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诚再“踩雷”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信信诚
中信信诚淮安华信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信诚•淮安华信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计划名称中信信诚•淮安华信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B 类 1.8 亿元10.0%/年至10.5%/年产品期限:自成立起至资管计划1 号成立满18 个月之日按年分配收益资金用途本资管计划资金规模为50,000 万元,其中2,000 万元用于受让江苏润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润天”)持有的项目公司40%股权,10,000 万元用于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剩余38,000 万元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资金最终用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新亚北侧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支付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平整费用。
行业投向市中心土地一级开发风险保障与过程管理措施1、资产管理人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将剩余20%股权全部质押给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对项目公司绝对控股;2、在本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资产管理人聘请中信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的证照、印鉴、财务收支、拆迁和土地招牌挂进度进行监管;3、修改项目公司章程。
新章程将约定:资产管理人向项目公司委派1 名董事,对于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该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项目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资产管理人对项目公司的股东会具有绝对控制权;4、清河区财政局代表清河区政府出具财政资金安排文件,承诺当项目公司未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或江苏润天未按照约定回购股权时,将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保证本资管计划资金及利息的完全兑付;5、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清河投资”)以及淮安市清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清河资产”)为本资管计划资金安全退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江苏润天实际控制人胡志宏夫妇为本资管计划资金安全退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还款来源主要还款来源为项目地块挂牌出让后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充还款来源为资管计划存续期内江苏润天可调动资金(主要为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现金流保障倍数为 3.14,净现金流保障倍数为1.16.项目亮点1. 本次拟投项目——新亚北侧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作为2014 年淮安市政府头号工程,本项目由清河区政府、江苏润天联合进行开发,受政府重视程度高,可保障该项目拆迁安置工程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刘心与长春中信鸿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心与长春中信鸿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0【案件字号】(2020)吉01民终2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新华于佳鑫张海胶【审理法官】张新华于佳鑫张海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心;长春中信鸿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刘心长春中信鸿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心【当事人-公司】长春中信鸿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毛振秋吉林盛钰律师事务所;向丽君吉林敦宣律师事务所;刘法鑫吉林敦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毛振秋吉林盛钰律师事务所向丽君吉林敦宣律师事务所刘法鑫吉林敦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毛振秋向丽君刘法鑫【代理律所】吉林盛钰律师事务所吉林敦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心【被告】长春中信鸿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1.案涉争议房屋刘心2014年装修完毕入住后产生了房屋印水的情形,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及后续入住房屋使用协议中均明确约定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及改变房屋固有结构,但刘心未经过中信置业公司及中信物业公司同意,擅自违反关于“露台地面砂浆压实感光的"的约定,将案涉争议房屋楼顶露台处铺设瓷砖,改变了房屋建筑结构及楼顶施工技艺。
【权责关键词】撤销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错无过错恢复原状证据不足自认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1.案涉争议房屋刘心2014年装修完毕入住后产生了房屋印水的情形,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及后续入住房屋使用协议中均明确约定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及改变房屋固有结构,但刘心未经过中信置业公司及中信物业公司同意,擅自违反关于“露台地面砂浆压实感光的"的约定,将案涉争议房屋楼顶露台处铺设瓷砖,改变了房屋建筑结构及楼顶施工技艺。
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造成房地产项目开发延期的情况
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造成房地产项目开发延期的情况【李沧宝龙被指遇资金困境致房屋延期开发商辟谣】 (1)【资金链断裂直接导致开发商跑路】 (2)【安徽一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暂停售房或已成烂尾楼】 (5)【夏斌:今年金融暗藏大变数防房地产资金链断裂】 (6)【烂尾楼相续出现二三线城市频报开发商"跑路"】 (8)【房地产信托:资金链断裂的第1张多米诺骨牌?】 (10)【浅析我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11)【房产商资金链断裂黄金雨后满地萧索】 (11)【房企的融资渠道及如何防范资金链断裂】 (13)【警惕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蝴蝶效应”】 (13)【今年房企资金缺口或超万亿卖项目将成常态】 (14)【房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风险增大】 (16)【房地产风险集中爆发中小房产商资金链断裂】 (17)【哪些房地产商资金链会最先断裂?】 (18)【房地产信托:房企资金链断裂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21)【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引起的连锁反应】 (25)【部分地产商资金链断裂】 (26)【尹中立:企业资金链断裂是楼市泡沫破灭的标志】 (28)【温州资金链断裂是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标志】 (29)【房企资金链可能断裂房地产行业或进入洗牌周期】 (30)【M2 机制和资金链断裂房地产有点关联】 (31)【申银万国:房地产业资金链大面积断裂概率不大】 (34)【资金链断裂长沙多个地产开发商卷款逃跑】 (35)【资金链断裂部分中小房企深陷“高利贷”泥潭】 (35)【房地产信托将集中到期中小开发商资金链或断裂】 (37)【严弘:房产企业倒闭原因是资金链断裂】 (38)【叶檀:资金链断裂,房地产要崩盘了!】 (39)【中富房地产老板自杀公司的资金链断裂】 (41)【开发商资金吃紧交房延期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无答复】 (43)【北京开发商集体推迟开盘时间半数项目降一成】 (45)【楼盘延期交房如何正确面对开发商此违约行为】 (46)【李沧宝龙被指遇资金困境致房屋延期开发商辟谣】2011-08-18楼市严控政策持续,市场延续低迷态势,许多房产大鳄都出现了资金链吃紧的问题,近日有网友在半岛网爆料称,城阳宝龙住宅项目疑因开发资金断裂,施工受影响,一期项目还未到交房期,已经确定延期。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信托违约案例【篇一:信托违约案例】1、中信踩雷5亿古冶项目中信信托旗下中信古冶集团铸造产业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2号项目(以下简称中信古冶信托)已逾期两个月有余,信托公司并未向投资者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1号、2号共募集资金5亿元。
中信信托发布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3月8日,中信古冶信托计划1号受益权到期,古冶集团未如期偿还信托受益权信托本金及相应利息,已构成严重违约。
2、光大兴陇再临兑付危机有投资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报料称,于2013年5月购买的甘肃信托-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建筑装饰城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黄氏装饰城二期),到期日为2015年5 月6日,但是截至5月21日时尚未兑付。
投资人反映,光大兴陇方面给出的解决方式为,延期半年兑付,收益在原有基础上提高0.5%,仍然按季付息。
据记者了解,光大兴陇在此次遭遇逾期的信托项目为黄氏装饰城二期。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13年5月,信托规模为3.29亿元,于2013年5月6日由甘肃信托成立并计息,期限为24个月。
3、渤海信托两项目遇险渤海信托公司两款信托产品同时面临着违约风险。
两款产品分别为:安徽大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安徽中杭股份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月25日,投资者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购买了140万元渤海信托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本该最迟至4月21日兑付第三期,但到当天都没有兑付,而信托公司只是回应表示融资方没钱了。
据渤海信托官网信息显示,2014年7月11日,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成立,该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90万元整。
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中杭股份贷款,用于后者补充流动资金。
信托期限为24个月,收益每满3个月分配。
4、古冶产业链信托暴雷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古冶产业链信托募集资金5亿元,向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古冶集团)发放贷款,信托计划期限为2+1年,其中,1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 2.3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8日,2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 2.7 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31日。
轻资产轻资本业务发展策略研讨教材
置换高成 本融资
提升 财务杠杆
解决后续 开发资金
16
3.1.2 房地产开发融资综合服务方案
融资结构
高净值客户
理财投资者
置换土地融资,
开发贷融资,理财募集
中信银行代销,
资金,31.1亿元
28.9亿元
中信信诚 专项资管计划
委托贷款
珠海华发
商住房地产抵押
销售回款账户监管
珠海华发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建筑业 8.75%
12
3.1.1 融资类理财业务准入标准
上报至分行投资银行部履行立项流程的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单笔金额要求
✓ 单笔上报的项目(包括融资类理财及代销类)金额不低于5亿元。 期限要求
✓ 融资类理财项目期限应不超过5年。 ✓ 代销类项目原则上期限应不超过2年,最长不超过3年。 资金用途 ✓ 不得用于置换任何形式的银行贷款。 ✓ 一年期以下的融资类理财项目不得用于流动资金。 资产定价要求 ✓ 现阶段,融资成本应不低于7.5%,且分行投资银行部将根据项目风险水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金额(亿) 116.25 102.25 91.50 86.00 66.50 42.00 36.00 31.50 27.00 24.50 22.50 20.00 13.70 13.50 9.00 9.00 5.00 712.50
扩大财政赤字,下半年或将迎来第三批5000-10000亿元的置换债券。
全年CPI预测(%)
城投债发行量(亿元)
数据来源:中信建投、Wind
中信泰福巨亏真相
中信泰福巨亏真相中信泰富(00267.HK)公告称,由于一笔外汇杠杆交易损失,主要控股股东中信集团已为该公司协调安排了15亿美元的备用信贷。
对此,中信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常振明昨晚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备用信贷不会“从中信银行走”,资金来源和到账时间暂不便披露。
常振明说,中信集团内部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杠杆交易。
根据港交所的披露,截止到9月5日,集团主席荣智健个人持有中信泰富19.12%的股权,中信集团持有约29%。
停牌前,中信泰富上个交易日收盘报14.52港元,过去一个月累计下跌32%,与澳元兑美元跌幅相近。
据新华社10月21日消息,中信泰富股份当日复牌,股价大幅下挫,最低跌至6.47港元,收市报6.52港元,较停牌前收市价14.52港元下跌8港元,跌幅高达55.1%。
成交量1.79亿股,涉及金额13.67亿港元。
当日恒生指数跌1.84%至15041点。
巨亏曝光震动市场昨天上午,中信泰富早盘前便宣布停牌,外界开始揣测公司可能发生重大事件。
果然,下午5点01分,中信泰富向港交所公告了盈利预警,宣布该集团财务董事越权在市场上与数家机构签订巨额的外汇合同,导致中信泰富的外汇合同产生重大损失。
半小时之后,公司高层急召香港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
荣智健神色凝重地向记者通报,公司的财务董事越权与香港数家著名的银行签订了金额巨大的澳元杠杆式远期合约,该合同与欧元兑美元、澳元兑美元汇率挂钩。
而在近期澳元波动之下,截至当前,中信泰富已经确认8亿港元的损失。
荣智健表示,如果以目前的汇率市价估计,这次合约带来的损失可能会高达147亿港元。
而如果澳元汇率再出现波动,不排除总体亏损金额会比147亿港元更高。
由于合约为期两年,因此中信泰富对有关整体亏损还不需要做实时拨备,而是在24个月后反映出来。
目前不能确认中信泰富到底是不是真正想对冲铁矿石项目的风险而执行此类杠杆交易,可能有投机的成分,国内一家相关银行业的外汇交易人士对本报表示。
信托排名最新
公司简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亿)产品发售数平均收益率注册地股东背景公司简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亿)产品发售数平均收益率注册地股东背景深圳天海集团股权收益权托元投资11金元惠理保障房8号金元惠理9.5-10%9-12300万元房地产债权投资12帝豪集合信托计划渤海信托10-11%24300万元房地产权益投资13华恒70奈伦农业示范园区贷款(三期)新华信托10.5%24300万元基础产业信托贷款14綦江东开流动资金贷款长安信托9-10.5%24300万元工商企业信托贷款15乾荣建业股权投资中融信9.5-11.3%24300万房地产股权托元投资16 无锡五洲装饰城项目贷款陆家嘴信托9-10% 24 3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贷款17 金贤酒店有限公司新华信托9.5-10% 24 3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贷款18安益157成都光华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中原信托8.5-9% 13 300万元 基础产业 债权投资 19 【华锦121】无锡阳光壹佰国际城贷款新华信托9.5-10.5% 24 3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贷款20中融信9-9.6%300万信托21 2223 24 25262728 293031 32同“厚德载物”项目托33 北京青龙湖股权投资中融信托9-9.5% 24 300万元 基础产业 股权投资 34 阳光三号新农村建设(F 期)安信信托8.1-11% 24 30万元 房地产股权投资35 宜家花园项目贷款(二期)国民信托9-10% 18 3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贷款36 鑫源3号西宁新华联贷款(三期)民生信托9.5-10.5%24 3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贷款37 山东百步亭船业(三期)四川信9.2-10.6%24300万工商企信托托元业 贷款 38 沿荣国际贷款中融信托9.3-11% 18-36 3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贷款 已结束39 银象38号简阳市民生工程中江信托9-10% 24 300万元 基础产业 债权投资40 中美置业股权投资中融信托9.5-11% 24 300万元 房地产权益投资41 融信1号“平潭大卫城”收益权投资国民信托10% 12 300万元 房地产权益投资中融信8.8-9.2% 300万信托托55 恒新26金融股权收益权投资新时代信托5.6-7% 1-12 300万元 金融市场 权益投资56华恒83号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投资新华信托8.6-10.6% 30 300万元 基础产业 权益投资57泰州医药休斯顿收益权投资(四期)新华信托8-9.5% 24 300万元 基础产业 权益投资58 方兴38号安徽六安新城权益投资方正信托9-9.5%24 300万元 基础产业 债权投资59 内蒙古城市发展投资基金新华信9-9.8%6-60300万其他 其他托元投资60 华夏孔雀城贷款(5期)中融信托8.5-9% 18300万元房地产信托贷款61 湘潭两型社会项目贷款方正信托9.2-10% 24300万元房地产信托贷款62 嘉兴平湖万城股权投资渤海信托10.3-12% 24-36300万元房地产股权投资63 长盈35号5期华澳信托9-11% 30300万元房地产信托贷款中原信9.2-9.7%300万信托托已结束77 陕旅大通山东信托9.5% 24100万元房地产信托贷款已结束78 东河基础设施一期北方信托8-9.3% 21100万元基础产业信托贷款已结束79 星光2号中融信托8.5-10% 12100万元房地产股权投资已结束80 青岛政建2期四川信托9.5-11.8% 12-24100万元工商企业信托贷款已结束。
泰禾、华夏、协信、蓝光……房企爆雷声中的启示录
泰禾、华夏、协信、蓝光……房企爆雷声中的启示录作者:地产圈没秘密来源:《投资与理财》2021年第11期2020年,房企爆雷最令人震惊的是泰禾,一个追求产品极致的企业遭遇房企生死劫,令人唏嘘。
而泰禾之外,尚有新华联、福晟以及在天津并不知名的三盛。
2021年,华夏幸福在传闻许久之后终于暴露危机,与华夏幸福同样出身河北的荣盛亦岌岌可危。
但是蓝光倒在了荣盛之前,别忘了还有大名鼎鼎的泛海。
地产行业的50强企业已经有3家曝出債券违约,与此同时,远洋以仅仅40亿元就拿下了红星70%的股份,虽然小编并不看好这笔交易,不是因为标的资产不值这个价格,而是红星的劣根性。
但红星有人接盘还是幸运的,虽然近乎廉价。
稍微关注一下曾经在天津有过项目的奥园痛痛快快把地产业务剥离出让了,回归医疗主线;广西一哥彰泰;保利地产拟针对北大资源的收购,以及同样被觊觎的苏宁置业。
有人说2021年是房企的违约潮,但实话说违约潮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拉开序幕,只不过在“三道红线”之下,这股寒潮今年表现的更加凛冽:能级高,数量多,频次高。
因为今年房企历史偿债规模达到极值,偿债总额达12822亿元!小编并不关注这些房企,更关注这些房企背后呈现出来的异同,因为任何一家爆雷的房企几乎都有迹可循。
有券商复盘了今年爆雷的部分企业,可以看到房企爆雷既有经营因素,也有财务因素。
当然,也少不了其他因素,比如股东风险、治理缺陷。
对于券商来说这是保本的策略,但是对于草民来说,关注这些风险点,无异于是一本启示录。
从券商复盘来看,风险要素最高的点在于“周转与去化速度缓慢”,因为三个杯子一个盖儿的游戏玩儿不转了。
另一个要素就是项目分布区域集中度极高,在政策主导的市场环境下,一旦一个地方政策收紧,很容易出现连锁反应。
债券的集中到期与负面舆情及外部融资环境恶化,几乎是相伴相生的。
典型如蓝光,在刚刚爆出违约的时候,地产行业的大金主平安第一时间进行切割,因为平安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华夏幸福身上吃了苦头。
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地产周报声明:本报数据来源于地产新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此外,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也重新定义了所谓改造安置住房,即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通知自2013年7月4日起执行。
2013年7月4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税款,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北京市场】北京地税“黑名单”佐证房企欠缴土地增值税说北京市地税局的一份“欠税黑名单”,将原本平息的房企欠缴土地增值税风波再掀波澜。
12月10日,北京市地税局公布最新一期欠税名单,不但全部55家企业中有六成为房地产相关企业,而所欠税种中土地增值税赫然在列。
名单显示,有34家房地产相关企业欠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有19家,4家房地产相关企业欠税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
其中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全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王府花园开发公司、北京首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是多次欠税的企业。
以1.38亿元位居欠税榜首的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于10年前开发过清河收费站西侧的竹溪园项目以及东二环的华普中心项目,目前均已建成,但至今还拖欠着土地增值税。
而按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办法,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或销售面积超过85%,或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都必须进行清算。
北京孙河地王股权质押中粮地产调整融资战略近日,中粮地产发公告,其将与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孙河地王项目。
根据协议约定,中信信诚对中粮地产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100%持有的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9.08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4个月,年利率为10%。
同时,北京公司将以其持有的正德公司全部股权,为中信信诚对正德公司的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中粮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而正德公司向中粮提供反担保。
上海投资客深陷“国中星城”业主欲告担保公司.doc
上海投资客深陷“国中星城” 业主欲告担保公司-据《新闻晨报》报道,去年三月,在上海之春房展会上投资长沙国中星城商铺项目的小业主们不会想到,长达一年多、久拖未决的噩梦开始了。
这些上海的异地投资业主,在去年8月份由于得不到银行贷款,在无奈的情况下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承诺的退房、退款日期却一再拖延。
据了解,目前上海200名投资客有超过2000万元的拖欠房款,部分小业主已经准备打官司维权。
还款日已过,房款未现据了解,国中星城是香港国中控股在长沙开发的包括公寓、商铺在内的综合项目,一期发售的是沿街商铺,总量2000套左右,去年三月在上海之春房展上推广卖出200多套,单价约1.8万元/平方米。
到8月份,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小业主得不到当地银行贷款,开发商资金链也断裂,不能及时退还小业主的商铺首付款(首付4成,在10万-20万元间)。
《新闻晨报》记者获悉,去年12月份,开发商香港国中控股公司和两批小业主分别签订协议,约定在今年5月20日、8月20日还清全部房款。
一位投资者宋先生向记者介绍,当时开发商承诺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此外,引入注册地在北京的众和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还款,在此条件下小业主才分两批签订了延期还款协议。
然而,两个还款日期都已经过去,目前开发商除了给小业主支付每月的违约金,房款依然遥遥无期。
宋先生表示,开发商最新的说法是年底还款。
由于众和担保有限公司具有连带责任,宋先生表示,签约还款日在5月20的那批小业主已经起诉众和担保,而签约还款日在8月20的小业主也将在9月底集体打官司,赴京告众和担保。
众和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据其负责国中项目的曾副总经理介绍,国中控股与众和公司有一定的业务往来,所以国中控股连担保费也没付,众和担保就无辜地牵扯进来。
他表示,国中控股老板张扬希望众和担保能再多给一些时间,尽快解决2000万元退款问题;张扬还对他称,长沙当地有关部门承诺不收回国中星城地块,所以小业主不必担心公司跑掉。
终于有人把复杂的资金池讲明白了!【实务干货】
终于有⼈把复杂的资⾦池讲明⽩了!【实务⼲货】⽂/张云健君编者按⽇前,南京银⾏旗下鑫元基⾦⼦公司,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对多设⽴资⾦池,遭上海证监局处罚。
原来,银⾏系也不安全。
今年以来,因为资⾦池的问题,已有宝盈基⾦、民⽣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机构遭遇业务暂停、责令改正或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政监管措施。
那么,什么是资⾦池,监管机构如何认定⾮法资⾦池,本⽂通过五个案例给你讲的清清楚楚。
⼀、何为资⾦池监管部门并未对资⾦池进⾏明确的界定,但在银⾏业,作为与⽣俱来的业务属性,资⾦池业务是银⾏⾦融机构⾃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负债端以存款、同业融资为主,银⾏内部能够沉淀相当的资⾦形成资⾦池,资产端投资范围内能够配置。
可以说,只要符合监管部门设定的流动性指标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银⾏天⽣就是⼀个⼤资⾦池。
(⼀)银⾏业中的监管2013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要求商业银⾏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这⼀规定主要系针对当时较为流⾏的“多对多”银⾏理财资⾦池。
在这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影⼦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明确银⾏不得开展理财资⾦池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开展⾮标理财资⾦池等业务。
2014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银⾏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35号⽂”),进⼀步要求银⾏理财产品之间相互隔离,同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明确信托公司不得开展⾮标理财资⾦池业务。
但是107号⽂、8号⽂、99号⽂与35号⽂均未对资⾦池进⾏明确定义。
银⾏业监管层⾯对资⾦池⽐较明确的定义来⾃于《关于99号⽂的执⾏细则》(但这⼀细则仅于公开渠道查询获得,⽆官⽅公布⽂件),即⾮标准化理财资⾦池业务是指“信托资⾦投资于资本市场、银⾏间市场以外没有公开市价、流动性较差的⾦融产品和⼯具,从⽽导致资⾦来源和资⾦运⽤不能⼀⼀对应、资⾦来源和资⾦运⽤的期限不匹配(短期资⾦长期运⽤,期限错配)的业务”。
爆雷开发商危险,请谨慎购买
爆雷开发商危险,请谨慎购买作者:大神来源:《投资与理财》2021年第11期“三道红线”之下,开发商日子很不好过。
某大的爆雷就像是倒下的多米诺骨牌,紧跟着一连串品牌房企开始倒下。
先光被曝光项目停工,由此揭开了四川地产一哥蓝某地产的危机。
接着是宝能被曝债务危机,房企的社会信任一落千丈。
随后江西的新力地产求助信被媒体聚焦,多个楼盘已停工,负债率高达8 0%。
新力地产股票一夜直接暴跌了87%,市值蒸发了123亿港元。
更惨的是,一边声明报道不实的新力地产,一边全体员工降薪。
其中副总裁级别降70%,总经理级别降60%,总监级降50%。
还没消停两天,9月20日,富力公告10 0亿元卖掉富力物业,直接透露了富力资金链很紧张,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了。
不仅如此,富力还公开表示,这仅仅是开始,卖一个物业公司还不够还债。
“本集团亦将继续积极寻求另外的资金来源及资产出售机会,以管理现金流及缓解由经营状况及外来因素改变而带来的市场不确定性”。
可见,当前开发商负债压力有多大了。
确实,几天后,9月26日午间,光耀集团就宣布破产。
就连融创这几天也出来声明:从未有过、也没有任何需求和意愿向政府提交“寻求帮助”文件。
只是口头汇报的腹稿,因工作失误发到了绍兴本地的一个房产交流群,造成了信息的外露。
这就是“三道红线”下的开发商们。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12日,今年已经有284家房企破产,仅仅8月份宣布破产的开发商就不少于42家。
有机构预测,2021年房企到期债务规模将会达到12448亿元,突破万亿元的关口。
这背后是多少家房企的负债压力!这足以让房地产市场直接来一场大洗礼,让曾经千亿级别的房企轮番塌房。
我们来看看房企的负债压力究竟有多大,以新力为例。
截至今年6月底,新力控股总资产是1120亿元,总负债918亿元,其中手持现金只有140亿元,一年内的到期债务有13 2 . 4亿元,刚刚覆盖它一年到期的债务,其它的钱从哪里来呢?首先,肯定融资。
陈健 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 昆山东方云顶广场有限公司与中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一终字第14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蒲坚,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伟,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和平,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南路1098号。
法定代表人:胡方云,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昆山东方云顶广场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南路1098号东方云顶。
法定代表人:单建珍,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方云,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健。
委托代理人:陈亮,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公司)与被上诉人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枫公司)、昆山东方云顶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广场公司)、陈健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于2014年1月7日作出(2013)苏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中信信托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9月16日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中信信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伟、王和平,红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方云,东方广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方云,陈健的委托代理人陈亮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红枫公司与东方广场公司系关联公司。
红枫公司于2003年经江苏省昆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在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南路1098号建造东方云顶广场项目,包括云顶酒店1-4号楼,其中1-3层为商业裙房,4-10层为小户型酒店公寓。
2011年11月14日,出卖人红枫公司与买受人陈健签订东方云顶广场公寓楼4号楼656室商品房购销合同。
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符合约定的商品房交付陈健使用。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交接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金锤中信代理词 [390284]
代理词——为金锤拍卖公司诉中信信诚等拍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审判长、审判员: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接受衡阳市金锤拍卖有限公司(以下:“金锤公司”)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本代理人通过今天的庭审,听取各被告的意见之后,认为“金锤公司”的诉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应予支持,具体意见如下:一、拍卖佣金的约定金额。
“金锤公司”提交的证据3(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的佣金率为5%,佣金额为830.094万元。
被告湖南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集团”)、衡阳市衡州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州管理公司”)均无异议。
原告请求其中830万元。
二、“金锤公司”为永兴集团代垫保证金200万元。
原告提交的证据6(华融湘江银行进帐单及转帐票据存根联),证明“金锤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交纳200万保证金;证据7,证明“金锤公司”让华融湘江将金锤所缴200万元保证金转为买受人(“永兴集团”的代理人)谭仲元的成交价款;证据8(华融湘江银行关于划转处置衡州大市场成交款的函),证明:在2013年7月16日前,衡州大市场还差200万成交价款未交,是将“金锤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所交的履约保证金200万元转为买受人的成交价款。
被告“永兴集团”认可以上事实,“衡州管理公司”虽对原告证据真实性有疑,但其自己所提供的证据2(2014年6月13日华融湘江银行、“金锤公司”、谭仲元、“衡州管理公司”关于衡州市场处置后续工作的协议书),证明了:①丙方谭仲元参与竞买时只交纳保证金3150万元,而非4150万元;②因华融湘江银行与“金锤公司”所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约定,竞买方需交纳不低于332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2013年7月16日,“金锤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出具函件,同意以其交纳的200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竞买人的保证金,并承担保证金的保证责任。
因此“金锤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所缴纳的200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竞买人的保证金的事实可以确认。
中信信托公司的不满意之处
中信信托公司的不满意之处
中信信托作为一家知名的信托公司,在多个方面都表现出色,但也存在一些不满意之处。
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方面:
1. 服务质量:虽然中信信托在信托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但在服务质量上仍有提升空间。
有些客户反映,在申请信托产品时,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态度不够友好,导致客户体验不佳。
2. 风险管理: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是客户非常关注的方面之一。
虽然中信信托在这方面做得相对较好,但仍有一些客户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表示担忧,认为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仍需加强。
3. 创新能力: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信托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然而,一些客户认为中信信托在产品创新方面相对保守,缺乏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
4. 透明度:透明度是信托公司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有些客户反映,中信信托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透明,导致客户对公司的运作和产品信息了解不足。
5. 收费水平:信托公司的收费水平也是客户关注的方面之一。
虽然中信信托的收费标准相对合理,但仍有一些客户认为公司的收费较高,希望公司能够降低收费标准。
总体来说,中信信托在多个方面都表现出色,但也存在一些不满意之处。
公司应该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加强自身的不足之处,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中信银行“垒大户”再受教训,3.1亿申达系贷款呈不良
中信银行“垒大户”再受教训,3.1亿申达系贷款呈不良近期,中信银行披露,今年上半年在长三角地区的不良贷款有所增加,其中最核心的因素即对申达系的贷款,大约有3.1亿元人民币。
而安信证券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中信银行今年上半年在长三角地区新增的不良贷款大约为5.14亿,“申达系”相关贷款所占比例竟高达60%。
【案件回放】“申达系”内关联企业以互保频繁向银行贷款“申达系”主体申达集团成立于1994年,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整个“申达系”拥有5大集团、50家左右骨干企业。
实际上,去年10月“申达系”相关问题已引起证券市场高度关注。
申达集团资金链断裂,危及其直接控制的中达股份和江苏申龙。
“申达系”内关联企业相互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异常频繁。
截至去年年底,相关企业有效对外担保高达74笔,其中保证合同担保71笔,抵押合同担保3笔,金额分别为23.8361亿元和1.5683亿元。
以中达股份为例,其对外担保余额一度占净资产比例高达152.18%。
目前,除中信银行外,还有多少银行陷入“申达系”尚不得而知。
【案件分析】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分析近年来,由于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我国各类集团及关联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其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
从某种程度上说,商业银行贷款已成为集团及关联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在支持企业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集团及关联企业往往钻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空子,大量占用银行贷款,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甚至逃废银行债务,给商业银行贷款带来严重风险。
因此,如何防范、控制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成为商业银行当前信贷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接下来,银联信分析师试图从分析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及成因入手,提出防范、控制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初步的对策。
1、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对集团及关联企业作了如下定义:所谓集团及关联企业是指,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
中信信诚再“踩雷”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信信诚
中信信诚再“踩雷”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信信诚2019年1月20日,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诚”)总规模2.6亿元的“中信信诚·沈阳温州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沈阳温州城项目”)即将到期。
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的一位投资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产品即将到期前一个月,公司才向投资者发布了临时披露公告,称资产计划已构成严重违约,实现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还款以及连带保证责任的路径不明确。
而在此之前,公司客服还一直称,相关资产处置有能力在到期前取得实质进展。
“这个产品大概率将会延期,具体的付息时间还不能确定。
”中信信诚产品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正在筹备引入相关战投,以此获得股权转让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中信信诚“沈阳温州城”和此前延期的“中信信诚·天津融邦大厦的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津融邦大厦项目”)项目如出一辙:投资者在很久没有收到利息后,在项目快到期前才告知不能兑付风险。
身傍“中信”的金字招牌,成立于2013年的中信信诚迅速成为资管行业龙头,中信信托持有中信信诚45%的股份。
但随着2016年中信信诚因涉资金池业务被罚、2018年原董事长被调查之后,这家原本发展迅猛的资产管理公司“元气大伤”,2015年到2017年,中信信诚备案的专项理财计划分别为811个、155个和13个,而2018年全年只有1个。
重大风险未被揭示中信信诚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产品简介和产品合同显示,沈阳温州城项目成立于2016年1月21日,总规模2.6亿元,其中优先级2亿元,次级0.6亿元。
其中优先级资金用于向沈阳百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百年城”)发放委托贷款,所借贷款全部用于归还股东借款,而沈阳百年城的主要还款来源为“沈阳温州城”二期的开发贷或转让收入。
融资所得用于通过上交所挂牌受让沈阳温州城项目份额。
沈阳温州城项目的认购门槛为100万元,100万~300万元的投资收益率为9.3%,300万元以上收益率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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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诚再“踩雷”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信信诚
2019年1月20日,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诚”)总规模2.6亿元的“中信信诚·沈阳温州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沈阳温州城项目”)即将到期。
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的一位投资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产品即将到期前一个月,公司才向投资者发布了临时披露公告,称资产计划已构成严重违约,实现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还款以及连带保证责任的路径不明确。
而在此之前,公司客服还一直称,相关资产处置有能力在到期前取得实质进展。
“这个产品大概率将会延期,具体的付息时间还不能确定。
”中信信诚产品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正在筹备引入相关战投,以此获得股权转让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中信信诚“沈阳温州城”和此前延期的“中信信诚·天津融邦大厦的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津融邦大厦项目”)项目如出一辙:投资者在很久没有收到利息后,在项目快到期前才告知不能兑付风险。
身傍“中信”的金字招牌,成立于2013年的中信信诚迅速成为资管行业龙头,中信信托持有中信信诚45%的股份。
但随着2016年中信信诚因涉资金池业务被罚、2018年原董事长被调查之后,这家原本发展迅猛的资产管理公司“元气大伤”,2015年到2017年,中信信诚备案的专项理财计划分别为811个、155个和13个,而2018年全年只有1个。
重大风险未被揭示
中信信诚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产品简介和产品合同显示,沈阳温州城项目成立于2016年1月21日,总规模2.6亿元,其中优先级2亿元,次级0.6亿元。
其中优先级资金用于向沈阳百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百年城”)发放委托贷款,所借贷款全部用于归还股东借款,而沈阳百年城的主要还款来源为“沈阳温州城”二期的开发贷或转让收入。
融资所得用于通过上交所挂牌受让沈阳温州城项目份额。
沈阳温州城项目的认购门槛为100万元,100万~300万元的投资收益率为9.3%,300万元以上收益率为9.8%。
按照约定,该资产管理计划应向投资者每半年付息。
认购初期中信信诚对外资料称,沈阳温州城项目位于沈阳市中心,距沈阳火车站、万达广场仅一路之隔。
该项目前身为中国南二小食品城,从最原始的马路市场开始发展了26年,已成为业界公认的全国小食品及农副产品东北最大的集散地。
截至2016年,沈阳温州城商户年交易额超50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2016年1月,中信信诚代替大连百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沈阳百年城的唯一股东,而这也被中信信诚宣传为一个主要的风险保障措施。
2018年1月21日,为这个产品的期间付息日,但投资者再没有按期收到利息。
一年来,随着中信信诚产品经理和客服的表态,投资者也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疑点。
投资者告诉记者,首先,中信信投在风控措施中提到,项目方的主要还款方式为“沈阳温州城”二期的开发贷或转让收入。
然而,从2016年项目实施3年来,占地2万余平方米的沈阳温州城二期项目地块需要拆迁,一直没有开发,仍处于毛地(不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土地)状态。
另外,此前向投资者介绍的一大投资——估值4.1亿元的土地地块,现在仍没有拿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而这两个重大信息,在最初投资者认购时却被刻意隐瞒了,合同风险解释中完全没有提及。
“沈阳百年城原计划是把小商品城开发起来出售商铺,但由于没有完全拆迁不能变现。
”中信
信诚产品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随后沈阳百年城又计划将这块地转让出去,但交易方案发生了变化。
该负责人称,现在中信信诚持有沈阳百年城100%的股权,虽然这块土地没有拿到证,但是使用权仍归沈阳百年城,基于这块土地的地理位置和发展前景,这块土地现在仍是公司谈判的一个重要筹码。
交易方开发资质被注销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