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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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科自考科目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是指法学本科专业自学考试的科目。

法律本科专业的自学考试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多个方面的知识。

下面将对法律本科自考科目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是法理学。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基础原理、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的起源及其形成过程的学科。

法理学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法的性质、法的功能、法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等内容。

其次是宪法学。

宪法学是研究国家根本法、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等法律规范和法律原理的学科。

宪法学主要包括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性质、宪法的主体和宪法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再次是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等行政法律规范和法律原理的学科。

行政法学主要包括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的制度和行政法的程序等内容。

接下来是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学科。

经济法学主要包括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的主体和经济法的内容等内容。

然后是刑法学。

刑法学是研究犯罪以及刑罚和刑事制度等刑法规范和刑法原理的学科。

刑法学主要包括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构成要件和刑法的刑罚等内容。

此外还有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等民商法律规范和法律原理的学科。

民商法学主要包括民权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商法等内容。

最后是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诉讼法律规范和诉讼法律原理的学科。

诉讼法学主要包括诉讼法的概念、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法的程序和诉讼法的特殊程序等内容。

综上所述,法律本科自考科目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多个方面的知识。

这些科目涵盖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的各个领域,学习这些科目可以使学生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

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

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举办的自学考试法学本科专业的科目。

法学本科专业是培养具备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法学研究与实务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专业。

下面将介绍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的具体内容。

一、《宪法学》《宪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以宪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宪法的实施和监督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二、《刑法学》《刑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以刑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刑法的基本原理、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与量刑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三、《民商法学》《民商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以民法和商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民法和商法的基本原理、民商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制度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四、《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五、《国际法学》《国际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拓展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以国际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国际法的主体和国际法的适用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六、《法律文书写作与实务》《法律文书写作与实务》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实践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通过对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和实务操作的学习,使学生具备法律文书写作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七、《法律英语》《法律英语》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拓展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通过对法律英语的基本词汇、法律文件的翻译和法律口译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具备运用英语进行法律交流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八、《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该课程主要通过对法学研究方法的学习,使学生具备科学研究和法学论文写作的基本能力。

2024年4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真题和答案

2024年4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真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26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特点的是A.规范内容具有易变性B.规范内容不具有强制性C.强调私人利益的优先性D.属于程序规范2.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范冲突裁决机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重庆市公安局C.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D.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4.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处分形式的是A.开除B.辞退C.降职D.免职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是A.协助公务B.遵守法定程序C.维护公益D.获取行政信息6.行政机关可以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对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进行选择,属于A.授益行政行为B.依申请行政行为C.裁量行政行为D.不作为行政行为7.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规章的是A.某县人民政府B.某市人民代表大会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中国人民银行8.下列选项中,属于排他性行政许可的是A.营业许可B.驾驶许可C.专利许可D.出入境许可9.民政部门向地震受灾群众发放自然灾害救济金的行为,属于A.行政赔偿B.行政补偿C.行政指导D.行政给付10.下列选项中,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A.对公民依法处以100元罚款B.对公民依法处以300元罚款C.对法人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D.对法人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11.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A.扣押财物B.暂扣许可证件C.行政拘留D.没收违法所得12.下列关于行政协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行政协议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B.行政协议的订立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C.行政协议案件的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承担D.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13.下列关于行政检查与行政调查的表述,正确的是A.行政检查具有附属性B.行政检查具有强制性C.行政调查具有独立性D.行政调查具有处分性14.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表述,正确的是A.行政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B.行政裁决的对象主要是特定民事争议C.行政裁决具有终局性D.行政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15.下列选项中,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是A.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信息B.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流程C.行政机关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D.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1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A.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奖惩、任免等决定C.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决定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17.行政复议期间,下列选项中,行政行为应当停止执行的是A.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B.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C.第三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D.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停止执行18.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期限是A.十五日B.三十日C.两个月D.六个月19.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A.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B.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产造成损害C.行政机关合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财产损害2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补偿理论依据的是A.平等理论B.主权理论C.特别牺牲理论D.公平正义理论21.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行政指导行为B.行政调解行为C.行政拘留D.行政仲裁行为22.下列选项中,属于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是A.海关处理的案件B.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C.对国务院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D.对某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2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是A.鉴定意见B.电子数据C.当事人的陈述D.司法解释2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对行政规章的适用规则是A.依据适用B.根据适用C.参照适用D.不予适用25.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的是A.行政机关不履行给付义务B.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确有错误C.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D.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2024年10月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法学概论试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法学概论试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法学概论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法自身所应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被称为______。

A.法的目的价值B.法的内在价值C.法的评价标准D.法的社会价值2、下列情形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是______。

A.女方被宣告失踪之后B.女方怀孕期间C.女方分娩后1年内D.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3、离婚的请求非依夫妻的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具有离婚的理由的,不得提出。

该规则属于______。

A.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B.单边冲突规范C.双边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规范4、根据我国监察法,属于监察机关调查的是______。

A.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B.滥用职权的犯罪C.军队内部发生的犯罪D.侵害人身的犯罪5、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听取陈述和申辩等内容体现了______。

A.正当法律程序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比例原则D.越权无效原则6、教育部部属某高校学生对学校不向其颁发学位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是______。

A.教育部B.省教育厅C.高校D.高校学位委员会7、下列符合马克思主义对法的表述的是______。

A.法是由神制定的B.法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产物C.早在人类产生之前法就已经存在了D.法是永恒存在的8、原始社会调整生产关系和生活关系的准则是______。

A.成文法律B.国家政策C.伦理道德D.氏族习惯9、意指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的国际贸易术语是______。

A.DATB.DAPC.CFRD.DDP10、“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这阐释的是法的______。

A.评价功能B.预测功能C.指引功能D.教育功能11、只存在于汇票关系中的票据行为是______。

A.保证B.出票C.提示D.承兑12、“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时间是______。

A.2013年B.2014年C.2017年D.2018年13、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______。

法学本科自考科目

法学本科自考科目

法学本科自考科目一、法学本科自考科目概述法学本科自考科目是指通过自学考试方式获取法学本科学位的科目要求。

在中国,法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涉及国家法律体系、法治建设等方面内容。

对于有志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来说,取得法学本科学位是必备条件之一。

自考科目作为一种灵活的学习方式,给予了更多人实现自我教育的机会。

二、常见的法学本科自考科目1. 民法学民法学是法学常见的自考科目之一。

它研究的是个人之间民事关系的规范及其内容。

包括民法总论、民法各分论的内容研究。

民法学的核心理念是平等、自主、保护和责任。

2. 刑法学刑法学也是法学本科自考科目之一,研究的是犯罪行为以及刑事责任的理论和制度。

刑法学的目的是通过制裁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3.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机关行为、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的法学科目。

它关注国家行政机构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研究行政法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4. 国际法学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关系和国际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学科目。

其中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大部分。

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国际社会、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三、法学本科自考科目的学习方法1.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自考科目的学习需要具备良好的自律性和计划性。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可以帮助学生把握学习进度,分配好时间和精力。

2. 学习资料的选择和使用在自考科目中,选择合适的教材和相关学习资料非常重要。

学生可以借助图书馆或者网络资源寻找权威的教材和参考资料,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和阅读。

3. 注重知识的巩固和应用自考科目学习不仅要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注重知识的巩固和应用。

通过做题、写作、模拟考试等方式,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能够将理论应用于实际问题当中。

4. 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学习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在自考科目的学习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学习。

通过研究实际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能够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

四、法学本科自考科目的应用价值1. 法学本科学位的含金量取得法学本科学位能够提高个人的职业竞争力和工资待遇。

法律自考本科考试科目

法律自考本科考试科目

法律自考本科考试科目法律自考本科考试一共有十个科目,分别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

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律自考本科考试的基础科目之一。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起源、内容、结构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学科,主要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授与和实施、国家政权体制、公民基本权利和法律制度等内容。

行政法学则涉及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等方面的知识,重点研究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法的规范和生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等问题。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学科。

刑法主要研究刑法的基本原理、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和量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研究犯罪的构成与主体、法定刑与裁量刑等问题。

刑事诉讼法学则涉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诉讼参与主体和程序等方面的知识,重点研究刑事诉讼的原则、阶段和程序等问题。

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法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国际法的主体和国际法的实施等内容。

重点研究国际法的主要内容和国际法在国家间的适用等问题。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的学科,主要包括民法和商法两个方面的知识。

民法主要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等内容。

商法主要研究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商事主体和商事法律行为等内容。

重点研究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问题。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的学科,主要涉及国民经济管理部门的组织和职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等方面的知识。

重点研究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经济法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是研究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学科。

劳动法主要研究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保障法主要研究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知识。

重点研究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规定等问题。

自考法律本科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包含许多科目,主要涵盖了法学理论和实践,以下是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科目:
1. 宪法学: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学研究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解释等问题,了解宪法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2.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研究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分配、行政程序、行政裁量权等问题。

3. 民法学:民法学研究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权利、契约、侵权责任等问题。

4. 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制,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

5. 刑法学:刑法学研究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规定,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条件。

6. 国际法学:国际法学研究国际社会关系中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法的来源、适用和责任等问题。

7. 社会学: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学科,对于法律从社会角度的研究和理解非常重要。

8. 哲学:哲学是对人类思维和存在的基本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
学科,对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观有重要影响。

9. 诉讼法学:诉讼法学研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中的法律规定,了解诉讼程序、证据、调解等问题。

10.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是培养法律人员书写法律文
书的能力,包括起草合同、法律意见书、诉讼状等。

除了上述科目,还包括法律英语、法律职业操守、法律伦理等。

这些科目涵盖了法学的基础理论、实践操作和法律职业要求,在自考法律本科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全面深入地学习和掌握这些科目的知识和技能,以提升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解决能力。

2024年山东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

2024年山东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

2024年山东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
2024年山东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必修科目: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选考科目:考生需通过16门考试科目,其中至少包括14门必修科目和2门选考科目。

选考科目包括英语(专升本)、知识产权法概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人格权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国际私法、金融法(一)、民事诉讼法(独立本科段)、行政法学等。

3. 实践考核:除上述考试科目外,考生还需通过相应的实践考核,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和主考院校而有所不同。

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仔细阅读考试通知和主考院校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备考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自考本科法律共几门课

自考本科法律共几门课

自考本科法律共几门课自考本科法律专业共有四门课程,分别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和《刑法学》。

下面将对每门课程进行简要介绍。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这门课程主要介绍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内容和制度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对宪法的解释、运用和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行政法学则是研究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规制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对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研究。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可以使学生对我国宪法和行政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有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并为深入研究其他法律问题打下基础。

2.《民法学》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等方面的研究。

这门课程主要通过介绍我国民法典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体系和基本特点,并能运用民法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学习这门课程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还可以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商法学》商法学是研究商事法律制度和商事法律关系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对商事主体、商事权利和商事责任等方面的研究。

这门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学生了解我国商法的体系和基本特点,并能够在商事纠纷中运用商法理论解决问题。

学习这门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商业思维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为从事商事活动的实践工作打下基础。

4.《刑法学》刑法学是研究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关系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对刑事主体、刑事责任和刑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这门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学生了解我国刑法的体系和基本特点,并能够运用刑法理论解决刑事案件中的问题。

学习这门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制思维能力和刑事侦查能力,为从事刑事司法工作打下基础。

总之,自考本科法律专业共有四门课程,通过学习这些课程,可以使学生全面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并具备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法本科自考有哪些科目

法本科自考有哪些科目

法本科自考有哪些科目
法学本科自考科目主要包括法律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

1. 法律学:这门学科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形式、作用和发展动态等内容。

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是研究国家组织和权力机关的学科,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行为的学科。

3. 民法学:研究私法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学科,包括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合同法等。

4. 商法学:研究商事行为和商事法律关系的学科,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

5. 刑法学:研究犯罪行为和刑法关系的学科,包括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等。

6. 诉讼法学:研究司法机关的组织和判决程序、审判程序的学科,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7. 国际法学:研究国与国之间关系和国际组织的学科,包括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等。

8. 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活动与法律关系的学科,包括市场经济
法、金融法等。

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学科,包括环境保护法、国土资源法等。

10.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管理的学科,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

1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学科,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

以上是法学本科自考的主要科目,每个科目都有对应的考试内容和范围,考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就业需求进行选择。

自考本科法学考几科

自考本科法学考几科

自考本科法学考几科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共有9门课程,分别是《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文书写作与实务》。

首先是《宪法学》课程的考试内容。

这门课主要研究我国宪法基本原理、宪政制度和宪法解释等内容。

考试题型多样,可能包括选择题、简答题以及论述题等。

接下来是《刑法学》的考试内容。

这门课主要研究刑法基本理论、犯罪构成要件、刑法责任等内容。

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民商法学》是自考法学专业中的重点课程之一。

主要研究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行政法学》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律体系、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与行政裁量等内容。

考试题型多样,可能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经济法学》是自考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

主要研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题型多样,可能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劳动法学》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争议解决等内容。

考试题型多样,可能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主要研究环境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方式多样,可能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国际法学》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国际法律体系和国际关系等内容。

考试题型多样,可能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最后是《法律文书写作与实务》的考试内容。

主要研究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实践技能。

考试题型可能包括写作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

以上是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其大致内容。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根据教材和教学大纲对各门课程进行系统学习并进行模拟练习,以提高考试能力和应试技巧。

自考法律本科考哪几门

自考法律本科考哪几门

自考法律本科考哪几门自考法律本科一般考核的学科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民诉法学、刑诉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等。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学科的考核内容。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主要考核法律的本源、法律的概念、法的分类、法律理论、法学规范等内容。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学科,主要考核宪法的定义、特征、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宪法的具体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法的学科,主要考核行政法的定义、来源、性质、内容以及行政法和其他法律学科的关系。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民法的基本理论、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等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

刑法学是研究刑事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刑法的基本理论、刑法的分类、刑法的构成要件、刑法的刑罚制度等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犯罪学、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商法学是研究商事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商法的基础理论、商法的特征、商法的内容、商法的制度等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民诉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民诉法的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诉讼费用等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特别程序、执行程序等相关法律。

刑诉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刑诉法的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特别程序、执行程序等相关法律。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等内容。

劳动法学是研究劳动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同时,还会考核社会保险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

环境法学是研究环境关系的学科,主要考核环境法的基本概念、环境法的内容、环境法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等内容。

以上是自考法律本科考核的一些学科,每个学科都包含了一定的知识和理论。

自考法学本科科目

自考法学本科科目

自考法学本科科目自考法学本科科目包括法学基础、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等。

以下给出一个大致的1000字的介绍:法学是研究国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一门学科。

自考法学本科科目是为了让学生全面了解法学知识,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为从事法律工作做好准备。

法学基础是自考法学本科科目的入门课程,主要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通过学习法学基础,学生可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刑法学是研究刑事法律规范和刑事司法机关活动的一门学科。

自考刑法学科目主要介绍刑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刑法的基本构成要素。

通过学习刑法学,学生可以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研究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的适用原则。

民法学是研究私法关系和民事司法活动的一门学科。

自考民法学科目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概念和民法的基本构成要素。

通过学习民法学,学生可以了解民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研究民事关系的构成要件和民事权益的保护原则。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

自考行政法学科目主要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行政法的基本构成要素。

通过学习行政法学,学生可以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研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行政权力的制约原则。

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

自考国际法学科目主要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国际法的基本构成要素。

通过学习国际法学,学生可以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研究国际法的形成过程和国际法的适用原则。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律规范和经济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

自考经济法学科目主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经济法的基本构成要素。

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学生可以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研究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和经济法的规范原则。

自考法学本科科目不仅涵盖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实践技巧。

2024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部分真题(附答案)

2024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部分真题(附答案)

2024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部分真题(附答案)
一、名词解释
26.行政立法
答案:行政立法即特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是一种立法活动。

27.征用
答案: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获取财产或财物使用权的行政行为。

28.回避
答案: 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公正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请求,有权机关依法终止其职务的履行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法律制度
29.法治监督
答案: 广义上的行政法治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国家监察机关、政治组织及社会组织或个人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经过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的组织、行政委托组织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二、简答题
30.行政行为合法要件。

答案:(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即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且具有行政权限。

(2)证据确凿。

(3)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即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适当。

(4)程序合法
(5)没有滥用职权。

31.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实体条件
答案: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32简述行政复议可以申请附带审查的规范
答案:(1)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3)乡和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自考本科必考科目

法律自考本科必考科目

法律自考本科必考科目法律自考本科包括了很多必考科目,下面我将对其中的一些科目进行一些简单的介绍。

第一,法学原理。

法学原理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学家们通过对法律现象进行观察,总结出的法律规律和原则。

掌握法学原理的基本内容,对于理解法律的相关概念、体系和运行规律非常重要。

第二,宪法学。

宪法学是关于宪法的研究,包括了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制度、宪法法律关系等内容。

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宪法法律的目的、精神和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民法学。

民法学是关于民法的研究,主要涉及了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内容。

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和运用民事法律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刑法学。

刑法学是关于刑法的研究,主要涉及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刑罚等内容。

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和适用刑事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五,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是关于行政法的研究,主要涉及了行政机关的成立、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诉讼等内容。

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和适用行政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六,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主要涉及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经济法律责任等内容。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和适用经济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七,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是关于国际法的研究,主要涉及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律关系等内容。

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和适用国际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上只是法律自考本科必考科目的一部分,除了这些科目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科目,如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等。

掌握这些科目的基本知识,对于学习和理解法律有着重要的帮助。

自考本科行政法学

自考本科行政法学

自考本科行政法学自考本科行政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它是研究行政法规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的学科,目的是规范和监督行政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行政法的概念、历史发展、法律原则以及行政法的特点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执行和调整政府事务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一门研究国家行政组织、行政职权和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法学科目。

行政法的基本任务是规范和保障公共事务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行政法的历史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但现代行政法的概念和体系主要是在法国大革命后形成的。

现代行政法的主要特征是对政府权力的立法和执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保护公民的自由权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权责对等原则、限制原则以及公共利益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正、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和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权责对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恪守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公民和社会负责。

限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限制,不得超越职权范围。

公共利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有权力性、强制性、相对性和特定性等。

权力性是指行政法规定的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以权力强制实施的,公民无权拒绝或抗拒。

强制性是指行政法对行政机关行为的执行具有强制力,行政机关必须执行行政法规定的规范。

相对性是指行政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公民,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特定性是指行政法只适用于行政行为,与其他法律学科有所区别。

总之,自考本科行政法学是一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学专业课程。

它研究行政法规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的过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自考本科法学科目

自考本科法学科目

自考本科法学科目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科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等。

此外,还有法律文书写作、日语(二)、英语(二)、公司法劳动法、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税法等选考科目。

这些科目都是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和考试的,旨在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难度较大,需要考生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

对于基础较差的考生,可以选择报名社会助学班,有专业老师上课,辅导功课,以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

法学自考本科考哪些

法学自考本科考哪些

法学自考本科考哪些法学自考本科考试主要包括法学概论、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比较法学等基础理论课程,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等专业课程。

1. 法学概论:主要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方法和理论体系,包括法的概念、法律规范、法的属性和功能、法的渊源与分类等内容。

2. 宪法学:主要介绍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政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等内容,包括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

3. 行政法学:主要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诉讼等内容,包括行政法的性质、行政行为的一般要素、行政组织的主体和结构等。

4. 经济法学:主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原理、经济法律关系、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律责任等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主体和客体、经济法的职能和目标等。

5. 刑法学:主要介绍刑法的基本理论、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构成和量刑等内容,包括刑法的性质、刑事责任和过失责任、刑法的构成和处罚等。

6. 民商法学:主要介绍民法和商法的基本理论、主要法律关系和合同法、公司法等内容,包括民商法的性质、民商法律关系的一般要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等。

7. 诉讼法学:主要介绍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诉讼主体和诉讼程序等内容,包括诉讼法的性质、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的基本要素等。

8. 国际法学:主要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律关系和国际组织等内容,包括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律关系的一般要素、国际组织的构成和活动等。

9. 法理学:主要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规范解释和法律哲学等内容,包括法理学的性质、法理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法律规范解释的理论和方法等。

10. 比较法学:主要介绍法律比较的基本方法、比较法制度和比较法研究等内容,包括比较法的性质、比较法的对象和方法、比较法研究的内容和意义等。

此外,根据不同学校和考试要求,可能还包括法律英语、法学写作、法学研究方法等相关课程。

自考法律本科考几门

自考法律本科考几门

自考法律本科考几门
自考法律本科一般考九门课程,以下是每门课程的简单说明和考点:
1. 宪法学:主要讲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权力机关的组织和运行。

考点涉及国家机构、宪法的内容和修正等。

2. 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

考点涉及行政行为的形式、程序和法律责任等。

3. 民法学:主要研究个人之间的权利关系。

考点涉及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合同等。

4. 刑法学:主要研究罪与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

考点涉及刑事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和刑期计算等。

5. 司法制度与诉讼法学:主要研究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

考点涉及诉讼参与人、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等。

6. 经济法学: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规和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

考点涉及商法、劳动法和知识产权法等。

7. 市场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主要研究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考点涉及市场监管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理和法律手段等。

8. 环境法学:主要研究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考点涉及环境保护基本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治理等。

9. 国际法学:主要研究各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国际组织的法律规范。

考点涉及国际法的构成、国际条约和国际争端解决等。

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学生需要认真学习,并进行相关的习题练习和案例分析,为考试做好准备。

记得合理
安排学习时间,深入掌握核心知识点,充分理解法律法规,并注重实践应用。

法学类本科自考科目

法学类本科自考科目

法学类本科自考科目法学类本科自考科目包括常识常法、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以及法律英语等各个方面。

以下是对这些科目进行详细介绍。

1. 常识常法常识常法是法学科目的入门课程,主要介绍法律的概念、性质和基本原则等内容。

本科自考这门课程的重点在于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基本法律范畴,掌握基本法律术语和知识。

2.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总章程。

本科自考中宪法的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地位、功能、性质、组成和实践运用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当前中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及其发展历程。

3.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定国家机关活动的法律,是调整政府行为的主要法律。

本科自考中行政法课程的目标在于通过学习政府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等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来使学生在行政法律领域具有开阔的视野,熟悉行政法体系。

4. 民法民法是调整个人和民事关系的法律,包括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科自考中民法课程的核心在于使学生对于民法具备基本的认识、理解和掌握。

常见的学习内容包括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等。

5. 商法商法是指规定商业活动的法律,它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自考中,商法课程的目标在于培养学生商法方面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法律实践技能。

常见的学习内容包括商事主体、商事法律关系、商事活动法律规制、国际商事法律规制等。

6. 刑法刑法是规范刑事行为的法律,包括刑事犯罪、刑事责任、刑罚、刑事诉讼等方面的规定。

本科自考刑法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对于刑法基本原则、基本知识、基本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理解和掌握,以及学生对于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7. 诉讼法诉讼法是规范诉讼活动的法律,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本科自考中,诉讼法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诉讼活动领域的基本法律素养,包括熟悉诉讼程序、知晓诉讼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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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特殊类型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规划
• 一、行政规划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规划的概念 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 实施公共事业和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 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事先制定出规划蓝 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 定为实现该综合目标所必需的各项政策性 大纲的活动。
• (二)行政规划的特征 • 1、综合性,行政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 行统筹安排,使各方利益得以协调。2、法定性, 行政规划要遵循行政法治原则。3、裁量性,一般 情况下,发了只规定总体目标或者规划制定时应 该考虑的要素及应当遵循的程序,而将具体的制 定委任给规划的策划、制定者。4、长期性,行政 规划既要考虑解决现存问题,也要考虑到整个社 会的长远发展要求,制定规划要有一种高瞻远瞩 的长期性、全局性战略眼光。5,现实性,要做到 规划切实可行。
• 二、行政规划的种类 • 1、按层级划分:国家规划,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规划,市(设 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县级市、自治县)级规划。 • 2、根据行政规划对象的范围:综合规划(或者总体规划)和特定规 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 • 3、根据行政规划的区域范围:全国规划、地方规划和区域规划 • 4、根据行政规划的时间长短:长期规划(长远规划、远景规划)、 中期规划(如五年规划)、短期规划(如年度规划) • 5、根据行政规划内容的具体性,目标规划和实施规划。 • 6、根据规划有无法律上的依据:法制上的规划和事实上的规划,或 者称为依据法律规范的行政规划和依据职权的行政规划。 • 7、根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可以分为非拘束性规划(或指导 性规划)和拘束性规划(或政府组织落实的规划)。 • 8、根据对象事项:经济规划、产业规划、社会规划、土地规划等。• Nhomakorabea • •
• •
四、 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与解除 (一)、行政合同的缔结 1、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 (1)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行政需要是由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原则精 神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决定的。(2)不超越行政权限的原则。即行政机 关缔结行政合同,不得超出自己管辖的事务范围和权限范围。否则,即归无 效。(3)合同内容合法的原则。 2、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 (1)招标。是指行政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公布一定的条件,向公众发出的以 订立行政合国目的的意思表示。它是行政合同签订中最主要的方式,其作用 在于防止营私舞弊和财政经费的浪费。(2)拍卖。是指行政机关向公众发出 以订立行政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拍卖人在同意拍买人的条件亚热带合同 即告成立的一种签约方式。此方式通常仅适用于国有资产的出让。(3)邀请 发价。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在招标时不一定 与要价最低的相对方缔结合同,而是邀请它认为适当的人发价,并由行政机 关从中自由选择合同当事人。(4)直接磋商。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政机 关可以直接与其他组织或公民进行协商,签订合同。
• 二、行政合同的种类 • (一)行政合同的种类 • 1.根据合同所基于的行政关系的范围,行政合同分为内部 合同和外部合同。①内部合同,指行政机关相互之间或行 政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签订的合同。②外部合同,指行政 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合同。 • 2.根据合同的内容,行政合同可分为承包合同、转让合同 和委托合同等。 • 3.根据合同是否涉及金钱给付,行政合同可以分为有金钱 给付内容的合同和无金钱给付内容的合同。 • 4.根据合同事项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合同分为工 业、交通、农业、科技、教育等不同领域的专业合同。
• 二、行政合同的特征 • 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 体;(2)行政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行使 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 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5)行政合同 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
• 三、行政合同的作用 • 行政合同是一种富有弹性和灵活性的管理形式,即不像行 政命令那样僵硬,易窒息相对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不 像民事合同那样自由随便。行政合同虽有双方当事人的自 由协商,但又以保留行政机关必要的行政优先权为其条件, 它是对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管理手段的重要 补充。行政合同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 从行政机关方面讲,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行使行政 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合同又方权利 义务关系的明确而避免相互扯皮、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 官僚主义作风。(2)从相对方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 以使用权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使合同 争议发生后控告有门,解决有据。
第二节 行政合同
•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 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 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 过相互协商、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⑴行政合同属 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它通过契约方式将国家在一定时期 内所欲实现的行政管理目标固定化、法律化、明确双方当 事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发挥其他行政主 体和行政相对方的积极性、创造性。据此,它区别于其他 行政行为。⑵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和公共事务的 一种特殊方式,以国家行政权为后盾,具有行政法上的一 定的约束力,从而区别于民事合同。⑶行政合同是适应现 代行政管理的发展需要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区别于传 统行政行为。
• • • •
三、行政规划的作用 1、程序功能,行政规划是行政管理过程的起点。 2、整合功能,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实现共同目标 3、引导与约束功能,行政规划一经形成就有法律 效力,行政管理活动要依其导向、受其拘束而不 得随意违反。 • 4、评价功能,行政规划中的项目、指标、目标等 是评价、检验行政管理活动,管理效果的重要标 准。
• (二)我国目前常见的行政合同 • 1.科研合同:行政机关与其下属科研机构之间,为实行某种技术经济 责任制,并完成一定的技术开发项目,而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签 订的合同。 • 2.国家订货合同:行政机关基于国防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要,与对 方当事人签订的订购有关物资、产品的合同。 • 3.公用征收合同:国家行政机关为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给予补偿的 前提下,通过与相对方签订合同,对相对方的财产实行强制取得。 • 4.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 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的合同。 • 5.企业承包管理合同。 • 此外,还有行政委托合同、计划生育合同、交通安全保障合同、人事 聘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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