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地下矿井中因为地下水涌入、积聚、溃决、突泥等引发的水涌、灌溉和倒泄现象。
水害不仅会威胁矿井及其附近的矿工、设备和资产安全,还对地下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要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政策要求,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水害防治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矿山企业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包括矿山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测部门等,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制度,包括对可能发生水害的矿井进行评估,确定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已经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4. 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管理明确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矿井的井口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和防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5. 水害防治技术与方法明确矿井水害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包括抽水技术、封闭性沉降区处理技术、裂隙水体封堵技术、水害应急处理技术等。
6. 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与监测体系,包括地下水位、地震、裂隙水体等重要参数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水害的动态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7. 培训与教育建立矿山企业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教育制度,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经济与财务管理明确水害防治的经济与财务管理要求,包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矿井水害防治,保障矿井的安全。
9. 信息化管理推动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矿山水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害防治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监测、预警与管理。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工程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门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四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有导水断层时.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测部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三章井下防治水规定第五条井下排水管理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采区辅助设备选用BQS240-24×5-140/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全部达到一备一用一检修的要求.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采用4胶管代替排水.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有容易关闭的防水密闭门.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能够满足该工作面排放水的要求,水泵排水能力应能满足该地点涌水量的需要,且不得少于同型号水泵2台的要求,排水管道要求一备一用.2、有机电部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队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六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过流沙层水量大时,在地面布置深降水井,以便控制工作面的涌水.要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要预先查明流沙层的位置.过流沙层时要提前做好排水和注浆准备,过流沙过程中要加强管棚临时支护,缩小棚距,加强帮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3、地测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4、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5、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6、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7、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七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工程管理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四章地面防治水规定第八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2、定期进行水患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以预防.各单位要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教育职工增强防汛意识;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汛期值班.3、雨季来临之前机电部门要对本单位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和高大建筑避雷设施、接地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及处理结果报矿机运部.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出现险情停工撤人制度.在接到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实施24小时巡视.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井下也要派专人及时观察水文变化情况,并通知调度室.5、地测部门要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并联合机电部门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井口出现进水时,工程管理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筑坝,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6、地测部门要密切关注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避免渗入井下.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
防治水管理制度(全套)
山西朔州平鲁区XXX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01)第二章防治水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02)第三章防治水工作制度 (03)第四章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09)第五章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2)第六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3)第七章防治水监控防范制度 (15)第八章防治水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16)第九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29)第十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32)第十一章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3)第十二章探放水优先作业制度 (34)第十三章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37)第十四章探放水安全例会制度 (38)第十五章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 (41)第十六章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44)第十七章防治水审批制度 (45)第十八章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46)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矿防治水管理工作中的行为,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山西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XX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二章防治水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1、防治水管理组织机构为了搞好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经公司矿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具体如下:(1)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2)探放水工作组分管矿领导:分管职能科室:生产技术科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技术员:成员:(3)探放水队机构队长:1名副队长:3名技术员:3名电工:3名维修工:3名钻机操作工:15(按三班人员配备)2、相关部门职责(1)调度室:负责井上、下防治水和水害隐患的全面协调等综合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上、下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工程的设计和组织实施;提供采区、各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井上、下防治水和水害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害防治技术的管理,确保水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2.1 总体责任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由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必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2.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部门负责人需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本部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2.3 个人责任每个从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个人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程序3.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编制每年,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明确年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3.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执行按照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各部门应展开相应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活动,确保防治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3.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结果评估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4.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要求4.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确保所聘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
4.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设备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确保所使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设备完好,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4.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信息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考核5.1 考核内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技术管理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管理结果评估等。
5.2 考核结果运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加强水文资料的搜集、观测、彻底整治水害隐患,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一、水害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水害整治制度1、每月1—5日,对全矿水害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排查地方:地面工业广场、井下全部出水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
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
2、由整治小组依据水患情况进行分工布置项目和重点环节,各地方派专人负责,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必需按上级检查的标准去逐项检查。
排查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处理看法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
由于检查不认真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酿成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整改后对复查情况做好完整的记录。
6、全部从业人员必需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完好,系统畅通。
7、地测部门要做好水患的猜测预告工作,对井下各个出水点进行定期观测,随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订立方案,及时处理。
8、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惩罚。
9、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需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2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订立本制度: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认真说明,为防治水工程供应依据。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贺宪周副组长:蔡现中邹庆柏成员:袁仪敏姜学军陈顺卿杨海朝王浩张晓龙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组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削减水害对企业的损失,并提高应对和防治水害的效率,订立本《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二、管理标准1.水害防治责任–确定水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与任务;–确保专人负责水害防治工作,并供给必要的支持与资源;–不定期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水害风险评估与防控–针对企业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开展水害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水害类型、频度和危害程度;–订立相应的水害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及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水害防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3.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适时取得水害预警信息;–配备专业的水害监测设备,不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确保其精准性和牢靠性;–设立专门的监测人员,负责对水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与处理,并适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出警报。
4.水害防治工程建设–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在必要区域建设相应的水害防治工程;–进行水害防治工程的投资预算与计划,确保工程的顺当进行;–对水害防治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水害应急响应与救援–订立认真的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行动流程;–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本领;–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水害应急救援的效果。
三、考核标准1.组织与领导–是否成立水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成员的职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风险评估与防控–是否开展水害风险评估,并订立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检查水害防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
3.预警与监测–是否建立水害预警机制,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是否配备专业的水害监测设备,并进行检测和维护。
4.工程建设–是否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建设水害防治工程;–是否依照投资预算和计划进行工程建设,并进行质量和进度监督。
5.应急响应与救援–是否订立认真的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是否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并能有效实施救援工作。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水体的干扰和失控导致的矿井径流异常增多或水压的迅速增大,从而对矿山安全生产造成威胁的现象。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矿山企业需建立科学完善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为矿山企业在矿井水害防治方面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度的必要性分析矿井水害是矿山企业生产中常见的安全生产隐患,其对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2)原则:科学性、合理性、实施性、先进性和持续改进性原则。
3. 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制度的主体: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
(2)制度的内容:-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目标和任务的确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结果的评价和改进。
4. 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度的制定: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工作应由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牵头负责,充分调研和分析矿井水害防治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制度的宣贯:矿山企业应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宣传等形式,将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宣传给员工,并确保员工理解和落实。
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组织管理1. 组织机构的建立(1)矿山企业应设立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包括主管领导、技术专家和现场工作人员等职位,以确保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责任制的建立(1)主管领导应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水害防治各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各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一、矿长水害防治责任制(一)矿长是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监管责任。
(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细则》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常听取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四)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五)负责督促矿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水灾演习。
(六)对矿井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总工程师水害防治责任制(一)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技术管理责任。
(二)对各队组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三)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四)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五)组织督促技术负责人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六)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七)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八)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三、安全副矿长水害防治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全责。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 引言水害是一种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祸害,为了有效应对水害的发生并最大程度减轻损失,特订立本《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2. 职责与责任2.1 水害防治组织2.1.1成立水害防治管理小组,包含企业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等,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2.1.2定期召开水害防治管理小组会议,梳理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和问题,并进行相应部署。
2.1.3每年订立水害防治计划,并报告企业领导审批。
2.1.4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水害的监测、预警、评估和防治措施等工作。
2.2 各部门职责2.2.1 安全环保部门—订立和落实水害防治有关标准、规范和措施。
—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加强员工的水害防范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2.2.2 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水害防备要求订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识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措施。
—各部门定期检查演练情况,并做出改进与完满。
—负责水害防治工作的统计和报表,向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供应相关工作的数据支持。
2.2.3 相关部门—依据水害防治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措施,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水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3. 水害防治措施3.1 水害防治设施•建立完满的水害监测系统,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测与预警。
•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
•配置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3.2 人员培训与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水害防治培训,提高员工对于水害的认得和应对本领。
•订立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员工能够娴熟运用。
3.3 水害应急响应•水害发生后,各部门应依照应急预案进行组织和协调,及时采取必需的抢险措施。
•在水害发生区域进行安全疏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3.4 水害事故报告与调查•水害发生后,各部门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并依照要求做好相关调查和整改工作。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水害事件也日益频繁和严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活动带来严重的损失。
因此,建立科学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加强水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阐述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制度建设是指通过制定文件、文件的修订、制度的推行与实施、考核评定等手段,使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执行得到落实的过程。
制度建设对于提高水害防治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水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提高水害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度建设可以让水害防治工作变得更加规范和制度化,从而使工作有规可循、有条不紊地进行,提高质量和效率。
2.降低水害损失制度建设可以帮助我们制定科学的防御策略和应急措施,及时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水害情况,从而降低水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向上的保障。
3.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度建设可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水害防治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各类力量进行水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制度建设的要求为了确保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制度建设需要遵循以下要求:1.法制化制度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由权威机构制定,确保与国家法制体系的一致性。
2.科学性制度建设需要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合理科学地制定水害防治技术规范,确保制度具有实效性、可操作性。
3.协调性制度建设需要协调各种资源,贯彻全局性思想,切实提高水害防治工作的全面性和协调性,确保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制度建设的内容在实际制定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时,可以按照以下内容进行:1.技术规范制定对于水害防治工作中的各类技术和应急措施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以便在实际的防治工作中行之有效。
2.组织机构的设置将各级水利、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过程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的水害防治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合作。
矿建项目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建项目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建项目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总则为搞好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项目部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书记成员:项目副职、项目副总工程师、安全员,技术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1)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成立项目部一级防治水工作管理小组,编制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2)落实国家、地区、行业、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3)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4)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项目部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5)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项目部探放水和堵水设计;6)负责审查、确定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为项目部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目工程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7)负责审核责任范围内的探放水、堵水、排水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计划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8)技术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地质资料,结合日常的水文地质观察资料,监督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和可能出现危险源的分析、预测、预报工作;9)机电管理人员审核防排水设备的选型、管路的配套、排水系统的布置、供电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转;10)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方案,督促采取补救措施;11)调度管理人员应动态掌握生产施工情况,关注井下涌水量和排水量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好相应的备用排水设备和材料,及时向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4.防治水1)明确各专业、各工种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岗位责任,建立防治水管理体系,规范防治水管理程序;2)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和工程施工特点结合我单位防治水经验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方案,明确探放水设计,确保施工安全;3)巷道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定的渗水、漏水,应采取壁后注浆,分段引流、临时水仓,水沟、分级或集中排水等方式处理;4)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5)煤层顶底板水防治:明确地质构造和含水层等情况,施工前对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由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相应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依据水害威胁程度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水,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5.注浆堵水、冻结、降水1)注浆堵水以工作面预注浆、壁后注浆为主,以地面预注浆等为辅,施工前应编制注浆堵水方案,方案经业主、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2)采用注浆堵水、冻结、降水等方案前,应当查清地层层序、地质构造、边界条件,帷幕端点是否具备隔水层或闭合性断层及其隔水性能、地下水向矿井的渗流量、地下水流速和流向等水文地质条件;3)当巷道穿过含水层、导水断层或裂隙(带)、采空区、溶洞、水体下方、流砂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当探明含水量、水头压力等水文地质情况,采取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等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可预先构筑防水闸门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参与人员学习,否则不准施工;6.探放水1)应当进行探放水的情况有:(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相邻煤矿,(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等。
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背景矿山是我国的重要资源,但矿山排水与涌水会导致矿石开采和矿山安全的威胁。
为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必须制定相关技术管理制度,以有效遏制矿矿井水害的发生。
二、宗旨本技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石开采过程中的防水治水工作,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业企业矿石开采过程中的防水治水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4.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矿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对矿业企业各级工作部门制定的防水治水总体规划进行指导和管理。
4.2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是矿山防水治水的主要部门,其职责如下:1.制定和修订矿山防水治水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保障矿山安全生产;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编制矿山防水治水总体规划,并负责对总体规划的实施检验,及时对矿山设备进行调整和维护;3.负责矿山的排水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行;4.对矿山开采中出现的水害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理效果的跟踪和评估;5.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矿山防水治水安全技能。
4.3 工程技术部门工程技术部门主要负责矿山的设计、建设、生产、维护和改造,并与安全管理部门一起制定防水治水总体规划。
4.4 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实行日常防水治水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检查和控制涌水现场情况,及时上报风险;2.完成有关安全措施;3.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动态调整矿山生产计划,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4.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监督及管理支持服务。
五、管理制度5.1 矿山防水治水总体规划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矿石开采和矿矿井水害防治需要,制定矿山防水治水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矿山的防水治水管理机构;2.矿山的涌水、排水和水害评估等基本情况;3.矿山防水治水的基本原则;4.矿山防水技术、防止涌水和涌落的措施和方法;5.矿山的排水系统设计和设备管理规定;6.矿山的水害应急预案等。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管理中心.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成员: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2、防治水管理中心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科长: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科队长各1名) 成员:地质资料组、物探组、水情水害观察组、测量组、信息研判组、排查治理组、验收确认组、技术组、探放水组。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矿长职责1、矿长为本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5、负责生产与水害防治工作的协调6、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7、负责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8、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和防突水措施的初审9、负责防水闸墙(门)的竣工初验工作。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预审工作3、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技术的审报并组织实施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审批5、负责对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审批.6、负责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审报及预验收工作7、负责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的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安全确认及签署移交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防治水技术例会10、负责组织月度水害隐患排查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报及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演练总结评价报告的审查12、协助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13、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审报14、负责防水闸墙(门)的设计师审查及预验收工作15、负责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害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的重点预测、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察治理力度,提升煤矿防治水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矿井防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如下:一、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二、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七、凡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2.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3.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预测资料,应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八、每年雨季前由矿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地质技术人员,对矿井井田及周边范围内存在的断层、陷落柱、滑坡等可能导致井下水害及水灾事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详细勘察和分析,并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根据审批的年度采掘计划,月采掘计划进行对照分析,对存在水害威胁的要提前制定防治措施.九、根据责任范围在雨季来临前,必须对矿区河流、沟渠、井口范围的排水渠进行彻底的疏通维修,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稳层,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十、在认真搞好防治水总体预测及各项防治水工作布置的同时,还应加强矿井日常水文地质调查,做好探放水工作.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原则,杜绝冒险蛮干行为.十一、利用好现有的水文地质资料、技术力量认真搞好防治水预测工作,不断完善和使用好各种防治水安全设施,同时还应大力推广和使用先进成熟的矿井防治水技术,提高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水平,进而提高矿井抵御水害能力.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地测科负责对本矿区内有水灾威胁区域进行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四、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重点对受水患威胁区域进行检查.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的采区,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必须根据该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每月向总工和上级部门汇报一次,重点区域的水患情况随时上报.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成立水害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二、具体要求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2、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4、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7、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综采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8、地测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9、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1500元处罚.10、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季度防治水工作开展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给予领导小组成员适当奖励.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防制度:一、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二、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三、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四、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205运输巷、2205回风顺槽巷临近的孟子峪东矿界区域,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五、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六、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七、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四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八、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九、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十一、“雨季三防”办公室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十二、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十三、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十四、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十五、针对孟子峪煤矿:因其积水量和积水位置不明,在上山巷道掘进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结合2009年底xx煤业有限公司水文地质勘探报告相关资料,谨慎制定采掘布置,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探放水制度为严格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确保不发生水患,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即每个掘进工作面,在掘进施工前必须有探放水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探放水.二、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三、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后报县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回采.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四、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要严格执行“有掘边探”,确定超前探水线,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五、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放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部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六、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 m;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七、在安装钻机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5.在预计水压大于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6.钻孔内水压大于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7.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8.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前款的规定要求进行.八、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九、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以下要求: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一般超前距离不得小于60米,可根据水压情况具体规定超前距.沿岩层探岩层水或断层水时可按下表要求进行.十、持“有掘必探,先治后采”原则的同时,凡遇下列情况,必须确定探水线.1.掘进工作面接近溶洞含水层时.2.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或有积水的小窑、老空时.3.上伏岩层若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工作而层间垂直距离小于回采工作面采高的40倍或小于掘进巷道高度的10倍时.4.掘进长度达到探水超前距离时.5.采掘工作面发生出水征兆时.6.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时,也必须提前探明情况,确保煤柱的准确尺寸.7.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8.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时,方可前进.十一、物资保障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及时供应探放水所需的设施、设备,所有设备的备用量不小于1/3.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一、水文地质工作由地测科负责.二、水文地质工作必须以防止重大水患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水文地质工作标准.三、地测科科要不间断的搞好水文地质的观察调查和资料收集,并要作好记录.四、地测科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的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月2月底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10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五、水情资料和水患预报必须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探放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并经技术副矿长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单位和有关领导,同时上报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处、安监处.六、地测科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资料和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计划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设计开拓上,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作面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七、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八、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水位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用矿图上.九、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60米煤巷或3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十、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能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计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十一、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当地煤炭局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十二、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商,每次会商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各级水害隐患分A、B、C三级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统计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经排查确认的B级水害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后,发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等部门,并抄报公司技术处备案.对B级水害要重点监测,并执行技术管理人员盯岗制度,直至水害排除.十三、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流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的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十四、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十五、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不准贯通.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矿井内周边煤矿监测管理制度一、地测科必须对本矿井田邻近的煤矿开采情况调查清楚,包括矿井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反映实际情况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建立专门档案永久保存,并必须按季度定期组织对其开采范围的地表观察检查,并建立检查观察台帐.二、对周边矿井必须定期交换实测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并进行交叉检查,必要时申请有关部门协调,每次检查情。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标题: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防治水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为了有效地防治水灾和保护水资源,制定和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防治水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水资源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2 建立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和规划
1.3 制定水资源管理计划,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
2.1 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水质和水量变化
2.2 进行水资源评估,分析水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3 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
3.1 建立水资源节约利用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预
3.2 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3 加强水资源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4.1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明确水资源保护的目标和措施
4.2 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污染源的排放
4.3 推动水体管理,改善水质和生态环境
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5.1 制定水灾防治预案,做好水灾防治的准备工作
5.2 建立水灾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水灾预警信息
5.3 加强水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应对水灾的能力和效率
结论: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是保护水资源、防止水灾的重要手段,惟独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评估、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保护和管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才干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单位,包括煤矿设计、施工、运营、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制度规定。
第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及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第七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应由煤矿企业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第九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确保其能够全职参与水害防治工作。
第十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规划第十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规划,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包括对煤层水位、地下水位、地表水位的监测与预警,以及针对可能发生的水害进行的预案制定。
第十三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第四章实施第十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措施、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多种因素。
第十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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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
主任:地质测量科科长成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技术指导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地质测量科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 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
第五条技术科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规定第六条防治水相关技术规定1、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2、地质测量部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3、工作面圈出后,要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矿井衔接计划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
5、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
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七条探放水技术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测量科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科。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科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 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八条防隔水煤柱留设技术规定(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技术要求1、地质测量科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技术规定第九条井下排水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 排出矿井24h 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井底水泵房有三台85DF45X 7型水泵,额定流量为85m3/h,额定扬程为315m。
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井底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 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 的盘区正常涌水量。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
井底水仓有效长度120m,净断面9m2,有效容量1080 m3。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泵型号、排水量。
5、井底水泵、盘区水泵及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 年。
6、地质测量科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第十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技术管理1、各掘进队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技术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
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 米。
2、地质测量科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 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科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防科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科牵头,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4、各掘进队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质测量科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
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科具体负责。
5、各掘进队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
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技术管理1、生产技术科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科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
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3、回采工作面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
4、回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采煤队管理。
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
5、地质测量科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
第五章地表水防治第十二条地质测量科在每年5 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
第十三条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
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第十四条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
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
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
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
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资料。
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
第十六条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
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
第六章煤层顶板水防治第十七条地质测量科要查明M2 煤层上部各裂隙含水层、第四系松散层含水层的赋存情况,富水性、边界条件以及可能的补给水源、补给水量等,查清各个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含水特征,掘进开采前对顶板及上部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