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算机学会章程 - 常州市计算机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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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科研一体化平台构建与师资培养培训方案

数据科学科研一体化平台构建与师资培养培训方案

247科技资讯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学 术 论 坛DOI:10.16661/ki.1672-3791.2019.18.247数据科学科研一体化平台构建与师资培养培训方案①张利峰1,2 马青霞1 谷瑞军1,2(1.金陵科技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 江苏南京 211169;2.金陵科技学院数据科学与智慧软件江苏省重点实验室 江苏南京 211169)摘 要:当今世界已进入大数据时代,国内众多高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也应运而生。

当前形势下,构建数据科学产研学用一体化平台及数据科学与技术师资培养培训显得尤为迫切,该文的论述对地方性应用型高校大数据专业平台构建及师资培训培养有借鉴作用。

如何构建数据科学“产研学用”一体化平台及如何加快数据科学师资力量的培养,成了众多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大数据 一体化平台 校企合作 师资培养中图分类号:G807.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6(c)-0247-02①基金项目:2018年教育部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编号:201802305010);2018年教育部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编号:201801094010);2018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18-R-60409)。

作者简介:张利峰(1965,12—),男,江苏无锡人,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嵌入式智能、计算机网络。

跨入21世纪,数据时代扑面而来:2015年以HDFS和Map/Reduce为核心的Hadoop项目在雅虎诞生;2008末“大数据”被部分美国知名计算机科研人员所认可;2010年肯尼斯·库克尔在《经济学人》发表的专题报告“数据:无所不在的数据”标志着“大数据”一词的隆重登场;2011年11月,我国工信部发布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推动大数据发展与应用;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颁布,把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江苏省政府苏政发【2016】113号文件发布了《江苏省大数据挖掘关键技术》,全面推动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智慧软件研发和应用示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章程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提高计算机基础教育的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是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事业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第三条研究会的宗旨是:遵循教育规律,促进计算机基础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推动计算机基础教育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发展,为国家信息化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研究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科学规律,促进学术交流,服务高校教育事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研究会的工作范围: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领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研究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研究会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决定重大事宜。

第八条秘书处是研究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研究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研究会会员分为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单位是指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是指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领域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专家、教师和科研人员。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会员单位有权参加理事会会议,对研究会的重大决策具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有权参加研究会的学术交流、活动,并享有研究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十五条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积极参加研究会的各项活动,支持研究会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研究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十七条研究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第十八条研究会应当接受财务审计,对外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研究会及其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计算机协会章程

计算机协会章程

经济信息系计算机协会章程(草稿)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山西财专经济信息系计算机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以系为直接领导管理,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规定,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素质,发现和培养优秀的计算机人才、组织管理人才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的电脑知识水平和电脑应用能力;使会员在计算机领域得到全方面的发展,让各位会员拥有更强的社会竞争力;重点发展同学在基本操作、小型网络组件与维护、计算机硬件维护、网页设计和编程方面的技能.第四条协会宗旨:“资源共享,共学习,共进步”协会旨在同学中间普及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技术,提供各种相关考试的信息和辅导。

团结电脑爱好者促进全系及全校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协助学校开展有关电脑技术应用的活动;为同学和老师们提供电脑的维护.修理服务;为同学们提供电脑技术交流的平台台,让同学们能更好地深讨学习计算机知识,带动整个系部及学校的计算机知识的兴趣。

第五条协会任务: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协助系部及学校开展各种旨在提高电脑应用水平的活动;协助学校对校园网络、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协助学校对教学、管理、个人电脑的维护;协助学校或组织各种等级、应用操作水平考试的培训,推动计算机知识的普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会员特长分成不同小组,进行计算机专业培训与计算机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各小组之间应团结合作。

根据具有体情况举行有协会特色的活动。

积极发展同其它社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协会组织机构第六条组织原则:民主集中,以会长为领导核心,以理事会为监督机构.第七条机构和职能:理事会:由信息系学生会主席、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和各组长组成。

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全面策划、组织各部门的活动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系学生会及校团委报告工作情况会员的吸收与除名;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

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

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2019年10月xx日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会的名称是中国计算机学会,英文译名是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 英文缩写是CCF。

第二条本学会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的科研、教育、开发、生产、管理、应用和服务的个人及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学术团体。

本学会实行会员制。

第三条本学会的宗旨是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致力于推动本领域学术、技术、教育、应用和产业的发展,为本领域的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服务。

倡导公正、独立和创新。

本学会致力于团结本领域的专业人士,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本学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第四条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学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是:(一)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对本领域科学、技术、教育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加国家或政府部门有关本领域相关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提出咨询建议。

(四)开展本领域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普及传播与推广计算机知识科学和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计算机科技活动,开展本领域继续教育及专业能力评价,记录计算机发展历史。

(五)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本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及有成就的专业人士,接受委托,开展项目评估、学位论文评审、技术职务及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承担本领域的成果鉴定及计算机领域工程教育认证等工作,编辑、制定和审定有关计算机技术标准。

(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本领域的展览。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本领域范围的学术刊物、科技书籍、报刊和多媒体制品。

(九)促进民间国际本领域科技交流,和国际同类学术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参与相关的国际计算机学术活动,参加相关的国际组织。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学会理事会是学会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在学会内部享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第三条学会理事会的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学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举程序第四条学会理事会的选举周期为四年,每届理事会设五位常务理事和十位常务理事。

第五条选举程序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会主席由学会主席担任。

第六条选举前,选举委员会将选举通告发送给全体会员,并公示选举程序、时间表和候选人资格条件。

第七条选举候选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资格;(二)热心学会事业,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三)服从学会章程和决议;(四)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八条选举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历、主要学术成果及个人陈述,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公布。

第九条选举日当天,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公正、公开的演讲,候选人应就自身背景、理念、工作计划等作出清晰、具体的阐述。

第十条选举委员会根据会员投票情况进行统计,选取得票数前五的候选人作为常务理事,并选取得票数前十的候选人作为常务理事。

第十一条候选人当选后,应立即接受学会理事会的组织和纪律教育,熟悉学会相关章程和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学会理事会选举结果应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在选举产生后一周内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选举纪律第十三条选举过程中,任何会员不得进行诋毁、诽谤或以其他方式贬低候选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不得采取贿选、拉票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十五条选举过程中如发现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选举委员会有权取消相关候选人的资格。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选举纪律的会员,学会理事会有权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选举结果有异议的会员,可在选举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向学会提出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选举条例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对于本选举条例未尽事宜,可由学会理事会根据情况具体制定实施办法。

以上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旨在规范学会的选举程序和纪律,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学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2019年6月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第一条总则为明确中国计算机学会(简称CCF)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的选举程序以及与选举有关的规则,根据CCF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举委员会CCF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其职责、构成、任期等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选举委员会条例》规定。

第三条选举职位的设立、人数及类别1.理事会应选职位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及常务理事。

应确认的名誉职务为: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海外理事。

2.理事长为个人职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职位分为个人职位和单位职位。

个人职位须由本人行使相应职权,不可委托他人行使。

单位职位可由该单位选派的代表行使相应职权。

3.本学会应选理事不超过160名,常务理事不超过33名。

4.为简化选举程序并保证各类别的代表性,理事选举按类别分配名额。

类别代号和名称如下:UI:高校及科研院所E:企业界TC:专业委员会Ch:会员活动中心(任期两年)O:信息学奥林匹克(NOI,任期两年)Y:青年(任期两年)R:常务理事会推荐F:任意类别(任期两年)单位理事仅限于UI和E两个类别。

5.选举职位及人数由附件规定。

第四条参选人的产生1.CCF会员(学生会员除外,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申请参选本条例第三条第1款所列职位,但须符合下述参选条件及在附件中列出的参选类别要求。

对有类别要求的职位,每个申请者应当且只能属于一个类别。

2.各类参选人的要求如下:UI类:参选人所在单位的会员数达到一定数量方可参选UI类理事。

所在单位会员数须达40名,可产生1名理事参选名额。

单位每增加40名会员,可增加1名理事参选名额。

E类:参选人所在单位的会员数达到一定数量方可参E类理事。

所在单位会员数须达20名,可产生1名理事参选名额。

单位每增加20名会员,可增加1名理事参选名额。

TC类:专业委员会主任可参选TC类理事,当该专委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理事时,可向专委推荐有影响力的人士代表专委参选TC类理事,但须经该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同意。

计算机社团章程模板

计算机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XX计算机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是在校学生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旨在为广大计算机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提高的平台。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计算机知识,提高会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本社团的登记注册及业务主管部门:本社团接受XX学校团委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需有半数以上会员出席。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 审议和批准本社团的工作报告;2. 修改本社团章程;3.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4. 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5. 审议和批准本社团的财务报告;6. 决定本社团的终止事宜。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3.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4.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5.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6.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7.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8.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会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本社团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的资格:1. 在校大学生;2. 对计算机有兴趣;3. 遵守本社团章程;4. 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的资格:1. 对本社团有重大贡献;2. 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本社团章程;2.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3.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4. 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5.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六条本社团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计算机知识讲座;2. 计算机技能培训;3. 计算机竞赛;4. 计算机软件、硬件交流;5. 计算机技术研讨。

学会管理制度8篇

学会管理制度8篇

学会管理制度学会管理制度8篇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会管理制度1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5.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6.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学会管理制度2一、使用语音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擦作培训,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二、每学期每班第一次使用语音室时,必须对学生进行培训教育。

三、语音课一般按学校排定的时间进行,临时变动,应及时与分管责任教师联系,以便合理安排。

四、分管责任教师应协助上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和课后检查工作,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五、教师在上语音课之前或之后都应检查有关设备是否完好,用后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如有损坏,及时与分管责任教师联系,酌情处理;若隐情不报,事后加倍处罚。

六、学生进入语音室后,须接受老师的指导,按座位表就坐,不准随便调换座位。

七、使用者(学生)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则,听音时仔细检查耳机性能。

先把音量调到最小,方可开机。

听音设备不得作收音、娱乐及其它用。

计算机协会规章制度

计算机协会规章制度

目录一.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协会章程1.计算机协会简介2. 计算机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能3. 计算机协会纳新执行条例4. 计算机协会日常工作条例5.计算机协会成员思想道德及日常行为规范6. 计算机协会委员试用期条例7. 计算机协会财务报销物品管理制度8.计算机协会各部合作协调与分工制度二.附录:1. 计算机协会活动签到表2. 计算机协会竞选报名表3. 计算机协会活动记录4. 计算机协会活动人员出勤记录表5. 计算机协会财务报表6. 计算机科学系学生会个人考核表一.唐山师范学院协会章程1.计算机协会简介计算机协会是我院唯一一个技术性质的社团,密切配合学校以及计算机系的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

多年来,计算机协会在系领导以及团委的正确指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秉承“勤奋,务实,高效,团结”的系训,坚持以“内修素质,外塑形象,竭诚服务,创新发展,勇攀高峰”为工作思路,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拓宽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阅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出了较大贡献。

计算机协会由会长部、秘书处、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及技术部,六部一室一团组成。

经过半个学年的工作试用期,我计算机协会现有成员共计50人,除会长部外,各部门设部长2名,副部长3名。

2.计算机协会各部门职能计算机协会由会长部、秘书处、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及技术部,六部一室一团组成。

现将会长部以及各部门的职能说明如下:会长部:是计算机协会的“CPU”,由一名会长和两名副会长组成,主要负责主持计算机协会日常工作以及所承办各种活动的组织、安排、策划、协调工作,调动各部门互相配合工作,带领计算机协会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不断进步。

其职责如下:一.统筹安排计算机协会各项日常工作、事务,对计算机协会一切事物具有决定权,对计算机协会成员有调配权。

二 . 主持召开计算机协会日常工作会议。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 选举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 选举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2011年7月修订,11月25日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条.总则为明确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及秘书长的选举程序以及与选举有关的规则,根据本学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是主持学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机构,其职责、构成、任期等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选举委员会条例》规定。

第三条.选举职位的设立、人数及界别1.理事会应选职位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及秘书长。

副理事长分执行副理事长和名誉副理事长。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和海外理事名誉职务。

对于为学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卸任理事长,可由会员代表大会授予名誉理事长称号。

担任名誉职务者不进入理事会。

2.理事长和秘书长为个人职位,执行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职位分为个人职位和单位职位。

个人职位须由本人行使相应职权,不可委托他人行使。

单位职位可由该单位选派的代表行使相应职权。

3.为简化选举程序并保证各界别的代表性,理事选举按界别分配名额。

界别名称和代号如下:高校及科研院所:UI企业界:E专业委员会:TC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Y信息学奥林匹克(NOI):N任职于地方学会的高级会员:P上届常务理事会推荐的人士:R单位理事仅限于UI和E界别。

4.执行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选举按两个界别进行,界别名称和代号如下:学术界:A其他界别:B5.选举职位及人数由附件规定。

第四条.候选人的产生1.本学会会员(学生会员除外,下同)可在选举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参选本条例第二条第1款所列职位,但须符合下述参选条件及在附件中列出的参选界别要求。

对有界别要求的职位,每个申请者应当且只能属于一个界别。

3.当参选人参选E类理事时,其所在单位的会员数须达到一定数量。

当该单位有一个人参选时,会员数须达20人,此后每有1人参选,须另有会员40名。

如E类参选人虽在其所在单位的会员人数未达到20人,但确实为本学会发展了20名以上新会员,也可认定其参选资格。

数字协会章程模板

数字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运作,明确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活动范围和成员权利义务,促进数字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名称],英文名称:[Association Name],缩写:[Abbrev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从事数字技术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个人自愿结成。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促进数字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2.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3. 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增进会员间的合作与联系;4.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和修改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5. 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届[届数]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6. 决定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7. 决定其他需要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九条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2. 在数字技术领域有实际贡献;3. 承认本协会的宗旨和任务;4.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书;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3.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 优先获得本协会举办的培训、讲座等资源。

csp2022第二轮认证报到通知0929

csp2022第二轮认证报到通知0929

CSP-J/S 2022第二轮认证(江苏地区)报到通知各有关学校:CSP-J/S 2022第二轮认证(江苏地区)将于2022年10月28日(周五)----29日(周六)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校区两个认证点举行,现将有关报到事项通知如下:1、报到地点: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宿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计算机学院一楼大厅(东门)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校区(北京东路校区东门)2、报到时间:10月28日13:00—16:00。

3、食宿安排:食宿自理。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认证点食堂不对外开放,参加认证的师生不能在校内用餐。

4、报到注意事项:(1)专家、技术支持人员及工作人员请于28日上午9:00前在南航将军路校区计算机学院一楼大厅(南京外国语学校D楼401机房)报到检查机房机器,14:00在南航将军路校区计算机学院113会议室参加考务工作会议(南外考点全体工作人员采用视频会议参会),会后将对机房考试环境进行全面测试与检查。

(2)因疫情防控要求,10月28日报到工作由13位设区市市领队完成,领队需要携带本人、选手及指导教师签订好的CSP-J/S2022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和附件2)、选手签订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以及全体人员报到当天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截图证明(10月26日和27日各检测一次,两次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27日的采样时间需晚于考试入场时间,确保29日入场时有48小时核酸证明),为本地市选手、指导教师报到,领取参赛证及手册。

10月28日仅领队可以由南航将军路校区东门(南京外国语学校东门)凭身份证进入校园。

10月29日领队、指导教师及选手可凭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校园,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在南航将军路校区1号楼参加考试的考生统一由南航将军路校区大西门进出校园,在南航将军路校区计算机学院实验楼(D12A号楼)参加考试的考生统一由南航将军路校区东门进出校园。

CCF专业委员会条例

CCF专业委员会条例

CCF专业委员会条例(2018年6月30日CCF第11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中国计算机学会(英文: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缩写CCF)专业委员会(英文:Technical Committee,缩写TC)和专业组(英文:Task Force,缩写TF)是根据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的发展需要,并依照相应程序,由CCF设立的二级专业分支机构,是CCF开展学术活动的主体,受CCF直接领导。

专业委员会和专业组可统称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或专委。

第二条专委会的宗旨是:团结、联合、组织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按其所在领域或专业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发展战略研究、专业技术标准制定、专业资格认证、专业培训等相关活动,提高所从事领域的科研、教学、应用水平,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提升在国家科技活动和国际学术方面的影响力,为专业人士的能力提升提供帮助。

专委会坚持学术上的民主和组织上的开放,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应用的需求开展活动。

第三条为规范专委会的组织和学术活动,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专委会须遵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和本条例及学会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专委会的设立、合并、更名、撤销和重组第四条专委会的设立1.申请。

40名及以上相关领域的CCF专业会员可联名提出设立专委会的申请。

申请者须向学会秘书处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拟成立专委会的定位、所涉及的专业内容、发展现状、成立该专委会的必要性以及专委会成立后的活动方式,并须说明是否和现有CCF专委会覆盖的专业领域重叠等。

(申请表见附件一)。

CCF专委工作委员会(简称专委工委)可直接提出设立新专委会的动议,经CCF 秘书长同意后,向常务理事会提交设立新专委的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同上。

2.审核。

CCF秘书处收到设立新专委会的申请报告后,由专委工委审查其设立的必要性,并在2个月内告知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计算机协会规章制度

计算机协会规章制度

计算机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XXX计算机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本协会致力于推广计算机知识,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技能,促进学术交流,服务社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协会定位本协会是校内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与计算机相关的研究、培训、竞赛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机构设置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设有办公室、策划部、技术部、外联部等职能部门,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小组。

第五条会长职责会长负责领导协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代表协会对外交流。

第六条副会长职责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并在会长不在时代表会长行使权力。

第七条职能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活动策划和人力资源等工作。

(二)策划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包括场地布置、宣传推广等。

(三)技术部:负责协会的技术研究、培训和指导,组织技术交流活动。

(四)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络,包括与其他社团的合作、赞助商的联系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资格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计算机,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填写入会申请表;(二)经协会审核通过;(三)缴纳会费(如有);(四)由协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 获得协会提供的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4.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5. 退会的自由。

(二)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缴纳会费(如有)。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活动内容本协会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技能培训、讲座、研讨会、竞赛、公益活动等。

第十二条活动策划活动策划需提前提交给会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关于安徽省计算机学会换届选举的报告

关于安徽省计算机学会换届选举的报告

关于安徽省计算机学会换届选举的报告关于安徽省计算机学会换届选举的报告安徽省科协:安徽省计算机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3年12月13-14日在中国科技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召开。

来自我省各高等院校、IT企业和政府部门的7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了本次代表大会,省科协主席周建强、合肥市科协主席盛志刚、中科院院士陈国良教授等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了本次大会,省计算机用户协会、省软件行业协会和省计算机行业商会等兄弟协会特派代表到会祝贺。

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的著名学者和IBM、联想等著名IT企业的专家参加了本次大会的学术交流活动。

根据安徽省计算机协会章程的规定,由我学会于1999年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举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以理事长王煦法教授为首的新一届理事会,并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了我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如下:安徽省计算机学会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名单(共54人,排名不分先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李锐安徽行政学院周伟良安徽理工大学李敬兆亳州市计算机学会田继轩安徽飞彩集团张德锐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周玉虎池州师专方康年淮北职业技术学院陈钊云淮南市政府办公室何留进滁州市计算机学会张峰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徐精明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丁厚权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周士成巢湖学院陆军铜陵学院钟志水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刘晶璘(东)淮南联合大学俞飞淮北煤师院魏仕民(高师专委会)淮北市科技局倪江林黄山学院汪虹安徽师范大学孙国正合肥钢铁公司吴义坤皖西学院周恒忠三联学院薛方安徽电气工程学院陈秀莉安徽教育学院戴结林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林宏淮北市科委淮海应用研究所郑广沈合肥市信息办李海鹰安徽省科协周建强安徽大学张铃、程家兴、吴建国合肥工业大学蒋建国、张维勇省软件行业学会汪炳兴安联公司崔兴柏中国科技大学王煦法、李曦、王武荣安徽财贸学院李烈敏淮南师范学院邰振淮安徽农业大学张国平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公司申巍合肥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汪海威电子工程学院孙乐昌安徽建工学院方潜生合肥学院解正瑞安徽省财税信息中心李森林安徽工业大学汪光阳合肥网捷信息技术公司王余旺马钢股份公司张吾胜淮北煤师院陈国龙滁州市司法局倪阳安徽省计算机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成员名单:名誉理事长:陈国良院士理事长:王煦法教授副理事长:周建强、张铃、蒋建国、张维勇、方潜生、解正瑞、崔兴柏、陈国龙秘书长:李曦副秘书长:王武荣常务理事(排名不分先后):李森林、程家兴、汪炳兴、孙乐昌、汪海威、吴建国、张国平、申巍、李海鹰、汪光阳、王余旺、李烈敏、邰振淮、张吾胜、倪阳同时,我会第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于2003年12月13日下午举行。

区域协同共谋发展探索IT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途径

区域协同共谋发展探索IT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途径

在此背景下,由常熟理工W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金陵科技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南京晓庄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江苏省应用型本科发起倡议,挂靠江苏省计算机学会,于2016年6月5日在常熟理工学院召开了江苏省应用型高校计算机学科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立大会,选举了执委会,常熟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龚声蓉教授任首任执行主席。

大会制定了联盟章程,确立了工作方式:联盟每年召开执委会和高峰论坛各一次,了解各高校实际需求,根据需求确认每年工作计划,如教学资源建设计划、师资培训计划等。

联盟的宗旨是积极倡导、引领和推进江苏省应用型高校计算机学科建设,促进应用型高校计算机学科的创新改革和资源共享,提高江苏省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江苏省高校在国内外计算机应用型教育领域的地位与影响。

目前,联盟成员单位包含应用型本科及独立民办本科共23个。

联盟立足于应用型本科的实际,集中各学科有限的优质资源,着力解决IT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具体的、共性的问题,主要开展如下工作:(1)共同探讨计算机学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从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出发,综合分析各应用型高校及其区域发展的特点,总结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共性问题,建立应用型人才标准体系,构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及实践教学体系研究,如嵌入式人才培养体系、校内外实践体系、与职业教育衔接体系、实习实训基地构建等,同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探索。

(2)共同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实现优质师资共享。

尽管应用型本科因建设时间短,优秀师资相对短缺,但江苏省应用型本科各计算机或信息学院也存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师。

在联盟内实现优秀师资共享,定期组织联盟一线老师进行经验交流、学习观摩,有效解决各高校优质师资短缺问题。

同时,寻找应用型联盟教师的共性需求,联合开展集中式师资培训,全面提升联盟教师教学水平。

(3)共同开展教学资源建设。

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集中优秀教师资源,共同开展优质教学资源库建设,如MOOC、视频公开课建设等,并出版应用本科计算机类教材系列,打造联盟品牌。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2015年10月2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发展、服务及管理,依据本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会员类别与入会资格第二条会员类别本学会会员分个人及团体两类。

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专业会员、高级会员、杰出会员和会士。

符合条件的会员可被授予终身会员称号,由本条例第七条规定。

对于非本学会会员但对学会作出重大贡献但者可由学会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学生会员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三条入会资格在计算机及其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从业者,包括从事研究、开发、应用、产业、教育、管理、传媒、服务的专业人士,以及其他领域对计算机领域有兴趣的专业人士,承认学会章程,提交申请表格,交纳会费,可成为本学会个人会员。

计算机或相关领域的机构,承认学会章程,提交申请表格,交纳团体会员会费,可成为本学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高级会员:在计算机或相关领域从业10年以上(受高等教育期间的从业时间按如下方式计算:学士2年、硕士4年、博士6年),且目前还继续相关领域从业的人士,本学会连续会龄两年以上(学生会员的会龄折半计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本学会高级会员:1. 领导或参与工程项目并取得的成就;2. 其论文、专著等公开发表并被同行认为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其技术与所拥有专利具有实用价值;3. 在教育领域或培养人才方面取得相当成就;4. 在企业或管理岗位任重要职位并取得良好业绩;5. 在与信息技术有关的服务领域工作并有显著成绩;6. 对本学会的发展有显著贡献。

第五条杰出会员(Distinguished Member):在计算机或相关领域从业15年以上(受高等教育期间的从业时间计算同上条),且目前还继续在相关领域从业的人士,本学会连续会龄5年以上的高级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杰出会员:1. 主持研究工程项目并取得的突出成就;2. 其论文、专著等公开发表并被认为有很高学术水平或其技术与所拥有专利具有重大实用价值;3. 在教育领域或培养人才方面取得突出成就;4. 在企业或管理岗位任管理岗位并取得良好业绩,在业界有一定影响;5. 在与信息技术有关的服务领域工作并取得卓越成绩;6. 对本学会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2015年10月2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工作程序,履行学会章程中规定的关于理事和常务理事的职责和义务以及规范对理事和常务理事的约束,依据学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理事会组成和职责第二条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按照学会章程设立,在学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常务理事会是由理事会选举的代表其进行决策的机构。

第三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由不同的类别理事和常务理事组成。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类别及其人数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规定。

由理事会聘任的学会副秘书长(专职者除外)、工作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学会理事;秘书长自动成为理事及常务理事。

第四条名誉职务。

对学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前任理事长,可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授予名誉理事长称号。

其决定程序由本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规定。

对学会作出重大贡献的理事,当不再担任理事且年龄在60岁以上,可担任名誉理事。

对学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海外会员可担任海外理事。

名誉理事和海外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决定。

担任学会名誉职务者无表决权。

第五条为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常务理事会设执行委员会,其职责是对学会重要议题在常务理事会召开前先行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方案交由常务理事会表决,或根据常务理事会的授权就某项议题作出决议,经授权作出的决议即为常务理事会决议。

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执行委员会设9人,其中理事长和秘书长为当然成员,其余7人由常务理事会推选产生,其中须包括1名副理事长。

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及成员参会的费用列入学会年度预算。

第六条为有利于理事会工作的开展,设单位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职位。

单位理事职位由有关单位派代表出任,拥有理事的全部职权并履行相关义务。

单位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须在理事会任期内按规定交纳单位理事会费。

单位理事代表必须是本学会会员。

理事会召开第七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

理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
佚名
【期刊名称】《计算机与数字工程》
【年(卷),期】2010(38)11
【总页数】1页(PF0003-F0003)
【关键词】计算机科学家;江苏省;学会;理事会;理事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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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计算机学会章程(2014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常州市计算机学会,英文名为ChangZhou Computer Society,英文缩写是“CZCS”。

在本章程简称为本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常州市从事计算机科研、教学、生产、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法人学术性团体,是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团结我市广大计算科技工作者,促进我市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科技兴市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常州市民政局监督管理,学术上接受中国计算机学会和江苏省计算机学会的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所在地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93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1、健立与健全学会组织,发展会员。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开展同外省市的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外省市科学技术团体及个人之间的友好往来;2、宣传普及科技知识,组织计算机技术、管理及分析人才的培训工作,并为各行各业培养及推荐人才;3、对常州市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方面提供咨询服务;4、承担计算机在各个领域应用项目的论证,应用成果的鉴定,成果转让协调及推广,接受委托进行计算机及相关科技项目的论证;5、编辑出版学术和科普书刊,编印学会会刊和资料;6、反映会员和计算机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做好党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7、组织会员和社会力量,对计算机科技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举办为计算机技术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8、承担各级领导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工作和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会员条件: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个人会员条件:热心计算机事业各界人士,从事计算机研究及应用工作的科技人员,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干部;4、单位会员条件:拥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个人会员和五名以上(含五名)计算机工作者的科研、生产、教学、管理、应用等单位、社团。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提交入会申请书;2、秘书组根据入会条件负责审核,3、上报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个人会员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3、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愿。

(二)单位会员1、优先获得本会的学术资料;2、要求本会安排本单位的技术咨询项目;3、要求本会为单位举办技术培训,对本单位生产和技术难题进行协作攻关论证;4、要求本会为单位推荐计算机技术人才;5、入会自愿,退会自愿。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一)个人会员1、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规定缴纳会费;(二)单位会员1、遵守本会章程;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任务;3、按期缴纳会费;4、资助本会活动经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本届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时,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业务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领导本会各组织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评定和推荐优秀学术成果、论文和科技人才,表彰本会工作积极分子。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2、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为八年(任期最长均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时,需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4、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1、会费(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2、有关团体单位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3、政府资助;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利息;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7年7月30日第三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呈报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常州市民政局审批。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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