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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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材料验收制度

工程建筑材料验收制度

工程建筑材料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筑材料的验收工作,确保所有使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验收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材料验收计划,协调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确保材料按时送达并符合质量要求。

2. 质量监督部: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确保材料的供应及时且符合合同要求。

三、材料验收程序(一)材料进场前的准备1. 项目管理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前制定材料需求计划,并与供应商确认交货时间。

2. 质量监督部应熟悉相关材料的标准和规范,准备好必要的检测工具和设备。

(二)材料进场验收1. 材料到达现场后,项目管理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包装完好无损。

2. 质量监督部应对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尺寸、强度、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3. 对于需要第三方检测的材料,应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证明。

(三)材料验收记录1. 所有验收工作完成后,质量监督部应填写材料验收记录表,详细记录材料的规格、数量、检测结果等信息。

2. 如发现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四)材料入库和使用1. 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入库,按照材料种类分区存放,确保易于管理和取用。

2. 施工使用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材料长时间存放导致性能变化。

四、不合格材料处理1.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隔离并标识,防止误用。

2. 项目管理部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安排退换货或返修。

3. 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其他损失,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五、监督和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材料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验收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1.引言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对整个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具有重大影响。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合规性,本制定了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的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流程,确保质量可靠、合规安全的材料进入施工场地。

2. 材料进场验收流程2.1 材料供应商预登记为了确保材料供应商是合法合规的,施工单位需要在项目开始前对材料供应商进行预登记。

预登记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注册信息、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2 材料质量认证供应商需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材料的质量认证文件,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证书等。

施工单位应仔细核对材料质量认证文件,确保其真实有效。

2.3 进场验收申请供应商在材料准备好之后,需向施工单位提交进场验收申请。

申请中需要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

2.4 进场验收审批施工单位收到供应商的进场验收申请后,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的依据包括项目需要、施工计划、材料质量要求等。

2.5 材料检查进场验收申请获得批准后,施工单位派遣专人进行材料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外观、规格、标志、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材料的完整性和保护性。

2.6 抽样检测对于关键性、安全性较高的材料,施工单位可以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抽样检测的方法、标准和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2.7 检查记录和验收单施工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和问题,并填写相应的验收单。

验收单应包括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应商信息等。

2.8 合格材料入库通过检查和检测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可将其入库,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分类和储存。

3. 附件列表附件1:供应商预登记表附件2:材料质量认证文件样本附件3:进场验收申请表附件4:材料检查记录表附件5:抽样检测报告附件6:验收单样本4. 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建筑工程:指房屋、道路、桥梁、隧道等建筑结构、设施的施工和安装等工作。

工程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材料的进场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进场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构配件的验收。

2. 所有施工现场进场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3. 进场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等。

三、验收人员1. 进场验收人员应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名,验收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质量主管、安全主管等相关人员。

2. 验收人员应熟悉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验收程序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项目部,并提交相关资料。

2. 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计划,准确到达现场进行验收。

3. 验收人员应对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尺寸、重量、包装等方面。

4. 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标准和规范,对材料的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做出验收结论。

5. 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必要时需留存取样。

五、验收标准1. 对于混凝土、钢筋、木材等原材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 对于建筑涂料、密封胶、防水材料等辅助材料,应按照产品质量证书和项目要求进行验收。

3. 对于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等构配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六、验收要求1. 所有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在进场后及时核对数量和规格,做好登记和管理。

2. 所有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整改或调换,不能投入使用。

3. 验收结论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七、验收记录1. 进场验收报告应被认真保管,必要时应留存一份供备查。

2. 所有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应整理成档案,按工程进度和施工周期进行归档。

八、责任追究1. 对于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2. 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偷工减料的行为,项目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设单位是项目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____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第二条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

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

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材料、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____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1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____,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除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外,单一种类材料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取样,对其产品全部性能指标按照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第六条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____%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的验收规范可以有效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下面将介绍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的规范及注意事项。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 确定验收标准,在进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前,首先要明确验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等,以便对材料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检查。

2.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使用需求,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节点和验收的内容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建立验收记录,建立完善的验收记录系统,对每一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的规范。

1. 外观质量验收,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表面平整度、色泽、表面缺陷、尺寸偏差等方面的检验,确保材料外观符合要求。

2. 技术性能验收,根据建筑设计要求和材料规格,对建筑材料的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包括强度、硬度、耐磨性、耐候性等方面的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达标。

3. 包装标识验收,对建筑材料的包装进行验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确保材料的包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证件齐全验收,对建筑材料的相关证件进行验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出厂证明等,确保材料的合法合规。

5. 数量规格验收,对建筑材料的数量和规格进行验收,确保进场的材料数量和规格与采购合同一致,避免因规格不符而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不得随意放宽验收标准,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对于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换,严禁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

3. 建立健全的建筑材料验收档案,对每一批次的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

4. 加强对验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5. 建立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抽查和复验,确保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总之,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验收,才能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材料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材料的验收流程,确保所有使用的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维护等环节。

二、材料验收基本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2. 确保材料的性能、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合同及设计要求一致。

3. 对于关键材料,应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进场前的检验、进场时的验收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三、验收程序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甲方,准备好相应的验收资料。

2.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和材料供应商代表。

3. 验收时,应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性能指标等是否符合要求。

4. 对于需要第三方检测的材料,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5. 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入库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退场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验收记录和报告1. 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 验收结束后,由监理单位出具材料验收报告,报告应清晰反映验收过程和结果。

3. 材料验收报告应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妥善保存备查。

五、责任与处罚1. 施工单位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负责,如有违反验收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对于玩忽职守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工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标准,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确保所有进场材料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材料供应商。

三、基本原则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工作应坚持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确保每批材料都能得到严格检验。

四、验收程序1. 材料报验: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向监理单位提交报验申请,包括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2. 现场检查:监理单位应对照报验资料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核对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

3. 取样检测:对于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测的材料,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 结果评定:根据检查结果和检测报告,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合格情况进行评定。

5. 办理手续:合格的材料由监理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退场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责任划分1. 建设方负责提供准确的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验收制度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报验资料,并配合监理单位完成验收工作。

4. 材料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六、监督管理建设方应加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材料进场验收规定

施工材料进场验收规定

施工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施工材料的进场验收是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为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特制定以下进场验收规定:一、验收程序。

1. 施工材料进场前,应由供货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检测报告,并由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审核确认。

2. 施工材料进场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对每批材料进行逐一检查。

3. 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予以退回或者要求供货方进行重新提供。

二、验收标准。

1. 对于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检查其外观和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变形、开裂、氧化等现象。

2. 对于砂、石等骨料材料,应检查其粒径、含泥量、含尘量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3. 对于木材、木制品等材料,应检查其含水率、干燥情况、裂纹等情况。

4. 对于涂料、防水材料等化工材料,应检查其外观、颜色、干燥时间等指标。

5. 对于设备器材,应检查其外观、功能、配件齐全等情况。

三、验收记录。

1. 验收人员应当对每批材料的验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通知供货方进行处理。

3. 对于合格的材料,应及时进行入库登记,并妥善保管。

四、验收责任。

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并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供货方应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负责,并配合验收工作的开展。

3.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果断处理。

五、验收结果。

1. 合格的施工材料应及时入库,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

2. 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应及时退回或者要求供货方进行重新提供,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以上即是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的规定,希望全体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建筑施工材料验收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材料验收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材料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材料的验收工作,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的验收、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材料验收1. 材料进场验收(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并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

(2)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出场日期等。

(3)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进行妥善保管,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应分别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材料使用验收(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要求使用材料。

(2)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使用中的材料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停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使用记录和相关质量检测报告。

三、材料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保管制度,明确材料保管责任人和保管要求。

2. 材料保管人员应熟悉材料的性能和保管方法,做好材料的防潮、防晒、防尘、防盗等工作。

3. 材料存放期满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材料进行清理和检查,对不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四、材料检验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要求,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

2. 检验内容包括: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性能、质量证明文件等。

3. 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质量追溯1. 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材料来源的可追溯性。

2. 施工单位应保存材料的进货凭证、质量证明文件、验收记录、使用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3. 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质量追溯制度,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对材料验收、保管和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建筑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流程,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验收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合同规定执行。

2. 确保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等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3. 实行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验收责任。

三、验收程序(一)材料报验1. 材料供应商应在材料进场前,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报验单,并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 报验单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二)现场检验1.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损坏、无污染。

2. 对于需要复检的材料,应按相关规定取样送检,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3. 对于特殊材料,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验。

(三)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材料验收的情况,包括验收日期、材料信息、验收结果等。

2. 如遇不合格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和项目管理部门。

四、验收标准1. 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 材料的尺寸、外观应无明显缺陷,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3. 对于关键材料,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

五、责任划分1. 材料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格的材料和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2. 施工单位负责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不合格处理1. 发现不合格材料时,应立即标识隔离,防止其流入施工现场。

2. 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协商解决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办法。

3. 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采取退货、更换或其他补救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材料入场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入场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入场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材料入场验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以确保材料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工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项目的具体要求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砌块、电线电缆、管材管件、装饰材料等。

三、验收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材料必须具有合法来源,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2. 质量合格原则:材料必须通过质量检验,具备相应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3. 透明公正原则:验收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不受侵害。

四、验收流程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检查,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等。

3. 若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4. 对于重要材料或批量较大的材料,应抽样送检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验。

5. 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入库使用;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场或做相应处理。

五、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

对于特殊材料,还应考虑其特定的性能指标和应用要求。

六、责任分配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格的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七、记录与报告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检验结果、供应商信息等。

对于不合格材料,还应记录处理结果和后续措施。

八、不合格材料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情况采取退货、更换或其他补救措施。

必要时,可对供应商进行追责。

2024年材料进场报验制度(三篇)

2024年材料进场报验制度(三篇)

2024年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材料进场时,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并填写《材料、设备报验单》,自检完成后报监理和开发办,由三方人员共同检验。

检验合格方可入场;材料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必须责令材料供应方将其运走。

1、《材料、设备报验单》应列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合格证及用途。

验收完毕由验收人员签字。

2、材料“四签证”。

材料进场要有供应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签字。

3、《材料、设备报验单》及相关报告证书原件由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台账保管,复印件由监理单位保管。

4、材料不合格严禁入场;材料不经监理和开发办人员验收严禁入场。

5、施工单位是材料报验的第一责任者。

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和开发办复检。

复检发现问题,对施工单位处罚____元/次。

材料进场后出现问题,对参与复检监理和开发办人员处以____元/次。

6、参与复检的开发办人员由当班值班人员安排,被安排人员不得拖延。

二、材料检验方法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2、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由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3、钢筋表面不得由裂纹、结疤和折叠。

钢筋表面允许由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4、螺纹钢、带肋钢筋用游标卡尺实测钢筋内径,不包括“肋”的厚度。

横肋与间距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____倍二、材料的抽检1、定期由监理单位____开发办、施工单位人员对材料保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严禁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报验的材料,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2、对北栗风井浇筑井壁用的成品商砼每模取一组试块样品,每20~____米抽一组送有资质单位对其物理、化学及机械性能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须有监理和开发办人员参加。

检验报告原件由施工单位保管,复印件由监理保管。

不定期由监理____开发办和施工单位去商砼厂家对商砼的原材料及添加剂进行抽查。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是确保建筑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进场验收规范旨在规范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1. 验收人员的要求:- 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建筑材料的特性和要求有充分的了解。

- 验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识别能力和仔细认真的态度,确保进场材料的合格性。

2. 进场验收文件:- 验收过程应有细致的记录,包括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等。

- 对于每批进场材料,应填写进场验收记录表,以便日后追溯和管理。

3. 外观和尺寸:- 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如有明显的表面破损、色差、裂缝等质量问题应立即予以拒收或记录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 对于尺寸精度要求较高的材料,如砖、瓦片等,应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4. 包装和标识:- 材料的包装箱应完好无损,无明显变形、破损或渗漏现象。

- 包装箱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以便于辨认和检验。

5. 材料性能的检测:- 根据材料的性能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测,如抗压强度、抗拉强度、防水性能等。

- 对于某些特殊材料,如隔音材料、防火材料等,应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并保留检测报告作为凭证。

6. 验收标准和要求:- 验收人员应了解各类建筑材料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或厂家,并要求其提供合格的材料替换。

7. 特殊材料的验收:- 对于一些特殊材料,如防水涂料、防腐涂料等,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8. 验收结果的处理:- 验收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如实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处理,包括退货、返修、更换等,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规范的目的是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1.背景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进场材料的验收,可以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流程,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进场验收责任2.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实施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2 项目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验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3.进场验收流程3.1 供应商送货前,项目经理确认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

3.2 项目经理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地点。

3.3 供应商送货时,项目经理、项目质量部门和供应商代表一起进行验收。

3.4 验收时,项目质量部门按照项目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3.5 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材料可以直接进场使用,不合格材料需退回供应商并要求更换。

4.进场验收标准4.1 建筑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合同和施工图纸要求一致。

4.3 建筑材料的包装应完好无损,防潮、防腐、防震等性能应符合要求。

4.4 建筑材料的标识应清晰可辨,相关证件和检验报告应齐全。

5.验收记录与报告5.1 项目质量部门应编制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记录每批次进场材料的验收情况。

5.2 验收记录需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信息、验收结果等内容。

5.3 验收记录应及时汇总和归档,留存备查。

5.4 验收不合格的材料需编制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6.监督与改进6.1 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2 项目质量部门应定期对进场验收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以上为《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内容,用于规范建筑项目中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工程周期。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对进场的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验,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施工要求。

因此,建立和实施严格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目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的程序1. 建筑工程材料的提供方将材料送至工地,并由工地接收人员验收。

2. 验收人员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材料不损坏、无缺陷。

3. 对材料进行规格和尺寸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4. 对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强度、密度、含水率等指标。

5. 对材料进行检测和试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要求。

6. 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记录并存档,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通知提供方。

四、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的要求1. 要求检验人员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要求建立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记录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3. 要求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材料的抽检工作,确保检验的全面和准确性。

4. 要求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流程,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五、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优点1. 建立科学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2. 建立规范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程序,有利于优化施工流程,提高施工效率。

3. 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

六、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实施1. 制定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并组织培训相关人员。

2.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3. 定期进行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 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档案,保存数据准确可靠。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材料进行验收的一项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工期,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进场验收制度对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材料验收范围:1.所购建筑材料的复制文件及质量证书;2.建筑材料的实物要求,如尺寸、形状、颜色等;3.建筑材料的机械性能测试,如强度、硬度、耐磨性等;4.建筑材料的化学性能测试,如耐腐蚀性、防火性等;5.建筑材料的外观质量,如表面光洁度、平整度等;6.建筑材料的质量核查及随机抽检。

二、建筑材料验收流程:1.材料进场检查:接收货物时,验收人员要检查货物数量、确保其与发货单一致。

2.材料复检: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证明或重新出货。

3.材料质量抽检:按照工程规定的抽检比例,从进场的建筑材料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

4.检测结果处理: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合格的材料可以进入下一工序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或予以退货。

5.材料标识:通过在每批进场的建筑材料上贴上标识,标明材料的批次、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以方便管理和追溯。

三、建筑材料验收标准:建筑材料的验收标准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工程要求,结合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制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材料验收标准:1.水泥:按照国家标准GB175-2024《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检验,主要检查其标号、初凝时间、28天强度等。

2.钢筋:按照国家标准GB1499.2-2024《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检验,主要检查其直径、长度、弯折性等。

四、建筑材料验收记录:针对每次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应当制定相应的记录表格,记录以下内容:1.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等基本信息;2.材料进场时间和验收时间;3.材料的检验结果,合格或不合格;4.如有不合格情况,记录处理结果;5.签字确认。

五、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的重要性:1.保证施工质量:通过对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进场验收,可以杜绝质量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从根本上保证了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模版(4篇)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模版(4篇)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模版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材料的进场报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中涉及到材料进场报验的环节。

1.2 依据和参考资料(列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第二章报验前的准备工作2.1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在采购材料之前,需要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只有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材料采购渠道。

2.2 材料样品的准备和检测在进入合同签订之前,供应商需要提供材料样品进行检测。

只有通过检测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报验。

2.3 编制进场报验计划在材料进场之前,需要制定进场报验计划。

计划中要明确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进场日期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进场报验流程和时间节点。

第三章进场报验的具体流程3.1 进场报验人员的配备在进场报验过程中,需要配备相关的人员。

报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报验人员应在进场前参加培训,了解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2 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检测方法进场报验是为了检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进场报验过程中,要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材料的检测和验收。

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使检测结果客观准确。

3.3 进场报验的具体流程进场报验的具体流程包括:材料进场前的备案登记、材料进场的检验和验收、材料进场后的整理和储存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文件和记录,以备后期查阅。

第四章进场报验的管理与监督4.1 进场报验的管理责任进场报验工作由项目相关责任人统一负责。

他们要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确保进场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进场报验的监督机制在进场报验过程中,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负责对进场报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进场报验的纪律和处罚5.1 进场报验的纪律在进场报验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

违反纪律的人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建筑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有限公司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为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保证工程质量,以“过程精品”为质量方针,落实原材料进场验收及报验,避免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施工环节,从源头处开始把关,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此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一、原材料进场验收原则原材料进场验收应遵循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证明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待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对于质量证明文件不符和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造假、规格,型号与进货单不符、质量不符合要求、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存在问题的原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入现场,用于实体工程施工。

1、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筋、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材料。

对于经检验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

3、按照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材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各种安装工程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对于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4、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材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检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

对于此类物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一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商砼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6、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用优质材料替代劣质材料检测。

第二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水泥进场验收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2.实物质量检查(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C;(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

3.现场见证取样检验1.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一次进场;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 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验室负责。

4.水泥存放要求: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不少于30cm,严禁靠墙,垛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10袋;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下垫高度不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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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水泥进场验收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2.实物质量检查(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

3.现场见证取样检验1.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一次进场;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验室负责。

4.水泥存放要求: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不少于30cm,严禁靠墙,垛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10袋;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下垫高度不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钢筋进场验收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内容:生产厂家、炉种、规格或牌号、数量、机械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冷弯、延伸率等)、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等)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

如果为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红章,并且注明原件存放地。

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不得进入工地。

(4)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视为不合格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品种、规格与设计文件上的品种、规格不一致;机械性能检验项目不齐全或某一机械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5)进场的每批钢筋合格证明、复试检验报告应审核并存档;2.实物质量检查(1)钢筋出厂每捆(盘)上挂有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号、炉罐号、钢筋级别、直径等标记);(2)钢筋的表面形状、尺寸及允许偏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钢筋尺寸(直径)应用卡尺来测量;钢筋外观应无严重锈蚀(鳞片、锈凹),无缩颈断裂、起皮、油污、损伤等。

热轧带肋钢筋偏差检查:1、直径: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4、16、18、20、22、25、32、40、50mm;对应的内径为、、、、、、、、、、、。

其允许偏差为:±。

方法:带肋钢筋内径的测量应精确到。

2、长度: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

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

3、重量:直径6~12mm为±7%,14~20mm为±5%,22~50mm为±4%。

方法: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

每支试验长度不小于500mm。

长度应逐支测量,应精确到1mm。

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见附图)及尺寸允许偏差:1、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2、横肋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倍;方法:带肋钢筋横肋间距采用测量平均肋距的方法进行测量。

即测取钢筋一面上第1个与第11个横肋的中心距离,该数值除以10即为横肋间距,应精确到。

3、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4、带肋钢筋纵肋、横肋高度的测量采用测量同一截面两侧横肋中心高度平均值的方法,即测取钢筋最大外径,减去该处内径,所得数值的一半为该处肋高。

应精确到。

3.现场见证取样检验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次抽检四根,取样长度350mm-450mm,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

具体操作按实验室规定执行。

陕西标准试验取七根,其中5根50~55cm,2根35~40cm。

4.钢筋堆放要求:1、基本要求:场地要坚实平整,在场地基层上铺设一层碎石,并从中间向两边设排水坡度,避免基层出现积水。

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垫垫木,垫木厚度不应小于20cm,间距1500mm,以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染。

2、原材堆放:按照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位置分规格进行堆放,不能为了卸料方便而随意乱放。

3、半成品钢筋堆放:将加工成型的钢筋分部、分层、分段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部位钢筋或同一构件要堆放在一起,保证施工方便。

4、钢筋标识:混凝土进场验收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2.(1)资料要求:包括开盘鉴定、出厂合格证、配合比、砂、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配合比检查:强度等级、抗渗等级、使用部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粉煤灰超量取代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泥品种、等级及外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3)砂、石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试验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严禁使用海沙。

(4)粉煤灰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检查:其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出厂日期、主要性能及成分、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适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应清晰、准确、完整。

I级粉煤灰:允许用于后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及跨度小于6m的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

Ⅱ级粉煤灰:可用于普通钢筋混凝土及轻骨料钢筋混凝土。

Ⅲ级粉煤灰:主要用于无筋混凝土和砂浆。

(5)外加剂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包括:厂别、品种型号、包装、重量、出厂日期、主要性能及成分、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性能检验合格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适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应清晰、准确、完整。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必须有氯化物总含量检测项目。

2.实物质量检查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

预拌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应当退货,严禁随意加水。

3.现场见证取样检验1.执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2010)2.取样与试件留置(具体情况配合实验室办理):(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砖砌体进场验收1.质量验收资料检查(1)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其外观检验、强度检验数据及结论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要符合验收标准。

(2)进场的砌墙砖应按规定取样检验,并提供强度检验报告。

(3)砖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砌墙砖试验方法》GB2542规定,加气混凝土砌块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11969规定。

2.烧结多孔砖验收标准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 1 尺寸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外观质量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外观质量单位为毫米泛霜每块砖不允许出现严重泛霜。

石灰爆裂1)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或等于15mm的爆裂区域,每组砖不得多于15处。

其中大于10mm的不得多于7处。

2)不允许出现破坏尺寸大于15mm的爆裂区域。

欠火砖、酥砖不允许出现欠火砖、酥砖。

3.加气混凝土砌块验收标准砌块的尺寸偏差和外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尺寸偏差和外观注:1)表面没有裂纹、爆裂和长高度三个方向均大于20mm的缺棱掉角的缺陷者。

砌块的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MPa表5 砌块的干密度 kg/m3表6 砌块的强度级别表7 干燥收缩、抗冻性和导热系数2.现场见证取样检验(1)砌墙砖应以同厂家、同规格万~15万为一批,不足万的按一批计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每批按标准规定抽取一定数量做有关项目的检验。

(2)核查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砖的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论是否正确。

(3)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4)砌块应存放5天以上后出厂。

砌块贮存堆放应做到:场地平整,同品种、同规格分级分等,整齐稳安,宜有防雨措施。

(5)产品运输时,宜成垛绑扎或有其他包装。

运输装卸时,宜用专用机具,严禁摔、掷、翻斗卸货。

钢构件进场验收1.普通钢构件进场验收项目部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请购单及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同时对以下几项进行检查:(1)按材料进场批次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2)刚才厚度及允许偏差用游标卡尺、钢尺测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材抽查5处,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3)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4、还应检查钢构的规格、厚度、批号、长度、宽度;钢号、材质质保书等,验后做好纪录;焊接辅料焊丝、焊剂、焊条等,质保书及检验报告;涂漆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

型钢及构件组立检验:内容:(1)构件截面高度尺寸h;○1h<500 ±○2500≤h≤1000 ±○3h>1000 ±(2)腹板与翼板中心偏移量<;(3)截面宽度尺寸(b)±;(4)腹板与翼板的垂直度偏差;(5)构件长度尺寸,验后打合格与否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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