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对策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问题和对策(精简篇)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问题和对策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问题和对策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医疗保障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人们也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健康水平,也就是说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医疗保障。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除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有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等。
但是这些保障制度还相当不完善,仍然有许多人看不起病,甚至不敢病。
对正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我国来说这是一个硬伤。
下面就对我国医疗体系的存在问题和一些对策粗浅地说说:一、当前我国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还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面比较小。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体主要是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以扩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
仍有大量其他类型的人员没能参与,如残疾人和孤寡老人,农民工等,都没有享受到制度上的医疗保障,这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
2、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虽然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形成,但作用不明显,仍然让人觉得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欠缺,主要有如下二点:①虽然有了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但运作起来非常不方便,也有许多农村不明就里,造成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②现有的医疗体系中各个层次不分明,运行没有步入正轨,成效甚微。
特别是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基本上没有得到落实。
3、过份依赖市场,造成医改医保不配套。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
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问题。
就目前来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偿政策也发生了变化,补偿的规模逐渐减少,多是把医院推入市场,特别在一些县城医院和乡镇医院里,经营动机多是以经营收入为主,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医院生存的根本。
为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在政府允许条件下,许多医院在利润的驱使下,常常给患者开大处方,多开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生产的价格高昂的药品。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趋势(最新)
1.1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和健康需求潜力巨大我国人口的老龄化正在加速,未来的医疗和健康需求将更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67亿(+5.22%),占总人口的11.90%。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从2007年的8.1%增加到了2012年的9.4%,并在五年内增长了1.3个百分点;从2013年到2018年,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从9.4%增加到11.9%。
年增长率为2.2pp,并且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
根据卫计委的数据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的慢性病患病率是整个人口的3.2倍,伤残率是总个人口的3.6倍。
老年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总人口消耗的平均卫生资源的1.9倍。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和健康需求潜力巨大。
1.2医药行业未来5-10年的大趋势1.2.1政策带来的技术红利和工程师红利随着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创新药放量节奏的加快,国内创新药赚钱效应凸显。
比如贝达药业的埃克替尼:贝达药业自主研发的1.1类新药,也是国内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靶向抗癌药,其主要适用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2018年销售额创历史新高达到12.08亿元。
比如恒瑞医药的阿帕替尼:恒瑞医药研发的1.1类新药,是全球第一个在晚期胃癌中被证实安全有效的小分子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带动了销量的大幅提升,整体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目前CRO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洲,分别占据市场规模60%和30%,中国和印度各占2%,其余地区占比6%。
伴随着环保压力和工艺创新的压力以及中国的低成本人才资源,未来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市场将逐步向发展中国家市场转移。
此外,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医药市场增长潜力大,未来将作为国际医药市场最快速的增长点,吸引跨国制药企业在新兴市场国家加大业务布局,将进一步助推新兴市场国家医药研发生产服务行业的发展。
我们认为中国医药外包企业将在医药研发生产服务转移浪潮中占据最有优势的地位。
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引言医疗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用于保障因医疗事故引发的患者赔偿责任。
随着社会进步和医疗水平提高,人们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责任保险市场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本文将重点探讨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趋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已经成为我国最快发展的保险市场之一。
2019年,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到XX亿元,同比增长XX%。
主要原因包括医疗事故频发以及对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要求日益严格。
医疗事故频发的原因医疗事故频发是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和医疗服务的普及,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
一方面,因为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医院和医生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医疗事故可能是由于医疗过程中的疏忽或错误导致的。
法律要求的严格化随着社会对医疗事故赔偿要求的不断提高,法律对医疗责任保险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一方面,医疗机构和医生面临着严格的监管和法律责任,他们需要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患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也需要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竞争态势目前,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竞争激烈。
主要的竞争者包括国内的保险公司以及国际性的保险公司。
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际巨头竞争中面临一定的压力,但在服务本土市场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医疗事故赔偿的金额越来越高,对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医疗责任保险的产品设计和定价还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不同的风险来制定不同的保费和保障方案;此外,医疗责任保险市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监管的能力。
发展策略和建议为了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采取以下策略和建议:1.完善医疗事故赔偿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责任意识;2.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3.鼓励保险公司研发创新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的需求;4.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市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分析及开发对策
制 , 分 肯 定 了 医 疗 责 任 保 险 在 处 理 医 疗 事 故 中 的 充
作 用 。 该 < 法 > 维 护 了 患 者 的权 利 , 保 障 了 医 办 既 又 疗 机 构 的 正 常 工 作 秩 序 和 医 务 工 作 人 员 的 人 生 安 全 。 由此 可 见 , 疗 责 任 保 险 的 产 生 是 顺 应 了 社 会 医
有数据表 明 , 年 来 美 国 医疗 投 诉 率 增 长 了 5 %, 近 5 医 生 平 均 保 险 费 增 长 5 % ,占 医 生 年 收 入 的 4 — l 1 0% , 我 们 展 示 了 美 国 医 疗 责 任 险 的 发 展 速 度 。 向 2.国 内医 疗 责 任 保 险市 场 的情 况 我 国 医 疗 责 任 保 险 是 近 几 年 发 展 起 来 的 , 前 目 尚在 萌 芽 阶 段 。 自 1 9 9 9年 各 保 险 公 司 推 出 < 疗 责 医
政 协 委 员 旁 听 制 , 时 , 确 列 举 十 种 情 况 属 非 医疗 同 明
事故 。 即将 颁 发 的 《 办法 > 破 了 医疗 事 故 鉴 定 委 员 打
会 一 言 堂 的 现 状 , 化 医 疗 事 故 鉴 定 的监 督 、 约 机 强 制
多 数 医疗 纠 纷 在 法 庭 外 得 以 解 决 , 疗 责 任 保 险 已 医 成 为 美 国 现 代 医疗 服 务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义务 。 保
《 疗 责 任 保 险 》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范 畴 , 承 保 医 属 它 医 疗 机 构 的 医务 人 员 在 从 事 与 其 资 格 相 符 的 诊 疗 护
理 工 作 中 因 疏 忽 、 失 发 生 医 疗 事 故 或 医 疗 差 错 时 过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现状分析及制度完善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现状分析及制度完善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近些年以来,医疗责任保险已经在我国不同区域的各级医院之中广泛开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缓解医患矛盾、降低医疗风险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但从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来说,其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运行过程之中,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与弊端。
基于此,本文对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旨在推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标签: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现状一、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现状及其问题要分析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难以从单一的角度进行切入,须从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患者及其家属多个方面进行探析思考。
(一)医疗结构与医务人员首先从医疗结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角度进行分析,要谈到的医疗责任保险限额赔偿的问题。
随着我国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但其中被定性为医疗事故的案例并不多,而经由法院裁决的事故更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医疗纠纷均是以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由于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对医疗纠纷赔偿数额进行了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生大额赔偿问题时,仍需医疗机构承担赔偿额以外的部分,这就难以有效保障医疗责任风险。
其次,医疗结构无法彻底摆脱医疗纠纷的问题。
在医疗责任保险普及之后,医疗结构希望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而非与医疗机构进行纠缠,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
但从实际情况上来说,只有少部分患者具有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意识,大多数患者仍会选择向医院讨要说法。
(二)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当下所掌握的数据内容难以支撑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精算的基本需求,故而保险公司在开发此类产品的同时,往往只能凭借经验或是国外数据,使得医疗责任保险缺乏足够的适应性,无法有效反应区域内的医疗风险情况,阻碍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有效展开。
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
果决 定 的 , 因此 要 想 完 善 保 险 的理 赔 制 度 , 首先 就 要 建 立 独 立 的 医 疗 事 故技 术 鉴定 机 构 , 从 而 保 证 医疗 事 故 的鉴 定 结 果 的 公 正 性 。医疗 事 故 技 术鉴 定 往往 是 由 已学 会 组 织 相 关 临床 医学 专 家 和 法 医 学 专 家 成 立 专 家 组, 运用 科 学 的专 业 知 识 与 医疗 事 故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 最 终 得 出 医 疗 事 故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分析与完善
我 国深圳 、云南 、青 岛、广州 、黑龙江 、内蒙古等省市从 2 几乎八 分之一的产科 医生停止 了接生手术 , 中三分之二在 5 岁 O 其 5 世纪8 年代末开始开展 医疗责任保险 有些省市还出台了政府关 以前就不再做接生 了,原 因仅仅是 因为存在 着被诉讼 的危 险。 O 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的规 范性文件 。然而医疗责任保险在我 国的发展不容乐观。从各公司产 品看 ,目前仅人保财险 太 保、
地政府的推动下实行地区统保 外 , 其他省份的医疗机构参保率仍 夸 大医方的责任 .并对 ” 医闹” 、天价索赔等社会不 良现象大肆 然很低 。 并且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国内 2 年 的实践表明 . 国医 宣传 。在 这 些 宣 传 中 ,媒体 的 态 度 无疑 对 老 百 姓 产 生 了 极 大 的舆 O 我 疗责任保险市场存在较大的需 求 , 但作为供给方的各保 险公 司提 论导 向作用 , 令一些具有类似情况的患者 或家属争相效仿。 l l  ̄g . r" , 供的医疗责任保 险由于不能满足作 为需求方的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 我 国的法律也在向患方倾 斜。2 0 年 4月 1 02 日开始实施的 《 最高 人员的需要而 导致投 保率 低 ,供需之间存在着较 大的缺 口。
行 为的渲染 .医疗纠纷数量不断增加 .医患关系 日趋紧张。过多 院 ,不再从事诊疗工作 ,很 多人 员表示不希望 自己的子女将来从
需求 供给 市 场
改进 险种 , 供合适的产品 完善 医疗责任保 险市场 。 提
[ 关键 词] 医疗 责 任 保 险
一
医疗责任保险概念
医疗纠纷发生率高达 9 % 。 8 4 全国县级 以上医院一年的医疗纠纷
2 %。以湖北 医疗责任保 险在西方又称为医疗过失责任保险或医师责任保 索赔金额高达 4 亿元 .已经 占到 医院医疗收入 的 5 9 险. 属于专家责任保险范畴 。所谓专家责任是指提供专 门技 能或 省为例 ,1 9 年 以前 全省每年到 医疗行政部门上访 的人数只有 8 9 知识服务的人员 ( 如律师、医生 、注 册会计 师、评 估师等 ) 因其 几十人次 .每年鉴定为省级医疗事故 只有几起 .受理 的医疗纠纷 . 0倍 9年 1 9 月 服务的疏忽或过 失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 的民事责任 。专家责任保 案也只有几起。近年来 .医患 纠纷增长 了 1 。自 1 9 00 月 上访者达 到2 1 人次 . 30 受理的纠纷 案高达 2 6 , 7起 险又可称之为执 业责任保险 .是指 以提供专 门职业服务的被 保险 至 20 年 7 . 起 D 人. 因专家行 为致第三人损害而应 当承担 的赔偿 责任 为标的的责 每年鉴定为省级医疗事故 的 1 8 。全省因医疗纠纷而发生围攻
如何更好地发展我国的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和法律建设逐步发展完善的结果,也是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直接表现。
正如原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突出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快发展责任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但我国的责任保险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不管从产品种类、保费收入、发展速度、内外环境等各方面都远远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的需要,抓住机遇,加快责任保险发展成为我国保险业和社会有关各方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一)规模持续增长,保险功能逐步显现2006年以来,我国的责任保险业务保持持续发展的势头。
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50多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50多亿元,赔款支出从2006年的20多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60多亿元。
随着承保面逐步扩大,理赔额持续增加,责任保险在提供风险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发挥。
(二)理念渐入人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随着责任保险的稳步发展,保险功能的逐步发挥,保险服务逐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特别是一些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险种,如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业生态环境应该是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的第一要素同时也是其竞争力构成中关键性的影响因素。
因此,必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区域内居民的农业环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民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大农业生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农业生态环境当前所受到的污染,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污染的处理不到位所导致的。
因此农业生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势在必行。
在进行农业生态技术的研究时,应有针对性的对目前能够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污染的污染源处理技术进行研究,以便最大程度的减轻农业生态环境所受到的污染。
与此同时,农业生态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也应同步进行,只有将有效的生态技术进行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才能体现出该项技术的价值,并最终达到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目的。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展望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展望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发展与改革。
本文将就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一、背景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在生病、受伤等突发状况下能及时享受到医疗服务而实行的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二、改革方向1. 提高筹资水平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水平相对较低,导致了资金缺口较大。
为了提高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可采取多种措施,如提高个人缴费比例、调整社会化保险费率等,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 扩大保障范围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还应着重扩大保障范围。
除了对基本医疗费用的保障外,还应覆盖更多的特定人群和疾病类型,如孕妇、儿童、老年人以及罕见病等。
同时,鼓励医疗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保障计划。
3. 强化管理与监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之一是强化管理与监管。
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控虚假报销、乱收费等行为,确保医疗保险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的数据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保险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 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医保电子凭证等,实现医疗保险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医保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三、发展趋势展望1. 医疗技术与保险的融合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保险行业将更加关注和参与医疗技术的发展。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医疗技术的进步,调整保费和保险责任,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保障方案。
2. 医疗风险评估与精准定价通过医疗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可以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保险策略,实现精准定价。
这将促进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
3. 强化医疗保险与其他保险的联动医疗保险与其他保险的联动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等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等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各保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决策部署,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水平。
现就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作用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担转移机制、互助共济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一)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疗责任保险是对医疗机构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保险。
运用保险手段为解决医疗责任赔偿问题建立一条第三方的途径和渠道,有利于患方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有利于更好地明确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保险作为“第三方”力量,通过与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的有效结合,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置和理赔,有利于预防、化解医患矛盾,保障正常医疗秩序。
(三)提升医疗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医疗行业风险管理体系。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
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利用保险价格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积极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提高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而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提高医疗风险管理的总体能力。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过度 的医疗服务 , 增加 医疗费用开支 , 经济赔偿 责任 时 , 才会想到通 过保险 因而保险公司对开展责任保险普遍都 才会 自觉参 加责任 持 比较谨慎 的态度 。第三 , 责任保 险 , 是以被保 险人对 第三 来转 嫁这种风 险 , 再保 险支
.
我国责任 保险的发展现状
者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 责任为保 险标 保险 。健全的法律制度 是责任保 险发 持 不够 。 目前 , 我国国 内开 办的一些 的的保险。即保险人对被保 险人 由于 展 的客观基础 , 当今世界上 责任保 险 责任 险产 品尤其是一 些新产 品, 普遍
必 过失等行为造成 他人的财产损 失或人 最 发 达 的 国 家 或地 区 , 定 同 时 是 法 找不到再保 险人 的支 持。究其 原因 ,
被 停 办 。 9 9年 包 括 责 任 保 险 在 内 的 尚不 清晰, 17 造成物业责任 风险较大 , 但 责任 , 甚至肇事逃逸 ; 另一方面受害者 国内保险业 务开始恢复 , 国内汽车保 物业管理公司投保责任保险的需求不 自我保护意 识不 强 , 往 因种种 原 因 往
险的第三 者责任 险业 务量逐 步扩大 , 强 , 险公 司也不愿涉 足物业管理 责 而放弃 索赔 , 保 从而使致 害人逃脱 赔偿 进 而又陆续开办 了独立的公众责任保 任险 。在 发达 国家 , 从事 专业服务行 责任。二是社 会公众对责任保 险的原 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目 业的专业 人员如 l 会计师 、 律师 等, 其 理和作用认知度较低 , 保险意识不强。 前我国责任保 险已开办的险种多达数 专业 服务 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所承担的 对 自身可能承担侵权 责任 的风险认识 十个 , 服务范围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 赔偿责任很重 、 赔偿金额很高 , 法律一 不到位 , 存在侥幸心理 , 认为责任 险加 如, 医疗 责任 险、 主责任 险、 雇 客运承 般都规 定必须购 买职业责任 险 , 我国 重 了企业和个人负担 , 只能止损 , 自身 运人责任 险 、 路危 险货 物承运 人责 目前的法 律对 于如何确保从事专业服 不能获利。三是市场调 节作 用尚未完 道 任险 、 校园责任 险 、 输血责任 险 、 市 务的 专业 人员 的赔偿能力 , 上 或者 没有 全发挥 , 于一些灾害事故和纠纷 , 对 人 公司董事 和高管人 员责任 险、 家政 服 特别涉及 , 或者规定 专业 人员或 交纳 们普遍 习惯于依 靠政府解 决 问题 , 政 务责任险、 家庭宠物责任险 以及律师、 保证 金或购买职 业责任 险 , 但都没有 府 依然 陷入 事 后繁 杂 的事 务性 工作 注册会计 师等各 种职业责任 险等 , 但 明确规定必须购买职业 责任 险。这极 中,保 险作为其经济赔偿和纠纷理赔 与国际平均水平差之甚远 。据 中国保 大地制约了责任保 险业务 的发展 。 的主渠道作用未能显现。这些都导致 监会统计 ,0 4年我 国责任保 险业务 20 ( 产品有 效供 给不足 。首先 ,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缺乏利用保险管理 二) 共实现保 费收入 3 .8亿元 , 占财 表现在产品开发设 计不能切合市场需 责任 风险和转 嫁责任 风险的动力 , 28 仅 导 产 险保费 收入 的 3 0 % , .2 而全球责任 求。责任 险涵 盖面非常广 泛 , 目前 致 责任保 险市场需求不旺 。 但 保险的平均比重 已超过 l%。 5 较之欧 在各 大公司销 售的责任 险产 品中 , 传 ( 保 险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 低 。 四) 美 发达 国家责任 险 占产 险高达 3 % 统 的第三者责任险 、 品责任 险、 主 第 一 ,从业 人员 的专业化水平 不高 。 0 产 雇 5 %的 比重 , 0 我国责任 保 险发展如 责任 险还是主 力产品 , 占责任 险总业 责任 险在产 品开发 、 核保 、 理赔等方面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保 险 公司要提 高解决 纠纷 的能力,建 立 起承担医疗损 害争议的解释 、协 商 、谈判 、 调解 、诉讼等相关工作机制;同时,和医院一 起建立起对医 疗质量和医疗 风险的监督预 警 体系,逐步形成能够促使医院加强经营管理、 提高医疗质量 、减少医疗 事故和医疗纠 纷发 生的 良性循环 。此外, 为适应 医疗 责任保 险发 展 的需要 , 险公司应加 强内涵建设,积 极培 保 养具备医学和医疗法律 背景 的专门人才, 从而 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 ( 、完善现行 医疗责任保险 条款 , 三) 建 立全国统一实施的医疗责任保 险法 如 前所述 ,我 国 目前 的医疗责 任保 险制 度 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如保费的确定、 保险追溯期限 、保 险金额 、保险 范围等部分 条款 都还有待改进和完善 。制定保 险费率 时, 应充分考虑到 医院的性质 、级别、规模 、科 室构成 、业务量及业务收入、医疗业务构 成、 医疗费用 、地 区经济发展情 况及医疗纠 纷情 况等情况; 同时作 为合 同,在制 定保 险条款 时有必 要与 医疗机构进 行沟通 商榷,考 虑医 院的实际承受能力, 其更符合实际 。 使 ( 、提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中最高额 四) 赔偿金的上限 。逐步取 消最高额赔偿制度 目前,各保 险公 司关于 医疗责任 保 险的 最高额赔偿金限制在 1一 0万元, O3 不能有效 的 缓解 医疗机构可 能面临的 巨额 医疗 损害赔偿 风险。最高额 赔偿 金的上 限提 高之后 ,就 能 进 一步降低医疗机 构及其医务人 员的执业风
医学论 坛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不 足和改进建议
医疗责任险开展的问题及对策
医 疗 意 外 应 承 担 的 民 事 赔 偿 责 任 转 由 保 险 公 司 承
担 的 一 种 保 险 业 务 。 医 疗 责 任 险 的 开 展 无 论 是 对 医 疗 机 构 、 护 人 员 还 是 患 者 都 有 好 处 。 医 疗 行 为 医 本 身 就 带 有 很 强 的 探 索 性 , 医 护 人 员 对 医 疗 后 果 有 时 很 难 预 料 ,导 致 医 疗 过 程 具 有 复 杂 性 和 高 风
三 医 级院 二医 级院
.. 一
许 多 大 医 院 , ,特 别 的 是 三 甲 医 院 认 为 自 己 的
医疗 技术水 平较 高 , 般 不会发 生 大的 医疗事 故 , _ 因 此 没 有 必 要 购 买 医 疗 责 任 脸 一 且 由 于 - 些 地 。而 N
较 少 风 险 就 只 能 转 移 风 险 了 。 医 疗 责 任 保 险 就 是
有 效 的 转 移 风 险 2 ] 2具 。 随 着 人 们 维 权 意 识 的 不 断 提 高 和 法 律 环 境 的 改 善 一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
( 称 《 例 》) 实 施 , 疗 责 任 险 的 开 展 法 律 环 境 简 条 的 医 大 为 改 善 据 统 计 表 明 2 0 年 《 例 》 施 后 的 医 ) 02 条 实 疗 纠 纷 情 况 是 : 级 医 院 上 升 了 1 .8 , 级 医 院 三 79 % 二
应 的 解 决 时 策 。
关 键 词 : 疗 责 任 险 ; 题 6 4 F8 0.8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6 6 1 0 —1 9X( 0 6 ) — 0 —0 2 0 02 0 42 3
所 谓 医 疗 责 任 险 就 是 指 依 据 相 应 的 保 险 条 款 , 疗 机 构 作 为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 保 险 公 司 医 向 缴 纳 一 定 数 额 的 保 险 费 , 从 而 将 其 因 医 疗 事 故 和
论我国责任保险之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
发 展 依 托 于 法 律 制 度 的 不 断 完
善 。尤其 是侵 权行 为发 生后 的赔 偿 认定 及赔 偿 标 准 等 问题 , 要 需 健 全 的 民事 责任制 度 。只有首 先 在法 律上 有 明 确 的规 定 , 能 在 才
发生保 险 事故 后 有法 可依 , 一 进
一
、
我 国 责 任 保 险 发 展 现 状 前 , 责任 保 险 的 市 场 表 现 与 公 众
由 表 1可 见 : 1) 至 2)6 2) 1年 1 1) 1
个 良好 的法 律 基 础 , 才能 确 保 其 健康 、 序的发 展 。 有 ( ) 民维 权 意 识 淡 薄 , 二 国 缺
乏 宽 松 的 社 会 环 境
Hale Waihona Puke 保 险 业 发 达 国 家 , 任 保 险 已 经 年 间 , 国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平 均 保 责 我 成 为 财 险 领 域 的 支 柱 险 种 , 保 费收 入达到 1( 3 8 其 ) . 4亿 元 , 3 为社 费 收 入 占财 险 保 费 收 入 的 比例 约 会提供 各类 保 险的 累计 责任 限额
任保 险 的需 求 也 在 不 断 扩 大 . 其 发展 的潜力 巨大 。
很 从 险 种 结构 上 看 , 国责 任 由于保 险 知识 不 够 普 及 , 多 企 我 不信 任 , 有 保险 的 险种 单 一 。 目前 , 险公 业对 责任 保险 不 了解 、 保
对 目前 , 管我 国 责 任保 险 已 司 经 营 的责 任 保 险 产 品 主 要 是 产 些存 在侥 幸 心 理 , 可能 发 生 损 尽 涵 盖 公 众 责 任 、 品 责 任 、 主 责 品责任 保 险 和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 产 雇 而 害社 会公 众利益 的法 律责 任认识
医疗保险现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医疗保险现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医疗保险现存问题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就医困难的一个重要社会保障制度。
然而,当前我国医疗保险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其有效运行和满足人民的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医疗保险制度。
1. 保障范围不够全面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目前许多基本医保只能覆盖最基本的公费药品和限制性费用项目,很多高价药品、特殊治疗方式和康复项目等并未列入保障范围。
这导致许多患者负担沉重,甚至无法获得必要的治疗。
对策一: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将更多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并加强对特殊治疗方式和康复项目的补助力度。
同时鼓励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填补其中的空白。
对策二:建立统一的国家基本药物清单,明确含糊不清的医保药品报销标准,避免资金浪费和医保政策差异化造成的不公平现象。
2. 基金运营与盈利难以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是关键,但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
由于医疗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管和市场竞争机制,使得部分地区的基金收支失去平衡,甚至出现亏损。
另外,有些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规避高风险人群,导致基金资源分散且无法合理运用。
对策三: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与评估体系建设,适时制定相关政策来稳定和调控基金收支,并确立更科学、公正、公开的资助机制。
对策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力度,并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产品,提高参与意愿和满意度。
3. 医保支付方式不合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对医疗费用控制和医院运营有着重要影响。
然而,目前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普遍以按项目付费为主,忽视了对效果和质量的关注,容易引发过度诊疗和药品过度使用。
对策五:推动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向按人头或者病种预付费转变,鼓励临床路径管理、分级诊疗和绩效考核机制等,借助经济利益激励控制诊疗行为过度。
4. 假药泛滥问题严重假药造成的危害与日俱增,给患者带来巨大伤害,并增加了医保资金的浪费。
XXX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XXX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购买的保险,旨在为患者提供赔偿,以应对医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医疗纠纷和意外事故。
这种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患者的权益,并缓解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医疗事故而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
一、医疗责任保险的定义和作用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保险产品。
它不同于其他财产险或人身险,主要目的是提供赔偿或补偿,以弥补患者可能因医疗错误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
通过医疗责任保险,患者能够获得经济赔偿,并获得公正处理医疗纠纷的机会。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来说也十分重要。
一方面,它能保护医生和医疗机构免受意外事故和医疗纠纷的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医生和医疗机构如果不具备医疗责任保险,将难以获得医院聘用、执业许可等条件。
二、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和现状医疗责任保险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如今已得到了广泛推广和运用。
在国际范围内,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在内的许多国家纷纷推出相关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保障患者的权益。
在中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2008年,我国颁布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条例》,将医疗责任保险的购买列为医疗机构和个人医务人员的职责。
目前,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始意识到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并主动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三、医疗责任保险的运作机制和赔偿范围医疗责任保险的运作机制主要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其风险状况和投保额度确定保险费。
医疗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死亡赔偿、残疾赔偿等。
医疗责任保险的赔偿金额一般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赔偿原则进行核定。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或其家属需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
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的认定和医疗事故责任主体,进行赔偿的核定。
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优势与挑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着明显的优势,它能够有效平衡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利益关系。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今年七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明确提出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总体目标。
如何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本人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
今天因是学术会,本人便对我国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原因及对策坦率地谈些个人看法,这也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
一、我国医保的难点自解放初期的实行公费医疗到现在国家出台的新医保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两大难题:(一)医保费用难控制。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从53年到95年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全国劳保医疗支出78年到96年增长了20.8倍,而同期职工收入仅增长8.6倍。
后来我国许多地方实行大病统筹,96年费用支出是93年的5倍多,仅96年比95年翻了一番强。
再从95年开始的“两江”(即江西九江市和江苏镇江市)试点看:九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医保实际费用支出96、97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65%和30%,97年比95年翻了一番多。
97年市直企业医保统筹基金累计赤字2XXX万元,98年的情况更加严峻。
“两江”四年医改试点,九江共超支3,000多万元,镇江共超支5,000多万元。
全国XXX个扩大试点城市的费用也未得到有效的控制。
国务院的(19XX)XXX号文件出台后,对医保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仍然是医保工作者面临的最大难题。
由于费用失控,许多地方财政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
具体表现在: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保水平不平衡,医疗效果不佳。
有些行业和单位(如银行系统等),不仅门诊、住院和大病都是实报实销,而且另有医疗补贴,而有些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医保费用进行包干,包干费用完后全由患者个人负担。
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议
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议【摘要】随着我国的医疗改革,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并形成了全新的医患之间的关系。
面对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责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医疗责任保险给予他们保障。
针对我国日益激化的医疗责任赔偿的现状,借鉴相关外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经验,通过对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研究,建立能平衡医患之间紧张关系的体系来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一、补偿制度、民事赔偿制度及强制保险制度相结合原则应在立法中确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考虑各国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形式:一为强制保险,一为自愿保险。
由于有国家或政府的强制力量介入,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具有自愿保险无法相比的一些优势:首先可以依靠政府力量,解决医疗责任保险中没有依托等。
其次可以对医疗机构采取一些的管制措施,这样有利于规范和约束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不正当的医疗行为。
次之,考虑到医患之间的关系,兼顾双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医疗秩序。
最后可以与医疗健康保险双向运作,形成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
由此可知,实行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必须的。
二、明确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作为责任保险的重要分支,医疗责任保险如何使得受害第三人能够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从而缓和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矛盾,关键所在是医疗责任保险。
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赋予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在受到医疗损害时,患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节省了不必要的程序。
第三人请求权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所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50 条第1 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规定,规定的简单也存在了一些不足。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在受害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后,只要符合赔偿条件,便应当直接向受害第三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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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对策
摘要:医疗过程中的高风险是无法避免的,随着随着经济的繁荣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国人重视生命和健康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
二者的矛盾于是成了医疗纠纷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医疗责任险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好的办法。
但是,我国的医疗责任险的发展现状还是不容乐观的。
关键词:
正文:
一、医疗纠纷及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概述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个别地区开办了地方性的医疗责任保险,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发展,此种险种发展一直十分缓慢。
直到2000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医疗责任保险,此后,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等也先后开办了此项保险业务。
由于对医疗责任保险的市场及法律环境缺乏深入认识,不少保险公司对医疗责任保险持慎重的态度,并没有在市场大力推广,而是采取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收集市场信息、谨慎试办业务的相对保守策略,从而制约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普遍推广。
而且,由于受各地的市场状况、当地政府的政策和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的影响,各地区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差异较大,各保险公司在不同地区的业务状况参差不一。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了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但是发展状况不甚理想。
主要表现在:
(一)医疗机构缺乏投保积极性。
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由政府主导,医院被动参加。
制约医疗机构投保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医院有自担风险风险的能力,缺乏投保意愿;第二,医疗责任保险费率较高,中小医院难以承受;第三,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目的除了期望转嫁经济赔偿风险之外,主要是希望将大量处理医疗纠纷的事务性工作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医院从无止尽的医疗纠纷中摆脱出来。
这反映了目前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的市场需求,不是简单的转移风险,而是转移麻烦,把医疗纠纷推出去。
(二)保险公司热情不足。
究其原因:第一,不专业。
医疗责任保险业务涉及医疗、法律、保险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险公司缺乏相关经验及复合型人才的积累。
第二,无经验,风险大。
由于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属于新的险种,且处于试点阶段,承保医疗机构数量少、覆盖面小,缺乏经验数据,造成保险公司在该险种的运营上,不能依靠“集万家保一家”的大数法则来合理地计算赔付率和设计保险条款,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造成保险公司在推广该险种方面不积极。
(三)法律制度不完善。
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不一致和相互矛盾的地方。
主要表现为:司法实践中对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分歧;赔偿的标准规定不统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不唯一。
二、国内医疗责任保险的主要模式
三、国内众多医疗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