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爱生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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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中心幼儿园“168”爱生行动方案为充分展示我园教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加快幼儿综合素养提升,我园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继续开展“168爱生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68”爱生行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断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职业素养。达到关爱每一个孩子,构建和谐教育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组长:蔡维维
副组长:冯爱红
组员:教师
三、活动对象
学生:贫困生、能力欠缺幼儿、性格孤僻幼儿等
教师:教师
四、活动内容
“168”爱生行动意指每一位教师关心、帮助一名困难幼儿(包括学习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困难),并经常与所教班级的幼儿开展谈心或与幼儿家长访谈。在开展“168”爱生行动中,教师可侧重关注有心理问题的幼儿、生活能力上困难的幼儿,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为他们的身体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活动实施
1.“168”爱生行动由幼儿园园长室、园工会统一领导、发动,各小组组织实施。教职工填写“168”爱生行动志愿书(见附件)
2.重视对“168”爱生行动的过程管理。采用“‘168’爱生行动记载表”由参加者自行记录,学校将不定期检查,作为评选“168”爱生优秀教师的过程依据。每位教师认真记录每次行动的时间、地点、对象、活动内容、活动效果,记载教师的帮扶心得、体会、感想等。
3.学期末根据平时观察、记载表、总结等评选“168”爱生优秀教师。
六、评选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积极参加“168”爱生行动。
3.自觉履行“168”爱生行动的各项要求,有较为完整的工作记载,内容真实。
4.“168”爱生行动事迹突出、感人,得到同行和幼儿及家长的认可。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①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②经查实,搞有偿家教的;
③经查实,个人推销教辅材料营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