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08》讲座提纲_安装_暖通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08》讲座提纲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工程量清单编制(暖通工程)1.计价模式:分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2.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竣工结算等的依据之一,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一二、其它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暂列金额项目表、计日工表和材料暂估价表)等组成。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金额(全费用含税价格)。
(预分包工程)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全费用含税金额)。
计日工是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计日工清单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应依据发包人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注意:编制计日工清单时,人工应不分类别按估算综合工日数量列项。
材料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
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可存在2种类型的项目:①工程量清单项目;②补充量单项目。
1.数据录入表的使用。
2.项目列表中带☆号的项目为《计价规范》中存在的项目,而本次编制预算基价时未列入的项目。
3.顺序编码:001、002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以给排水为例。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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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 读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 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 订、补充和解释; •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 工程造价信息; •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 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 投标报价应以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 件、工程量清单、《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相应的计价依据, 结合企业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和 工程实际编制。 •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 注释: 本条款规定了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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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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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 读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1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5.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 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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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 读
• 天津市地方规章 • 18、《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19、《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 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 21、《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 • 22.《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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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解 读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注释: 本条款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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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级造价考试答案
天津二级造价考试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满分20分)1.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下列哪项费用应计入工程总造价?A. 材料费B. 人工费C. 管理费D. 利润及税金答案:D2. 在天津地区,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下列哪项费用不属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A. 人工费B. 材料费C. 施工机械使用费D. 工程保险费答案:D3. 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具备的条件?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 具有一定数量的注册造价工程师C.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D. 必须在天津市注册答案:D4. 在天津地区,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造价信息的主要内容?A. 材料价格信息B. 人工成本信息C. 施工机械使用费信息D.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答案:D5.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下列哪项费用应计入措施项目费?A. 施工安全防护费B. 施工环境保护费C. 施工临时设施费D. 以上都是答案:D6. 在天津地区,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原则?A. 工程量清单应全面、准确B.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一致C. 工程量清单应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工程量D. 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提供答案:C7. 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依据?A. 施工图纸B.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 施工组织设计D. 施工合同答案:D8. 在天津地区,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风险因素?A. 材料价格波动B. 人工费变动C. 施工机械使用费变动D.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9.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内容?A.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B. 措施项目清单C. 其他项目清单D. 施工组织设计答案:D10. 在天津地区,下列哪项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要求?A. 工程量清单应明确、具体B. 工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纸一致C. 工程量清单应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工程量D. 工程量清单应由投标人提供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5题,满分15分)1.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下列哪些费用应计入工程总造价?()A. 材料费B. 人工费C. 施工机械使用费D. 企业管理费答案:ABCD2. 在天津地区,下列哪些费用不属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A. 工程保险费B. 工程保修费C. 工程质量保证金D.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3. 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条件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具备的?()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 具有一定数量的注册造价工程师C.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D. 必须在天津市注册答案:ABC4. 在天津地区,下列哪些是工程造价信息的主要内容?()A. 材料价格信息B. 人工成本信息C. 施工机械使用费信息D.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答案:ABC5.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下列哪些费用应计入措施项目费?()A. 施工安全防护费B. 施工环境保护费C. 施工临时设施费D. 施工企业管理费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题,满分5分)1.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提供。
天津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一、《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市场需要,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二、《规范》条文理解释疑1 总则1.0。
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1。
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
0.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
0。
8 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附录中规定。
2 术语2.0。
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
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2。
0.6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整理)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2004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期的基期价格。
1.0.4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依据。
1.0.5 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建设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施工图预算计价。
1.0.6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综合单价法,依据《计价规范》规定制定的计价规则。
1.0.7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预算计价,是按工料单价法,以各专业预算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规则。
1.0.8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
1.0.9 施工图预算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0.10 规费和税金是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取。
1.0.11 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照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计取。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发布《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2)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发布《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2)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7.31
•【字号】津建筑〔2013〕529号
•【施行日期】2013.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发布《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则》(2012)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人大〔2011〕第30号公告)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DBD29-907-2012)已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土建工程计量》、《设备安装工程计量》和《电梯维修工程计量》。
该计价规则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DBD29-907-2008)同时废止。
《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2)由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13年7月31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7•【字号】建筑[2010]622号•【施行日期】201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的通知(建筑〔2010〕62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及我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劳务市场实际,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现予以印发,供建筑劳务承、发包双方参照使用。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附:1.劳务计价规程2.预算基价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附1: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0年7月目录一、建筑工种人工成本基价二、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相关标准三、建筑工程劳动力消耗标准四、装饰工程劳动力消耗标准《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说明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和谐发展,我们编制了《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旨在为广大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工人员在劳务计价、结算等各个环节提供直观和便捷的服务。
二、本规程包括天津市建筑工种人工成本基价、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相关标准、建筑工程劳动力消耗标准、装饰装修工程劳动力消耗标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简表及附件。
1.建筑工种人工成本基价是指支付给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劳务费用,是生产工人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主讲老师:陈友林总目录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二、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得模式与沿革三、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编制与应用四、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预算基价概况与主要变化说明五、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读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在2000年以前称为《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多年以来,定额就是我们从事工程造价得管理人员必备得工具,有关定额得知识就是必须掌握得基础知识。
做为一个合格得造价员,虽然就是既要懂技术、又要懂经济;既要懂政策、还要懂法律,四者缺一不可。
(一)为什么建设工程确定造价要执行定额这就是由建筑产品特征所决定。
特征一:建筑产品得固定性与生产过程得流动性。
固定性:所有得房屋建筑与构筑物都坐落在土地上与大地相连,土地就是建筑物实体得一部分。
流动性:各种商品都在车间生产----仓库----市场销售。
但建筑产品就是固定得,而从事建筑产品得生产人员、物资、设备,随着建筑物施工地点而转移。
特征之二:建筑产品得多样性与生产得单件性。
多样件:建筑产品都就是根据建设得特殊要求与坐落地点建造得,因此受着各种因素条件得影响,决定着每个工程都各不相同。
单件性:建筑产品得固定性,导致了建筑产品必须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单独定价。
建筑产品就是根据它们各自得功能与建设单位得特定要求,在特定条件下单独设计得,因此,具有单件性。
特征之三: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
体积庞大----人力、财力、物力、消耗量大。
周期长---- 一般建筑需要一年多到几年,甚至十几年。
建筑产品得这些特性决定了建设工程计价必须有定额,才能合理得确定各种不同工程得造价。
从以上三个特征也可以瞧出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缩短工期,就是提高建筑业经济效益得主要途径。
(二)定额得概念从广义上讲,定额就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得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得数量标准。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20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20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3.10
•【字号】津住建建市函〔2020〕30号
•【施行日期】2020.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20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的通知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我委组织编制了20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人防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给水及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地铁及隧道工程预算基价》以及与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计价软件,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10日。
建筑〔2012〕1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天津建设网作者:建筑业管理处时间:2012-3-5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建筑〔2012〕142号签发人:刘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搞建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造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知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年二月二十七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管理和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三)负责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四)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五)建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计价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的调解;(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天津2008定额规范
施
费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脚手架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施工排水、降水 总承包服务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 无 在人材机中有说明 在人材机中有说明
补充预算基价表各项费用参考表(建筑)
序 号 费 用 名 称 取 费 基 数 无材料费项目 (只有人工费机械费) 混 凝 土 工 程 钢 筋 工 程 其他人工费 人工工日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 企业管理费 人工工日 机械费
材 料 材
2004预算基价
备注
料
费
2008预算基价
按2003年度天津市建 材市场的加权平均价格 采购及保管费费率按 照材料价格的2.4% 混凝土、钢筋未计价 按照2008年度天津市 建材市场材料价格加权 平均综合计算 混凝土、钢筋已计价
采购及保管费按照材料 价格的2.1% 取消冬雨季施工期间所 增加的材料费。 列入措施费中
税前总价为基数 税前总价为基数 材料价格
20
3.44 3.38 2.1
直接费中人工费
税前总价为基数 税前总价为基数 材料价格
20
3.41 3.35 2.4
相同
费率变化 费率变化
采购及保管费
各专业取费的费率及基数08与04比较(3)
名称 基 规 费 数
2008安装
费 率% 44.21 基数
2004安装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管 理 费 组 成
3 4 5
6
7 8 9 10
劳动保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9.89%
7.82% 5.87% 0.64% 14.77%
11
12
税 金
其 他
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办 法 (2)
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控标线、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及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预算基价”)、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计价指引”)。
1.0.6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价格指数等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及控标线、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的基础。
1.0.7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
1.0.8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
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介绍及计价办法解读主讲老师:陈友林总目录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二、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模式与沿革三、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编制与应用四、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预算基价概况与主要变化说明五、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读一、概述:定额与造价相关知识《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在2000年以前称为《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多年以来,定额是我们从事工程造价的管理人员必备的工具,有关定额的知识是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做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员,虽然是既要懂技术、又要懂经济;既要懂政策、还要懂法律,四者缺一不可。
(一)为什么建设工程确定造价要执行定额这是由建筑产品特征所决定。
特征一: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过程的流动性。
固定性:所有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都坐落在土地上和大地相连,土地是建筑物实体的一部分。
流动性:各种商品都在车间生产----仓库----市场销售。
但建筑产品是固定的,而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人员、物资、设备,随着建筑物施工地点而转移。
特征之二: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
多样件:建筑产品都是根据建设的特殊要求和坐落地点建造的,因此受着各种因素条件的影响,决定着每个工程都各不相同。
单件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导致了建筑产品必须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单独定价。
建筑产品是根据它们各自的功能和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在特定条件下单独设计的,因此,具有单件性。
特征之三: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
体积庞大----人力、财力、物力、消耗量大。
周期长---- 一般建筑需要一年多到几年,甚至十几年。
建筑产品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建设工程计价必须有定额,才能合理的确定各种不同工程的造价。
从以上三个特征也可以看出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缩短工期,是提高建筑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
(二)定额的概念从广义上讲,定额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
正常的生产条件下有以下几点含义:l.劳动组织:预算定额中的劳动效率是以劳动定额为依据,在劳动定额中,对每一工种都有合理的劳动组织的人数及不同技术等级操作人员的合理比例,正常的劳动组织应与此相符合。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筑[2011]249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筑〔2011〕249号)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大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合理支付建筑工人劳动报酬,根据有关法规,现将建设工程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算基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是依据预算基价编制期的市场劳动力价格综合确定,是直接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生产工人日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作为编制计价文件的基础依据。
二、人工成本信息单价是反映计价文件编制期市场价格水平的人工单价。
以采集企业数据为基础,考虑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综合分析、测算取定后由市建设交通委造价管理部门按季度发布。
三、人工费计价系数是根据建筑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情况测算的,反映市场价格水平的调整系数,与预算基价的人工单价配套使用。
四、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工日单价应按照季度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系数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人工工日单价可参照每季度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或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人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人工费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
对人工费的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六、严禁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人工费全部风险。
在施工程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4)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是指天津市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规定和标准。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计价依据、计价方法、计价标准等方面。
具体来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测量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公正、公平的计价。
2. 计价依据:工程计价的依据主要包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法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定额等。
3. 计价方法: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包括总价法、单位工程量法、综合单价法等。
4. 计价标准:根据工程的类型、地区、难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的计价标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
5. 监理和审计:对工程计价进行监理和审计,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总的来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计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建设工程的科学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实施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1
<天津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1-2016建筑工程一、《天津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1-2016(以下简称“本指引”)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6 和《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DBD29-101-2016为依据编制的。
二、本指引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其项目对应的预算基价子目是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和综合单价的组成与分析的基础。
三、本指引由房屋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构筑物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组成。
四、计算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时,应按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分别执行相应预算基价子目的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五、本指引对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包括的地域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未全部纳入,如实际发生时,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国家规范相应项目编制,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可根据设计要求自行组合、补充。
六、本指引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附录编码为序,包括附录A、B、C、D、E、F、G、K、S及部分附录J项目。
七、本指引未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可作相应补充,补充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可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自主确定,其编码的前六位与本指引相应章节的编码相同,七至九位为补充编码,由编制人自801~999之间选用。
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与预算基价对应关系中,当工程实际与“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不同时,“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
未包括的项目或在“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中标注为“可自行组合补充”的,可结合工程实际作相应补充。
九、混凝土清单项目按预拌混凝土考虑,如特殊情况采用非预拌混凝土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整理)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办 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2004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期的基期价格。
1.0.4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依据。
1.0.5 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建设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施工图预算计价。
1.0.6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综合单价法,依据《计价规范》规定制定的计价规则。
1.0.7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预算计价,是按工料单价法,以各专业预算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规则。
1.0.8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
1.0.9 施工图预算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0.10 规费和税金是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取。
1.0.11 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照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计取。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津住建建市函〔2019〕42号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津住建建市函〔2019〕42号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现行各专业计价依据中,一般计税方法计价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一、材料费中以“元”为单位的材料调整系数为0.902;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不含税材料价格的2.21%计取。
二、机械费中机械台班单价、以“元”为单位的机械台班调整系数为0.908。
三、各专业利润调整系数为:建筑工程、人防工程1.0345,市政工程1.0516,给水及燃气管道工程、地铁及隧道工程1.0506。
四、税金中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五、各专业按系数计取的项目,按现行计价依据调整系数乘以K值计算,各项费用K值分别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008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9974,夜间施工增加费1.0020,非夜间施工增加费1.0044,二次搬运费1.0013,建筑垃圾运输费1.0136,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1.0106,半幅施工措施费1.0074,脚手架搭拆费、采暖工程和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1.0221。
六、其他未涉及费用不做调整,按现行各专业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七、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2019年4月1日——结束——。
天津定额计价说明
清单计价总说明一、天津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4-2008以下简称“本指引”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预算基价”以及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为依据编制的。
二、本指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做适当补充及调整其对应的预算基价子目是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和综合单价的组成与分析的基础。
三、本指引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和附录等组成。
四、当本指引与预算基价的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时应在各专业预算基价的基础上对其组成子目的各要素价格进行调整后计算出合价并进行汇总折算为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五、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与预算基价对应关系中当工程实际与“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不同时“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可以调整。
六、本指引未包括的项目或在“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中标注为“自行补充”的根据计价规范规定由编制人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作相应补充并报市政定额站备案。
七、本指引“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编号由三单元组成第一单元为册号第二单元为章号第三单元为章内子目顺序号。
如1-2-2为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第二章砌石工程的第二子目。
八、本指引D.3桥梁护岸工程中桩基“可组合的预算基价子目”已包括机械设备安拆费在计取措施费时不再计算大型机械安拆费。
九、编制人在补充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应严格按照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必须做到补充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相一致。
十、补充项目的编码前六位可与计价规范相应章节的编码相同七至九位为补充编码由编制人自801999之间选用。
十一、本指引与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同时使用。
预算计价总说明一、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DBD29-401408-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现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整理)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土建说明及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8) 土建总说明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DBD29-101-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要求,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的新建与扩建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1.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59.20元;二类工每工日47.20元;三类工每工日37.70元。
4.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5.人工费中包含其他人工费,内容包括:(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中的人工费。
(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6.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工日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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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控标线、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及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预算基价”)、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计价指引”)。
1.0.6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价格指数等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及控标线、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的基础。
1.0.7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
1.0.8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1.0.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中的施工装备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规定计算并应包括在工程价款总价中。
1.0.10 本办法未包括的内容按现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 工程量清单编制2.1 一般规定2.1.1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2.1.2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控标线、投标报价、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依据之一。
2.1.3 工程量清单是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2.1.4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 本办法;2 各专业计价指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询纪要;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7 其他相关资料。
2.1.5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投标人承担的价格要素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和幅度。
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的规定,列出构成工程实体的全部项目和工程量。
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均应包括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照常规的施工工序、施工步骤、操作方法、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完成工程实体项目的全部过程。
2.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各专业计价指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各专业计价指引的项目编码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并自001起顺序编制。
项目编码在同一专业工程中不得重复。
2.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的项目名称和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2.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各专业计价指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选择其中一个。
2.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结果的有效数字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 以“吨”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3 以“个”、“组”、“套”、“块”、“樘”、“项”、“宗”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2.2.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照各专业计价指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实际予以描述。
若采用的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可描述为详见××图集、××图号等。
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需用文字描述。
2.2.9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出现各专业计价指引中未包括的项目,可作相应补充。
补充项目编码的前六位可与各专业计价指引相应的编码相同,七至九位为补充编码,自801至999之间选用。
补充项目应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说明。
2.3 措施项目清单2.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不构成工程实体但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施工措施项目并参照下表列项。
该表未包括的应参照各专业计价指引的措施项目列项, 各专业计价指引未包括的措施项目可作补充。
表2.3.1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 1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 2 │夜间施工│├────┼────────────────────────────┤│ 3 │非夜间施工照明│├────┼────────────────────────────┤│ 4 │二次搬运│├────┼────────────────────────────┤│ 5 │冬雨季施工│├────┼────────────────────────────┤│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7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8 │脚手架│├────┼────────────────────────────┤│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10 │施工排水、降水│├────┼────────────────────────────┤│11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2.3.2 措施项目中能够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列项。
2.4 其他项目清单2.4.1 其他项目清单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暂列金额项目表、计日工表和材料(设备)暂估价表。
2.4.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应根据工程专业分包情况列项估算。
2.4.3 暂列金额项目表应根据工程设计深度或招标人有关要求列项估算。
2.4.4 计日工表中的工种、材料、施工机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列项。
2.4.5 材料暂估价表应根据招标人有关要求列项估算。
2.5 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2.5.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本办法附录A的统一格式编制。
2.5.2 编制说明应包括的内容:1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场地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现场环境以及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3 工程发包范围和分包范围;4 工程质量、材料设备、施工等特殊要求;5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要求;6 总承包人需要提供的专业分包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应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的专业工程合同价款总计;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5.3 封面、编制说明、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暂列金额项目表、计日工表有关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填写。
2.5.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材料暂估价表按照专业工程填写,表号由编制人按照专业工程的排列次序以阿拉伯数字顺序填写。
3 工程量清单计价3.1 一般规定3.1.1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组成。
3.1.2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照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3.1.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3.1.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能够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不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可按“项”为单位计价,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3.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税金及利润中的施工装备费应按各专业预算基价中的规定计算。
3.1.6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估价材料和专业工程,结算时按照发、承包双方实际确认的价格调整。
3.2 招标控制价3.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3.2.2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3.2.3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 本办法;2 各专业计价指引;3 各专业预算基价;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7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8 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参考(以下简称“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以外的参照市场价格;9 其他相关资料。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各专业计价指引和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并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