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 代 理 第一节 概 述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内,以被代理人或自己的名义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
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又被誉
为“延长的手臂”。
代理权基础关系
代理人 代理权 关系 行为相对人
被代理人 代理效果 归属关系
2、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 行为; 2)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或自己的名义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 理人。
1、划分的依据:代理人的人数 2、代理人为一人的是单独代理;代理人为 二人以上的是共同代理。 3、共同代理中,代理事务应由全体代理人 共同做出,如果其中一人或数人未与其他 委托代理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 人利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 民事责任。
五、概括代理与限定代理
1、划分依据:代理权是否被限定。
迫使被代理人承担的制度。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存有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有代
理权的理由;
2)第三人应该是善意且无过失;
3)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的民事行为
符合法律行为的表面特征;
3、表见代理的发生原因
4、表见代理的效力:视为有
权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行为 后果。
五、代理权的消灭 (一)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 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失去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 止。
问题:作为被代理人的死亡能否
引发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表示承认 的; 3、约定事项尚未完成的; 4、已经进行并为了被代理人继承 人的利益需要继续完成的。
第二节 代理的类型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1、划分依据:代理权产生的依据 2、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与 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3、法定代理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 代理。 4、指定代理是指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而 发生的代理。
二、本代理与复代理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的主体:民事主体
2、代理的内容
1)代理各种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进行某种财政、行政法律行为。
3)代理进行诉讼法律行为。
3、不可适用代理的行为
1)依照法律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 实施的法律行为。 2)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依据法律规定,只能由某些民事主体 代理的行为。
第 四 节 无 权 代 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界定: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 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 为。 2、种类 1)未经授权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3、无权代理的特征 1)行为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具 有代理权;
2)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代
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二、狭义无权代理
1、划分的依据:代理人代理权源的不同。 2、本代理是指由本人选任代理人或直接依 据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的指定产生代理人 的代理。 3、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代理权限内 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 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 复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民法通则》第 68条,《民通意见》第80条。)
第 三 , 报 告 义 务
第 二 , 亲 自 代 理 的 义 务
实 施 代 理 行 为 的 义 务
第 一 , 为 被 代 理 人 的 利 益
三 、 代 理 人 的 义 务
四、代理权滥用的禁止 1、自己代理之禁止 2、双方代理之禁止 3、代理人懈怠行为与诈害行为 之禁止:其中诈害行为有代理 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委托授权行为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A、前者是单方法律行为;后者是 双方法律行为。 B、前者是对外行为;后者是对内行 为。 委托授权不因委托合同的效力受 影响,也不仅仅因委托合同而产生。
2、委托授权行为的形式:代理证书
3 、授权不明确的法律责任:代理人
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 四 , 保 密 义 务
2、代理权无特别限定的为概括代理;代
理权范围有特别限定为限定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性质 1、权利说 2、权力说 3、资格说
二、代理权的取得 1、委托授权行为 1)界定:其是指被代理人以单方 的意思表示对代理人发生代理权 授予效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直接引起委托代理权产生的法 律事实。
1、界定:狭义无权代理是指除表 见代理之外的无权代理,在客观 上不具有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 人拥有代理权的事实。 2、法律效力:在《民法通则》中 属于无效;在《合同法》中属于 效力待定。
三、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概念:被代理人的行为 足以使善意的第三人相信无权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 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 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
三、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1、划分依据: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方式。 2、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 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制度。 3、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法律行为,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 理人承受的制度。
四、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