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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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六节合同的终止
●第七节违约责任
●第八节合同的担保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特征
1、合同是确立、变更或终止某一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行为
2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
●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行为的是()
●A、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由此与乙发生的返还钱包的债务关系
●B、甲卖给乙的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乙严重伤害所产生的损坏赔偿关系
●C、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
●D、甲和乙约定,甲负责运送毒品,乙支付运费
●甲购买乙的一台二手电脑。乙已经将该电脑借给丙使用,于是甲与乙约定,由丙负
责将电脑交付给甲。后来,丙未交付,则甲应当向谁请求给付()
●A、乙B、丙
●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D、该合同无效
●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自愿缔结、变更或解除合同
●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
●确定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自由
●合同形式的自由
3.诚实信用原则
4.公平原则
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当事人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
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而合同成立又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 2.要约原则上是向相对人作出
●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 4.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图
● 5.要约还必须表现出受约束的意旨。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常见的要约邀请有:
商品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普通商业广告等。
●甲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通过报纸发布公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出售,
每台售价6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8月31日。乙公司看到该
广告后,便委托业务员王某携带12万的支票于8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该型号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称的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下列表
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 B 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C 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 D 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因更新办公设备向数家办公设备供应商发函,内称“我公司急需复印机10台,
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知。”乙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将10台某型号的送至甲公司,而
甲公司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型号的复印机,拒绝接受甲公司送来的复印机,。关于本
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
B 甲公司拒绝乙公司已送来复印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C 甲公司拒绝乙公司已送来复印机的行为构成违约
D 甲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甲乙间相互作出下列行为:(1)甲给乙去函,指出本厂生产的电扇为国家名牌,现
有存货,可以出售;(2)乙回函询问价格,其表示愿意购买1000台(3)甲回复:价格为300元,仅有500台,上述行为中()
● A (1)为要约
●B(2)为要约
●C(3)为要约
●D(3)为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
● 1.要约的生效时间
●口头要约从相对人了解时开始生效
●书面形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电子要约的到达以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或收件人的任何系统为准
● 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要约一旦生效,要约人即受到拘束,不得随意撤消、或变更
要约的撤消: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不得撤消的要约
● 1.要约人确立了承诺期限
● 2.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消
●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消,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收回要约,使其不发生效力。
● 3.要约法律效力的存续时间
● A.定有存续期间的在此期间有效
● B.未定有存续期间的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要约的撤消与要约的撤回的区别
目的上:要约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的生效
时间上: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要约的撤回在要约生效之前。如果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要约不能撤回,也不能撤销,否则就等于允许当事人撕毁合同。
●要约的失效
●1、受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使要约效力归于消灭。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予承诺,要约自然失效。
●4、受要约人虽然发出了承诺,但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属对要约的默示拒
绝。
●1、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客运合同
●C、自然人借款合同D、赠与合同
●2、甲向乙借款,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该合同的性质是()
●A、有偿合同B、实践合同
●C、无名合同D、双务合同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A、甲5岁的儿子未经甲的同意向乙声称有一台等离子彩电愿以100元价格出售
●B、甲对乙说:“我准备卖掉家中一套祖传的家具”
●C、甲公司在某媒体上发布招股说明书
●D、甲在报纸上做广告卖二手电脑,内容如下:“本电脑2000元售于最先支付现金的
人”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货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然而,乙
公司的董事长秘书因疏忽未将作废函件及时交给董事长。乙公司发函给甲公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