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以及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目的、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学校要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院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接受“半工半读”形式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高等职业学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时间,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支持鼓励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学生顶岗实习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中职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应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家长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学校报告.学校应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中职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家长或监护人三方同意,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顶岗实习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第二十二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其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记入毕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书等.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着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安全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组织,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学校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免除学费的中职学生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中职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投保经费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应统一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和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顶岗实习生的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生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强实习生的职业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实习生是指公司聘用的暂未毕业或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实际工作经历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做到勤学、乐群、刻苦。
第二章实习生招聘和转正一、公司将根据实习生的招聘需求,通过官方网站、校园招聘会等途径招聘实习生。
二、招聘实习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年龄在25岁以下,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能力。
三、实习生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适应期后,公司将对其表现进行评估,符合公司要求的实习生将有机会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四、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扬,以鼓励其学习和工作。
第三章实习生的工作要求一、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假期、加班等规定,严格按时上下班。
二、实习生应当尊重公司上级的安排,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习生应当细心、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不推诿责任,不怠慢工作。
四、实习生应当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五、实习生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实习生的培训和学习一、公司将为实习生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机会,帮助其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实习生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学习,不得懈怠。
三、实习生可以向公司专业人员请教,争取更多的学习机会,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四、公司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和考核,鼓励实习生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五章实习生的考核与评优一、公司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评定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实习生转正的重要依据,优秀的实习生将有机会获得转正的机会。
三、公司将设立实习生优秀奖,每年对表现突出的实习生进行评选,给予奖金或奖品作为鼓励。
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规定在当代教育体系中,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规定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这不仅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还能够增强他们对社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
然而,由于管理规定缺乏统一性和明确性,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效果和安全性存在一定的隐患。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进行管理规定。
一、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定义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通过参与实际工作或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能力和技能,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就业能力。
二、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目的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是为了锻炼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他们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其二是为了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
三、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学生的安全与权益,营造良好的实践环境,提高实践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规定,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
四、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规定的内容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实习机构和实践项目的筛选标准、实践时间和工作内容的安排、实践过程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实践期间学生的权益保障以及实践结果的总结与展示等。
五、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的安全问题在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关注的焦点。
因此,在管理规定中应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安全操作要求和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对学生个人发展的促进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能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和成长空间,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
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学习到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还能够培养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七、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对社会的贡献学生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不仅对学生个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4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实践性学习和实习的一种教育形式。
为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1.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学生正确使用。
2. 学生要参加实习前的安全培训,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高风险的工作,或者超出学生的实际能力范围的工作。
4. 实习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实习场所、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 实习单位要建立学生实习期间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6.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处理。
7.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自觉保护自己的安全。
8. 学生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和反馈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共同解决和改进安全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际执行时还需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学生顶岗实习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然而,学生顶岗实习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份____字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重要目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环境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接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学院内进行实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伤害。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义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必须为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
第二章实习单位的义务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学生安全参与实习活动。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九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享有与实习单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休假等。
第十二条学生参与顶岗实习前应当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纪律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纪律管理规定一、顶岗实习是完成教学任务,是教育教学核心部分,学生自愿参加顶岗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自行实习。
二、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各项管理制度和跟踪管理与学校安排实习学生一致;自行实习程序:(1)提前一个月本人申请,报学校审批(2)学校审批同意后,在实习前将实习单位、家长(监护人)和学生三方实习协议提交学校实习处(3)签订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和家长知情同意书(4)经学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到自行顶岗实习单位实习。
手续不全不能到自行顶岗实习单位实习。
三、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双重管理,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校企双方日常管理。
学生顶岗实习前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签订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校企和学生三方协议书及学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实习。
四、遵守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书内容。
五、遵守《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做与岗位无关且有安全隐患的活动,确保实习期间人身安全。
六、遵守《学生顶岗实习考勤和请假制度》和实习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按时向校企双方请销假。
病(事)假不向实习单位主管和学校班主任请假或者请假双方未批准按照擅自离岗处理。
七、遵守《学生顶岗实习住宿管理制度》和实习单位住宿管理制度,保障住宿安全和住宿环境。
八、按照《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管理办法》校企双方严格考核实习学生,严格考勤,实习学生认真撰写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对校企双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定,计入学期实习课程成绩。
九、保障通讯畅通,更换手机号立即告知班主任;每周主动向班主任至少汇报一次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必要时使用手机视频或GPS位置实时分享功能,确保与班主任日常联系,如不能联系到学生本人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实习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四)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学院设立实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安全教育;(三)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四)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五)定期向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实习安全教育第六条学校应将实习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三)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四)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五)实习基地相关安全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实习安全教育讲座、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基地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教学院系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集团成员院校学生实习,是指集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集团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教学院系安排或者经教学院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第四条 集团教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妥善安排好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 集团教务处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集团教学院系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教学院系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教学院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并规范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1. 实习单位的责任: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负责学生的安全指导、培训和教育工作。
2. 学生的权益:学生有权了解自己的实习任务和要求,并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拒绝执行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任务。
3. 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学生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了相关安全知识。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保证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实习单位应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使用合规。
5. 应急管理: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疏散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熟悉并遵守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6. 事故报告和处置:实习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协商处理事故,并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赔偿问题。
7. 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习单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总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并确保实习单位按照规定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____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顶岗实习是学校授予权限的实习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要求且经学校批准,由学生毕业前在合法、安全、专业的单位进行的实践环节。
2.实习单位是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应具有资质、声誉良好、安全、合法且有一定规模,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知识技能的得到提高。
3.学生需要遵守顶岗实习学习计划、实习制度,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条件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全日制本科学业规划和实习制度要求的时间安排,在毕业前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毕业顶岗实习任务。
2.学生必须全面完成专业课程和教学要求,达到实习条件:学分要求达到学生所在专业规定的实习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3.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实践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应当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测试内容,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值。
三、实习单位1.满足实习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指定顶岗实习单位,并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安排好实习事宜。
2.实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其他合法证照;–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场所、工具、物资支持等必要条件;–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人员培训计划;–提供正常实习生产或服务活动,且具有较强的相关行业经验。
四、实习计划1.实习计划是指学校依据教学计划、专业基本要求和实践能力教育规定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学校应将实习计划向实习单位和学生告知,在实践前应进行制定和确认,并严格执行。
3.学生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在可行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成果评价1.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实习生在工作中表现的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2.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事后及时向学校反馈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学校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实践结束后进行评价管理,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在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并用于学生实践能力档案的建立和使用。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万能版)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学生的顶岗实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顶岗实习,是指我校根据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我校对三年级学生学完本专业的理论课程后,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专业对口单位的服务一线参加的实习工作。
第三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生顶岗实习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第四条组织领导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牵头,各专业教研组具体安排与实施,办公室、政务处、团委等相关处室做好协调和配合。
顶岗实习的日常学生管理由班主任和企业共同承担。
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组长:李庆富副组长:贺国林、冯文凯、崔伏生、徐永明、组员:各班班主任第五条顶岗实习生管理1、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
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职责(一)学校职责1、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科学设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实习单位职责1、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实习教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各项工作,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和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实习安排1. 实习时间学生实习的时间安排应与学校教学计划相一致,确保实习的时长不会对学生的学业造成过多影响。
2. 实习岗位学校将根据学生专业背景和实际需求,对学生进行实习岗位的匹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关,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培养特定技能。
3. 实习单位学校将与各实习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实习单位具备提供学生实习所需的资源和条件。
三、实习前准备1. 实习协议签订学校将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
2. 实习说明会学校将组织实习说明会,介绍实习的安排和要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
四、实习教学管理1. 导师指导每位学生将由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实习工作,导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提供学生实践过程中的指导和建议。
2. 实习计划学生在实习开始前,需制定个人实习计划,并报经导师审核后执行。
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3. 实习日志学生每天应完成实习日志的书写,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等内容。
导师将对学生的实习日志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
4. 实习报告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根据实习的要求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实习过程中的任务完成情况、问题与挑战及解决思路等内容。
五、实习考核1. 导师评价导师将根据学生实习的表现,对学生进行定期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学生自评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需对自己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个人实习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提高的方向等。
六、实习安全管理1. 实习责任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都应对实习期间的安全负有责任。
学校将对实习安全进行监管和管理,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学生应自觉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示范性高职
经济管理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为了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保证教学质量,制定了本管理规定。
一、性质顶岗实习是经济管理系各专业开设的必修实践教学项目,是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总体要求1.应态度端正、团结协作、虚心好学、听从指挥,能充分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并在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2.应能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某个理论或实际应用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处理数据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
3.必须结合工作岗位的技术状况,在阅读、调查、实践、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实践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的实习报告。
要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字数一般不少于3千字。
三、实施方式顶岗实习开设在第六学期,利用一学期的时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介入企业的具体生产活动,真正顶岗工作。
实施步骤如下1、第五学期期末,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学生就业取向,安排顶岗实习单位,给每个学生指定指导教师。
2、学生顶岗工作,将每日工作情况记录在实习工作日志中。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报告可以是技术创新报告,也可以是工作总结,也可以是实际工程项目开发报告。
3、学生提交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包括实习日志、3000字以上顶岗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工作鉴定及评语。
顶岗实习报告严格按要求排版打印。
所有资料装订后封装在档案袋中,并标明学生专业、班级、姓名、性别、指导教师姓名、实习单位、报告题目等内容。
4、实习结束后,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由用人单位鉴定、指导教师评价、顶岗实习答辩等环节构成。
成绩构成如下:实习日志20%工作单位鉴定30%指导教师评价30%实习报告评阅20%5、实习结束后,按专业由专业组组长撰写顶岗实习分析总结上报到系。
四、过程控制1、已经签定就业协议且签约单位要求学生上岗的学生或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到相应的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学校决定:凡我校学生,毕业前必须进行顶岗实习,为此,特制定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生应完成的教学环节,该教学环节纳入考核范畴,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该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与学分,不予毕业。
第二条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基本要求:1、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结合实习岗位,实习结束时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总结交指导教师(自联实习单位的将实习总结鉴定表交班主任)。
2、充分认识和理解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合作与协调的重要意义,学会如何与人相处,如何服从工作安排,如何相互尊重。
3、在学会做事方面,了解现实社会对人的基本素质方面的要求,了解企业对员工在基本素质、知识构成和业务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理解这些要求并能身体力行地按要求去做。
4、服从管理与安排。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服从企业与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生活、工作岗位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安排,对企业或指导教师的安排如有意见或建议,在未准予调整之前必须服从安排。
5、学生前往顶岗实习单位时,必须服从指挥与安排,避免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伤害与损失。
6、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必须服从企业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要求,绝不允许违规生产与操作。
第三条学校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考核,其考核成绩分为五档,即:优、良、中、及格、不合格。
考核成绩评定方法:1、实习单位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遵守厂纪厂规,讲文明礼貌,安全操作,岗位技能熟练程度等。
占考核总评成绩的60%。
2、学生撰写的实习总结,占考核总评成绩的15%。
3、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主要针对学生是否服从生产管理、生活管理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进行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5%。
自联实习单位的由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凭月考核表、实习总结鉴定表考核。
4、成绩报送,顶岗实习结束后于2周内,由各系收齐三方面的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交教务处。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总则顶岗实习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共机构等处进行实习,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科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
为了规范顶岗实习活动,保障实习质量,营造和谐的实习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实习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学校组织的顶岗实习项目的学生。
三、实习内容顶岗实习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密切相关,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从业素质为核心。
实习内容应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并在实习开始前进行详细说明。
四、实习期限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为学年内的寒暑假期间,具体实习期限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商定,并在实习开始前进行详细说明。
五、实习单位选择与审核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实习需求,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共机构等进行沟通,选择适合学生实习的单位。
实习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实习条件,学校将对实习单位进行审核。
六、实习合同签订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在实习开始前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实习合同应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报酬(如有)、保密事项、责任分担、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实习教师指导与管理每个实习学生应有专门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指导,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实习指导教师还负责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价。
八、实习报酬和福利根据实习单位的规定,实习学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实习报酬。
实习单位应根据学校的要求,确保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类似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保险、交通补贴、餐补等。
九、实习考核与评价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科知识运用情况等。
实习单位需及时向学校提供实习学生的综合评价报告。
十、责任与违约处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实习单位资源从事非法活动。
如有违反,学校和实习单位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促进实习单位和学生的共同发展,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工作的学生,并由实习单位严格执行。
3. 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职责及义务1. 实习单位的职责:(1)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实习场所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的完善。
(2)指派专人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3)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确保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
2. 学生的职责:(1)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
(2)正确使用和保管工作工具和设备,做好个人防护,严禁违规操作和滥用职权。
(3)发现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及时向实习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的人员报告。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流程。
2. 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实习场所的安全规划和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震等。
(2)实习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内容,以及温习和考核的机制。
(3)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应急处置。
(4)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财产保险等保障措施。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 实习单位应根据学生的实际工作内容和风险程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场所安全要求。
(2)工作工具和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常见的安全事故和事故预防知识。
(4)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方法。
3. 实习单位应组织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安全监督和检查1. 实习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与顺利进行,保障学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个人权益,订立本规定。
全部学生员工都必需遵守以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学生顶岗实习员工。
第二条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管理层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学生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3.学生员工应当自发遵守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第二章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措施第三条岗前培训1.全部学生员工在实习岗位开始之前,必需接受专业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而且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
学生员工必需全面理解并娴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培训由专业培训师或有经验的员工进行,培训记录要完整、准确,并由学生员工签字确认。
第四条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1.学生员工在实习期间必需严格依照公司规定佩戴和使用各类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
2.学生员工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完好性,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3.不得擅自更改、拆卸、停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对发现问题或需要更换的设备和用具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五条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1.学生员工在实习岗位上,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2.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各岗位进行检查,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订立整改措施,确保及时除去隐患。
第六条应急预案1.各部门应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学生员工在各类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2.学生员工在实习岗位上应熟识并掌握所在部门的应急预案,且能够依照预案要求行动。
第七条安全教育和活动1.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2.安全教育和活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知识宣传、消防演练、急救培训等,学生员工必需乐观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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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实习是医学院校培养学生重要的教学阶段,是医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之一。
第二条在实习中,要继续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使之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通过实习,巩固和提高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做到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评价与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章实习管理的职责第四条教学管理部职责1、研究制订有关毕业实习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制定、审核全校各专业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制定毕业实习计划,检查毕业实习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监督、指导毕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的执行实施;协调、处理毕业实习教学中重大问题;组织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规范毕业实习教学过程管理。
4、会同各系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组织制订学校的毕业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对系部开发的实习基地进行审核,并负责组织教学基地的挂牌和有关协议的签订工作。
5、负责与各教学基地协调、签订实习计划。
6、加强和临床教学医院的联系,协调系部与临床教学基地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学生管理部职责1、全面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
2、建立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请销假制度,负责实习生的请销假审批和管理。
3、检查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学习、安全、健康等情况;协调、处理毕业实习学生管理中重大问题。
4、定期做好“临床实习优秀带教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和奖励工作。
5、负责违纪学生处理,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
对违规违纪、实习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学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系(部)职责1、要求各系部制订毕业实习选派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加强过程管理,切实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毕业实习安全、有序进行。
2、负责落实实习计划,并填报“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计划表”,上报教学管理部。
3、各系负责实习组织工作。
组织毕业实习前教学动员和培训,并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
负责实习生进点和返校工作。
4、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增强管理意识,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建立学生信息反馈体系,使联系渠道畅通,并经常深入各临床教学基地,了解教学情况及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5、加强实习生考核,组织进行教学检查、协同做好实习生出科考试等工作。
6、负责组织优秀实习生评选和推荐工作。
7、负责拓展毕业实习基地,逐步建立一批稳定的毕业实习基地。
第七条辅导员工作职责1、辅导员具体负责毕业实习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系部下达的实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做好所负责班级实习生的选派工作。
3、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选派实习组长。
4、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审核实习队长、组长、自主联系实习学生上交的实习情况汇报,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并每月填写“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学生反馈统计分析表”,上交系部。
5、负责联系沟通检查实习学生的具体工作,每月至少与各实习基地学生沟通一次,掌握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动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及时上报重大问题。
第八条教学实习医院工作职责1.根据《实习计划》安排各科实习时间和轮转时间,向有关科室下达实习任务并提出实习要求。
2.向学生介绍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科室业务技术情况。
3.指定各科一名领导负责该科实习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专题讲座等。
5.经常了解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组织、评选本院优秀指导老师。
7.定期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8.负责学生在院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九条实习科室领导和带教指导老师工作职责1.安排有一定医学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老师负责带教,提出带教要求和落实措施。
2.向学生介绍本科有关制度、人员、设备、技术专长、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经常了解本科学生实习情况。
4.有计划、有目的的给学生安排《临床讲座》,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医院的相关学术活动。
6.督促实习学生按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7.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基本临床诊疗技术操作,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理论和操作技术考核。
8.检查学生《实习手册》填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本科实习结束前,对所指导的实习学生做出实事求是的实习评语,并签字以示负责。
第三章实习生职责第十条实习学生工作职责1.实习学生必须按毕业实习大纲要求进行工作与学习。
2.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学校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实习职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政治学习,学术报告,义务劳动等)。
3.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人员的安排、调遣,遵守所在地风俗和社会公德,不发生任何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件和行为。
4.实习学生对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医学服务工作,一切医疗活动需得到指导教师允许后才可实施。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注意交通安全,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酗酒闹事、惹事生非,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
6.必须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宗教、社团活动等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7.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医院的作息制度,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
除春节休假可根据医院等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8.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9.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学生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
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
第十一条实习队队长职责1.与系部老师配合,组织本队同学离校和到实习基地报到事宜。
2. 负责汇总本队实习学生《实习轮科计划》,并上交学校。
3.要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做到四带头: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带头搞好各科实习;带头遵纪守法做好事;带头搞好与实习基地的关系。
要善于团结同学,办事公正,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
4.实习队长要主动做好同学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团活动,抓好政治学习。
要经常向实习单位领导、医务(教)科、护理部和带教老师征求意见(至少每月1次),并把老师的意见及时向同学们传达。
5.要加强与实习队同学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召开实习队会议(至少每月1次),认真总结实习情况。
6.要加强与学校联系,建立定期沟通制度。
实习队长每两周填写“实习情况反馈表”,向系部和辅导员信电联系一次,汇报实习进程,也可随时电话、短信、邮件等联系沟通。
队内学生出现旷工、思想波动、突发事件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与系部沟通。
7.毕业实习结束时,协助本队同学办好各项离院手续。
收齐各小组的实习病历、实习手册等,统一到教学基地实习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交回学校。
向实习医院表示感谢,做好离院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实习组长职责1.配合实习队长,负责组织本组同学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
2.负责本组同学汇总本组实习同学《实习轮科计划》,并上交队长。
3. 要加强与实习组同学、实习队长和学校的联系与沟通,每两周填写“实习情况反馈表”,上交实习队长,也可随时与辅导员、系部联系沟通。
组内学生出现旷工、思想波动、突发事件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与队长和系部沟通。
4、毕业实习结束时,协助队长办好各项离院手续。
收齐本小组的实习病历、实习手册等,交给实习队长,统一到教学基地实习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四章实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学生毕业实习安排1.凡我校在册学生进入临床毕业实习,可由学校教学管理部统一联系和安排实习单位、由招生就业部统一联系实习就业零距离或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2.学校教学管理部和临床带教中心根据全校纳入安排的实习学生人数和各实习基地与我校签订的实习计划数,结合专业情况,分配给各系(部)相应的实习安排计划。
各系(部)将实习安排详细情况交回和临床带教中心,由和临床带教中心统一管理和协调并公布。
3.实习安排遵照根据学业成绩安排实习的原则。
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业成绩选派实习医院。
除实习医院对学生有特殊要求外,对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优先选择实习医院的权力。
4.学业成绩不合格(包括有挂科科目、第四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安排省外实习医院实习以及实习就业零距离形式的实习,以保证学校声誉及实习生质量。
5.学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停止毕业实习,学校组织再次补考,合格后方可继续实习。
6.凡不服从学校安排,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变更实习单位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其实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7.学生因就业、特殊情况等需要,经学校审批可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1)学生填写《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实习审批单》,家长出具知情同意书(含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和家长联系电话),实习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责任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2)学生个人所联系的实习单位原则上应为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医院或县级医院。
在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审批单上盖章,并愿意按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大纲要求执行实习教学带教工作任务。
(3)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每月定期做出书面汇报,小结每月的实习工作情况和实习生活、学习情况,并将书面汇报上交辅导员。
汇报材料作为实习学生实习考核依据。
第十四条实习前培训与实习资格考核学生实习前,各系部要安排2周左右时间进行岗前培训与教育。
培训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习计划与大纲学习、技能强化训练、实习单位环境介绍、医德医风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医患沟通教育、安全法制教育。
各系部根据上述内容提出强化训练计划,由教学管理部审批,组织实施。
岗前培训后安排一周时间进行实习资格考核,考核通过方可上岗实习。
学生离校前与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合同。
第十五条实习学生的请销假管理1.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因病或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先书面向实习队长申请,经签署意见后报批。
2.实习学生请假1天以内由指导教师准假,2至3天需经实习科室科主任批准,超过3天要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院科教部门批准,6天以上须经医院同意后报学校相关系部及科室审批,学生管理部审核,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假期休满后必须到实习医院科教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3.凡不请假(含未准假)离院者,一律按旷实习论处,旷实习一天按6个学时计算。
旷实习者,将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处理。
4.因病或事假累计缺勤一个月以上者,毕业考试后需补实习,否则将不予毕业。
第十五条报考、考试、双选会的请销假管理参加当年成人本科、英语等报名、考试的实习生,以及参加就业双选会、应聘会等的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可向所在教学基地主管实习部门申请,获准后方可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