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的根源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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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指挥的根源剖析
长春超高压局安全生产部2008年10月20日
宋树学
违章指挥的根源剖析
违章指挥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电力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标准,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指挥者;就是在具体的施工作业中必然处于核心领导和指挥地位,他的一言一行势必会对整个工作的安全、质量、施工进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工作人员对指挥者下达的各项指令往往是不假思索的盲目执行,从而给指挥者的违章指挥行为开绿灯,使违章指挥者不能及时纠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给工作现场安全留下隐患,当其他因素具备时事故就发生了。
一、违章指挥的表现形式
指挥者;其业务技术、管理能力、应急反应等综合素质必有所长,其违章指挥之所以不易被发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身示范型
现场工作指挥人员的职责是正确安全指挥作业,做好监护和交叉作业的协调关系,可有时指挥人员看到作业人员的工作程序和动作不对,此时他不去纠正,而是自己拿起工具干起来,向作业人员演示,把工作当成教学培训,从而忘记了自身的职责,使工作现场失去监护,对工作人员疏于管理,造成工作混乱和存在安全隐患。
2、明知故犯型
违反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在工作中嫌麻烦、图省事,只重
结果,而忽略安全。
主要体现在工作时间很短,但各项安全措施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落实到工作之中,对一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简化,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劳动付出去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的一时放任,可能会酿成严重后果。
3、赶工期型
电力设备的检修、维护、改造工程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超出计划时间都算做非计划停运,影响供电可靠性指标,个别指挥者为了赶工期,抢进度,而招募一些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队伍,聘用一些技术能力低的人员,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造成疲劳作业,对在生产作业中屡次出现的违章行为,不加以制止,各项准备工作做得不位,工作现场手忙脚乱,给安全工作埋下隐患。
4、扩大任务型
工作任务计划不周密,想到那干到那,擅自扩大工作任务,扩大工作范围,不请示、不汇报,不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在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导致工作人员随时有感电的危险。
5、组织不力型
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对整个工作流程不认真研究,不充分排查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危险源,对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车辆不检查、不过问。
具体工作分工不明确,盲目开工,随意分派任务,使不能胜任的人员从事有关作业,整个作业中,人不能尽其所能,物不能尽其所用,作业人员怨气冲天,造成工作现场秩序失控。
及易引发各类事
故。
6、缺乏应变能力型
电力系统的工作是一个技术含量高、复杂多变,点多面广线长的工作,随着作业的不断进展,各类不安全因素也随之发生变化,指挥者往往考虑事先想到的安全预控措施,很少考虑变化后的动态安全预控措施,不对动态的危险点进行分析控制,还按部就班地按照原计划实施,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造成伤害。
二、违章指挥存在的根源
反违章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各类违章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作为指挥性违章为何也会屡禁不止呢?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指挥具有及深的隐蔽性
指挥者一般都具有较高安全意识和思想觉悟,其技术水平和领导能力也会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作业人员对指挥者下达的各项指令会认为是正确的,不会违章的,即使存在违章,也会认为是特殊情况下的工作需要,指挥者偶而的过失,也会得到大家的谅解。
作为一名指挥者,他在整个工作中肩负的责任比其他人更大,对自己下达的各项指令充满自信,对可能发生的错误判断也很难通过自身查找得以及时纠正。
基于工作人员的信任和盲从心理以及指挥者自信心理,使违章指挥行为难以察觉,具有很深的隐蔽性。
2、违章指挥具有传染性
在指挥者暗示和默许下违章作业,既服从了指挥者的命令,得到
指挥者的满意,还可减少程序、减少劳动强度、减少麻烦,增加工作效率,和乐而不为呢,多数工作人员愿意听从。
身为指挥人员不能以身作则,面对工作人员违章时,批评纠正就缺乏底气,不敢说、不敢管,有意回避,长此以往,指挥者和工作人员就互相助长了违章心理,对违章熟视无睹,造成违章的泛滥。
3、违章指挥缺乏有效的监管
一是工作人员对指挥者违章心存敬畏心理,缺乏勇气和胆量去说服指挥者,加之老好人思想作怪,明知错误不敢据理力争,这是工作人员包庇违章指挥者。
二是上级领导检查时,被检单位总是能事先知道领导要来检查拉,嘱咐被检单位作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结果领导检查时什么问题也没发现,起不到监督指导作用。
三是安监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顾及面子,姑息迁就,对违章指挥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缺乏责任意识。
4、对违章指挥者的偏袒
指挥者多数是对整个企业或专业都作出很多贡献的人,因为违章的小事不能揪住不放,也不能处罚太重,还指望人家干活那。
现场也流传这样的话:“说干活越多违章的几率越多,挨罚的次数也越多,不干活反到不违章,也不挨罚”。
所以部分人员对生产骨干发生的违章现象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孰不知这种做法不仅不是对违章者的保护,反而会助长违章气焰,使其跌入违章陷阱,不能自拔,对企业对违章者有百害而无一利。
安全生产是煤矿永恒的主题。
许多血的事故告诉我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是造成事故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而违章指挥在“三违”过程中则处于支配地位和起着决定性作用,是造成煤矿事故的重要因素。
违章指挥因其形式的多样性、复杂性,行为的隐蔽性、欺骗性,及其所产生的暗示作用和对其他违章者的默许甚至示范作用而具有巨大的潜在危害。
违章指挥分直接违章指挥和间接违章指挥,也可以说是明的违章指挥和暗的违章指挥。
例如,井队跟班干部安排一名工人进入老空顶区回撤一棵支柱,班组长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放炮等,当属直接违章指挥。
而不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不制订作业计划,安排工作量不依据定额和现场实际,造成工作量过大,职工按正规操作根本完不成,则属于间接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者居领导地位。
违章指挥也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没有一定的权力,违章指挥就无从谈起。
所以违章指挥实质上是领导的违章指挥,领导的指挥再加上按领导的指挥办事往往有利可图,职工就自觉的服从,从而造成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还具有暗示、默许和示范作用。
领导上次违章指挥干一项工作,下次工人就敢毫无顾忌地干另一项工作。
人们多有从众心理,更何况领导在现场指挥,工人为什么不敢做!另外,有的领导在现场对工人违章作业视而不见,或有意避开,这其实是对违章作业现象的一种默许。
那么,如何有效地遏制违章指挥,减少事故的发生呢?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既然违章指挥是领导的违章指挥,根源在上不在下,那么就要在领导者思想上实实在在地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人员、材料、设备的安排与使用上,应首先考虑安全。
在安排生产计划和各项任务时,要依据定额和现场实际,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真正做到对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
其次,要提高生产管理干部的技术业务素质,加强安全技术业务学习,提高他们按章指挥的能力。
采取脱产培训辅导,经常组织井队管理干部进行安全考评等办法,来提高广大管理干部的安全意识和抓安全的责任感,提高他们的综合分析能力,使他们管什么、懂什么、精通什么,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对于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现象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予以惩处。
对因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坚决防止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尤其要克服那种出现事故自下而上分析原因,然后自下而上逐级递减处分的做法。
对干部处理宽,对工人处理严,使工人和干部之间产生心理隔阂,给某些干部造成“受保护”
的特权心理,自觉不自觉地助长违章指挥之风,从而带来事故隐患。
综上所述,通过对各级管理干部违章指挥的各种现象的浅析,充分说明了有些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从思想上真正树立起“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安全工作态度不端正,各项制度落不到实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没有起到警钟常鸣的作用。
安全管理松懈,习惯性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安全问题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事关职工的身家性命,事关矿区的发展稳定。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和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天字号”工程,这不仅是由于煤矿的特殊所决定的,更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所必须
的。
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企业要发展,要实现脱贫解困,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局面。
没有安全稳定,不仅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反而会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影响经济效益和企业改革各项工作的进展。
如果事故屡屡发生,职工没有安全感,就会挫伤积极性,出现为难情绪,甚至酿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安定团结的局面。
要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处理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同经济效益、矿区稳定的关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工作要负起全面责任,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
要制定好符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
我们要深刻吸取“三违”给企业、给职工带来的惨痛教训,各级管理人员切不可违章指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我们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个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安全网络的健全、安技队伍的建设、安保措施的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教育经费的落实、隐患问题的整改等工作都需要企业的领导来思考并作出决策。
因此说,领导的安全意识决定着一个企业安全工作的发展方向。
预防违章指挥工作是否取得成效,不仅取决于各级领导的决心、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有力,而且取决于领导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违章指挥的危害特点
发生在领导层的违章指挥的危害具有以下特点:
1.隐蔽性
由于违章批挥往往发生在领导层,一般不是直接违章,不易被人注意,特别不易被人当时发现。
身在险中不知险,如一名员工违章作业,某领导看见不纠正,当这个施工人员因违章发生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时,往往只强调工人违章,而对这位领导的责任往往不予过问。
如果我们从安全系统工程的角度去看,有些事故从表面上看是员工违章作业,如果往深层次分析就会发现,事故的本质原因,往往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标准,安全监测、检测、检查不及时,安全措施不严密、不准确,安全交底不认真,生产进度过快,管理不严,执罚力度不够,安全教育、培训没有针对性或不及时或流于形式,对本岗位安全知识应知、所知甚少或所知并不适用于本岗位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有些管理性违章的发生并不能导致事故的立即发生,因而在分析事故时,往往被人忽略。
由于本质原因没有查清,教训不能及时吸取,这是导致事故重演,个别单位安全管理恶性循环的重要原因。
2. 顽固性
领导层的违章指挥同员工的违章作业一样,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易纠正。
只要支配性违章行为的心理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违章指挥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违章指挥既有很大的习惯性,又有很强的隐蔽性。
而隐蔽性又对管理性违章的习惯性起到了很大的掩护作用,这就加剧了管理性违章的顽固性。
3.诱导性
由于违章指挥多发生于领导层,所以一层影响一层。
员工看班长,班长看主管,主管看项目经理……级别越高影响越大。
你主管不重视安全,班长就更不重视安全;你主管不纠正违章,班长也不愿去“得罪人”;你班长不纠正违章,员工就认为冒险作业是对的,这无形中对员工安全施工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误导作用。
时间一长,员工不但不把冒险作业当做违章,而且有时竟当成工作“经验”。
从这个角度看,员工的违章作业源于领导的违章指挥。
上梁不正下梁歪,违章指挥不根除,违章作业也不可能杜绝。
4. 阻碍性
对运用新的安全思维方式、落实新的安全管理机制的阻碍性,容易发生违章指挥的人,往往把自己错误的违章习惯,当成经验去固守、去传播。
而对新的安全思维方式、新的安全观念、新的安全管理机制,接受、理解差。
对安全方面的新事物,抱着怀疑、观望的心理。
其次,违章指挥均发生于领导层,无论其职务高低,对生产人员来讲都属于领导。
许多会议精神及新的安全思路、新的安全管理机制,都要靠这些人去贯彻落实。
如果这些人的安全思维不转变、安全观念不更新,势必对安全新思维的运用,新的管理机制的贯彻落实,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5. 诱发性
对事故的诱发性,员工的违章作业,可以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违章指挥不但可以,甚至能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违章指挥都与事故发生有着立竿见影的关系。
违章指挥诱发事故分滞后型和直接型两种。
滞后型表现在,虽然违章指挥出现,但事故并不随之而来。
如对上级文件传达贯彻不力,教育培训不认真,事故分析不符合要求等。
直接型则表现在,只要违章指挥出现,就有随时发生事故的危险, 比如,在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安全带没有可挂之处,但又不采取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灵,领导知道但不予处理,仍强令继续施工等。
因此,违章指挥不但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产经营中,而且正严重干扰和影响着安全管理的正常进行,如果一旦出现性质严重的违章指挥,就会危及员工的生命。
所以对违章指挥,我们不能再麻木不仁,不能等闲视之,不能不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
二、违章指挥的成因
1.历史原因
许多中小型企业都是从家庭式的作坊起家的,管理带有鲜明的家庭式的管理烙印。
或多或少的不良的习惯性行为方式一脉相承,代代相传,根深蒂固。
2.社会原因
一些领导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不良习惯,如不良行为的上行下效或师授徒仿等,是产生违章指挥的一个重要因素。
3.心理原因
新旧交替过程中,很容易使人离开新的轨道而步入旧辙,即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
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自以为是、求快图事的原因等,是支配习惯性违章的思想因素。
三、杜绝违章指挥的措施
1.预防为主。
只有把功夫花在事先防范上,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单纯地堵漏洞、抓处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则会防不胜防,按下葫芦浮起瓢,处于被动应付局面。
预防为主,就是要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观念和安全素质,抓好劳动纪律,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抓好安全主管、班组长的培训工作,造就预防习惯性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带头人。
预防为主,就是要善于抓苗头,见微知著,把违章指挥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抓小抓早,从根本上予以铲除。
预防为主,就是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
对事故处理要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防范各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预防为主,就是要重视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重点做好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
预防为主,就是要摸索规律,掌握预防的主动权。
领导要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不断进步。
2.实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深化、细化。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管理时变只对政府,部门安全工作的考核延伸到对政府、部门及其主管领导安全工作的考核,使安全生产的责任从部门集体负责深化到领导干部直接负责。
不仅有利于领导实施安全管理,而且也便于对领导安全责任考核的操作。
对领导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量化规定。
把领导安全责任到位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领导安全工作的实绩用分数制来体现,改变以往单凭事故的多少衡量领导安全工作好坏的做法,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趋于科学化、合理化。
实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领导每年的安全工作以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有利于增强领导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荣誉感。
同时将领导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荣誉感。
同时将领导每年的安全考核结果与部门行政正职的工作实绩相联系,将大大强化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
实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有利于适应各种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为无论如何改制转制,机构变换,人员如何精简,作为行政首长,要成为称职的领导,就一定要本着“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安全责任,想方设法,加强管理,做好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我们强调人的主导作用,但也不排除客观条件的作用。
通过增强安全管理的技术含量,
不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依靠高、新科技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化,减少甚至杜绝出差错的机会,从而防范包括违章指挥在内的三违可能引发的事故。
现代管理制度对领导层自身安全教育规定了相关的内容和要求:熟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行业的有关安全卫生标准,掌握安全分析、安全决策和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的知识。
企业领导要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对合格者发给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以此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
领导层要做好安全工作,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学习、训练。
模范遵章守法,强化安全监督,杜绝违章指挥,充分发挥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实现安全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