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报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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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2)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签署外销协议,凭信用证支付 货款,已收到信用证,明确了检验依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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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检验:预检。为方便对外贸易,依据需要,对一 些经常出口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受理预先检验范围:
还未成交出口商品 已签协议,但还未接到信用证 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VETERINARY) 9.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PACKING)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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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测温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TEMPERATURE)
11.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HOLD/TANK)
为100% 没有质量异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4页
不能免检: 粮油食品、玩具、化装品、电器等 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商品 品质易发生改变商品或散装货物 协议要求按照商检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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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商品签证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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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N CARGO WEIGHT &MEASUREMENT)
6.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FUMIGATION)
7.价值证书(CERTIFACATE OF VALUE) 8.兽医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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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境人员应向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 康证实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进出口报检工作主要内容

进出口报检工作主要内容

进出口报检工作主要内容
进出口报检工作是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计量、质量、
安全的监管工作。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物清单的审核:进口货物必须提供清单,清单的内容应当
与货物的名称、品种、数量、净重、毛重、包装等一一对应,并根据
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同时查看是否存在商品编码错误、伪装、误
导等违规行为。

二、货物现场检查:报检员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以确保货物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
也要进行包装、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三、货运工具检查:关键是检查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及其使用
情况,以确保运输工具符合国家要求,以及货物与运输工具之间的关
系是否安全合规。

四、出入境货物的核销:进口货物应在核定的时间内入境,并交
付海关核销;对于出口货物,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销并确认货
物的出口情况,以免出现偷运、走私等现象。

进出口报检对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国
家和地区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因此,进出口报检工作应
当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管理,以确保货物安全、稳定和顺利进出。

同时,报检员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专业知识的更新,以切实提高工作质
量和效率。

报检的范围

报检的范围
项目引入
>)王就大完成了正兴公司的这 比
货物装箱工作后,就去询问师父 师尔多: “老师, 接下来是不是应 该给这批货物报商检了?”
TDIT
国际贸易专业教学资源库
Teaching Database in International Trade
项目引入
师尔多回答:“看来小王对出 口货 运流程比较了解嘛。”
I
•接着话锋一转:“你觉得只要是出 口货物,都要去报商检吗?”
王就大蒙了: “难道不是吗?
TDIT
国际贸易专业教学资源库
Teaching Database in International Trade
新知呈现
报检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输入国或地区规定 国际条约或协定 外贸合同约定
TDIT
我国的规定 对方国家的规定 国际上的共识 买卖双方自身的约定
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委托第三方对货物进行 检验检疫或鉴定并出具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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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升
并非所有出境商品都需要报检,要判断是否在以上四 个范围之内。
以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为例,近几年来,《法检目 录》进行了好几次的调整,这就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即时关 注政策规定,确保商品报检工作与时俱进。
信吊好,-路绿顼』

TDIT
总结提升

此外,质检总局于2014年11月印发了《中国出口质量安全
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对lii符j 合要求的企业
授予“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称号,这些企业出口《法
检目录》内的商品也可享受免予检验等便利化措施。
这就促进了企业为获得商检便利的优惠,努力提高自身

商检程序

商检程序

十一、出入境报检须知(一)、出境货物报检1、出境货物报检范围⑴列入《检验检疫目录》内的出境是货物;⑵对外贸易合同(包括信用证、订单)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境货物;⑶其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要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⑷与进口国政府约定必须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证书方准进口的货物;⑸装运出口易腐变质的食用类商品、冷冻品的船舶、车辆、飞机、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技术条件鉴定;2、“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方法(报检单见附件)(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加盖报检单位公章(2)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的注册编号。

(3)联系人及电话:填写便于检验检疫机关人员联系有关检验检疫事宜的生产单位或发货单位的报检员姓名、电话号码及代码。

(4)报检日期:以前来办理报检手续当日时间为准。

(5)编号:由检验检疫机关在受理申报时填写。

(6)发货人:填写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中卖方的中外文名称及地址。

(7)收货人:填写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中买方的中外文名称。

(8)货物名称:根据合同、信用证的具体商品名称填写中外文名称。

(9)HS编码:填写货物的海关8位HS商品编号,用括号填写周期编码。

(10)产地:填写生产加工该货物的省、市或县。

(11)数/重量:一般填写货物的净重,单位为吨或公斤。

若不是以重量计,可填写数量及单位(如:只)(12)货物总值:按出口合同或信用证填写成交价的总值及币种(如FOB USD 100)。

(13)包装种类及数量:实际出口的包装件数及所采用的出口外包装材料(如纸箱、木箱)。

(14)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包括名称、航次、车次、班次。

对于飞机,填写航班号;对于轮船,填写船名和航次;对于汽车,填写车牌号;对于火车,填写车次或车皮号。

(15)贸易方式:填写实际贸易方式,如正常贸易、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定制、补偿贸易)、边境贸易或其它贸易。

(16)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实际存放地方。

出境货物报检一般规定

出境货物报检一般规定

一、出境货物的报检范围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二)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

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三、出境货物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四、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1.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定单;信用证、有关函电;生产经营部门出具的厂检结果单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2.凭样品成交的,须提供样品。

3.经预检的货物,在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放行手续时,应提供该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4.产地与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在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时,应提交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5.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卫生注册和质量许可的出境货物,必须提供经检验检疫机构批准的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

6.出口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

出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要求

出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要求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出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要求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第一节出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要求一、入境货物报检(一)报检分类1、入境一般报检关键点:货物的报关地和报检地相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三联)例如:大连企业海运进口货物,在大连进境。

货物到港后,企业向大连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三联),然后持《入境货物通关单》向大连海关报关。

2、入境流向报检关键点:货物的报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只对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

3、异地施检报检关键点:货物完成入境流向报检后,运往目的地,向目的地检验检疫申报检验检疫,申请时要提交《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即《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中的第三联流向联。

例如:沈阳企业海运进口货物,从大连进境货物到达大连港口后,向大连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大连检验检疫机构对运输工具及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然后向大连的海关报关。

报关结束后,货物运往沈阳,货到沈阳后,持《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向沈阳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

总结:入境流向报检与异地施检报检是一个报检工作中的两个环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只对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

对货物实质进行检验检疫的工作在目的地完成。

(二)报检时限和地点1、时限:在入境前或入境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时间2、地点: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了检验检疫地点的,按规定地点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什么是报检?报检需要哪些准备?

什么是报检?报检需要哪些准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什么是报检?报检需要哪些准备?
报检是指办理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行为。

报检单位一般是专门的报检公司或者货代
报检程序
一、报检单位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2.入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3.出境货物生产企业或代理人。

4.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5.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等。

6.其他对外贸易关系人。

二、报检范围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应检对象。

2.有关国际公约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对象。

3.输入国有规定或与我国有协议/协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
证书(明)方准入境的对象。

4.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对象。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

6.委托检验检疫的业务。

7. 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的签证业务。

三、报检时必须提供的单证
1. 受理入境货物报检时,要求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以及入境货物通知单等单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海关检验检疫制度与实施—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

海关检验检疫制度与实施—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
(1)抽采样品
(2)实验室检测
01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与报检 (二)报检及检疫程序
3.检疫处置
经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后,需根据疫病情 况、有害生物情况及国家检疫法规、我国与输出国 签订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议和贸易合同条款中的 检疫要求,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做出正确的 检疫结论,决定是否进行检疫处理,根据检疫结果 出具相应的检疫证书。对不符合议定书或协议规定 的进口动物按规定实施检疫处理,出具相应的检疫 证书,货主可凭此证书对外要求索赔。
01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与报检
(二)报检及检疫程序
4.检疫监督管理 进境后检疫监督管理包括进境动物隔离检疫
及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监管。隔离检疫 是将进境动物限定在指定的隔离场内饲养,在其 饲养期进行检疫、观察、检测和处理的一项强制 性措施。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监管是指 对高风险的动物产品限定生产、加工企业,确保 产品加工目的和安全流向。从事进境动物隔离检 疫工作的隔离检疫场须通过海关总署的考核批准。
(二)报检及检疫程序
1.检疫申报
(3)申报受理:海关核查相关材料后, 会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根据单证核 查的情况并结合中国动植物检疫规定及输 出国家或地区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检疫查验 方案。此外,还会检查所提供的单证材料 与货物是否相符,核对集装箱号和封志与 所附单证是否一致,核对单证与货物的名 称、数重量、产地、包装、唛头标志是否 相符。
(1)申报时间:根据进口种类而不同。 进口种畜禽动物(含遗传物质):入境 前30日;其他动物:入境前15日;实验 动物和繁殖材料:入境前7日。
(2)申报地点:根据不同的进口种类。 应向入境口岸和隔离场所在地或目的地 海关申报。
01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与报检

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

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

• 单选:进口化妆品须提供()方可受理报 检。
• A.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 B.进口卫生许可证 • C.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 • D.进口环保批准证书
多选 :下列对进口化妆品表述正确的是:( ) A.进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标签审核,取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 审核证书》后方可报检。 B、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分级监督检验管理制度 C、进口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到其营业地检验检疫机构登记备案 D、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加 贴检验检疫标志。
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 【答案】C

A.铅含量

B.铜含量

C.镐含量

D.汞含量

【答案】D
• 3.《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测合格确认书》有效期为( )个月。

A.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B.6

C.9

D.12

【答案】D
• 4.受理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凭“
汞含量检测实验室”出具的( )审核换发《进出口电池 产品备案书》。

A.《产品合格证》(副本)
• 标准答案: a, b, d
(三)出口化妆品报检程序
1.报检程序
出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标签审核,取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 审核证书》或者标签审核证明方可报检。
(二)报检的要求 1三、标、签其审他核规须定合或格要。求 出口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 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和标志,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 用指南、注明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2、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对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 销毁; (2)对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技术 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 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呕吐等症状,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携 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须 主动申报事项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口头向检验检疫人员申报,并接受检 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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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的报检与管理
检验检疫人员通过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医学巡视、红外线体温检测,采 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特殊 物品的检疫巡查、X光机检查、抽查等。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 严防疫病传入或传出,防止禁止进境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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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入境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4)对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 不合格的,不得运递。
(5)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快件需做进一步检验检疫处理的,检验检疫 机构可以封存,并与快件运营人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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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境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的核算与申报
4.邮寄物属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三)邮寄物检验检疫
1.入境检疫
(1)申报。 (2)检疫。 (3)放行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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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入境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2.出境检授 (1)申报。出境邮寄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寄件人须向检疫机构报检,
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或实验室 检疫。 ①寄往与我国签订双边植物检疫协定的国家,或输人国有检疫要求的。 ②出境邮寄物中含有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 特殊物品的。 ③寄件人有检疫需要的。 (2)检疫。出境邮寄物经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 具有关单证,由邮政机构运递。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处理的,不 准邮寄出境

第四章入境货物报检

第四章入境货物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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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疫要求

1、中文标签(散装入境直接进入工厂加工除 外) 2、包装上注明饲用范围
3、国内外发生饲料安全事故的,要召回


2014年3月11日10时21分
20
五、其他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报检

其他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蜂产品、蛋制 品、奶制品、肠衣等

其他检疫物: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 物性废弃物

肉类产品:熟制肉类除外,包括熟制香肠、火 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油脂
水产品:各类水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水生动 物及其繁殖材料除外)

2014年3月11日10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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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检时限和地点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口岸
2014年3月11日10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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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检单据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 港澳中转货物 港澳中检公司签发的检 验证书正本 《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 注册编号

无需进行检疫审批的植物产品有:(新教材增加的内容) 1、粮食加工品 :大米、面粉、米粉、淀粉等 2、薯类加工品 :马铃薯细粉、冷冻马铃薯条、木薯淀粉等 3、植物源性饲料添加剂 4、乳酸菌、酵母菌 5、陶瓷土粉 植物生长营养液 国家质检总局其他对入境粮食和饲料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货 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审批手续。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定的入境 粮食和饲料的检疫要求在贸易合同中列明。



(1)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 准文件》的,准予进境; (2)不按规定标识的,重新标识后方可进境; (3)未标识的,不得进境
2014年3月11日10时21分

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出境货物的报检范围 (⼀)国家法律、⾏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结算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海关凭报关地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单》验放。

对产地和报关地相⼀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单》。

对产地和报关地不⼀致的出境货物,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单》。

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三、出境货物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四、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1.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定单;信⽤证、有关函电;⽣产经营部门出具的⼚检结果单原件;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2.凭样品成交的,须提供样品。

3.经预检的货物,在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放⾏⼿续时,应提供该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4.产地与报关地不⼀致的出境货物,在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单》时,应提交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5.按照国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实⾏卫⽣注册和质量许可的出境货物,必须提供经检验检疫机构批准的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

6.出⼝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鉴定结果单》(正本)。

7.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有关审批⽂件。

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及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及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及流程(一) 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1)对列入检验检疫目录内货物的检验检疫。

(2)对列入检验检疫目录内货物的包装容器的检验。

(3)对检验检疫目录外的出境食品及入境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及设备的卫生检验。

(4)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5)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6)入境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

(7)入境旧机电设备的检验。

(8)入境民用商品的验证。

(9)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尸体、骸骨、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

(10)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独资除外)。

(11)实行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入境货物。

(12)对来自传染病疫区的货物的检疫。

(13)对装载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的检疫。

(14)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的卫生检疫。

(15)有关文件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国际贸易关系人申请的其他检验检疫、鉴定工作。

5.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检验检疫流程图报检地点(一)一般商品报检地点本局共设10个报检窗口,原则上按局通关业务处的业务和地域分工受理报检。

1.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及在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重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3.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4.其他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5.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入境货物报检分类复习ppt

入境货物报检分类复习ppt

报检注意事项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符合有关检验检疫标准、规程的要求。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检验检疫 费用。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 得虚报、瞒报或者伪造单证、资料。
入境货物的报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 定,使用合法标记。
入境货物报检分类复习ppt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报检须知 • 报检分类 • 报检资料 • 报检流程实操演示 • 报检常见问题及解答 • 复习题库
01
报检须知
定义与概念
报检是指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依法进行 检验检疫,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等 。
入境货物报检是指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货物及其包装、运输工 具等依法进行检验检疫,包括一般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等。
不同贸易方式报检资料要求
一般贸易
提供齐全的贸易单证,包括合同、发票、 装箱单等;
来料加工贸易
提供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以及合同、发 票、装箱单等贸易单证;
进料加工贸易
提供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和备案清单,以 及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贸易单证;
补偿贸易
提供补偿贸易合同及设备清单,以及合同 、发票、装箱单等贸易单证。
答案
D. 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递等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
多选题
答案:A. 列入《法检目录》的商 品
C. 出口压力容器
题目:以下哪些商品需要进行法 定检验?
B. 出口食品和动植物产品
D. 进口医疗器械
判断题
题目:进口化妆品在报检时需要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答案:正确。

入境货物报检一般规定

入境货物报检一般规定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入境货物报检一般规定一、入境货物的报检范围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2.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4.国际贸易关系人申请的其他检验检疫、鉴定工作。

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报检方式1.进境一般报检进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对进境一般报检业务而言,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对货物的检验检疫都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通关手续后,应主动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落实施检工作。

2.进境流向报检进境流向报检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有关证单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

申请进境流向报检货物的通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3.异地施检报检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因进境流向报检只在口岸对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了必要的检疫处理,并未对整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只有当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实施了具体的检验、检疫,确认其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要求及合同、信用证的规定,货主才能获得相应的准许进口货物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完成进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异地施检报检时应提供口岸局签发的《人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三、报检的地点和时限1.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入境、出境货物报检的特殊要求总结

入境、出境货物报检的特殊要求总结
十一、入境特殊物品
报检范围: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
卫生检疫审批、现场查验和后续监督管理制度
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合同(或函电)、发票、提单(运单)等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
出入境的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只能使用一次,有效期为90天
五、入境化妆品
报检范围:化妆品指以涂、檫散步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或口腔黏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检验检疫监管
化妆品
《入境货物报检单》
入境前或入境时
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
检验检疫合格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对化妆品的标签审核,检验检疫机构与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
1、起运地检验检疫机构;2、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3、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4、注册登记养殖场、中专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对出口动物实行生产企业注册制度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
报检范围:出境的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检疫
出境的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检疫
卫生注册登记证;《允许出口证明书》;
四、入境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
报检范围:入境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
检验检疫监管
入境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入境前办理报检手续
入境口岸
报检时需注明用于人类食品加工或动物食品加工,对仅用于工业用途,需提交贸易合同及非用于人类食品和动物食品添加剂及原料产品用途的证明。
十、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报检范围:1、禁止进口的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2、可作为原料但必须严格限制进口的废物。

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1.报检范围(1)对所有出境集装箱实施卫生检疫(2)对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实施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4)对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对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2.报检程序(1)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在集装箱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如果实在出境口岸装载拼装货物的集装箱,须向出境口岸报检。

未经许可,集装箱不准装运。

(2)报检人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随附其他单据。

(3)检验检疫后,如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向报检人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如不需要卫生除害则出具“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4)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或“熏蒸/消毒证书”放行。

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有效期为21天,逾期需要重新检验检疫。

(一)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报检范围1.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报检范围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知识介绍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知识介绍

入境货物报检
入境货物报检地点 入境货物报检时限 入境货物报检单据
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流程
受理报检
口岸查验 领取证单
出具 通关单
施检
签发证单
出境货物报检
产地检验口岸放行通关原则
产地检验合格--取得出境货 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 到口岸换发通关单
出境货物报检
出境货物报检地点 出境货物报检时限 出境货物报检单据
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代码
M: 进口商品检验 1604个 N: 出口商品检验 2260个 P: 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1928个 Q: 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1918个 R: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1248个 S: 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1009个 L: 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310个
《检验检疫目录》外的 法定检验内容
商检法
第十五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 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 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 限内,向商检机构报检。商检机构应 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 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动植物检疫法
第十二条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 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 境前或者进境时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 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 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木质包装 旧机电产品 入境废物 纺织品标识
( IPPC标识) (备案管理) (注册管理)
(二)口岸验证的入境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 (3C认证) 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等
(三)出入境报检的一般要求 入境货物报检 出境货物报检
入境货物报检
报检方式 入境一般报检 入境流向报检 异地施检报检
欧盟 REACH 指令
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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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 品; (3)进境集装箱;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4)进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 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5)进境动物植物性包装物、铺垫 材料;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6)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 输工具,装载进境、过 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 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 工具; (7)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8)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 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 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 (9)旅客携带物和携带伴侣动物;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10)国际邮寄物;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 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 对象。
(二)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
凡我国作为成员的国际 条约、公约和协定所规定的, 必须由我国海关实施检验检 疫的入境货物,该货物的货 主或其代理人须向海关报检。
(三)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索赔 的入境货物
凡在进口贸易合同或协议中规 定的入境货物,要以我国海关签发 的检验检疫证书作为交接和结算依 据。该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 海关报检,由海关按照合同、协议 的要求实施检验检疫或鉴定,并签 发检验检疫证书。
报检实务Biblioteka 入境货物报检的范围入境货物报检的范围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 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二)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 检疫的入境货物 (三)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海关签发 的证书进行索赔的入境货物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1)列入《法检目录》内的货物;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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