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一)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3、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5、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自愿量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二)

1、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至两次。

3、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4、党支部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安排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教育活动。

5、对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要定期派人上门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制度

(三)

1、党支部要把组织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学习规划,安排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

2、党支部一般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支部灵活掌握。

3、学习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可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专题讲座和就近参观考察等形式进行。

4、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可以不要求参加集体学习,但支部要指定党员负责联系,送学上门。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四)

1、支部委员会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口头汇报工作一次,每半年书面小结报告一次,年终书面总结报告一次。如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2、支部委员会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一次,年终时须进行总结报告,党小组每季度向支部汇报工作一次。

3、离退休干部党员应每月向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会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状况以及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4、对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要定期派人上门走访,向他们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

(五)

1、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建立分工联系本支部党员责任制,每季度与所联系的党员联络一次;

2、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分工联系本单位的非党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3、联系可采取上门、电话、书信及网络等方式进行。

4、对所联系的对象要做到“六个必访”:有困难时必访;生病住院时必访;家庭不和睦时必访;思想闹情绪时必访;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访;生活中出现重大事情时必访。

(六)

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建立外出党员登记制度,对外出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向党委报告。

2、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

3、党支部要主动与外出离退休干部党员临时居住地党组织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好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4、外出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出国(境)时间较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境)外的思想和学习等情况。

5、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七)

1、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照党章及相关规定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2、有党费留成权的党工委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留成,每半年返还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专款专用。

3、留存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使用的党费,可由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银行建立党费专户或由所在单位党工委进行代管,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使用。

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所在单位党工委每年要向离退休干部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并书面报告所属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监督检查制度

(八)

1、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开展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无转变的,要上报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