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药典微生物与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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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中国药典卫生学检验培训GMP对药品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验的理念-PPT文档-精选文档

2010年版中国药典卫生学检验培训GMP对药品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验的理念-PPT文档-精选文档
ssp pneumoniae); 2、粘质沙雷菌(Serratia marcescens) 肺炎克雷伯肺炎亚种(Klebsiella pneumoniae ssp
pneumoniae) 肺炎克雷伯肺炎亚种(Klebsiella pneumoniae ssp
pneumoniae) (Alcaligenes faecalis)
实验室-人员
检验实验室应保证所有操作专门设备(气 相色谱议、高效液相色谱仪、显微镜、集 菌器等)、从事检验、数据复核与签发报 告人员的能力。对从事特定工作(如高压 灭菌)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 经验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
应制定实验人员的技能目标和教育培训计 划等。
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
1、肺炎克雷伯肺炎亚种(Klebsiella pneumoniae ssp pneumoniae);
2、粘质沙雷菌(Serratia marcescens) 1、肺炎克雷伯肺炎亚种(Klebsiella pneumoniae
ssp pneumoniae); 2、阴沟肠杆菌(Enterobacter cloacae) 1、肺炎克雷伯肺炎亚种(Klebsiella pneumoniae
核酸鉴定(16sRNA、DNA) ……
3、微生物来自哪里?
相似性分析 同源性分析 脉冲场电泳(PFGE)、傅立叶红外(FTIR)
欣弗事件
图29 欣弗培养物
欣弗事件
肺炎克雷伯 肺炎亚种
巨大芽孢杆菌
图30 欣弗培养物分离菌株镜检
粘质沙雷菌
编号 0206L
0206G
0112G 0104L 298L; 298G
管理要求-组织(一)
药品生产企业设置的检验实验室(简称实 验室)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法定监督管理 部门的要求,确保药品检验质量。明确职、 权、责。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附录Ⅺ 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10cm2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其中10g用于阳性对照试验)。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2.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性供试品取供试品10g,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中国药典2010年版

中国药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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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ⅠH 丸剂增修概况与解读
定义:丸剂系指药物与适宜的辅料以适当方法制成的球状或类球状
固体制剂。
基本分类:滴丸、糖丸、小丸等。
滴丸 系指固体或液体药物与适宜的基质加热熔融后溶解、乳化或混 悬于基质中,再滴入不相混溶、互不作用的冷凝(液)介质中,…。
糖丸 系指以适宜大小的糖粒或基丸为核心,用糖粉和其他辅料的混 合物作为(撒粉)材料,…。
附录ⅠB注射剂增修概况与解读(三)
3. 第三点: …。所用附加剂应不影响药物疗效,避免对检验产生干扰, 使用浓度不得引起毒性或明显(过度)的刺激。常用的抗氧剂有亚硫 酸钠、亚硫酸氢钠和焦亚硫酸钠等,…。
4. 第四点: …。容器用胶塞特别是多剂量包装注射液用的胶塞要有足 够的弹性和稳定性,其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除另有规定 外,容器应足够透明,以便内容物的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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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ⅠC 酊剂增修概况与解读
酊剂 系指将药物用规定浓度的乙醇浸出或溶解而制成的澄清液
体制剂,也可用流浸膏稀释制成。供口服或外用。
一般要求:
四、酊剂应检查乙醇量。(增加第四点,其他点相应后移)
必检项目:
【甲醇量】 口服酊剂照甲醇量检查法(一部附录Ⅸ T)检查,应 符合规定。(增加相应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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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ⅠA 片剂增修概况与解读(一)
含片 1.定义:系指含于口腔中,药物,药物缓慢溶化(解)产生(持久)
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 2.含片的溶化性照崩解时限检查法(附录Ⅹ A)检查,除另有规定 外,10分钟内不应全部崩解或溶化(30分钟内应全部崩解)
咀嚼片 定义:系指于口腔中咀嚼(或吮服使片剂溶化)后吞服(,在胃肠道中发挥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一部附录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一部附录

中国药典2010 年版一部附录附录Ⅰ A 丸剂丸剂系指饮片细粉或提取物加适宜的黏合剂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制剂,分为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和浓缩丸等类型。

蜜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蜜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其中每丸重量在0.5g(含0.5g)以上的称大蜜丸,每丸重量在0.5g 以下的称小蜜丸。

水蜜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蜜和水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水丸系指饮片细粉以水(或根据制法用黄酒、醋、稀药汁、糖液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糊丸系指饮片细粉以米粉、米糊或面糊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蜡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蜡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浓缩丸系指饮片或部分饮片提取浓缩后,与适宜的辅料或其余饮片细粉,以水、蜂蜜或蜂蜜和水为勤合剂制成的丸剂。

根据所用黏合剂的不同,分为浓缩水丸、浓缩蜜丸和浓缩水蜜丸。

丸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除另有规定外,供制丸剂用的药粉应为细粉或最细粉。

二、蜜丸所用蜂蜜须经炼制后使用,按炼蜜程度分为嫩蜜、中蜜和老蜜,制备蜜丸时可根据品种、气像等具体情况选用。

除另有规定外,用塑制法制备蜜丸时,炼蜜应雄热加入药粉中,混合均匀;处方中有树脂类、胶类及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味时,炼蜜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制法制备水蜜丸时,炼蜜应用沸水稀释后使用。

三、浓缩丸所用提取物应按制法规定,采用一定的方法提取浓缩制成。

四、除另有规定外,水蜜丸、水丸、浓缩水蜜丸和浓缩水丸均应在80℃以下干燥;含挥发性成分或淀粉较多的丸剂(包括糊丸)应在60℃以下干燥;不宜加热干燥的应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干燥。

五、制备蜡丸所用的蜂蜡应符合本版药典该饮片项下的规定。

制备时,将蜂蜡加热熔化,待冷却至60℃左右按比例加入药粉,棍合均匀,趁热按塑制法制丸,并注意保温。

六、凡需包衣和打光的丸剂,应使用各品种制法项下规定的包衣材料进行包衣和打光。

七、丸剂外观应圆整均匀、色泽一致。

蜜丸应细腻滋润,软硬适中。

蜡丸表面应光滑无裂纹,丸内不得有蜡点和颗粒。

《中国药典》微生物检查法

《中国药典》微生物检查法

中国药典2010年版框架(卫)
• 无菌检查法 •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 灭菌法
• 抑菌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 •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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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
2010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附录XIII C(一部) 附录XI J (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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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
2、附录107页,检验量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
(中药)膜剂为(50)100cm2;贵重药品、微 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要求检查沙门 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其中 10g或10ml用于阳性对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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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
可选用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 亚硫酸氢纳 稀释剂 稀释剂、甘氨酸、硫代硫酸盐 卵磷脂、聚山梨醇酯 亚硫酸氢纳、巯基乙酸盐、硫代硫酸盐 卵磷脂 聚山梨醇酯 硫代硫酸盐 镁或钙离子 对氨基苯甲酸 ß-内酰胺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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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
8、附录109页,增加: • 若没有适宜的方法消除供试品中的抑菌作用,那么验证试验中微生物
4、附录108页,新增:贴膏剂供试品 取规定量供试品,去掉贴剂的保护层,放置在无菌玻璃 或塑料片上,粘贴面朝上。用适宜的无菌多孔材料(如 无菌纱布)覆盖贴剂的粘贴面以避免贴剂粘贴在一起。 然后将其置于适宜体积并含有灭活剂(如聚山梨酯80或 卵磷脂)的稀释剂中,用力振荡至少30分钟,或以其他 方法制备成供试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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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
11、附录109页,修订:菌数报告规则 • 细菌、酵母菌宜选取(细菌、酵母菌平均菌落数在30~

药品GMP2010版附录1_无菌药品-药品gmp指南

药品GMP2010版附录1_无菌药品-药品gmp指南

2010 年版药品 GMP 指南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 (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 GMP) 已经卫生部第 79 号令发布,并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全套六册 总定价:1200 元, 优惠价:750 元
册数说明: 质量管理体系:药品 GMP 指南 定价:132 元 定价:25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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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度级别及监测
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
注: (1)为确认 A 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 1 立方米。A 级洁净区空气 悬浮粒子的级别为 ISO 4.8,以≥5.0μ m 的悬浮粒子为限度标准。B 级洁净区(静态)的空气 悬浮粒子的级别为 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悬浮粒子。对于 C 级洁净区(静态和动态) 而言,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分别为 ISO 7 和 ISO 8。对于 D 级洁净区(静态)空气悬浮粒子的 级别为 ISO 8。测试方法可参照 ISO14644-1。 (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 5.0μ m 悬 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用等动力学的取样头。 (3) 动态测试可在常规操作、 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 证明达到动态的洁净度级别, 但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要求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第十条 应当按以下要求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一)根据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的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并进 行日常动态监控。 (二)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中,包括设备组装操作,应当对 A 级洁净区进行悬浮粒子监 测。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可能损坏尘埃粒子计数器时,应当在设备调 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测试。A 级洁净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 干预、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或液滴,允许灌 装点≥5.0μ m 的悬浮粒子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三)在 B 级洁净区可采用与 A 级洁净区相似的监测系统。可根据 B 级洁净区对相邻 A 级洁净区的影响程度,调整采样频率和采样量。 (四)悬浮粒子的监测系统应当考虑采样管的长度和弯管的半径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五)日常监测的采样量可与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的空气采样量不同。 (六)在 A 级洁净区和 B 级洁净区,连续或有规律地出现少量≥5.0 µm 的悬浮粒子时, 应当进行调查。 (七)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 15~20 分钟(指导值)自净后, 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八)应当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对 C 级洁净区和 D 级洁净区(必要时)进行动态监 测。监控要求以及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可根据操作的性质确定,但自净时间应当达到规定要 求。 (九)应当根据产品及操作的性质制定温度、相对湿度等参数,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 洁净度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 应当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无菌生产的微生物状况。监测方法有沉降 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应当 避免对洁净区造成不良影响。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应当包括环境监测的结果。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在正常的生产操作监测外,可 在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等操作完成后增加微生物监测。 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1)如下: 洁 净 度 浮游菌 级别 cfu/m3 A级 B级 C级 D级 1 10 100 200 沉降菌(90mm) cfu /4 小时(2) 1 5 50 100

微生物(无菌)检查讲义

微生物(无菌)检查讲义

2010年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培训班讲义《中国药典》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无菌)检查新增修订情况2010年版《中国药典》为建国以来的第九版药典。

2007年底开始工作,2010元月正式出版,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第5号))国家局、国家药典委员会、 120多家参与单位、数百位专家第一部分:无菌检查的新增修订前言部分1、新增规定:“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2、新增规定:“日常检验还需要对环境进行监控。

”3、新增规定:“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部分1、删除: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后括号(用于培养好氧菌、厌氧菌)的说明2、删除:2. 改良马丁培养基后括号(用于培养真菌)的说明3、删除:3. 选择性培养基项下加入适量中和剂或表面活性剂后面的“如对氨基苯甲酸(用于磺胺类供试品)、聚山梨酯80(用于非水溶性供试品)或β-内酰胺酶(用于β-内酰胺类供试品)¡±等说明。

修订为: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验证试验。

(中和剂、灭活剂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表1)4、将原第 6. 0.5%葡萄糖肉汤培养基(用于硫酸链霉素等抗生素的无菌检查)修订排列为第 4. ——按顺序排列归类培养基1.~4. 均为直接用于无菌检查的液体培养基。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部分1、修订了黑曲霉的孢子悬液制备方法:规定应使用含0.05%(v/v)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洗脱孢子及稀释孢子液,制成每1ml中含孢子数小于100 cfu的孢子悬液。

删除了:(用管口带有薄的无菌棉花或纱布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吸出孢子悬液的操作方法2、新增加稀释后的工作用菌液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微限及无菌操作注意事项

微限及无菌操作注意事项

8)薄膜过滤法要求及操作步骤


☆ 应优先采用全封闭式薄膜过滤器。应选择低吸附 的滤器及滤膜。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um。直径为 50mm。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使用时, 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 ☆ 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 湿滤膜。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过滤器在使用前应 充分干燥。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注意保 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供试液 经薄膜过滤后,若需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 每次冲洗量一般为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 1000ml,以避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

培养温度及结果报告单位



培养温度: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 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 为23 ~28℃。 检验结果报告:以1g 、1ml 、10g 、10c㎡为单位 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特殊品包括 (1)药典规定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2)一些贵重药品也应考虑检验量。
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问题

除地面、墙面、顶棚和工作台外,传递窗、物品台、坐凳、门把手等细微环节, 也应做到易于清洁,耐腐蚀、不起尘、不开裂、光滑防水,便于消毒。 洁净室内照明、紫外、超净工作台等仪器设备开关易设置在第1缓冲间以外,便 于控制。 洁净室内各区域的风速、压差、温度、湿度显示等易设置在第1缓冲间以外或第 1缓冲间外可以观察到的地方,便于观察纪录,实时提示屏障系统的有效性 。 洁净区内部和外部宜设置对讲设备,便于实验人员的信息交流和协作。 洁净室内不应安装水槽、水管、上下水道等,避免滋生微生物。 微生物实验室空调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柜、恒温水浴、培养箱、冰箱、 高压蒸汽灭菌器等冷、热、湿和污染负荷。 无菌室内不宜放置水浴等对湿度影响较大的仪器,如需要放置应加盖,并经常换 水 ,防止微生物滋生 由于实验室建成后,结构布局很难变更,所以应对未来的人员编制、检验内容、 工作量、所需仪器做出规划,充分考虑实验室的承载能力,必要时预留部分空间。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
抑菌剂效力的测定可为生产过程中添加 抑菌剂提供指导,随着科学发展,新型抑 菌剂大量出现,抑菌剂效力的测定更为重 要;使生产者正确掌握产品中添加抑菌剂 的效力,有助于选择合适的抑菌剂,也可 对抑菌剂使用的正确性给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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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菌剂效力检查法系用于测定灭菌、非灭菌制 剂中抑菌剂的活性,以评价最终产品的抑菌效力, 同时也可用于指导生产企业在研发阶段制剂中抑菌 剂的确定。
1980年版《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中收载了破伤风梭 菌检查法,并对用于深部组织、创伤、溃疡及阴道用药开 始检查破伤风梭菌。至此形成了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法及限度标准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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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二增补本收栽20个化 学药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标准。中国药典1995年版 收载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对少数剂型收载了微生 物限度。按剂型制订微生物限度标准,是根据我国 国情决定的。从发展看,以品种来制定标准较为合 理。
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起步较 晚,始于1972年。
4
1972年我国开展药品微生物污染检查工作,经几年 的调查研究,1978卫生、化工、商业三部联合颁发了我国 第一个“药品卫生标准”。该标准主要为中药、化学药, 按丸、片、散、冲及糖浆、合剂、水剂等剂型规定了微生 物限度。包括细菌总数、霉菌总数;口服药品1g或1ml不 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外用药品1g或1ml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口服药品不得检出活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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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药典起草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 健康的原则
二、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 五、坚持标准先进性原则 六、坚持标准发展的国际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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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药典在2005版的基础上增订了白色念珠 菌的检查,规定眼用制剂按无菌制剂要求,明确用 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剂型均按无菌要求。中药 橡胶膏剂首次提出不得检出致病菌检查要求。新增 抑菌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 法验证指导原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等,以缩小附录在 微生物检查方面与国外药典的差距。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 J (附录115页)《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及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而制订的。

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原料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口服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

每lml 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 不得过100CFU 。

大肠埃希菌每1g 或lml不得检出.3 .局部给药制剂3.1用于手术、烧伤及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2 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P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CP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的制剂,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3 阴道、尿道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霉菌数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应小于1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 .4 直肠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每lml 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 或lml 不得过10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lg 或lml 不得检出。

3.5 其他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4.含动物组织(包括提取物)的口服给药制剂每10g 或10ml 还不得检出沙门菌。

2010年版药典无菌检查法

2010年版药典无菌检查法

2010版药典附录ⅪH 无菌检查法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三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酪胨(胰酶水解) 15.0g 酵母浸出粉 5.0g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 刃天青溶液 1.0 ml硫乙醇酸钠0.5g 琼脂0.75g(或硫乙醇酸) (0.3 ml) 水1000 ml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H值使灭菌后为7.1±0.2。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

灭菌。

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培养。

微生物限度标准2010版

微生物限度标准2010版

二、微生物限度标准(2010版药典二部附录P115,一部P88)(一)致病菌•口服制剂每g或每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含动物药及脏器的药品同时不得检出沙门菌•含中药原生药粉还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大肠杆菌)•外用每g或每ml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梭菌;大肠埃希菌(眼、鼻、呼吸)•阴道、创伤、溃疡用制剂同时不得检出破伤风杆菌。

一次为准,检出以不合格处理(二)活螨不得检出(三)细菌与霉菌1、要求无菌或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规定3、局部给药制剂1)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应符合无菌检查规定2)用于表皮或粘膜不完整、含药材原粉的:•细菌数:≤1000 cfu /g或10cm2,≤100 cfu /ml•霉菌和酵母菌数:≤100 cfu /g、ml或10cm2•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g、ml或10cm2 (各外用制剂均同)3)用于表皮或粘膜完整、含药材原粉的:细菌数:≤10 000 cfu /g或10cm2,≤100 cfu/ml霉菌和酵母菌数:≤100 cfu /g、ml或10cm2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g、ml或10cm2 (各外用制剂均同)4)眼部给药制剂已全提升为无菌制剂原:细菌数:≤10 cfu /g或ml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或1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每1g或1ml不得检出5)耳、鼻及呼吸道给药制剂细菌数:≤100 cfu /g、ml或10cm2霉菌和酵母菌数:≤10 cfu /g、ml或10cm2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g、ml或10cm2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制剂, 不得检出/ g、ml或10cm26)阴道、尿道给药制剂细菌数:≤100 cfu /g或ml霉菌和酵母菌数:≤10 cfu /g或ml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不得检出/g、ml或10cm27)直肠给药制剂细菌数:≤1000 cfu /g,≤100 cfu /ml霉菌和酵母菌数:≤100 cfu /g或ml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g或ml8)其它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100 cfu /g、ml或10 cm2霉菌和酵母菌数:≤100 cfu/g、ml或10cm2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g、ml或10cm24、含动物组织及动物类原药材粉(蜂蜜、王浆、动物角、阿胶除外)的口服制剂:每10g或10ml还不得检出沙门氏菌5、有兼用途径制剂:应符合合途径的标准6、霉变、长螨者:以不合格论。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查

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微生物检查
本试验方法和抑菌剂抑菌效力判断标准用于包装未启开的成品制 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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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菌剂效力测定实验
1.培养基:胰酪胨大豆肉汤培养基;胰酪胨大豆琼脂培养 基;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用于抑菌剂效力测定的培养基必须通过适用性检查。 测定细菌用胰酷胨大豆琼脂培养基,测定真菌用沙氏葡萄 糖琼脂培养基。 2.菌种: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若需要,制剂中常见的污 染微生物也可作为试验菌株。制备成浓菌液(108cfu/ml)。
注:+表示需要验证 -表示不需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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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法的一般要求
在以替代方法对样品检验的适用性进行验证前,必须证明所选 用的替代方法具有方法适用性,即表明在不含样品的情况下,替代 方法的专属性、精密度、检测限等参数。
确认方法的适用性后,用样品按上表规定的参数进行验证。验 证至少用2个批号的样品,每批样品每个菌应至少平行进行三次独立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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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的新技术与传统的检验方法比较,具有检验简便,速 度快的特点,有实时或近实时监控的潜力,能够对生产过程的关键 工艺环节作出及时的微生物质量评价,使生产早期采取纠正措施及 监控和指导优良生产成为可能,同时,新技术的使用也促进了生产 成本降低及检验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医药行业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 使用微生物检验的替代方法。
1980年版《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中收载了破伤风梭菌检查法,并 对用于深部组织、创伤、溃疡及阴道用药开始检查破伤风梭菌。至此形成了我 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及限度标准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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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二增补本收栽20个化学药品种的微生物 限度标准。中国药典1995年版收载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对少数剂 型收载了微生物限度。按剂型制订微生物限度标准,是根据我国国情 决定的。从发展看,以品种来制定标准较为合理。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部分内容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部分内容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1、一部共16项,其中新增6项:
电泳测定法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大孔树脂有机残留物测定法 聚合酶链式反应法 中药特征图谱指导原则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2、二部共45项,新增12项:
核磁共振波谱法 离子色谱法 电导率测定法 锥入度检查法 2-乙基己酸测定法 光学显微镜法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 溶出度测定指导原则 药物多晶型研究指导原则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合成多肽中醋酸测定法 氨基酸测定指导原则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离子色谱法
1、有机、无机阴阳离子和低分子量亲水性 有机分子的分离测定 2、氨基酸不经衍生化直接测定 3、某些抗生素的有关物质检查 4、金属的形态与价态分析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 1、与红外光谱一样,同为分子的振动光谱 ∞ Ψ IR 与偶极矩变化相关│Mnm│= ∫ n ΡΨm dτ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1、波长校正 增加了高氯酸钬溶液的校正(以10% 高氯酸为溶剂,配制含4%氧化钬的溶液) λmax nm:241.13,278.10,287.18,333.44, 345.47,361.31,416.28,451.30, 485.29,536.64,640.52nm。 2、波长允差 紫外区 ±1nm 500nm ±2nm 700nm ±4.8nm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酸败度检查法 羰基值的原计算公式有误 A 羰基值= 854 ×W V ×1000 V 1、854的各种醛的2,4-二硝基苯腙的ε ,而不是mε 2、V1 供试品稀释总体积 V2 测定用供试品稀释液体积 S 25ml

无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第三部-附录XIIA

无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第三部-附录XIIA

附录XII A 无菌检查法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洁净度万级下的局部洁净度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培养基的制备:培养基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1年内使用。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酪胨(胰酶水解)15.0g 酵母浸出粉 5.0g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刃天青溶液 1.0mL硫乙醇酸钠0.5g (或硫乙醇酸0.3mL)琼脂0.75g 水1000mL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水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pH值使灭菌后为7.1±0.2。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灭菌。

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后,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2、改良马丁培养基胨 5.0g 磷酸氢二钾 1.0g酵母浸出粉 2.0g 硫酸镁0.5g葡萄糖20.0g 水1000mL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约为6.8,煮沸;加入putaotang 溶解后,摇匀,滤清,调pH值使灭菌后为6.4±0.2,分装,灭菌。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收载微生物限度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收载微生物限度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收载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及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而制订的。

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中药提取物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 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 口服给药制剂2.1 不含药材原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每1g 或lml不得检出。

2.2 含药材原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0cfu(丸剂每1g不得过30000cfu)。

每lml不得过5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每1g 或lml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每1g应小于100个。

每1ml应小于10个。

2.3 含豆豉、神曲等发酵原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00cfu。

每lml不得过10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不得过500cfu。

每lml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每1g 或lml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每1g应小于100个。

每1ml应小于10个。

3. 局部给药制剂3.1 用于手术、烧伤及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2 用于表皮或黏膜不完整的含药材原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l0cm2不得过1000cfu。

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3 用于表皮或黏膜完整的含药材原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l0cm2不得过10000cfu。

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简述《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

简述《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

简述《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摘要】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中国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提高药品质量可控、有效、安全的技术保障。

【关键词】《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1 无菌检查的要求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为了保证无菌检查所用洁净区环境的稳定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区的环境质量采用合理的控制措施和评价方法。

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每次实验前要用适宜的消毒液清洁工作台面,地板,传递窗等,开启空气过滤器、紫外灯照射1小时。

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先用湿抹布或拖布清理污迹,再用消毒液清洁台面及地面和传递窗等,清洁消毒程序是从内向外,从高洁净区到低洁净区,开启紫外灯照射30分钟。

2 菌种及菌液制备2.1 菌种名称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生孢梭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菌,验证试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其转种的培养物为第一代),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特性。

2.2 菌种及菌液制备①液体培养物直接稀释法:取试验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于9-10ml的液体培养基中,按要求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后作为原液。

取原液1ml用适宜的稀释剂做10倍系列稀释至每1ml含菌数50-100cfu(菌落形成单位)。

采用平皿计数法测定活菌数。

②细菌标准浓度比浊法:取试验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于琼脂培养基或液体培养基中,按要求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后备用。

取琼脂培养基上的培养物于适宜的稀释剂中制成均匀的菌悬液;液体培养物一般要比标准比浊管的浓度稀,同时培养基的颜色也影响比浊的结果,所以可采取离心集菌,去掉上清液,底部培养物再用适宜的稀释剂制成均匀的菌悬液,将上述菌悬液稀释至与标准比浊管(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分发)相同之浓度,此时的菌悬液作为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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