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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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管理人员职责

1、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以育人为本,主动做好管理,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科研活动。

2、学校的电视机、投影仪、摄像机、视频展示台、液晶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信息设备必须安排专职人员统一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设备、器材的性能、操作技能和维修保养知识。

3、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教学课件的出借和保管,做好教学课件资料的制作与使用的指导工作。

4、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要负责教室、专用教室和办公室的信息技术设备、器材的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指导教师管好、用好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定期组织教室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和应用情况的评比。

5、应及时将电教教材目录按学科印发到教研组或年级组。常规电教教材分配到年级组或任课教师保管和使用,每学期收发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网络环境下使用的课件、教学素材等应放入专用网络服务器,供师生通过校园网调用。

6、做好开展的各种活动记录,以及各种文字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注意加速资料的周转,提高使用效率。

7、及时做好总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分管校长反馈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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