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州限购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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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城市限购令整理表(截至2月21日)

2011年各城市限购令整理表(截至2月21日)
太原
2月19日
原则上对拥有1套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太原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太原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地方
出台时间
限购令内容
郑州
1月5日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贵阳
2月16日
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北京
2月17日
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家庭不能再新购住房;已经拥有了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也不能再购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购买住房,必须提供在京连续5年(含)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此限购令被称为各地限购令中最严厉的。
广州
2月18日
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2011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更新至11月)

2011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更新至11月)
6月份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2011-11-30
中国人民银行
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还应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1-4-21
中国人民银行
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1-3-25
中国人民银行
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第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去年以来第九次上调。此次上调后,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达到20.0%的历史高位。
2011-4-6

广州限购细则

广州限购细则

广州限购细则
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限购细则,购房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户籍限制:购房人须为广州市户籍居民或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2年。

2.家庭条件:购房人的家庭应为首次购房且家庭成员没有在广州市购房记录,已婚购房人需配偶同意购房。

3.购房范围:限购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包括住宅、商住两用房,但不适用于商业用房、车库、商铺等非住宅类房屋。

此外,购房人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限购数量:限购一人一套,即每个购房人仅能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2.认购资格:购房人需提前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购预登记系统进行认购资格审核,获得购房资格后才能参与摇号选房。

3.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

以上为广州限购细则的概要,具体细节可参考广州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购房机构。

京沪广深明确2011年继续执行限购令

京沪广深明确2011年继续执行限购令

京沪广深明确2011年继续执行限购令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业》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明确2011年将继续执行包括
“限购令”在内的楼市调控政策。

此前,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海口、福州、厦门与温州等四城市已经明确,将继续执行该政策。

【总页数】1页(P79-7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3.16
【相关文献】
1.2011年美国教育部继续执行以竞争促改革的基础教育政策 [J], 刘翠航(编译)
2.运营商BI系统由"广"入"深"2011年重点在用户细分与渠道管理 [J], 张鹏
3.全线土建施工招标未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法规的时限规定涉8.49亿元物资采购
未按规定招标或招标评标不规范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 [J],
4.2011年继续实施和停止执行的部分财税优惠政策 [J],
5.2011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深等地举行 [J], 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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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

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

2011年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路透1月28日电---继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八条"之後,上海和重庆亦分别宣布从今日起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4-1.2%.且财政部亦将即日起对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徵收营业税.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周三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购房不足五年交易的,将不再区分"普通"及"非普通",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徵收房产税;并将此前"深圳版"限购令全面铺开,各地本地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以下为重点城市及省份最新调控政策一览:* 上海 *时间: 1月27日细则: 自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的新购住房徵收房产税,暂定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0.6%的房产税,对低于上年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则暂减为0.4%.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米的,新购住房暂免徵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徵收房产税.* 重庆 *时间: 1月27日细则: 自1月28日起对个人新购高档商品房、存量增量独栋别墅、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徵收房产税.税率为0.5%-1.2%,其中价格超过均价2倍(含2倍)的按0.5%税率徵收,3倍以下按0.5%徵收,3-4倍按1%徵收,4倍以上按1.2%徵收.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北京 *时间: 10月25日细则: 自12月1日起预售资金将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格规定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专有账户,购房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广州 *时间: 10月15日细则: 本地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须具1年纳税声明),限新购一套房.非常住家庭不准在广州购房;未满18岁市民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增值税徵收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对普通商品住房按2%的税率预征,对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税率预征,对别墅按4%的税率预征.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市地税局将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密切关注,并由市地税局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南京 *时间: 10月12日细则: 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贷款.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後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杭州 *时间: 10月11日细则: 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徵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上海 *时间: 10月7日细则: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後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深圳 *时间: 10月1日细则: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厦门 *时间: 10月1日细则: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浙江省 *时间: 9月30日细则: 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北京 *时间: 4月30日细则: 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2011限购令72城市名单大揭秘!!!!

2011限购令72城市名单大揭秘!!!!

2011限购令72城市名单大揭秘!!!!限购令城市名单里的原有36个,按照住建办最新要求和细则当中,预计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可能要翻一番,到时会有72个。

已有限购厦门、上海、杭州、宁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广州、三亚、海口、温州、大连、苏州、兰州郑州、太原、武汉、昆明、济南、南昌、金华厦门、上海、杭州、宁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广州、三亚、海口、温州、大连、苏州、兰州郑州、太原、武汉、昆明、济南、南昌、金华、青岛、合肥、北京、深圳、南宁、西安、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摘自淘房社区的购房杂谈附赠:全国已经开始执行限购政策有一段时间的13个城市列举如下:13大连大连市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自19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12 广州自2010年10月15日起,广州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

严格执行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11 海口10月14,海口出台楼市调控细则,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

从10月1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海口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海口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10 天津自10月13日起,天津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9 三亚10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

自本10月12日起,暂定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广州2011限购政策

广州2011限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自2011年2月24日起,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措施。

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广州市限购政策有哪些内容?广州限售政策是怎样的?

广州市限购政策有哪些内容?广州限售政策是怎样的?

广州市限购政策有哪些内容?广州限售政策是怎样的?广州市限购政策有哪些内容?一、广州户口买房广州户口居民限购2套房。

但广州户口单身(包括离异)人士每人限购1套房。

非广州户口买房非广州户口居民家庭(非个人)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的,限购1套房。

二、增城、从化地区半限购1、广州户口买房广州户口居民家庭在增城、从化区域内买房不限购,但在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注意:在从化、增城区拥有住房,不影响其在9区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

三、非广州户口买房非广州户口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只能购买(含受赠)1套住房。

注意:在从化、增城区拥有住房,不影响其在9区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

五、2018广州买房限售政策规定两年后才能卖在广州新购房的,需证满两年才能卖。

商业公寓买卖限制新规定:商业公寓不能卖给个人。

广州限售政策是怎样的?一、首付30%在广州市无住房,同时无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30%。

普通住房首付40%,非普通住房首付70%在广州市无住房,有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4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二、普通住房首付50%,非普通住房首付70%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经还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三、首付70%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贷款未还清的,最低首付70%。

广州限售政策是怎样的以及广州市限购政策有哪些内容这两个问题,文中介绍得比较详细,不过这些政策内容只能够代表今年的,因为国家的政策每年都可能进行一定的调整,进行调整之后,限购政策与限售政策内容会出现变化,因此当第二年人们购买房屋时,又需要重新了解当年的限购政策。

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说明

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说明

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说明(宣传单张)根据《AA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2013】14号)及《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穗国房字〔2011〕156号),自2013年4月1日起,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措施,本市(包括市辖十区,下同)继续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因此,凡涉及商品住房转移登记业务按下列要求执行: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1.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2.购房人户口簿;3.购房人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以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但必须提供下述材料,未能提供下述材料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补缴除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1.购房人户口簿;2.购房人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以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3.购房人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补缴除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第171号)执行。

1.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

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

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

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什么是广州限购令?广州限购令是广州市政府出台的一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旨在控制房价过快上涨,避免楼市泡沫。

广州限购令的主要内容广州限购令主要对购房者的身份和房屋数量进行限制。

1. 购房者身份限制广州限购令规定,限购户型为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只有符合以下身份条件才能够购买房屋:•本市户籍居民•持有广州有效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人员•由国家批准的专业人才和高科技企业人才2. 购房数量限制广州限购令规定,购房者在广州市范围内购房的数量存在限制,具体规定如下:•单身未婚者限购1套住房;•有家庭的限购2套住房,其中一套住房需用于自住;•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包括本市限购房屋),不得再在广州购买住房。

此外,广州限购令还规定,购房者需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方式来证明符合限购标准。

广州限购令对楼市的影响广州限购令的实施使得购房者购买房屋的自主性受到一定限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楼市炒作行为,避免了房价过快上涨和房地产泡沫的出现。

同时,也保护了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的权益。

但是,广州限购令对于一些购房者来说,也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一些需要在广州购房的人士,可能会因为不符合身份条件或者购房数量超过限制,而难以买到心仪的房子。

另外,广州限购令也可能会使得一些旧房的房主在出售房屋时遇到一些困难。

结语广州限购令是广州市政府为控制房地产市场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广州限购令中对购房者身份和购房数量的限制是其主要内容。

虽然广州限购令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局限性,但是相信通过合理的调整和修订,会更好地维护住房市场的稳定和购房者的权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府办[2011]11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21【实施日期】2011.03.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11〕1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关键之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2011年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和世界文化名城为战略重点,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继续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幸福广州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重点改革任务(一)加快政府转型,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积极推进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扎实推进增城市学习顺德大部门体制改革经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抓好增城市新塘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

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制定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扩大区(县级市)、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管理中心下移,重点围绕经济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三个方面,进一步理顺事权关系,优化垂直(双重)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创新用人制度;加强检查评估,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2011年2月份16城市限购令一览

2011年2月份16城市限购令一览

2011年2月16城市限购令一览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至少有36个城市(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应出台“新版限购令”。

截止到2月23日,出台“新版限购令”的城市已达到16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青岛、南京、成都、广州、长春等。

北京范围:全市内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青岛范围:市辖七区时间:1月31日至年底内容:在本市市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上海范围:全市内容: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成都范围:主城区内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天津范围:全市内容: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外地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以广州市为例的限购政策分析

以广州市为例的限购政策分析

以广州市为例的限购政策分析作者:魏玲望晓东来源:《中国房地产》2013年第11期为遏制住宅价格持续过快上涨势头,我国各大城市先后出台了严厉的住宅限购政策,这些政策的作用机理如何、调控效果怎样以及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或退出是当前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本文以广州市为例,采用房地产市场的成交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和效果评价,试图得出未来调控政策进一步优化的建议。

广州市于2010年10月15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和纳税或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只可新购1套住宅,不符合前述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宅。

2011年2月24日,广州市出台了落实房地产调控“新国八条”的细则(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2010年的限购政策进一步加码,规定在广州已有1套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纳税或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l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售房。

一、住宅限购政策的作用机理分析(一)限购政策对不同购房主体的调控作用分析通过限购政策可以直接抑制本地居民对住房有过度的投资性需求,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实际上是在住房市场排除那些纯粹炒房投资的外地人,使得住房购买行为大多是满足自住需求。

住房的买卖双方要实现及时、有保障的交易行为,往往都依赖于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审批程序。

通过查询本市的住房产权信息数据库,结合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就可以认定申请备案登记的居民是否有购房资格。

通过限购政策及相关配套制度等一系列的行政管制措施,直接干预住房市场交易活动,对住房需求有显著抑制作用。

限购令政策评述

限购令政策评述

限购令政策评述
黎显扬
【期刊名称】《基建管理优化》
【年(卷),期】2011(000)003
【摘要】9月29日,多个部委出台的“最严厉调控政策”,明确要求各地“立即”制定细则,已发细则的地区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其措施包括,三套房停贷以及首套房首付上调,限制购房套数等。

在“问责”的负压下,此次出台的地方版调控细则,出现了中央意志与地方政府的高度统一。

继北京今年4月出台“限购令”,
上海、深圳、广州也发出了“限购令”。

有人称“限购”应是长久之计,也有称“限购”是一剂调控良药,还有称“限购”没有打到房价的“七寸”,治标不治本。

【总页数】4页(P13-16)
【作者】黎显扬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242.4
【相关文献】
1.限购令政策评述
2.房地产“限购令”的调控机制与政策反思——基于单中心双
环城市模型的分析3.论“限购令”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性影响——房地产政
策的宏微观经济效应分析4.谁重启了“限购令”?——基于倡导联盟视角分析我国新一线城市限购令的政策演变5.南京市住房限购令的政策绩效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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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买房须知四大新政

2011买房须知四大新政

2011买房须知四大新政佛山箭在弦上2011年03月04日09:07 广佛都市网-佛山日报频出的新政让各地的房产部门人头攒动。

资料图片眼下全国各地新政频出,调控气氛日益浓烈,2011年买房,考验的不仅是眼光,更需要洞悉频繁变化的购房新政。

这些新政记者大致分为四类:按揭首付、利率;转让税费;限购以及房产税。

尽管限购及房产税还未波及佛山,但出台相关政策已是"箭在弦上",而房产税也或将波及全国。

文/本报记者吴琦媛1.按揭首付、利率:首套已无优惠,放贷艰难按照“国八条”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而自2011年开年以来,银行放贷已经逐步收紧,首套首付两成,利率70%的优惠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首付增加至3成,执行基准利率,而三套则一律不予放贷。

另外,界定首套、二套的标准也有所严格,只要一个家庭中有人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还清与否,都要被计入购房套数,除非将已购住房卖出;而无论是购买首套还是二套的非当地户籍购房者,都必需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从去年第四季度至今,央行三次加息,目前的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已经从去年的5.94%上调到了现在的6.6%。

按照现在的利率标准,以首次购买一套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首付三成,贷款70万元,期限20年,三次加息前还有85折利率优惠,每月的月供大约是4395元,加息后月供为4850元,增加了455元;而最让人惊讶的是利息总额,加息前需要支付的总利息大约是35万元,而加息后则达到了46余万元,较之前足足增加了11万元。

尽管如此,银行放贷额度的收紧还是让很多申请首套房贷款的客户拿不到贷款。

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尽快放贷,建议申请利率上浮5%。

而有的银行则干脆不做住宅贷款。

2 .转让税费:严格执行新政规定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今年1月28日起。

2011广州限价房申购条件

2011广州限价房申购条件

2011广州限价房申请条件及方式1.网上提交购房申请:符合购买资格的申请人,须于3月3日-3月19日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网址:)进行网上申请预登记。

网上预登记于3月19日结束,届时系统将自行关闭网上申请功能。

2.现场确认:网上成功申请后,3月5日—3月20日(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周六日照常上班),申请人须到广州市萝岗区东区春晖六街(宏康东筑首层)销售中心现场提交证明材料。

申购基本条件 1.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 2.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 3.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 4.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

两房41万多元,三房49万多元 阔别市民近一年的限价房又将推出。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位于萝岗的宏康和园限价房今天开始接受网上登记,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民可以到阳光家缘网站登记(http://)。

楼盘共396套单位,全部一口价5500元/平方米发售,但将优先供应给萝岗征地拆迁待安置户和萝岗职工,其他地区市民买到限价房的可能性极小。

比区域均价便宜五成 宏康和园位于萝岗区开创大道东与广深公路交界处,萝岗区东区春晖一街以北、宏光路以南,是萝岗区至今建设开发的第三个限价房项目。

楼盘占地面积14304平方米,由9栋15层的小高层组成,1-4层为商业,5-15层住宅,共396套,两梯四户,户型为75平方米的两房和90平方米的三房。

楼盘全部单位不分楼层坐向一口价5500元/平方米,带装修。

也就是说,楼盘75平方米两房单位总价41万多元,而90平方米的三房单位总价49万多元。

据了解,2月萝岗区一手住宅均价为11050元/平方米,限价房的价格比区域均价低了50.2%。

目前,楼盘周边没有其他一手楼在售,较为邻近的黄埔花园均价高达1.4万元/平方米,而楼盘旁边的宏康东筑二手房价在8200-9000元/平方米。

2011年上半年楼市调控政策明细

2011年上半年楼市调控政策明细

2011.3.18
2011.2.25
2011.1.28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
2011.1.27
财政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 策的通知
2011.1.26
国务院房地产调控1号文件(新“国八条 ”)
1/1
2011.5.12
2011.5.1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011.3.31
2011.3.31 2011.3.30
2011.3.22
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 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 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费用。 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 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实施限购。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 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 佛山《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 购1套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 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及以上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在佛山纳税 的通知》 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 区域内向其售房。 广州十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 广州《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广州商品住房 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 限购政策的通知》 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上海于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 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 0.6%和0.4%。 重庆从1月28日开始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重 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 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 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 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 (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 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在一定时期内,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 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 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 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3)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 社会公布。

2011年限购政策梳理

2011年限购政策梳理

1、新国八条(时间1.26号),(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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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州限购令细则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自2011年2月24日起,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措施。

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四、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二)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四)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贷款机构。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交易时点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的,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非网签形式签署买卖合同的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包括预收件和受理)时间为准;
(三)没有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

六、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附件1.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本人承诺遵守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规定,并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购房人为成年人,需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信息。

2.购房人为未成年人,需申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信息。

3.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身份证、外国身份证。

承诺书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座落)
房屋的转移(预告)登记。

买卖双方申请人已阅读并理解广州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穗国房字〔2011〕156号),购房人承诺符合购房资格,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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