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内控管理,是指公司在采购活动中,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对采购计划、采购程序、采购价格、供应商选择、合同管理、付款审批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以防范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条采购内控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公司年度预算和实际需求制定,采购部门应进行市场调研,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市场行情,合理预测采购价格,确保采购活动的经济性。
第三章采购程序管理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供应商评估,确定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情况。
第七条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货物验收,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付款审批管理第九条付款审批应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付款审批人员应独立于采购人员,确保审批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付款审批前,财务部门应核对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付款。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采购活动,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国家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是公司采购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参考依据,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采购的程序和流程。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内控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中的所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注重内外部信息的交流和分享,保证内外部沟通的畅通,以利于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采购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采购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采购的流程与程序第九条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私下进行采购活动。
第十条采购活动前,应当对采购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定具体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
第十一条采购活动应当经过公司的采购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做好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第十三条采购活动的采购合同应当经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十四条采购活动的验收和发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第三章采购的内部控制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
第十六条采购活动中的经济订单量、物料标准、价格核对、质量把关等应当进行严格的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立即处理和整改所有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问题。
第十八条采购活动的预算管理应当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预算合理和有效。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数据和信息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和保护。
第四章采购的诚信和合规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的诚信和合规教育和宣传制度,提高员工的采购的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7篇)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7篇)1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采购管理中心,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
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
办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固定资产、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采购管理中心;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器械科;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
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器械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需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县教育局采购管理内控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县教育局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教育局各部门、各学校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采购管理工作。
三、内部控制目标1. 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3. 防范采购过程中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采购资金安全。
四、内部控制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2.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3. 诚实信用原则:采购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4.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5. 保密原则:对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五、内部控制措施1. 组织机构设置(1)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系统采购管理工作;(2)设立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3)设立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
2. 采购计划管理(1)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预算、时间等;(2)采购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采购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3. 采购方式管理(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的选择应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需求,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4. 采购合同管理(1)采购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采购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3)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5. 采购支付管理(1)采购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采购支付应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3)采购支付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6. 采购监督(1)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2)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3)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医院采购内控管理制度5篇

医院采购内控管理制度5篇医院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活动,强化监督、节省开支,防范采购活动中的廉洁风险,根据我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有关精神,决定在招标采购公用物品活动中实行以下规定:一、招标采购公用物品适用范围1、未纳入或不适合集中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零星、小额的后勤总务用品、办公用品和低值耗材的采购。
2、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的物品。
3、预算外小额度开支的奖品、礼品、纪念品、宣传标识制作等相关物品的采购。
4、公务接待、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的定点选择。
5、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的定点选择。
6、其它物品和服务用品的采购。
二、招标公用物品采购的方法1、“三家参与”:有关物品、服务用品的采购实施时,由使用部门(科室)、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共同参与。
2、“货比三家”:有关物品、服务用品的采购活动过程中,要经过三家以上供应商或商家的询价调查,从质量、价格等方面综合比较进行取舍。
3、“三人同行”:所有招标外采购实施时,必须是三个人以上共同经办。
三、招标公用物品采购的实施1、招标公用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向管理部门填写《***医院招标物品购买申请单》,说明采购名称、数量、不经过集中招标的理由,由院长批准实施。
2、医院招标采购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等部门。
物品主管部门持院长批示,由院纪检监察室视情况安排相关监督部门参与采购监督活动。
3、物品使用部门与管理部门为同一单位,或物品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为同一单位时,院长批准后,由院纪委指定相关科室人员一道参加实施采购。
4、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活动完成后,要有采购经手人和参与人共同签字,才能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招标公用物品采购的检查考核1、医院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负责对“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财务手续,每年对相关采购活动进行一次抽查。
2、对违反“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有关规定的科室、人员,按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服务等采购。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结果合理。
第二章采购组织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公司的采购工作。
采购部应制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协调供应商关系,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采购部应设立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具体的采购工作。
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公司的采购政策和规定。
第六条采购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采购能力。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七条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和经营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采购时间等要素,确保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采购部应根据采购计划和市场行情,编制采购预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采购预算应合理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十条采购部应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收集并整理潜在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产品质量、价格水平、交货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一条采购部应根据采购需求,从供应商信息库中筛选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等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
第十三条采购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采购活动的执行。
第十四条采购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优化供应商资源。
第五章采购过程控制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品种、数量或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七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最新机关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最新机关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在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内部控制管理,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审批、采购执行、验收结算、监督考核等环节。
第三条机关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采购活动的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纳入单位年度采购预算。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采购计划应当重新报领导审批。
第三章采购审批管理第八条机关单位采购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采购审批分为内部审批和外部审批。
内部审批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审批。
外部审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采购审批应当遵循权责分明、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严格执行。
第四章采购执行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审批结果,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采购执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采购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和质量,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采购执行完毕后,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确保采购资金的及时支付。
第五章验收结算管理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对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确保采购项目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验收应当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形成验收报告,作为结算的依据。
国有企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资产安全及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并对国有企业内部的采购管理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第三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市场规则和内部制度开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及归档,实现全程可追溯。
第二章采购流程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金额、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依据等内容,并按照规定流程报批。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采购计划的内容和程序进行采购,不得私自调整或违规操作。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采购合同的签订,未经授权的合同不得签署。
第十条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招投标过程中,应当遵守反腐败和合规要求,不得接受或提供贿赂、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台账,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业绩评价、资质认证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依法合规选择合作伙伴。
第十三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合规运营,遵守约定的供货周期和质量标准,确保向国有企业提供稳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四条供应商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调整合同内容或提出不合理要求。
第四章内部监督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采购监督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采购都符合规定并合理有效。
第十六条采购监督部门应当与审计、财务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形成内部监督网络,及时发现并纠正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