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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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风险调研报告

商标风险调研报告

商标风险调研报告商标风险调研报告一、引言商标是企业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标志,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商标使用和注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旨在通过调研,总结商标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二、商标相关风险1.初步审查风险商标注册前需要进行初步审查,以确保商标不与已注册商标或已在使用的商标存在明显相似之处。

如果企业未能进行充分的初步审查,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进而浪费了时间和金钱。

因此,精确的初步审查是避免商标注册风险的关键。

2.抢注风险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商标抢注风险逐渐增加。

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新闻事件等引人注目的词汇,抢注与之相关的商标,然后以高价出售给关注该事件的企业。

为了避免抢注风险,企业应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并保持对商标的有效监控。

3.侵权风险商标侵权风险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常常面临的问题。

如果企业的商标与其他企业的商标存在相似之处,容易引发侵权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因此,企业需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4.国际注册风险如果企业有意将业务拓展至国际市场,就需要进行国际商标注册。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规定并不一样,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难题,如不对称的优先权制度、语言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

因此,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前,企业需了解各国的商标注册要求,并制定适应性战略。

三、风险管理策略1.加强初步审查工作企业应加强对商标的初步审查工作,包括通过搜索引擎、商标数据库等途径,检查是否存在相似的商标。

同时,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商标搜索与评估,以降低注册失败的风险。

2.提前注册核心商标企业应及时注册核心商标,以避免被他人抢注。

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商标战略,适时申请相关的商标类别和地区,并进行有效的商标维权工作。

3.加强商标保护意识企业应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标侵权行为。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应与其他企业保持沟通,积极寻求合作,避免可能导致商标纠纷的行为。

论驰名商标被国外恶意抢注的问题及对策

论驰名商标被国外恶意抢注的问题及对策

岫I$、tstom A nd s o e i o t V堡垒』圭塾垒竺!堡!璺里箧麓鬣藿麓论驰名商标被国外恶意张鹏辉抢莲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内含产品或服务更高的信誉和更广的影响力,具有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正因如此,近年来我国的驰名商标频频遭到国外的抢注,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如何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大课题.关键词驰名商标抢注国际公约中图分类号:13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91.02一、驰名商标与恶意抢注的概念辨析要谈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两个概念:驰名商标与恶意抢注。

驰名商标这一表述虽然皱国际公约及各国法律广泛采用,但却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

最早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没有为驰名商标下明确的定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虽然扩大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但同样没有为驰名商标下明确定义。

有学者认为,对驰名商标可以大致作如下表述: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

‘I也有学者认为,驰名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

2笔者认为,这些定义并无太大区别,但更关键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值得欣喜的是,2001年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第14条专门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问:(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这条规定第一次为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提供了法定的依据。

驰名商标凝结着企业的信誉,代表着企业的形象,是企业巨大的无形财富。

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的有关研究表明,世界上高信誉商标在整个产品的商标中所占的量不到3%,但其市场份额却占整个世界商品市场份额的400,6以上。

商标侵权情况汇报

商标侵权情况汇报

商标侵权情况汇报近期,公司发现了一些商标侵权的情况,特此汇报如下:1. 情况描述。

最近,公司发现一些竞争对手在其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和线上销售渠道中使用了与我公司商标相似甚至相同的标识。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商标权益,给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2. 具体案例。

在市场调研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典型案例:(1)某竞争对手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与我公司商标近似的标识,虽然在细节上稍有差异,但整体风格和设计与我公司商标高度相似。

(2)在某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在其产品描述和广告中使用了与我公司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这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

3. 影响分析。

这些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的市场竞争和品牌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首先,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商标形象受损,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降低,市场份额受到了挑战。

其次,侵权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维权成本,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4. 应对措施。

针对这些商标侵权行为,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1)成立专门的侵权应对小组,负责收集证据、跟踪侵权行为和制定应对方案。

(2)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保护公司的商标权益。

(3)加强市场监测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

5. 展望。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商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我们相信,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商标权益,保护公司的市场利益,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以上就是公司近期发现的商标侵权情况的汇报,希望各位领导能够重视并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保驾护航。

浅析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浅析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浅析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作者:陈昱阳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21期摘要:商标承载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以及信誉。

近年来,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商标注册意识显著增强。

但同时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也层出不穷,这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特定的阶段息息相关。

这种行为也破坏了市场应有的公平公正的秩序,对社会经济活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关键词: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一.商标恶意抢注的概述实践中,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复杂多变,随之商标抢注的外延也越来越丰富。

狭义概念《商标法》规定,抢注他人已经使用的但是尚未注册的商标或者一些已经被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上进行注册的行为。

其具体体现为我国《商标法》第32条,狭义概念下,其抢注对象仅仅针对商标而不包括其他权利。

广义概念广义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将已经注册为商标的在其他种类上申请注册或者对在先权利作为权利客体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或者说将他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标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在广义概念下,其权利客体则不限于商标。

在最初的时候,商标恶意抢注采用的是狭义概念,当时的商标恶意抢注仅仅是抢注为注册的商标。

后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标恶意抢注的对象扩展到其他领域。

本文的商标恶意抢注采用的是广义概念,以便能够更好的囊括目前所发生的抢注行为。

二.商标恶意抢注的认定《商标法》第44条第1款主要规定了责令改正和撤销注册商标的不正当行为。

在实践中,对于在先权利、不正当手段等认定商标恶意抢注的要素并无明确规定,对于主观恶意的认定也存在着争议。

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下列提出了关于行为认定的看法。

“在先权利”的认定我国商标法第32条仅使用在先权利一词来界定违反商标法的行为,但是对于在先权利的概念并无明确规定,在現实的司法活动中有着极大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可以认定在先权利是一种概括性规定,其范围是开放的,不应当简单的给其设定范围。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审查标准不统一: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于审查标准不统一,导致有些商标能够顺利注册,而有些商标则被驳回或异议。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标注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商标侵权行为难以界定:在实践中,对于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以及如何界定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往往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这给商标权人维权带来了困难,也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3. 商标权保护力度不够: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侵权行为的成本仍然相对较低。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4. 商标代理行业不规范:商标代理行业是商标法律服务的重要一环。

然而,目前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如代理质量不高、恶意抢注、隐瞒事实等。

这不仅影响了商标代理行业的声誉,也给商标权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5. 国际商标法律环境的变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标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

我国在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国内商标法律制度,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商标法律制度,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力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业,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商标法律环境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商标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有效手段。

我国商标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1.商标注册缓慢,审核周期长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核周期长,需要平均6-12个月,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效益。

2.商标认定不严谨在商标认定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不严谨性,导致了一些虚假商标、伪劣商品出现,损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3.商标保护难度大由于我国商标保护的法律、监管和执行力度不够,许多企业和个人采用恶意注册、侵权等手段,将已有的商标剽窃、仿冒或者跨界使用,导致商标保护难度大。

4.商标维权成本高由于我国商标案件诉讼成本较高,决定了商标维权难度大,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讲,商标维权往往是一项多赔少赚的事情。

5.商标管理薄弱在商标管理方面,我们民间组织力度不够,对于商标的研究和管理多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商标发展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商标是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品牌意识的逐渐普及,我国商标的发展也逐步壮大,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1.商标意识淡薄在我国企业当中,不少中小企业对于商标意识较为淡薄,基于对商标的认识缺乏,存在商标使用、管理、维护、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2.品牌竞争不够激烈在我国品牌竞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不够激烈,很多中小企业缺乏对于市场的认识和自我推广的能力,导致一些中小企业被市场淘汰。

3.商标营销方式单一在商标的营销方式上,目前还存在一些企业只使用传统的广告宣传方式,对于社交媒体、移动端等全新的营销渠道没有足够的了解与应用。

4.大量商标缺乏专业性针对国内中小企业,很多商标设计都缺乏专业性,甚至有些商标的图案、字体等方面缺乏美感和可视性,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

5.商标研究力度不够在商标研究方面,我国大量的学科、机构都未开展有效的研究,特别是跨领域的商标研究课题,更是较少受到重视。

【完整版】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完整版】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一、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现状为了认真执行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扩大国际经济贸易交往,发展对外贸易,我国出口商品商标应及时在国外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商标专用权。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部分企业对出口商品商标的专用权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商标的国外注册没有及时办理,再加上多数出口商品商标的使用和注册相对较为分散,因此在国外市场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并给商品出口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甚至影响到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我国当前出口商品商标注册中所存在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以切实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当权益。

二、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他人抢先注册商标。

在国际贸易中,即使在商品未出口之前,也可以在大多数国际申请商标注册,以避免被他人抢先注册。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多数企业都没有及时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从而被国外的一些不法商人在当地抢先注册,反而控告企业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所有权,并可能以此为要挟,或索取高额的佣金或卖商标专用权。

例如,我国已在美国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被瑞士商人在伦敦抢先注册,结果迫使我国不得不将此商标退出美国市场,因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出口商品中,已存在200多起在国外被抢先的案例。

2、被他人仿冒注册。

当出口商品商标注册以后,谁仿冒商标谁就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部分出口商品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而被外商仿冒注册的案例时有发生。

例如,英雄牌金笔在20世纪初期销往日本,并深受当地消费者欢迎。

然而由于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而被其它外国商人在日本仿冒注册,导致销售英雄牌金笔的商户应无利可得而被迫停止经营,最终导致英雄牌金笔丢掉了日本市场。

三、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的对策研究1、及时在进口国进行商标注册。

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想在进口国受到法律保护,进行商标注册是一种可靠而且必要的手段。

2022年商标工作总结_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

2022年商标工作总结_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

2022年商标工作总结_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2022年是商标工作的关键年,为了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打击商标侵权工作。

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2022年的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为了提高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效果,我们组织了2022年的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高仿冒品、盗用商标、恶意注册商标等侵权行为,我们加大了整治力度,通过加强巡查、加大惩罚力度等方式,积极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我们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0余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打击商标侵权工作中,宣传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商标保护的意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商标知识培训、开展宣传周活动、发布相关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了公众对商标保护的认识,进一步推动了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商标保护工作需要各方的协作配合,为了增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合力,我们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了联合打击商标侵权的工作机制。

通过与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实现了信息共享、线索交流,形成了打击商标侵权的合力。

这种协作配合为商标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加强执法监管为了确保商标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加强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执法监管工作。

通过加大巡查频次、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加强对商标注册过程的监控等方式,提高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效果。

在执法监管方面,我们共开展了100余次巡查,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商标侵权行为。

五、加强技术手段支持为了提高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打击能力,我们加强了技术手段的支持。

通过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和软件系统,实现了对市场上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监测和分析,为打击商标侵权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这种技术手段的支持,提高了商标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深入开展社会调查为了全面了解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势和特点,我们深入开展了社会调查。

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商标抢注现象与对策研究

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商标抢注现象与对策研究
遭遇 了被抢 注 的命 运 . 被抢 注 的 区域遍 布 发达 国家与 发展

储备了康佳 的 “ O K ” K N A 、德 赛的 “ E A ” D S Y 、上广 电的
“ V 以及 步 步 高 的 “ B ” 中国著 名 商 标 , 些 都将 成 S A” B K等 这
为其 发财 的筹 码 。
前先行注册 .这给了国外不法厂商可乘之机。据报道, 在
( )反 客为 主 ” 中间商 。 由于很 多 中 国企业 选 择通 2 0 1“ 的 0 4年世界 品牌实 验室 公 布 的“ 国 5 0个最 具价 值 的品 中 o
中 有 6 7 %的 品牌 没有 在 过 当地 的经销商 或代 理 商 开拓 国 际市场 , 中 国企业 未对 牌 ” , 4 %的品 牌 没 有在 美 国注 册 ,6 在
3 .中国商 标被 抢注 的 原因 。 () 1 商标 国 际注 册意识 淡 薄 。 由于前 瞻性 商标 战 略 的 缺 乏 、 用 上 的 短 视 考 虑 、 国际 市场 前 景 的怀 疑 或 暂 统的“ 出了名再注册” 商品不愁销路无须注 或“
以及 对 无 形 资 产 不 重视 等 思 维惯 性 等 原 因 。 多 中国 很 2 商标抢 注 者及 商标赎 回难 度各 有不 同 。目前 中 国商 册 ” . 标在 国际市 场上 遭 遇抢 注 主要 分为 以下 几 种情 况 . 标赎 企 业不 重视 商标 的国 际 注册 , 逞 论产 品开 拓 国际 市场 之 商 更 回难 度各 有不 同 :
大无 形财 富 , 过抢 注商标 进 而与 原商 标 所有 者讨 价还 价 通
或者倒 卖 而 直接 牟利 ,已成 为一 些 不 良商贩 的致 富 捷径 。 家名 为 “ 奥 斯 泊罗 夫” M. OSPRV.的公 司抢 先 注 莫 ( O..... ) 册 了“ HI C 商 标 , 即向新 科 索要 4 S N O” 随 0万 美 元 的巨额 转 让 费用就 是这 类 抢注 的典 型 。 家公 司 已经 通过抢 先 注册 这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模式。

然而,伴随着电子商务的繁荣,企业商标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承载着企业的声誉、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商标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复杂多样,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一)网络商标侵权行为难以认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商标侵权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

侵权者可能通过使用与知名商标相似的标识、域名抢注、关键词广告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其商品或服务与知名品牌有关。

然而,对于这些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如何界定侵权的范围和程度,往往存在争议,给商标权的保护带来了困难。

(二)地域限制的突破加大了执法难度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使得商标侵权行为可以跨越地域界限,侵权者可能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从事侵权活动。

这就导致了执法管辖权的冲突和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对于商标权的保护程度和执法力度也不尽相同,使得企业在维护自身商标权时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环境。

(三)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存在困难在电子商务中,商标侵权行为大多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如网页、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这些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删除或丢失,而且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往往难以认定。

此外,企业在收集和保全电子证据时,可能缺乏专业的技术和法律知识,导致证据不足或无效,影响了商标权的保护效果。

(四)侵权赔偿数额难以确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然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广泛、销售数据难以准确统计等原因,使得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变得十分困难。

这不仅削弱了对侵权者的惩罚力度,也无法充分弥补企业因商标权被侵犯所遭受的损失。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商标权保护的特点和问题,立法机关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的商标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和执法程序。

国际商标抢注行为的成因及对策

国际商标抢注行为的成因及对策

国际商标抢注行为的成 因及对策
叶 盛 荣
( 中南林业 科 技大 学 法学 院 , 南 长 沙 4 0 0 ) 湖 104 [ 要] 随着我1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 , 摘 5 1 一些企业利用自己的商标信誉在 国外开拓了市场。但 由于我
国 企 业 时 商标 保 护 意识 不 强 , 国 的许 多知 名 品 牌 时 常遭 到“ 注 ” 我 国企 业 应 当及 时在 国 外进 行 商标 确 权 、 我 抢 。 构 建 商标 防御 体 系、 完善 商 标 监 测 制 度 , 加 强 对 商 标 的 域 外 保 护 。 以
Ab t ac : ih t e d a tc i c e s fCh n ’ or i n t a e o s r t W t h r ma i n r a e o i a S f eg r d ,s me Chi e e e t r r s s a d bu i e s s h v p n d t e r n s n e p i e n sn s e a e o e e h i o e s a a k t t h i r d ma k r pu a i n Bu e a s h n e p ie fCh n a k t a e a k p o e t n s n e v r e s m r e s wih t e r t a e r e t to . t b c u e t e e t r r s s o i a i c r d m r r t c i e s s。 o t e r fe a e t h r b e o l i u e e tv e s r to .Th s, i e e e t r rs sa d b sn s e h u d h y a e o t n f c d wih t e p o l m fma i o spr - mp ie r git a i n c u Ch n s n e p ie n u i e s ss o l d fn h i h s o her t a e r s n tme, s t u d f n i e s s e a a n t e i e t e rg t f t i r d ma k i i e p a e e sv y t m g i s ma ii u r g s r to n i r v h l o s e i t a i n a d mp o e t e c t a ma k s p r ii n s t m o p o e t t r d ma k b o d. r de r u e v so ys e t r t c he t a e r s a r a Ke r y wo ds:r d m a k;p e e p i e r g s r to b o d;p o e to ta e r r — m tv e it a i n a r a r tcin

商标侵权法律中的互联网时代挑战与应对

商标侵权法律中的互联网时代挑战与应对

商标侵权法律中的互联网时代挑战与应对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商标侵权问题愈发突出。

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给商标所有人带来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行为。

在互联网时代,商标侵权变得更加隐蔽和普遍,亟需法律的规范和监管。

本文将针对商标侵权法律中的互联网时代挑战与应对进行探讨。

一、互联网时代商标侵权的挑战1. 法律监管难度加大在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仿冒品牌、商标侵权广告、域名侵权等。

这些侵权行为往往跨国跨境,让监管和打击变得更加困难。

2. 商标维权成本增加互联网时代商标维权的成本大幅增加。

在互联网上打假要比传统渠道困难许多,投入的人力、财力、时间成本都会大大提高。

特别是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商标侵权问题更加凸显,维权难度更大。

3. 法律规范滞后当前的商标侵权法律体系并未完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革,某些规定不够明确,执行上也存在难题。

特别是对于新兴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给侵权者留下了空间。

二、应对互联网时代商标侵权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要应对互联网时代商标侵权的挑战,首要之务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界定和惩处力度。

要提高立法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及时跟进互联网时代涌现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为维权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2. 加强监管执法加强网络商标侵权的监管执法,提高打假力度和效率。

建立健全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查处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商标品牌声誉。

3. 注重预防和教育加强商标侵权的预防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侵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特别是对于互联网用户和电商从业者,要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引导他们依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商标保护氛围。

4. 强化国际合作面对跨国商标侵权问题,要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起跨国跨境的商标维权合作机制。

积极参与国际商标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全球范围内商标侵权问题的解决。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给商标侵权法律带来了新的挑战,但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思路。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的建议

题目: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的建议1. 背景介绍恶意抢注商标是指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抢注他人商标,造成商标权益的侵犯,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应对恶意抢注商标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对恶意抢注商标的打击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还存在一定的漏洞,给恶意抢注商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恶意抢注商标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和隐蔽化,给相关部门的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建议针对当前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的不足之处,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商标法律法规的修订力度,明确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强化对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

(2)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商标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对商标注册申请者资质审核,加强对商标申请的审核监管。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商标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警惕,增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4)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4. 结语应对恶意抢注商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各方的广泛参与。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和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我国商标保护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恶意抢注商标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大打击力度,以有效应对和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我们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当前的商标法律法规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力度还不够严厉,相关条款亟需细化和明确。

关于商标执法办案中的难点、对策和建议

关于商标执法办案中的难点、对策和建议

关于商标执法办案中的难点、对策和建议随着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商标违法行为也越来越隐蔽,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亦由最初的单一化向复杂化、多极化发展,给商标侵权执法办案工作也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的监管工作也越来越繁重,加强对商标执法办案工作的研究日渐成为工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课题,为此,青岛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辖区商标执法办案的基本状况目前,在执法体制上,开发区分局依然是沿用了以前的一些做法,即以公平交易为主,市场合同、商标广告、工商所参与,定计划定目标的办案体制;网上实行综合执法办案体系,分局设立经检大队,工商所设立经检中队,机关各业务处部分人员参与经检大队执法,各工商所执法人员参与经检中队执法。

从案件查处情况看,2006年度、2007年度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共计16起。

案件来源主要是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的日常检查发现。

侵权的主要形式表现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案件8件,占总数的50%;“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案件5件,占总数的31.3%;“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1件,占总数的6.3%;“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案件2件,占总数的12.4%。

侵权的对象都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

二、查处商标案件的难点问题结合开发区分局商标执法办案的实践,目前商标执法办案存在以下难点:1、工商所日常商标监管制度不完善,执法人员对商标执法办案的认识不够、综合素质欠缺。

部分工商所商标日常监管工作缺乏一套系统而严谨的程序,如对商标使用、印制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大多数执法人员由于平时接触商标案件较少,商标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够,运用得不够熟练,商标监管意识不强,而商标执法需要较强的综合素质,如案件调查过程中需要辨证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盘查询问能力及一定的社会心理学知识;调查非法经营额需要有一定的会计知识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商标监管工作的职能到位。

论我国商标保护机制的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论我国商标保护机制的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论我国商标保护机制的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保护问题日渐凸显。

虽然政府对商标保护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商标保护制度的法律适用存在一定的问题1. 相似商标的问题。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相似的商标可以同时存在,这给商标的使用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容易引发消费者混淆,也容易引发版权纠纷。

尽管商标局在审核时应该会考虑这些因素,但实际上,证明商标相似并不容易。

2. 商标侵权的问题。

目前,商标侵权的难度和要求非常高,使得商标的维权变得十分困难。

有时候,商标持有人必须面对复杂的诉讼程序,并拥有充足的资金去维护他们的利益。

二、商标保护的政策执行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1. 行政保护力度有限。

政府主张行政保护,但实际上的问题是对于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以及行政部门的维权能力还有待于加强。

2. 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尚待加强。

改革和建设商标制度,必须保持持续不断的努力,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并且创新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力度,确保商标制度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商标保护机制的建议1. 需要统一商标的审核标准,加强相似商标的审核。

尽管商标法上规定商标必须具备鲜明特征,但实际上,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对具体审核标准没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很容易产生模糊的情况。

政府应该引导商标行业理清标准,以便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2. 需要建立“公共有损失”制度。

这个制度也被称为“公共利益抵消”制度。

通过该制度,可以对商标权利人的过度维权进行限制,防止其对公共利益产生损失。

3. 需要建立有效的商标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商标执法力度,防止商标维权成本过高。

一方面,商标维权尤其是商标侵权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范围,合理投入维权代价,采用便于调节和协商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另一方面,行政执法机关应该加强对侵权者的检查和制裁,在法定范围内加大对侵权人的处罚,以取得更好的打击和维护。

企业商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企业商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企业商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品牌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商标、品牌成为人们识别产品的最重要因素,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直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联。

在这种形式下,企业如何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标,提升商标价值、增强商标影响力,并最终转化为生产经营上的利益,就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重要问题。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标的管理和使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和因素的制约,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

本文拟就实务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以期对企业的商标管理和使用有所裨益。

一、存在的常见问题1.对注册商标的管理不规范。

企业内部普遍没有专门的商标管理部门,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可有可无的现象在企业还较为突出。

不少企业虽然制定有商标管理制度,但往往形同虚设,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涉及商标的事务进行管理。

很多企业即使设立有专门的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也往往下设在企业法务部门之内。

商标管理的很多事务虽然与法律密切关联,但也存在很多区别。

相对于传统的民商法来说,商标的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经办人员熟悉业务的时间相对较长。

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相对稳定的人员,企业的商标管理难以实现规范化,也无法保持稳定性和延续性。

2.对商标设计不够重视,随意性较大,忽视商标的显著性特点,设计的商标缺乏识别性,或者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而不能被核准注册。

甚至有的企业出于省事或者搭便车的目的,对已注册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简单模仿和变造,极易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专用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违反行为。

如市场上各式各样的“鳄鱼”、“苹果”、“华伦天奴”、“POLO ”、“BOSS ”等商标,存在着大量国内厂商模仿国际知名商标和搭便车的情况。

3.部分企业在商标注册后以为万事大吉,忽略了注册商标的后续管理。

常见的情形有:(1)忽略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造成注册商标未及时续展而被注销。

(2)以企业名义注册商标的,在因故变更企业名称,或者因企业迁址、门牌号变更等商标注册人地址发生了变化时,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在产品上标注的商标所有人及地址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及地址不符。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现状和应对方法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现状和应对方法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现状和应对方法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规制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草案中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评价等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探讨。

商标恶意抢注的问题引起了高度的社会注意,想要解决商标恶意抢注问题,我们从以下三个点开始说起:一、恶意注册的现有状况首先,我想把恶意抢注的背景情况为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前面几位嘉宾也都提到,我们现在每年申请量朝着几百万的数量级在增加,当然这是一个好事,但是其实这中间也反映出无奈。

因为抢注屡禁不止,很多企业为了自我保护注册很多防御性的商标,使商标基数越来越大,这样下去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不仅防御注册防不胜防,最后大家都会疲于奔命,希望达到的目的也未必能达到。

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还是要通过我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诚实信用”的原则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是我们最基础的要求。

罗马有一句法谚,叫做“欺诈毁灭一切”,这在我国商标法第七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很多的条款也体现了这一精神。

对比欧盟商标法,他们对恶意的规定比较笼统,即恶意是一个无效的理由,但对什么是恶意没有做限制性的规定,看上去似乎比我们粗糙。

但实际适用时则必我们灵活。

前面嘉宾讨论的很多情形可能会成为认定恶意的因素,但实际都不是直接或唯一的条件,象大规模抢注当然是恶意,但是恶意不仅包括大规模注册,所以欧盟法院的裁量范围、自由度反而更多一些。

我们这次2013年修改之后增加了一个条款“申请、注册、使用商标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相关条款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我觉得这个法条引入非常重要,它强调不单是注册,而且使用的时候也要诚信。

有的人会觉得诚信已经在民法里面规定了,在商标法规定了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还是很有意义的。

因为大家有时候会认为商标法是一个特别法,一般法虽然有规定,但是如果特别法强调的注册原则好像可以绕过这个规定。

现在特别法本身也做了这样的规定以后,我想诚信原则适用在商标法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中国驰名商标应对海外抢注的不足与对策——以“王致和”与“Hisense”案为例

中国驰名商标应对海外抢注的不足与对策——以“王致和”与“Hisense”案为例
— —
以“ 致和 " Hi ne 案 为例 王 - 9“ s s" e
窦 鹏 娟
( 西北 大学 法 学院 , 陕西 西安 7 0 2 ) 1 17

要: 近年来 , 中国驰名商标海外抢注案屡见不鲜 ,王致和” Hi ne案是其 中的典型代表。 “ 与“ s s” e 驰名商标遭遇海外抢
注不仅令企业受损 , 也使 国家受害。通过这两起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 可略见中国驰名商标在应对海外抢注方面 的不足之
第2卷 第 1 5 0期
21 0 0年 1 O月
乐 I师 范 学 院学 报 ¨
J u n fL s a e e e C l g o r M o e h n T a h  ̄ o l e e
Vo . . .0 125No 1 Oc .01 t 2 0
中 国 驰名 商标 应 对 海外 抢 洼 的不 足 与 对 策
商标 被抢 注后 , 并未 及时采取 法律手段进行 救济 , 而是心
存侥 幸 , 目信 任抢 注方 的国际声 誉 , 果反使 自己背上 盲 结
促使其跨 国维权的关键。早在 2 O世纪 9 O年代 , 该集 团就 曾因制止 他人非法使用其 商标 的“ 一元钱 ” 司而声名 大 官
振 。基于对商标权及其 价值的重视 , 王致和集 团在得 知其 商标在德 国被抢注后 ,选择依靠法律手段 维护 自身权益 , 体现 了其对 于法律的认 同和信赖 。在具体 维权 的策略上 ,
为必 要 。 “ 致 和” 的 胜 利 可 从 两方 面进 行 分 析 。首 先 , 被 王 案 从
京 王致和食品集 团终 于打赢 了与 德 国欧 凯公 司的 “ 王致
和” 商标争夺 战1 ① 1 1 国维权 的成功 , “ 。跨 使 王致 和” 案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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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的现状及对策发布时间: 2007-04-23 14:03:45 浏览量:1339市一中院赵青[①]【摘要】:为促进我国商标品牌保护,本文从我国商标频遭抢注的品牌保护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了导致商标频遭抢注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品牌保护意识、品牌保护制度本身以及抢注者受利益的驱动,认为保护商标免遭抢注的对策和措施在于:1)增强品牌商标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2)进行防御性注册;3)重视国际注册;4)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最后阐释了商标抢注的救济。

【关键词】:品牌保护;商标抢注;现状;原因;对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标作为企业的标识和无形资产,自然成为被侵犯的对象之一。

商标抢注是诸多侵犯商标专用权中最普遍、危害最大的一种行为。

商标抢注一般是指将他人未注册的商标或将他人已为公众知晓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抢注未注册的商标。

2、将在A国注册的商标利用地域性特征抢先在B国或其它地域注册。

[②]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品牌保护中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突显,然而我国企业商标保护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商标频遭抢注,鉴于此,本文阐述了我国商标抢注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商标陷入频遭抢注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商标保护的对策和措施,以期为我国品牌商标保护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一、我国商标抢注现状及危害近年来,中国企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事件频频发生,“被抢注清单”令人触目惊心。

2003年初,联想集团启动新商标“lenovo”,就是因为“Legend”商标此前在很多国家就已被抢注,联想商标在美国注册的时间甚至比国内还早。

我国老牌中药店“同仁堂”的中药制品畅销海内外,但进不了日本市场,因为“同仁堂”商标已于1983年被日本一家经营食品饮料的企业注册。

还有如“杜康”在日本被抢注,“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的“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和英国都曾被抢注,包括拉芳、六神、舒蕾、雕牌、雅芳、大宝、小护士、满婷、立白、采诗等在内的13件家喻户晓的知名日化商标已经在香港遭到抢注。

目前,我国产品在海外申请注册商标中约有15%遇到已被抢注的尴尬局面。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北京集佳商标事务所律师李雷曾指出,“中国内地商标在境外遭抢注现象正进入高峰期,这种情况至少将持续五年。

”知名商标一旦被抢注,可能产生两大恶果:一是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产品在销往当地时会出现障碍,产品不能以原有的商标进入当地市场,只能另换商标,这将对企业已有的无形资产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二是抢注的公司可以合法地把自己的产品冠以抢来的知名商标,大摇大摆地进入世界市场,挤压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市场开拓空间,扰乱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市场销售秩序,严重损害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利益。

二、商标抢注的原因(一)企业自身原因企业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对品牌保护缺乏可预见性和全球视野。

刘凤军教授曾指出:“中国品牌频频被抢注,与中国企业的重产品,轻品牌观念不无关系。

或者说中国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大多数还处于保护产品的商标阶段。

”我国企业其商标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甚至不懂商标权的保护,主要表现在:①商标未注册。

商标创设出来后,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

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律师刘文斌指出:“企业要拥有自己的品牌,首先应寻求法律的全面保护,构建属于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而法律意义上的商标注册是品牌国际化的通行证。

如果没有这张通行证,所有为品牌而做出的努力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但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对新设计的商标不是及时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而是迫不及待地投入使用、推广。

然而中国实行申请注册在先原则,而不是像美国等少数国家那样实行使用在先原则。

因此,往往有的企业在投入数百万广告费推广未经注册的自主商标品牌后,却因自己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不得不“饮恨”放弃。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即使再投入巨资去抗辩、申请注册商标撤销裁定也往往枉然。

②商标注册范围狭小。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企业一般习惯只在自己现有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而且选择小类,忽视了企业未来对连接或类似领域业务的可能发展,没有未雨绸缪地在大项或相关类别或更多的类别上申请注册。

这会留下自己商标有可能被其他企业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大类或小类)上抢注的潜在风险。

③不注重国际注册。

我国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的总量仅相当于一个大型跨国集团的全球注册商标总量。

这无疑不能适应中国入世、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当今世界。

如果我们想要走出国门,参与世界性的竞争,就必须要在相关的贸易国取得商标专用权,否则就有被“封锁”在国内的危险。

[③]④缺乏对国内外市场的监测。

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又未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海内外市场实时监控,未及时收集侵权信息,对方商标一旦获得注册,撤销的难度及费用将可想而知,企业要夺回商标权将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如去年的“五粮液”商标在韩国遭抢注案,中方商标权人正是由于及时的市场监测最终取得胜利。

2003年2月14日,代理“五粮液”商标的四川超凡商标事务所韩国监控方突然发现一名韩国人将“五粮液”商标的汉语“WULIANGYE”抢注商标,该“WULIANGYE”商标的公告时间是1月23日,根据韩国商标法,如无他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将在30天后对该商标发布授权公告。

如果仅剩9天的异议期被错过,“五粮液”要想成功维权,将会困难重重。

(二) 制度性原因1、商标权的地域性。

商标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其地域性,经一国或地区的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其所有人的专有权被限定在该国或该地区的领域内,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此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只能在商标的注册国享有商标权,在其他国家不享有商标权。

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保护,则必须按照该国法律的规定,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

2、商标注册的申请在先原则。

绝大多数的国家在商标立法中都规定了注册取得制度,而实行注册制度的国家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即以申请日期为依据,受理在先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在后申请人的申请。

对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申请者可以排斥在后申请者获得注册。

申请注册是能产生商标权的惟一法律事实,而在先使用并不能作为获得商标权的依据。

商标使用者即使很早就使用某一商标,但如果未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也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因此,对同一商标申请注册的先后顺序对商标权的取得有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这种制度下,申请注册的时间先后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商标抢注事件屡屡发生的最深层次的原因。

(三)抢注者利益的驱动海外企业大肆抢注我国商标的目的:一是借此牟利,由于商标本身就是一种商品,抢注者获得商标的注册后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坐享其成,获取高利。

如我国的芭蕾系列化妆品畅销日本、东南亚,一位外商以300美元在这些地区获得了注册,致使我国厂商的该商标产品不能大批量出口,最后我方只得以20万美元买回了该产品的商标权;二是阻止中国内地同行业的知名企业进军该国市场。

通过抢注对手商标,树起“市场篱笆”,使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以原商标进军国际市场发生困难。

[④]像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博西公司抢注海信的著名商标事件,不排除他们担心海信成为其在德国的竞争对手而设置的障碍。

在博西公司把HiSense商标进行欧盟注册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国际注册之后,不仅使海信在法国、保加利亚、西班牙等国的商标注册一路受阻,而且其在整个欧盟地区内的商业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⑤]三、商标抢注的对策(一)增强品牌商标保护的意识,及时注册商标。

利用注册商标保护品牌,对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商标一经注册,企业经营者就因此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及继承权等权力,经营者的品牌因此受到法律的保护。

企业应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切不可等到产品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后再注册,以免遭抢注,使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被别人合法地使用。

企业应在商标创设出来后、正式公开前,特别应在投入使用、推广之前要做好保密,及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争取在先权。

北京2008年奥组委对福娃系列的注册保护就是一个成功案例。

奥组委在2005年l1月l1日晚公开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系列之前对吉祥物的形象设计绝对保密,并且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完成了注册保护。

(二)进行防御性注册注册防御性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商品、服务上注册同一商标,以防他人利用自己声誉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采用自己的商标。

国内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适当构筑防御性商标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性注册,以免受侵害。

以“娃哈哈”商标的防御性注册保护便是一成功案例,娃哈哈集团除在自己经营的主要产品类别上注册“娃哈哈”商标外,还将“娃哈哈”商标在其它多个类别上注册。

同时,还将易与“娃哈哈”混淆的“哈娃哈”、“哈哈娃”等商标分别进行了注册。

(三)重视国际注册。

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已突破了地区和国家的界限,实现了国内竞争国际化、市场竞争全球化。

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而其中的第一步则是商标的国际注册,因为商标权的保护是以国家为界限的。

我国产品欲扬名世界,必须注重商标注册区域的广泛性,增强国际注册意识,实施商标国际注册。

如神龙公司的富康品牌,不仅申请注册了国内商标专用权,还在香港、台湾地区和东南亚的缅甸、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依法办理了国际注册申请,使神龙公司享有跨地区、跨国界的驰名商标。

中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对于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可以《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通过国家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2)商标逐一国家注册。

对于不能通过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国外注册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委托申请注册。

(四)加强对海内外市场的监测。

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也可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海内外市场实时监控,及时收集侵权信息,而及时制定应对抢注的措施。

(五)积极应对商标抢注良好的预防机制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遭抢注的危险,但如果抢注还是发生了,积极稳妥应对抢注是国内企业商标跨国保护策略的关键。

据报载,我国品牌在国外申请注册时,约有95%的品牌会遇到已被抢注的问题。

对此,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而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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