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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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报说明

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报说明

附件2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制说明一、编报范围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018年已完成脱钩的培训疗养机构、行业商会协会,不列入填报范围。

涉密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报送汇总表有关数据。

二、编制说明(一)封面填报说明1.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各级主管部门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

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均按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报。

3.报送日期:填列单位实际报送报表的日期。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自编临时代码填列(为了避免重复,自编代码采用“#0”+“6位行政区划代码”+“8位电话号码”+“2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符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及相关修订单,以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即原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

5.财政预算代码:指单位在财政预算部门的编码,该代码应与部门预算代码一致。

6.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填列,分为《政府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编报汇总报表时不填列本项。

7.单位基本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及经费性质,包括11.共产党机关12.政府机关13.人大机关14.政协机关15.群众团体16.民主党派17.政法机关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31.社会团体及其他类型中选择填列。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系统功能讲解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系统功能讲解

2.3 基层单位—单户表
编报流程 功能讲解 注意事项
单户表:包括封面和18张主表。系统将自动生成部分报表数据,其余数据需要手工调整或填写。通过数据提取、运算及手工补 充录入方式完成所有报表的填报工作,当全部报表“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汇总表的填报工作。
操作流程:提取→运算→数据补录、保存→运算→审核。
并上传电子材料。 5. 通过数据上报功能进行数据检查无误后,将电子数据上报至上级部门。
02
——CONTENTS——
报表功能讲解
结合2021年资产报告编报要求,对 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 报表功能操作进行详细讲解。
2.1 系统登录
编报流程 功能讲解 注意事项
输入用户名 及密码
推荐IE8.0及以上的版本,建议使用资产火狐浏览器
全表运算
与运算用途相同,只是针对所 有报表的指标进行运算赋值。
审核
针对单张选择报表的表内、表 间逻辑关系进行检查,并将审 核错误结果直接展示。
全表审核
与审核用途相同,只是针对所 有报表进行逻辑关系校验。
单户表行:编包辑括封面和17张主表。系统清将空自本动表生数成据部分报表数据,其余数据需导要出手工调整或填写。通过数据P提DF取导、出运打算印及手工补
① 本表数据手工填写,反映单位 编制人员、年末实有人数及机构 数等情况 。 ② 该表中人员与机构数填写原则 与封面的单位基本性质保持对应, 如存在差异请填写情况说明。
2.3 基层单位—单户表 财资03固定和无形资产存量情况表
编报流程 功能讲解 注意事项
① 本表以系统固定和无形资产卡片数据为基础自动提取生成,期初账面数与20年报表固定无形资产存量情况表期末账面数不一 致需填写核实性说明。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0.25•【字号】•【施行日期】2024.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4年10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市委发〔2019〕5号)精神,我们编制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截止2023年底,全市国有企业121户,较上年减少21户,其中:市属15户、县区106户。

1.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3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30.81亿元,同比增长9.31%;负债总额522.23亿元,同比增长10.48%;所有者权益308.57亿元,同比增长7.3%。

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3户,资产总额274.86亿元,同比增长0.52%;负债总额144.89亿元,同比增长0.08%;所有者权益总额129.99亿元,同比增长1.04%;资产负债率59.41%,同比增加6.46个百分点。

2.经营效益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1.30亿元,上缴税费3.78亿元。

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80亿元,上缴税费0.77亿元;完成项目投资11.7亿元,上缴税费0.5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截止2023年底,全市共有国有金融企业7户,其中:市级2户,民乐县2户,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各1户。

1.资产负债状况。

截止2023年底,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93亿元,同比下降1.8%;负债总额1.45亿元,同比下降17.1%;所有者权益总额5.48亿元,同比增长3.4%;资产负债率20.9%,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2.04•【文号】财库〔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4〕5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做好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四五”期间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202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2号)规定,扎实有序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严格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部门财务报告布置、编制、审核和报送等工作。

加强编制工作指导,推动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级部门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二)强化基础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及时组织对账。

推动在建工程及时转固,扎实做好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和应付工程款的会计核算,着力夯实编制基础。

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产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及时处置财务挂账,防控财务风险。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财会〔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现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内部制度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鼓励将部门决算、资产年报等报表同口径数据预置到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减轻填报负担。

(二)加强审核检查。

各单位应当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

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12.13•【文号】财资〔2023〕130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13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等,现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

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情况。

汇总表由各单位、各部门、各地方按照财务管理关系逐级汇总编报。

(二)填报说明是对资产年报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填报说明资料

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填报说明资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及逻辑关系式(一)主要指标解释2、表中带颜色的表格不填。

一、人社统PSI表1、单位总数、单位类型、制度推行情况、行业、层次填个数,人员情况填人数。

2、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如省委党校,是指部分人员参公的事业单位。

“1、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的“人员情况”中仅填参公人数。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仅参加填写PS1表的甲4栏。

不参加填写甲栏行业、系统和层次情况。

4、“机关服务类单位”填后,不影响甲栏行业、系统和层次填报。

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在甲5栏中填写。

6、系统:是指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上年末是指2023年12月31日;本年末是指2023年12月31日。

8、单位类型:因事业单位分类没有完成,可填在“其他”项。

9、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含非在编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借调人员。

10、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11、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12、退休人员:指截止2023年31日,历年累计实有离退休总人数。

二、人社统PS2表 13、同时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即双肩挑,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都要统计。

14、其他等级人员:是指在册正式人员中未评定岗位等级或者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15、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16、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

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编报范围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2022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执行企业类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执行企业类会计准则制度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022年已完成脱钩的培训疗养机构、行业商会协会,不列入此次填报范围。

解放军、武警部队不纳入本套报表填报范围。

涉密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报送汇总表有关数据。

各驻外机构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各级总工会凡由国家拨付或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纳入本表填报范围;各级人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已划转地方管理,应纳入地方报表填报范围。

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汇总表汇总至事业单位项下反映。

二、报表构成本套《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汇总表两部分,其中:(一)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包括封面、18张主表,分别为:财资01资产负债表、财资02机构人员情况表、财资03固定和无形资产存量情况表、财资04土地情况表、财资05房屋情况表、财资06车辆情况表、财资07在建工程情况表、财资08固定和无形资产配置情况表、财资09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财资10资产处置情况表、财资11对外投资情况表、财资12-1公共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情况表、财资12-2公共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情况表、财资12-3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情况表、财资13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财资14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财资15保障性住房情况表、财资16PPP项目资产情况表。

(二)汇总表由单户表汇总生成,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逐级汇总编报,包括封面和8张主表,分别为:财资综01资产负债汇总表、财资综02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财资综03-1资产情况汇总表(一)、财资综03-2资产情况汇总表(二)、财资综04资产配置情况汇总表、财资综05资产使用情况汇总表、财资综06资产处置情况汇总表和财资综07资产收益情况汇总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各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也在报表编制范围内。

二、编报要求各单位应以2012xxxxxx年12月31日为时间点,在及时全面清理、盘点资产和相关账目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准确填报。

本报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省直部门和各市汇总表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人员收支情况表、本年固定资产增加表、本年固定资产减少表、处置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表、处置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明细表、处置其他固定资产明细表(不含土地)、本年其他资产增减情况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实现及上缴情况表、对外长期投资明细表、出租、出借房屋土地明细表、出租、出借其他资产明细表、其他有偿使用资产明细表、在账(未在账)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表、在账和未在账土地明细表、在账(未在账)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明细表、在账(未在账)其他固定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情况表(不含土地使用权)组成。

凡纳入本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可分户录入,也可以一个乡镇为基本单位汇总录入。

省直部门、各市汇总表格式与基层单位报表格式相同,各部门上报的汇总表中在账(未在账)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表、在账和未在账土地明细表、在账(未在账)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明细表、在账(未在账)其他固定资产明细表仅打印第一页;各市上报的汇总表中明细表仅打印第一页。

三、填报口径(一)封面封面为基层单位编制、录入封面,部门汇总报表封面与部门本级封面一致,各市汇总表填写汇总报表封面。

1、单位名称:根据单位全称填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统一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9位码填列,没有代码的可由财政部门编制临时代码,临时代码编制规则参考《关于**省行政事业单位编写临时组织机构代码(9位)说明》。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11.0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形成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截至2023年末,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16.5万亿元、负债总额78.6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23.0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4%。

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55.4万亿元、负债总额162.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79.0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3.6%。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负债总额241.0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02.0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4.8%。

(二)金融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末,中央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21.0万亿元,对应中央管理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89.6万亿元、负债总额260.0万亿元。

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9.6万亿元,对应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55.5万亿元、负债总额138.2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全国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30.6万亿元,对应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45.1万亿元、负债总额398.2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末,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9万亿元、负债总额2.1万亿元、净资产4.8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4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5万亿元。

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7.3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46.6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1.9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5.4万亿元。

2023年报表说明附表编制说明文档

2023年报表说明附表编制说明文档

报表说明附表编制说明文档(基层单位和部门汇总编写格式)一、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CS01-1表)本表反映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包括差错更正、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等情况。

本表结转和结余数据,中央单位不包括事业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和专用结余(累计结余);地方单位填报口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管理规定填报。

本表根据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

具体填列要求如下:(一)“调整前年初结转和结余”为上年度部门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数,“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数。

(二)变动项目。

变动项目各栏可填正数或负数,正数为结转结余增加的金额,负数为结转结余减少的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填列单位因会计处理错误、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而导致的结转结余调整金额(包括审计、监督检查等调整);“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填列单位按照规定与其他单位调入调出结转结余资金金额;“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填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结转结余资金金额;“单位内部调剂”填列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本单位其他项目等的调整金额。

(三)“备注”栏应写明作为调整依据的文件号。

二、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年初年末变动情况表(CS01-2表)本表反映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年初年末变动情况,包括年初变动情况和本年变动情况。

本表数据包括事业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和专用结余(累计结余)。

具体填列要求如下:(一)中央单位需填报本表。

地方单位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要求填报。

(二)栏次1“调整前年初数”,应分别与2022年度部门决算《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1表)对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年末数一致(系统可设置自动关联取数)。

(三)栏次2至栏次7“年初数变动情况”各栏,填写因“会计差错更正”、“收回以前年度支出”、“预算调整”、“归集上缴”、“其他”因素对2022年末数进行调整的情况,“其他”引起的调整需在备注栏进行简单说明,并在报表说明文档进行详细说明和附调整依据及相关材料。

国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08•【文号】国管资〔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管资〔2024〕5号为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国管资〔2012〕204号)、《国管局关于印发<关于提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管资〔2022〕4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透明、公正、规范、实效原则,查找管理漏洞,剖析问题原因,推动制度落实,增强资产管理针对性,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评价内容围绕“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本次绩效评价内容设置为各部门资产管理效果、资产管理规范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等情况。

资产管理效果主要评价人均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增长、资产调剂利用、资产配置费用节约、公车运行费用、资产保值增值等,资产管理规范主要评价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主要评价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领导重视程度、机构人员设置、资产信息卡片库建设工作情况等内容,共34个评分点。

此外,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方面设置2个加分项。

国管局组织开展各部门机关本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由各部门依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组织开展。

国管局关于编报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编报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编报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10.08•【文号】国管资〔2024〕206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管局关于编报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国管资〔2024〕206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提高资产配置管理效能,保障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18〕73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提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实施意见》(国管资〔2022〕438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报主体及内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利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

二、工作安排(一)编制报送。

通用资产配置计划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https://)填报。

各部门及其所属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登录系统后,首先应当在“卡片库”中核实、更新资产信息卡片,做到账实相符;随后在“配置计划”中进行填报。

报表中的存量资产信息基于资产卡片库自动生成,原则上不允许手动修改。

各部门机关本级和机关服务中心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并将纸质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编报说明等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国管局。

电子数据不宜通过网络报送的,经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同意,可将数据光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尊敬的各位填报单位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计准确性和透明度,经过几年的试点和改革,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填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

为帮助各位填报单位完成报表填报工作,特提供以下填报说明,以供参考。

一、填报时间和方式填报时间将在2024年初确定,并通过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填报单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填报方式主要通过在线填报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指南将在填报时间确定后发布。

二、填报报表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主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情况的总体概况,附表则详细列出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

填报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三、填报内容主表的填报内容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值、分类情况、增减情况等。

填报单位需将资产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同时填写相关的增减情况,包括新增资产、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等。

附表的填报内容涵盖了资产的详细分类情况,填报单位需将各项资产的具体信息如名称、数量、原值、账面价值等填写完整。

四、参考指南为了保障各位填报单位的填报质量,国家统计局将提供填报指南,该指南将详细解释填报报表的各项内容及表格填写要求,并提供实例演示,以帮助填报单位正确填报。

填报单位务必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填写,如遇问题可随时咨询相关人员。

五、填报的目的和意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的填报工作是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管,促进资产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填报单位将通过填写报表,及时掌握资产情况,发现问题,形成决策依据,为单位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六、填报单位责任填报单位的领导和负责人需高度重视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单位的相关人员了解填报流程和要求,并且按照规定完成报表填写。

单位内部需建立健全填报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机制,确保报表填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报表审核和报送填报单位需及时完成报表填写后,经过内部审核和汇总后报送至国家统计局。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一、总体情况分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年来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财务状况分析1. 资产规模: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资产规模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这主要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相关企业的发展势头良好。

2. 经营收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收入也在2023年度有所增长,表明国有资产运营效果不断提升。

这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企业的持续努力密切相关。

3. 利润状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利润表现整体平稳。

虽然某些企业面临着一些困难,但总体来看,利润状况还是可圈可点的。

随着国家对于政企分开的深化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利润增长有望继续提高。

三、企业管理分析1. 战略规划: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2023年度制定了相应的战略规划,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具体来说,企业在创新机制、优化管理、加强内外部合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2. 组织架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2023年度推进了组织架构优化工作,加强了内部业务协同,提高了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3. 人才队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2023年度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建设,提升了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内部晋升等措施,企业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风险提示1. 宏观经济风险: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也面临着一定的宏观经济风险。

经济的不稳定性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 政策风险:政策的变动对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任何新的政策调整都可能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需要及时关注政策动向,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市场风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所处的市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填报说明一、关于纳入系统管理的范围(一)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族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社会团体,以及除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纳入系统管理范围的单位,无论财务和资产是否独立,无论是否有资产,均应在系统中独立填报相关数据资料。

(二)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包括单位的全部资产,只要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范围,无论取得资产时的资金来源于哪个部门、资产性质是什么,均应将单位的全部资产纳入系统管理。

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能或政策取得的资产、各种会费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经营性收入取得的资产等。

二、关于报表填报说明上报数据的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

(一)《单位情况表》指标填报说明1.单位名称按编办文件核发的单位名称填写,不得自行简称。

2.单位层次代码按3,3,3,3,3结构赋码,详情请参考久其公司编制的《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单位层次代码编写规则》应列入系统管理的单位而没有赋码的请及时与各级财政或选择的服务商联系。

(注:编码修改规范请直接在单位情况表中点击修改,修改后直接保存即可,系统中的原有数据不变。

)3.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数填列。

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代码证,确无代码的,按部门决算赋予各地市的编码规则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编码。

4.单位类型依据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从下拉箭头中展开的内容进行选择填报。

共分四种类型:01-行政单位,可直接选择填报;单位类型为02-事业单位时,必须从该类型下的明细项中选择填报,即0201-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含财政全供事业单位);020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203-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一般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凡选“0203-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请予核实。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doc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doc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度报告体系,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夯实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数据基础,为编制政府资产报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资产报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纳入本单位核算,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终了,根据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基础上编制报送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文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的相关制度规定,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实相符,保证资产报告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应当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对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财政部是负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其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格式、内容以及相关编报要求;(三)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数据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四)负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向有关方面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五)负责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并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的核查;(六)组织开展中央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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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尊敬的各位单位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报表填报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特制定《2023年度行政事
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如下:
一、报表填报内容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表:填报单位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

其中,资产方面包括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货币资金等;负债方面包括长期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所有权变动表:填报单位在2023年度
内的资产所有权变动情况。

主要包括新增资产、处置资产、资产折旧等内容。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权益变动表:填报单位在2023年度内
的资产净值变动情况。

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再评估增值等。

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表:填报单位在2023年度内
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盈余、纳税情况等。

二、报表填报要求
1.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填写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填报单位需按照年度报表的截止日期进行填报,确保报表反
映的是该年度内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状况。

3.填报单位需对报表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
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4.填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工作,确保
报表的及时性和合规性。

三、报表填报流程
1.填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报表填写培训,确保填报人员
具备必要的财务知识和报表填写技能。

2.填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填写好的报表报送给
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

3.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应对报表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报
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应对报表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综
合性报告,为决策提供依据。

尊敬的各位单位负责人,请认真组织报表填写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与及时上报。

报表填报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
环节,也是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关键手段。

通过准确的填报工作,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和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特此通知。

祝各位单位顺利完成报表填报工作,谢谢!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部
日期:2022年12月30日尊敬的各位单位负责人:
继上述《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之后,现为大家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说明,以确保2023年度行政事
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的正确填报和有效管理。

一、报表填报要点
1.资产负债表:填报单位应准确记录和报告资产和负债的金额。

资产方面,包括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净值,货币资金等。

负债方面,包括长期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

填报单位应注意区分资产的性质和负债的到期日,确保资产和负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所有权变动表:填报单位应记录和报告资产的所有权变动情况,包括新购入的资产、转让出的资产、资产的折旧和减值等。

填报单位应根据相关制度和准则,对资产的变动进行准确计量和记录。

3.权益变动表:填报单位应记录和报告资产的净值变动情况。

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再评估增值等。

填报单位应根据实际
情况,确保权益变动的正确计量和记录。

4.经营收益表:填报单位应准确记录和报告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盈余、纳税情况等。

填报单位应根据财务制度和相关准则,进行正确的收入和费用核算,以保证经营收益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报表填报要求
1.内外部数据的一致性:填报单位应确保报表填写的数据与财
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数据一致。

填报单位应内部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同时,填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外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承诺和陈述的真实性:填报单位应对其填写的报表承诺和陈
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填报单位应对报表的数据来源和处理过程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确保报表数据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3.内控和审计的相互配合:填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产和负债的准确记录、报告和审计。

同时,填报单位应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与填报结果的一致性和一致性。

4.周期性和可比较性:填报单位应按照预定的周期和频率进行
报表的填写和报告,确保报表的周期性和可比性。

填报单位应使用统一的报表格式和代码,确保报表数据的统一和可比性。

三、报表填报流程
1.填报准备:填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和信息,包括
财务会计报告、资产变动记录、经营活动记录等。

填报单位应对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填报操作:填报单位应根据填报说明,进行报表的填写和计算。

填报单位应进行交叉核对和内部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和合规。

3.报表审核:填报单位应将填写好的报表进行审核和复核,确
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填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报表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

4.汇总与分析: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应对报表进行汇总和
分析,形成综合性报告。

报告应包括对报表数据的解读和分析,提供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有益信息。

尊敬的各位单位负责人,请大家重视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
有资产报表的填报工作,认真组织和指导填报人员进行工作。

报表填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的关键环节。

通过规范的填报工作,我们能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感谢各位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部
日期: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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