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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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违规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规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规处罚条例细则1. 目的本条例旨在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惯。

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中学就读的学生。

3. 违规行为和处罚以下是对中学学生违规行为的具体细则和相应的处罚措施:3.1 作业违规- 违规行为: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故意迟交作业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要求重新完成作业。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扣除一定分数。

- 第三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扣分处理。

3.2 校规违反- 违规行为:违反学校制定的校规,如擅自离校、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追加行为批评。

- 第三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

3.3 课堂违纪- 违规行为:打扰课堂秩序、未经允许离开教室、不遵守老师的指示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反思。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追加行为批评。

- 第三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

3.4 违反考试规定- 违规行为:作弊、交流答案、携带禁止物品进入考场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成绩作废。

- 第二次违规:成绩作废,并进行书面警告。

- 第三次违规:成绩作废,并进行严重警告。

3.5 违反道德行为- 违规行为:欺凌同学、恶意诽谤他人、破坏校园财物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道德教育。

- 第二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行为改正。

- 第三次违规:追加行为批评,并进行纪律处分。

4. 处罚决定的程序- 在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前,应进行充分调查和证据收集。

- 学生有权提出辩解,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的表现和态度,做出公正的处罚决定。

5. 信用修复- 学生可以通过良好的行为表现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等方式,修复自己的信用。

6. 执行和监督- 学校将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并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以维护校园秩序和规范学生行为。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学校注册的学生。

违纪行为以下列举了可能导致学生违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作弊行为:包括抄袭、考试作弊等;- 纪律违规:包括迟到早退、擅自离校、违反校规等;- 损毁财产:包括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盗窃等;- 违反课堂规则:包括打扰他人研究、课堂纪律不端等;- 违反社会规范:包括涉嫌非法活动、恶意诋毁他人等。

处分程序1. 违纪报告:一旦发现学生违纪行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违纪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有关部门将对违纪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3. 处分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学校有关部门将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并通知违纪学生本人。

4. 处分执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执行处分决定,违纪学生应积极配合并服从处分要求。

5. 处分记录:学校有关部门将对处分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以备参考。

处分措施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处分措施之一或多种:- 警告: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警告,提醒学生注意行为规范;- 训诫:面谈形式的训诫,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行为;- 罚款: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进行罚款;- 扣分:扣除学生相关分数或绩点;- 停课:暂停学生的上课权利;- 退学:终止学生的在校研究并劝退。

申诉渠道如果学生对处分决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申诉:- 到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向教务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 向学校上级部门提请复议。

生效日期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有权对细则进行调整和补充。

2024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例第一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育纪律,不得违反学校的教育要求。

第二条:学生在课堂上不得有迟到、早退及上课中离开教室等行为。

若发生上述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可视情况予以批评、扣分、警告等处理。

第三条:学生应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擅自乱涂乱画,损坏设施设备。

若有损坏行为发生,责任学生需承担维修费用,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批评、扣分、社会实践等处理措施。

第四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任何侮辱、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行举止。

若有此类行为发生,学校将给予惩戒教育和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警告、申报未成年人有关部门等处理。

第五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违反社会公德、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酗酒、滋扰他人等。

若有此类行为发生,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扣分、通报家长、中止资助等处理。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若发生抄袭、剽窃行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重写作业、警告等处理。

第七条:学生在参加竞赛、考试等公平竞争的场合不得作弊、舞弊。

若发生作弊、舞弊行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取消竞赛成绩、补考、警告等处理。

第八条:学生在校外活动中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若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依法追究学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校园卫生规定。

若发现学生有卫生习惯方面的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警告、社会实践等处理措施。

第十条:对于较为严重、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采取辅导谈话、停课留校察看、短期开除、长期开除等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可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给予充实的课余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改正错误、重建自信。

第十二条:学生违规处分具体操作措施、程度和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特点制定和修订。

2023年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违纪,处分,管理条例相关资讯是工作生活常常需要使用到的,其写作内容格式也少为人所了解,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学校同学违纪处分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文新学校同学违纪处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校内平安,严厉同学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要求同学遵纪守法,特制定此条例。

其次章违纪处理方法第2条一般违纪:①以下违纪,视情节每人扣1-2分班级五项评比分。

⑴爬树、门、窗,坐楼梯扶手,站在课桌、讲课上等;燃放鞭炮烟花;玩危急性嬉戏。

⑵穿越绿化带,有意折断花木。

⑶随地吐痰。

⑷任凭给同学取外号。

⑸不佩带校徽;不穿校服。

⑹穿拖鞋、穿背心进教室。

⑺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女生化妆,穿奇装异服。

⑻不讲一般话,口出粗言,讲痞话,不敬重师长。

⑼在教室、寝室、食堂及其走廊、楼梯间或教学楼前等非运动场所从事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运动。

⑽在预备铃响后,同学必需将本节课的书本和文具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无课前预备的扣1分/人次,上课铃响后,仍未进教室或仍未归队的(室外课)扣1分/人次,缺席扣2分。

⑾课堂吵闹、写字课、观看新闻不仔细的扣2分/次,整体不仔细造成停课整顿的扣2分/人次。

⑿上甲课做乙事的扣2分/人次。

⒀课堂顶撞老师的,态度蛮横,扣2分/人次。

⒁试验课、活动课、体艺课等不在本班教室上的课,不听指挥的扣2分/人次。

⒂私自调换座位的或私自移动桌椅的,整班性拖动桌椅,造成响声的,扣2分/人次。

⒃上课打瞌睡(生病除外),扣2分/人次。

⒄违反就餐管理的一般行为。

⒅违反宿舍管理的一般行为。

⒆其它违反《中同学守则》和《中同学是常行为规范》的一般行为。

②以下违纪,视情节每人次扣2-5分,并公开批判。

⑴打架、起哄等有意扰乱一般行为。

⑵吃瓜子、嚼槟榔等学校禁吃的食品,乱丢果皮纸屑。

⑶拿扫帚、棍棒等追打。

⑷随地大小便。

⑸乱写、乱涂、乱刻,在墙壁上留脚印,拍球印。

⑹用纸团、石头等击人击物。

⑺欺侮小同学,对女同学无礼。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最新】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最新】

华师附中番禺学校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为了规范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学校的教育职能,依据《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华师附中番禺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结合我校高中部的实际,特制定此条例及细则。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各班、各级组在处分学生时,要做到有理、有节、有据,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坚持善教育、轻处分的原则,以处分为手段达到教育之目的。

对受处分的学生,不应歧视,及时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使其尽快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一)处分种类第一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警告; (2)记过;(3)记大过 (4)留校察看;(5)饬令退学(6)开除学籍。

(二)处分程序及权限第二条:凡学生中出现违纪情况,有处分条例规定中所列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应先由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 (恶性事件可由校警和学生处协助) 将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清楚,整理出详实的书面材料,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级组。

级组在接到班主任的呈报材料后,应对呈报材料中所列的违纪事实进行进一步核实,提出级组处理意见。

第三条:警告处分由级组处理,并报学生处备案;记过处分由级组呈报学生处,再由学生处核实后,呈报主管副校长处理;留校察看、劝退和开除学籍处分由级组呈报学生处,再由学生处核实后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开除学籍处分由学校报请教育局备案。

第四条:学生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告知家长《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给家长发放一份)有关条款,当面传达学校的处理意见和处分决定,并要求家长、学生在《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报级组和学生处存档。

中学学生违纪行为惩处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纪行为惩处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纪行为惩处条例细则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和分类
1. 学生违反校纪、课堂纪律和校园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纪行为。

2. 违纪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两类。

第二条轻微违纪的惩处措施
1. 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惩处:
- 提醒谈话:对学生进行口头警告并告知其错误行为的不良影响。

- 批评教育:对学生进行书面批评教育,督促其反思和改正。

- 忏悔悔过:要求学生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2. 多次轻微违纪行为将加重惩处:
- 建议家长配合学校进行辅导和教育。

- 暂时限制学生参加一些课外活动。

第三条严重违纪的惩处措施
1.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惩处:
- 纪律处分:暂时禁止学生参加全部或部分的课外活动,并记
录在学生档案中。

- 社会公益:安排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其对错误行为
的认识和反思。

- 留校察看:将学生留校察看一段时间,并配合教育措施。

2. 严重违纪行为将产生更严重后果:
- 考试取消资格: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 学籍处理:学生可能被暂时或永久性取消学籍资格。

第四条违纪行为的申诉和复议
1. 学生对学校的惩处决定有异议时,可进行申诉和复议。

2. 学生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自己的理由。

3. 学校将成立申诉复议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第五条附则
本惩处条例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附件和解释由学校制定和更新。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实施细则[大全五篇]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实施细则[大全五篇]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实施细则[大全五篇]第一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实施细则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实施细则一、学生上课不得迟到与旷课。

凡迟到三次以上以旷课一节计算,旷课八节给予行政处分。

凡旷课二节或累计迟到六次者,取消评选任何学生荣誉称号的资格。

二、学生考试必须遵守考场规则。

对在平时测查以及期末考试中有任何作弊行为者(包括二人以上共同作弊者),或者严重扰乱考场纪律者,考试成绩为零,责令其补考,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学生应讲究文明举止,不得打架骂人。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顶撞辱骂教职工,不得以强欺弱、打架或恶语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唆使家长、亲戚朋友或其他外人来校滋事,也不得在校外滋事。

凡违反规定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四、学生不得抽烟喝酒(包括任何酒类),违反此规定者给予行政处分,所在班级不得评为任何类型先进集体。

五、对偷拿公物及他人物品,向别的同学勒索钱物的,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

六、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进“三室一厅”,不得传播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不得参与有关毒品活动,违反者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

七、遵守交通规则,凡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伤害的,一律由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凡违反学校规定骑自行车上学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劝其转学,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八、凡外出参加实践活动或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及夏令营或在居住社区违反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毁坏学校声誉者,也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九、凡本年度有任何行政处分者,不得授予任何类型的学生荣誉称号。

十、学校行政处分级别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第二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白沙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政策,依据《临朐县中小学生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纪行为在学校管理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了有效管理学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以及培养学生成长,学校需要制定和实施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本文将探讨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细则,并提出一套可行的方案。

一、违纪类型与行为界定学生违纪行为种类繁多,需要明确的确定各类违纪行为及相应的界定标准。

将违纪行为划分为学业违纪、纪律违纪和道德违纪三个大类,这样有利于便于管理与处分的统一规范。

1. 学业违纪学业违纪包括但不限于: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在考试中作弊等行为。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考试纪律,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违规行为。

2. 纪律违纪纪律违纪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校园规定、迟到、旷课、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纪律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3. 道德违纪道德违纪包括但不限于:说谎、欺凌他人、偷窃、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

学校应加强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念,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的行为。

二、处分措施与程序为了保证学生违纪处分的公正与公平,学校应对违纪行为实施一套严谨的处分措施与程序。

1. 处分措施学校可以根据违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谈话教育: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谈话教育方式,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承诺不再犯。

(2) 批评教育:对于一般性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向学生指出错误,并教育其改正。

(3) 罚款或赔偿:对于一些经济上的损失或破坏性行为,可以采取罚款或赔偿的方式,让学生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社会实践:对于某些违纪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其感受到违纪行为的后果和社会责任。

(5) 书面警告: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书面警告,警示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6) 调离班级: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考虑将学生调离原班级,并进行专门的矫正教育。

(7) 暂停学籍:对于一些极其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以暂停学生的学籍,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重新入学。

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

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

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治观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条例及细则。

第二条:为了规范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学校的教育职能,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各年级部、班级在处分学生时,要做到有理、有节、有据,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坚持善教育、轻处分的原则,以处分为手段达到教育之目的。

对受处分的学生,不应歧视,及时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使其尽快撤销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一)处分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或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处分程序及权限第五条:凡学生中出现违纪情况,有处分条例规定中所列行为,且需要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应先由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清楚,整理出详实的书面材料,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年级部。

年级部在接到班主任的呈报材料后,应对呈报材料中所列的违纪事实进行进一步核实,提出年级部处理意见。

第六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年级部处理,年级部需编制统一的处分布告,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将处分登记表及违纪材料存档;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年级部呈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核实后,呈报主管副校长处理;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由年级部呈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核实后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除学籍处分由学校报请教育局备案。

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登记表及违纪材料由年级部上报政教处备案。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持学校良好学习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自律自强。

第四条中学学生的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实现教育和惩戒有机统一。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进行任何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第六条中学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六项基本准则,如不尊重师长,欺凌同学,伤害他人身体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违反校规校纪,如迟到、早退、未穿校服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在课堂上有讲话、睡觉等不良行为,多次警告无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对学校或者班级设施进行损坏、涂鸦等破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在学校内外偷窃、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对上述违纪行为,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1.口头警告:对轻度违纪行为或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警示其重视自己的行为。

2.书面警告:对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多次口头警告但不听劝告者给予书面警告。

3.警示教育:对多次违纪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示教育,倡导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4.托管教育:对于情节较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托管教育,加强对其行为的管理和引导。

5.责令辞退:对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或者经过多次托管教育仍不听劝告者,给予责令辞退。

6.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将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处分程序第八条中学学生的处分程序如下:1.立案:根据学校监察部门或教师的举报,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

3.审判:根据调查结果,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处分委员会,进行审判。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根据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生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1. 迟到:多次迟到,可以给予警告、扣分、或者限制参加特殊活动的权利。

2. 旷课:多次旷课,可以给予扣分、补课、家长会参与等处罚措施。

3. 携带违禁物品:如吸烟、酒精饮料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禁赛、申请退学等处罚措施。

4. 看手机或使用电子设备:在上课或考试期间使用手机或电子设备,可以给予警告、没收设备、限制使用权利等处罚措施。

5. 欺凌、暴力行为:例如欺负同学、打架斗殴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停学、转学等处罚措施。

6. 抄袭、作弊:在考试或作业中抄袭、作弊,可以给予零分、重做、监考措施等处罚措施。

7. 其他违反校规的行为:如偷窃、欺骗、散布谣言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每所学校可能都有不同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学校对于学生违纪的处理也会考虑到学生的年龄、情况以及是否有反省和改正的态度等因素。

因此,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处分措施,具体的实施方式还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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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中学学生处分条例(精选3篇)中学学生处分条例篇11、故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可受严重警告处分,且全额承担修缮的工本费。

2、多次捣乱课堂纪律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3、不尊重老师,辱骂或顶撞老师,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4、与同学或他人打架,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可受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在校内或校外吸烟二次或以上,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6、在校内或校外偷窃他人钱财,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可受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7、迟到四次(包括课间迟到)作旷课一节处理。

旷课半天者,由班主任教育并与家长联系;旷课满一天者到年级组停课检查并酌情处理,旷课满十五节者,根据违记情况和检查态度,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8、逃课或逃夜累计达二次,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9、传播不良书籍或散布不良信息,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10、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偷看夹带、传字条、交头接耳、偷看别人答案等行为均属作弊行为(涉及双方都作作弊行为论处),如经监考教师发现一次警告后,仍不改正者,视情况轻重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11、其他违纪情况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符合报送工读教育条件的可送工读学校接受强制教育。

12、累计二次口头警告处分可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警告处分可受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累计二次记过处分可受留校察看处分。

13、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处分必须慎重,手续要严格。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般只给予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

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教养的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14、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需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生惩治条例实施细则

学生惩治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1.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2. 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二、违纪行为的分类及处理1. 一般违纪行为:(1)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

(2)上课、上自习期间说话、睡觉、玩手机等影响课堂秩序者,给予口头警告。

(3)不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者,给予口头警告。

(4)在校园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者,给予口头警告。

(5)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者,给予口头警告。

2. 严重违纪行为:(1)故意损坏公物,给予记过处分。

(2)盗窃、作弊、抄袭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3)打架斗殴、侮辱他人、恐吓同学等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

(4)损坏学校设施、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违反学校纪律,严重影响学校形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 违法犯罪行为:(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构成犯罪的,由学校依法终止其学籍。

三、处分程序1. 班主任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后,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2. 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3. 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决定。

4. 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学生和家长,并告知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四、处分的撤销与解除1.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如有显著表现,经学校领导批准,可提前解除处分。

2.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如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3. 学生受处分期满,学校应及时撤销处分,并向学生和家长通报。

五、其他1. 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2. 学校应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 学校应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生违纪行为惩戒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行为惩戒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行为惩戒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研究生及各类进修生。

3. 学生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

一般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不按时就寝、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等;严重违纪行为包括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偷窃、损坏公物、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

二、惩戒措施4. 对一般违纪行为,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分等惩戒措施。

5. 对严重违纪行为,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记过: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学生档案中记录违纪事实,期限为6个月。

(2)留校察看:对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错误,期限为12个月。

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3)开除学籍:对严重违纪且无法继续在校园内学习的学生,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取消其学籍。

三、实施程序6. 对学生违纪行为,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7. 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审核。

8. 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审批。

9.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班主任、辅导员及家长。

10. 学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其他规定11. 学生在惩戒期间再次违纪的,应从重处理。

12. 学生在惩戒期满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申请撤销相应惩戒。

13. 本细则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14.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某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

某某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

某某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借读学生。

第五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开除学籍。

第六条处分期限:警告为两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于3个月。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七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各班、各级组在处分学生时,要做到有理、有节、有据,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坚持善教育、轻处分的原则,以处分为手段达到教育之目的。

对受处分的学生,不应歧视,及时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使其尽快撤销处分。

第八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违纪处分条例第九条、通报批评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写出深刻检查的,给予警告处分。

1、不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旷课的。

2、在教室或寝室内高声喧哗、打牌、下棋、追逐打闹、干扰他人学习和休息且不听劝阻的。

3、涂改学校通知、黑板报、撕毁布告、榜示,在墙上乱蹬鞋印、乱写乱画。

学生违纪处分操作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操作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操作细则学生违纪是学校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违纪处分操作细则。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学生违纪处分的具体操作细则。

一、制定明确的违纪规定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违纪规定,明确列举出学生可能会违反的行为和相应的处分措施。

例如,对于考试作弊、抄袭、欺骗等行为,可以规定停考、降低成绩等严厉的处分措施;对于携带违禁物品、打架斗殴等行为,可以规定警告、停课等处分措施。

制定明确的违纪规定有助于学生明确违纪行为的后果,增加对违纪行为的震慑力。

二、实行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学校处理学生违纪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首先,学校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处分机构,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其次,学校应该对学生违纪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学校应该公开透明地公布处理结果,并提供上诉渠道。

实行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有助于维护学校的公信力和学生的权益。

三、落实个性化的处分措施学校对学生违纪处分时,应该根据违纪情况和学生个性特点采取个性化的处分措施。

每个学生的情况不同,因此处分措施也应该有所区别。

例如,对于经常迟到的学生可以采取限制外出活动时间的方式,对于打架斗殴的学生可以采取参加军事训练等方式进行惩戒。

个性化的处分措施有利于针对性地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

四、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学校处理学生违纪时,应该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

学校可以定期邀请家长参加违纪处分会议,共同讨论学生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同时,学校需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和进展。

家校合作有助于形成对学生的一致管理,增加处分的针对性和效果。

五、积极开展违纪惩戒教育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时,应该注重教育的成分。

除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外,更要加强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宣传。

学校可以开展违纪惩戒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相关教育影片、听取违纪案例讲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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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附中番禺学校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为了规范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学校的教育职能,依据《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华师附中番禺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结合我校高中部的实际,特制定此条例及细则。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各班、各级组在处分学生时,要做到有理、有节、有据,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坚持善教育、轻处分的原则,以处分为手段达到教育之目的。

对受处分的学生,不应歧视,及时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使其尽快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一)处分种类第一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警告;⑵ 记过;(3)记大过⑷ 留校察看;(5)饬令退学(6)开除学籍。

(二)处分程序及权限第二条:凡学生中出现违纪情况,有处分条例规定中所列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应先由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恶性事件可由校警和学生处协助)将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清楚,整理出详实的书面材料,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级组。

级组在接到班主任的呈报材料后,应对呈报材料中所列的违纪事实进行进一步核实,提出级组处理意见。

第三条:警告处分由级组处理,并报学生处备案;记过处分由级组呈报学生处,再由学生处核实后,呈报主管副校长处理;留校察看、劝退和开除学籍处分由级组呈报学生处,再由学生处核实后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开除学籍处分由学校报请教育局备案。

第四条:学生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告知家长《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给家长发放一份)有关条款,当面传达学校的处理意见和处分决定,并要求家长、学生在《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报级组和学生处存档。

第五条:学生处分决定后,班主任、级组要积极协助家长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其进行教育,做好处分后的善后工作。

第六条:对应当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犯错后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的学生、有可能再次引发突发或恶性事件的学生,学生违纪后,学生必须先由家长领回家中,在家中接受家庭教育,返校时学生必须写出3千字以上的自我反思,交班主任,由班主任阅后上交学生处存档。

自我反思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违纪情况说明及认识,(2)返校后学习、生活、纪律的整改措施和规划,(3)自己的人生规划。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 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当事人给予受害人或集体经济补偿,学生家长必须给学校或受害人签定赔偿协议,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八)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从重处分。

第十条: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家长必须与学校签定专项安全监护协议,并由家长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义务,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1)无故逃课离校的,(2)外出上网的,(3)偷窃的,(4)打架的,(5)谈情说爱的,(6)晚上私自离校外宿的,(7)有流氓行为的。

(8)其它有违校规校纪且易造成人身伤害行为的。

第十一条: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出现违纪现象时,先通知其家长,考试结束后, 并按有关校纪给以相应处分;对在校内玩手机违纪或拿手机考试作弊,手机收交后,先由班主任代为保管,学期未由家长签字领回。

第三章:处分档案的管理第一条:处分学生时,受到处分的学生,均应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好处分意见、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学生处备档。

第二条:不予撤消和毕业时尚未撤消的处分,应按规定程序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高招录取、招干、征兵时参考。

第三条:处分在记入学生档案时,参与人员包括学校有关领导、级组管理人员、班主任、学生本人,要按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对已撤消的处分,不再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章:处分的撤消第一条:撤消处分的时间:警告处分,从处分公布之日起经3个月后可提出申请撤消处分;记过以上处分,从处分公布之日起经一学期后可提出申请撤消处分。

第二条:撤消处分的程序:受处分的学生经过考察,有明显进步,处分后表现良好,由学生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在班上宣读,然后由全班学生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率达85%以上的,再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级组根据该生的具体表现,拿出具体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学生处备案。

最后由级组、班主任宣布执行。

第三条:撤消处分后又重新受到的处分,所受处分不再予以撤消。

第四条:原处分尚未撤消又再次受到的处分,两次处分均不再予以撤消。

第五条:三年级受到的处分,无法予以撤消的,不再予以撤消。

第六条:受留校察看的学生,一学年内要按时每月向班主任写出思想汇报,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学生处存档,如有悔改表现和明显进步者,可按期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仍重新违犯校纪者,报请校长办公会予以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章:处分条例一、警告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写出深刻检查的,给予警告处分。

1、不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无故旷课累计达8- 10节或连续旷课一天,迟到、早退3次折算1次旷课)。

(其中包括体育、信息、音乐艺术科及学校、级组、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2、在教室或寝室内高声喧哗、打牌、下棋、追逐打闹、干扰他人学习和休息且不听劝阻;。

3、涂改学校通知、黑板报、撕毁布告、榜示,在墙上乱蹬鞋印、乱写乱画。

4、不请假私自出入校门,住宿生不经请假私自外宿。

5、扰乱用餐、集会或其它公共秩序,且认错态度不好、态度恶劣,造成较坏影响。

6损坏公共财产、校园花木或草坪、浪费学校水电且认错态度不好;有私拿别人物品、有偷窃行为,情节较轻。

7、穿奇装异服、在校内不按规定穿校服,佩戴首饰;烫发染发、男同学剔光头或留长发、女同学留发过长;在公共场所男同学穿背心、女同学穿太露太透衣服(如超短裙、低腰裤)的;穿拖鞋到宿舍区以外区域活动,经批评教育还不知改正。

8、不能诚实做人,说谎话、欺骗老师,编造假话、造请假条等行为且经教育不知悔改。

9、骂人、侮辱他人人格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藏匿或私拆他人信件。

10、在校园内玩手机、MP3等经教育屡教不改。

11、其它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制度规定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不好。

二、记过处分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经教育无效的给予记过处分。

1、受警告处分后无悔改表现再犯;。

2、无故连续旷课累计达15- 20节或连续旷课两天的;累计不交作业10次以上' 上课睡觉,累计5次,经教育不改。

3、考试中有偷看他人答案(如左顾右盼)情节较轻违纪作弊行为。

4、拉帮结派,挑拨是非,破坏团结,对集体造成较坏影响。

5、有小偷小摸行为,且所拿物品或钱物在50元以上,情节较轻。

6有抽烟、酗酒行为且认错态度较好;有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情节较轻。

7、用言语、恐吓信等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遵守学校安全规定造成一定影响。

8、攀爬围墙出入校园;无放行条硬闯校门;在校园内叫外卖。

三、记大过处分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给予记大过处分1、受记过处分后,无悔改表现再犯2、无故连续旷课三天以上,累计旷课达21节以上者;擅自离校、离家出走一天以上。

3、损坏公共财产、浪费学校水电造成较大损失;在宿舍、教室乱接电器。

4、传、抄和阅读淫秽书报、手抄本或收听、收看淫秽录音、录像;参加迷信活动和低级下流活动;有谈情说爱且造成不良影响。

5、屡次(3次以上,含3次)扰乱教室及寝室纪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6携带、私藏管制刀具且不主动上交,认错态度不好。

7、两位同学之间打架,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伤害。

8、在其它学校或公共场所违反纪律,破坏学校形象和荣誉,造成不良影响。

四、留校察看处分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受记大过处分后,无悔改表现再犯。

2、盗窃公私财物,情节较严重。

3、不听监考教师的劝阻,考试中有带夹带、传抄他人答案等违纪舞弊行为。

4、帮助他人参与打群架,未动手,且未造成人身伤害。

5、吸烟、喝酒(3次以上,含3次)、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情节较重;屡次(3次以上,含3次)在校园内玩手机、MP3等,屡教不改。

6违犯消防安全条例,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

7、敲诈、勒索、偷窃他人钱物。

8、不接受老师批评教育,无理纠缠或进行顶撞、威胁、谩骂、侮辱老师或管理人员(包括班干部)。

五、饬令退学处分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给予饬令退学处分。

1、受留校察看处分后,无悔改表现,继续再犯。

2、参与打群架,或组织、唆使他人打架,对他人人身造成一定伤害。

3、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传讯罚款。

4、故意损坏校园花木、公共财物情节恶劣。

5、纠集校外人员来校闹事。

6盗窃公私财物或金额较大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情节较严重。

7、擅自离校、离家出走连续达三天。

8、考试作弊,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用手机群发作弊、多人串通作弊等),造成极坏影响。

六、开除学籍处分对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受留校察看处分以后,无悔改表现,继续犯有严重错误。

2、旷课累计达五十节或连续旷课一星期以上的;离校、离家出走连续达四天(含四天)以上。

3、纠集校内学生二人以上(含本人)打群架,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

4、纠集校外人员来闹事、打架,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对老师批评教育心怀不满,蓄意报复,造成极坏影响。

5、盗窃公私财物,金额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

6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7、思想品质极坏,有严重流氓行为的;与异性同学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恶劣影响。

8、屡次(3次以上,含3次)考试作弊、屡教不改。

第六章:附则1、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2、学校原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实行。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按照学校其他有关规定实行。

3、本条例从2011年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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