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宫廷政治之弊:中央外戚专权 地方豪强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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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宫廷政治之弊:中央外戚专权地方豪强称雄

西汉早期政治:宫廷与政府权力分割

王莽之所以能够篡夺西汉的皇位,制度上的原因,就在于西汉政治的宫廷化。这是从汉武帝开始才有的事情。

汉初,宫廷斗争对于西汉的政局影响不大。刘邦死后,吕后专政,宫廷争斗极为血腥。但当时社会上却风平浪静。萧规曹随,清静无为,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成为那一段历史的佳话。其背后,除了“无为”的政治理念之外,更有政治制度上的保障。那时,宫廷归宫廷,政府归政府。皇帝的家事,对国家政局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国家的领袖是皇帝,政府的领袖是丞相。陈平曾经说过,丞相的责任,就是辅佐皇帝,按照天地阴阳和四时流行的自然法则来治理国家,使万事万物都各得其所,使邻近部族畏威怀恩,使天下百姓亲近顺从,使拥有“卿”和“大夫”之爵位者获得合适的任用。陈平是何等谨慎小心的人物!丞相的权力,若非制度上的赋予,他是决不至于夸这样的海口的。

那时的丞相,身为“百官之长”,凡事“无所不统”。曹参继萧何为汉朝的丞相,郡守和王国丞相的任免都一个人说了算,凡事都按萧何立下的规矩办,也不请求皇帝的意见。汉惠帝对曹参是很不满意的,认为曹参故意轻视自己。曹参却对惠帝说:“高皇帝和萧何共定天下,法令已制定得明明白白,如今皇帝只须安坐皇位,我和大臣们按规矩办事,不是很好吗?”这样的口气,的确有些教训的味道。身为开国功臣,曹参是有些自负。但作为丞相,他也确实有这样说话的份量。文帝时的丞相申屠嘉,资历远不及萧何、曹参和陈平,封户只不过五百。但申屠嘉入朝奏事,只因为文帝的宠臣邓通对他有所“怠慢”,即将邓通召至相府教训。他对邓通说:“这个朝廷,是高皇帝的朝廷啊!你邓通不过是个小臣,在宫殿之上这样没有规矩,罪属大不敬,理当斩首。”若不是文帝及时派人解救,邓通就被这位申丞相杀掉了。

汉文帝和景帝,对于丞相权力太大的问题,一直耿耿于怀。文帝曾故意刁难丞相周勃,逼得周勃不得不主动让位于既能干又乖巧的陈平。陈平死后,周勃再次出任丞相,但不久就被文帝找借口打发回封地去了。周勃的儿子周亚夫,在景帝时也做了丞相。周亚夫总是干涉景帝行事,景帝罢了他的官不算,最终还要了他的命。文、景二帝,对丞相权力太大,都心存疑惧。

武帝令“宫廷政治”成型

至汉武帝在位时,开始从制度上削夺丞相的权力。

武帝利用中书和尚书控制朝政。那时,中书传达政令,是国家的“枢机”所在;朝廷百官的任命,则由尚书负责。这样一来,汉朝的宫廷,倒成了政治的大本营,成为地地道道的“宫廷政治”了。武帝雄材大略,以一人之力,运筹于宫廷,而指挥天下。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宫廷政治之下,外戚、阉宦和宫廷弄臣,反而成了政治的主角。吕思勉先生曾经就此说道:武帝临终顾命,把国家大事都托付于一个不学无术的霍光,而同受顾命的金日磾、上官桀,皆为“小廉曲瑾便辟侧媚”之流。“小廉曲谨”,就是貌似谨小慎微。而“便辟侧媚”,就是擅长邀宠取媚。这样一些人,显然都是只知道听从皇帝命令,而心怀叵测的“小臣”。

当武帝死后,西汉的宫廷,就落入了这样一群小臣手中。昭、宣、元、成、哀、平六代,基本上是外戚专政;间或亦有一些宦官和佞臣掌握了大权。成帝在位二十余年,王氏亲属先后有十人封候,五人拜将,占据着宫廷要津。刘姓的江山,实际已由王姓当家。成帝死后,哀帝继位。哀帝对满朝王氏一概斥退,而重用祖母傅氏、母亲丁氏的家人。但哀帝在位只有六年头,傅氏、丁氏又先他而死,两家皆不成气候。故哀帝一死,身为太皇太后的王政君,就召回王莽,重掌宫廷。这时,对于王莽来说,篡取皇位本身并不是一件难事。

宫廷政治之下,谁控制了宫廷,谁就控制了政治的机枢。就这一点而言,处心积虑要篡夺皇位的王莽,实在是一个历史的幸运儿。但是,王莽其实是一个很不幸的历史人物。他篡夺了西汉的皇位,但那不过是一个权力的空壳。以他所处的环境而言,他其实是什么事也做不成的。那时,天下遍布豪强,与西汉的地方官勾结在一起,早就不再听命于朝廷。西汉亡于王莽,亡的不过是宫廷。这件事,也须从头说起。

宫廷政治之弊:上用“小臣”,下用“小材”

汉初,郡的权力甚大。但郡守的选任取决于丞相;丞相对郡守亦握有监察与制裁之权。另一方面,丞相的选任既取决于皇帝,皇帝对丞相亦拥有监察与制裁之权。就总体而言,西汉在武帝之前,皇权与相权之间,是有制衡的;而中央与地方之间,也是有制衡的;西汉的中央集权,正是建立在这种权力制衡的基础之上的。

而武帝削弱相权,则使郡一级权力,成为皇权的直接延伸。郡太守的选任一出于尚书,实际是皇帝的亲自任命。故对于郡守的监察与制裁之权,从此只能由皇帝直接行使。另一个问题,就是选什么样的人为郡太守。按汉朝的规矩,贵戚和二千石以上官员的子弟,拥有入宫充任郎官的特权;财力雄厚人家的子弟,也可以花钱买一个郎官做。这些人,久在宫廷行走,或官至郎中、中郎,有身份有地位,却也渐渐养成了“小廉曲谨便辟侧媚”的性格。武帝时,官员的任命,既已由尚书负责,这些郎中、中郎,与皇帝最为接近,也最易于为尚书所注意,遂被大量委派到地方充任郡太守。董仲舒曾经向武帝提出,这类人不过是“小材”;委任他们做太守,会把做太守必具的品德和能力标准都颠倒混淆了。而进一步的问题,则是汉朝的郡太守,有权任命各级属官。太守若为“小材”,则其选任的各级属官,也大都不会称职。这样一来,汉朝的地方治理,就成了大问题。

宫廷政治,上用“小臣”,下用“小材”。而“小臣”、“小材”一旦大权在握,就会败坏国家大事(“秉君威,以害正事”)。如武帝实行盐铁和商业官营,结果是权贵、官吏与富商大贾勾结在一起,私自经营工商业牟利,败坏王法,逞其私欲,占据山泽,控制市场,囤积居奇。其他方面,也是一样。这样的问题,武帝最初是想用酷吏来解决的。但是,酷吏大都非常势利,无非是看武帝的眼色行事。得势者,即便犯法如山,酷吏一般碰都不会去碰他们。失势者,即便是贵戚,酷吏也不会放过他们。

中央监察机制的失效:地方豪强坐大

对于地方豪强势力,武帝是尤为重视的。武帝曾用杨可推行“告缗”法,把地方中等以上的富户大都搞得家破人亡。然而,这些都是缺乏权力背景的豪强。那些真正拥有权力背景的豪强,因与朝廷权贵和郡、县官吏勾结,却迅速膨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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