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范围1.警告:适用于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
2.严重警告:适用于有较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
3.记过:适用于有较严重违纪行为,影响较坏,造成一定后果或损失的学生。
4.留校察看:适用于有较严重违纪行为,影响较坏,造成较严重后果或损失的学生。
5.勒令退学:适用于有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学生。
二、处分程序1.学生违纪后,由当事人或知情人向所在院(系)或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填写《学生违纪报告单》。
2.院(系)或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填写《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学生工作部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处分决定,并书面通知受处分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4.学生工作部将处分记录存入学生档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撤销相关学生组织或撤销相关职务。
三、有关条款的解释1.“轻微违纪行为”,是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偶尔发生的、尚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较严重违纪行为”,是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发生的较为严重、但尚未构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严重违纪行为”,是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社会公德、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
4.“造成较严重后果或损失”,是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发生的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已造成一定的经济、财产损失。
5.“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是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行为,已造成较大的经济、财产损失。
6.“勒令退学”,是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细则规定,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违法乱纪的学生,或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学生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由学校作出决定,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细则第一章背景介绍学生违纪是当前高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学生违纪处分执行细则。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学生违纪处分的执行细则进行探讨。
第二章违纪分类学生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考试作弊、旷课、违反校规、打架斗殴等。
为了便于管理,将这些违纪行为进行分类,以便对不同类型的违纪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处分程序违纪处分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并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为学生违纪设立明确的处理流程,包括注意事项、举报渠道、审核流程、决定执行等。
同时,学生应该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处理结果进行申诉。
第四章处分种类违纪处分应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等。
这些处分种类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明确,以确保学生违纪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第五章处分标准学校需要设定一套适应实际情况的处分标准,以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
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他人的影响、以及学生的个人表现都应当作为处分标准的考量因素。
第六章处分决策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决策。
这个机构应由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等组成,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教育教学措施处分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学生,更重要的是要起到警示作用,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行为。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自律性。
第八章考试纪律考试作弊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应加大对考试纪律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守望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第九章基层学生组织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组织,通过学生会、班级委员会等,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这些基层学生组织可以发挥良好的领导与教育作用,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与规范行为。
第十章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在处分学生的同时,学校还应采取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
通过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反思自身,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轨。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以维护校园秩序和规范学生行为。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学校注册的学生。
违纪行为以下列举了可能导致学生违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作弊行为:包括抄袭、考试作弊等;- 纪律违规:包括迟到早退、擅自离校、违反校规等;- 损毁财产:包括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盗窃等;- 违反课堂规则:包括打扰他人研究、课堂纪律不端等;- 违反社会规范:包括涉嫌非法活动、恶意诋毁他人等。
处分程序1. 违纪报告:一旦发现学生违纪行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违纪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有关部门将对违纪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3. 处分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学校有关部门将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并通知违纪学生本人。
4. 处分执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执行处分决定,违纪学生应积极配合并服从处分要求。
5. 处分记录:学校有关部门将对处分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以备参考。
处分措施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处分措施之一或多种:- 警告: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警告,提醒学生注意行为规范;- 训诫:面谈形式的训诫,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行为;- 罚款: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进行罚款;- 扣分:扣除学生相关分数或绩点;- 停课:暂停学生的上课权利;- 退学:终止学生的在校研究并劝退。
申诉渠道如果学生对处分决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申诉:- 到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向教务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 向学校上级部门提请复议。
生效日期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有权对细则进行调整和补充。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细则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规范行为是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方面。
然而,由于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难以避免犯错误的行为,制定一套科学、公正且有针对性的违纪处分执行细则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违纪分类、处分标准、程序步骤、执行方式四个方面展开,以期提高学生违纪处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促进学生行为规范的培养。
一、违纪分类学生违纪可以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性质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两大类。
轻微违纪多涉及到内务管理、学习态度等方面,如不整理教室、上课迟到、对老师不尊重等;而严重违纪则包括欺凌、抄袭、作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处分标准学校应根据轻微和严重违纪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处分标准。
对于轻微违纪,可以采取提醒、警告等方式进行惩戒;对于严重违纪,应采取更加严厉的处分,如追究法律责任、停学、开除等。
三、处分程序步骤学校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学校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学生的个人陈述、目击证人证言等。
其次,学校应设置一个违纪处理小组或委员会,对违纪行为进行讨论和评判。
最后,学校应将处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和其家长,对结果进行解释,并记录相关信息。
四、执行方式对于轻微违纪,学校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手段,如进行训谕、开展心理辅导等,以期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
对于严重违纪,学校应依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将其报警处理、与相关部门合作等,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理。
总之,学生违纪处分执行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学生健康成长和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明确的违纪分类和处分标准可以使学生与家长明确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违纪预防效果;另一方面,合理的处分程序和执行方式可以保障学生权益,避免不公正的处置。
因此,学校应该结合现实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违纪处分执行细则。
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学校应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降低学生违纪的可能性。
其次,学校应注重对学生进行违纪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规范意识。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导言:学生违纪是教育管理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制定了相应的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权责明确、科学合理、公正公平、教育为主等方面展开讨论,探讨学校如何实施违纪处分。
实施细则的权责明确:学校的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必须确立明确的权责关系。
一方面,学校作为教育管理者应当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判断和处罚;另一方面,学生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接受相应的惩罚。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手册、课堂宣讲等方式向学生明确违纪行为与相应处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违纪处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科学合理的处分依据:违纪处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依据为基础,不能主观随意或偏执执行。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违纪记录机制,并对不同的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评定和处分建议。
这样一来,学校的违纪处分才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做到公正公平。
公正公平的处分程序: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应当借鉴法律程序,确保处分程序的公正公平。
学生有权利知悉违纪行为的指控,并有权利进行辩护和申诉。
学校应当建立一个独立于任课教师的违纪处分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共同审理违纪行为的指控及相应的处分决定。
通过这一程序的实施,学校可以避免个别教师主观随意地处理违纪问题,确保学生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
教育为主的违纪处分策略:在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时,学校应当以教育为主,综合运用惩戒和奖励的手段,引导学生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学校可以通过个别谈话、辅导班、心理辅导等形式,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后果,并帮助他们找到改正错误的途径。
通过这样的教育过程,学生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
杜绝任意减免处分的现象:学校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必须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减免学生的处分。
违反规定给予处分的学生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不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得以豁免。
只有这样,学校的违纪处分才能有力地传递出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态度,才能有效地遏制各类违纪行为的发生。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制度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制度学生违纪行为在学校管理中是一项重要而敏感的问题。
为了维护学校的秩序和教育的公平性,并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给予足够的处分,学校普遍执行了学生违纪处分执行制度。
本文将从学生违纪行为的种类、违纪处分的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合理性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违纪行为的种类学生违纪行为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作弊、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等。
这些行为直接损害了学校的教育环境和其他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秩序。
因此,学校对各种违纪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依照执行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违纪处分的内容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的处分措施。
其中轻微的违纪行为可能会受到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而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可能会受到留校察看、记过、留级、退学等处罚。
对于一些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还会与家长进行沟通,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执行制度的合理性学生违纪处分执行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和学生的教育权益,其合理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执行制度能够构建公正的教育环境。
学校依据违纪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不论学生的背景和个人状况如何。
这种制度的公正性能够确保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不受任何不公平对待。
其次,执行制度可以促进学生的规矩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养成。
学生在受到处分后,往往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和检讨,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通过这样的过程,学生有可能转变行为态度,培养纪律观念和正确的价值观。
再次,执行制度能够对学生违纪行为形成有效威慑。
处罚的公示和对违纪事件进行公开处理,能够给其他学生以警示,使他们不敢轻易触犯纪律底线,从而维护了校园的秩序和学习氛围。
最后,执行制度有助于教育因材施教。
不同的违纪行为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化的处理。
这种个别化的教育措施有助于发现学生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使其更好地适应学校的教育环境。
综上所述,学生违纪处分执行制度在学校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我校对本、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内蒙古民族大学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和有关要求来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别处理。
凡属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追查责任。
第五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者,经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学校可以为其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尚能在校学习但不宜在原录取专业学习者,可按有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无故不办理手续离校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均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方案
学生违纪处分执行方案引言:学生违纪行为在学校中时有发生,为维护学校纪律和教育秩序,学校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学生违纪处分执行方案。
本文将从学生违纪形式、处分程序、违纪处分方式以及申诉机制等角度,详细探讨学生违纪处分的执行方案。
一、学生违纪形式:学生违纪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携带违禁品、作弊、欺凌同学等。
学校需要根据这些不同的违纪形式,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确保学生们能够深刻认识到他们的错误,并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
二、处分程序:学生违纪处分的程序应该是公正、公平和透明的。
首先,学校应该在收集完全相关证据后,进行公正的调查。
其次,学校应该告知学生他们所犯的错误,并对相应的违纪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
最后,学校应该正式宣布对学生所做出的处分决定,明确违纪处分的内容和期限。
三、违纪处分方式:学生违纪的处分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常见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限制活动、降低评定等级等。
每种处分方式都应根据学生的违纪行为类型和严重程度来决定,以确保处分措施切实有效。
四、处分期限:学生违纪处分的期限应该明确而合理。
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的信誉,学校可以设定不同的处分期限。
同时,学校也应该设定一个期限之内可以对违纪处分进行申诉的机制,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违纪记录的保密性:学生违纪记录的保密性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应确保只有需要知晓的教师和辅导员能够了解学生的违纪记录,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学生隐私的保护规定。
六、处分公示:为了加强违纪处分执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学校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教务公告板等途径公示学生的违纪处分情况。
这样可以起到威慑作用,引导学生自觉守法。
七、辅导与教育:除了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外,学校还应该重视对学生的辅导与教育工作。
教师和辅导员应该与学生进行面对面沟通,让学生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引导他们改正错误并重新融入学校学习生活。
八、违纪行为的再发:如果学生在受到违纪处分后,依然持续违纪,学校应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方案
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方案一、违纪处分的必要性学生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学风,对个体学生的成长也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措施,能够约束学生违纪行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规范违纪行为的界定制定学生违纪处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各类违纪行为的界定。
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参考,对于学生违纪行为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以确保各类违纪行为都能被纳入处分范围之中。
三、处分措施的分类根据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可以将处分措施分为不同的级别。
例如可以设立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等级别,对于不同级别的违纪行为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既能适当保护学生的权益,又能对违纪行为做出明确的惩罚。
四、处分措施和教育相结合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不应只是简单的惩罚,更应该具有教育意义。
在制定具体的处分措施时,可以结合教育手段,给予学生教育性的惩戒,引导他们重新认识自己的错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正和教育。
五、权责明确制定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时,需要明确各方的权责。
学校作为管理者,需要明确自己在违纪处分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确保权力合法行使;学生作为违纪者,也需要明确自己在违纪处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能够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程序公正透明违纪处分制度应当建立起公正、透明的程序。
对于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分程序,应当规定明确的流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处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对学生的不公正待遇。
七、鼓励自我反思与改正违纪处分制度应当鼓励学生进行自我反思与改正。
在处分过程中,可以给予学生适度的宽容和机会,让他们通过反思和改正错误,重新融入校园生活,获取更好的成长机会。
八、家校合作学生违纪处分制度需要家校合作,共同引导学生规范行为。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积极与学校沟通协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行为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配合学校对学生的适当处分,实现家校合力,共同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1. 什么是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是教育机构为了维护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主要包括违纪行为的定义和分类、处分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2. 学生违纪的常见行为学生违纪的行为有很多种类,比如宿舍违规,包括破坏宿舍设施、擅自搬离宿舍等;课堂违规,包括旷课、迟到、睡觉等;校园暴力,包括打架、欺凌等等。
3. 违纪行为的分类根据违纪行为的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
轻微违纪包括一些较为普遍的违纪行为,如迟到、旷课等,对学生的影响一般较小;严重违纪则是指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如校园暴力、作弊等,对学生和学校的正常秩序造成较大的危害。
4. 轻微违纪的处分方式轻微违纪一般采取轻度的处分措施,如口头警告、检查并留校察看等。
这样的处分方式能够提醒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及时改正错误,并对其他学生起到警示作用。
5. 严重违纪的处分方式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通常采取更为严厉的处分措施,如<strong>停课</strong>、<strong>警告</strong>、<strong>记过</strong>等。
这样的处分方式旨在严肃学校纪律,加强对严重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
6. 学生违纪处分的程序学生违纪处分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行为监测,教师和学校应该注意观察学生的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其次是调查核实,对于违纪行为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的真实性;然后是处分决定,学校应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据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做出相应的处分决定;最后是处分执行,学校需要执行相应的处分决定,并向学生说明处分原因和期限,同时也应监督学生按时按要求履行。
7.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意义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加强学生行为的约束力,促进学生端正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违纪处分操作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操作细则学生违纪是学校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违纪处分操作细则。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学生违纪处分的具体操作细则。
一、制定明确的违纪规定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违纪规定,明确列举出学生可能会违反的行为和相应的处分措施。
例如,对于考试作弊、抄袭、欺骗等行为,可以规定停考、降低成绩等严厉的处分措施;对于携带违禁物品、打架斗殴等行为,可以规定警告、停课等处分措施。
制定明确的违纪规定有助于学生明确违纪行为的后果,增加对违纪行为的震慑力。
二、实行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学校处理学生违纪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首先,学校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处分机构,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其次,学校应该对学生违纪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学校应该公开透明地公布处理结果,并提供上诉渠道。
实行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有助于维护学校的公信力和学生的权益。
三、落实个性化的处分措施学校对学生违纪处分时,应该根据违纪情况和学生个性特点采取个性化的处分措施。
每个学生的情况不同,因此处分措施也应该有所区别。
例如,对于经常迟到的学生可以采取限制外出活动时间的方式,对于打架斗殴的学生可以采取参加军事训练等方式进行惩戒。
个性化的处分措施有利于针对性地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
四、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学校处理学生违纪时,应该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
学校可以定期邀请家长参加违纪处分会议,共同讨论学生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同时,学校需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和进展。
家校合作有助于形成对学生的一致管理,增加处分的针对性和效果。
五、积极开展违纪惩戒教育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时,应该注重教育的成分。
除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外,更要加强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宣传。
学校可以开展违纪惩戒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相关教育影片、听取违纪案例讲解等。
内蒙古民族大学外国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
内蒙古民族大学外国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2015年修订)为加强我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留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来华留学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违纪处分的原则对违纪留学生进行行政处分,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为主、实事求是、慎重处理”的原则,通过行政处分的手段实现警示教育多数的目的。
二、违纪处分的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违纪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被处以警告或罚款的,根据情节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
2、被处以治安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被执行管制、拘役和判刑、宣告缓期执行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偷窃、勒索、诈骗、冒领、侵占国家、集体和他人财务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作案价值在10元以下者(含共同作案),给予警告处分;2、作案价值在10元(含10元)以上5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3、作案价值在50元(含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4、作案价值在100元(含1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5、偷盗、拆卸他人自行车(包括残缺不全、归属不明)的,均属偷盗行为,其处理结果按照以上1-4款作案价值加重处分;6、对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7、经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确认撬门、撬锁盗窃者,虽未窃得财物,但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8、有胁迫、威逼、诱骗等情节加重处分;9、冒领他人存款、汇款(单)或邮件(单)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
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学校作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学生纪律处分细则,以确保校园秩序和教育质量。
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重要性、执行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确保执行细则的公正性。
一、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重要性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是学校管理学生行为和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依据。
首先,执行纪律处分细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
对于学生而言,纪律处分的恐惧可以有效地约束他们的行为,提升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
其次,执行细则可以保护正常学生的权益。
对于干扰课堂纪律的学生,严肃的纪律处分将维护学生的学习权利,为其他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最后,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可以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合作。
在家校共育的教育理念下,执行细则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将提升家长对学校管理的信任度。
二、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主要内容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纪律处分的对象、纪律处分的种类、纪律处分的程序、纪律处分的标准和纪律处分的效果。
首先,学生纪律处分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学生。
无论是小幼儿园的孩子,还是大学的学生,都应该接受相应的纪律约束。
其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等级,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处分。
然后,纪律处分的程序应依法进行,确保被处分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当针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确保处分决定的公正性。
此外,纪律处分的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以便对学生纪律进行科学评估和处罚。
最后,纪律处分的效果应当是引导学生改正错误并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三、确保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公正性为了确保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公正性,学校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制定具有公正性的纪律处分细则。
无论违纪情况有多么严重,都应严格按照制定好的规则进行处分,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法因素而偏袒或排斥某些学生。
学生处分执行细则
学生处分执行细则学生处分执行细则是指学校在管理学生行为时依据其章程和纪律处分制度进行处罚的具体细则。
它对学生处分的种类、等级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学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和教育能够健康有效地进行。
本文将从学生处分执行细则的背景、制定原则、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的有效性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背景学校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地方,确保学生在求学期间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和成长。
然而,现实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个别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这不仅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行,更重要的是对违规学生的教育作用。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学生处分执行细则,规范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引导学生端正态度,规范行为,塑造正义和公平的校园环境。
二、制定原则制定学生处分执行细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性原则:学生处分应有公正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纪律处分制度和章程进行操作。
不同等级的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学生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2. 教育性原则:学生处分不仅是对违规行为的制裁,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处分措施应具有教育意义,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并通过具体步骤推动他们改正错误,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3. 程序正义原则:学生处分执行的程序要合法,公正和确定。
学生应当有权知道被处罚的理由,并且可以就其申诉。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受处罚学生的跟踪管理,确保处罚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三、具体内容学生处分执行细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规行为分类:将学生违规行为按照性质和严重程度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轻微、一般和严重等。
不同等级的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课、警告处分等措施;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学、开除等措施。
3. 申诉机制:规定学生对处罚有权利提出申诉,并明确申诉的具体时间、程序和要求。
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
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学生纪律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方面,而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则是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和程序。
一个良好的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不仅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和条文,还需要合理的执行机制和有效的实施途径。
本文将深入探讨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重要性、制定原则、具体内容、实施机制,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学生纪律处分的重要性学生纪律处分的目的在于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处分细则,可以树立起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使学校成为一个积极向上、和谐有序的学习环境。
同时,学生纪律处分也是培养学生自律、遵守规则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制定原则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适度、教育性。
公正性要求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性要求处分决定的制定过程和结果都是公平的,不偏袒特定个体;公开性要求学生纪律处分制度和执行细则的内容对全体学生透明可见;适度性要求处分决定的力度和程度要与违纪行为相匹配;教育性要求处分不仅仅是惩罚,更要有教育意义和价值。
三、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具体内容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应包含以下内容:违纪行为的定义和界定、处分决定和程度的明确规定、处分程序和程序保障、学生权益和申诉渠道等。
违纪行为的定义和界定要具体明确,以避免学生对处分决定产生异议或误会;处分决定和程度的明确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的特点,以确保处分执行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处分程序和程序保障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权益和申诉渠道要明确规定,以满足学生合理申诉和维权的需求。
四、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实施机制学生纪律处分执行细则的实施机制是保证其有效落地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纪律处分委员会或纪律处分小组,负责学生纪律处分的具体操作和决策;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校家共育的合力;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学生纪律档案和信息系统,对学生的违纪记录进行存档和管理,实现数据化管理和纪律处分执行结果的跟踪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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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其他在籍各类学生(进修生、委培生、脱产自考生等)处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纪律处分是思想教育后的管理教育,是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实施思想教育的继续和必要手段,是实现管理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但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慎重处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纪律处分工作。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二章 处分种类第六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七条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进步表现,可按期解除察看。
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解除。
但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间再有违纪行为受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如应当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给予记过处分,并不准其毕业,作结业处理。
离校后,在工作岗位上考察一年,学校视其表现,决定是否换发毕业证书。
第三章 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第八条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上散布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给予记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者:(一)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二)作案价值在50元(含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三)作案价值在100元(含100元)以上200以下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四)作案价值在200元(含2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偷盗、拆卸他人自行车(包括:残缺不全、归属不明的),均属偷盗行为,其处理结果按照上述一至四款作案价值加重一级处分;(六)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七)经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确认撬门、撬锁盗窃者,虽未窃得财物,但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八)有胁迫、威逼、诱骗等情节加重一级处分;(九)冒领他人存款、汇款(单)或邮件(单)或其它款项、物品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一)辱骂他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给予警告处分;(二)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对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者,给予如下处分:(一)策划者:1、策划他人或找校外人员到校打架并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策划他人或找校外人员到校打架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二)打架者:1、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2、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4、致他人伤势较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5、打架事件已终止,事后又报复打人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6、结伙斗殴的为首者,从重处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并揭发他人者,从轻处分。
(三)参与者:以“劝架”为由,偏袒一方,导致殴打事件发展并产生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伪证者:1、知情不说者,给予警告处分;2、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致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3、参与打架并违反以上(1、2)条款者加重处分。
(五)屡教不改者:多次打架,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提供凶器者:1、携带管制刀具或私藏管制刀具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但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持械或持械伤人者:在打架过程中,持械或持械伤人者(正当防卫除外),视后果轻重,分别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侮辱、殴打教师者:对侮辱、殴打教师者,加重处分。
(九)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条款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其它损失,并需接受罚款,对不按期缴纳赔偿金和罚款者,加重处分。
五、以现金或其它实物为赌注聚众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不论赌资多少,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首次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两次以上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在赌博现场围观者,给予警告处分。
(四)各种形式赌博的为首者、组织者给予加重一级处分。
六、利用计算机及书刊违纪,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盗用他人帐号上网,侵害他人权益,以偷窃论处,根据被盗帐号损失的价值成倍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不健康、不道德的信息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发布色情、反动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和危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在网上浏览色情站点,传播黄色游戏软盘以及玩黄色游戏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黑客程序攻击计算机网络及其它用户、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布线、架设网站,随意更改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六)在开放计算机房玩游戏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使用计算机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撕毁公共布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课桌、墙壁等处乱写乱画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信件、邮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九、学生扰乱公共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在公共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时,起哄、喧哗、吹哨、扰乱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在学生活动场所寻衅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分。
十、涂改、伪造、转借证件或证明,造成违法、违规、违纪者,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转借学生证件或证明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分。
(二)私自涂改、伪造证件、证明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加重处分。
(三)涂改成绩单或伪造他人签字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学生个人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证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一、有下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一)不遵守公共场所(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礼堂等)有关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处罚者。
(二)未经允许在校园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商业活动者。
(三)拒绝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有关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执行职责者。
(四)因学校教学和日常管理中的某种原因对教师、领导或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威胁、谩骂、寻衅滋事者。
(五)其它违犯学校有关规定或校规校纪者。
第十二条 一学年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含10学时)以上者(擅自离校者,一天按旷课五学时计算,节假日除外),给予下列处分:(一)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 考试(考查)违纪的,除考试(考查)成绩无效外,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 对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给予警告处分:(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桌面有书写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和图表等,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未选课或者未经批准而擅自参加该课程考试的;(五)在考场或者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迟到15分钟后,擅自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八)其他应当给予警告处分的行为。
二、 对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调座安排,或者考试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私自调换座位的;(二)开考后,书桌内、书桌上、座位旁及考生身上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教学大纲、复习资料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三)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四)未按规定关闭或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五)违反考场要求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且不听从教育的;(六)其他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行为。
三、 对以下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给予记过处分:(一)抄袭夹带的纸条或与考试科目有关资料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预先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图表等写在身上及座椅上,或者其他可以看到的地方的;(四)未经监考人员允许私下传、接物品的;(五)对别人强行拿取自己的试卷不予制止,并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的;(六)考试中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暂时离开考场,在考场外观看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或者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或者返回考场后被发现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的;(七)将试卷带出考场修改,或者交卷后再返回修改试卷的;(八)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九)试卷被认定为雷同的;(十)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