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一、前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它可以帮助早期发现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对于尽早治疗和干预疾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我公司决定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并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主要面向出生在我省内的新生儿,筛查覆盖范围包括下列疾病:1.苯丙酮尿症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半乳糖血症4.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综合症5.先天性心脏病三、筛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自愿、免费、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筛查方法如下:1.采血标本我公司将协调当地医院和卫生院管理员,统一为筛查新生儿采集血样。
血样采集时间:出生后3-7天。
采集方法:通过脚面后跟进行采血,每个婴儿采集2ml血样,保证血样数量和质量。
2.实验方法本项目采用Tandem MS法进行实验,由专业实验室进行。
实验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给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
四、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本项目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各大媒体宣传,说明本项目的意义和目的。
2.在当地医院和卫生院展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组织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参加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疾病屏幕的认识和意识。
五、结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我公司将为新生儿的健康保驾护航,提高筛查率,为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治疗和干预做出贡献。
六、管理和实施机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高效实施和质量保障,我们将建立以下管理和实施机制: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将由一名专门负责人统一协调,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血样采集者血样采集者是本项目的关键执行者,必须具有丰富的血样采集和处理经验,并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卫生和快速完成。
3.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将对血样实验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保证实验质量。
4.筛查结果反馈筛查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给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医生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一、背景先天性心脏病(Congenital Heart Disease, CHD)是指婴儿在出生时就存在的心脏结构异常,是婴幼儿最常见的先天性畸形之一,也是影响婴幼儿生长与发育重要原因之一。
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能够为婴幼儿提供及时的治疗和康复机会,降低病死率和发生率,提高生活质量。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高效的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对于婴幼儿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先天性心脏病早期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率;2. 降低婴幼儿CHD的诊断漏诊率;3. 提供早期干预和治疗机会,改善婴幼儿的生活质量。
三、筛查项目1. 工程机构筛查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与地方卫生部门共同实施。
通过筛查仪器(如听诊器、脉搏氧饱和度仪等)对婴幼儿心脏进行基本检查,筛查出存在可疑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幼儿。
2. 心脏超声筛查由专家团队负责,通过心脏超声检查对危险因素高的婴幼儿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心脏结构、心脏功能等方面的评估,进一步确定有无先天性心脏病。
3. 家庭问询调查由相关医务人员负责,对婴幼儿的家庭进行问询调查,了解家族史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为筛查结果的解读提供参考。
四、工作流程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认知度和重要性,引导家长积极参与筛查项目。
2. 筛查工程机构筛查工作人员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使用筛查仪器对婴幼儿进行基本心脏检查。
对存在可疑的婴幼儿进行记录和标记,以备进一步心脏超声筛查。
3. 心脏超声筛查由专家团队负责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对上一步筛查仪器筛查出的可疑婴幼儿进行详细检查,对心脏结构和功能进行评估。
将检查结果进行归类和标记,分为正常和异常。
4. 筛查结果解读专家团队根据心脏超声筛查结果解读,对异常情况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
将结果及时通知家长,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
5. 确诊和干预治疗对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幼儿及早制定治疗方案,提供早期干预和康复机会。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一、背景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对新生儿进行早期、全面的疾病筛查,以尽早发现和干预各类疾病,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1. 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性;2. 尽早发现和诊断新生儿的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3. 开展及时的干预和治疗,减少新生儿因疾病导致的残疾和死亡。
三、筛查项目内容1. 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包括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2. 先天性疾病筛查: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脊柱裂等;3. 特定高危人群筛查:包括母亲有乙肝、HIV感染史,父母有近亲结婚等。
四、筛查方法1. 采用血样筛查:对新生儿进行脚跟血采样,采样时间为出生后48小时内;2. 采用体格检查:对新生儿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包括心肺听诊、肤色观察、反射等。
五、筛查流程1. 筛查前:培训筛查人员,确保其掌握筛查项目及方法;2. 筛查中:在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血样采集和体格检查;3. 筛查结果判读:将血样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对体格检查结果进行评估;4. 筛查结果通知:及时将筛查结果通知给相关部门和家长;5. 干预和治疗:对筛查出的阳性结果进行及时干预和治疗,提供相应的康复和护理措施;6. 跟踪管理:对筛查出阳性的新生儿进行长期的跟踪管理,定期复查和评估治疗效果。
六、筛查工作组织1. 筛查中心:成立一个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筛查项目的组织、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2. 筛查人员:由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护士组成,经过系统培训后具备筛查资质;3. 实验室:建立相关的实验室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团队,进行血样的检测和结果判读。
七、质量控制与保障1.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技术培训;2. 数据管理:建立信息系统,确保筛查工作的数据记录、统计和分析;3. 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知和参与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计划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计划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通过血液检查等手段,对新生儿进行某些严重疾病的早期检测和诊断,以便及时干预和治疗,减少疾病对新生儿健康的影响。
为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权益,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确保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
2、降低漏筛率,将漏筛率控制在 05%以下。
3、提高筛查阳性病例的召回率,确保召回率达到 95%以上。
4、缩短筛查结果报告时间,将报告时间缩短至 15 个工作日以内。
5、提高家长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知晓率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二、工作内容1、宣传教育(1)制作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手册,内容包括筛查的目的、意义、方法、流程、常见疾病种类、治疗效果等,发放给孕妇及其家属。
(2)在医院产科、儿科、孕妇学校等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海报。
(3)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相关知识。
(4)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宣传水平和服务能力。
2、筛查流程优化(1)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实现筛查信息的实时录入、传输、统计和分析。
(2)优化采血流程,加强采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采血质量和效率。
(3)建立筛查标本冷链运输机制,确保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与筛查实验室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筛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阳性病例管理(1)建立阳性病例召回制度,对筛查阳性病例及时通知家长,并告知其复查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设立专门的阳性病例随访小组,对复查结果进行跟踪和管理,为确诊患儿提供治疗和康复指导。
(3)建立阳性病例档案,记录患儿的基本信息、筛查结果、治疗情况和随访情况,为临床研究和质量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4、质量控制(1)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指标和评价标准。
(2)定期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全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最新)
全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最新)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X-X年)》,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X年市政府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列入了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实事项目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项目》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在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推广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适宜技术,为在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无户籍要求)开展筛查,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筛查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对筛查阳性新生儿实施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高危儿管理,促进早诊断早干预,开展健康随访管理。
二、实施机构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和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一)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X市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教育项目等载体,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早期筛查筛查技术要求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国卫妇幼儿卫便函【X】68号)(附后)执行。
1、助产机构医护人员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对出生后6-72小时以内的新生儿,原则上在24-48小时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筛查,任一指标阳性则为筛查阳性。
2、助产机构医务人员将每例筛查结果及时录入产时信息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模块中保存。
3、助产机构对筛查阳性新生儿,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告知1周内转至具备资质的诊治机构进行心超诊断,并制定相应后续治疗方案,必要时可转诊到X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指导中心(X市第一人民医院)。
4、助产机构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至少有一台绑带式血氧饱和度检测仪),筛查使用的仪器应当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证筛查工作质量;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博血氧饱和度测定需经过相应培训的医生或高年资护士承担,原则上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筛查工作。
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实施方案新生儿先心病是指在出生后28天内发现的、由于先天性心脏结构异常引起的一组疾病。
先心病是新生儿常见的心脏疾病之一,严重影响患儿的生存和生活质量。
因此,对新生儿进行先心病筛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保障新生儿的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所有出生后不满28天的新生儿。
对于早产儿、低体重儿、家族有先心病史的新生儿,应特别重视,及时进行筛查。
二、筛查方法1. 心脏听诊:医务人员应该在新生儿出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心脏听诊,对新生儿心脏杂音进行初步筛查。
2. 心脏超声检查:对于有心脏杂音或其他疑似先心病症状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心脏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
三、筛查周期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应在出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初步听诊,对于有疑似症状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心脏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
四、筛查机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应在医疗机构进行,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筛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筛查结果处理对于筛查结果为疑似先心病的新生儿,应及时转诊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对于确诊为先心病的新生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保障患儿的健康。
六、筛查宣教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的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的重视程度,促进早期发现和干预,降低新生儿先心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七、筛查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筛查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结语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范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新生儿的健康。
希望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为新生儿的健康保驾护航。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是早期发现先天性心脏病,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先天性心脏病对儿童健康危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
项目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
1。
筛查机构应当设在助产机构以及接受新生儿转诊的医疗机构,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
2。
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的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应当具有较强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水平和团队,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二)人员要求。
1。
筛查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或护士。
2。
诊断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
3。
治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心脏专科医师。
4。
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
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安静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设置1间诊室,有“专窗”和“专人”接待筛查阳性转诊者,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患儿提供绿色挂号就医通道。
开展临床诊治的机构,除了满足作为诊断机构的要求外,还应设置用于收治先天性心脏病的心脏重症监护室至少1间。
2。
设备。
(1)筛查机构。
设备用途听诊器;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数据录入、上报及分析(2)诊断机构。
设备用途诊断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型、评估严重程度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及治疗效果计算机并接驳网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3)治疗机构。
设备用途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监护仪、呼开展临床治疗的机构,应配备有这些设备,吸机、DSA、体外循环机、麻醉机、除颤仪、用于进一步评估病情和治疗起搏器等计算机并接驳网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二、机构职责(一)筛查机构。
1。
先心病筛查工作计划
先心病筛查工作计划
一、前言
先心病是一种严重威胁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心脏畸形疾病。
及时发现和治疗对于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残疾率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新生儿健康,特制定本先心病筛查工作计划。
二、目标任务
1. 提高医务人员对先心病的认识,熟练掌握筛查技能。
2. 对所有新生儿进行先心病筛查,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3. 对确诊病例实施早期干预,尽早治疗。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先心病的防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1. 组织专家对医护人员进行先心病筛查培训。
2. 在产科、儿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先心病筛查工作站。
3. 制定标准化的先心病筛查操作流程。
4. 建立完善的病例登记、转诊和随访机制。
5.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先心病防治知识。
四、保障机制
1. 成立先心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落实经费投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质量。
4. 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
五、工作安排
1. 即日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1个月内完成培训和设备准备工作。
3. 2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启动筛查工作。
4. 每季度总结工作,并及时改进完善。
通过全面实施先心病筛查工作,将为保护新生儿健康、降低先心病致残致死率做出重要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护航!。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筛查工作制度1.按照《江苏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规范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随访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人员资质符合要求,除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外,还需接受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培训并通过考试。
3.在对新生儿进行筛查前,为监护人介绍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并签署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4.正常新生儿分娩后6-72小时(未吸氧或离氧状态至少12小时)在助产机构完成筛查,筛查阳性新生儿应在出生后7天内转诊至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接受超声心动图诊断。
5.因各种原因未完成筛查即转诊至NICU的新生儿,由助产机构通知NICU所在机构在出生72小时内完成筛查,阳性新生儿需在出生后7天内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
6.筛查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筛查阳性新生儿随访工作,确保登记手册信息完整和准确。
7.筛查机构的项目信息管理人员按要求定期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和准确,并注意留存台账资料。
8.做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
诊治工作制度1.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的诊断机构和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须具有较强的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治疗水平,并配置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等相应设备和设施。
2.按照《江苏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新生儿诊断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治疗等工作。
3.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的诊断人员须为经过培训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治疗人员为中级以上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心脏专科医师。
4.诊断机构须接受筛查阳性新生儿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新生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告知监护人并解释诊断结果,及时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
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一)
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一)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为降低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率,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我国自2016年开始逐步推广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国家卫健委最近发布《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该规范在项目范围、流程、设备及人员等方面做出规范,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项目范围该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包括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级医院等卫生机构内的所有新生儿。
同时,该项目也可以作为基层卫生机构新生儿保健常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新生儿健康的监护。
二、流程规范该规范提出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流程,主要包括:1.在新生儿30天内完成检查,以尽早发现潜在的心脏病风险;2.新生儿体检、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新生儿筛查项目同步开展;3.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筛查阳性的判定标准,确保筛查结果准确可靠;4.对于筛查阳性的婴儿,应在两周内完成相关评估及确认,及时给予治疗干预;5.加强信息记录和备份,建立稳定的数据库,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记录。
三、设备规范为了确保筛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该规范提出了以下设备要求:1.采用专业的心脏筛查设备,保证筛查设备的准确性和灵敏度;2.每一个筛查设备于每年年初应进行全面校准,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常规校准,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3.保证筛查设备维护及时、维修及格的前提下,一台筛查设备适用于4000名新生儿及以上的筛查;4.定期对筛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质量控制,确保设备状态。
四、人员规范该规范还强调了筛查项目所需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性:1.筛查项目执行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专业技能,应完成相关的培训或考核,并获得证书;2.在场执行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能够及时发现筛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筛查质量;3.具备心理学、儿科、心脏手术等专业客观意见的人员应参加专家组,协助判断筛查结果,并指导婴儿后续治疗及评估。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
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 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措施》, 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旳(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作为增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渐均等化旳重要内容, 积极实行干预措施, 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防止为主, 依托科技进步, 实行防治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 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坚持公益性质, 重视公平、效率和可及。
坚持知情同意, 尊重个人意愿。
(三)工作目旳。
到, 基本建立以省为单位旳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分别到达90%、50%和40%,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到达80%、40%和30%。
努力提高确诊病例旳治疗率。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试验室和听力障碍筛查及诊断机构质量控制率到达100%。
以省为单位旳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到, 完善以省为单位旳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分别到达95%、80%和60%,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到达90%、60%和50%。
深入提高确诊病例旳治疗率。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管理体系。
以省为单位旳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保障措施(一)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旳领导, 成立专家组。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划, 从当地实际出发, 制定详细旳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目旳和工作计划;确定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并组织实行;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监督管理, 规范技术服务;组织专业人员技术培训, 开展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制定收费原则, 贯彻财政补助政策, 设置工作专题经费, 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正常开展。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XX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办字〔2018〕223号)要求,我市决定2019年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
二、项目对象出生后6-72小时以内的新生儿。
三、项目内容(一)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发放一图读懂宣传折页,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患儿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
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出生后6-72小时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进行治疗。
(三)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项目实施流程(一)筛查。
助产机构应进行产前宣教,发放《XX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3),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筛查阳性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1周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
(二)诊断。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解释诊断结果。
负责将诊断阳性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XX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办字〔2018〕223号)要求,我市决定2019年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
二、项目对象出生后6-72小时以内的新生儿。
三、项目内容(一)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发放一图读懂宣传折页,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患儿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
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出生后6-72小时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进行治疗。
(三)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项目实施流程(一)筛查。
助产机构应进行产前宣教,发放《XX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3),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筛查阳性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1周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
(二)诊断。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解释诊断结果。
负责将诊断阳性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第1篇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保障新生儿健康,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旨在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新生儿疾病致残率及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筛查范围与对象1. 筛查范围: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2. 筛查对象:出生后48-72小时之内的新生儿。
三、筛查项目1. 常规筛查项目:苯丙酮尿症(PKU)、甲状腺功能减退症(CH)。
2. 推荐筛查项目: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可增加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项目。
四、筛查方法与流程1. 筛查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干血斑法进行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筛查。
2. 筛查流程:(1)新生儿出生后48-72小时内,由接生单位负责采集足跟血。
(2)将采集到的血样送至具备资质的筛查中心进行检测。
(3)筛查中心在收到血样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将结果反馈至接生单位。
(4)接生单位将筛查结果告知新生儿监护人。
(5)对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五、质量控制1. 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2. 定期对筛查中心进行质控考核,包括设备校准、实验方法、人员培训等方面。
3. 建立健全筛查数据上报和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数据管理水平。
六、诊断与治疗1. 对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2. 确诊患儿应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跟踪随访。
3. 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为患儿提供综合治疗和康复服务。
七、宣传与培训1.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识和重视。
2. 定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筛查技术水平。
八、政策支持与保障1. 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筛查数据共享。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素质,对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的新生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根据《陕西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和《商洛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项目(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包括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新生儿苯丙酮尿症。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
二、目标任务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和操作规范。
建立疾病儿童的规范随访体系和转诊绿色通道,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筛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具备《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规定条件,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新生儿遗产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四、筛查对象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筛查机构应对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和遗传代谢病筛查。
无筛查条件的助产机构应向家长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建议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进行筛查。
五、工作内容(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主要包括知情告知、采血、-18-血样收集、疑似阳性患儿召回治疗和随访4部分。
1、知情告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
在对新生儿采血前,各助产机构项目执行人员对在本单位出生的活产新生儿监护人要做到100%的知情告知,及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监护人。
在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
2、采血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由助产机构承担,助产机构采血应当在新生儿出生72小时充分哺乳后,按照卫生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并做好血片登记和资料保存等工作。
3、血样收集各级助产机构采集到的血样标本,在冰箱4℃以下保存,每周二送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由县新生儿筛查管理办公室统一集中保存登记,每周三送商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退回,并要求及时重新采集上报。
医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医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健康XX2030”规划纲要》精神,落实《XX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工作要求,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早期发现,促进儿童健康,增强群众获得感,我院决定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项目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我院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主要是对出生6-72小时的新生儿(含在我院妇产科出生及转诊至儿科的新生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
二.项目任务与职责分工1.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6-72小时的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该任务由妇产科与儿科的筛查技术人员完成,筛查技术人员为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或护士。
妇产科筛查技术人员负责本科室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儿科筛查技术人员负责转诊至本科室(未进行过筛查)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转诊与随访筛查技术人员发现呈阳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1周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XX市医院);转诊后1个月内随访诊断结果;如有诊断呈阳者,需进一步随访治疗情况;认真填写随访登记本。
3.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按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信息工作手册》要求,登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信息进行填报、管理和统计相关指标。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4.健康教育通过展板、宣传窗、网络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患儿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8(000)023【摘要】鄂卫生计生办通[2018]86号有关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有关部省属医疗机构:现将《湖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18年9月17日湖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精神。
【总页数】9页(P40-48)【作者】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74【相关文献】1.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红十字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 [J], ;;;;;;;;;2.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J],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3.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J],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4.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J],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5.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管理规则(暂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管理规则(暂行)》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是为了及早发现和诊断新生儿可能存在的遗传代谢性疾病或其他先天性异常,以便及时干预和治疗,提高儿童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本实施方案旨在建立一项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所有新生儿提供全面和准确的筛查服务。
二、实施目标1. 实施全面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但不限于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
2. 提供免费的疾病筛查服务,使所有新生儿都能受益于此项目。
3. 建立统一的筛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筛查结果准确可靠。
4. 加强家庭宣教,提高家长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三、项目内容和流程1. 筛查项目内容:a. 遗传代谢性疾病:新生儿血液检测,包括苯丙酮酸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b. 听力筛查:对新生儿进行听觉诱发反应测试。
c. 心脏筛查:新生儿进行心脏听诊和超声心动图检查。
2. 实施流程:a. 出生后24小时内,由医务人员进行初步筛查,包括身体检查和基本问诊。
b. 出生后48小时内,对婴儿进行血液检测,收集足量的血液样本。
c. 出生后7-10天内,对婴儿进行听力筛查。
d. 出生后1个月内,对婴儿进行心脏筛查。
e. 根据筛查结果,及时对疑似异常的婴儿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诊。
四、实施机构和人员1. 实施机构:由政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2. 实施人员:a. 医生和护士:参与新生儿的初步筛查、血液检测、听力筛查和心脏筛查。
b. 特聘专家:负责解读筛查结果并提供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五、家长宣教和知情同意1. 宣教内容:加强家长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识,包括筛查项目的目的、内容、流程和意义等。
2. 宣教方式:通过宣传材料、家长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家长传达相关信息。
3. 知情同意:在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医务人员应向家长详细解释筛查项目,取得家长的知情同意。
六、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1. 数据收集:建立电子档案系统,记录和管理新生儿筛查相关数据。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总结及计划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总结及计划一年来先心病筛查工作,在区妇幼保健站、院主管领导、儿科医生的共同协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派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本项工作,现对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完成指标:全年出生活产数162人,筛查161人,阳性0人,转诊1人,筛查率100%。
2、认真执行先心病筛查工作技术规范,积极参与市级组织的筛查相关培训知识和技能培训。
3、为了加强与儿科医生沟通,建立微信群,新生儿出生之后,助产士及时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发到群内,儿科医生及时来为患者进行听诊筛查,并做好登记,不得漏诊。
4、积极开展先心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为患者进行筛查前,先将先心病筛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可能出现情况,费用等如实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认真做好各项记录,要求字迹清晰,记录完整。
5、对于可疑阳性病例或者结果不确定者及时复查。
6、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筛查信息等资料。
7、存在问题:个别家长健康意识淡薄,给新生儿做疾病筛查的宣传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本项目市里说给拨款,到目前为止没有落实。
下一年工作计划严格遵循市、区各级领导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做到无漏诊、筛查率10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
施方案
为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和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促进儿童健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我省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
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降低死亡率,改善患儿的预后和生活质量。
(二)具体目标
1、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家长告知率达100%;
2、各级助产机构筛查率逐年提高,以市县为单位,2019年达80%以上(其中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达90%以上)、2020年达90%以上(其中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达95%以上);
3、筛查阳性新生儿心脏超声检查率逐年提高,以市县为单位,2019年达70%以上(其中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达90%以上)、2020年达80%以上(其中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达95%以上)。
二、项目任务及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户外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
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在各级助产机构(以下简称筛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以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进行治疗(项目任务见附件1)。
(三)质量控制与评估。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努力使全省筛、诊、治同质化。
三、项目实施流程
(一)筛查。
筛查机构负责告知监护人有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内容,发放《XX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家长告知书》(附件3)和《XX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4),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凡接受告知者均将其所生
新生儿信息记录在《XX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告知登记本》(附件5),将新生儿筛查结果记录在其《XX省0-6岁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备注栏,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信息平台。
对筛查出的阳性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发放《XX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与评估转诊单》(以下简称转诊单,见附件6),告知7天内凭转诊单到开展先天性心脏病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诊断机构,见附件7)进一步明确诊断。
转诊至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的新生儿,由筛查机构通知NICU所在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相关信息按前述要求填写录入。
告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至诊断机构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
筛查阴性或未筛查的新生儿在出院后、常规体检时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相关症状或体征的,可由发现异常的医疗机构负责将其及时转诊到诊断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二)诊断。
诊断机构负责开通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便捷通道,专人负责安排接诊事宜,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由门诊儿科医生/心脏专科医生解释诊断结果,同时由专人将相关信息录入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信息平台,诊断阳性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
(三)治疗。
治疗机构负责开通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便捷通道,专人负责安排接诊事宜,为确诊患儿治疗,或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并由专人将相关信息录入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信息平台。
(四)随访。
筛查机构负责督促筛查阳性患儿转诊至诊断机构;诊断机构负责诊断阳性患儿转诊至治疗机构;治疗机构负责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随访。
承担随访职责的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制订随访工作要求和流程,指定专人负责随访工作。
四、项目组织管理
全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成立省级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各市县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承担新生儿心脏病筛查相关具体工作。
(一)省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省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妇幼保健院,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专家组、项目办、市县及省级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
(二)省级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省级专家组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撰写技术报告,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任:
成员:
联络员: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小组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协调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开展宣传、督导、信息统计等项目日常管理和保障事务,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经费保障
自2019年起,我省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经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2019年度省财政拟投入经费565.8万元,实际下达资金见省财政厅文件和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
各市县结合实际,解决好相应工作经费,相关筛查设备由筛查机构提供保障,不足由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院统筹解决。
六、项目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全省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并协调财政部门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经费支持,根据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确定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和治疗机构(附件7)。
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确定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并做好组织、动员、监督指导等。
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各级妇幼保健院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宣传、督导、信息统计等项目日常管理和保障事务。
(二)筛查机构。
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
做好筛查前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规范开展筛查工作;向监护人出具筛查结果并做好解释,对筛查阳性者负责转诊及随访;发现危重新生儿,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按危重新生儿转诊程序,直接转诊至危重新生儿治疗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所有助产分娩机构均要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
(三)诊断机构。
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
负责接受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新生儿转诊,对筛查阳性者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对确诊患儿及时进行转诊及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