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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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及时救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制度,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第六条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内容包括: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卫生习惯、生活习惯、环境因素、孕产史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别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橙色(中等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风险)。

第八条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信息报告。

第十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孕产妇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婚姻状况、孕产史、既往史、家族史、筛查结果、评估结果、管理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信息。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管理,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并提供全程指导。

第十三条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内容包括:定期产检、特殊情况下的转诊、分娩地点的选择、分娩过程中的监测和救治等。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所称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死亡的孕产妇。

三、组织机构1.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实施的领导和监督。

2.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流程1.筛查与评估(1)各级医疗机构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了解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2)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2.信息报告(1)各级医疗机构应将高危孕产妇的信息及时上报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

(2)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级医疗机构。

3.妊娠风险管理(1)对低风险孕产妇,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较高风险孕产妇,加强监测和随访,必要时转诊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

(3)对高风险孕产妇,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急救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4.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1)对产后孕产妇进行常规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填写《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表》。

(2)对产后出现并发症的孕产妇,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五、质量控制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3.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表4.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记录5.高危孕产妇随访登记表6.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流程图七、工作职责1.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实施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二、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1、高危筛查与复评。

按《松阳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

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

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县级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

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高危由孕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县乡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

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3、高危妊娠健康宣教。

认真做好高危因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危害等方面知识的宣教,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她们能够主动接受保健管理和健康干预措施。

高危妊娠管理流程

高危妊娠管理流程

高危妊娠管理步骤邵杰杨柳(沈阳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沈阳, 110032 )高危妊娠是孕产妇在妊娠期间患有合并症、并发症及其它疾病总称, 是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关键原因。

孕产期保健经过对孕产妇个案进行系统管理, 筛查出高危原因, 经过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亲密衔接使每一位孕产妇最大程度得到良好医疗保健服务, 最终达成母婴安全目。

1 孕前期管理立刻了解和掌握早孕妇女人数, 可经过两个路径来实现: ①与小区干部亲密配合, 立刻掌握本小区内三新(新婚、新孕、新生)情况; ②1次/月了解本小区内育龄妇女申请生育指标情况, 并登记建册, 立刻发觉并督促还未在孕12周内建立《辽宁省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妇女到小区医院建册进行定时产前检验。

2 孕早期高危妊娠管理2.1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小区(乡)医院医生为孕妇在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后, 进行首次产前检验, 筛查高危原因, 尽早发觉合并症及并发症, 及早干预。

2.2 病史、体格检验和辅助检验2.2.1 问询病史包含孕妇本人基础情况、月经史、现病史、既往史、婚育史、家族史等。

2.2.2 体格检验①通常情况: 发育营养情况、精神状态、身材体态, 步态。

②全身情况: 血压、体重、身高, 观察全身皮肤有没有皮疹、黄染, 心、肺、肝、脾等脏器是否异常, 有没有乳房发育异常、脊柱及下肢畸形等。

③妇科检验: 外阴及阴道有没有炎症、畸形、肿瘤, 阴道窥器检验有没有宫颈糜烂、息肉、有没有子宫肌瘤等, 双合诊了解软产道和内生殖器官有没有异常以及子宫大小。

2.2.3 辅助检验依据情况行宫颈癌检验。

其她检验还包含血常规、尿常规、肝功效等; 有妊娠糖尿病高危原因进行首次筛查。

2.3 终止妊娠如遇下述情况应立刻终止妊娠。

①全部传染病急性期; ②慢性重度高血压, 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慢性高血压合并心、脑、肾功效损害者; ③糖尿病已经有严重合并症, 如视网膜病变、肾脏、心脏功效损害者或合并末梢血管、神经病变者; ④肾脏疾病, 不管何种肾病, 凡肾功效已受损者, 妊娠后母婴预后差; ⑤心脏病变较重, 心功效Ⅲ~Ⅳ级, 既往有心衰、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活动期、细菌性心内膜炎、围生期心肌病遗留心脏扩大病等; ⑥甲状腺疾病: 凡应用131I诊疗或诊疗六个月之内者; 甲状腺功效亢进需用大量抗甲状腺药品诊疗且病情不稳定者; ⑦服用对胚胎胎儿有致畸或损害作用药品(D类或X类)者; ⑧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目的和背景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期存在各种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为了降低高危孕产妇的死亡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二、管理制度1. 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评估(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对首次就诊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定期进行随访和评估。

(2)高危孕产妇筛查内容包括:孕妇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生活习惯、孕期并发症等。

(3)根据筛查结果,将孕产妇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四个等级,并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识。

2. 高危孕产妇管理(1)对筛查结果为低风险的孕产妇,提供正常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筛查结果为较高风险的孕产妇,加强孕期监测,必要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3)对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产妇,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确需继续妊娠的,应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4)对筛查结果为传染病风险的孕产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 高危孕产妇救治(1)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

(2)对确诊为危重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多学科团队进行救治。

(3)救治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4. 质量控制与培训(1)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高危孕产妇识别、诊断、治疗和护理能力的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3)开展高危孕产妇救治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救治成功率。

三、工作流程1. 首诊筛查孕妇首次就诊时,由首诊医生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并将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一、对每位首次就诊的孕产妇,首诊医生应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开具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筛查有无高危因素,发现高危因素者,则根据妊娠风险的高危因素转诊至相应的高危专病门诊。

二、开设孕产妇高危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出诊
红色预警主任医师门诊
橙色预警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门诊。

紫色,黄色预警主治及以上医师门诊。

三、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对首次发现的每例高危孕产妇实行登记。

将患者信息录入高危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对“红”“橙”“紫”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延误诊治,认真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特别是孕产妇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及时上报。

橙色预警,72 小时上报
红色预警,24 小时内上报
黄色预警,每周一次上报
紫色预警,根据传染病要求上报
四、产检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高危妊娠重新评估,对病情加重的患者,应及时更改颜色预警,并将新的颜色标识覆盖在旧标识上。

如果合并传染病的孕产妇,将紫色标识贴在保健册封面的反面上。

五、高危妊娠门诊要针对每位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定期检查,监护与
处理,严密观察病情的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预约下次产检日期,必要时转诊或收入院治疗。

每次对筛查的高危孕产妇所进行的产前检查及监护,都要认真填写入《孕产妇保健手册》。

六、对未按约定时间复诊者,并进行电话追踪,对随访两次仍未复诊者要及时反饭至当地妇幼保健院,由当地妇幼保健院负责,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定期电话联系,在随访本上记录,落实随访结果。

七、适时安排高危孕产妇入院待产,由主治以上医师接诊,危重病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接诊,制定高危妊娠诊疗计划。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一、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专人负责:为高危孕产妇指定专责医师和护士,负责全程管理。

(二)早期干预:对高危孕产妇进行早期筛查、评估和干预,防止病情进展。

(三)动态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和评估,根据病情变化调整管理措施。

(四)多学科协作: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涉及多个学科,应加强多学科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治疗方案。

(五)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和反馈高危孕产妇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救治效果。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一)首次产检时,对所有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了解既往病史、家族史、生育史等信息。

(二)根据筛查结果,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三)定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评估和干预措施。

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一)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

(二)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教育,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三)定期召开高危孕产妇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的救治(一)对高危孕产妇实行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及时救治。

(二)组织多学科团队,制定和实施救治方案。

(三)加强对救治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一)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

(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三)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人员素质。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二、流程第一步:筛查与评估1. 首次产检时,对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了解既往病史、家族史、生育史等信息。

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

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

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高危孕妇产后服务的流程,帮助医护人员能够有效地提供产后护理和支持。

以下是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的详细步骤。

步骤一:术后监测1.高危孕妇在手术结束后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其生命体征和病情稳定。

2.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高危孕妇的体温、心率、血压和呼吸等生命体征,并记录相关数据。

3.如有异常情况出现,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并向医生汇报。

步骤二:产后护理1.高危孕妇的产后护理需要与普通产妇有所不同,医护人员应根据妇女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

2.需注意高危孕妇的伤口护理,定期更换伤口敷料并观察伤口情况。

3.提供适当的疼痛管理,并及时给予镇痛药物。

步骤三:心理支持1.高危孕妇常常面临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医护人员应提供积极的心理支持,帮助妇女恢复情绪平衡。

2.鼓励___孕妇与家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促进情感释放和团结。

步骤四:产后教育1.医护人员应向高危孕妇提供相关的产后宣教,包括婴儿护理、哺乳技巧、营养饮食等知识。

2.对于特殊情况的高危孕妇,根据其病情提供特别的教育指导。

步骤五:复诊和追踪1.根据高危孕妇的具体情况,定期安排复诊,以监测其恢复情况。

2.医护人员应确保高危孕妇按时复诊,并记录妇女的病例资料和检查结果。

步骤六:记录和报告1.医护人员需进行详细的护理记录和报告,包括高危孕妇的手术过程、术后护理、特殊情况等内容。

2.相关报告应及时传达给医生和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

以上是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的详细步骤,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进行护理和服务,以确保高危孕妇的安全和健康。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
1.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接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2.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随访表》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3.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手册》分级标识。

将妊娠风险分级结果在《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随访表》及相关信息系统中进行专案登记管理,并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在原风险(绿、黄、橙或红)管理基础上,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高危孕产妇管理24项核心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24项核心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24项核心制度第一项: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1.1 首诊医师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标注筛查阳性。

1.2 首诊医师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3 首诊医师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24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第二项: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制度2.1 高危孕产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2.2 转诊前,首诊医师应与接收医疗机构取得联系,说明孕妇病情及转诊原因。

2.3 转诊过程中,确保孕妇安全,严密观察孕妇病情变化,必要时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项:高危孕产妇分娩管理制度3.1 高危孕产妇分娩应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确保母婴安全。

3.2 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应有专业的产科医师、助产士及新生儿科医师在场,确保母婴安全。

3.3 高危孕产妇分娩后,应做好产后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第四项:高危孕产妇产后访视制度4.1 产后访视应在产后3天内进行,了解孕妇身体状况、新生儿健康状况及家庭护理情况。

4.2 产后访视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第五项:高危孕产妇信息管理制度5.1 高危孕产妇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包括基本信息、妊娠风险评估结果、转会诊记录、分娩情况等。

5.2 高危孕产妇信息应录入《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六项: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制度6.1 各级保健人员应定期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

6.2 筛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年龄、体重、身高、病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环境因素等。

第七项: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制度7.1 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孕妇身体状况、胎儿状况、分娩风险等。

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医疗质量和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应遵循早期识别、及时干预、专人负责、全面管理的原则,确保母婴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了解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既往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等,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孕产妇分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橙色(高风险)、红色(极高风险)四个等级,并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第七条高危孕产妇的评估分级应动态进行,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的基本信息、筛查结果、评估分级、管理措施等予以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应采取纸质和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孕产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十一条对绿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加强孕期保健指导,提供正常的孕产期服务。

第十二条对黄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加强孕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第十三条对橙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加强孕期监测,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四条对红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确定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遵循早期识别、早期干预、专人负责、全面管理、及时救治的原则。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管理组织机构:(一)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高危孕产妇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设立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高危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第二章筛查与评估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筛查内容包括:(一)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状况: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血型等。

(三)生育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病史等。

(四)本次妊娠情况:孕周、胎儿情况、有无并发症等。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评估分级:(一)低风险孕妇:无任何高危因素的孕妇。

(二)一般风险孕妇:存在一种或多种高危因素,但风险较低的孕妇。

(三)高风险孕妇:存在一种或多种高危因素,风险较高的孕妇。

(四)极高风险孕妇:存在一种或多种高危因素,风险极高的孕妇。

第七条高危孕产妇评估分级标准:(一)低风险孕妇:年龄在18-35岁之间,无孕产史,无慢性疾病,无家族遗传病史。

(二)一般风险孕妇:年龄在36-40岁之间,或存在一种高危因素。

(三)高风险孕妇:年龄大于40岁,或有两种及以上高危因素。

(四)极高风险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存在严重的慢性疾病,或曾经有不良孕产史,或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史。

第三章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第八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一)医务人员应在高危孕产妇首次就诊时,对其进行筛查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录入信息系统。

(二)医务人员应定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访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其信息。

(三)高危孕产妇信息应包括: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育史、本次妊娠情况等。

产房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产房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产房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提供更加专业和安全的孕产妇护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流程。

这些措施旨在识别、监测和处理高危孕产妇的情况,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孕产妇和胎儿的风险。

以下是管理高危孕产妇的一般制度和步骤:预防和筛查:医疗机构应该制定策略,提供定期的孕产妇健康检查,以及早期风险筛查。

这可以通过问卷、体格检查、实验室测试和超声波等方法来完成。

风险因素可能包括高龄、慢性疾病、孕前糖尿病、高血压、多胎妊娠等。

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一旦确定孕产妇的高危状态,医疗机构应该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这需要考虑到每位孕妇的独特病史和情况,以便提供最佳的护理。

多学科团队协作:高危孕产妇的管理通常需要多学科团队的协作,包括产科医生、内科医生、麻醉师、产科护士、产前医生、营养师、社会工作者等。

这个团队应该定期讨论病例,制定治疗计划,并确保信息共享。

进行定期监测:对高危孕产妇应进行更频繁的监测,包括血压、心率、血糖、胎儿心率、胎动等。

监测可以在孕产妇入院后持续进行,以及在分娩过程中。

专业的产程管理:高危孕产妇的分娩通常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干预。

医疗机构应确保有经验丰富的产科医生和护士,能够有效地管理高危分娩,包括紧急情况的处理。

危机干预和转运:在必要时,医疗机构应有应对高危情况的紧急危机干预计划,并可以迅速转运孕产妇到更专业的医疗机构,以确保她们获得最佳的治疗。

持续的监督和培训: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团队接受不断更新的培训,以了解最新的高危孕产妇管理指南和最佳实践。

这些步骤和制度的目标是保障高危孕产妇和胎儿的安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并降低潜在的风险。

这需要医疗机构的全面协作和专业知识,以确保每位高危孕产妇都能够获得最佳的护理。

高危孕产妇服务规范流程

高危孕产妇服务规范流程

高危孕产妇服务规范流程引言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产期存在一定风险的妇女,需要特殊关注和严密监护。

为了确保高危孕产妇在孕产期得到全面的服务和照顾,制定了高危孕产妇服务规范流程。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高危孕产妇服务规范流程的各个环节和相关工作内容。

一、产前服务1.初次筛查:产前检查时,应对所有孕妇进行初次筛查,包括问诊、体格检查和简单的实验室检查,以筛查出可能存在的高危妊娠风险因素。

2.高危评估:对于初次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更加全面的评估,包括妇科病史、家族史、社会心理因素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以明确高危妊娠的风险程度和类型。

3.专科评估:高危孕产妇根据评估结果,需进一步接受相应的专科评估,如产科、心血管科、内分泌科等,以确保孕产期全面的专业服务。

二、孕期服务1.定期复查:对于高危孕产妇,应定期进行产前复查,包括问诊、体格检查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孕产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

2.个体化管理:根据高危孕产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管理方案,包括饮食调控、体力活动指导、药物使用等方面的指导,以确保孕产妇的身体状况在正常范围内。

3.性别中心服务:针对高危妊娠中的女性胎儿和某些妊娠并发症,提供性别中心服务,包括性别鉴定、性别干预和相关咨询等。

三、分娩期服务1.产前准备:根据高危孕产妇的具体情况,提前准备必要的设备、药品和人员,以确保分娩期的安全。

2.临产监测: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连续的临产监测,包括宫缩监测、胎心监测等,以及相应的生殖道检查,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分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3.产后护理:针对高危孕产妇,提供全面的产后护理服务,包括伤口护理、母婴喂养指导、产后心理疏导等,以促进产妇恢复和婴儿健康发展。

四、产后随访1.及时复查: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及时复查,包括术后复查、产后恢复情况评估等,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2.远程随访:对于一些无法到医院进行随访的高危孕产妇,可以通过电话、手机应用等方式进行远程随访,以确保产后恢复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高危孕产妇管理自查制度及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自查制度及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自查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救治,提高孕产妇和围产儿的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自查制度及流程。

二、自查制度1.定期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自查,确保各项制度、流程的落实到位。

2.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确保母婴安全。

3.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数据准确。

4.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提高医务人员高危孕产妇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6.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孕妇自我保健意识。

三、自查流程1.自查准备(1)成立自查小组:由医务科、妇产科、护理部、儿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制定自查表格: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等。

(3)准备相关资料: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高危孕产妇管理手册等。

2.自查实施(1)查看高危孕产妇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流程是否规范。

(2)检查高危孕产妇报告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信息是否畅通、数据是否准确。

(3)审查高危孕产妇救治设备的检查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调查医务人员高危孕产妇管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是否存在不足之处。

(5)了解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情况,评估孕妇自我保健意识。

3.自查总结(1)整理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2)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方案。

(3)撰写自查总结报告,提交给院领导审阅。

四、整改落实1.根据自查总结报告,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3.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4.将整改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自查制度及流程的不断完善1.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修订和完善自查制度及流程。

2.总结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纳入自查制度及流程。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流程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流程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流程危重症孕产妇的管理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流程对于及时发现、处理和救治危重症孕产妇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危重症孕产妇的管理流程。

一、识别与筛查在孕期保健过程中,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手段,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及早发现潜在的高危因素。

常见的高危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年龄过大或过小(小于18 岁或大于35 岁)、既往有妊娠期并发症或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心脏病等)、多胎妊娠、胎位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

此外,还应关注孕产妇的心理状态和社会支持情况。

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应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档案,并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二、评估与分级根据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和临床表现,对其病情进行评估和分级。

一般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

轻度危重症孕产妇病情相对稳定,可在门诊密切观察和随访;中度危重症孕产妇需要住院治疗和监护;重度危重症孕产妇则需要立即启动紧急救治流程,转入重症监护病房(ICU)进行救治。

评估内容包括:生命体征(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等)、症状(如头痛、头晕、视物模糊、阴道流血、腹痛等)、实验室检查结果(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等)、胎儿情况(胎心监护、超声检查等)。

三、救治团队组建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组建多学科救治团队,成员通常包括产科医生、麻醉医生、心内科医生、呼吸科医生、血液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等。

各学科医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制定个性化的救治方案。

四、制定救治方案救治方案应综合考虑孕产妇的病情、孕周、胎儿情况以及家属的意愿等因素。

对于病情较轻的孕产妇,可采取保守治疗措施,如卧床休息、控制血压、调整血糖、纠正贫血等。

对于病情严重的孕产妇,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如剖宫产术、子宫切除术等。

在制定救治方案时,应充分告知家属病情的严重性和治疗方案的风险与获益,尊重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高危孕妇产前护理流程

高危孕妇产前护理流程

高危孕妇产前护理流程产前护理对于高危孕妇至关重要,它旨在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以下是高危孕妇产前护理的流程:1. 找寻专业医疗团队:高危孕妇应当在产前找到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来提供全面的产前护理。

这个团队通常由产科医生、助产士、产前护理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

他们将根据每个孕妇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2. 进行全面评估:医疗团队将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孕妇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相关检查。

这有助于了解孕妇的身体状况以及高危因素,为后续护理提供依据。

3. 制定产前护理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医疗团队将制定一个针对每位高危孕妇的个性化护理计划。

这个计划将包括协助孕妇管理潜在的风险因素,监控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医疗干预和教育等。

4. 定期产前检查:高危孕妇应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以监测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这些检查可能包括血压测量、血液检查、超声波检查等。

医疗团队将根据检查结果来进行干预和调整护理计划。

5. 提供心理支持:高危孕妇常常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焦虑,所以提供心理支持是很重要的。

医疗团队可以提供心理咨询、支持小组和其他资源来帮助孕妇应对情绪和心理困扰。

6. 监测并处理并发症:高危孕妇可能面临不同的并发症风险,如妊娠期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等。

医疗团队将密切监测并发症的发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安全与健康。

7. 提供合适的营养与锻炼指导:孕妇的饮食和锻炼惯对于高危孕妇的健康至关重要。

医疗团队将为孕妇提供合适的营养指导,以满足她们的营养需求,并提供适当的锻炼建议,以促进身体健康和产前康复。

总结:高危孕妇产前护理流程包括找寻专业医疗团队、全面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定期产前检查、提供心理支持、监测并处理并发症,以及提供合适的营养与锻炼指导。

以上流程的目的是确保高危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并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优质的医疗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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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全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

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
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动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

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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