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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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是简·雅各布斯于1961年写的第一本专著,曾一度在美国的规划界引起热潮。即使当时的业界“主流”并不对其观点表示接纳和认同,甚至认为它只能给规划带来更多的麻烦,但此书却在后来的几十年内业绩傲人并渐渐被接受,纽约时报曾评论“这或许是城镇规划史中最有影响力的一部作品。”

简·雅各布斯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嫁给一位建筑师后,受丈夫职业的影响,她的文章开始更多地涉及到城市设计问题。1958年,雅各布为著名的《财富》杂志撰写了一篇关于城市中心区的文章《市中心为人民而存在》。该文随即被一部关于城市问题的颇为畅销的集子《爆炸的大都市》选中,使得雅各布的作品开始引起《财富》杂志、洛克菲勒基金会以及包括L·芒福德在内的众多纽约文化界人士的关注。随后雅各布斯想写一本关于城市规划的书,她去美国各大城市旅行并专注于写作,完成了此书的创作。

书中提出成功城市街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有界限分明、必须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即“街道眼”、人行道上必须总有行人。

这里主要探讨一下关于“街道眼”这个概念。在雅各布斯眼里,街道,特别是人行便道,是城市中最主要的公共活动场所,是城市中最富有生命力的“器官”。雅各布斯观察到,传统街区有一种自我防卫的机制,邻居之间可以通过互相的经常照面来区分熟人和陌生人从而获得安全感,那些所谓的要做坏事的人会感到

来自邻居的目光的监督。文中举了一些例子来印证这个观点,在一些被规划好的围起来看上去貌似“与世隔绝”的高档街区里,有专门的人被雇佣来巡逻和保卫那里的安全,但是其实搭上了很大的人力和物力,仍然无法保证安全。然而在一些街区比如作者自己居住地,一次一名男子在街上貌似要带走一个不情愿和他走的小女孩,这个行为引起楼上的住户和街上小商店的老板们的关注,无论如何他们不会让男子随便带走那个女孩。事实上这本是场误会,然而那些来自街道上的关注保障了街道的安全,他们不是专职的监视人,而是街道自发的主人,抑制了犯罪活动。这也就是作者所说的“街道眼”,她对此概念进行发展,主张保持小尺度的街区和街道上的各种小商铺,用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们相互见面的机会,从而增强街道的安全感。“街道眼”开始为大多数人所熟知,这实在是一种安全而充满温馨生活气息的状态。试想生活在这样充满交流感的街区里,生活一定是安详又受人们所热爱的,每个人都是街道的主人,都保护和被保护着。

雅各布推崇城市的多样性。她认为,城市是人类聚居的产物,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城市里,而这些人的兴趣、能力、需求、财富甚至口味又都千差万别。

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来看,城市都需要尽可能错综复杂并且相互支持功用的多样性,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她犀利地指出,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将田园城市运动与勒·柯布西耶倡导的国际主义学说杂糅在一

起,在推崇区划的同时,贬低了高密度、小尺度街坊和开放空间的混合使用,从而破坏了城市的多样性。而所谓功能纯化的地区如中心商业区、市郊住宅区和文化密集区,实际都是机能不良的地区。针对衰败的大城市中心,她又进一步提出,挽救现代城市的首要措施是必须认识到城市的多样性与传统空间的混合利用之间的相互支持。

接着雅各布斯分点论述了生发多样性的四个条件。第一点,她认为地区以及其尽可能多的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于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这些功能必须要确保人流的存在,不管是按照不同的日程出门的人,还是因为不同的目的来到此地的人,他们都应该能够使用很多的公共设施。文中提到在一些地方商店的生意大都集中在一天中的2、3个小时,甚至是一星期的10或15分钟内,这样的低利用率用途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悲惨的无用之功。一个街区或地区,不能朝着单一的方面发展,必须有一些必要的功能存在来吸引不同的人群以提高有效性。然而所谓有效性是指在白天一个时间段里出现在街道上的人群必须与其他时间段出现的人群有相当的关系。

第二点是小街区的重要性。雅各布斯指出,大多数的阶段必须短,也就是说,在街道上能够很容易地转弯。试想如果在一条漫长的大马路上行走,周围只有同一商业格式化的商铺和吸引人眼球的风景,这该是多么压抑和乏味,且大多数不以抵达为目的,是人们找不到最直接的途径。作者认为把很多城市的街道视作“浪

费”,这是正统规划理论中的“神话”和“真理”之一,是来自花园城市和辐射城市理论家的思想,过多的强制性的规划,或把发展多样性的可能排除在外的统一化设计,小街道就不会产生意义,要以它们自己特有的方式发挥作用,才能有效地生发出多样性来。

第三点:老建筑的必要性。一个地区的建筑物应该各色各样,年代和状况各不相同,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老建筑,因此在经济效益方面可各不相同,这种各不相同的特色的混合必须相当均匀。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还很书不解,感觉一个有活力的发展中城市应该是有更多的新的建筑,看了作者的论述觉得醍醐灌顶。这里所说的老建筑,并非所谓器宇轩昂的古代建筑,而是貌不惊人且价格便宜的老的建筑。新建筑的造价高必导致企业更高的消耗,然而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能力支付,所以就需要一些老的建筑来为企业节省成本。新的建筑与老建筑不断更替并和谐存在,才能使得城市的发展一直稳定且充满活力。

第四点是对于密度的需要。人流的密度必须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不管这些人是为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这也包括本地居民的人流也要达到相等的密度。本章节中作者提出了让人们经常容易混淆的两个情况,高住宅密度和住宅的过于拥挤这。高密度是指每英亩土地上住宅数字大,过于拥挤是指在一个住宅里人口的数量要大大超过房间的数量。对一些过于拥挤的贫民窟的改造,当旧的建筑被新的建筑取代的时候,一个地区里的住宅密度通常要比以前的低,因此也比以前的数量少。所以一些表面上的改造,

往往会造成更多的人没有地方可以居住。

作者雅各布斯在此书中对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反思,敢于对“主流”做出批判。,她认为“大规模计划只能使建筑师们血液澎湃,使政客、地产商们血液澎湃,而广大普通居民则总是成为牺牲品。”文中举了大量的例子,这些例子都是实际出发来印证一些规划存在的真实的问题。她认为霍德华的花园城市和柯布西耶的辐射之城乌托邦的成分很大,不能与实际联系在一起。然而霍德华的思想毕竟对城市规划产生了深重的影响,因为在此之前并没有阅读过他的相关作品,所以也没法更进一步地对田园城市思想进行阐述。但是雅各布斯的否定还是有些极端指出,需要辩证地理解和分析。

在城市规划这条路上,我只是一个初学者,这只是我接触这门学科读的第一本书。在这里我学会了不要跟风于“主流”思想的影响,要结合实际的观点和真正融于社会的感受,来辩证清醒地看待更正思想并将其归于己用。“生“必定有其存活下去的优势之处,也可能再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下存在着看不见的潜在危机,然而要从“死”中分析和吸取教训,待未来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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