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_附件1: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7048)
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我区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我区道路交通信息化进程,更好地发挥道路信息化系统的作用,缓解区域交通矛盾,推动我区道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指道路包括***域内所有道路,所指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包括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道路交通发布系统、道路交通诱导系统以及与道路交通有关的信息化系统与设施。
第二条道路交通信息化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运行、建设改造与养护维护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交委)主管道路交通信息化的各项工作,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建设管理体制,对委属各相关单位的道路交通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第四条委属各相关单位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扶持、促进道路交通信息化的各项工作,应将道路交通信息化工作纳入到单位年度计划。
第五条道路交通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属于国有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及使用道路交通信息化设施及其数据。
第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道路交通信息化设施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类施工作业。
第七条***市政工程管理署(以下简称区市政署)受区建交委委托,负责协调推进和落实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对已建系统和设施进行管理。
第八条区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维护经费纳入相关单位的政府投资计划或部门预算。
第九条道路交通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赔偿,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道路交通信息化规划第十条道路交通信息化规划应当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和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编制,应与本区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原则上按照五年进行规划,由区市政署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道路交通发布系统、道路交通诱导系统建设专业规划由区市政署进行统一编制,由区建交委审核并报区信息委备案。
(完整版)V1_附件1:中交集团暨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开展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包括信息化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划和年度计划、资金和年度预算、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标准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人才队伍管理、宣传与交流、考核与激励等。
第四条信息化工作的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投资、统一运营、统筹建设。
统一规划:基于顶层设计的思想,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各单位在规划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统一标准: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等,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开展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标准。
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中未包含的内容,各单位可自行制定。
自行制定标准与公司信息化标准有矛盾冲突时,执行公司标准。
统一管理:公司信息化工作将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由公司总部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组织。
统一投资:公司总部对总部及各单位信息化预算进行统筹管理,各单位按照“共性统建、个性自建”的策略安排本单位的预算,并报总部审批后执行。
统一运营: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系统及数据资产运营、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的体系开展信息化工作。
统筹建设:由公司总部统筹全局,协调部门间、单位间和板块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合力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
第五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增强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协同能力、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全局管控能力、专业支持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跨地区、多领域、全业务流程的有力支撑,引领公司显著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管理状态,为公司率先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交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中国交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中国交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承担管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中国交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的安全、质量、环保和劳动用工等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国交建应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中国交建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项目管控体系,加强对工程施工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期第六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期是确定工程项目可行性和编制工程初步设计的阶段。
第七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期应明确工程项目的造价、施工方案、环保措施等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期内,中国交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九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期结束后,中国交建应编制详细的工程初步设计,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图纸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施工期第十条工程项目施工期是指工程项目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期的整个过程。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施工期内,中国交建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等,确保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中国交建应建立并执行相应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施工期内,中国交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期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期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的验收和交付程序。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期内,中国交建应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和评级。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中国交建应编制详细的竣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质量和进度等情况。
中交系统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交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系统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和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中交系统管理制度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第五条管理制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制度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
三、员工行为规范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环境。
第十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公司信息谋取私利。
四、请假制度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属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第十二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等,具体请假天数和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员工请病假,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五、考勤制度第十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六条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下班,应提前向直属领导请假。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六、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中交系统管理制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中交系统管理制度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省级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2)第三章规划计划管理 (2)第四章项目前期工作 (3)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 (4)第六章项目验收及成果管理 (6)第七章系统运行维护及使用管理 (8)第八章附则 (9)××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有效整合数据资源,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发挥信息化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与辅助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交通运输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应用集成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办公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等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遵循国家、省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相关建设程序,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数据共享、安全可控、开放融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国家、省财政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补助的,由交通运输厅统筹建设的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其他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交通运输厅是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厅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厅网信办)负责。
第六条××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是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单位,受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厅本级及厅属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运维及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数据共享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化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应明确一名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和一名信息化管理员,负责本部门、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审议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决策公司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三)协调解决公司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制定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三)组织开展公司信息化培训和推广工作;(四)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的职责:(一)负责本部门、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配合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做好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三)组织本部门、项目部员工参加信息化培训和推广工作;(四)及时反馈本部门、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第十条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结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规划应经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V1_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资料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 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落实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实施工作;(三)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信息资源使用的协调、整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硬件、软件)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四)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立项、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工作;(五)组织研究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的标准;(六)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础性和重大综合类信息项目建设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七)完成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各单位要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指导下,加强自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及行业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单位应把握交通运输业务与信息化的结合点,制定本系统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促进业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手段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水平。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和**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必须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建设。
第九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标准。
第十条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强监管、讲究实效;(二)遵循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的原则;(三)严格程序,深化前期,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四)严格按下达计划建设内容控制预算。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各建设单位根据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的项目,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应当执行项目负责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四章前期工作第十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立项阶段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
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模版
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建设决策和实施程序,及项目管理活动,实施项目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利用计算机、数据库、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及其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应用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等新建、改建和扩建(升级)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从项目启动到项目验收的整个实施过程。
其中项目变更和配置管理、项目验收管理分别遵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变更、配置、发布管理办法》和《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
第五条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领导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决策-执行”两层次结构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战略性决策,审定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或预算),监督、检查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等相关工作由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总体负责、首席信息官(或集团分管领导)具体实施。
第九条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执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提出技术解决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推广,控制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成本。
办公室信息中心就相关事项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财务管理系统的项目管理工作由资金财务部负责。
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所有项目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由信息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项目负责人就相关事项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财务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由资金财务部指定。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过程的启动与招投标管理、合同与实施管理、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与配置管理等项目管理工作。
国有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模版
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保障集团公司稳健、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级子公司),各级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计算机、通讯技术、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集团公司业务处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开发和推广应用,包括相应的信息化组织架构建立、制度建设、信息化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等工作。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四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一)提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二)审议集团公司信息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审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
(四)审批集团公司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和方案。
(五)审议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六)推动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应用,监督、检查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
领导小组审议、审批事项中涉及到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策范围的,按照程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策。
第五条集团公司首席信息官(CIO)承担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辅助总经理,承担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职责,牵头组织制定和落实信息化战略规划。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信息化管理部门,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信息化运维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信息化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资委等上级部门部署的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总部软硬件系统管理;——负责对信息化规划、规范、标准的管理;——负责各级子公司信息化管理监督、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中交工法管理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积累,提高施工技术,规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法。
第四条工法分为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中国交建工法(省部级)和级。
企业级工法由中国交建各单位通过工程实际应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编写,经单位组织评审和公布。
中国交建工法由中国交建各单位自愿申报,经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级工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中国交建在已公布的中国交建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级工法。
第六条工法必须符合工程建设的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七条中国交建各单位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中国交建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评审。
第九条中国交建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十条中国交建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裁负责工法的领导工作,科学技术部负责中国交建工法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召开中国交建工法的评审会、中国交建工法的公布和推荐申报级工法的工作。
第十一条中国交建工法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交建工法的评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实行动态管理),委员由中国交建工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二条中国交建工法申报条件(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二)工法的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中国交建或行业领先水平,管理手段科学规。
关于印发监理部《铁路工程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XXXXXX项目监理部铁路工程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参照XXXX公司《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结合XXXX高铁项目监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项目监理部各部室及监理组网络建设、信息设备调配及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监理部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分工、职责和流程。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四条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业主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配备相应的软件及终端硬件设备,纳入业主统一接口,并接受业主的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监理部对各施工单位的信息系统负责协调管理。
信息化建设包含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安全监控、隧道围岩变形量测、沉降变形观测,拌和站、试验室数据实时传输、电子工程日志等监控、隐蔽工程视频数据采集、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监理部成立以总监为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各模块的应用管理工作,其主要成员:组长:XXXXX副组长:XXXXXXXXXXXX成员:XXXXXXXXXXXX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理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XXXXX铁路广西公司的有关要求,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第六条监理部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为综合部,负责牵头处理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管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制定监理部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管理考核办法。
(二)负责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三)按照XXXXXXX公司信息化工作总体方案,推进落实监理部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工作日常管理,包括开展培训、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信息化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考核等。
(五)收集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的应用需求和优化建议,并及时向业主相关部门反馈,积极组织软件升级等工作。
最新V1_附件1: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资料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开展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包括信息化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划和年度计划、资金和年度预算、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标准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人才队伍管理、宣传与交流、考核与激励等。
第四条信息化工作的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投资、统一运营、统筹建设。
统一规划:基于顶层设计的思想,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各单位在规划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统一标准: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等,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开展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标准。
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中未包含的内容,各单位可自行制定。
自行制定标准与公司信息化标准有矛盾冲突时,执行公司标准。
统一管理:公司信息化工作将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由公司总部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组织。
统一投资:公司总部对总部及各单位信息化预算进行统筹管理,各单位按照“共性统建、个性自建”的策略安排本单位的预算,并报总部审批后执行。
统一运营: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系统及数据资产运营、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的体系开展信息化工作。
统筹建设:由公司总部统筹全局,协调部门间、单位间和板块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合力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
第五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增强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协同能力、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全局管控能力、专业支持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跨地区、多领域、全业务流程的有力支撑,引领公司显著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管理状态,为公司率先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
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第一篇: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立项、开发及验收程序,保证项目建设质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信息化系统建成后系统的运行、维护、扩展和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信息化项目赴项和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虑编制以下两类资料和文档:(一)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文档是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时向项目验收组必须提供的文档资料,是项目验收的基础。
1、项目验收人纲验收大纲需纲要性地列出项目名称、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单位及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等。
2、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是指项目立项时由项目中清单位填写并经市交委批准的《武汉市交通科技(含新产品)项目任铬书》或《武议市交通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书》。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技术原理、技术方案、可行性分析等。
3、项目来源及依据指交委或省、市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科技项目专项合同》等。
4、项目工作报告项目工作报告需对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说明项目的来源、开发日期、开发过程(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
5、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需说明项目开发的目的、结果以及对整个开发工作的各个方而的评价,总结本项目开发工作的经验与教训,主要包括:(l)项目的意义.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必要性,项目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技术路径等.(2)项目实际开发结果描述。
包括系统的软、硬件配置,系统实际具有的主要功能和性能,用图给出程序系统实际的基本处理流程,以及系统的开发进度与费用等.(3)对开发工作的评价。
包括对生产或管理皴率的评价、对系统质量的评价、对技术方法的评价及系统开发的经验与教训等。
6、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测试报告是把组装测试和确认测试的结果、发现及分析写成文件加以记载,具体的内容要求如下:(l)大型、复杂的系统,按照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和系统设计说明书,对网络、通信、平台、硬件、软件等多个方而集成后的功能、性能和安全等方而迸行综合测试.(2)应用性软件项目,需进行软件的功能、输入和输出等质量指标的测试.(3)提供测试结果与系统要求之间的比较,陈述经测试证实的系统与软件的能力、缺陷和限制,并提出改进建议。
中交工法管理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积累,提高施工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分为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中国交建工法(省部级)和国家级。
企业级工法由中国交建各单位通过工程实际应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编写,经单位组织评审和公布.中国交建工法由中国交建各单位自愿申报,经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中国交建在已公布的中国交建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第六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第七条中国交建各单位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备案.第八条中国交建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评审。
第九条中国交建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第十条中国交建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裁负责工法的领导工作,科学技术部负责中国交建工法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召开中国交建工法的评审会、中国交建工法的公布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的工作。
第十一条中国交建工法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交建工法的评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实行动态管理),委员由中国交建工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二条中国交建工法申报条件(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二)工法的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中国交建或行业领先水平,管理手段科学规范。
公路工程监理公司信息化建设方案
公路工程监理公司信息化建设方案企业信息化建设技术建议书哈尔滨盛世光华科技开发2020年11月目录一、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分析 (5)1.1网络建设需求 (5)1.2储备建设需求 (6)1.3业务系统和服务器建设需求 (6)1.4服务器与储备的选择 (7)1.5网络设备的选型 (9)1.6网络机房建设 (13)二、无纸化办公解决方案 (15)整合资源 (15)加快信息流通 (15)规范办公流程 (16)提高办事效率 (16)2、产品介绍 (16)2.1界面方面 (16)2.2功能方面 (16)2.3平台方面 (16)2.4提醒方面 (17)2.5性能方面 (17)3、功能介绍 (17)3.1、文档治理与归档治理 (17)3.2、即时通讯系统集成 (17)3.3、可配置的基于角色权限分配 (17)3.4、灵活的电子签名/章方案(动态令牌卡、usbkey、动态密码等) (18)3.5、支持文档的多级安全操纵 (18)3.6、公司经营打算与审批 (18)3.7、行政治理需求 (18)3.8、人事流程治理需求 (19)3.9、财务流程治理需求 (19)3.10、科研质量流程治理 (19)3.11、IT服务流程 (19)3.12、资产治理需求 (19)3.13知识/文档/档案治理 (20)3.14、供应商治理 (20)3.15、客户营销需求 (20)3.16、项目需求治理 (20)3.17、移动办公需求 (20)3.18、系统分权治理需求 (20)3.19、数据分析与报表需求 (21)三、视频会议系统 (22)第1章前言 (25)第2章项目概述 (25)2.1设计原则 (25)2.2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选型分析 (27)第3章总体方案设计 (29)3.1视频会议方案拓扑结构图 (29)3.2 方案描述 (30)3.4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分析 (32)3.5系统治理 (36)第4章产品介绍 (40)4.1 RADVISION SCOPIA Elite 5000 MCU (40)4.2高清终端产品介绍 (44)4.3桌面终端和移动终端接入服务器 (46)4.4 增强型ECS网闸软件 (53)第5章系统安全性设计 (55)5.1组网应用安全性 (56)5.2协议及通话安全性 (57)5.3数据安全性 (57)5.4操作爱护安全性 (57)5.5 应用安全 (57)第6章网络设置及优化方案 (57)6.1高清视频会议对网络的要求 (57)6.2网络的调整和优化方案 (58)四、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62)一、前言 (63)二、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63)三、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66)四、系统概述 (66)五、设计方案: (73)六、要紧器材技术参数 (75)企业简介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成立于1994年, 1997年从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分离,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中唯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注册资金400万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开展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包括信息化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划和年度计划、资金和年度预算、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标准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人才队伍管理、宣传与交流、考核与激励等。
第四条信息化工作的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投资、统一运营、统筹建设。
统一规划:基于顶层设计的思想,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各单位在规划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统一标准:由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 2 -准等,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开展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标准。
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中未包含的内容,各单位可自行制定。
自行制定标准与公司信息化标准有矛盾冲突时,执行公司标准。
统一管理:公司信息化工作将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由公司总部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组织。
统一投资:公司总部对总部及各单位信息化预算进行统筹管理,各单位按照“共性统建、个性自建”的策略安排本单位的预算,并报总部审批后执行。
统一运营:公司总部统一制订公司信息系统及数据资产运营、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总部与各单位按照统一的体系开展信息化工作。
统筹建设:由公司总部统筹全局,协调部门间、单位间和板块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合力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
第五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增强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协同能力、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全局管控能力、专业支持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跨地区、多领域、全业务流程的有力支撑,引领公司显著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管理状态,为公司率先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 3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公司信息化组织机构按照“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归口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进行建设,在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公司总部和各单位、业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全方位合力,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挥综合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业务部门在建设需求和应用中发挥主体作用,信息化与业务高度融合,协同推进。
第七条信息化组织架构总体由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与决策机构、各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单位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撑力量组成。
信息化工作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图见附件。
第八条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也是公司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2.审批公司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建设等。
3.监督检查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情况。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出需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 4 -项,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
办公室设在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以下简称:信息化管理部)。
第十条信息化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国资委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2.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并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工作;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信息化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等,并监督执行;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督查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和信息系统整合等工作;5. 负责指导、监督并统筹管理各单位的信息化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和年度信息化预算。
6.负责组织开展公司信息化考核和评优、优秀成果推广工作;7.负责公司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8.负责公司总部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使用管理;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单位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9.负责完成公司要求的信息化方面的其他工作。
- 5 -第十一条信息化管理部与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实施合二为一的管理运行体制。
中国交通信息中心作为公司信息化建设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受公司委托,承担公司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组建由主要领导参加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工作。
成立三年以上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参照第七条、第八条,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各单位信息化管理机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部报备。
第十四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化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项目管理组,协同推进。
信息化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立项、技术方案、组织开发、采购实施等工作,并负责项目在公司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的框架内建设。
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项目的业务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各项资料,并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开发完成后,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推广应用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技术支撑和系统运维管理工作。
- 6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信息化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内部专家及外部专家组成,为公司信息化规划、标准、重大项目立项、评审、验收、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具体管理工作见《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信息化规划及年度计划第十六条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是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化管理部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规划编制起始年,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信息化需求,信息化管理部进行汇总、梳理、调研、分析,并结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每五年进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广泛征求公司内外部意见后,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报送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建立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滚动修订机制,以确保规划得到必要的更新、调整或修订,持续适应企- 7 -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单位修订后的规划应及时报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根据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公司重点工作,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公司信息化工作计划,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每年年底前总结本单位全年信息化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并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送总部备案。
第四章信息化预算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于每年底前下发各单位年度信息化预算编制要求。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自身需求编制信息化预算,经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二月底前上报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部对上报的预算进行初审,重点审查不符合公司信息化顶层设计以及与统建系统冲突或重复的预算内容,原则上不干预各单位自建项目预算,各单位按照初审意见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总部各部门每年第四季度根据本部门业务管理需要,提出下一年度信息化建设需求,报信息化管理部统一编制预算。
- 8 -第二十六条公司信息化管理部编制公司信息化整体年度预算,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反馈给各单位执行。
批复的信息化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信息化预算应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信息化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信息化工作考核。
第二十九条信息化预算具体管理工作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预算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管理第三十条信息化项目遵循“共性统建、个性自建”的原则分为两类:1.一类信息化项目是指统建项目,即由公司总部统一组织相关标准编制、系统设计研发和建设推广的项目。
2.二类信息化项目是指自建项目,即在公司信息化顶层设计框架下,遵循“主干统一、末端灵活”的原则,结合各单位自身需求开展建设的项目。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采购、实施、推广、验收和后评估等内容。
1.一类项目,由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各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立项、采购、实施、推广、验收和后评- 9 -估。
各单位应积极参与需求梳理、标准制定,做好本单位的项目实施、培训、推广应用、运维和反馈工作。
2.二类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立项、采购、实施、推广、验收与后评估。
第三十二条对于一类项目,各单位应遵循“主干统一、末端灵活”的原则,不得开展与统建主干重复的建设工作,个性化的需求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定制,并做好与统建主干的对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集团数据中心资源,包括厦门 - 北京主数据中心及相关分数据中心,原则上不再新建各单位的数据中心。
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发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积极参与公司信息化专项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具体管理工作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六章信息化采购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信息化管理部负责总部信息化项目、系统、设备以及一类信息化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系统、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10-第三十七条对于一类信息化项目,由公司总部出资为主进行建设,组织完成相关系统的咨询、设计、研发,各单位在系统开发和推广应用中,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列支并承担相关费用,取费标准另行发布。
第三十八条对于共性、大宗的系统软件、平台软件、网络链路与硬件设备等采购,公司将由总部牵头组织,各单位参加,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各单位根据招标采购的结果,分别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信息化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由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招标小组,按照公司相关采购办法和程序执行。
第四十条延续性的软件开发项目以及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系统、设备,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在进行市场调研、多方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程序确定服务商。
第四十一条各级单位应规范信息化采购工作,对服务商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择服务商。
第四十二条具体管理工作见《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采购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七章信息化资产管理-11-第四十三条信息化资产包括:硬件资产、软件资产、数据资产、无形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