.实施范围:全国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2.实施阶段:六年制小学教育和三年制初中教育。
四、义务教育的学科设置和课程安排1.学科设置: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
2.课程安排:按照教育部制定的课程方案实施教学。
五、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实施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1.政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2.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七、义务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1.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义务教育。
2.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八、义务教育的财政保障1.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免费教育。
2.加大对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学校正常运行。
九、义务教育的监督和评估1.政府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十、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1.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变化.docx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变化4月21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正式颁布,并且将于今年9 月份开始实施。
距离上一版本已经过去11年,新的标准可以说与最近一年时间的“双减”、民办教育缗减、体育中考改革等政策有较强关联性,对往后中小学生的应试、教育教学影响重大。
传统3门主科的变化语文和数学的总课时比例较上一版本没有明显变化,依然保持语文20%〜22%、数学13%~15%;变化最大的是外语,新版改为占比6%〜8%,在所有学科中与道德法治并列,排到了倒数第三位;从课时占比上来说,语文一定是未来应试考试的大头科目,而外语学科在公校内的定位将越来越低。
不过另一方面也确定了未来十年外语作为考试项目还会存在。
1. 部分副科教学时间提前. 新课标中将科学、艺术、劳动这三门课程的设置时间提前至一年级,这表明新课标的大方向更加重视素质教育。
其中艺术科目以音体美为主线,还将融入传统文化内容,开设戏剧、影视、舞蹈。
据此可推测未来孩子的兴趣培养将更加细化,从市场的角度,艺术类培训班的项目也将迎来一波红利期。
此外,信息科技也被单列出来,这应当与最近十年互联网对教育的影响相关,让学生掌握信息科技的基础技能,有助于适应网课信息化教学、交互式教学等新型模式。
« 1课程类别与科目设置体育在考试中的权重增大从表2中可以看出,体育的课时10%11%比例已经超过外语,接近数学的权重。
结合2021年IO月,中力、国印办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体育中考要逐渐增加分值,要达到跟语数外同分值的水平。
根据各地教育局陆续出台的政策,北京体育中考的分值将增加到70分,河南从2024年起,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提高到IOO分,河北也将增加到50分。
课程难度的变化小学阶段的语文古诗词从129首增加到160首,传统文化所占的比重进一步增加。
相应的语文考试的广度和难度也会逐渐提升。
所以以后孩子古诗词、文言文的学习将更加重要,侧重点将从死记硬背转变为阅读理解能力的考察新课标外语的课程雉度从五级降为三级,而且每一级后面都有一个" + ”号级别。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86.09.11•【文号】•【施行日期】1986.09.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1986年9月11日)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普及基础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本世纪末,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将受到九年的学校教育,全国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划,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首先把师资和办学条件等问题解决好,努力使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便于各地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检查、督促、指导这项工作,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将在适当时候制订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公布以前,现就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一)为了在实施义务教育中保持工作上的延续性,目前普及小学教育的检查验收工作,仍按原规定的“四率”(即: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等要求执行。
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不设区的市、县(区),要再用一段时间,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小学建设,巩固、提高普及程度和教育水平,按质按量地完成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任务。
在此基础上,实施普及初级中等教育,保证小学毕业生升入初级中等学校,并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十七至十八岁年龄段的青少年,大多数达到初级中等学校毕业程度。
(二)普及初等或初级中等教育应做到:1、学校的经费、校舍(含住宿生的宿舍和体育运动场地)、教学设备、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义务教育法 解读
义务教育法解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X年6月29日通过,于202X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根本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章总则局部对《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重要概念、根本原则做了根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证〞、“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育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旧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和更新,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将在相当时间内对我国义务教育开展起到标准保证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保证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受教育权是现代人的根本权利之一,必须予以保证。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根本阶段应当如此。
〞《X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X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2X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条明确规定:“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年少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养,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这一规定非常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年少受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养。
立法依据是宪法、教育法。
这一规定反映了义务教育法立法的本质。
比较而言,1986年义务教育法第—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开展根底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宽泛而不明确。
所以,新法表达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本质。
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公平性。
强制性。
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最典型特征。
九月义务教育阶段施行新课标 初中阶段内容变化
九月义务教育阶段施行新课标初中阶段内容变化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的调整,其中,初中语文推出了重点背诵篇目,英语也进行了调整,标准教育课程按照能力水平设为9级。
此项新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即将在今年的秋季新学年开始正式启用了。
语文变化:增加20篇背诵篇目语文新课标要求学生九年课外阅读总量须达400万字以上,推荐背诵的优秀篇目共有136篇,对比旧课标,语文科目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增加了背诵篇目。
其中小学阶段增加了6篇,初中阶段增加了14篇。
新课标推荐学生课外阅读科普科幻作品,各类历史、文化读物及传记,以及科学常识的普及性读物等。
背诵推荐篇目■7至9年级(14篇)十五从军征(十五从军征)汉乐府;木兰辞(唧唧复唧唧)北朝民歌;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陈子昂;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崔颢;卖炭翁(卖炭翁)白居易;渔家傲(天接云涛连晓雾)李清照;南乡子(何处望神州)辛弃疾;满江红(小住京华)秋瑾;《庄子》一则(北冥有鱼……亦若是则已矣);《礼记》一则(虽有佳肴);《列子》一则(伯牙善鼓琴……吾于何逃声哉?);与谢中书书,陶弘景;湖心亭看雪,张岱;河中石兽,纪昀。
”课标之所以这样修订,或许是因为那几百个字不常用,没必要非让学生会写。
”教育专家分析。
部分老师则认为此举是出于减负的考虑,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增加灵活运用的知识。
而增加背诵篇目是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传承传统文化。
书法教育:强调”软硬兼修”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从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在这次公布的新课标中,对三到九年级的学生提出了毛笔书法的要求。
其中规定,三到四年级的学生除了能用硬笔熟练书写正楷字,还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五到六年级学生能用毛笔书写楷书,而七到九年级的学生,能够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英语变化:基础教育阶段英语分九级在新课标中,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按照能力水平设为9个级别。
解读新义务教育法——写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施行之际
解读新义务教育法——写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施行之际陈培瑞
【期刊名称】《青年教师》
【年(卷),期】2007(000)001
【摘要】2006年6月29日召开的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以下简称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同志发布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4页(P6-9)
【作者】陈培瑞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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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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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知识
淮南市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基本知识测试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________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3、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章、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4、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
()5、农民工子女应返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7、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8、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9、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10、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施行时间为:______A 2006,9. 1 B、2007,1. 1 C、2007. 9. 1 D、2006. 6.29()2、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的规定。
A、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B、关于义务教育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的规定C、关于政府管理的原则规定D、关于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3、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 ___________ 为主管理的体制。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一、单项选择题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A ) 年义务教育制度。
A. 九B. 十C. 十一D.十二2.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 ) 。
A. 学费B. 杂费C.学费、杂费D. 学费、杂费、住宿费3、义务教育实行( ) 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A.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D )批准。
A. 学校 B. 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B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 相当于B.不低于C.略高于D.略低于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 学习和培训 B. 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D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 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 )津贴。
A. 特殊岗位补助B.生活补助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D.特殊奉献补助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D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A ),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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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等11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这部法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核心内容,强调政府应当承担的出资义务,旨在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孩子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
这是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将令近1.8亿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受益。
(摘自2006年6月30日中国新闻网)新《义务教育法》七大亮点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样一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人上。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班(”“特殊教育学校地学校就近入学。
.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还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摘自2006年6月30日《中国青年报》)教育部要求保留边远山区村小学教育部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并积极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小学生的就学路程,并作出明确规定;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在《通知》中,教育部提出,对低学龄儿童上学道路偏远,交通不便的,要保留、改建一批小学或教学点。
对学龄儿童少,学生居住相对分散的,要采取合校分班、走教送教和普及推广教学光盘等方法,为低年级学生创造学习条件。
(盛荣强摘自2006年6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国将建立残疾人教育助学金制度日前颁布实施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国将设立残疾人教育助学金制度。
《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在同等条件下部分贫困学生可以享受我国有关资助政策。
《纲要》提出,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进行多层次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胡世民摘自2006年6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北京今秋停办学前班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将逐步取消小学附设学前班。
到2010年,北京市400多个小学学前班都将取消。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每年生育人口减少,孩子“人园难”问题已不再突出。
本市千余个幼儿园也已经基本具备接纳3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的能力。
但目前本市小学学前班仍有471所学校举办846个学前班。
在今年年初的市“两会”期间,北京市人大代表就提出学前班的举办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建议取消。
代表们认为0至6岁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园学前教育遵循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实行保育与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的教学。
而小学是进行学校教育的专门机构,无论硬件设施还是师资配备,都不是从幼儿角度出发的,教师不熟悉幼儿教育的规律。
.目前很多小学举办的学前班,所用教师多是本校师资、退休人员或返聘师资,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小学学前班通常按教小学生的方法教学,不符合孩子的认知规律。
(摘自2006午6月22日中国新闻网)广东今秋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开始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强调,杂费以外费用不属免费范围,除享受原“两免”政策的学生继续免收书本费外,学生书本费按照广东省当年义务教育教材招投标中标价和物价部门认定的书本费收费标准收取;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继续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广东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免费对象是指本省农业户口(含居住镇的农业户口)、农垦系统、华侨农场职工子女在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已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无法按农业户口核定学生的地区,可按改革前的户籍分类情况或农村居民(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委员会居民)来核定;坚持就地入学的原则,符合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随同父母跨县流动的学生,符合流人地入学条件和免费范围并能确认学位的,可列人流人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
.(摘自2006年6月14日《信息时报》)陕西农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为保障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陕西省教育厅、XX厅日前要求,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XX厅联合发文要求,在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水平的同时,全省各级政府还要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凡到县以下贫困、边远乡村中小学任教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户口可落在县城,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
同时,陕西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同级财政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真落实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盛荣强摘自2006年6月5日《新华日报》)江苏农村任教毕业生每年获补助4600元江苏2006届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往年相比没有大的变化。
不过有消息称,江苏省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8号文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正在拟订应届大学生下基层的奖励措施。
届时,今年响应号召到各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将可以享受该措施中的优惠政策待遇,但具体内容目前有关部门还在商讨中。
今年江苏省教育厅规定,鼓励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到苏北县以人,只要签约成功,除了享受正3000下的农村中学任教,名额常工资,每年还补助4600元,同时享受相关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的优惠待遇,并在其今后的考研或考公务员活动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徐厚裕摘自2006年6月1日《金陵晚报》) 美将向亚洲学习数学与科学教学法美国的科研成就虽然骄人,不过,美国人在数学和科学方面的表现却不断下降。
为了改变这个趋势,美国学校正考虑效仿亚洲学校的数学与科学教学法,希望能够在这两个科目上取得更佳的成绩。
美国早些时候的调查显示,美国人的数学平均考分,明显落后于几乎所有亚太国家。
美国的亚洲协会发表的最新报告,概述了中国以及东亚国家人民,在数学和科学取得优异成绩的方法;并且强调,“只要是优异的教学法,美国都必须向它看齐。
”此报告引述“国际数学与科学能力趋势调查”的结果说,美国八年级学生的数学平均分数,落在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澳洲的后头。
报告说,亚洲成功的教育制度大多拥有优良的核心课程、严格的师资培训、激发学生的考试制度,以及非常注重学术表现的学校领导层。
亚洲协会副会长斯图尔特说,美国要培育年轻的一代成为未来领袖、应对所面临的竞争,就需要一个“以环球为中心的世界级教育”。
)日中国新闻网12月6年2006摘自(中国高校教授打破“终身制”华中师范大学日前公布,该校54名正、副教授被校方正式解聘。
此举意味着酝酿多时的中国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华中师大人事处处长陈守银表示,以前教师职务评聘重在评审,一旦取得职务资格,终身有效。
现在通过按需设岗、择优聘任、以岗定薪、合同管理,打破这种教师任职终身制,增强教师的岗位意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2002年,上海市已在高等院校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停止职称评审。
“教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只是职务,不再是“职称”,离开了岗位就不能再称为“教授”。
2005年,北京市发出《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今后33所市属市管高校和成人高校,将取消教授、副教授等头衔终身制,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
《意见》实施后,教授和副教授只有在被学校聘任后,其职称才会有效。
而如果教得不好被学校解聘,也就失去了相应职称头衔。
(摘自2006年6f117日《羊城晚报》)明年起部分高校研究生不再分公费自费从明年起,北京大学招收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将不再分公费生和自费生,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人学时都可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目前,北大正在研讨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的试点改革。
.据介绍,计划内与计划外录取,也就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公费生与自费生。
计划内录取的公费生一般都是高分考生,不需要交学费,同时可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研究生补助。
考生达到分数线以上,但由于名额的限制计划外录取的研究生,不但没有补助,每学年还要交纳近万元不等的学费。
从明年开始,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都可按成绩和申请材料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将包含全部学费和研究生补助两部分,助学金主要是学生从事科研、教学等助理工作的岗位津贴。
而施行奖、助学金制度类似于国外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方式,目前这一变化仅适用于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在职和定向研究生不属此改革之列。
目前这项奖学金发放的数目未定,计划近期开会商讨。
同时试点的有10余所高校,其中包括中国农业大学,具体名单尚未透露。
(赵云生摘自2006午6月21日《扬子晚报》) 责编:熊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