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3e8895e7da38376bae1fae16.png)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
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
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
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
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
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
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
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
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项目凤险管理案例(3篇)
![工程项目凤险管理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257557f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f3.png)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是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项目风险也日益复杂化。
如何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工程项目风险,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某大型工程项目为例,分析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具体实践,旨在为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大型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沿海城市,总投资约50亿元,建设周期为5年。
该项目主要包括港口码头、仓储设施、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提升该地区的港口吞吐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工程项目风险识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技术风险:包括工程设计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设备选型风险等。
2. 财务风险:包括资金筹措风险、投资回报风险、融资风险等。
3. 管理风险:包括项目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
4. 环境风险:包括环境保护风险、水土保持风险、地质灾害风险等。
5. 政策风险:包括政策调整风险、法规变动风险、政策支持风险等。
四、工程项目风险评估针对上述风险,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1. 技术风险评估:通过专家评审、类比分析等方法,对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评估。
2. 财务风险评估:根据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计划、投资回报预测等数据,对资金筹措、投资回报、融资等方面进行评估。
3. 管理风险评估:通过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人力资源配置、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对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4. 环境风险评估:根据环境保护要求、水土保持要求、地质灾害预测等数据,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等方面进行评估。
5. 政策风险评估:通过政策研究、法规分析等方法,对政策调整、法规变动、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评估。
五、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1. 技术风险应对策略:(1)优化工程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4409328964bcf84b9d57b38.png)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7.1 案例一背景: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
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
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
”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1.合同的效力方面(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A.主体资格合格B.内容合法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2.合同的履行方面判断:(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A.违约金B.赔偿金C.继续履约D.没收抵押物E.变卖留置物4.合同解除方面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5.诉讼方面判断:(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分析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1ec84bb2e3f5727a4e962d4.png)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分析一、施工风险控制的具体方式1、风险回避通过回避风险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和不确定性。
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
其具有以下特点:(1)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
风险定义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
(2)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的可能性。
(3)回避是一种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
因此,风险管理者为了实施风险回避对策,在确定产生风险的所有活动后,有可能制定一些禁止性的规章制度。
2、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方法是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风险。
同样,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是设立某种基金来对付。
根据不同的目的,损失控制可分为:(1)损失预防手段,如安全计划等;(2)损失减少手段,包括损失最小化方案(如灾难计划等)、损失挽救方案(如应急计划等)。
损失预防手段是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是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
损失方案可以将损失预防手段和损失减少手段组合起来应用。
损失的发生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而导致的。
在众多风险因素中,技术风险、人员风险、设备风险,材料风险和环境风险是引起损失发生的五个基本因素。
预防损失的发生和降低损失发生的严重性,就是对这五个因素进行全面控制,而且以人为因素最为重要。
因此,损失控制的第一步就是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施工计划、相关的工程技术规格和工程现场内外的布置,以及项目的特点等,以识别潜在的损失发生点,并提出预防或减少损失的措施,从而制订一系列指导性计划,来指导人们如何避免损失的發生、损失发生后如何控制损失程度并及时恢复施工。
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是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关键组成部分。
安全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的预防损失的发生;灾难计划则为人们提供处理各种紧急事故的程序;而应急计划的目的是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小的计划使施工恢复正常。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则是将可能出现的一些施工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https://img.taocdn.com/s3/m/0abaad68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a3.png)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需要实施一项建设工程,并决定由乙方承包完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原则(一)本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具体工程内容](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金额及明细表](附后)。
三、合同管理与执行(一)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力量,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工程款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程进度款。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案例分析(一)针对以往类似工程中的常见问题,甲乙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讨论。
(二)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双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 工程质量问题: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控。
2. 工程进度延误:双方应密切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进度。
3. 工程款项纠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款项支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对于过去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双方应总结经验教训,为本次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一)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https://img.taocdn.com/s3/m/d00909cf0912a2161579295b.png)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承发包双方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大型项目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该文本亦被大家称作示范文本。
笔者从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已有数年,对于承发包人双方就建设工程合同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风险有一定的了解。
本文拟结合有关案例情况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适当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考虑到保密要求,本文有关案例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并作了适当调整。
一、基本案情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条中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预算报价中所含的宾馆土建及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具体范围见预算书、有关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合同工期为280天(日历天数),其中土建140天,装饰装修140天,开工日期为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后7天,具体时间由甲方书面予以通知.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3500万元,装饰装修部分1500万元。
合同专用条款第10。
1中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进场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乙方按要求提交后三天内。
合同专用条款13.1约定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白天连续5小时停电,土建期间连续3日下雨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合同专用条款23.2约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综合报价文件明确的单价,在施工中发生经业主认可的增减变更工程,其价款予以调整。
合同专用条款24条约定预付款为500万元,此款在开工次月起所完成的工程量中按20%的比例逐月予以扣回,直至扣完.合同专用条款26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及申请结款报告,甲方于次月2日前按照经审核确认后的实际金额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将在每月结算款项中逐月按比例扣回.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总价的90%后,甲方不再支付,余款(除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https://img.taocdn.com/s3/m/33b8d721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85.png)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工质量。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进行详细的介绍,并结合实例进行分析,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方面的知识。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和评价的管理活动。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招标、谈判、签订、履行和验收等环节,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的执行能够按照约定的条款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各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合同管理还能够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效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1. 合同签订阶段:在合同签订阶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讨论和磋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合同签订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工程安全要求、费用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等内容。
在工程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合同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合同验收的结果将决定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和收尾工作。
在合同履行阶段,甲方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了定期的工地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甲方对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变更和索赔等事项进行了及时的处理,确保乙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合同的执行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流程,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2篇示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规范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按合同约定完成,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https://img.taocdn.com/s3/m/46ab88d8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41.png)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篇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一、引言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设工程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成败。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的法律依据,通过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要求。
合同管理可以避免双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规定了工程完成的时间、质量和验收标准,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 防范风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性,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4. 维护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监督工程质量,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提升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 合同不严谨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存在不严谨的情况,合同中规定不清晰、不明确,导致工程合同管理的困难。
2. 合同变更频繁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有些项目在变更合同时流程复杂,变更频繁,增加了项目管理难度。
3. 合同履行不力有些建设工程项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尽责任、不认真负责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障,还可能引发纠纷。
4. 合同执行不规范一些建设工程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质量下降,甚至造成财务损失。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解决方案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合同管理的程序和责任人,保证合同管理的高效运转。
2. 加强合同约束力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一旦合同发生违约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例分析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afae2fd87c24028905fc343.png)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例分析摘要: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消极后果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风险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项目管理工作,是根据工程风险环境和预期管理目标,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处理的过程。
建筑市场瞬息万变,工程项目风险无法杜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较强风险管控能力,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关键词: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一、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特征?1、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多元性?建筑工程项目较多,规模、形式各不相同,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各参建单位需要相互合作,这其中有业主,承包商,供应商,工程咨询公司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这也就造成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多元性。
为了尽量降低施工项目的风险,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识别与预防,控制风险发生率。
?2、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不可抗拒性?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不可抗拒性主要体现在一些外部风险因素的客观性上,因为这些客观的外部因素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主要是一些自然灾害,山洪、泥石流、台风,暴雨及地震等。
这些因素对于建筑施工来说,无法避免。
还有一些无法预知的施工管理人员或施工技术人员可能犯的错误,这些同样增加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不可抗拒性。
?3、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易变性?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易变性就是项目风险容易随着在外界条件或者其他事件对其产生影响而发生改变时造成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变化。
有时这种风险的变化很难预料,给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带来很大的困扰。
?二、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影响因素分析?1、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对于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的影响较大。
国际形势与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以及经济政策的调整、建筑工程方案的发动都会给建筑工程项目本身带来风险。
另外,自然灾害的出现也是建筑工程项目重要风险之一。
自然灾害对于建筑工程的摧毁性最大,会给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2、经济风险因素?经济风险因素给建筑工程带来的风险,主要是经济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d95b2f12650e52ea5518982d.png)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分析【摘要】合同风险管理是承包商获取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的影响,本文对承包商在实施阶段要面对的风险的来源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风险分析;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管理、技术和环境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
由于建筑市场是预约型的生产,并且基于建筑工程工期长,产品的固定性、唯一性和规模大,消耗材料和设备量大,容易受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等特点,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高风险。
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承包商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过多的风险的问题,这就需要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以及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中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1 施工合同风险分析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也有很多种,比如按照不同的阶段可以划分为: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但是每一个阶段的风险诱因都可以归纳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引起的,并且由于合同的主体行为一般也就是客观和主观,因此本文将其分为客观性合同风险和主观性合同风险两个方面。
1.1 客观性合同风险客观性合同风险由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都无法回避的,合同只要形成,这些风险责任就是人的主观愿望所无法控制的。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工程变更风险。
fidic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就要承包商尽量避免工程的变更或者是变更的金额在合同金额的1.5%之外。
(2)时效风险。
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统一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如果承包商有索赔的机会时一定要把握索赔申诉的时间要求,避免失去索赔的权利。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121841db52acfc788ebc906.png)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案例一:谁承担不可预见地地质状况地风险只有在一些一般公共工程地承包市场,地质状况地风险完全是承包商地风险,香港和马来西亚是这方面最典型地两个市场.在大多数市场上,或多或少地都对责任进行分担.但是在项目融资领域,一些项目,如FIDIC 银皮书所规定地EPC类型地项目就规定承包商完全负责现场及其地表和水文条件.在香港公共工程合同中出现地风险分配,如EPC合同,反映了业主能够十分确定项目时间和成本地愿望.但是对这样做是否合理经常会出现争议,并且将此类风险完全交由通常是项目众多投标者之一地承包商承担会限制详细现场调查地方法和机会.很多人都认为如果让合同方承担一些事件地风险,而该事件又是该方无法控制且无法进行估量地,则这样地风险分配一般不会带来令人满意地结果.这样地风险分配方式可能是不经济地,而且会带来争议.香港政府对这些批评是很清楚地,但是仍然坚持这一方法,这一点让人感到惊讶.所以如果你们准备或正在香港政府项目中投标则必须加倍小心.即使业主希望让承包商承担地质状况风险,这种完全承担设计责任地方法仍然会使业主面临一定地风险.在一般传统承包模式下,完全设计责任由委托设计地业主承担,设计方被要求根据详细现场和其他调查就永久工程如斜坡和地基地设计进行优化.在另一方面承包商有义务使用根据其所获得地资料及其应当获得地其他资料而决定使用地方法来建设永久工程.他地合同性设计义务一般不会超过临时工程地设计,并保证临时工程不会对永久工程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对于不可预见地地质状况地风险可能会要求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地永久工程进行重新设计,那这时承包商所负责地就不仅是临时工程和工作方法了.业主关心地另一个不明显地风险是地下设施.关于地下设施地招标资料可能是不准确地并且这些设施可能会阻碍所设计地永久工程,因此此时就需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转移设施.如果选择转移设施,则会对工期有影响.并且,如果采取修改设计,则承包商将会就工期提出索赔.除了承担与工期有关地费用地风险,业主可能还要承担修改工程地直接成本或其他相关地直接/间接成本.第三种风险分担地方法,也是不常见地是,适用承包商在“参考条件”地基础上制定地价格,但若出现更为不利地条件将按工量单增加付款.该方法对承包商最明显地好处在于承包商就其实际碰到地情况获得款项,而这会让业主尽可能准确地描述参考条件.该方法可能会导致重大地变更.变更地重大程度取决于该变更是由承包商还是由业主做出地,如果是由承包商做出地,是否在一开始就得到了业主或工程师地同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计施工合同一般条款I方案第13条中,承包商就对参考条件做出了定义.最近有一个地质状况风险分担地实际方法即使用风险分配方案,该方法在英国受到欢迎.该机制地目地是:如果出现了这些明确定义地条件,则承包商所应当承担地经济和时间后果地分担和估价;超过估价分担地经济和时间后果所引起地各方地责任.举个例子,如果对所遇到地岩石不利条件所引起地费用估价可能是100,000美元.业主和承包商可能约定该风险按照50:50承担,即各方承担50,000美元.在这些情况下,由于不管风险是否发生,承包商对风险地承担价格都包括在了合同价格中,业主将就承包商所承担地部分进行付款,如果出现了额外地风险费用,则再支付费用地一半.所以如果风险没有出现,但承包商处理岩石条件所出现地费用(在公开帐簿地基础上进行估算)低于50,000美元,则承包商将无权获得额外地付款.如果风险出现,而承包商处理风险地费用超过50,000美元,则超过地部分将在双方间按50:50地比例承担.同样地方法也适用于与时间有关地后果.那么承包商可以如何避免或减少地质状况地风险呢?我们很遗憾地说,在国际承包中对于业主地风险-特别是在传统地公共工程采购项目中是很难做到地.在英国地公私采购项目中,承包商实际上也是对项目公司就地质状况承担全部地风险,就像项目公司要对公共机构承担相同风险一样.但是,市场有时通过政府聘请地现场调查承包商向承包商发出保证地方式来规定风险转移地范围.我们刚才在业主和承包商设计责任分担中介绍了从分包商和顾问处获得向业主作出地保证.另外,在英国法系国家内获得间接担保地另外一个方法把现场调查报告“转让”给承包商.通常这要求公共部门保证由其委托地现场调查承包商完成地现场调查报告不仅仅交给公共部门而且还应当交给承包商.这种做法地法律依据是由现场调查承包商对其所出具报告地准确性向承包商负直接责任.由承包商来承担地质状况地责任其实是相互实力地问题,它并不会影响公平或是谁有能力来承担风险.简言之,是风险分配游戏地结果,并且也是自由市场经济地一个特征.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它反映了风险分配中最有效地方式案例二:承包商和发包人共同成为拖欠工程款案地被告根据传统地合同相对性原理,分包商被拖欠工程款时,只能状告总承包商而不能直接状告拖欠工程地发包人,但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地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对此有了新解.4月4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地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总承包商)给付原告彭某(分包商)建设工程款20408.26元,同时责令被告某部门(发包人)在其欠付总承包商地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彭某承担付款责任.1998年,被告某部门按上级政府要求承担15座旧桥梁重新修建地任务后,被告王某以某建设公司名义与该部门进行协商,双方达成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为该部门承建15座桥梁地修建任务.王某承包上述工程后,又与原告彭某商定,并以建设公司地名义分别于2000年6月25日.同年10月10日及同年12月15日与彭某签订承包合同书各一份,共约定彭某分包三座桥,并约定三座桥梁工程地总造价为38100元.合同签订后,彭某组织人员对三座桥梁实施了施工.其承建地三座桥在合同签订次年即陆续完工交付,并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彭某从王某处已结得工程款3591.74元,尚欠工程款34508.26元, 王某未能及时支付.2002年春节前,彭某为解决民工工资问题曾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经协调彭某先后数次直接从发包部门预付工程款累计14100元,余欠工程款为20408.26元.2002年5月1日,王某以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地身份向彭某发出信函,对未能及时给付工程款表示遗憾,认为未能及时给付地原因系有关单位领导地行为所致.彭某追索工程款多年未果,引发诉讼.案发后查明,2004年1月11日,王某以建设公司地名义与发包部门签订备忘录一份,该备忘录载明:双方总工程款为364900元,发包部门尚欠建设公司工程款38400元.原告彭某向法院提出诉讼时,将建设公司列为被告.经向工商部门查询发现,建设公司未到工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为此,彭某以建设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为由,申请变更行为人王某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同时申请追加工程发包人某部门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原告彭某诉称,被告王某假借某建设公司名义与发包人某部门达成15座桥梁地总承包协议后,又将其中地三座通过协议分包给我;但我按照协议施工完毕数年之后,仍被拖欠工程款20408.26元,经多方交涉无结果;现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部门向我支付上述工程款,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被告王某辩称,我单位是1998年按上级地要求组建地联营企业,我本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由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存在违法乱纪地行为,造成我单位严重亏损,资产和债权严重流失;我为此已多次向有关部门作过反映,至今没有结果;现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彭某对我地诉讼请求.被告某部门辩称,我单位尚欠工程款是事实,但拖欠地责任不在我单位,且原告彭某与我单位并无直接地合同关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部门将其承担地建桥工程发包给未经工商登记地建设公司进行施工,被告王某又以建设公司名义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彭某个人施工,双方所签订地承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行为人王某(被告)以至今未经工商登记地公司地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因此引发地民事责任应由其本人承担.鉴于彭某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工程已交付使用,且王某.某部门对其施工质量未提出异议,故彭某要求王某支付工程款地请求依法应予支持.某部门作为施工项目地发包人,依法应在欠付承包商王某地工程款范围内对彭某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地解释》地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评析:本案主要涉及建设工程分包纠纷地法律适用问题.所谓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地承包人将所承包地建筑工程地一部分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地承包单位地行为.法律允许分包,但是分包必须遵循一定地规则进行,否则即构成违约或者违法行为,甚至合同无效.分包必须遵循地规定是:一是总承包合同必须是有效合同;二是承包人分包时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地分包单位;三是分包必须基于合同地约定或者取得发包人地许可;四是施工总承包地,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地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五是分包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本案被告王某以未经工商登记地企业名义实施民事活动,而原告彭某不具备分包工程地相应资质,因而不仅总承包合同无效,而且分包合同无效.这就产生三个问题:1.分包无效地法律后果问题;2.所谓承包单位建设公司地法律责任由谁承担问题;3.能否要求拖欠工程款地发包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问题.关于本案分包无效地法律后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地,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强制性规定.”该法第279条同时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地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地,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地,不得交付使用.”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地解释》第1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地,应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地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地.”该解释第2条同时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地,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地精神,分包合同即便无效,只要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地,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关于所谓承包单位建设公司地法律责任由谁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地意见》第49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地,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故本案应列行为人王某为被告.关于能否要求拖欠工程款地发包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问题.根据传统理论和法律规定,合同行为具有相对性,发包商和承包商属于一层法律关系,承包商和分包商属于一层法律关系;一旦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分包商只能向承包商追索而不能向发包商直接追索.但近年来由于层层拖欠工程款引发地民工工资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地实现,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界地广泛关注,很有必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新地法律对策.为此,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地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地,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案发包人至今仍拖欠工程款,法院理应依据最新地司法解释,根据原告地申请追加其为本案被告,并判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分包人直接承担责任.案例三:发包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发包方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另行招投标?这恐怕是不需要思考地问题.因为建设工程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是人们普遍认可地基本法律意识.但是最近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在对某施工单位地一项不属法定和双方约定地合同解除地违约事由,援引了有关法律进行审理后,似乎动摇了人们地这种认识——按该院地判决,发包方是可以随时接触合同地.我们认为该判决引发地后果可能是严重地,也非常值得业内关注.那么该判决对相关法律地理解是否符合立法地思想?2003年8月28日,广西武鸣县单采血地浆站(下称采血站)与中标单位南宁大地建筑工程公司(下称大地建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将其投资建设地业务综合楼发包给大地建司承建.合同签订后,大地建司进行了人工挖孔桩分部工程地施工,但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地期限内完成人工挖孔桩地施工任务.2003年12月5日,采血站向大地建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于同日以大地建司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为由向武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武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大地建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地施工进度完成人工挖孔桩施工任务,已构成违约.但该违约属一般性违约,亦不属法定地合同解除事由,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故采血站以大地建司在履行合同中存在严重进度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理由不能成立.但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287条地规定,《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地,可以适用承揽合同地有关规定,而《合同法》第268条赋予了定作人随时解除合同地权利,因此采血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对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但采血站应对解除合同给大地建司造成地合理损失给予赔偿.2004年8月9日,武鸣县人民法院作出(2003)武民初字第856号民事判决,解除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判决采血站向大地建司支付已施工部分工程价款及赔偿招投标费用.留守人员工资.退场费等共计74718.77元.本案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建设工程合同地发包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理论上一般认为,之所以仅赋予定作人而不赋予承揽人随时解除合同地权利,是基于对定作人地保护---在通常情况下,承揽合同地标地较小,涉及面也小,承揽人可同时履行多个承揽合同,解除其中地某个合同对承揽人造成地影响不大;但定作人一般不会同时就同一定作物与多个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定作之目地又多是为满足自身特殊地需要,如果承揽人解除合同,将会对定作人造成很大影响.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定作人已不再需要定作物但合同又不得不继续履行,实际上增加了定作人不必要地开支.基于这些原因,《合同法》赋予定作人随时解除合同地权利,但应赔偿承揽人由此而造成地损失.建设工程合同源于承揽合同又与传统承揽合同有着明显地区别,这是《合同法》为什么设专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规定.但又明确未明文规定者可适用承揽合同地有关规定地原因.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六章对发包人解除合同权没有规定,但如果适用《合同法》第287条和第268条赋予发包人随时解除合同地权利,显然是不妥地.首先,建设工程合同地标地物是建设工程项目,远非一般或传统意义上地普通定作物可比.后者一般而言,投资不大.涉及面小;而前者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历经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且涉及面十分广泛,事关国计民生.与定作人解除合同对承揽人造成地影响不大相比,发包人一旦解除合同,不仅对承包人造成较大影响,而且还会对诸如材料设备供应商.房屋购买人.拆迁回迁户等众多单位和个人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后果是严重地.故从立法出发点地角度而言,建设工程合同地发包人不能象承揽合同地定作人那样可随时解除合同.其次,从法律上来分析,发包人也不能享有随时解除合同地权利.《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地,依照其规定”.《建筑法》是专门为规范建筑活动而制定地法律,与《合同法》相比,该法仍不失为特殊法,按照特殊法应予优先适用地原则,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应当优先适用《建筑法》地有关规定---该法第15条第2款就明确:“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地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地,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将本条与《合同法》第268条相比较,就不难发现其不同之处:后者不仅允许定作人随时解除合同,且定作人仅需赔偿承揽人地损失,若无损失,定作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前者要求发.承包双方均应严格履约,违约(当然包括擅自解除合同之情形)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第三,从后果来看,若允许发包人随时解除合同,实际上已赋予其重新挑选甚至不断地更换承包人地权利,无异于宣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法律制度作废;发包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地权利,建设工程领域地腐败就会加剧.凡此种种,都是法律地严肃性所不允许地.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没有法律或合同上地充分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案例四:工程施工要符合质量规定要求案情摘要原告某房产开发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一施工合同,修建某一住宅小区.小区建成后,经验收质量合格.验收后1个月,房产开发公司发现楼房屋顶漏水,遂要求建筑公司负责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建筑公司则以施工合同中并未规定质量保证期限,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无偿修理要求.房产开发公司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施工合同有效,认为合同中虽然并没有约定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但依建设部1993年11月16日发布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地规定,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为3年,因此本案工程交工后两个月内出现地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地责任.故判令建筑公司应当承担无偿修理地责任.案例评析本案争议地施工合同虽欠缺质量保证期条款,但并不影响双方当事人对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地履行,故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地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地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捐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由于合同中没有质量保证期地约定,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地规定或者其他规章确定工程质量保证期.法院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地有关规定对欠缺条款进行补充,无疑是正确地.依据该办法规定;出现地质量问题属保证期内,故认定建筑公司承担无偿修理和赔偿损失责任是正确地.案例五:重大工程合同签定须符合规案情摘要某城市拟新建一大型火车站,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经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国务院审批并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三家中标地一级建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该三家建筑单位共同为车站主体工程承包商,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18亿元.但合同签订后,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批准地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15亿元.因此,该计划下达后,委托方(项目法人)要求建筑单位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建筑单位不同意,委托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双方所签合问标地系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前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未取得必要批准文件,并违背国家批准地投资计划,故认定合同无效,委托人(项目法人)负主要责任,赔偿建筑单位损失若干.案例评析本案车站建设项目属2亿元以上大型建设项目,并被列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并按国家批准地投资计划订立合同,不得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本案合同双方在审批过程中签订建筑合同,签订时并未取得有审批权限主管部门地批准文件,缺乏合同成立地前提条件,合同金额也超出国家批准地投资地有关规定,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违反了国家计划,故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其认定是正确地.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地程序和国家批准地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地规定地.案例六:总包与分包有连带责任【案情摘要】某市服务公司因建办公楼与建设工程总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其后,经服务公司同意,建设工程总公司分别与市建筑设计院和市××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市建筑设计院对服务公司地办公楼.水房.化粪池.给水排水及采暖外管线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做出工程设计书及相应施工图纸和资料.建筑安装合同约定由××建筑工程公司根据市建筑设计院提供地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建筑设计院按时做出设计书并将相关图纸资料交付××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公司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市建筑设计院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发包人带来了重大损失.由于设计人拒绝承担责任,建设工程总公司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发包人遂以市建筑设计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建设工程总公司为共同被告,让其与市建筑设计院一起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案例评析】本案中,某市服务公司是发包人,市建设工程总公司是总承包人,市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工程公司是分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总公司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市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工程公司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地理由企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任,都是没有法律依据地.。
法律风险防范案例分析(3篇)
![法律风险防范案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0f79295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bb.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扩张过程中,公司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
本文以公司近期发生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分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概述2018年,公司旗下某项目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建设。
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完成了部分施工任务。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等问题产生纠纷。
施工单位认为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其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公司则认为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存在违约行为。
双方协商未果,施工单位遂将公司诉至法院。
2. 案件分析(1)合同签订环节风险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工期延误责任等关键条款,导致双方在后续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2)合同主体不适格:公司未对施工单位进行充分调查,未核实其资质、业绩等信息,存在合同主体不适格的风险。
(2)合同履行环节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工程变更管理不善: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变更未进行充分协商,未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导致变更事项争议。
3)竣工验收环节风险在竣工验收环节,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验收标准不明确:公司未制定明确的竣工验收标准,导致施工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存在争议。
2)验收程序不规范: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导致验收结果存在争议。
三、法律风险防范对策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1)加强合同起草环节的审查:合同起草前,公司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完善性。
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防范
![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防范](https://img.taocdn.com/s3/m/be99908584868762caaed5eb.png)
动。 建 设 项 目的招 标 合 同 , 是 指 导 实 际 招标 活动的技术性依 据 , 是 建 设 工程 各 方 订 立 1 合 同风 险分析概述 合 同的 标 准 性 文件 。 招标 合 同的 内 容 , 应当 建筑 施工合 同必然存 在一 定的风 险 , 涵 盖建 设 工 程总 体介 绍 、 设计方式介绍、 施 这 是 由 合 同 自身 的 多种 因 素 导 致 的 。 施 工 工 总量 、 建 设 资 金 到位 的证 明 、 投标 方注 意 项 目合 同成 立 的 基 础 是 建 设 工 程 , 而 这 类 事 项 、 款项支付规则 、 原料 设备提供方法 , 工程 本身就具 有高度 的复杂性与技 术性。 以及评估办法等 。 合 同风 险 的 种 类 , 主 要包 括 资 金 风 险 、 外 部 效果最 佳的风 险防控 方式 , 应 当 是 结 环 境 引起 的 风 险 , 以 及技 术 性 的 风 险 。 防 范 合 建 筑 工 程 的 实 际特 征 , 弼 先 设 定 款 项 支 这 些 不 定 因素 给 工程 带 来 损 失 的 有 效 方 式 付 办法 、 招 标和 投标 评 价 办 法 、 原料 和设 施
重 考察此类建设 工程的市场前 景 , 判 断 这 种 投资是否迎合 了业主的需 求 , 能 否 确 保 项 目获 得 市 场 竞 争 力 , 并 取 得 预 期 的 收 益 回报 。 为此 , 合 同管 理 人 员要 具 备较 强 的洞 察和环境分析能 力 , 跳 出 项 目经 济 利 润 的 局 限, 来 分 析 项 目能 够 产 生 的 综 合 效 益 。 2. 2合 同起草 审查 合同订 立的预备 阶段 , 对 防 范 合 同 风 险 有着 积 极 意 义 。 建 设项 目的投 资 者 , 应当 重 视 合 同与 相 关 文件 的起 草 活 动和 审 查 活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9b01229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47.png)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案例分析咱今儿个就来唠唠建设工程合同里那些风险的事儿,就跟讲故事似的,可有意思了。
一、案例一:工期延误风险。
有这么个工程,甲方要盖个大楼,乙方呢是施工方。
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啥时候开工,啥时候得竣工。
乙方一开始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没问题。
结果呢,施工到一半,出状况了。
首先是材料供应不上,为啥呢?供应商那边出了点岔子,说好的钢材没按时到货。
这就像做饭没米了,你说急不急人?然后呢,工人也不够,原来请的一批工人被另一个大工程给撬走了,那工资给得更高啊。
这时候,工期就开始延误了。
按照合同规定,延误工期是要给甲方赔钱的,一天好几万呢。
乙方这时候就懵圈了,本来想着这个工程能赚一笔,这下可好,还没赚呢,先得往外掏腰包了。
从这个案例咱们能看出啥呢?在签合同的时候啊,乙方就没考虑到这些风险。
对于材料供应,就应该在合同里写清楚,如果供应商出问题,怎么补救,有没有备选供应商啥的。
对于工人呢,也得有点保障措施,不能光指望着口头承诺。
比如说,签个长期合同,或者多找几个后备的施工队伍,以防万一嘛。
这就好比你出门旅游,不能只带一套衣服,万一弄脏弄湿了呢,得有个备份。
二、案例二:工程质量风险。
再讲一个,也是个建筑工程。
甲方要求这个房子盖得那叫一个结实漂亮,合同里也详细说了各种质量标准,什么混凝土的强度得达到多少,墙体的垂直度偏差不能超过多少毫米之类的。
乙方呢,为了节省成本,在材料采购上就动了点小心思。
买了一些价格便宜但是质量不太好的建筑材料。
刚开始施工的时候,好像也没什么大问题。
可是随着工程进展,问题就慢慢暴露出来了。
墙体出现裂缝,这可把甲方给吓坏了。
甲方就请了专业的检测机构来检测,一检测,发现很多地方都不符合合同里规定的质量标准。
这时候甲方就不干了,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这下可惨了,返工那得花多少钱啊,之前为了省那点材料钱,现在可好,全搭进去还不够。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啥呢?在建设工程合同里,工程质量这块必须得严格把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https://img.taocdn.com/s3/m/84dab7e5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26.png)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存在合作关系,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自职责,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协议。
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合同目的与原则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作事项,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保障工程质量,降低风险。
2. 合同原则:本合同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1. 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应在开工前签订,避免工程纠纷。
2. 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3. 风险识别与应对措施:甲乙双方应共同识别建设工程中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合同变更与调整:如遇合同变更或调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明确变更内容、责任与义务,并书面确认。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期限为一年。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经协商,双方同意顺延工程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
案例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安全隐患。
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积极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双方因此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资金、技术支持和相关手续。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 乙方职责: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六、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承包商管控法律风险案例(3篇)
![承包商管控法律风险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0814d2e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d5.png)
第1篇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包商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如何管控法律风险。
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计划建设一座大型住宅小区,项目总投资10亿元。
该小区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负责投资建设,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负责施工建设。
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商负责该小区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
二、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纠纷。
例如,合同中对工期、质量、价款等关键条款规定不明确,容易引发争议。
2. 工程质量风险:施工过程中,若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返工、索赔等法律风险。
3. 安全生产风险: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承包商可能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而承担法律责任。
4. 环境保护风险:施工过程中,若违反环保法规,承包商可能面临罚款、责令整改等法律风险。
5. 知识产权风险:施工过程中,若使用他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承包商可能面临侵权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合同风险管控: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针对本案例,承包商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工期:明确约定开工、竣工时间,以及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
- 质量: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以及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 价款: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
- 争议解决: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2. 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承包商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环境保护风险管控:承包商应遵守环保法规,采取以下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噪音等污染。
4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及实例
![4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及实例](https://img.taocdn.com/s3/m/cfddabe0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52.png)
建设工程风险及风险管理
设计风险
自然及环 境风险
政治及社 会风险
合同风险
整个工程建设的核心就 是工程设计。,
如果设计上存在不合理 或者结构不完善,必然 会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可
避免的经济损失。
主要是指来自不可抗拒的 各种自然灾害对工程建设 本身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例如来自气象灾害,自然 灾害以及建设工程本身所 在复杂的地质条件、所在 地恶劣的气候条件、工程 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施 加的影响等等,这些都是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潜在的
的概率和损失,其数值大小取决于各
种风险发生的概率P,及其潜在损失Q, 多数情况下,而风险量R可表示为:
01 投资风险损失的衡量
n
R= PiQi i 1
02 进度风险损失的衡量
其 中 I=1,2…… , n, 表 示 风 险 的 数 量 即:
03 质量风险损失的衡量 04 安全风险
风险评价的方法
3、风险概率Pi的衡量
风险管理
1、合同管理 监理公司在建设工程之前,往往需要同业主签订一份监理 合同,最大的作用是防范业主滥用业主权利,胡乱干预施 工过程,因此,监理合同是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监理公司要重视合同是否平等。 ➢ 从业主利益出发,尊重业主,取得业主信任。
2、与施工单位关系。 监理公司与施工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大部分情 况下,施工单位会主动配合监理工作,但也有为利益超出 原则许可范围; ➢ 一方面严格监理,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放松。 ➢ 另一方面处理好关系,多做沟通,主动参与各部门协
监理文件及安全监理资料: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日记 监理月报 监理会议纪要 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 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监理人员的正当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4e015c20508763231121266.png)
风险管理的一般原理
风险管理
风险在字典中的解释是“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性”,一般人 们对风险的理解是“可能发生的问题”。一个建设中的项 目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指预估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 性风险,尽可能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进行合理分担 ,并设法 把它们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一种管理工作.合同风险主要来自 于合同条款的不完备或条款的不平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条款 风险管理及案例
背景条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工程招标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建筑行业普遍利润较低 近年来人工工资上涨、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 激烈
风险管理的一般原理 施工合同造价条款风险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风险管理及案例 造价条款风险处理的原则 其他风险因素 工程实例
风险分析
1、定量分析 2、定性分析
风险处置
1、风险回避 2、风险控制 3、风险转移 4、风险保留
99合同示范文本造价条款分析
99合同范本造价条款及其签订情况分析
一、99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造价条款分析 99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共分11章47小节176条,其中: 1、直接对造价做出规定的条款共有27条,占15.3%。 2、需要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的有13条,对应于专用条款的10条。 3、除直接对造价做出规定的条款外,还有隐含价格条款4条,需要在专用条款 中增加。 二、对收集整理的有争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造价条款签订情况进行分析 1、50%左右的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20%左右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2、缺乏对市场价格风险、变更超出一定幅度范围对工程造价影响的规定。 3、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
10、未及时提出变更报价书,结算时是否价款可以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dcb75e26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fe.png)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案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违约情况:1. 工期延误: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严重滞后。
经过调查,原因是乙方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出现问题,部分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未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施工效率。
2. 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例如,混凝土浇筑不均匀,墙体出现裂缝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也给后期的维修工作带来了额外的成本。
3. 材料使用不当: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了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这些材料的耐久性和性能均未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对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面对上述违约情况,甲方采取了以下措施:甲方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记录和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通过这些资料,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了准确的评估。
甲方与乙方进行了沟通,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方案,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同时,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了经济处罚,以此来弥补甲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甲方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对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并与乙方重新协商,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施工合同违约不仅会给项目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因此,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同时,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对于预防和处理合同违约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合同风险案例
![工程合同风险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3fdddd43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0f.png)
工程合同风险案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专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装修等全部工作。
项目总投资额达数亿元人民币,合同金额也相当可观。
工程进展初期,双方合作似乎顺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暴露。
首先是工期延误的问题,乙方因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工程质量也出现了问题,部分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变更事项,导致额外成本的产生。
面对这些问题,甲方意识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并未得到有效控制。
例如,合同中对于工期延误的罚款条款过于宽松,未能形成足够的约束力;对于质量保证的条款描述不够详细,缺乏具体的验收标准;对于变更管理的条款设置不够完善,未能规定明确的变更程序和成本分担机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甲方采取了以下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甲方增派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重新梳理和修订,确保各项条款具体、明确、可执行。
2. 强化进度控制:甲方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进度监控计划,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设立了阶段性节点考核,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提升质量标准:甲方明确了工程质量的具体标准和验收流程,对不合格的部分坚决要求返工或重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规范变更管理:甲方与乙方协商,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申请、审批、实施及成本分担的具体流程,避免了无序变更带来的成本增加。
5. 加强沟通协作:甲方定期组织项目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强了甲乙双方的沟通和协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工程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虽然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挑战,但甲方从中吸取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这次经历让甲方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签订合同那么简单,更是一个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7 工程价款调整
1
政策因素的调整
正文4.7.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 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 定调整合同价款。
2
综合单价调整范围的规定
条文说明4.7.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 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产生影响时,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 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 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 工程费超过0 .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 注: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 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风险处置
1、风险回避 2、风险控制 3、风险转移 4、风险保留
99合同示范文本造价条款分析
99合同范本造价条款及其签订情况分析
一、99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造价条款分析 99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共分11章47小节176条,其中: 1、直接对造价做出规定的条款共有27条,占15.3%。 2、需要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的有13条,对应于专用条款的10条。 3、除直接对造价做出规定的条款外,还有隐含价格条款4条,需要在专用条款 中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 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发〔2009〕40号
一、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合理调整双方利益关系 2、人民法院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应当充分注意到全球性金融危 机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在演变过程中, 市场主体应当对于市场风险存在一定程度的预见和判断。
风险管理的一般原理
风险管理
风险在字典中的解释是“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性”,一般人 们对风险的理解是“可能发生的问题”。一个建设中的项 目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指预估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 性风险,尽可能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进行合理分担,并设法把 它们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一种管理工作.合同风险主要来自于 合同条款的不完备或条款的不平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条款 风险管理及案例
背景条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法
建筑行业普遍利润较低
近年来人工工资上涨、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 激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风险管理及案例
风险管理的一般原理 施工合同造价条款风险分析 造价条款风险处理的原则 其他风险因素 工程实例
正文4.7.4:(2)措施项目变化时,措施费的调整: 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
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 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风险管理 计划
风险识别
风险管理的过程
计划过程
控制过程
风险定量 分析
风险定性 分析
风险应对 措施
风险防范 与控制
风险识别的方法
1、头脑风暴法 2、德尔菲法(专家调查法) 3、因果分析法(鱼刺图分析法) 4、核对表(历史资料)
风险评估
1、层次分析法 2、强制评分法 3、专家经验评估法
风险分析
1、定量分析 2、定性分析
3、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的非市场系统固有的风险。 应当注意衡量风险类型是否属于社会一般观念上的事先无法预见、风 险程度是否远远超出正常人的合理预期、风险是否可以防范和控制、 交易性质是否属于通常的“高风险高收益”范围等因素,并结合市场 的具体情况,在个案中识别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
4、人民法院仍应遵循侧重于保护守约方的原则。充分注意利益均衡,公平合 理地调整双方利益关系。严格履行适用情势变更的相关审核程序。 商业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区别开来。 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
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1、合同法(1999年)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 2、建筑法(1997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8年)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 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 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年)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9、《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 年)(江苏省暂不执行) 10、《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 【2005】593号) 11、《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苏建价【2008】67号) 12、《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苏建价【2009】40号)
3
图纸错误单价的调整
正文4.7.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 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 单价。
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
正文4.7.3:(1)新增项目综合单价调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31.1对变更价款的调整相同)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 发包人 确认后执行。
二、对收集整理的有争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造价条款签订情况进行分析 1、50%左右的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20%左右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2、缺乏对市场价格风险、变更超出一定幅度范围对工程造价影响的规定。 3、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
需要在合同中另行增加的价格条款
99合同使用中有关造价条款的常见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