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合集下载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云顶村党支部





(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技术能手、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党员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

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

总工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为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县总工会组成员。

特殊需要时,经组书记批准,有关科室所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会议由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二、议事决策形式采取召开组会议的形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程1、组成员会前提出议题;各部室也可提出议题,所提出议题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2、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会前收集汇总。

3、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汇总后报组书记或受组书记委托的组成员审定后,列入组会议内容。

4、需提交组会讨论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所在组会议召开前1天送达组成员,组成员在会前认真审阅文件材料,准备意见。

不能出席会议但对会议议题或讨论文件有意见的,应在会前口头或书面提出,并同组书记沟通。

四、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学习、、省、市、县等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上报、县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文件,讨论通过组成员代表组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以及以组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3、研究县总工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听取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研究指导性意见。

4、研究机关自身建设、建设、风廉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本单位行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人事工作有关重要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有关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培训、年度考核等事项。

6、听取各科室所有关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并研究落实意见。

7、审定财务预决算及专项经费的安排。

8、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9、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10、组书记和组成员认为需要提交组讨论的重要问题。

11、上级规定应由组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制度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工作日的第一周周三下午,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第四条党委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党委委员会集体决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党委委员会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第六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制发,负责会议准备以及会议议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内容第七条党委委员会议题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研究决定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四)研究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支部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五)研究审议支部向机关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七)研究审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问题;(八)研究决定机关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党(工)委、党组会议事规则

党(工)委、党组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党组成员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讲实话、求实效,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

第三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党内,书记、副书记、成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党组会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

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会议形成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公开发表。

第四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集体研究决定。

党组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组的权威。

同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大胆负责,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党组会议事内容第六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研究解决上级各项指示、政策、决定、决议在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通过党组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党委会研究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有关重要事宜。

第七条研究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研究通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远期发展规划,出台的重要规章、政策和措施,审议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研究决定本部门重要的财、物问题,包括重大项目的兴建,比较重大的财务支出和资产购置、处理,奖金发放;每半年研究通报一次本部门财务收支、接待费、办公经费支出情况,并向群众公开。

非公党工委议事规则通知

非公党工委议事规则通知

XX非公委〔2012〕5号关于印发《中共XXXXXX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会议及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XXX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全体组成人员:《中共XXXXXX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会议及议事规则》已经XXX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XXXXXX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2012年6月8日中共XXXXXX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会议及议事规则(试行)中共XXXXXX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非公党工委”)为X党委的派出机构。

为确保非公党工委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XXXXXX党委议事规则》,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非公党工委的决策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制度1、非公党工委会议一般每2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召开非公党工委会议时间由非公党工委书记确定。

2、非公党工委会议由非公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非公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常务副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

3、非公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组成人员参会方能举行。

参加非公党工委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4、非公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持人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和决策建议,进行表决。

如有不同意见,可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但不得违背集体的决定。

5、非公党工委组成人员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因故缺席,由非公党工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事先征求其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6、非公党工委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7、召开非公党工委会议,由非公党工委办公室提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和呈送党工委所有组成人员,以便非公党工委所有组成人员安排工作,准备意见。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根据中共中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号召和省委、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特制定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党工委会议在讨论问题、制定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局的原则。

党工委会议要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同开发区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讲实话、讲真话,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党工委会议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工委会议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若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如实向市委报告。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工作,凡属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规定执行。

每位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工委的集中统一。

要发扬敢于负责的精神,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大胆负责。

两新工委议事规则

两新工委议事规则

两新工委议事规则
好嘞,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两新工委议事规则”:
两新工委议事规则
嘿,亲爱的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两新工委的议事规则。

这可是
相当重要的哟,关系到咱们工作能不能顺顺利利地开展。

先说允许的事儿哈。

咱们允许大家畅所欲言,有啥想法、建议,别
藏着掖着,大胆说出来!允许充分讨论,别怕争论,真理往往是越辩
越明的嘛。

而且,允许提出不同的意见和方案,因为多一种选择就多
一种可能。

那啥是禁止的呢?禁止不做准备就来开会,啥都没想清楚就瞎嚷嚷,这不是浪费大家时间嘛。

也禁止在会上发脾气、闹情绪,咱们是来解
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哟。

还有啊,禁止只说空话、套话,不拿出
实实在在的办法。

为啥要有这些规则呢?您想想,要是大家都不准备就开会,那会议
肯定乱糟糟,啥也定不下来。

要是随便发脾气,这气氛多紧张,谁还
能好好思考问题呀?要是光说漂亮话,不办实事,那咱们的工作怎么
推进呢?
那怎么保证这些规则能落实呢?首先呢,每次开会前,咱们都得提
前通知,让大家有时间准备。

然后呢,会议主持人得把控好场面,谁
要是违反规则,就得及时提醒。

最后呀,如果有人多次违反,咱们可得给点小小的“惩罚”,比如让他给大家买杯咖啡啥的,哈哈,开个玩笑,主要是让他长点记性。

总之呢,这两新工委的议事规则,就是为了让咱们的会议高效、有序,能真正解决问题。

大家都遵守规则,咱们的工作就能做得越来越好,为咱们的事业发展出更多的力!
希望大家都能记住这些规则,一起努力,让咱们的两新工委工作蒸蒸日上!。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开发区党工委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重大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据市委发〔 2016〕13 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工委会议是开发区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开发区重大项目、重要人事、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决策执行力。

第二章议事规则第四条党工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时,由党工委书记按规定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第六条党工委会议成员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工委会议一般应邀请非委员的副主任列席,其他列席人员由党工委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决定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工委会议坚持议决分开原则,在讨论重大干部人事问题时,原则上采用票决制,在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集体讨论决定。

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八条党工委会议由党政办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同步录音。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九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1.贯彻上级指示。

学习传达中共中央、省委、衢州市委、 xx 市委、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工作思路。

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以下是 9 条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1. 讨论事情要全面呀,不能片面!就像看地图,不能只看一角呀!比如讨论一个项目,就得从各个方面去分析,不能只盯着眼前那点好处。

2. 每个人都得有说话的机会哟,不能让少数人垄断话语权!这就像是一场球赛,不能一个人总拿着球跑呀!大家都要参与进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3. 决策要慎重呐,可不能随便拍脑袋就决定!如同建房子,根基不稳可不行!一定要深思熟虑,考虑各种因素。

4. 尊重不同意见很重要嘞,不能一听不同的声音就反感!就好比品尝不同口味的食物,不能只喜欢自己习惯的那几种嘛!
5. 要有时间观念呀,会议不能没完没了地拖!这和火车按时出发一个道理,总不能让大家都等着吧!规定好时间,高效进行。

6. 信息要准确呀,不能传递错误的消息!就像射箭,瞄错了靶子可不行!必须保证大家依据的信息是正确的。

7. 解决问题得有针对性呀,不能绕来绕去!好比治病,得找到病根下药!不能稀里糊涂的。

8. 要保持冷静理智呢,不能被情绪左右!不能像狂风中的树叶一样摇摆不定!遇到问题要沉稳应对。

9. 会后得落实呀,不能说了就忘了!这和种下种子要浇水施肥一样,不行动怎么会有成果!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真的很重要啊,只有严格遵守,才能让会议有效、高效地进行,推动工作更好地发展!。

街道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

街道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

街道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街道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提高党工委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思想,切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的指示、决定,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党中央精神,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与街道办事处实际紧密结合,立足涧西全面走在洛阳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前列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党建目标,聚焦发展、聚焦民生、聚焦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和谐新涧西的建设。

4.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纪检、党建、宣传、统战、民政、劳动、司法等方面的工作,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5.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凡属党工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认真实行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重要部署、重大事项。

党工委议事规则

党工委议事规则

党工委议事规则是根据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党工委作为党的组织负责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

党工委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机构。

党工委应设立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考核委员等成员组成,具体职责由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

(二)会议程序。

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党工委应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其他会议有关事项都有规定。

(三)工作分工。

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党工委应对其掌握的各类政治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确定各委员会成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有效的工作分工体系。

(四)工作报告。

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党工委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工委工作情况,包括党工委实施的政策和举措、工作成效,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等。

以上就是关于党工委议事规则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更多。

党工委会议制度

党工委会议制度

党工委会议制度
1.适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会议由书记负责召集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负责人列席,党工委委员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2.党工委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工委办公室汇总,经党工委书记审定,印发党工委成员。

3.党工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党上级党委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

(2)研究制定党委自身建设的方案和决定。

(3)讨论决定非公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4)研究党组织的设立、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5)研究其他需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工委会形成决议需经2/3以上党工委委员同意。

5.党工委会由党工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及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6.党工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党工委办公室负责督查、催办,并向党工委书记或有关成员报告。

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形式
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党组织议事形式未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议事内容
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支部按职责分工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党员大会或干部职工大会通过。

三、议事要求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委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前,应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告知与会人员。

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
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可通过。

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

XX(单位)党支部。

党工委议事规则

党工委议事规则

马额发展服务中心党工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坚持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议事质量,完善中心党工委科学决策机制,促进马额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之规定,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中心党工委是马额发展服务中心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第二章议事原则和议事范围第三条中心党工委要以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少数人之意见被否决之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按照党工委之集体意见执行。

第四条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工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五条党工委会议参加对象为党工委成员,不是党工委成员领导,科室负责人可视情列席会议。

具体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第六条党工委会议是党工委对重大问题做出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因故不在,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中心班子成员提出,经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之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和决定的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意见;(二)研究制订各行政村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措施;(三)研究本中心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之重大事情,并做出部署和决策。

(四)本单位之权责调配,包括领导成员及部门分工与调整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管理监督、考察、推荐、任免、调整和奖惩、福利等事项。

(五)研究讨论中心、纪工委、人武部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提出之重要事项;(六)研究确定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党(工)委、党组会议事规则【精选文档】

党(工)委、党组会议事规则【精选文档】

党组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党组成员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讲实话、求实效,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

第三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党内,书记、副书记、成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党组会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

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会议形成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公开发表。

第四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集体研究决定。

党组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组的权威。

同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大胆负责,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党组会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党组会议事内容第六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研究解决上级各项指示、政策、决定、决议在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通过党组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党委会研究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有关重要事宜。

第七条研究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研究通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远期发展规划,出台的重要规章、政策和措施,审议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研究决定本部门重要的财、物问题,包括重大项目的兴建,比较重大的财务支出和资产购置、处理,奖金发放;每半年研究通报一次本部门财务收支、接待费、办公经费支出情况,并向群众公开。

机关事业单位党工委议事规则

机关事业单位党工委议事规则

**区城管局党工委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工委集体领导作用,保证党工委议事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工委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事关党工委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工委讨论决定。

第三条党工委议事严格遵守党章,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议事范围:第四条根据区委关于城管局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意见,做出工作部署。

第五条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党群团等重要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六条审定向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及以党工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第七条讨论决定党工委会议、其他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有关事项;审定党工委工作报告、负责同志在重要会议和活动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

第八条讨论决定城管局管理干部的任免;按有关规定决定干部的奖惩及后备干部的推荐;换届时,审议下一级党组织的组成和人选,向区委、区委组织部提出任免建议;研究加强本单位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研究制定城管局党建及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十条研究处理下级党组织重要的请示报告和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研究需要由党工委集体决定的其他事项。

议题的确定:第十二条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党工委成员和各部门需要提交党工委讨论的议题由党工委办公室汇总,报书记审定。

非特殊情况,会议不讨论临时动议的议题。

第十三条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提前一至两天将会议的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以便委员做好准备;对涉及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办理的议题,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做好充分准备,并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第十四条党工委会议根据事由随时召开。

第十五条党工委会议由书记主持召开。

特殊情况下,受书记委托由副书记召集召开。

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范本共9页word资料

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范本共9页word资料

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街道党工委工作,完善党工委的科学决策机制,推进党工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街道党工委是本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街道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第三条街道党工委应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行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第二章党工委工作职责第四条街道党工委的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和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决策和处理。

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

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7、研究决定本街道大额经费开支、年度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研究确定本街道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和集体资产运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职工福利分配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工委会制度

党工委会制度

党工委(扩大)会议制度
党工委(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成员参加。

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确定。

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园区党工委的全年工作安排,讨论审议长远规划、重大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决定单位机构设置、人事变动、单位内部干部的任免、调配、奖罚等问题;
2.讨论审议本单位以党工委名义向上级党委报告的重要文件;
3.研究讨论组织发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召开党工委生活会、学习会;
5.其他需要提交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开发区党工委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重大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据市委发〔 2016〕13 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工委会议是开发区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开发区重大项目、重要人事、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决策执行力。

第二章议事规则第四条党工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时,由党工委书记按规定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第六条党工委会议成员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工委会议一般应邀请非委员的副主任列席,其他列席人员由党工委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决定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工委会议坚持议决分开原则,在讨论重大干
部人事问题时,原则上采用票决制,在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集体讨论决定。

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八条党工委会议由党政办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同步录音。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九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
1.贯彻上级指示。

学习传达中共中央、省委、衢州市委、 xx 市委、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工作思路。

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包括总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中长期规划。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违纪、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

4.确定职权配置。

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机关职能科室和下属单位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定岗定员等管理事项。

5.讨论重大人事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研究讨论干部录用、调配、推荐、任免、奖惩、教育、考核、晋升、监管等问题。

6.健全规章制度方面。

制定完善职责职权范围内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等重要工作和管理制度。

7.决定重大财物使用。

审议决定重大建设、征迁、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的决策,财政预决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计划、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财物支配事项。

8.其他需提请党工委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条党工委会议议事程序:
1.议题提出和人员确定。

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书记提出,或由党工委委员向书记提出,经书记同意后确定。

党工委书记可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中不得提出临时动议。

2.会前通知和材料准备。

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党政办)事前一天至三天通知有关人员。

有关办、局、中心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必要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资料和材料。

3.会上讨论和集体表决。

会上党工委会议成员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并由党工委会议成员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决定。

4.会后布置和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安排有关科室贯彻落实。

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内容和精神,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可以形成会议纪要交相关科室、机构和人员执行。

5.资料存档和规范管理。

会后由党工委秘书及时整理会议议题表,党政班子决策签名加盖党工委公章后按年度、日期、次数会同会议记录、会议录音等相关材料一并梳理成册并归档。

第五章议事纪律第十一条党工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

重大问题由党工委会议集体决定。

各委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问
题,可提议召开党工委会议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之前,应执行原决定。

第十二条党工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的,由党工委书记批准后印发。

未经批准的,与会同志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凡是未经党工委会议集体商量同意跑风漏气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等问题,由党工委授权有关科室进行办理,未经批准和授权的,与会同志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四条党工委委员在参加各种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如以党工委名义发表的讲话和文章,事先必须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党工委会议讨论或决定的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与会同志必须严格按照党的保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

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 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