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方案08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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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方案

第一部分概述

第二部分方案编制依据

第三部分招标代理工作计划

1.招标代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工作目标

3.招标工期目标

4.团结协作目标

5.文明办公目标

6.招标代理的职责范围

7、招标进度计划

8、招标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案

9、招标工期保障措施

10、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第四部分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招标顺序和时间安排1.招标主要内容

2、招标顺序和时间安排

3、招投标过程中重点注意问题

第五部分专业人员配备

第六部分招标工作的保密措施

第七部分服务承诺

第八部分防止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竞标的主要措施

第九部分预防和处理投标人投诉的措施

1、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

2、预防措施

3、如有投诉,处理投诉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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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述

对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能够全面、顺利地完成

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为业主挑选报价合理、具有丰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较

强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中标单位,我公司针对本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拟选派专

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招标代理经验和较强服务意识的人员组成项

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

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将遵照“低投入、高产出”的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

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

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

承诺。

第二部分比选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5)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法规及规定;

(6)清苑项目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7)项目实际情况。

第三部分招标代理工作计划

1.招标代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招标代理工作是围绕工作目标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设

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招标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

不苟的工作作风,全面优质的履行招标代理合同,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

行招标代理工作。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招标行业的法律、法规,完

全尊重招标人权益,杜

绝出现侵犯招标人权益的情况,使招标工作达到招标代理合同的各项要求,提供令招标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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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优质服务。

2.工作目标

我公司质量方针:

科学严谨、规范求实、竞争有序、与时俱进。

具体内涵: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用先进的招标理念、严谨

的工作作风、规范的操作程序、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的竞争环境,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持续改进招标代理工作。

我公司质量目标:

一次招标合格率98%

顾客满意度≥90%

招投标有效质疑率≤2%

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和体现我公司对本项目的重视,我们特别制定本项目质量目

标:

一次招标合格率100%

顾客满意度100%

招投标有效质疑率≤1%

3.招标工期目标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人的要求用最合理的时间完成招

标代理工作。

4.团结协作目标

同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各单位的工

作。

5.文明办公目标

科学管理、工作有序、团结协作、多方配合、保护环境及原有设施、场地整洁。

6.招标代理的职责范围

6.1 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

法;

6.2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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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

人提供咨询服务;

6.4 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6.5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代理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

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6.6 在招标人提供有关前期基本资料、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

件),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6.7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

在发改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

6.8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6.9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政府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6.10 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含资格预审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

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6.11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招标

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6.12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

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6.13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

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1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

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6.15 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各项义务。

7、招标进度计划

本项目现为招标准备阶段,具体的招标计划时间安排不能确定,以下时间计划表仅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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