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
国家电监会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办安全[2012]19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办安全〔2012〕19号2012年3月21日)会内有关部门,各派出机构,信息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人员进行增补及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史玉波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副主任:杨昆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委员:帅军庆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王良友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寇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金耀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书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于崇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苏力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姚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向永忠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俞培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学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品刚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立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亚平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玮恒浙江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洪荣坤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关天罡北京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张渝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韩水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局长胡红升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米建华国家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主任张春生国家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主任梁建勇国家电监会华北电监局副局长、巡视员王恩志国家电监会东北电监局巡视员何昌群国家电监会华东电监局副局长罗毅芳国家电监会华中电监局副局长仇毓宏国家电监会西北电监局副局长张良国家电监会南方电监局副局长宋晋冀国家电监会山西电监办专员助理付海波国家电监会山东电监办专员助理顾平安国家电监会甘肃电监办专员助理曹继耀国家电监会新疆电监办专员周志明国家电监会浙江电监办专员助理郑逸萌国家电监会江苏电监办专员助理张建平国家电监会福建电监办专员助理阎俊超国家电监会河南电监办专员助理陈建长国家电监会湖南电监办专员马军杰国家电监会四川电监办专员助理周光灿国家电监会云南电监办专员助理向海平国家电监会贵州电监办专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附后。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1.26
•【字号】豫发改法规〔2019〕737号
•【施行日期】2019.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
定
豫发改法规〔2019〕73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决定》(豫法政办〔2019〕20号)要求,我委对2019年9月30日之前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6〕1510号)等27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
〔2016〕1119号)等2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75件)
2.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
2019年11月26日附件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电监会编制了《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取电力监管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二、编制原则(一)系统化原则电监会信息公开目录类别涵盖会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个别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参照本目录类别单独制定信息公开目录。
逐步形成分类清晰,科学完整的目录体系。
(二)标准化原则会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中电联公开的信息均按统一标准进行编码,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
(三)数字化原则建立信息目录数据库和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由各部门、各单位联网填报。
主动公开内容,可随时网上查询;申请公开内容,可以通过网络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信息获取方式电监会信息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主动公开目录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方式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门户网站:;2.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3.新闻发布会;4.电力监管报告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式正在建设中......四、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一)信息编码规则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公众方便检索电力监管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由单位代码、部门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信息流水号五部分19位数字组成。
编排规则为:单位代码(6位)+部门代码(2位)+信息分类代码(2位)+编制年份(4位)+流水号(5位)电监会、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中电联单位编码:电监会123000华北电监局 123001东北电监局 123002 西北电监局 123003 华东电监局 123004 华中电监局 123005 南方电监局 123006 太原电监办 123007 济南电监办 123008 兰州电监办 123009 杭州电监办 123010 南京电监办 123011 福州电监办 123012 郑州电监办 123013 长沙电监办 123014 成都电监办 123015 昆明电监办 123016 贵阳电监办 123017 信息中心 123018 资质中心 123019 电力报社 123020 服务中心 123021 大坝中心 123022 可靠性中心 123023 中电联123024信息分类目录代码:机构职能类:01综合办公类:02国际合作类:03政策法规类:04体制改革类:05市场监管类:06输电监管类:07供电监管类:08价财监管类:09电力稽查类:10安全监管类:11行政许可类:12信息统计类:13行政服务类:14动态信息类:15监管报告类:16人事培训类:17廉政建设类:18治理商业贿赂类:19其他类:99示例说明:如1230000103200800001表示电监会办公厅2008年发布的国际合作类第一条信息。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办公室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办公室|监管局_新浪新闻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 (尹深)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10月31日,中央编办印发了《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
据通知,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悉,6个区域监管局及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行政编制共500名,其中司局领导职数42名。
60岁李战哲坚持长跑40年入选波士顿环城赛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本报讯自1897年创立一年一度的第117届美国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定于4月15日开赛。
该赛事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李战哲业余坚持长跑40多年,曾连续11年获海淀区元旦长跑赛冠军,多次进入北京春节环城赛前十名。
多年代表北京队参加北京国际马拉松赛。
1988年代表北京队参加日本东京都国民健康杯公路越野赛并获得男子中年组第五名;最近几年,他又陆续参加了上海、澳门和日本东京等国际马拉松大赛,均取得良好成绩。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4.24•【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24〕63号•【施行日期】2024.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63号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商有关单位,现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任:何洋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副主任:黄学农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汪拥军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委员:陈国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绍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文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苟伟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绪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海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鹏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满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庭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基伟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树臣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管定帮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立刚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后永杰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敬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宁宁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永亮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闫军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建东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一级巡视员刘明阳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赵学顺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潘慧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阎秀文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高可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陈正文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陈静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戴天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副主任武英利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副主任代方涛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副局长李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副局长仇毓宏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晓艳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副局长庞猛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副局长余保东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副局长王毅敏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徐连科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师建中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监管专员刘佳鹏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应华泉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吴卫建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副专员丁勇军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专员王朝晖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专员刘志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周思杨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副专员邵先海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党组成员沈军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徐利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崔伟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翟增军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义成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长徐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母久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丹群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学锋吉林省能源局副局长石剑飞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朱明林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爱琴江苏省能源局二级巡视员俞奉庆浙江省能源局局长鲍来祥安徽省能源局副局长王忠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郝佳江西省能源局副局长刘学军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丁志强河南省能源局二级巡视员伍孝峰湖北省能源局总工程师袁劲松湖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刘文胜广东省能源局副局长熊祥忠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梁誉腾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涂兴永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红艳重庆市能源局副局长曾光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谌毅业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田宏伟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王云波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蔡选良陕西省能源局副局长霍子俊甘肃省能源局局长许海铭青海省能源局局长张长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拥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副局长雷海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于崇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刘斯颉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秘书长白林杰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总工程师兼副秘书长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5月12日)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中电联,各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条例条例是我国电力监管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总结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成果,反映了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后的新要求。
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电力市场秩序,探索和把握科学的电力发展规律,坚持和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确保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建设和谐社会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电力监管机构要将条例的学习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用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指导电力监管实践。
电力企业要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掌握条例规定的电力企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接受监管。
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电力监管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电力监管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条例的施行标志着电力监管机构开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河南电力调控规程
精品附件河南电力调控规程(2012年)────────────────精品──────精品河南省电力公司发布批准:张中青审核:王红印执行编审:付红军初审:代飞杜凌张毅明唐智育胡家跃修编:李岩王子琦孙建华张太升镐俊杰闫东孙含笑刘轶刘华伟孙冉范斗陈楷周鹏赵娟臧睿张树森陈均权隆杜晓勇精品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河南电力系统电力调度业务,减少和防止生产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适应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要,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依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华中电力调度管理规范》,结合河南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是河南省电力系统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管理的基本规程,它规定了电力调度管理的基础性原则。
本规程与上级调度或调控规程(规范)矛盾或抵触时,以上级调度或调控规程(规范)为准。
本规程由河南省电力公司提出并解释。
本规程由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起草并归口。
精品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7)5 调度系统 (8)6 调度机构 (9)7 调度管理和监控范围 (12)8 调度规则 (15)9 调度指令 (17)10 调度计划 (21)11 电能质量 (29)12 系统参数 (33)13 系统稳定 (34)14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自动装置 . 4015 调度自动化 (46)16 并网与调度 (52)17 调度信息 (57)18 运行与操作 (62)19 事故处理 (78)20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自动装置运行 (96)精品21 自动发电控制及自动电压控制运行 (112)精品22 省调调控事务规范 (117)附录A 河南电网常用调度术语 (133)附录B 文件和资料 (146)精品河南电力调控规程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电力系统内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售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监控有关的行为。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一、中央党群机关(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2)中央办公厅(3)中央组织部(4)中央宣传部(5)中央统战部(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7)中央政法委(8)中央政研室(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11)中央台办(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13)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16)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二)全国人大机关(三)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四)最高人民法院(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民革中央(2)民建中央(3)民进中央(4)农工党中央(5)致公党中央(6)九三学社中央(7)台盟中央(8)民盟中央(9)全国工商联(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包括:(1)中华全国总工会(2)申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7)黄埔军校同学会(18)欧美同学会(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中华职业教育社(21)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八)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1)中央党校(2)中央编译局(3)中国外文局(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8)中国藏学研究中心(9)中央党史研究室(10)中央文献研究室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国务院议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司法部系统司法部燕城监狱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5、交通运输部系统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7、海关系统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8、国家税务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国家海洋局系统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15、国家邮政局系统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三)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国家行政学院(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5)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地震局(7)中国工程院机关(8)中国气象局及其市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气象局(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监管局(12)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安监总局调度中心(2)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4)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6)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7)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8)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9)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10)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局)(11)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中心(商标局)(12)公安部办公厅档案局(13)公安部国际友谊促进会(14)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15)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1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18)国防科工委三线调整协调中心(19)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21)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2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4)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25)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26)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27)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派驻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合肥、福州、武汉、海口、成都、贵阳、云南、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的1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8)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9)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30)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31)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32)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3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4)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35)国信办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36)诲关总署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37)海关总署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38)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39)海洋局海监总队(40)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41)环保总局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42)环保总局环境监理机构(包括: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5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4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44)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45)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46)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47)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48)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49)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0)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52)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5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5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5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57)水利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水利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58)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59)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60)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61)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各级直属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62)统计局普查中心(63)外交部档案馆(64)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65)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66)知识产权局专利局(67)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机关(68)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69)质检总局中国纤维检验局(7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71)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7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73)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本文来源:浙江中公教育。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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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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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电热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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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力公司英国电力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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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力公司新加坡电力公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7.17•【文号】国能综通新能〔2024〕107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07号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能源监管局,山东、浙江、河南、湖南、贵州能源监管办,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电力企业:根据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部分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能源转型发展大局,聚焦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查找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二、监管范围和对象(一)监管范围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监管项目开发建设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24年6月,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取一定数量项目进行监管。
(二)监管对象对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的分布式光伏备案等政策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对电网企业在分布式光伏接网、交易、结算等方面开展监管;专项监管可视情况延伸至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
三、监管内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4方面,有关省份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重点方向。
(一)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主要监管内容包括是否制定并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管理规定,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备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备案工作流程是否职责清晰、简洁高效,并及时公开;项目备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台账是否清晰并滚动更新;项目备案、建设和运行信息是否及时报送、抄送相关单位;是否存在增加备案前置条件的情况;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上网模式等实际情况与备案情况是否一致,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履行备案变更手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包括强制要求配套产业、限制投资主体开发建设行为、进行“垄断式开发”等;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的地区,是否根据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湖北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
置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华中电监安全[2010]211号
【发布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9.20
【实施日期】2010.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湖北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会的通知
(华中电监安全〔2010〕211号)
各有关市(州)安监局、湖北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市(州)重要电力用户:
8月15日-27日,华中电监局会同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湖北省部分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为认真总结此次专项安全检查活动,进一步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于2010年10月9日在武汉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检查组通报检查情况;
2、中国石化集团江汉油田分公司水电厂做交流发言;
3、黄石供电公司做交流发言;
4、黄石市安监局做交流发言;
5、湖北省电力公司领导讲话;
6、华中电监局领导讲话;
7、湖北省安监局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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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5•【字号】豫政办〔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4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25日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为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以航空港区为核心动力源,以郑州国际陆港为重点,加快推动四港联动发展,一体化打造大通道、大口岸、大物流、大产业,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省实施物流拉动打造枢纽经济优势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巩固大通道、打造大口岸、带动大物流、服务大产业为主线,把航空港区作为全省枢纽经济的核心动力源,加快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出海港联动发展,加快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到2025年,四港联动体系建设成效初显,郑州国际陆港一期工程全面建成,中欧班列(郑州)国际直达线路开行超过25条,郑州航空港站全国高铁物流中心建设初见成效,以“米”字形高铁为依托的高铁货运发展领跑全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120万吨以上,出海港加快融入全国“丝路海运”,基本形成紧密衔接、双向均衡、规模运行的陆海、河海联运走廊,公路港对外联通水平和交通、物流、产业、城市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河南省中央财政直供单位名单
河南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监察分局»安全监管总局河南省地震局»地震局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河南省南阳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台»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候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部河南省统计局»财务基建司系统一处»国家统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财务基建司系统二处»国家统计局»统计局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学校»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防雷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专业气象台»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机关»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周口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邮政局»邮政局河南省商丘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学校»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安阳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新乡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许昌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信阳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南阳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开封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济源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鹤壁市国税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濮阳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周口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漯河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驻马店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省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本部)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检总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339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31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737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671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32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30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734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59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物资储备管理局378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33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75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178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573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连云港港口办事处»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物资储备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勘查院»商务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南总队»商务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其他»安全监管总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黄河河务局干部学校»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新华通讯社河南分社»新华社河南黄河河务局信息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黄河防汛物资储备调配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黄河河务局经济发展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黄河河务局机关服务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省原阳县气象局»河南省新乡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获嘉县气象局»河南省新乡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民航总局»其他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监察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总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东监察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证监会河南省平舆县气象局»驻马店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管理站»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回民小学»教育部河南东方易事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电监会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郑州办事处»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林业局郑州市气象局»气象局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郑州铁路局»铁道部郑州铁路机械学校»铁道部郑州铁路卫生学校»铁道部郑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郑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总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海关总署郑州海关驻安阳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海关总署郑州海关缉私局»郑州海关缉私局»海关总署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郑州特派员办事处»保监会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其他»证监会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供销总社郑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安全监管总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中等专业学校»烟草局驻郑州铁路局军代处»其他郑州黄河河务局惠金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郑州黄河河务局中牟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郑州黄河河务局荥阳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郑州黄河河务局巩义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监察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总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银监会开封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气象局河南省开封市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总局开封市地震局»地震局开封黄河河务局兰考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开封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开封黄河河务局第一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开封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开封黄河河务局水上抢险队»其他开封黄河河务局第二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开封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开封黄河河务局水上抢险队»河南黄河河务局开封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豫发改电力〔2022〕533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2〕53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电力市场主体,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规范我省电力市场运营和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附件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模式第一节市场架构第二节交易周期及方式第三节价格形成机制第三章中长期电能量市场第一节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第二节交易组织第四章现货电能量市场第一节日前市场交易组织第二节实时市场交易组织第五章辅助服务市场第六章容量市场第七章电力零售市场第八章市场计量与结算第一节市场计量第二节市场结算第九章信息披露第十章市场监督与管理第一节市场力行为监管第二节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第三节市场中止与管制第四节市场争议处理第十一章附则附件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概述】为规范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和管理,构建安全高效、多元竞争的市场体系,实现电力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河南省电力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河南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成立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成立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成立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担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信安通[2006]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总体要求,统一领导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组织落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部署,并与电力生产安全工作相衔接;(三)组织审定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四)组织审定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史玉波(电监会副主席)副组长:顾峻源(电监会首席工程师)成员:舒印彪(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王久玲(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黄龙(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庆(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程念高(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永芃(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乔保平(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姚强(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斌(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彤宙(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周厚贵(葛洲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森(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陈国庆(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冯士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裁)潘银生(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宋畅(北京国华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毛剑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荣坤(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群(电监会办公厅主任)杨昆(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局长)倪吉祥(电监会信息中心主任)蒋晓华(电监会华北监管局局长)韩水(电监会东北监管局局长)王天才(电监会西北监管局局长)丘智健(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局长)何兆成(电监会华中监管局局长)郭智(电监会南方监管局局长)三、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电监会信息中心,由电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倪吉祥任办公室主任,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严晓路、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蒋锦峰任副主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27•【字号】豫政办[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1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全省电力运行工作,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满足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现制订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
一、2004年我省电力供应形势及面临的主要问题(一)2004年我省电力需求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截止2003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2007.35万千瓦,其中,省网统调装机容量1470.9万千瓦,地方及集体电厂装机容量536.45万千瓦。
2003年全省发电量完成10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041.89亿千瓦时,增长13.71%,其中工业用电量完成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
河南电网最高用电负荷达到1301.6万千瓦。
2004年1月份,省网用电量完成66.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2%,今年春节与去年春节(除夕至初七)负荷相比,最高用电负荷平均增长19.1%,用电量平均增长20.4%。
根据2003年全省电力生产运行情况,结合2004年我省国民经济增长预期及投产电力情况,预计2004年全省投产的电力项目220.5万千瓦 (其中,夏季前可能投产54万千瓦),总装机容量2227.85万千瓦,发电量115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2%,全省净购外省电量为40亿千瓦时,用电量1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发改价管[2010]68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电力监管办公室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0.05.25
【实施日期】2010.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0〕68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了抑制高耗能企业盲目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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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布日期】2020.12.18•【字号】豫发改运行〔2020〕991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784号)有关要求,为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全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场主体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业用户和符合准入条件的发、售电企业,在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均可参与2021年度电力直接交易。
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用户可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
二、交易种类和周期(一)交易种类。
2021年交易种类主要有:年度交易、半年交易、月度交易、月内交易。
(二)交易周期。
年度交易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交易周期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月度交易周期为交易公告发布的次月,月内交易周期为交易公告发布的当月特定时段。
三、交易流程市场主体2021年度交易的合同签约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90%。
(一)年度交易。
年度交易以双边协商为主,交易平台申报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开市期间,发用双方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上传《双边交易合同》彩色扫描件后,由发电企业申报电量、电价等,电力大用户、售电公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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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
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豫发改价检[2007]175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郑州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的通知
(豫发改价检[2007]1757号)
各省辖市、有关扩权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安排,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及时间
此次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和郑州电力监管办公室联合部署,省物价检查所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检查时间自2007年10月20日开始,至2008年1月20日结束。
在检查期间,省发改委和郑州电力监管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巡回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