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危重症孕产妇是指由于孕期并发症或其他疾病导致的孕妇健康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

为了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各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危重症孕产妇的定义、管理流程和重要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危重症孕产妇的定义危重症孕产妇是指在孕期或分娩过程中,由于妊娠合并症、系统性疾病或急性并发症等原因,出现致命或严重生命威胁的情况。

常见的危重症孕产妇包括重度子痫、HELLP综合征、心脏病急性发作等。

二、危重症孕产妇管理流程1.早期发现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孕妇筛查机制,对高危因素进行评估和识别。

孕妇首次就诊时,医护人员应仔细询问孕妇的病史、孕期并发症及家族史,并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以便早期发现潜在风险。

2.系统评估和分类一旦诊断为危重症孕产妇,医疗机构应进行全面的系统评估,包括孕妇的生命体征、病情严重程度、病因分析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危重症孕产妇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针对个体进行相应的治疗和监测。

3.多学科协作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需要多学科的协作,包括产科、麻醉科、心内科等。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共同监测孕妇的病情和生命体征。

4.护理管理和监测在危重症孕产妇管理中,护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护士应密切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尿量、血糖、血气分析等指标,并及时纠正异常。

此外,护士还应提供心理支持和教育,帮助孕产妇保持良好的心态。

5.急诊处理和紧急手术对于病情危急的危重症孕产妇,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急诊处理流程。

急诊团队应迅速响应并展开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在稳定孕妇病情后,需要及时安排紧急手术或其他治疗。

6.后期随访和病情观察对于经过治疗脱离生命危险的危重症孕产妇,医疗机构应进行后期随访和病情观察。

随访应包括复诊、生活方式指导、药物管理等,以确保患者的康复和预防再发。

三、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重要措施1.加强机构管理和团队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设施、设备和药品的配置,同时加强相关团队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专业水平和应对能力。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保障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1、妇产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程监护和产后随访。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急诊科承担危重症孕产妇的急诊接诊工作,快速评估病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和抢救。

3、麻醉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手术的麻醉工作,保障麻醉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

4、重症医学科接收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的生命支持和监护治疗。

5、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根据病情需要,参与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治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一)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制定明确的危重症孕产妇识别标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

(二)规范评估流程医务人员在接诊孕产妇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识别标准对孕产妇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危重症孕产妇。

(三)加强孕期保健中的评估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动态评估病情变化,对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的孕产妇提前采取干预措施。

四、救治流程(一)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应为危重症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优先的诊疗服务。

在急诊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设置明显的标识,简化就诊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二)多学科会诊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

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实施方案

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实施方案

XX 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实施方案各职能科、各学科、各科室:根据省卫计委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接诊、转诊、管理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危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xx成员:xx xx xx xx xx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主任由xx 担任。

职责:负责对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的组织、人员、车辆调配和协调工作,保证产科绿色转诊通道的畅通。

二、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职责:负责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工作要求:妇产学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

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应及时报医务科组织抢救、会诊。

儿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新生儿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

三、工作要求1、各级各类人员要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危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保证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得到及时救治。

对需转诊的孕产妇、新生儿要严格按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诊制度》执行,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安全转运。

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新生儿,应立即请专家会诊,指导治疗。

3、加强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4、妇产科门诊要结合“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做好孕期保健监管工作,对高危孕产妇要严加管理,掌握相关资料,做好登记,指导正确就医,为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奠定基础,保障母婴安全。

5、全院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工作,保证参加抢救人员及时到位,设备、药品等完好无缺,规范操作,杜绝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由于救治不及时造成的意外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孕产妇急危重症是指在孕产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并发症或者突发疾病,如子痫、羊水栓塞、产后出血等,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对孕产妇和胎儿造成严重威胁甚至导致死亡。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首先,建立一个完善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团队。

该团队应该由不同科室的专家组成,包括妇产科医生、产科护士、麻醉科医生、重症监护室医生等。

他们应该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了解最新的治疗流程和技术,以提高危重症处理的水平。

其次,建立一套完善的孕产妇急危重症治疗流程。

这个流程应该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识别、评估、处理和转诊等环节。

识别环节要求医护人员能够迅速判断孕产妇是否属于急危重症,评估环节要求医护人员能够迅速评估孕产妇的病情严重程度,处理环节要求医护人员能够迅速采取合适的治疗措施,转诊环节要求医护人员能够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孕产妇转诊到相应的专科医院。

另外,应建立一个孕产妇急危重症治疗指南。

该指南应该包括不同急危重症的治疗方案、用药选择、治疗的时机和方法等内容。

这样可以提供给医护人员参考,使得他们在处理孕产妇急危重症时能够有一个明确的依据。

此外,建立一套完善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记录每个孕产妇急危重症的相关信息,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和效果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孕产妇急危重症的发病率、流行病学特征和治疗效果等。

这样可以为改进治疗方案和提高病情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最后,应进行宣教和培训工作。

针对不同的医护人员和患者群体,开展相关的宣教和培训活动,提高他们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对于医护人员,可以组织定期的病例讨论和学术交流,增加他们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

对于患者和家属,可以开展孕产期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管理孕产妇急危重症,需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括建立管理团队、制定治疗流程、建立治疗指南、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开展宣教和培训等环节,以提高危重症处理的水平,减少孕产妇的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医学中,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这个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以提高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生存率和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二、制度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一些孕产妇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如孕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这些情况会增加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风险。

此外,许多新生儿也会面临各种急危重症,如早产儿、低体重儿等。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三、管理制度的目标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目标包括:1. 提前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风险。

2. 提供精准有效的监护和治疗措施,降低发生并发症的风险。

3. 提供全方位的医学服务,确保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得到及时救治。

四、管理制度的内容1. 专业团队建设为了有效管理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需要建立由产科医生、儿科医生、护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多学科团队。

这个团队应该包括专业技能娴熟的人员,他们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和支持。

2. 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风险评估应该在孕期早期进行,并定期进行跟踪观察。

通过分析患者的个人及家族疾病史、产前检查结果等信息,可以有效地确定风险等级。

3. 监护与治疗针对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医疗团队应制定详细的监护与治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

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孕妇的血压、心率、胎儿的胎动、胎心等重要指标的变化,以及提供适当的药物治疗和手术干预等。

4. 信息共享和协作要确保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的顺利管理,不同医疗机构和部门之间需要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通过有效的沟通与合作,可以让患者的信息得以顺利传递,医疗资源得到合理调配。

五、管理制度的实施1. 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为了保证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妥善处理。

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会诊制度

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会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及新生儿会诊转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1、申请会诊,应按规定填写会诊申请单(紧急情况下可先会诊,后填单)。

会诊结束后,需及时将会诊记录整理存入病历。

2、参加会诊的医师,一般应具有主治及以上称职,由会诊科室指定的医师或各专科的二线值班医师负责,指定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因手术或科内抢救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诊时,可报告科主任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及时完成会诊.
3、会诊时,因病人情况特殊或诊疗技术等因素,会诊医师未能提出明确的诊疗意见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对会诊医师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直接参与会诊.
4、会诊结束时,会诊医师应同邀请科室的医师一起,在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原则下将患者的病情、医疗风险和诊疗意见告知患者,解答患方咨询。

5、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15分钟内必须到达,绿色通道急会诊10分钟内到达。

6、会诊医师应仔细阅读会诊通知单和病历,了解病情及会诊目的,根据症状、体征及有关检查提出会诊意见。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一、引言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对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基本原则以及具体实施措施等进行论述。

二、重要性孕产妇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胎儿和新生儿的发展和健康。

急危重病情的孕产妇需要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护,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和死亡率。

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救治效果,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三、基本原则1. 全员参与:孕产妇急危重管理需要医疗团队的协作和合作,涉及妇产科医生、护士、麻醉师、产科技术人员等多个专业的配合。

2. 个体化治疗:针对每位孕产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避免“一刀切”的处理方法。

3. 综合评估:对孕产妇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病史、实验室检查、体征观察等,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 及时干预:对急危重孕产妇的就诊、诊断和治疗均需要及时进行,争取最佳的救治时机。

5. 家属支持: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和互动,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抚,增强患者及其家属的信心与配合度。

四、具体实施措施1. 质量管理:(1)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要求医院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建立孕产妇的电子健康档案,包括病史记录、体征观察、检查结果等,方便医护人员查阅和分析。

(3)开展孕产妇病情评估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病情给予相应的医疗资源和护理服务。

2. 专家协作:(1)建立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及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重症孕产妇的治疗过程,保证全方位、多角度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2)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记录和沟通纪要,方便随访管理及时了解患者状态。

3. 健康教育:(1)通过孕产妇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其自我管理和卫生意识。

(2)向孕产妇家属提供有关孕产妇护理的指导,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照顾孕期和产后的孕产妇。

4. 患者安全:(1)孕产妇急危重管理中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

第三条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早期识别、及时救治、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孕产妇急危重症的预防与识别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加强对孕产妇的定期产检,确保孕产妇的健康状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的病情监测,及时发现孕产妇急危重症的隐患,对高危孕产妇应当实行重点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识别和报告制度,对疑似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诊断和治疗流程,确保孕产妇急危重症的及时诊断和治疗。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加强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治疗,提高救治成功率。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救治预案,定期组织救治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第四章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与护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确保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护理工作,确保孕产妇在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产房工作制度一、产房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孕产妇,并认真做好分娩准备和相关记录。

二、保持产房内保暖、降温、灭菌设备齐全,功能良好。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C—26°C,相对湿度为50—60%。

三、产房内应设有产程中所需的用品。

药品、抢救器械与设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保持急救设备性能完好,呈备用状态。

四、产科医生应熟悉三个产程的护理及处理。

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常规监护胎心及产程、绘制产程图。

五、严格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常规,防止交叉感染。

六、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处理。

七、接产后,产科医师应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和新生儿出生记录。

产科医师职责一、对待孕产妇态度热情和蔼、服务周到。

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

二、认真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时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必须及时、准确、详细、真实、工整。

四、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产后出血、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发生。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五、对危重患者或诊断、治疗上困难或超范围执业的产科病人,及时会诊或提出转院意见。

六、对所管辖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上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特殊观察的病员重点交班。

七、随时了解孕产妇的思想、生活情况,给于人文关怀,并征求孕产妇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宣讲安全分娩及产褥护理知识,指导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

九、发现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及时报告。

助产人员工作职责一、在护士和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待产室和产房财产,药物保管,清点补充。

三、做好产房各种用物及消毒。

四、负责产程观察及画产程图,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五、接平产,及时填写好分娩各种纪录。

六、执行产房医嘱,协助医师接难产和新生儿窒息抢救及危重病人的转院。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是产科医师面临的严峻挑战。

产科医师在管理这类病人时,需要高度关注病情发展,加强监测和干预,以确保患者安全。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确保医疗质量,制定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度内容1.高危孕产妇的分类(1)妊娠高血压(2)严重贫血(3)胎位异常(4)早产(5)胎膜早破(6)羊水过多或过少(7)胎儿宫内生长受限(8)多胎妊娠(9)分娩镇痛2.急危重症新生儿的分类(1)早产儿(2)胎儿窘迫(3)新生儿窒息(4)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5)新生儿败血症(6)先天性心脏病3.管理措施高危孕产妇:(1)分娩前建立正确的管理方案。

(2)加强监护,密切关注母婴情况。

(3)进一步诊治,及时处理并发症。

(4)建立重症产妇转运制度。

急危重症新生儿:(1)建立新生儿监护室。

(2)提供必要的呼吸支持。

(3)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

(4)及时处理并发症。

(5)建立新生儿转运制度。

4.注意事项(1)医护人员需密切关注高危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的情况。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误诊、漏诊。

(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医护人员。

(4)及时沟通患者家属和医院管理人员,加强信息共享,保持信息畅通。

三、制度执行所有产科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并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随时更新制度。

同时,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四、制度评估定期评估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不断优化制度,确保它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总结高危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的管理是产科医师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水平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所有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急危重症孕产妇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产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产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产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产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科室(内科、外科、儿科)、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CT 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 120 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部、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怀孕对于一个女性来说是一种幸福的经历,但在怀孕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急危重症情况,需要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治疗。

因此,建立完善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建立健全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团队健全的管理团队是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的关键。

这个团队应该包括产科医生、护士、麻醉师、产科专家等多个方面的专业人员。

他们应该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处理急危重症的能力,能够及时快速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二、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应该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包括急危重症诊断标准、急救处理流程、病情观察与监测、治疗方案选择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这样,才能在急危重症发生时,做到迅速、有效地管理和救治。

三、加强急危重症培训和演练为了提高管理团队成员的急危重症应对能力,应加强相关培训和演练。

这样可以帮助他们熟悉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并在实际情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急救技能。

四、建立急危重症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加强急危重症的信息收集、管理和分析,可以建立急危重症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这个系统,可以实现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全程跟踪,及时了解他们的病情变化,便于制定更科学的治疗方案。

五、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和对外沟通机制在处理孕产妇急危重症时,不仅需要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还需要建立良好的对外沟通机制。

这样能够及时将病情情况告知患者家属,减少误解和焦虑,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

六、不断完善怀孕是一种幸福,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及时调整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技术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健全的管理团队、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良好的信息管理和沟通机制等方面都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怀孕妇女在发生急危重症时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救治,保障母婴生命安全。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一、各科室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二、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等。

三、产科各科室应成立孕产妇急救小组,由主任任组长。

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四、急救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

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高级职称。

五.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白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

六.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

七.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八.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

九.医务科不定期对上述记录本、登记本进行检查,并与绩效挂钩。

高危妊娠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深入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成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目标,依据《中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措施、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要求》等,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标准。

二、由医院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教授组,在县降消项目办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三、医院妇产科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会诊、转诊、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对建立双向协作关系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及培训时间标准上一年累计不少于30天。

四、立即掌握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情况,做好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和反馈工作。

五、需请非双向协作关系单位会诊或转诊,按相关规定及本制度实施。

会诊转诊中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县卫生局降消项目办和县医院协调处理。

六、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具体统计病情变化、诊疗经过及效果,立即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立即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方法深入诊治。

七、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应予优先安排。

八、医院妇产科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应立即汇报妇产科上级值班医生和医务科(总值班),立即派出教授会诊,并对教授出诊给必需保障和支持。

九、对下级卫生室转来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需优先给予安排、立即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十、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含有救治能力,耽搁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医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判定小组确定后,对责人将按要求严厉处理。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一、目的依据为了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产科系、NICU科。

三、具体内容1.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

要组建由妇产科、儿科、麻醉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危重救治中心与对口市地、县(市、区)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确保转诊救治网络覆盖全部助产机构。

2.对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3.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

医疗机构要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新生儿前10位死因,制订应急预案,逐一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

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院内产科各科室要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

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

4.对高危孕产妇的孕期检查实行集中管理,定点科室为产科门诊。

院内其他科室遇到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妇,应告知其到产科门诊进行登记和就诊。

若未告知孕妇到产科门诊进行统一管理,造成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遗漏,其后果由开单检查的医生负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医院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

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

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

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产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

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

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

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

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6、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

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

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业务培训制度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二、抢救小组工作制度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

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