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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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基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117-20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第三条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主要工作包括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设计技术问题协调、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等;第四条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相应内容纳入设计评审合同、设计合同中;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归口管理,制定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三)负责220~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四)负责核定220~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第七条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11066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向公司沟通汇报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中需协调的设计技术问题;(四)协助公司开展220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负责规模以下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第八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国网直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配合做好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工作;(二)协助省公司开展输变电工程设计策划、设计质量评价、设计质量“回头看”等工作;(三)负责组织所管辖工程重点技术专项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会检,负责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竣工图设计等四部分质量评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基建管理部门;第十条设计评审单位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等各项相关制度;(二)负责对所评审的工程整体方案严格把关,对评审结果、评审质量负责;(三)受委托负责所评审的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质量评价工作,报送评价结果;(四)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设计技术问题;第十一条设计监理单位责任(一)负责核查设计文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二)按工程可研批复意见核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核查意见;(三)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核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参与施工图会检,提交核查意见;(四)参与工程重大设计技术方案论证,提出意见与建议;第三章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第十二条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主要内容包括设计策划、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检、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图纸日常管理、设计回访等;第十三条应合理控制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工期,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第十四条设计策划应按照“重点工程单独策划,常规工程整体策划”的原则开展,对主要技术方案、“三通一标”应用、新技术应用,设计优化创新专题等开展策划,梳理需进行沟通汇报的重点技术问题,明确工程创优目标;第十五条初步设计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遵循“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采用“三通一标”等标准化建设成果,落实“两型三新一化”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推广应用成熟适用新技术;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方案比选论证,满足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技术标准以及电网反事故措施;第十六条初步设计评审应对工程设计方案全面审核、把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落实“三通一标”和新技术成果应用要求,贯彻公司坚强智能电网设计建设要求,确保工程设计评审质量;评审意见应全面、准确反映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要求;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第十七条施工图设计应执行相关规程规范,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全面落实公司基建标准化成果、新技术应用要求以及通用设备标准接口和施工标准工艺要求,满足公司电网标准化、智能化、模块化、机械化建设需要;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十八条施工图会检应严格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重点对专业之间的协调性、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结合工程情况开展重点技术专项审查,确保设计方案安全可行;第十九条工程开工前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按要求进行施工图交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按要求配置工地代表,及时协调解决设计技术问题;第二十条应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规定、程序,重点工程杜绝重大设计变更,一般工程减少设计变更;第二十一条竣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公司相关竣工图编制规定,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真实、完整体现工程实际;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应严格落实设计回访制度,制定年度回访计划,明确回访形式,确定回访重点,充分听取运行、施工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完善;原则上工程投产一年内完成回访工作;省公司应对重点工程的设计回访进行指导、监督,必要时参与回访工作;第四章设计技术管理第二十三条设计技术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坚固耐用、造价合理、标准通用、创新突破”的原则,推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模块化建设、机械化施工、智能化发展,开展工程设计全过程精益化管理,推广应用成熟适用新技术,为实现电网工程大规模建设优质高效创造条件;第二十四条为全面提高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加强工程建设关键管控,公司建立设计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机制、设计质量问题通报机制;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电网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针对输变电工程安全运行、关键性能、设备材料选型、智能化技术、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定期发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控制重点技术清单,对影响设计质量的潜在问题,发布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典型案例清册;第二十六条应严格执行设计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机制,在组织设计策划、初设方案编制、开展施工图设计时,梳理设计技术问题,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涉及的设计技术问题由公司负责协调,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涉及的设计技术问题由省公司负责协调;第二十七条设计评审单位应对照清单核实设计技术问题,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提前组织专题论证并进行沟通汇报;对于按规定需要沟通汇报的技术问题,应经上级基建管理部门批复后开展相关工作;第二十八条公司定期召开设计质量管理协调会,研究分析工程设计、设计管理以及评审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形成设计质量通报;第五章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第二十九条为落实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要求,对输变电工程开展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第三十条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等五部分;评价结果由初步设计50%、施工图设计30%、现场服务5%、设计变更10%、竣工图设计5%的权重系数加权计算形成;第三十一条设计评审单位在工程初步设计收口阶段完成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对于220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于下个月5日前报送公司核定;对于规模以下输变电工程,于下个月5日前报送省公司核定;第三十二条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质量评价,并在收到工程竣工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价工作,于当月30日前报送省公司建设部审核;第三十三条工程设计合同总价的5%作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根据工程设计质量评价结果在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并提交竣工图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工程设计质量评价95分以上时,全额支付设计质保金;95分及以下时,每降低1分扣设计质保金的10%,扣完为止;省公司梳理、统计所管辖工程设计质保金支付情况,每年年底报送公司备案;第三十四条公司总部、省公司定期开展设计质量“回头看”工作,抽取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管理要求、技术标准的落实情况,强化设计质量闭环管控;第三十五条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加公司系统相应电压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标工作;一发生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一次五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二发生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两次及以上六级质量事件;第三十六条设计相关质量事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认定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设计单位根据损失程度赔偿对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设计质量问题通报机制,通报设计责任造成的质量事件;省公司应及时将负责或受委托组织完成的六级及以上质量事件调查报告提交公司基建部;第三十八条工程设计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公司对输变电工程设计承包商进行资信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应用于设计招投标活动;第六章检查考核第三十九条国网基建部对省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第四十条省公司建设部对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设计质量评价结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5〕221号之国网基建/3117-2015同时废止;附件:1.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流程2.变电站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表3.线路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表4.输变电工程设计新技术应用一览表5.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月度汇总表6.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通报附件1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流程附件22.由于特殊情况如地下变电站、500kV户内变电站或扩建工程暂无相应通用设计时,“设计方案与技术经济水平”代替“通用设计应用率”评分,由初步设计评审单位参照以往同类工程,对各主要专业设计方案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评价,并提出评分构成及主要评价依据;附件3线路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表2.由于特殊情况如电缆线路等暂无相应通用设计时,“设计方案与技术经济水平”代替“通用设计应用率”评分,由初步设计评审单位参照以往同类工程,对各主要专业设计方案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评价,并提出评分构成及主要评价依据;附件4输变电工程设计新技术应用一览表注:1.新技术名称、编号、应用分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依托工程设计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执行;2.单项工程新技术应用得分=∑单项新技术应用得分;3.新技术推广实施目录外的项目及类别为“发布应用类”的目录内新技术成果,使用时需经专项报批流程,无专项汇报批复文件编号的,得0分;附件5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月度汇总表填报时间:年月省公司:附件6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情况通报模板一、技术方案合理性根据国家、行业、公司技术标准和公司标准化成果,分析工程技术方案的正确性、合理性、指标先进性,提出设计优化建议;二、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执行情况根据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要求,分析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及内容深度情况,提出需补充的设计内容和必要的技术方案比选论证要求;三、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正确性根据公司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和标准化成果适用范围,分析通用设计方案、通用设备种类选用的正确性、合理性,提出修改建议;四、新技术成果应用合理性根据公司新技术“该用则用、用则用好”的应用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和新技术成果适用条件,分析新技术成果应用的合理性、正确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五、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机制执行情况根据公司设计质量控制重点技术清单,梳理、通报工程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执行情况;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通报内容;。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安能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基建部反馈。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试验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比率逐步提高。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公司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基建质量〔2010〕1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

基建质量〔2010〕1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基建质量〔2010〕1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为进一步落实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公司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总结近年来公司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经验,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对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提出管理要求,并对输变电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从技术角度提出具体防治措施,以指导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质量通病防治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工作要求如下:—1 —1.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规范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果。

2. 认真研究、总结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 执行遇到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基建部反馈。

附件: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0年1月28日印发—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提高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效果,进一步提高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质量,制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公司系统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措施是结合公司系统大部分地区输变电工程质量状况,参照现行《110kV-1000kV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规程》(Q/GDW183-2008)、《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号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0kV—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定》(Q/GDW248-200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基础上,针对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在混凝土楼板、墙体病,以及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的一次设备安装调整、母线施工、屏柜安装、电缆敷设、接线与防火封堵、接地装置安装等方面的质量通病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定位、路径复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及线路防护等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通病,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二○一○年二月三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2)第三章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 (3)第四章质量监理的组织实施 (5)第五章质量监理的监督管理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以下简称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理活动,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以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工程项目,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第六条文件审查是为保证施工质量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措施方案的有效性,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质量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的监理活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74-201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基建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和建全基建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技术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基建技术标准化管理、设计管理、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施工技术及装备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技术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以科技进步为引领,以标准化建设成果为载体,加强设计管理,加强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基建技术管理总体工作,制定公司基建技术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的基建技术管理工作,并考核及评价;(三)指导、监督技术专业支撑单位的基建相关技术工作,并考核及评价。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负责特高压工程技术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基建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基建技术管理制度及规定;(二)指导、监督地市供电企业的基建技术管理工作,并考核及评价;(三)指导、监督管辖范围内技术专业支撑单位的基建相关技术工作,并考核及评价;(四)提出基建技术标准修订需求。

第八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基建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基建技术管理制度及规定;(二)监督、评价所管辖输变电工程参建单位对基建技术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各级经济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经研院”)负责执行基建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参与基建技术标准、标准化建设成果、基建新技术的研究和制(修)定,并在工程设计和设计评审中应用。

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1)

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1)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2-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基建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质量管理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质量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第四条公司基建质量管理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践行公司“一六八”发展战略,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格队伍,推行标准工艺,实施全寿命周期管理,建设“绿色、创新、经济、耐用”的优质、精品工程,持续提高基建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水平。

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各级相关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全过程质量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基建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环节质量管理,参与或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物资部门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制造、储运及现场服务等环节质量管理;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参与基建质量验收;各级安监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制造等工作的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的要求,在工程设计寿命周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国网12项配套政策-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国网12项配套政策-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工程参建单位(包括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同)及其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履责行为,强化工程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有效防范人身安全及设备质量事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以下简称“量化考核”)对参建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质量履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对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奖惩,督促相关单位保障现场资源投入及人员到岗到位,促进责任落实,夯实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工作基础。

第三条量化考核的考核对象是参建单位及其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适用于公司基建管理的所有输变电工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并推动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工作。

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应用到招投标工作中,各级人资部门负责将有关人员的考核结果应用到薪酬绩效管理中,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管理。

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安全质量督导考核工作,负责建立量化考核制度等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二)对公司安全质量督导考核工作开展培训、监督和指导,督促省级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完成所管理项目的考核工作;(三)对省级公司量化考核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考核与表彰。

第六条国网交流部、直流部管理职责(一)对管理项目组织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通报;(二)在相关工程合同中明确关键措施落实要求和量化考核的要求,督促落实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七条省级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对量化考核的要求,监督所属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企业落实关键措施要求;(二)组建省级公司督查组,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市公司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通报;(三)监督有关单位完成公司、省级公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并督促落实考核结果的应用。

关于颁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规制度》汇编的通知(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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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规制度》汇编的通知(可编辑)精选资料No:通知电建〔〕安监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施工处、基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部:为推动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标准的引用与执行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工程建设主要安全、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标准进行了收集整理、汇编形成《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请公司各职能部门、施工处和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的贯彻执行工作确保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接轨。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安全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质量部分、《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版本)()kV变电工程分册》、《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kV变电工程分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主题词: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转发通知抄送: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处、各部门公司领导西藏电力建设总公司工程部年月日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基建安全管理分册)一、《国家电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文汇编·输变电工程类》基建安全〔〕号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号三、《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国家电网科〔〕号四、《关于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基建安全〔〕号五、《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基建安()号六、《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号七、《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国家电网基建〔〕号八、《变电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QGDW)》国家电网科〔〕号九、《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号十、《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有关要求》基建安全〔〕号十一、《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号Q/GDW《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十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网安监()号十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基建质量〔〕号、国家电网公司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编制纲要。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第二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第三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第四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第五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相关管理标准)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第六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建筑行业标准)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欢迎下载,精选文档。

国网(基建3)117-20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17-20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117-20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

制定输变电工程设计(二)指导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三)负责220~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四)负责核定220~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110(66)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向公司沟通汇报220(四)协助公司开展220第八条(一)(二)配合做设计质量评价、设计质(三)负责组织所管辖工程重点技术专项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会检,负责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竣工图设计等四部分质量评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基建管理部门。

第十条设计评审单位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等各项相关制度;(二)负责对所评审的工程整体方案严格把关,对评审结果、评审质量负责;(三)受委托负责所评审的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质量评价工作,报送评价结果;(四)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设计技术问题。

第十一条设计监理单位责任(一)(二)计核查意见;(三)检,提交核查意见;(四)化创新专题等开展策划,梳理需进行沟通汇报的重点技术问题,明确工程创优目标。

第十五条初步设计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遵循“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采用“三通一标”等标准化建设成果,落实“两型三新一化”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推广应用成熟适用新技术。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准入、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严格考核、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进行统一,全面全方位对分包管理进行动态过程管控,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发包单位的分包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第四条劳务分包商需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五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严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六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对公司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统一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动态调整;(四)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将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能力作为施工队伍选择依据;(五)协调解决公司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二)对参建单位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作为后续工程队伍选择依据;(三)对分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共享。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 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 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179-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要求,促进输变电工程依法合规有序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度计划,指各级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总结评价阶段建设全过程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是对综合计划的细化落实。

第三条进度计划管理遵循“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进度计划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2.负责公司年度进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执行管理;3.负责跨区跨省常规电网项目的建设总体协调,组织项目启动投运;4.负责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协调;5.负责开工、投产计划完成情况统计;6.负责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发展部负责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及年度综合计划的管理工作。

(三)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及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计划及实施的归口管理。

(四)特高压建设部负责特高压交直流工程进度计划管理。

(五)科技部负责工程环保、水保归口管理,牵头组织特高压交直流及跨省工程竣工环保、水保设施验收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层面管理职责(一)建设部管理职责1.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调整建议编制、上报、下达与组织实施,配合发展部编制综合计划及调整建议;2.负责所辖工程的进度管控与建设协调工作;3.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信息的维护管理,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4.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4)

国网(基建/2)11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实现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实施质量强网,按照公司“大建设”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增大节能环保和工业化建造比重,提高工程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格队伍,推行“标准工艺”应用,持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 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七条公司工程建设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各级发展部门负责规划、可研环节的质量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公司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负责组织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各级运维检修部门负责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参与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参与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参与组织启动验收;各级基建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环节及优质工程评定等工程质量管理,依据规定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物资部门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制造、储运及现场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下设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评规程和“标准工艺”等公司工程质量标准和制度。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 基建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12-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实现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实施质量强网,按照公司“大建设”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增大节能环保和工业化建造比重,提高工程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格队伍,推行“标准工艺”应用,持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七条公司工程建设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各级发展部门负责规划、可研环节的质量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公司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负责组织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各级运维检修部门负责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参与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参与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参与组织启动验收;各级基建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环节及优质工程评定等工程质量管理,依据规定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物资部门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制造、储运及现场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下设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评规程和“标准工艺”等公司工程质量标准和制度。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度1.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 153 号1。

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 号1.3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 699 号1.4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基建〔2006〕674 号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 年版)国家电网基建〔2008〕 288 号1.6 关于调整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批复程序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9〕 281 号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65 号1.8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1。

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 167 号1.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基建质量〔2010〕19 号1.12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的通知-———基建质量〔2006〕 135 号1.1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 7 个指导文件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89 号1.14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 25 号1。

15关于印发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工作表式(2007 年版)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 11 号1。

16关于印发《110kV~1000kV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统一表式》等 3 类表式的通知-——基建质量[2008]75 号1.17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库(2009 版)》的通知-——-基建质量〔2009〕 68 号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质量和效率,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设计质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通用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阶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评审、批复工作流程,计划管理,评审文件管理,评价与考核,信息反馈等全过程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千伏(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管理,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初步设计评审的总体要求是依据可行性研究的方案和投资估算,开展输变电工程建设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选择和推荐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造价合理的设计方案,实现提高设计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归口管理,建立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二)负责初步设计评审单位资格管理;(三)负责公司系统初步设计评审计划管理;(四)负责千伏规模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五)负责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六)推动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管理;(二)配合开展初步设计评审计划管理工作,制定所辖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计划;(三)负责所辖−千伏规模以下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四)负责所辖−千伏规模以下工程评审单位选择与监督评价;(五)配合开展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第七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和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配合开展所辖业务范围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单位发展、财务、运检、调控、科技、信息、安监等部门参与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并提出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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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基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117-20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主要工作包括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设计技术问题协调、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等。

第四条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相应内容纳入设计评审合同、设计合同中。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归口管理,制定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三)负责220~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四)负责核定220~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110(66)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向公司沟通汇报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中需协调的设计技术问题。

(四)协助公司开展220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负责规模以下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

第八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

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国网直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配合做好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工作;(二)协助省公司开展输变电工程设计策划、设计质量评价、设计质量“回头看”等工作;(三)负责组织所管辖工程重点技术专项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会检,负责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竣工图设计等四部分质量评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基建管理部门。

第十条设计评审单位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等各项相关制度;(二)负责对所评审的工程整体方案严格把关,对评审结果、评审质量负责;(三)受委托负责所评审的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质量评价工作,报送评价结果;(四)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设计技术问题。

第十一条设计监理单位责任(一)负责核查设计文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二)按工程可研批复意见核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核查意见;(三)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核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参与施工图会检,提交核查意见;(四)参与工程重大设计技术方案论证,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第十二条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主要内容包括设计策划、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检、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图纸日常管理、设计回访等。

第十三条应合理控制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工期,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十四条设计策划应按照“重点工程单独策划,常规工程整体策划”的原则开展,对主要技术方案、“三通一标”应用、新技术应用,设计优化创新专题等开展策划,梳理需进行沟通汇报的重点技术问题,明确工程创优目标。

第十五条初步设计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遵循“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采用“三通一标”等标准化建设成果,落实“两型三新一化”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推广应用成熟适用新技术。

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方案比选论证,满足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技术标准以及电网反事故措施。

第十六条初步设计评审应对工程设计方案全面审核、把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落实“三通一标”和新技术成果应用要求,贯彻公司坚强智能电网设计建设要求,确保工程设计评审质量。

评审意见应全面、准确反映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要求。

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

第十七条施工图设计应执行相关规程规范,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全面落实公司基建标准化成果、新技术应用要求以及通用设备标准接口和施工标准工艺要求,满足公司电网标准化、智能化、模块化、机械化建设需要。

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第十八条施工图会检应严格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重点对专业之间的协调性、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必要时,应结合工程情况开展重点技术专项审查,确保设计方案安全可行。

第十九条工程开工前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按要求进行施工图交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按要求配置工地代表,及时协调解决设计技术问题。

第二十条应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规定、程序,重点工程杜绝重大设计变更,一般工程减少设计变更。

第二十一条竣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公司相关竣工图编制规定,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真实、完整体现工程实际。

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应严格落实设计回访制度,制定年度回访计划,明确回访形式,确定回访重点,充分听取运行、施工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完善。

原则上工程投产一年内完成回访工作。

省公司应对重点工程的设计回访进行指导、监督,必要时参与回访工作。

第四章设计技术管理第二十三条设计技术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坚固耐用、造价合理、标准通用、创新突破”的原则,推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模块化建设、机械化施工、智能化发展,开展工程设计全过程精益化管理,推广应用成熟适用新技术,为实现电网工程大规模建设优质高效创造条件。

第二十四条为全面提高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加强工程建设关键管控,公司建立设计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机制、设计质量问题通报机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电网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针对输变电工程安全运行、关键性能、设备材料选型、智能化技术、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定期发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控制重点技术清单》,对影响设计质量的潜在问题,发布《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典型案例清册》。

第二十六条应严格执行设计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机制,在组织设计策划、初设方案编制、开展施工图设计时,梳理设计技术问题,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涉及的设计技术问题由公司负责协调,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涉及的设计技术问题由省公司负责协调。

第二十七条设计评审单位应对照清单核实设计技术问题,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提前组织专题论证并进行沟通汇报。

对于按规定需要沟通汇报的技术问题,应经上级基建管理部门批复后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定期召开设计质量管理协调会,研究分析工程设计、设计管理以及评审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形成设计质量通报。

第五章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第二十九条为落实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要求,对输变电工程开展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

第三十条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等五部分。

评价结果由初步设计50%、施工图设计30%、现场服务5%、设计变更10%、竣工图设计5%的权重系数加权计算形成。

第三十一条设计评审单位在工程初步设计收口阶段完成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对于220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于下个月5日前报送公司核定;对于规模以下输变电工程,于下个月5日前报送省公司核定。

第三十二条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质量评价,并在收到工程竣工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价工作,于当月30日前报送省公司建设部审核。

第三十三条工程设计合同总价的5%作为设计质保金。

设计质保金根据工程设计质量评价结果在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并提交竣工图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工程设计质量评价95分以上时,全额支付设计质保金;95分及以下时,每降低1分扣设计质保金的10%,扣完为止。

省公司梳理、统计所管辖工程设计质保金支付情况,每年年底报送公司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司总部、省公司定期开展设计质量“回头看”工作,抽取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管理要求、技术标准的落实情况,强化设计质量闭环管控。

第三十五条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加公司系统相应电压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标工作。

(一)发生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一次五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二)发生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两次及以上六级质量事件。

第三十六条设计相关质量事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经认定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设计单位根据损失程度赔偿对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设计质量问题通报机制,通报设计责任造成的质量事件。

省公司应及时将负责(或受委托)组织完成的六级及以上质量事件调查报告提交公司基建部。

第三十八条工程设计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公司对输变电工程设计承包商进行资信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应用于设计招投标活动。

第六章检查考核第三十九条国网基建部对省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

第四十条省公司建设部对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设计质量评价结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5〕221号之国网(基建/3)117-2015)同时废止。

附件:1.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流程2.变电站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表3.线路工程设计质量评价表4.输变电工程设计新技术应用一览表5.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月度汇总表6.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通报附件1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流程附件2注:1.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率详见《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附件3变电站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一览表。

2.由于特殊情况(如地下变电站、500kV户内变电站或扩建工程)暂无相应通用设计时,“设计方案与技术经济水平”代替“通用设计应用率”评分,由初步设计评审单位参照以往同类工程,对各主要专业设计方案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评价,并提出评分构成及主要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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