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作者:档案馆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082 更新时间:2009-12-2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18 档案著录规则DA/T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2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3.3背景信息context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元数据metadata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1)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物理归档physical filing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真实性authenticity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解读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解读摘要:本文对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的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分析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业务系统的功能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电子档案的管理等核心内容,并对该标准提出了个人的修改意见。
关键词: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规范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tandard Specification on Electronic Documents Ar?chiving and Electronic Records Management is ex?plaine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terms and definitions,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usi?ness system that form electronic documents,the ar?chiving of electronic documents ,the management of electronic records and?so?on. Moreover,this paper put forwards some personal opinions for the revision of this standard.Key words:Electronic documents;Archiving;Electronic records;Specification.2002年12月4日,??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以下简称为2002年《规范》),并于2003年5月1日实施。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治理规范GB/T 18894—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存、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治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治理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 18档案著录规则DA/T 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靠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2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
3.3背景信息 context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阻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元数据 metadata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1)的治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物理归档 physical filing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真实性authenticity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4.电子文档管理和销毁制度
电子文档管理和销毁制度文件编号:Q/NC—IWI—04-2011版本/修订:A/0编制人:李伟审定人:张米兰批准人:张惠民电子文档管理和销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信息化建设需要,规范公司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工作,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文档的安全和信息可用性,充分发挥电子文档的凭据参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局令第6号《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标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术语解释(一)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二)归档电子文件:是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三)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四)电子文件的物理归档:指把电子文件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五)电子文件的真实性:指对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的原始状况一致。
(六)电子文件的完整性: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等无缺损。
(七)电子文件的有效性:指电子文件应具备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
(八)背景信息: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九)元数据: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三条公司应明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电子档案的保管、查验、复制提供支持。
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
《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股份公司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照片可以真实记录重大事件和整个施工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数码照片的档案管理,整理、归档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更好地开发利用数码照片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各项目部应切实加强数码照片的管理。
鉴于传统纸质照片数量的大幅减少和数码照片大幅增加的现状,为更加科学地对数码照片档案进行管理,规范数码照片档案在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等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数码照片档案在产生、编辑、存储、传输等环节的特点,及股份公司实际,现将《××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组织所属项目部依据本办法,使用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专业的数码照片档案管理软件《数码照片档案管理系统PMS》,对在建工程的数码照片档案开展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数码照片档案管理系统PMS》软件介绍参见附件二。
各单位应足够重视数码照片档案的归档工作,应本着“传承历史、服务当代、功在千秋”的历史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目部在建工程数码照片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各级机关产生的数码照片档案可参照执行。
数码照片档案可通过邮件或刻制光盘的形式逐级移交股份公司档案馆。
为切实做好数码照片管理,股份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将建立项目信息台帐,逐一审核项目数码照片档案提交情况,审核结果纳入股份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附件一:××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数码照片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等有关法规标准,结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学校数码照片资料归档与管理办法
**学校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数码照片资料的归档与管理,确保数码照片资料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性,为学校后续进行管理及运行等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等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码照片主要是指用数字照相机或手机高清摄像头拍摄获得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盘、光盘、U 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
将纸质照片进行扫描形成的数字图像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数码照片档案是指:各部门在学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是学校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数码相机管理第五条为保证数码相机(包括光学相机、摄像机、数码摄像机等其它摄影设备)的安全及延长其使用寿命,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配备的数码相机(及其部件、附件),避免人为损坏或丢失。
第六条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数码相机,在使用过程中要细心操作,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污染镜头及磕碰,不得私自拆卸相机。
第七条各部门配备的数码相机,原则上只限用于日常工作活动。
且必须于活动结束后将相机归还保管人,并将所拍摄的的图像记录留存于本部门办公电脑上,并及时按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归类整理。
第八条使用者领用数码相机,需向保管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领用。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数码相机交回保管人,保管人员需检查确认是否完好无损。
第九条保管负责人负责管理所属照相机的正确使用照相机的使用人员均负有保管维护照相机的责任。
第十条数码相机领出后至归还前的保管责任由使用者承担,保管期间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当相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相机(及其部件、附件)丢失、损坏,按总务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档案局、馆和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人民团体、高等院校档案部门和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为加强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确保电子文件的齐全完整、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市档案局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实际,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国家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研究制定或修改本单位的电子文件归档制度。
市档案局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终信息化绩效考核。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07年1月22 日北京市国家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规定(试行)(2007年1月22日)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保障电子文件的齐全完整、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管理职责、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归档时间及方式。
第三条市、区县档案局会同本级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管理职责,制定电子文件归档制度,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一)各单位档案部门要会同信息化工作部门和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制定本单位电子文件的归档制度,确定本单位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要求、归档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要加强与信息化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使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具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功能。
(二)各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要为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安全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94-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 18档案著录规则DA/T 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2 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
3.3 背景信息context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 元数据metadata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 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1)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 物理归档physical filing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 真实性authenticity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目 次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1)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内容与方法 (3)6附则 (11)附录A: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12)附录C: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脊背 (43)附录D:科技档案分类目录 (47)附录E:档号章 (48)附录F:项目文件材料中间检查情况表 (49)附录G:项目文件材料中间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 (50)附录H:基建项目文件归档审查表 (51)附录I:基建项目档案移交表 (52)附录J:基建项目档案移交清册封面 (53)附录L:建设单位基建项目档案管理流程 (55)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1 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实现公司系统基建档案一体化管理,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一体化管理制度编制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基建档案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和程序,适用于公司系统基建档案管理。
1.3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 第5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Q/CSG 21804-2009)3 术语和定义3.1项目文件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
包装袋标准
商品零售包装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T 18893 一 2002商品零售包装袋Shopping bag2002 一 11 一 26 公布 2003 一 04 一 01 实行本标准塑料类袋部分条款参照日本 JIS1 711-1994拟订《聚乙烯薄膜包装袋》。
经过本标准的拟订,将规范我国各种商品零售包装袋的生产与使用,提升商品零售包装袋的质量水平,保证人身健康,减少对环境影响。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总企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袋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负责草拟本标准主要草拟人 :华克勤、牛淑梅、康莉、王英、许卫红GB/T 18893- 2002商品零售包装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零售包装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查验规则及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合用于以聚乙烯薄膜及牛皮纸、白板纸为包装袋基材的商品零售包装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经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改正单 (不包含勘误的内容 )或订正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但是,鼓舞依据本标准完成协议的各方研究能否可翻月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
GB / T 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合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 T 4456-199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neqJ IS K6781:1994)GB /T 6672-2001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机械丈量法 (eqvI SO4593:1979)GB 9 68 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 16 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T12914-1991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拉伸法 )(eqvISO1924."2-1985)GB /T 15239孤立批计数抽样查验程序及抽样表GB /T 15482产质量量监察小整体计数一次抽样查验程序及抽样表GB 1 8006."1 一 199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GB /T18006."2-199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降解性能试验方法GB 1 84 55包装回收标记QB /T 1011-1991单面白板纸QB /T 2358-1998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Q B/ T 3516-1999牛皮纸3.产品分类3.1 以袋子资料不一样分为两类:塑料袋类 ;纸、纸基袋类。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 技术内容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
电子档案归档内容和要求.
4.0.2 格式要求 各种不同类别电子文件的存储应采用通用格式, 目前昆明市城建档案馆认可的格式有: 表4.0.2 各类电子文件的通用格式 文件类别 文本文件 表格文件 图像文件 图形文件 通用格式 DOC、TXT XLS JPEG、TIFF DWG、DGN
影像文件
声音文件
MPEG、AVI
WAV、MP3
返回目录
6.1.4 同一个保管单元内建设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 相应的建设纸质文件(标准目录)整理要求进行。 6.1.5 建设电子文件的整理 1 每个项目按文件夹树型结构组成:项目名称--->案卷题 名--->文件材料题名。 2 每个案卷内文件的序号编码为:001- N。 3 每张光盘必须在刻盘时录入正确的盘符编号,盘符编 号的规范是“项目名称每个字的首字字母组合” +“刻 盘当天日期”。例如,项目名称:世纪城,日期为2010年 12 月 1 日,则光盘盘符编号为“ SJC20101201” 。注: 光盘盘符编号不能超过 16 个字符,如有超出的情况, 请移交档案人员进行调整。 6.1.6 建设电子文件的分类应按照《城建档案分类大纲》 进行。
五、建设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5.1 收集积累的范围 5.1.1 凡是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等活动中形 成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 和数据等都应属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的 收集范围。 5.1.2 凡是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 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具有重要凭证、依 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相关数据等都应属于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各类建设工程电 子文件应按照城建档案馆标准目录所列细目收集 (竣工图电子文件按照实际产生收集)。
2.0.10 迁移 将源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向目标系统进行转移存储 的方法与过程。
档案管理 电子文件管理
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管理困难吗?个人电子文件怎么管理?公务电子文件怎么管理?难在何处?电子文件概念学术概念(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是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实践概念(中办文件):电子文件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记录。
电子文件的构成要素文件的内容信息指文件中所表达的对象,包含了表达作者意图的信息,包括文件形成者形成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
它是构成电子文件最基本的要素。
文件的结构信息结构信息是指文件内容信息所依托的载体和所呈现的形式,包括物理结构和逻辑结构。
物理结构:记录电子文件的存储结构。
如电子文件的内容信息是如何存储在光盘、磁盘还是磁带上;逻辑结构:记录电子文件的显现和还原信息。
如电子文件的文字段落安排、格式以及载体附件等方面信息。
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背景信息是指有关文件及形成、维护文件管理背景的描述信息。
如:反映文件来龙去脉和与其它文件的关联信息、收文与发文机构的沿革和职能描述、文件保管系统的功能要求和系统环境信息等。
电子文件信息的描述—元数据元数据:是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元数据与著录信息的关系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在内容上,两者呈现交叉关系,有些元数据可直接转化为规范的著录信息,但不是所有的元数据都是著录信息。
在作用上,元数据的作用要比著录信息广泛,除了便于检索的功能外,还包括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功能。
总的来说,元数据的外延和作用要大于著录信息。
著录信息主要侧重于档案特征的描述,而元数据则有着更广泛的用途和更深入的环境特征描述。
元数据的主要功能提供了对文件的全面描述;保障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记录电子文件的形成、管理和利用过程;维持文件之间的历史信息联接;采用标准和通用格式,可间接反映文件内容,降低电子文件管理风险;支持文件信息的组织和查询,方便档案信息资源的聚类管理和深度开发;支持文件的全程控制,支持文件管理流程的集成与优化。
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284 家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3术语和定义1.3.1城镇污水(mi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1.3.2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1.3.3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1.4技术内容1.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控制项目及分类A、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交款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B、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
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1、编 制 原 则
通用性原则
应基本满足国内正在进行的档案数 字化工作,对档案数字化的结果数据要 给予较明确的指标要求,以保证数据的 通用交换能力 。
2、研究、起草过程
丹东市档案馆从1993年开始进行档案 的数字化的工作,对纸质档案、缩微胶片 档案、照片档案、工程图纸、电影胶片等 多种载体的档案进行了数字化转换,有一 定的实践经验,有针对性的对各种载体数 字化的技术参数进行了反复试验、比较, 取得了较科学、合理的技术参数。并参考 了国家档案局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借鉴了 兄弟单位的研究和实践成果。
1、编 制 原 则
适度性原则
就是合理地确定一些需要统一的技 术范围和技术指标。范围过大或者过小, 指标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对标准的实 施效果产生不良影响。
编 制 依 据
GB/T 18894 –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规范 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DA/T 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档发[2001]6号 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暂行规定 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 范
3、数字化范围
专门档案 本机关形成的,可以对社会提供利用的、 利用率较高的专门档案应数字化。
3、数字化范围
照片档案 1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业务会议、表彰会议、 代表会议等形成的照片。 2上级领导、社会著名人物来本机关检查、视察、 指导工作形成的照片。 3本机关历届领导人的照片。 4本机关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的照片。 5本机关重要外事工作形成的照片。 6本机关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种荣誉(如奖状、锦 旗、奖杯等)翻拍形成的照片。
gb18918—2002
gb18918—2002《GB189182002》规定了幼儿日常活动和学习环境质量标准。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GB189182002幼儿日常活动和学习环境质量标准》,维护和保护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法定要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主要规定了幼儿日常活动和学习环境质量应有的空气、声音、照明、表面温度、热负荷、湿度等指标及其标准值。
该标准规定了空气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一、空气质量的总污染指数;二、空气质量的有害物质指数;三、空气污染物的质量约束;四、空气外观污染的限制等。
其中“空气质量的总污染指数”不得超过3级,“空气质量的有害物质指数”不得超过3级,空气中不得含有非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值,空气外观污染也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对于声音质量,《GB189182002》中规定了相应的标准,主要有:一、噪声大小限值;二、平均声压级指标;三、噪声瞬间声压级指标;四、不良声音总时间指标等。
除此之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照明质量应该达到的标准:一、室内照度的最低要求;二、各空间的漫射率和反射率的要求;三、照明设备的照度值等。
《GB189182002》还规定了表面温度、热负荷、湿度、室内装饰材料、室内装修、室内装饰活动的安全健康等的要求,要求幼儿日常活动和学习环境必须符合国家《GB189182002》幼儿日常活动和学习环境质量标准,以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GB189182002》对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它要求幼儿日常活动和学习环境的质量是不被环境污染的,以保护和维护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它要求各空间的漫射率和反射率应符合要求,以减少因照明设备超负荷运行而产生的污染影响。
它要求室内装饰材料、室内装修、室内装饰活动都已达到安全健康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空气、土壤、水体污染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GB18918-2002》的出台充分反映了中央政府对保护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视,也为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为了落实这项规定,仍然需要严格的管理,使其能够有效的实施,维护幼儿的健康成长,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BIM技术标准 及评分细则20140707
BIM模型应用技术标准及要求目录一、BIM模型建立的标准 (3)二、报价模式 (3)三、主要工作内容 (4)1、基础建模及模型更新 (4)2、深化设计复核与集成 (4)四、整体要求 (5)1、各阶段要求 (5)2、编制施工BIM工作进度计划书; (5)3、阶段成果BIM模型档案; (6)4、族库定义及建立 (6)5管控要点 (6)5.1、建模管控 (6)5.2、管线综合管控要点 (7)5.3、进度管控要点 (7)6、现场施工服务 (7)7、工程与材料数量估算的编制 (8)8、在施工前提供4D视觉仿真图及工序模拟图; (8)9、BIM服务各专业切分原则 (8)10、项目协同管理系统模块开发细则 (8)10.1总体要求 (9)10.2数据管理 (9)10.3 协同工作 (9)10.4 管理平台后期服务 (11)10.5 其他要求 (11)11管理系统平台硬件要求 (11)12 设施运维管理系统模块开发细则 (12)12.1空间与家具资产管理功能 (13)12.2 BIM技术与管理系统集成 (13)12.3 BIM技术在运营管理中运用 (13)12.4机电设施维护管理功能 (14)12.5 绿色建筑能耗管理功能 (14)13、培训 (15)14、工程竣工时提交BIM模型档案; (16)本项目BIM模型应用投标时,投标人应编制针对项目的BIM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针对总承包商提出的各项要求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BIM模型建立的标准本工程BIM模型层级细度建立标准应不低于(含)LOD400。
二、报价模式本工程BIM分两种报价工作模式,工作模式一:全过程及全部BIM工作均由BIM咨询公司完成;工作内容如下。
工作模式二:咨询公司需要在建模阶段、管线综合阶段分别针对本项目某一标准层(地下某层)为案例,对施工总包进行相应培训指导,已满足施工总包现场人员掌握BIM软件及BIM成果的使用要求;以上两种模式中均包含开发一套BIM协同工作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软件系统,两种模式分别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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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 18档案著录规则DA/T 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2 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
3.3 背景信息context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 元数据metadata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 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1)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 物理归档physical filing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 真实性authenticity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3.8 完整性integrity指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3.3)和元数据(3.4)等无缺损。
3.9 有效性utility指电子文件(3.1)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3.10 捕获capture指对电子文件(3.1)进行实时收集和存储的方法与过程。
3.11 迁移migration指将源系统中的电子文件(3.1)向目的系统进行转移存储的方法与过程。
4 总则4.1 电子文件自形成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2 应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4.3 应明确规定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要求,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
4.4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4.5 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如没有纸质等拷贝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
归档时,应同时保存文件的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或缩微品。
4.6 应保证电子文件的凭证作用,对只有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附加有法律效力的非电子签章。
5 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5.1 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从电子文件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记,保证电子文件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
5.1.1 登记处理过程中相互衔接的各类责任者(如起草者、修改者、审核者、签发者等)。
5.1.2 登记处理过程中的各类操作者(打字者、发文者、收文者、存储管理者等)。
5.1.3 登记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凭证信息(批示、签名、印章、代码等)。
5.1.4 登记电子文件传递、交接过程中的其他标识。
5.2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5.2.1 建立对电子文件的操作者可靠的身份识别与权限控制。
5.2.2 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日志,随时自动记录实施操作的人员、时间、设备、项目、内容等。
5.2.3 对电子文件采用防错漏和防调换的标记。
5.2.4 对电子印章、数字签署等采取防止非法使用的措施。
5.3 应建立电子文件完整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5.4 应建立电子文件有效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
5.5 电子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侵害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主要有:网络设备安全保证;数据安全保证;操作安全保证;身份识别方法等。
6 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6.1 收集积累要求6.1.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电子版本的定稿均应被保留。
正式文件是纸质的,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6.1.2当公务或其他事务处理过程只产生电子文件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
同时应随时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
6.1.3对在网络系统中处于流转状态,暂时无法确定其保管责任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捕获措施,集中存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子文件暂存存储器中,以防散失。
6.1.4对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本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文字处理工具等,必要时同时保留文字处理工具软件。
文字型电子文件以XML、RTF、TXT为通用格式。
6.1.5 对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采用非通用文件格式的图像电子文件,收集时应将其转换成通用格式,如无法转换,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扫描型电子文件以JPEG、TIFF为通用格式。
6.1.6 对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设备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其软硬件环境和相关数据。
6.1.7 对用视频或多媒体设备获得的文件以及用超媒体链接技术制作的文件,应同时收集其非通用格式的压缩算法和相关软件。
视频和多媒体电子文件以MPEG、AVI为通用格式。
6.1.8 对用音频设备获得的声音文件,应同时收集其属性标识、参数和非通用格式的相关软件。
音频电子文件以WAV、MP3为通用格式。
6.1.9对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同时收集其软件型号、名称、版本号和相关参数手册、说明资料等。
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原则上应转换成通用型电子文件,如不能转换,收集时则应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6.1.10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与电子文件处理有关的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6.1.11对套用统一模板的电子文件,在保证能恢复原形态的情况下,其内容信息可脱离套用模板进行存储,被套用模板作为电子文件的元数据保存。
6.1.12 定期制作电子文件的备份。
6.2 电子文件的登记6.2.1每份电子文件均应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见附录A的表A.1和表A.2)。
6.2.2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6.2.3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电子文件一同保存,永久保存的电子表格应附有纸质等拷贝件并与相应的电子文件拷贝一起保存。
6.2.4 电子文件稿本代码:M——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F——正式电子文件。
6.2.5电子文件类别代码:T——文本文件;I——图像文件;G——图形文件;V——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O——超媒体链接文件;P——程序文件;D——数据文件。
7电子文件的归档7.1归档要求文件形成部门或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把经过鉴定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将其存储到符合保管期限要求的脱机载体上。
7.2 鉴定7.2.1 电子文件的鉴定工作,应包括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鉴定及确定密级、归档范围和划定保管期限。
7.2.2 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检验和审核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3)。
如果文件形成单位采用了某些技术方法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则应把其技术方法和相关软件一同移交给接收单位。
7.2.3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参照国家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归档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相应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7.2.4电子文件保管期限和密级的划分工作,参照国家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密级和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当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
应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逐件标注保管期限的标识。
7.3 归档时间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按照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7.4检测在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的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有无病毒感染等。
7.5 归档电子文件的归档,按照鉴定标识进行。
电子文件的归档可分两步进行,对实时进行的归档先做逻辑归档,然后定期完成物理归档。
归档时,应充分考虑电子文件的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技术因素。
7.5.1逻辑归档将电子文件的管理权从网络上转移至档案部门,在归档工作中,存储格式和位置暂时保持不变。
7.5.2 物理归档7.5.2.1凡在网络中予以逻辑归档的电子文件,均应定期完成物理归档。
7.5.2.2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
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制作拷贝。
7.5.2.3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等。
不允许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7.5.2.4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序号、全宗号、类别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归档后的电子文件的载体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
7.5.2.5 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在存储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查看软件。
7.5.2.6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4和表A.5)。
归档电子文件应以盘为单位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见附录A的表A.4),以件为单位填写续页(见附录A的表A.5)。
7.5.2.7对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在每一个电子文件的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机读目录。
7.5.2.8 归档完毕,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应将存有归档前电子文件的载体保存至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