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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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税收优惠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税收优惠有哪些?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税收优惠有什么条件?请看下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纳税主体主要是节能效劳公司。

节能效劳公司的认定应以《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对节能效劳公司的定义为依据。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第3.3条,对节能效劳公司的定义是,“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工程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效劳的专业化公司。

”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未对节能效劳公司提出详细要求。

这意味着,只要所实施工程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节能效劳公司均可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

对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对适用的节能效劳公司提出了企业资金、效劳能力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特别要求。

通知要求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这里的资金理解上应指实收资本。

对于效劳能力,要求“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工程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效劳”。

这里的“单独提供”似乎应理解为能够提供完整的节能效劳,而不是只能提供某一阶段某一项效劳。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要求“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效劳为主营业务”。

通知未提出主营业务的要求。

对于专业人员,通知要求“节能效劳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这一要求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同。

这就要求节能效劳公司在申报减免所得税时应提供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及合同能源管理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材料。

关于备案与税收优惠关系,《通知》未将备案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故此,未通过备案或未申请备案的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定义的节能效劳公司不影响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公布的《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称奖励方法)第六条规定,“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效劳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国家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能源管理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为了鼓励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能源。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由一家企业或者机构与一家专业能源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专业能源管理公司进行能源管理,包括能源的监测、诊断、分析、优化等一系列服务。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1.节能效果明显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专业技术强,能够对企业的能源进行全面的监测、诊断、分析和优化,从而实现节能的效果。

2.节约成本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够有效地节约企业的能源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减少环境污染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减少企业的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4.提高企业形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能够提高自身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具体优惠政策如下:(1)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其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所得收入的15%计算。

(2)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所得收入的50%。

2.增值税优惠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其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

具体优惠政策如下:(1)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其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可以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其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可以按照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执行。

3.其他税收优惠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减免或者免征。

四、总结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节能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和认可。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

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补贴国家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工程主要有两类优惠,一个是税收优惠,一个国家财政补贴。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特出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展节能改造后国家的财政补贴事项。

税收优惠: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有不同的门槛及优惠政策条件:详见财税[xx]110节能效劳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附件2-《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GB/T24915-xx)规定的技术要求;节能效劳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附件2-《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GB/T24915-xx)等规定。

优惠:营业税应税收入免受营业税;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免征增值税。

(好似主要是针对转让设备时的交易) 条件:详见财税[xx]1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工程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效劳的专业化节能效劳公司;节能效劳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GB/T24915-xx)规定的技术要求;节能效劳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GB/T24915-xx)等规定;节能效劳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工程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xx]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工程和条件;节能效劳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投资总额的70%;节能效劳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优惠:第一至第三年免征,第四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是一种通过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ESCO)与能源用户签订合同,使用能效措施进行能耗监测、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和长期运维的能源管理模式。

在不久的过去,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鼓励和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发展,包括提供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是否能够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政策框架下会有所不同。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都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欧洲联盟的一些成员国,如德国、法国和英国等,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来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发展,包括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提供增值税减免、免税或退税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降低能源用户的能耗成本,鼓励能源市场的发展,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尽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全国性税收优惠政策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相关联,但各地区也有可能制定具体政策来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发展。

例如,北京市已经出台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能源服务公司开展绿色建筑相关业务,并对其提供增值税减免政策。

上海市也发布了《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其中提到了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和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相关措施。

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方式和条件。

通常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并且与能源用户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如节能量的达标、设计方案的论证等。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获得通常需要能源服务公司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能源用户来说,选择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不仅可以通过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能耗成本,还可能享受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经济回报。

通过与能源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用户可以委托专业的团队进行能源管理和运维,减轻自身的管理负担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政策规定
1、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用能企业对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明细账。

3、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5、专项设备优惠款,只能够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抵扣。

二、备案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的八大税收优惠政策由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合同能源管理的八大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如下:一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

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

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

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

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来源: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我国自1997年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合同能源管理激励政策进行扶持。

为了让大家方便查找或者整体了解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南度度对国家和地区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进行了汇总。

国家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适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关标准执行。

能耗基准确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关标准执行,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

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将根据各地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和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考评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节能服务公司名单。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甲方:(用能企业名称)乙方:(节能服务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有意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成本,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愿意为甲方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并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1.1 乙方对甲方进行能源审计,分析甲方的能源使用情况,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1.2 乙方负责筹集节能改造项目所需的资金,并实施节能改造。

1.3 乙方确保节能改造后的项目达到约定的节能效果。

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乙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2 乙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2.3 乙方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场地。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节能改造项目,并确保节能效果达到约定标准。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保密条款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第二篇范文:第三方主体+甲方权益主导甲方:(用能企业名称)乙方:(节能服务公司名称)第三方:(税收咨询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有意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成本,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愿意为甲方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第三方作为专业的税收咨询公司,愿意为甲方和乙方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咨询。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近期财政部出台五项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时间:2011-02-17 来源:财政部网站文章类别:原创作者:-核心提示:近期财政部出台五项政策,这五项政策分别为:财政部细化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要求,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小型微利企业今年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财政部等三部委明确电子政务平台不得收费和经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建设活动启动。

关键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编者按:近期财政部出台五项政策,这五项政策分别为:财政部细化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要求,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小型微利企业今年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财政部等三部委明确电子政务平台不得收费和经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建设活动启动。

尤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中介服务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细化,这将为我国节能服务市场大开方便之门。

财政部细化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要求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专项支出,县(市)和乡(镇)财政的公开内容各有侧重“两会”召开在即,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

记者1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更好推动预算信息公开,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财政部日前发文要求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专项支出。

在这份名为《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中,财政部公布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重点范围,并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其中包含了45项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

《意见》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分析及税务筹划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分析及税务筹划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分析及税务筹划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公司杨继美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的出现,既解决了高能耗企业的节能减排资金的短缺,又为高能耗企业的节能项目提供全过程服务,是一种崭新的节能减排运作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主要源于向客户保证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

“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各项指标均呈成倍增长,具体数字详见下表:我国节能服务企业发展整体发展现状我国“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782家发展到2500家,•行业从业人员突破100万人,•其中大型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年产值5亿以上)50家,大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年产值2亿元以上)100家。

面对我国节能服务企业的蓬勃发展,研究节能服务企业的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便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节能服务企业涉及税种分析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它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

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涉及以下税种:1、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节能服务收入,包括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工程施工、人员培训等收入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2、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收入过程中涉及的动产销售及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如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缴纳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城建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企业,还应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两部委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两部委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审批和供地 中 , 严格执行各类 土地 : 台数 ) 达到 1 0 0以上 , 基本满足国防 不到 1 0万台的装 配量 ,还有 巨大
使用标准和禁止 、 限制供地 目录 。 : 建设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的发展 空间。
2 0 1 4 . 1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9
受 让之 日起 , 在剩余 期限内享受规 节 能减排 技术 改造 项 目是 包含 与 三是 能源管理合 同期满后 , 节 政策 。 能服 务 公 司转让 给 用能企 业 的 因
实施 合 同能 源管 理项 目形 成 的资 批的总体要求 , 对 合同能源管理项 享受 的, 按公告规定执行 。

资 讯 l 权威
n f o r ma t i o n Re v i e w
两部委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刊讯 日前 ,税务总局 、 国 产 , 按折 旧或摊 销期满的资产进 行 目优惠实行事前 备案管理 。 对涉及 家发改委发布《 关于落 实节能服务 税务处理 , 折旧或摊销年限应 与合 多个项 目优惠的 , 按项 目分 别进 行
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税务部
同能源 管理项 目的节 能服务企 业 ,
四是 在合 同 约定 的效 益 分享 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 门建立监管机
八是 明确 合 同能源 管理 项 目
实行查账 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 的 , 期 内发生 的期 间费用 , 按照投资额 制 , 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可享受 企业所 得税 “ 三免三减 半” 和销售 ( 营业 ) 收入 额二 个 素计算 优惠政策 。 节能服 务企 业的分享型 应 分摊 比例 , 权 重各为 5 0 % 。
中力量 共 同完善意见》 提 出, 到2 0 2 0 年, 形成 传 日座谈会上获悉 , 国土部将修 订 : 较为完 善的工 业机器人产业 体系 , 《 划拨用地 目录》 , 扩大有 偿使用范 : 培育 3 - 5 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 围。同时 , 还要采取措施提 高工业 企业和 8 - 1 0 个配套产业集群 ; 工业 用地 价格 。探索实行租让 结合 、 先 : 机器人行业和企业的技术创新 能力

环保项目税收优惠的规定是如何的

环保项目税收优惠的规定是如何的

环保项⽬税收优惠的规定是如何的节能环保,绿⾊出⾏,保护⽣态环境这是时代的主题和要求,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我国提出绿⾊,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同时⽀持环保项⽬的开展,对于环保项⽬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国家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店铺⼩编就这个问题给⼤家整理如下,欢迎⼤家阅读。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免征优惠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3)污⽔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1)风⼒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2)⽔⼒发电增值税(3)资源综合利⽤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节能环境保护⽅⾯1、环境保护、节能节⽔和安全⽣产专⽤设备抵扣企业⾃2008年1⽉1⽇起购置并实际使⽤列⼊《⽬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和安全⽣产专⽤设备,可以按专⽤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节能节⽔项⽬所得减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项⽬的所得,⾃项⽬取得第⼀笔⽣产经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项⽬取得第⼀笔⽣产经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清洁基⾦收⼊减免对清洁基⾦取得的相关收⼊,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实施企业按照规定⽐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的所得,⾃项⽬取得第⼀笔减排量转让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关于环保项⽬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家。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需要考虑环保因素,否则很可能会失去这些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权利。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是指政府为鼓励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和激励,以便更好地实施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企业的能源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意义合同能源管理是指通过与专业能源服务公司(ESCO)签署能源管理合同,对企业的能源使用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制定出一系列的节能方案和实施方案,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从而实现企业的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的意义:1. 降低企业的能源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 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企业的环境污染和碳排放。

3. 促进能源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4. 为国家节约能源资源,提高国家的能源安全。

二、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为了鼓励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我国自2006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 增值税和消费税优惠对于能源管理服务企业和能源技术设备的销售,政府给予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1)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2)能源技术设备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

2. 所得税优惠对于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企业,政府给予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优惠;(2)企业所得税的抵扣优惠。

3. 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优惠对于从海外进口的能源技术设备和能源管理服务,政府给予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1)进口能源技术设备的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减免;(2)进口能源管理服务的进口增值税的减免。

三、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自2006年以来,我国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 促进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我国的能源管理服务企业得到了大力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专业的能源管理服务,促进了企业的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合同能源管理有哪些优惠政策?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一)对合同能源管理及其主体要求。

《办法》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成本及其合理利润。

享受财政奖励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述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二)合同能源管理奖励支持对象、范围和项目条件。

《办法》规定: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支持的范围是: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其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

而对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1)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2)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3)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528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文件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1)新建、异地迁建项目。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琔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琔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29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一、政策概述(定期减免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政策依据(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三、条件或资格(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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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合同交不交印花税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

节能合同交不交印花税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

节能合同交不交印花税——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背景及简介在我国的能源整治和环保治理背景下,节能合同作为一项重要的节能措施,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随着节能政策的逐步完善,节能合同也逐渐被纳入政府的监管范围,并与税收政策产生了关联。

这篇文章将介绍节能合同与税收政策的关系,以及节能合同交不交印花税的具体情况。

节能合同与税收政策的关系节能合同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与专业节能公司签订的一种以节能为目的的合同。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节能目标、技术路线、节能成果划分、后续服务等内容。

早在2005年,我国就颁布了《节能服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引导和支持,以及节能合同的法律地位。

税收政策则是指政府为调节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使用税收等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引导和调节的政策。

作为一种节能行为,节能合同在税收政策中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在2019年的政策中,节能服务公司在执行合同加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时,可以免征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同时,节能合同也可以作为企业获得减税优惠的一种方式,具体内容根据地区和不同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节能合同交不交印花税的具体情况印花税是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应纳税的文书、凭证和票据上应记载的内容,按照伦敦《印花税公约》的规定征收印花税的税种。

因此,印花税是由税务部门对符合纳税人的各种税别、税目、税额的税票,顺便发行印花税的一种税收。

在2020年5月1日前,节能合同与印花税之间存在很大的关系。

节能合同是一种有价值的合同,应该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征收印花税。

具体来说,按照规定,节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的税率为0.1%,且不具有免税、减免等政策优惠。

但是,自2020年5月1日起,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进行合并征收,同时其他涉税政策也进行了适当调整。

因此,按照新规定,节能合同不再单独征收印花税,而是按照增值税相关政策进行征收,同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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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起,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要享有上述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多项条件,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合同的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交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三是完善会计处理制度。

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单独计量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

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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