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处窃电行为的若干问题法律探讨(一)
电力法以及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以及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国家关于电力法律法规是最新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供电局法律案件研讨(3篇)
第1篇一、引言供电局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承担着为全社会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供电局在电力供应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等。
为提高供电局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本文将针对供电局法律案件进行研讨,分析典型案例,探讨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二、供电局法律案件类型及典型案例1.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供电局法律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以下为两个典型案例:(1)案例一:某供电局与某施工单位签订电力线路架设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架设任务。
然而,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导致供电局无法按时向用户供电。
供电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案例二:某供电局与某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约定用户每月缴纳电费。
然而,用户长期拖欠电费,供电局多次催缴无果。
供电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户支付电费及滞纳金。
2. 侵权纠纷侵权纠纷主要涉及供电局在电力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以下为两个典型案例:(1)案例一:某供电局在建设电力线路时,未经相邻土地所有者同意,擅自占用其土地。
相邻土地所有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电局赔偿损失。
(2)案例二:某供电局在电力线路运营过程中,因电线脱落导致周边树木损坏。
树木所有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电局赔偿损失。
3. 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主要涉及供电局在电力市场竞争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以下为两个典型案例:(1)案例一:某供电局在电力市场招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斥其他企业参与竞争。
其他企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招标结果无效。
(2)案例二:某供电局在电力设施维护过程中,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用户收取费用,损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
其他企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电局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供电局法律案件风险及应对措施1. 合同风险及应对措施(1)风险:合同条款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等。
探究反窃电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的重要性
探究反窃电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也在增加。
在电力检查工作中要做好防盗工作,以保证电力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减少电力盗窃造成的经济损失。
笔者对电力巡查中的反盗窃工作进行了研究分析,并结合自身经验,结合电力巡视中反偷窃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强化措施。
标签:反窃电;用电检查;重要性1.引言电力资源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要能量。
同时,电力资源也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
随着用电量的增加,盗窃电力现象开始逐渐显现。
需要认识到的是,如果发生窃电,不仅会造成电力公司经济效益的损失,还会影响电力网的安全。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做好电力检查和防电力盗窃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电力公司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当前的电力检查反盗窃工作中的问题2.1要取得偷窃证据并不容易与其他犯罪不同,窃电的过程非常短暂和迅速。
它一般具有以下特点:首先,窃电现场通常不会留下任何证据,而电力检查人员也很困难地发现并找到窃电的证据。
而且,今天的窃电工具相对较小,易于隐藏。
这也给司法人员搜集证据带来了很大困难和挑战。
最后,即使偷盗人员被抓获,盗窃的数量也无法确定。
一般来说,窃贼需要被讯问才能获得相关线索。
2.2检查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众所周知,员工的整体素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证。
随着中国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尽管电力相关技术发展迅速,但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仍未能如此快速地适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
因此,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也与偷窃技术水平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反过来又增加了偷盗机会。
2.3电力检查制度不完善这是由于缺乏相关的电力检查和管理系统,导致许多用电者非法使用电力,严重的电力用户可能导致并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发生。
除此之外,缺乏管理体系也会给司法人员带来一些问题。
例如,被认定为吝啬的人不能相应地受到惩罚。
这将导致更多吝啬的人变得更加多产,并且偷取上瘾。
3.分析电力检查和反盗窃工作的重要性电力检查和反窃电工作属于电力监管工作。
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用电检查是保障电力市场运行的重要环节,对于监督和管理电力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的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用电市场的秩序和效益。
本文将分析用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方面的挑战,为改进用电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背景介绍部分将从用电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入手,介绍用电检查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和推动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
也将简要介绍当前用电市场的发展状况和用电检查工作的现状,引出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用电检查中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的深入分析,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改进建议,促进用电市场的规范化和良性发展。
也有助于增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提升用电市场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字数:218】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用电检查中存在的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问题,揭示其中的根本原因和影响因素。
通过对现有问题的分析,找出窃电与违约用电的共同特点和不同之处,探讨其对电力市场秩序和用电安全的影响。
借助研究目的,我们可以为相关部门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建议,优化用电管理政策,降低窃电与违约用电的发生率,保障用电安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通过本次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推动用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全社会对用电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实现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的目标。
1.3 研究意义本文旨在对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揭示问题的现状和影响,提出改进建议,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从而有效提升用电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
窃电与违约用电问题严重影响了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正规用户的利益,导致电力资源的浪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分析窃电与违约用电的影响,有助于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为有效解决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论窃电法律风险防范
中止供 电带来的损害赔偿请 求户所为。
了更高 的要求 。为此 ,笔者有 的放 矢地研究 、分析 当前反
建 议和 措 施 。
一
( )检 查现场 没有其 他人 员 ,证 明取证 时间较难 。 3
表 ) ,照 相 设 备 无 法 有 效 地 证 明真 实 的 检 查 时 间 。一 旦 用
这 些 禁 区 , 以防 止不 必 要 的 损 失 。
( )在 无法进入 室内检查 的情况下 ,无法有 效取证 。 4
置 所 在 地 或 无 法接 近 计 量 装 置 , 造 成 无 法 照 相 取 证 , 甚 至
素 的认 识 ,并且予 以高度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 中尽 量避开 部分情况 下 ,虽然可见窃 电装置 ,但 由于无法进入 计量装
至只要拧 动一只螺丝 ,窃电就可 以进行 了。 由于没有一个
认识上 的偏 差 ,容易给供 电企 业带来法律风 险 ,增 加管理 政府部 门对 窃 电手段等 技术 问题 的认定具有权威 性 ,使得 成本 ,严 重者 不仅会损害供 电企业 的声誉 ,还会造 成巨大 窃 电的认定和取证 困难 ,对 窃电嫌疑人难 以深究其 法律责 的经济损失 。 2 窃电证据收集难 ,举证难 . ’ 电能是一种特殊 商品 ,其不可储存性使 用户在窃 电的 任,供 电部 门也就难 以通过法律讨 回公道。
3窃 电量 数 额 的认 定 标 准 难被 认 可 .
窃 电性 质 的 认 定 ,主 要 依 据 之 一 是 是 否 “ 额 较 数
作者简介 :汪燕红,女 ,上海市电力公司经济法律部 ,经济师。
26 7
论 窃 电法律风 险防 范
大 ”。如果 “ 数额较 大”构成 犯罪 的 ,由司法 机关追 究刑 可 以随 时 中止 供 电 ,必 须 遵 守 法 定程 序 ,原 因有 四 。 事 责任。现在 最大 的难 题在于 如何认定 “ 数额 ” 。 供 电 ( ) 合 同法 》明确 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 电人 中断供 1 营业规则) l3 )第 O 条规定 ,窃 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 电,造成用 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 ( )依照 ( 2 ( 民法通则 》所 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
对窃电现象的分析
对窃电现象的分析摘要: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扰。
窃电行为已经成为各大电力企业非常重视的问题,窃电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也会给国家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制约因素。
窃电行为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用电供电的安全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反窃电成为各大电力企业积极思考的策略。
窃电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开展反窃电工作,是供电企业营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通过深度剖析窃电的常用手法,并针对各类窃电手法如何实施反侦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以达到对窃电行为的揭示和处理。
关键词:窃电侦查防范自1991年参加工作后,我就一直在和窃电行为作斗争,19年的反窃电工作,让我从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变成企业的二级用电监察员。
根据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我也讲讲自己对窃电和反窃电的分析:窃电为何屡禁不绝?说的来说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对窃电处罚力度不够,使不少心存侥幸的偷电户玩起了“老鼠戏猫”的游戏你来查我不偷,你一走我就偷,甚至前脚交罚款后脚继续偷,更有甚者还想通过窃电的手段把我们供电部门对其所作的补交电费和违约用电处罚再挣回去。
另外,我国法制建设水平还不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很多用户对电的商品属性和窃电的违法性认识不够,加上多年来对窃电行为打击力度小,是导致窃电多发的主要原因。
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错误地认为“窃电不算偷,窃电不犯法”,窃电户往往被他人窃电得逞“传染”,心理不平衡,禁不住伸手试法。
1995年12月28日《电力法》出台后,我们供电部门有了很好的法律武器。
用电管理上存在漏洞,管理技术滞后。
营销各环节间制约监督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挥,为窃电尤其是内外勾结窃电提供了机会。
我们职工的业务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如明知有的用户窃电,但多次检查却找不出原因,为什么?一是窃电者手段狡猾;二是我们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三是检测技术设备不能跟上反窃电的需要;四是有个别内部职工思想不健康,受人拉拢,胳膊肘向外拐,内外勾结帮助用户窃电,对窃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窃电行为及供电企业反窃电技术对策的探讨
( 1 ) 计 量 柜 配有 计 量 电 流 互 感 器 , 导 线低 压 封 闭 式 配 电 变
压 器终 端 配 电 变压 器计 量 箱 。低 压尽 可 能 缩 短 配 电 变压 器 终
1 . 3 断流窃 电
在 用 电过 程 中 , 将 电 流 互 感 器短 接 , 计 量 回路 电 流 经短 接
业 也有 针 对 性 的 进 行 各 种 形 式 的 反 窃 电工 作 。基 于标 准 的 管 理, 防 窃 电技 术也 得 到 了长 足 的 发 展 。以下 对 常 见 的 窃 电装 置
和 防 窃 电 技 术 进 行 了讨 论 。
1 窃 电的主要行为
从 日前 查 获 盗 窃 犯 罪行 为 分 析 ,窃 取 方 式具 有 明 显 的 私 拉 现 象, 在水表、 电 表 箱 打 开 电损 伤 仪 和 测 量 用 变 压 器 密 封 . 以 智 能 电 力发 展 高科 技 术 等 内容 的 无 线 遥 控 为 电倒 排 表 的使
置 。第二 次读 表 周 期 后 施 工 . 特种 变压 器 的损 耗 下 降 了 3 . 1个
百分点。所 以, 通 过 实践 可 以证 明 其 完 全 绝 缘 。 并 有 效 防 止 偷
电行 为 的 用 户 .而 且 对 于 其 他 用 户 来 说 也 可 以 建 立 一 个 强 大
的 窃 电 威 慑 思企 业 , 线损 率
是非常高的, 如果找不到原 因. 就 从 柱 变 压 器低 压 出 线 的 特 殊
变 压 器低 压侧 ( 包括 线 柱 ) 的 低 电 压 电流 互 感 器 实施 绝缘 全 封
闭 .然 后 再进 行 安 装 施 工 .走 线 变压 器低 压 侧 出 口到 计 量 装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法是我国治理电力领域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窃电行为则是破坏正常电力供应的严重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根据《电力法》,窃电行为主要包括非法使用电力、偷窃电力、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等。
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造成不仅给电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窃电行为的处罚也应该严厉,以起到威慑作用。
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为按照未缴纳电费的三倍向异地供电企业交纳电费,并可以处以罚款。
这主要是对于那些没有与供电企业建立正常用电关系,却非法使用电力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处主要区别于正常用电用户而言。
偷窃电力的处罚标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根据《电力法》的规定,如果偷窃电力情况较为严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
对于偷窃电力罪行数额较大,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电力法中,对于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的处罚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一般会按照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因为擅自改变电力用途也是对正常用电关系的破坏,对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应该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具体处罚标准之外,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窃电行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窃电行为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对于窃电行为应该依法予以处罚。
《电力法》对于窃电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大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用电权益,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的消费量也越来越大,因此窃电频现,有损电力生产、发展、供应,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
为了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国特制定《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提供一贯性的处罚标准:
一、窃电者应当受到法律处罚或行政处罚。
1.定处罚:根据《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窃电者可能被判处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处以罚款。
2.政处罚:窃电者可以被依法处以1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窃电费用超过1500元的,处以费用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窃电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被追缴窃电费用。
根据《电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窃电者应当依照电能费的定价标准、停电期的电量,被追缴窃电费用。
三、窃电者可能会被取消有关资格,并处以其他责任。
1.果窃电者在中央发电网、地方发电网、变电网、供电系统、用电系统中拥有资格,则该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2.电者可能会被处以限期整改或承担连带责任的行政处罚。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显然是为了保护电力安全及节约电力资源,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电力生产用户正当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环境,从而规制窃电行为,稳定电力供求,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净化电力市场,提升电力用电价格等。
窃电不仅损害了电力企业的权益,也损害了其他用电企业的权益,
窃电者不仅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窃电应该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窃电的危害性,坚决打击和防止窃电行为,推进新时代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对窃电与反窃电的探讨
磁通相互作用产生电磁 力 , 使铝盘转动 , 同时引人制 动力 矩 , 使铝 盘转速与 负载 功率成正 比 , 通过轴 向齿轮传 动 , 由计 度器积算 出 转盘转数而测定出电能。故 电度表 主要结构是 由电压线 圈、 电流
线圈 、 转盘 、 转轴 、 制动磁铁 、 齿轮 、 计度器等组成 。由电度表 的作
称, 这种计量方式都可正确计量 , 但是这种计量方式却存在着不足: f 在 三相二元 件 电能表 中 P = a I o(0 + , 1 ) a U ba s3 。 )若在 A相 c
( ) 一 利益驱动。窃电者为何如此胆大妄 为? 源在于经济利 根
用原理知 , 改变输入 电度表 的电流 、 电压 、 相位 以及改变 电度表的
转速 、 齿轮变 比等均可 以达到窃 电的目的 。
益驱动——少花钱多用电 , 转嫁经济 负担 。一些企 业和个人把窃
电作为 “ 发家致富 ” 的捷径 , 蓄意 策划 窃电。这些企 业和个人专门
电者往往不承认 窃电时间和窃电电量 , 给电力部 门和司法机关 这 查处窃 电案件造成很大困难。 2 窃 电手段 的隐蔽性 、 、 多样 性和快速 性 , 窃 电者易 于欺 骗 使 和应付用电检查 , 给发现窃 电带 了一定 的难度 。
3 我 国尚无 一部 比较 完备的反窃 电法律或法规 。 、 有关法律法
从电能表 的基本计量原 理和 电功率 (= lo ̄) P U cs 可知 , 一块电 能表能否正确计 量 , 主要 决定 于电压 、 电流 、 功率 因数 、 安装 和接 线的正确 性 ,打破其 中任何 一个条件都将导致 电能表转速变慢 、
分 析了供 电部门的用电检 查规律 , 安排 窃电时段和 日期。为对付 电力 和公 安部门的用 电检查 , 有的单位 利用 门卫 放风 , 至还在 甚 配电室装设联络信号。
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电力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它支撑着各种行业的正常运转,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
在用电过程中,窃电和违约用电问题一直存在,并给电力行业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窃电行为造成电力公司的直接损失,影响公平交易和资源配置,违约用电行为则容易导致电力供给不稳定、线路过载等安全隐患。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往往难以被有效监测和管理,给电力安全和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窃电和违约用电问题,各地电力管理部门多次加大用电检查和监管力度。
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和管理措施的不足,窃电行为仍然存在,违约用电问题也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对当前用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拟对用电检查中的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1.2 研究意义用电检查是确保电力利用合理、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高检查效率,减少电力资源浪费,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及时解决窃电和违约用电等问题,可以有效减少电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也可以提高用电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几率,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提升电力管理水平,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可以保障广大用户的电力利用权益。
展望未来,通过解决现存问题并加强管理措施,可以更好地推动电力市场的规范发展,提高用电安全性,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分析用电检查的必要性分析用电检查的必要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加,而窃电现象也愈发严重。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措施探究_3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措施探究发布时间:2021-11-19T07:28:45.547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1年6月18期作者:孙娟[导读] 随着各国城市化的发展,生产生活对能源的需求急剧增加。
孙娟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上海嘉定 201800摘要:随着各国城市化的发展,生产生活对能源的需求急剧增加。
然而,一些高功耗的用户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经常发生载流量违规的情况,部分用户拖欠电费,甚至偷电,严重扰乱电力市场,影响电力行业的发展。
为避免这类违规行为的发生,电力管理部门应有效提高电力管理的整体质量,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供电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与违约 1 窃电与违约用电现状通过对当前电力巡查管理情况的分析,我国电力系统非法窃电和违约问题明显。
调查显示,非法窃电和拖欠用电在我国频频发生。
以2015-2016年为例,非法窃电案件近20万起。
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
同时,通过对电力管理统计中心相关信息的分析,每年非法窃取电力资源达13.9亿度,电力部门损失达12.8亿元左右。
与此同时,非法窃电问题继续恶化。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窃电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将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得经济效益持续受损,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了偷电,违约现象也普遍存在。
为了生活方便,有部分用户私下拉电线。
有资料显示,在某街道下辖的8个社区,某电力公司共查处了129起违约案件,即每个社区共有违约案件16起以上,对居民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窃电及违约的问题依然严峻。
供电企业必须更加重视和反思这些问题,提高电力管理水平,确保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有序用电。
2 常见窃电手段2.1 摊铺方法即电力监督人员擅自拆除电力公司安装的电能表,以各种方式改变其内部结构和性能,致使电能表误差增加,或者利用机械力或电流对电能表进行破坏,使电能表受到破坏,不能正常计算用电量。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思考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思考摘要:电力行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性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推动其他产业的稳定发展,电力企业在用电管理中用电检查工作是较为重要的。
但是目前违章用电以及窃电等行为时常发生,造成了用电行业出现混乱,对电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文对窃电管理与违约管理方面进行了分析,从而对其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违约;安全前言:“电”在我们的工作及生活中已经成了必不可缺的东西,窃电、违约用电等违法行为造成了电力企业的损失,危害了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加强用电管理,保证用电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升用电管理的控制力度和强度,严厉打击违法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保证电力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用户的用电安全。
1、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的重要性用电检查是保障用户安全用电,并防止窃电发生的重要手段。
用电检查主要包括办理用户用电相关业务,处理用电客户的停送电需求以及抄表收费等工作。
所以在工作人员在用电检查过程中需要检查用电用户是否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以及规章制度合理、正确用电;检查用户的电力设备,保障用电设备的安全质量要求;检查用户的电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进网作业安装状况以及电工作业资格,了解、掌握用户的用电计划。
首先,用电检查工作主要是对其设备进行修护,能够第一时间内找出电力设施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及时利用技术方法排除隐患,保证供电系统可以正常运转,确保人们可以安全的用电,更好地提高用电的质量;其次,定期的用电检查能够更好地减少窃电和违约的事件发生,利用监控系统的管理,从而确保用电和供电的一体化利用,避免出现用电不良等安全问题;最后,用电检查对电力设备供应起点到终端的一系列的设施、设备的检查,这些内容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电力系统设备的破损和漏电问题,更好地提高设施的应用期限,减少维护以及供电成本,从而使供电公司提高社会经济。
总之,电力企业应该加强窃电检查工作,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反窃电技术水平,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不法窃电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用电检查是电力公司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旨在确保用户在使用电力时
遵守相关的用电规定,保障电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用电检查仍然
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最为常见的包括偷电和违约用电管理。
偷电是指未经许可而直接从电网中获取电力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在于,它不仅
对电网的安全稳定造成威胁,还直接损害了正常用户的合法权益。
从根本上说,偷电问题
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社会经济问题。
许多偷电者往往出于财务困难等原因而选择偷窃电力,
他们往往缺乏对于用电合法性的充分了解和认知。
因此,在解决偷电问题的同时,应该从
经济社会层面探讨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另一方面,违约用电管理问题也是用电检查中需要重视的。
违约用电是指在用电过程
中违反规定,不按照约定的用电方式和用电时间使用,或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等行为。
这
种行为虽然比偷电要轻微许多,但也同样对电网的运行和管理带来不小的压力。
在解决违
约用电问题时,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于用户的监管和教育,使其始终遵守用
电规定,并能够自觉保护电力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总体来说,用电检查中的偷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都与人的意识和观念有关。
要解决
这些问题,需要在提高公众的用电意识和认知方面下功夫,同时也需要依靠科技和法律手
段来保障电网和用户的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用电、保障用电、省电用电”的目标。
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本市电网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电网的规划、建谢口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网建设。
市、区政府和相关管委会应当把电网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优先落实建设条件,确保电网建设稳步推进。
各区政府和相关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对本辖区内电网建设推进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内的电网建设。
市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经济信息化、交通、生态环境、房屋管理、卫生健康、绿化市容、水务、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电网企业责任)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要求落实电网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电力、生态环境、水保、消防、卫生等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电源项目与配套电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要求,依法组织实施电源项目的接入系统建设。
第五条(电网建设规划)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规划,按照程序报批后,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
本市电网建设规划应当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市级专项规划相协调,与国家电网规划相衔接。
市规划资源部门应当结合电网建设规划,对必须进行规划控制的变电站(包括进站通道)、输电线路通道(包括电力架空线走廊和电缆通道)等设施用地划定规划控制界线,明确相关要求。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供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通道。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电网建设规划。
第六条(电网建设年度计划)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年度计划,作为电网企业实施电网建设、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工作依据。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盗电问题在供电企业中存在严重影响,需要重视和解决。
盗电行为主要原因包括用户意识问题和技术手段不足,导致供电企业反盗电工作存在问题。
为此,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至关重要。
建议建立健全反盗电机制,促进供电企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用户利益。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应对盗电问题,维护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盗电问题、供电企业、反盗电工作、盗电原因、安全意识、技术手段、监管、处罚、反盗电机制、可持续发展、用户利益。
1. 引言1.1 需重视盗电问题盗电问题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更是一项重要的挑战。
盗电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影响了正常的供电服务。
我们需要重视盗电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难题。
盗电不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只有重视盗电问题,加强反盗电工作,才能保障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
盗电问题不容忽视,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盗电问题,让供电企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1.2 盗电严重影响供电企业正常运营盗电严重影响供电企业正常运营,是当前供电行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盗电行为严重破坏了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导致供电企业损失巨大。
盗电行为也影响了供电企业的设备运行和供电质量,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
为了保障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必须加强反盗电工作,严厉打击盗电行为,维护供电市场秩序,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只有通过持续加大反盗电的工作力度,才能有效解决盗电问题,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用户的用电安全和利益。
2. 正文2.1 盗电问题现状严重盗电问题现状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供电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盗电问题造成的损失数以亿计,给供电企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压力和安全隐患。
盗电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对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
反窃电相关规定
反窃电相关规定本⽂通过问答的形式,为您带来反窃电⾏为的相关详细内容,包括:窃电⾏为的构成条件、窃电⾏为,供电企业如何计算窃电量和窃电⾦额,电⼒⽤户发现有⼈盗窃电能时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请阅读下⽂。
窃电是指以⾮法占⽤电能,以不交或者少交电费为⽬的,采⽤⾮法⼿段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电的⾏为,是⼀种严重的违法犯罪⾏为。
反窃电相关规定⼀、哪些⾏为属于窃电⾏为?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省⾼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电⼒局联合颁发的"苏⾼法发[1998]25号"⽂件的规定,窃电⾏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接线⽤电;2.绕越供电企业⽤电计量装置⽤电;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电计量装置封印⽤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6.采⽤其他⽅法窃电。
⼆、国家有关法律中对盗窃电能有哪些处理规定?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电⼒法》第七⼗⼀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管理部门责令停⽌违法⾏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百五⼗⼀条或者第⼀百五⼗⼆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为如何处理?答:根据电⼒法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并可当场中⽌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如何处理窃电数额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窃电⾏为?答:窃电数额较⼤,情节严重,构成盗窃罪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六⼗四条的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何处理教唆他⼈窃电,构成犯罪的⾏为?答:教唆他⼈窃电,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如何处理盗窃电能,尚未构成犯罪的⾏为?答:盗窃电能,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电⼒管理部门或供电企业按照《中华⼈民共和国电⼒法》第七⼗⼀条、国务院颁布的《电⼒供应与使⽤条例》第四⼗⼀条、中华⼈民共和国电⼒⼯业部颁发的《供⽤电监督管理办法》、《⽤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罚。
谈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问题
谈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问题用电检查是指对电力用户进行检查,以防止窃电和违约用电的行为。
窃电是指非法使用他人电力设备或违规接入电力网络来获取电力资源的行为,而违约用电是指电力用户违反电力消费合同及相关规定,使用电力资源超过约定的用电量或违规使用用电设备的行为。
窃电和违约用电对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电力资源合理利用都造成了严重影响,进行用电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窃电行为给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隐患。
窃电不仅会导致正常用户的用电不稳定,也容易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甚至会导致停电、短路等电力供应故障。
特别是在一些老旧的居民区或城中村,窃电问题较为突出,给电力系统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加强窃电的检查和打击,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针对窃电问题及违约用电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用电设备的质量监管。
在生产环节加强质量监管,消除低品质、低安全性的用电设备,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
在销售阶段也要加强市场化监管,消除低价、低质量的用电设备,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对电力用户的宣传教育。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告诉用户窃电的危害和后果,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针对已经违约的用户,要加强对其进行告知,让其知道违约行为的后果,以期能够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三是建立严格的监测机制。
在用电系统中设置监测设备,及时发现窃电行为和违约用电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测和预测分析,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四是加强执法力度。
对于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电力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做到协同监管。
用电检查中的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是需要重视的。
通过加强用电设备的质量监管、加强用户的宣传教育、建立严格的监测机制和加强执法力度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窃电和违约用电问题,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供电企业反窃电措施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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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反窃 电措施 刍议
夏 海 ’ 讽
40 ) 3 0 0
【 要】 摘 文章结合笔者近 几年的 用电检 查工作 实践 , 发 1 既要 坚持 为 客户 服 务 为宗 旨 , 、 以增 加经 济 效 益 为 中心 . 又 违约 0 K A及 以上容 量 的 现 窃 电行 为 加 剧 , 电 数 额 增 大 , 电手 段 高 超 , 得 重 大 窃 要重 点打击 窃 电 。 用 电。对管 辖 区内 10 V 窃 窃 使 每 对 电 案件 不 断 发 生 , 电 主 体 复 杂 , 窃 涉及 社 会 的 方方 面 面 。 当前 用电 客户 , 季检 查 一次 . 个 别有 怀疑 和 用 电量 突 然 下降 的客 户 进行不定 期抽 查 . 对窃 电者进 行稳 、 、 准 狠地 打击 。 对 付 窃 电 的 方 法 , 了应 加 强 有 关 法律 、 规 宣 传 外 , 重 要 除 法 最 2 每年 制定 营业普 查计 划 。 照普 查计 划 对客 户 的供 用 电 、 并按 的 是要 加 强 对反 窃 电 工作 一 些新 情 况 、 问题 的研 究 。 新 设 备 、 量装 置 、 计 行业 分类 、 电价 和用 电 负荷 等 情况 进 行检 查 . 从 【 关键词 】 窃电; ; 反 分析 措施 计划 、 制度上 规范 了客户 的用电行 为。 3 利 用有 线广播 、 线电视 以及 发放 宣传 资料 等 方法 进行 电 、 有 窃电现 象及行为分析 力法规 的宣传 , 引导用 户 自觉依 法用 电。 1长期 以来 。 电问题一 直困扰 着供 电部 门, 影响 各项 考核 、 窃 并 三 、 窃 电主 要 措 施 反 指 标 的完成, 由于反 窃 电技术水 平低 , 电方式 多样 化等 是反 窃 电 窃 不 同的情 况 , 用不 同的方 法来处 理 , 电的 原 因有许 多 。 的 窃 有 的难点 。窃 电行 为严 重地 损坏 了 电力企 业 的利益 , 乱 了供 用 电 扰 有 有 秩 序。不少 人法 制观 念淡薄 , 缺少社 会公 德意识 . 电力部 门当成 是 法 制观 念不 强 . 的是 经济 利益 驱 动 , 的是 用 电 管理 存在 漏 把 有 处罚难 度 很 大 , 待许 许 多多 对 福 利部 门看待 。 为“ 认 窃电有 利 , 电有理 ”窃 电行为 的屡禁不 止 , 洞 , 的对窃 电用户 打击 力度不 够 。 窃 。 情 况 , 要用许 多不 同的 方法来 处理 。 到 具体 问题 具体 分析 , 就 做 一 并且 较其 他盗 窃 行为更 为普 遍 . 因在于 电力 价值 的 巨大 和 电力 原 把钥匙 开一把 锁 。 有这样 才能取 得工作 上的卓越 成 效。 只 使用 的社会 性 。 电力企业 投 入 巨资建 设好 了 电厂 , 又投 入 了大 量 1有 的用户 对 “ 、 电是 商 品” 的意识不 强 , 窃 电的违 法 性认识 对 的人 力 、 力 、 力进 行 电 网建 设 . 想能 得到 应 有 的回 报 , 是 物 财 本 但 不 明确 , 对造 成 的危 害 性认 识不 足 。 为窃 电 不 同于 其他 的 偷 窃 认 劳动成 果却 被别人 无偿 占有 。 我们 法 一对 一地 上 门 2 窃 电的 手段 主 要 有三 种 : 法 , 变 电能计 量 电压 回路 行为 。 因此 , 就要 对这一 类 的用户 、 制宣 传 , 、 欠压 改 帮教 说 明电 与其 他商 品 一样 , 们企 业发 电同样 要 花 成本 , 电 我 窃 的正 常接 线 , 成 计量 电压 回路 故 障 , 电能表 的 电压 线 圈失 压 造 使 就是做 贼 、 应该 受到 法律 的惩 罚 , 就 就应 该 受到 经济 或 所受 电压低 , 而使 电 能表少 计 电量 ; 从 欠流 法 . 改变计 量 电流 回 就 是偷 东西 , 从 路 的正 常 接线 , 成 计 量 电流 回路 故 障 . 电能 表的 电流 线 圈 无 上 的制裁 , 而改 变他们 的薄 弱的法制观 念。 造 使 2 对于经 济利 益驱 动的 问题 , 、 电费确 实是 生 产经 营 的一 大成 电流通 过 。 者 只通 过 部分 电流 , 或 从而 导 致 电量 少计 ; 相 法 , 移 改 本, 尤其 是一些 能耗 高 , 济效益 不高 的用 户 . 付 电费是 一大 难 经 支 变 电能表 正 常接线 或 接入 与电能 线 圈无 电联 系 的电压 、电流 . 有 还 私 为 的 利用 电 感或 电 容特 定 接 法 , 来改 变 电能 表线 圈 中 电压 , 电流 间 题 . 有 一些 个 体 商业 用 户 , 人 承 包企 业 等 . 了追 求更 大 利 采用 窃 电方 式 来 降低成 本 和解 决经 费 不足 的问题 , 的甚 至 有 的正 常相 位 关系 , 电能 表转 慢甚 至 反转 ; 差法 . 电者私 拆 电 益 . 使 扩 窃 完全靠 窃电来赢 利 。首先对这类 用户指 出 . 电就是 偷 东西行 为 , 窃 能表 , 变电能 表 内部的 结构 性能 , 电能表 本 身误 差扩 大 , 改 使 以及 是违 法。 二是不 道德 , 昧着 良心 经商 ; 其次 。 对这 类商 人分 两部 利用 电流 或 者机 械 力 损坏 电能表 . 改变 电能 表 的安 装 条件 , 其 使 分: 一部 分是 恶意 的不认 错 、 认罚 . 坚决 打击 。 对 另一部 分能 不 要 少计 电量。 认 错 、 金一 时 周转 不灵 , 以请 示 领导 , 稳 定 经济 来源 看 看 。 资 可 从 二 、 电与 反 窃 电 间 的 矛盾 分 析 窃 扶 持这 个企业 . 其缓交 或做计 划分 批分 次 归还 追补 电费和违 约 让 窃 电与 反窃 电是一 对 矛盾 的两 个方 面 。 它反 映 了用 电户 与 电 电费。 力 生产企 业 之间 的利 益矛盾 ,也 反 映 了违法 与执 法之 间 的矛 盾 , 3 对于 用 电管 理 存在 的漏 洞 . 管理 设施 不 完备 , 量 使 其 、 有 尽 如何 解决这 一对 矛盾 , 要从 矛盾 着的两 方面着手 来解决 。 就 完备, 管理 制 度 不完 善 的 , 过 学 习、 验 交 流 尽 量做 到 完 善起 通 经 从 供 电企 业 方面来 说 : 个 能 不 责任 心 不强 、 促其 努 敦 1企 业成 立反 窃 电管理 领导 小组 , 管 用 电营业 的领 导挂 来 , 别职 工 、 力不 高 、 认真履 行职 责 、 、 由分 力学 习 、 强培训 、 行必要 的批评 教 育 。 加 进 对于 个别 职 工为从 用 户 帅 。 员包 括营 销 部 、 户服 务 中心 、 量 中心 、 窃 电稽 查 支 队 成 客 计 反 那里换 得好 处 , 措牺 牲企 业利益 。 不 内外勾 结进 行 窃电 的 . 重 点 要 等部 门负责人 组成 。以反 窃 电稽 查支 队为主体 , 检查组 、 组成 处理 进 组 。除 了组 织上 的保 证之外 . 还要 调拨适 量的 资金 , 保人 员培训 进 行批评 教育 , 行必 要的处 罚。 确 4 对 窃 电分 子 震慑 不力 的 问题 , 电企 业就 要 领 导挂 帅 。 、 供 检 和 技术更 新所 需要 的经费 。 查 人 员全 力 以赴 . 用高 科技 手段 。 准 地检 查 出 窃 电的 真实 情 运 稳 2 、定期 开展 业务 培训 ,提 高 电管人 员 的理论 水 平和 查 电能 然后决不 手软 的狠狠打 击窃 电者 . 使其 受到 很大 的损失 。 力 , 加强 思想 政治 教育 , 出一 批 责任心 强 , 水 平过 硬 况 , 同时 培养 业务 5“ 、魔高 一尺 . 道高一 丈 ”针对 当前窃 电者利 用遥 控 , , 光感 等 的高素 质 的反 窃 电 队伍 , 肃 纪律 , 决杜 绝 企 业 内部职 工 利 用 严 坚 高 科技 、 智能 的 趋势 . 们应 认 真研 究 采用 高 科技 手 段来 做 好 高 我 职务 之便 , 同或 协助他 人窃 电之 类事件 发生 。 伙 窃 3 、对 营业 站实 行反 窃 电与线 损考 核相 结合 的 办法 .奖 勤 罚 反 窃 电工 作 ,如 上海 市电力 公 司研制 了一 次 性的 电度 表盖 板 . 电者 一开 启盖板 即能被 发觉 。他 们还研 制 了 防窃 电的 互感 器 . 可 懒 . 分调 动基 层电 管人 员 的积 极 性 , 对 问题及 提 出防 范措 施 。 充 针 防止二次 回路短路或断开电压回路 。有效地防止了用户短接现 把 自我 管理上 的漏 洞降到 最低 限度 。 应对 用 4 加强 技 术措 施 . 升 用电检 查能 力 , 、 提 针对破 坏计 量 装置 。 更 象。在检查 窃 电前 。 被查 用户的生 产经营 状况 负荷情 况 , 电 如遇 则更应 仔 细检 查核 对 , 决不 改二 次 回路 接线 ,绕越 计 量 装置 等窃 电手段 进 行 有针 对 性 的培 量 等做 到心 中有 数 。 到 电能突 降 , 训 . 年来 。 近 随着信 息 化技 术 的发展 及普 及 。 息 化水 平 已成 为 电 放 过 任何 珠 丝马 迹 。必 须认 真检 查 核对 计 量装 置 的 封 印是 否 完 信 计 运行 状 况 是 否 与 实 际相 符 . 发现 不 力企业 管 理水 平 的 一个 重 要标 志 , 用信 息化 技 术 , 可 以查 好 。 量 设 备接 线 是 否 正确 , 利 不仅 符 , 及 时更换 。 应 看 客户 基本档 案信 息 , 阅览分 析 客户 的 历史 数据 与 即时数 据 更能 作者 简介 : 夏海口 , 1 6-)助 工, 男(9 5 , 本科 , 职于上饶供 任 的动态 变化情 况 , 从而 帮助 用 电检查 人 员直观 地 进行 各类 数据 的 电公 司反 窃 电稽 查 支 队 分 析汇 总 。 电检查计 划 的科学 制定具 有重 要的指 导作用 。 对用
“一线一地”窃电方式剖析
4
居民家庭中“一线一地”制的表现形式(现象)
针对目前上海地区发现的较普遍形式为 开断电能表进线前的中性线(N线) ,同时再开断电能表出 线的中性线,造成电能表的电压工作线圈失去电压而无 法计量,然后利用电能表出线的一根相线(火线)与接地线 构成回路。(欠压法)
相线
N线
PE
或接邻居家的中性线
5
居民家庭中“一线一地”制的表现形式(现象)
8
改进措施建议: 改进措施建议:
1、对用户的单相(不排除三相四线)电能表接线进行严格检查 ,不允许将零线串接在电流线圈回路上,要按电能表技术 装置规范(即DL/T448--2000)要求进行接线,消除其他各种 地方漏电散流的可能。 2、装设漏(触)电保护器,切断任何形式的接地现象,这可以 切断人为造成的接地分流漏计电能现象,又可保证人民生 命财产的安全。 3、建议;把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电能表内,设置开关电路,一 旦发生一线一地即跳开电源开关,使窃电者在经济上占不 了便宜,保障电业的合法经济效益。
第二种情况就比较难以确认“窃电”事实,即电能装 置前的电业接线装置均没有损坏痕迹(即没有开断零线 痕迹)。仅仅利用一根相线(火线)与全部或部分接地线( 接地线与中性线混接)代替中性线(N线)构成回路用 电,造成少计电量。 (移相法)
6
居民家庭中“一线一地”制的表现形式(现象)
电压线圈 电流线圈
UA UB UC
3
“一线一地”制的危害性 一线一地”
由于采用“一线一地”制用电,将会造成: 破坏电气设备的绝缘,造成自家与相邻用户的电气设备外 壳带有电压,引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接地线(PE线)流经大电流发热,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居民家用电气设备老化,使家用电器设备损坏严重。 严重干扰电业计量装置正常运行,造成电能表少计量,甚 至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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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处窃电行为的若干问题法律探讨(一)
“摘要”通过分析目前上海市电力公司在开展反窃电工作中的情况,对窃电处以违约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窃电行为处以行政处罚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在查处窃电中寻求证据谈了自己的想法。
将反窃电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一条必由之路。
“关键词”反窃电,违约金,行政处罚,证据
一、前言
盗窃电能一直是困扰电力正常供应和电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窃电行为不仅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电秩序,更造成了电力设施的损坏,形成重大的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威胁着电网的安全。
窃电之风的难以刹住,主要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错误地认为“窃电不算偷,窃电不犯法”;受经济利益驱动和诱惑,一些个体户、私营企业、承包或租赁经营的企业等,把窃电作为一种降低成本、牟取暴利的手段,因而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窃电,形成了由过去个人窃电发展到现在单位窃电的现象。
同时由于电能具有发、供、用同时完成和无影无踪的特点,窃电手段大多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证据极易销毁或转移,尤其是对使用高技术窃电的取证难度较大,查处窃电案件不可能像查处其他盗窃案件那样“人赃俱获”,这给电力企业查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各地的供电公司对窃电行为都采取了严惩的态度,并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
自江西省人大1999年颁布《江西省反窃电办法》,截至2003
年,先后有6个省、市就反窃电制定了地方性的法规。
上海电力公司对反窃电工作历来重视,就松江供电分公司而言,2003年全年共检查户数为47985户,查获窃电户212户,补收电量70.1万千瓦时,补收电费38.18万元及违约金98.82万元。
然而,在反窃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需完善和改进。
以下是笔者对此的一些粗浅的认识。
二、对目前处理窃电行为“违约使用电费”的法律探讨
目前上海市电力公司对窃电行为的处理依据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外,主要操作办法是《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八章第八十一条规定:
“本公司对查获的窃电者,除立即制止其窃电行为外,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本公司可报请上海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本公司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细则,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对窃电者补交电费同时收取了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实际上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有了惩罚的性质,而这种惩罚性质的违约金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值得商榷。
“违约使用电费”是“违约金”的一种形式。
根据法理我们知道: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
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但目前现行的供用电合同中,对窃电的违约责任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基本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
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
因为根据《合同法》,如违约金数额过高时,违约方可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降低。
但现行的三倍违约金使用电费,则明显的带有惩罚性质,这与《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有冲突。
窃电是一种违法行为。
这在《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八章第八十条规定:“盗窃电能是违法行为”有明确的阐述。
对于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仅处以“违约使用电费”的恢复权利性措施的民事制裁是不足以有威慑力,况且这种恢复权利性可行性尚值得商榷。
我认为:窃电行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电秩序,其违法情节必须使违法者承担受惩罚的责任,即需要追加其承受不利法律后果的新义务。
对于窃电这种违法行为,处以惩罚性措施的行政制裁或刑事制裁是恰如其分的法律制裁。
三、对窃电行为处以行政处罚的法律探讨
我们知道,所谓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罚权的活动;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行政处罚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社会危害程序较犯罪低。
根据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我们发现若供电公司作为企业对窃电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则存在行政处罚主体不合法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