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凝血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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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凝血检验项目临床意义

、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

正常范围:阴性。

检查介绍: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又称3P试验,是检测纤维蛋白降解产物的一个较为古老的试验。

临床意义: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阳性见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早期或中期、血栓性疾病、溶栓治疗期、

血液高凝状态等。应排除假阳性。

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阴性见于正常人、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晚期和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症

二、血块收缩试验(CRT)

正常范围:a)血浆法:大于40 %;

b)定量法:48 %〜64%;

c)定性法:30〜60min开始收缩,24h完全收缩。

检查介绍:血液凝固后,血凝块发生收缩,这主要与血小板的数量、功能有关。

临床意义:结果降低:小于40 %,表明血块收缩不佳或完全不收缩,可见于血小板无力症、血小板减少

症、血小板增多症、红细胞增多症、严重凝血因子缺乏、低(无)纤维蛋白血症、纤维蛋白原增多症、异常球蛋白血症等。

特别说明:D IC及纤维蛋白溶解而致纤维蛋白原严重减少时亦可不形成血块。

、凝血酶原时间(PT)

正常范围:11〜13秒。

检查介绍:凝血酶原时间也是凝血系统的一个较为敏感的筛选试验。凝血酶原时间主要反映外源性凝血是

否正常

临床意义: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见于:

a)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如凝血酶原(因子H)、因子V、因子叩、因子X及纤维蛋白原缺乏。

b)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如继发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严重肝病等;

c)使用肝素,血循环中存在凝血酶原、因子V、因子VII、因子X及纤维蛋白原的抗体,可以造成凝血酶原

时间延长。

凝血酶原时间缩短见于:妇女口服避孕药、血栓栓塞性疾病及高凝状态等。

四、凝血酶时间(TT )

正常范围:16〜18s ;超过正常对照3s以上为异常。

检查介绍:凝血酶时间是检测凝血、抗凝及纤维蛋白溶解系统功能的一个简便试验。

临床意义:凝血酶时间延长见于血浆纤维蛋白原减低或结构异常;临床应用肝素,或在肝病、肾病及系统性红斑狼疮时的肝素样抗凝物质增多;纤溶蛋白溶解系统功能亢进。

凝血酶时间缩短见于血液中有钙离子存在,或血液呈酸性等。

五、复钙交叉试验(CRT)

正常范围:若延长的复钙时间可以被 1 /10体积的正常人混合血浆所纠正,说明病人有内源性凝血系统凝血因子缺陷;若延长的复钙时间不能被等量的正常人混合血浆所纠正,说明病人血液中含有病理性的抗凝物质。

检查介绍:钙交叉试验可以区别岀血是由于凝血因子缺乏还是病理性抗凝物质所引起。该试验操作简便且实用。

临床意义:钙交叉试验可用于岀血的鉴别诊断。对患者进行初步筛选。

六、D二聚体(DD )

正常范围:定性阴性;

定量小于75 gg / L。

检查介绍:血浆D二聚体测定是了解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的一个试验。本试验的影响因素很多,结果判断时须加以考证。

临床意义:D二聚体主要反映纤维蛋白溶解功能。

增高或阳性见于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如高凝状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脏疾病、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溶栓治疗等。

七、血小板聚集试验(PAgT )

正常范围:1.0 g mol。

ADP最大聚集率为62.7 ±16.1 %,聚集曲线因方法与诱导剂不同而异。

检查介绍:血小板聚集是指血小板之间互相黏附,也是血小板的一种重要的止血功能。

临床意义:血小板聚集试验主要反映血小板的聚集功能。

结果增高见于:糖尿病、急性心肌梗死、静脉血栓形成、高B脂蛋白血症、抗原一抗体复合物反应、人工瓣

膜、口服避孕药、高脂饮食及吸烟等。

结果减少见于:血小板无力症、巨大血小板综合征、储存池病、May-Heegglin 异常、低(无)纤维蛋白

原血症、肝硬化、尿毒症、感染性心内膜炎、服用抗血小板药物等。

八、纤溶酶原测定(PLG)

正常范

0.22 ±0.03g /L。

围:

检查介

纤溶酶原减少时提示纤溶活性亢进。

绍:

临床意

a)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如肝硬化、肝叶切除术、肝移植、门脉高压分流术、肺叶切

义:

除术;

b)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严重感染、肿瘤扩散、DIC

九、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正常范围:32.8〜40.3秒。

检查介绍: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是内源性凝血系统的一个较为敏感的筛选试验。

临床意义: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主要反映内源性凝血是否正常。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见于:

a)血浆因子別、因子区和因子XI水平减低:如血友病A、血友病B及因子XI缺乏症;

b)严重的凝血酶原(因子H)、因子V、因子X和纤维蛋白原缺乏:肝脏疾病、阻塞性黄疽、新生儿出血症肠道灭菌综合征、吸收不良综合征、口服抗凝剂及低(无)纤维蛋白血症等;

c)纤维蛋白溶解活力增强:如继发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等;

d)血液循环中有抗凝物质:如抗凝因子別或因子区抗体等;

e)系统性红斑狼疮及一些免疫性疾病。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缩短见于:

a)于高凝状态:如促凝物质进人血液及凝血因子的活性增高等情况;

b)血栓性疾病: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病变、糖尿病伴血管病变、肺梗死、深静脉血栓形

成;

c)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和肾病综合征等。

十、血块或血浆凝块溶解时间测定

正常范围:24h尚不溶解。

检查介

血液凝固后,继续置于37 C水浴中,观察血块溶解的时间,以测知纤维蛋白溶酶活性。

绍:

临床意

义:纤维蛋白溶酶活性异常亢进者,其血块常于数小时内溶解,严重者可于半小时内溶解。

十^一、优球蛋白溶解时间(ELT)

正常范围:大于120min。

检查介绍:体内纤维蛋白溶解系统的功能在维持血液的正常流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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