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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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举例: 某企业2007年3月15日在厦门经济特区成立,是生产性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2007年即开始获利,请问 如何纳税?该企业如果2008年度开始获利呢?如果2009 年开始获利呢? 成立时间在2007年3月16日前,所以 2007年,适用15%,并且符合一免 2008年,适用18%,并且符合二免 2009年,适用20%,符合一减半,最后10% 2010年,适用22%,符合二减半,最后11% 2011年,适用24%,符合三减半,最后12% 2012年,适用25%,过度期结束
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
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核算
企业所得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征收缴纳管理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础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租金、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许权使用费
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
地确定
6、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7、清算所得
——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业 2007年3月17日至2007年12月31日成立 优惠仅仅能享受3月17到12月31日这几个月的时间。从
2008年1月1日起不享受过渡政策。 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按新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税率过渡优惠政策
具体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
低税 率
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场所的,或者 虽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税率过渡优惠政策
共有几种过渡情况 2007年3月16日前(含3月16日)成立-可享受过渡优惠
政策 享受低税率优惠的 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 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 具备上述资格的企业必须是特定地区、特殊类型的企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及理解
➢ 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 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和种税收。
(二)特点 ➢ 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中国境内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仅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
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 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 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
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 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 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 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 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 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 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人范围
征税对象
(1)依照中国法律、 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 来源于中
居 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 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 国境内、
民 企业
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 境外的所
企 业
(2)依照外国(地区) 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
得
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1)依照外国(地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来源于中
非 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 机构、场所,包括:
国境内的
居 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 所得
民 企 业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构
场所的企业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
(2)在中国境内未设 场所
立机构、场所,但有来 3.提供劳务的场所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
业
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企业场所得所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所得内容及来源确定
所得内容
确定原则
1Fra Baidu bibliotek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4、股息、红利
种类
基本 税率
两档 优惠 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
适用范围
25% 减按20%
(1)居民企业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 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从业人数≤100/80人;资产总额≤3000/1000万元)
减按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举例: 某企业2007年3月15日在厦门经济特区成立,是生产性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2007年即开始获利,请问 如何纳税?该企业如果2008年度开始获利呢?如果2009 年开始获利呢? 成立时间在2007年3月16日前,所以 2007年,适用15%,并且符合一免 2008年,适用18%,并且符合二免 2009年,适用20%,符合一减半,最后10% 2010年,适用22%,符合二减半,最后11% 2011年,适用24%,符合三减半,最后12% 2012年,适用25%,过度期结束
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
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核算
企业所得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征收缴纳管理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础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租金、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许权使用费
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
地确定
6、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7、清算所得
——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业 2007年3月17日至2007年12月31日成立 优惠仅仅能享受3月17到12月31日这几个月的时间。从
2008年1月1日起不享受过渡政策。 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按新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税率过渡优惠政策
具体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
低税 率
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场所的,或者 虽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税率过渡优惠政策
共有几种过渡情况 2007年3月16日前(含3月16日)成立-可享受过渡优惠
政策 享受低税率优惠的 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 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 具备上述资格的企业必须是特定地区、特殊类型的企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及理解
➢ 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 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和种税收。
(二)特点 ➢ 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中国境内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仅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
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 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 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
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 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 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 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 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 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 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人范围
征税对象
(1)依照中国法律、 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 来源于中
居 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 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 国境内、
民 企业
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 境外的所
企 业
(2)依照外国(地区) 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
得
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1)依照外国(地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来源于中
非 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 机构、场所,包括:
国境内的
居 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 所得
民 企 业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构
场所的企业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
(2)在中国境内未设 场所
立机构、场所,但有来 3.提供劳务的场所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
业
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企业场所得所税及其会计核算
(三)所得内容及来源确定
所得内容
确定原则
1Fra Baidu bibliotek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4、股息、红利
种类
基本 税率
两档 优惠 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
适用范围
25% 减按20%
(1)居民企业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 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从业人数≤100/80人;资产总额≤3000/1000万元)
减按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