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服务窗口员工着装及服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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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门门
版次
文件编号
1目的一线服务窗口员工着装及服
装管理办法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为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管理,统一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深化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一线服务窗口员工着装及服装管理;警员的着装管理按原《警员着装及服装管理规定》执行。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本办法着装:
5.
2."1女员工怀孕期间体型发生明显变化的;
5.
2."2其他特殊情况不宜穿着工作服或工装的,经员工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5.3员工着装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5.
3."1着工作服时不可挽起袖口或裤脚;
5.
3."2着西装时,笔等文具不可插在外面的口袋内,口袋内不可装过多的东西;着工装应保持整洁,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3服装费用由公司统一承担,(分摊年限见附件
8."1),如果员工中途离职但服装未到使用年限的,公司仅承担员工在职期间的服装费用,其余由员工自行承担,计算公式如下:
员工承担费用=总费用-服装总价*实际工作月数/使用期限;
4.4员工离职时,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清单时,由办公室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进行确认,并由公司扣除相应费用。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工作服的申购,发放及监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员工在上班期间是否着工装并进行绩效考核。
4工作服装的制发和管理
4.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按公司在编人员(实习生、临时工作人员均不配发服装)统一制作,并负责监督管理和发放。
4.2工作服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3月和9月由各公司部门重新申报人员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审批定制。
7.2本规定由基地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修正。
7.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一线服务窗口员工着装及服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8附件
8.1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
序号1234名称
春秋装
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短袖衬衣
夏裤、裙
冬装数量
两套
各两件
两条
壹件颜色
藏青色深蓝色
白色
藏青色深蓝色
深色使用期限
3年
2年
2年
3年分摊年限
3年2年3年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辞退;
6.5各部门每月开展着装检查自查不得少于3次,并将检查登记表于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6.6本规定纳入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未按公司规定在上班期间穿工作服,一经发现,除对个人考核外,将核减该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7附则
7.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集团、产业标准执行。
5着装要求
5.1一线服务窗口员工着装要求:
5.
1."1在工作时间必须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
5.
1."2公司将根据季节变换统一时间更换着装,员工不得擅自换装;
5.
1."3实习生及试用期人员在上班期间着与公司工作服相近的服装;
5.
1."4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盘发;
5.
1."5在参加公司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仪式和活动时统一着工装。
5.
3."3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
3."4不得化浓妆、奇形怪状妆、或者外露纹身,指甲不得留得过长,不准涂指甲油;
5.
3."5不得披发;
5.
3."6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拆改。
6罚则
6.1凡第1次违反着装规定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并给予扣出当月绩效3分/次的处理;在一年内重复发生第二次,则按2倍标准处罚,扣出其直接班组长当月绩效5分/次的处罚;一年内发生第3次,则按3倍标准处罚,其班组长按2倍标准处罚,主管按1倍标准处罚,以此类推。
6.2班组长违反本规定的,按
6."1条款加倍处罚;
6.3实习生及试用期人员在上班期间未着与公司工作服相近的服装,按
6."1条处罚;
6.3违反本办法着装全年达3次的,取消其参加当年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格
6.4凡是在上班时间期间,未按要求统一盘发的,扣除当月绩效2分/次;
6.4违反本办法着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如下顺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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