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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

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全市农村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9〕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村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湘学组办发〔〕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第四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流转;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借贷、

集体改制;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4.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报批。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5.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实施: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3.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

4.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5.违反群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6.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第六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提议前:

1.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和广大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

2.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乡镇、街道党(工)委获得批准、备案。

提议中:

4.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专题介绍拟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基本情况。

5.所有党支部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6.全体党支部委员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支委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决议意见。

提议后:

7.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决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二)村“两委”会议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进一步论证,并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前:

1.村党支部书记提前告知村主任支部提议的有关内容并充分沟通。

2.村党支部一般应在会前至少三天,将书面议题发放给村委会成员,以便村

“两委”成员充分酝酿、调研、思考。

商议中:

3.召开村“两委”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村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提议意见。

4.所有村“两委”成员对提议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会并做出解释。

5.根据村“两委”成员的讨论意见,由村委会负责对提议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6.全体村“两委”委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村“两委”委员的三

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第2页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后:

7.村党支部应主动做好有不同意见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他们的支持。

8.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商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三)党员大会审议。将村“两委”形成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审议前:

1.村“两委”应至少提前三天,通过书面方式,将拟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发放给全体党员,供党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众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中:

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务工经商、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党纪处分或正在服刑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预备党员可以列席会议,并具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通报村“两委”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

3.全体参会党员对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村“两委”根据讨论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4.与会党员对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与会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

5.所有党员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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