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承接查验的管理流程与操作,确保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物业的质量与安全。
2.定义与缩写2.1 承接查验:指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对新建或重新装修的房屋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过程。
2.2 物业公司:指负责承接查验工作的公司或组织。
2.3 相关部门:指与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有关的部门或机构。
2.4 房屋:指待承接查验的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建筑物。
3.承接查验前的准备工作3.1 申请阶段3.1.1 业主或开发商向物业公司提出承接查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1.2 物业公司与申请人确认申请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与完整性。
3.2 承接查验预约3.2.1 物业公司根据申请信息,安排承接查验时间与人员。
3.2.2 物业公司与申请人沟通确认承接查验时间,并告知所需准备物品与须知事项。
4.承接查验过程4.1 到达现场4.1.1 物业查验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承接查验现场。
4.1.2 物业查验人员核对现场及申请人身份,确保安全和准确性。
4.2 查验准备4.2.1 物业查验人员对承接查验现场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4.2.2 物业查验人员准备查验工具、设备和相关文档。
4.3 查验过程4.3.1 物业查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查验标准和程序,对房屋进行逐项检查。
4.3.2 物业查验人员记录查验结果,包括合格项目和存在问题的项目。
4.3.3 物业查验人员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解释查验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
4.3.4 如发现严重安全问题或无法进行的情况,物业查验人员有权终止查验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查验报告与整改5.1 查验报告5.1.1 物业公司根据查验结果编制查验报告,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申请人。
5.1.2 查验报告包括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的项目清单、整改要求和期限。
5.2 整改5.2.1 申请人根据查验报告中的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
5.2.2 物业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复查。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CATALOGUE 目录•物业承接查验概述•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物业承接查验方法•物业承接查验问题及处理•物业承接查验总结与展望物业承接查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的活动。
查验定义查验的范围通常包括建筑物、公共设施、配套设备、场地等物业组成部分。
查验范围物业承接查验的定义通过物业承接查验,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全面了解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有利于界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责任界限,预防潜在纠纷,确保物业服务的高质量与高效能。
物业承接查验的目的和意义意义目的《物权法》: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基本规范,包括物业承接查验的相关要求。
地方性法规: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和标准。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概述,具体实施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01020304物业承接查验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物业规模、复杂程度,制定合理的时间表,确保查验工作有序进行。
时间表制定重点任务拆分预设问题处理机制明确承接查验的关键任务,如设备设施检查、资料审核等,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
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030201组建由物业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查验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查验工作。
成立专门小组根据小组成员的专业背景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确保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明确人员分工对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对查验标准、流程等的认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与指导查验工具:准备齐全的查验工具,如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等,确保各项检查工作得以实施。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查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资料收集与整理:准备相关资料收集表格,以便对物业的各项信息进行整理、归档。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进行,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物业管理公司承接查验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承接查验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变得愈发重要,承接查验工作也成为其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负责小区设施维护、安全监督和服务保障的主体,其查验工作不仅能有效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也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
本文主要探讨物业管理公司承接查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二、查验范围1. 住宅小区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2. 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3. 住宅小区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4. 住宅小区居民投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5.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三、查验计划1. 制定查验工作计划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查验工作计划,明确每个查验项目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和执行标准。
2. 项目分解和任务分配将查验工作分解成具体的项目和任务,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要求进行适当的任务分配,明确每个责任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3. 查验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统一的查验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查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步骤,确保查验工作的规范和过程的标准化。
四、查验流程1. 查验准备提前了解查验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资料,确保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查验执行按照查验计划和标准,对查验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上报,确保查验工作的实质性和效果性。
3. 查验总结对查验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总结查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下一阶段的查验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五、查验要求1. 严格执行查验标准和操作规程2. 积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3. 及时跟进和落实改进建议4. 加强沟通和协调合作六、查验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查验工作,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有效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方面更加及时和全面,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感也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查验工作也能够增进物业管理公司与居民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为小区的和谐发展和共同进步打下良好的基础。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1年1月1日实施)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目的: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的顺利过渡和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2.原则: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依法依规。
二、物业承接查验程序1.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出价报名、评审、中选、签约等阶段。
2.公告阶段:(1)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承接物业的具体信息,报名资格要求,报名时间和地点等。
(2)公告形式:通过媒体公告、物业管理公司网站公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
3.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在公告发布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2)报名资格:报名者需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拥有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等。
4.资格审查阶段:(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具备管理经验等。
(2)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5.出价报名阶段:(1)在符合资格的报名者中,进行出价报名。
报名者需提出具体的管理方案、业务经验和经济报价等。
(2)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报名者的管理方案、业务经验和经济报价等进行评审,并选定一名中选者。
6.评审阶段:(1)评审包括对报名者的管理方案、业务经验和经济报价等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审结果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7.中选阶段:(1)根据评审结果,选定一名中选者。
(2)中选结果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8.签约阶段:(1)中选者需与物业所有者进行签约,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物业的过渡。
(2)签约内容包括物业的管理范围、管理标准、权责义务、服务价格等。
三、物业承接查验的管理措施1.形成多方共管的机制,包括物业所有者、承接方、相关政府部门等的参与和监督。
2.定期召开物业过渡会议,交流信息,解决问题,确保物业过渡顺利进行。
3.物业承接过程中,各方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4.物业承接查验的结果需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5.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需做好备案,作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的执行依据。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1. 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交接过程顺利进行,维护业主权益和物业公共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情况。
2. 承接查验程序2.1 申请流程业主委员会应在物业交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承接查验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交接日期及时间;交接地点;交接所涉及的具体物业项目。
2.2 备案与确认物业管理公司收到承接查验申请后,应尽快与业主委员会联系并确认相关细节。
双方应共同确定交接查验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并将确认的内容书面备案。
2.3 交接查验流程物业交接查验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代表共同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 双方到达交接查验地点,并进行身份确认。
2. 双方核实物业交接的文件和资料。
3. 双方共同检查物业现场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巡逻安全情况等。
4. 双方共同检查物业资产清单和相关财务文件。
5. 双方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待解决的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6. 双方在交接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保存好记录文件。
2.4 结果通知经过交接查验,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快向业主委员会通知交接查验结果。
如果存在问题和待解决的事项,应明确解决方案并按时落实。
3. 承接查验要求3.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承接查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3.2 全面彻底查验承接查验过程中,双方应全面彻底地检查物业设施设备、文件资料、财务情况等,并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3.3 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在交接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待解决的事项,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承接查验记录与报告物业交接查验过程中的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并及时保存。
交接查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交接查验日期、时间和地点;参与人员的姓名和职务;交接查验的具体事项及结果;发现的问题和待解决的事项;商定的解决方案;签字确认。
2023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1. 引言本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物业承接过程中的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最大程度地避免后续纠纷和风险。
2. 查验工作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通过物业承接查验,确保新承接物业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2 原则•公平公正:查验工作要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承接物业中不存在任何非法或不合规定的项目。
•准确高效:查验工作应准确无误且高效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错误。
•合作共赢:查验过程中,应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积极合作,互相支持,实现共同的目标。
3. 查验工作的程序与要求3.1 准备工作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之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梳理查验范围:明确需要查验的物业范围,确保没有遗漏。
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收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合同、登记信息、建筑图纸等。
制定查验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查验计划,明确查验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2 查验流程查验工作按照流程进行: 1. 查阅文献:首先,查验人员应查阅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了解承接物业的背景和相关信息。
2. 实地勘察:对于需要实地查验的物业,查验人员应进行实地勘察,验证物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相关文件和资料相符。
3. 核对资料:查验人员应核对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填写查验报告:查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查验报告,详细记录查验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后续处理意见。
5. 复核核查:查验报告完成后,应进行复核核查,确保报告的准确无误。
3.3 查验要求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时,应注意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查验计划进行工作,确保查验工作按时完成。
负责人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查验进展和发现的问题,确保及时解决。
查验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查验工作合规。
查验报告应详细记录查验的过程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后续的处理意见。
4. 查验结果的处理和反馈4.1 处理结果根据查验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定的项目,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一章目的与原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物业承接查验的目的、原则、内容、流程、责任等,确保物业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查验内容与标准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
第四条查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
第三章查验流程与方法第五条物业承接查验应遵循以下流程:申请查验、现场查验、问题记录、整改落实、复查验收、签订交接协议。
第六条查验方法应采取现场检查、测试、比对等方式,确保查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建设单位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确保物业的工程质量,提供完整、准确的物业管理相关资料,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验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物业在交付前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查验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第六章查验结果与整改第十一条查验结束后,应形成查验报告,明确列出查验结果及需整改的问题。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查验报告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追究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查验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与解释权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名称]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是一份关于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文档,根据要求包含了目的与原则、查验内容与标准、查验流程与方法、建设单位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查验结果与整改、法律责任与追究、附则与解释权等方面的内容。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22]165 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造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 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一)工作流程: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制定计划与方案签订承接查验协议验收准备培训、表单及工具实施验收分项工程技术资料核对数量清点资料核对现场试、查合格办理接管移交手续建立档案共用部位及设备设施 限期整改完善其他物品 不合格 数量再验查验(二)、工作内容: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者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由事业部工程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
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 (参见附件三)。
《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 10 日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备案;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工程师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物业公司人员参预。
物业工程承接查验制度
物业工程承接查验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业工程承接查验程序,确保物业工程承接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物业工程承接查验的单位和个人。
三、承接查验的程序1. 项目确定:物业工程承接查验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承接查验的项目。
2. 承接单位确定:物业管理部门将项目信息发布到承接单位池中,承接单位根据实力和经验进行竞争,最终确定承接单位。
3. 查验准备:承接单位收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准备必要工具设备等。
4. 查验过程:承接单位根据要求进行查验工作,包括现场勘查、检测分析、数据统计等。
5. 查验报告:承接单位完成查验后,编写查验报告并提交给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查验结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6. 结果评定:物业管理部门对查验报告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合格,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
7. 整改验收:承接单位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四、承接查验的内容1. 工程安全:检查工程的结构安全性,包括建筑物、设备设施等。
2.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材料使用、施工技术等。
3. 工程时效:检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4. 工程费用:检查工程的费用支出情况,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五、责任制度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业工程承接查验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承接单位负责按照要求进行查验工作,保证查验质量和结果的准确性。
3. 若承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停止合作、行政处罚等。
4. 若查验工作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需立即报告给物业管理部门,并停止相关工程。
六、结语物业工程承接查验制度的出台,是为了保障物业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方案
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方案一、前言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业主权益,本方案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的目标、内容、程序和责任,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基本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
在承接查验过程中,要保证程序的透明性,确保承接查验工作的公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承接查验工作的公平。
2. 科学、规范、便捷。
承接查验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参与者的合作。
3. 依法取证、有效监督。
在承接查验工作中,要依法取证,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内容1. 承接准备阶段: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之前,对物业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物业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经营状况等,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业主委员会。
2. 承接查验程序:业主委员会应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承接查验工作,制定详细的承接查验方案,明确承接查验的目标和内容,合理确定承接查验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3. 承接查验内容:承接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经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包括物业管理的物业保洁、安全防范、设施维护、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依法取证,确保承接查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承接查验结果:承接查验结果应当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核确认,并在业主大会上公开披霿;对于存在问题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处理;对于合格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签订承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五、责任分工1.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承接查验工作,提供真实、全面的资料,接受承接查验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认真整改,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023版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
1. 承接前准备:包括查验公司资质、了解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2. 承接合同签订:明确承接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项目的具体要求。
3. 承接现场查验: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验,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检查。
4. 资料查验:对承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确保其真实有效。
5. 进度管理:对承接方的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按要求按时完成。
6. 质量管理:对承接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7. 合规管理:对承接方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8. 安全管理:对承接方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隐患。
9. 管理报告:定期向业主或项目管理方提供承接管理的报告,包括承接情况、工作进展、质量和安全情况等。
10. 纠纷处理:对于承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及时进行处理并解决。
这些内容是一个基础的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证项目物业的顺利承接和规范管理,规范承接查验的程序,明确承接查验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承接查验的质量和效果,定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物业承接前的查验及管理。
三、职责和要求1. 承接单位的职责(1)应在项目交接阶段接收项目物业,并对物业进行查验,拉清楚有关责任和义务清单。
(2)应根据查验结果,制定维护计划和计划。
(3)应根据查验结果,向管理部门及时反馈情况,并进行交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2. 物业管理部门职责(1)应对物业承接前进行检查和管理,并确保其安全、正常。
(2)应在项目移交后及时回应承接单位的考察列表。
(3)应在项目交接过程中,积极协调各相关方交流,解决争议。
(4)积极监督承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 承接管理监察部门的职责(1)监管物业移交过程中各相关方的行为,保护承接单位的合法权益。
(2)对承接单位的查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其查验结果是客观、公正、规范的。
(3)及时发现承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协调解决。
(4)承接后一段时间内,对承接过程和承接结果进行自主监察。
四、承接查验的程序1. 查验范围查验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及设备设施(2)室内装修及装饰(3)环保和安全管控(4)停车场、门禁、监控系统、消防等配套设施(5)与物业业务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2. 查验要求查验过程中,承接单位要坚持以下要求:(1)视察房屋及其设施,认真分析是否存在问题。
(2)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规定及标准。
(3)检查制度和规定是否适用于项目的特点。
(4)核对资料、证件、合同等是否合法、完善。
3. 查验流程(1)承接单位接收物业的第一步是完成交接列表,把交接清单和具体执行持续进展计划的落实情况一并报上。
(2)承接单位应按照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查验计划和计划,并确定查验步骤,执行查验计划。
(3)承接单位应在查验过程中记录需要拍照、录像、记录的信息,防止数据的遗漏,也有助于以后追踪和复核。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建房[2022]165 号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预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暂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允许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 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四)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全文doc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全文)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纠纷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物业服务部门对新承接物业的查验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物业承接:指公司承接新物业管理项目的过程。
2. 查验:指对新承接物业进行详细检查和确认。
3. 物业服务部门:指公司负责管理物业业务的部门。
三、职责分工1. 物业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制定并更新物业承接查验检查表;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工作;形成查验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及业主。
2. 相关部门提供物业承接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协助物业服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
3. 业主主动提供与物业承接相关的资料和文件;配合物业服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
四、工作流程1. 提前准备阶段物业服务部门收集与承接物业相关的资料,包括规划图纸、合同文件等;相关部门提供承接物业的现状信息;物业服务部门制定查验计划和工作安排。
2. 查验阶段物业服务部门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工作人员根据查验检查表,逐项检查并记录问题;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代表对比查验结果,核实问题。
3. 形成报告阶段物业服务部门整理查验结果,形成查验报告;查验报告需要包括承接物业的基本情况、问题清单和改善措施建议。
4. 提交报告和整改阶段物业服务部门提交查验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业主;相关部门和业主根据查验报告,及时整改问题。
五、查验检查表项目检查内容-基础设施检查物业设施是否完备,如电力供应、供水供气、消防设施等 -装修质量检查房屋装修是否符合规范,如地面平整、墙面漆面、窗户玻璃等 -安全设施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用,如安防系统、行人通道等 -环境卫生检查物业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垃圾处理是否及时-业主需求确认与业主核对需求清单,确保对承接物业需求的准确了解 -合同文件核对承接物业的法律文件和合同,确保合同的正确性 -六、查验报告1. 报告内容包括:承接物业的基本情况:地质、面积、土地使用情况等;问题清单:针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改善措施建议:对问题进行整改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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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一、目的: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一)工作流程:(二)、工作内容: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由事业部工程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
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
《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办理承接查验手续;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备案;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工程师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物业公司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报告项目部/事业部及物业分公司;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1、资料的承接查验(1)、项目部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
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物业分公司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3)、根据国家物业相关法规及建筑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作好查验工作的相关记录,现场查验的内容记录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表》上(可参考附件二《承接查验标准》相关内容);(4)、对查验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记录,填入《物业承接查验问题统计表》并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项目部、施工单位人员签字确认;3、其他移交的物品进行查验和清点(1)、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将设备随机配备的专用工具、检测设备、润滑油、制冷剂、软件(光盘)、其它零部件、配件、备件等进行及时的收集保管并登记造册;(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这些物品的移交应记录在《专用工具及物品接收表》上,并与事业部、施工方进行签字确认;(3)、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类设备机房及公共用房的钥匙逐一清点标识,集中收集。
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钥匙进行现场数量及开锁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写《钥匙移交清单》,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进行签字确认;4、汇总及编制《物业承接查验报告》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在验收完成后,根据汇总的所有承接查验记录,在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物业承接查验报告》。
《物业承接查验报告》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以及查验结果等内容。
E、办理接管移交手续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承接查验协议》与项目部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移交工作;2、移交和接管双方负责人在《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情况,并加盖事业部公章和物业分公司公章以示移交承接查验事项的确认;3、移交和接管双方负责人在《物业接管项目移交书》上签字,确认验收情况,并加盖事业部公章和物业分公司公章以示承接查验事项的完成;F、资料档案的整理及保管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移交的资料、承接查验各种记录进行整理分类汇总、按专业归档建立档案。
并在承接查验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移交物业服务中心;同时将承接查验资料的总目录报备物业分公司;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G、对承接查验过程出现情况的处理1、对资料验收中发现的资料不齐全、不合格等问题,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承接查验遗留问题登记表》中,并交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由项目工程部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若仍缺少有关资料时,应开具《工作联系单》及时向事业部索取;2、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承接查验现场中发现的问题,承接查验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物业承接查验遗留问题登记表》中并请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疑难或遗留问题的处理:(1)、对于查验现场解决不了、又势必会影响今后物业使用或管理的事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该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将问题汇总登记后报项目部,并上报承接查验领导小组;(2)、一般问题,要求项目部在两周时间内解决;(3)、重大问题如消防系统、电梯设备、安防系统等要求项目部在一个月时间内解决。
4、对一个月后仍无法处理的问题,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三个月后仍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领导小组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事业部、物业公司;5、对现场查验中发现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问题,经项目部处理解决后,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及时进行复验直至查验合格并将复验结果进行记录。
6、对于房屋分期交付但设施设备共用的系统,虽然没有办理移交但已经使用、部分移交或全部移交的设施设备定期应按正常程序运行使用,对发现的问题按上述流程及时处理,同时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
五、使用表单记录序号记录名称编号保存期限1物业承接查验问题统计表QR/YJY-KF-06长期2资料移交清单QR/YJY-KF-07长期3物业接管项目移交书QR/YJY-KF-08长期4专用工具及物品接收表QR/YJY-KF-10长期5钥匙移交清单QR/YJY-KF-04长期6工作联系单QR-YJY-KF-01长期7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表QR-YJY-KF-05长期8培训记录表QR-YJY-XZ-05二年六、相关文件:6.1《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建设部建房[2010]165号令6.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6.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4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6.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6.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6.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6.9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6.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6.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6.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6.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2008局部修订)6.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6.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6.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6.1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6.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6.2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6.2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6.2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6.2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2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6.2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6.2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6.2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6.2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6.2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6.3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6.31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6.3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6.3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6.3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6.35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GB50396-20076.3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6.37火灾自动报警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20076.38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CJ276.39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7616.40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6.41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446.4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6.43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8-20096.4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 6.45 附件一: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6.46 附件二:承接查验标准 6.47 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