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监管
我国证券行业市场监管层级体制
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较为完整的证券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作为证券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律文件,《证券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规定:“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据此,我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监管体制。
(1)行政监管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并承担以下具体职责: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行业自律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各地方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证协实行会员制,会员主要是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从事证券行业的服务机构。
根据中为咨询研究报告资料整理,中证协履行如下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第二次作业 1216122032 杨琦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必须要先明确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证券业行业组织自律监管职能缺位。
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是中国主要的证券行业组织,是最值得重视的证券市场监管层面。
然而,多年来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
2、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直接控制较多。
中国证监会是法定的证券监管机构,经历了从地方到中央,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
政府集中监管具有体现监管权威、防止相互扯皮的作用。
但是,由于在证券市场创设之初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集中监管往往体现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全面而直接的控制。
关于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联动机制就是一个例证。
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够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
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之中,在监管者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往往更具有效率。
另外,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
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之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
这些都是政府对市场的直接控制。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证券市场的适度监管:1、证券监管不能取代市场。
这是适度监管原则的核心,它要求证券监管者充分尊重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而不能违背市场力量,更不能人为设置任何障碍,只要没有市场失灵等情况发生,监管者就不应主动介入。
只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才能有效防止职权滥用,也才能对其具体监管行为进行更为理性科学的决策,确保监管程序和实体合法,并达到最佳的效果,坚决抵制和放弃监管者万能的思想。
监管者不是经营管理者,不能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进行微观管理。
要避免直接管理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
2、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监督职能。
监管者应充分发挥证券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银行业同业组织、证券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积极作用。
证券监管及自律制度
第六章 证券监管及自律制度 第三节 证券监管机关和自律机构
(二)自律性监管的常见组织形态
1.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公司或者其他证券业
从业机构或个人依法组成的行业性协会。凡 是接受和承认证券业协会章程,并具有相应 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机构或个人,均 得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的成员。
第六章 证券监管及自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纵观英国证券市场法律监管体制以自律管理为 主,主要依靠伦敦证交所自身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高 水准的专业证券商进行自我监管,而在法律管理和 政府机构的组织管理上比较分散,形成了完备的证 券市场自我管理体系,具体表现在:
1、政府不设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 2、英国证券市场“法律”监管体系,以英国证券交易
典型国家是法国、德国。
第六章 证券监管及自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法国的证券法体系从总体上更接近美国型,主 要由政府管理,自律作用较小。
法国主要证券管理机构有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 会和其执行机构证券执行委员会。前者是一个独立 的政府机构,负责保护投资者和市场的有序运行。 后者是行业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及证券商有广泛 的管理权,它的许多职能都是通过下属机构法国证 券协会这一自律性的证券管理机构来完成与执行。
第六章 证券监管及自律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对证券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1997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沪、深证券交易所划 归证监会直接管理,标志着我国证监会实行集中统 一管理体制的初步形成 。
第二,撤销证券委,工作改由中国证监会承担,把中 国人民银行对证券业的监管划归证监会管理。证监 会对地方证券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将地方证管 部门移交证监会会统一监理,从而形成了集中统一 的证券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第十章
(三)美国划时代的联邦证券立法与信息披露 • 1929年10月29日,美国股票市场出现大崩溃,道·琼斯 工业股票平均指数狂跌了12.8%,这一天成为震惊世界的 “黑色星期二”。美国国会将股市暴跌的主要责任归咎 于证券业。
• 1932年罗斯福上台后为了挽救陷入大萧条中的美国经济, 实施了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新政,出台了包括《1933年 证券法》、《1933年银行法》等多部联邦法律,主张发 行人在发行股票债券时,应当将红利、佣金、本金和利 息的真实信息呈交政府备案并刊登于发行广告之上,以 此保护投资大众。
(二)美国各州早期的《蓝天法》与实质管理
• 1911年,美国堪萨斯州通过《蓝天法》,规定证券发行 及证券推销员必须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出售证券;发 行人必须公布财务报告并接受银行专员的检查;损害公 司资产、欺诈行为或不遵守登记条款者要负刑事责任。
• 当今世界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立法在于美国。 它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最初源于1911年堪萨斯州的《蓝 天法》(Blue Sky Law)。 • 此后各州均制定与《蓝天法》类似的法律,1917年的 《蓝天法案例集》中,美国高院对蓝天法持肯定态度。
四、证券业监管体系 (一)法律框架 1、国家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包括《证 券法》、《公司法》、《投资基金法》、《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 《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 政许可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 2.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调整证券发行和交易关系的 行政法规,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三、证券业监管的原则 (一)“三公”原则 1、公开原则 是证券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要求出发点在于增强证券 发行和交易的透明度,要求证券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和有关人员必须全面履行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真实、 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各种重要信 息,避免任何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重大误导和遗漏, 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全面和准确地了解证券发行人 的各种信息。自从美国《1933年证券法》正式确立了公 开原则及信息披露制度以来,公开原则逐渐被各国证券 法广泛接受,成为证券法的核心和灵魂。
20157第七章 证券业监管
金融监管学
交 易 所
主板 中小企业板块 创业板(二板) 代办股份转让 报价转让
上市公司
公开发 行公司 退市公司 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 系统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三 板
非公开 发行公司
产权交易市场
金融监管学
我国资本市场的基本状况 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及其变化
资本市场层次及其变化 主板 市场 主板市场(1990)
金融监管学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主要区别
核准制与注册制的共同点是对股票发行人都有信息披露的
规范性、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公开性的要求
。区别主要在于: (1)核准制除了信息披露要求外,还制订了一系列股票 发行上市的准入或“门槛”条件,如行业属性、企业规模、 经营业绩等。 而注册制对股票发行人主要是信息披露的要求,没有实质 性的发行“门槛”等条件要求。
各种基金产品(1993) 权证(1993) 股指期货(2010)
金融监管学
我国股票市场规模与市盈率(2015.11.16)
指标 上市公司(家) 总股本(亿股) 流通股本(亿股) 总市值(亿元) 流通市值(亿元) 市盈率 合计 2800 42419 36773 519795 414376 --上交所 1071 29978 27272 297537 257310 17.83 深交所 1729 12441 9501 222258 157066 50.19 中小板 767 4685 3453 95889 66441 63.32 创业板 484 1799 1152 53772 30825 105.91
金融监管学
注册制的特征 (3)在注册制下,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主要是保证股票 发行信息公开与禁止信息滥用,只要股票发行人提供的 信息完全、真实、及时、规范、公开、不存在虚假、误 导或者遗漏,即使该股票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监管 机构也不得干涉。 (4)在注册制下,注册程序并不保证股票发行人注册文 件陈述事实的准确性,如果投资者在投资注册股票时蒙 受损失,且足以证明注册文件中有虚假或欠缺情形,股 票发行人及其董事、经理人、承销商、控股股东、股票 出售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学第7章证券市场监管
• 内幕交易是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 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和市场管理人 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 用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 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证券交 易,或泄漏该信息的行为。
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的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5)抢先交易操纵 抢先交易操纵是指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提高了对某
支股票的评级,开始在研究报告正式发布之前, 抢先一步提前建仓的行为。 (6)虚假申报操纵 虚假申报操纵是指行为人持有或买卖证券时,进 行不已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制造 虚假买卖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以便从期待 的交易中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行为。
证券投资学第7章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概述
(1)证券市场监管概念 (2)证券监管主体 (3)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4)证券监管的对象 (5)证券监管手段
return
证券市场监管的概念
• 所谓证券市场监管一般是指国家、政府和其 他授权组织,通过设定一定的行为标准或准 则,采取一定的管理办法,对证券市场参与 者主体及其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持 续的专门的管理,以限制参与者的行为不损 害其他参与者的利益,并对不合规、不合法 行为及其后果实施监察或处理的一系列活动 的总称。
return
证券监管的对象
1、证券监管的对象的概 念
2、对证券监管对象
证券监管的对象的概念
• 所谓证券监管的对象是指参与证券市场活动 的机构与个人及其相关行为。
• 监管对象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者(个 人或机构)、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以及证券业协会,证券发 行人,证券投资者,同时对证券发行程序、 流通过程进行审查、管理和监督。
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证券业监管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环节,它承担着维护市场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稳定、规范市场秩序,发挥金融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提高金融业风险防控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它的历史沿革经历了多个阶段。
一、从无到有时期(1980-1990年代)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
1980年,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次亮相,成立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该机构充当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逐渐加速,证券市场也开始逐渐发展壮大。
1984年,中国建立了证券发行制度,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进入现代化阶段。
这时候,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尚未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证券监管体制也尚不完善,监管较为薄弱。
二、国家证券监管委员会时期(1990-1998年)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管证券市场,国家成立了国家证券监管委员会(CSRC),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向国务院负责。
CSRC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进入了国家层面,并且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管理。
在CSRC成立之后,证券市场飞速发展。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建立,证券市场的规范制度开始逐渐完善。
三、证监会时期(1998-2018年)1998年,国家证监会(CSRC)正式成立,掌管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从半官方化向现代化、职业化发展。
国家证监会实行部门制管理,下设6个部门和4个综合部,分别负责证券交易、企业监管、投资者保护、监察稽查、法规制定等职责。
同时,证监会还负责协调管理全国证券市场。
2001年,证监会推出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板等证券品种的开发与管理。
此外,在监管方面,证监会还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论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论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摘要】我国证券业协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组织,在证券市场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背景和证券业协会的历史渊源,随后探讨了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和作用,以及其自律监管方式。
接着分析了证券业协会在自律监管方面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挑战,以及其在监管体系建设和国际合作方面的努力。
结论部分探讨了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对行业的影响,以及对其他行业自律监管的启示。
通过对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更好地理解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关键词】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发展背景、历史渊源、职责、作用、监管方式、成果、挑战、监管体系建设、国际合作、发展方向、影响、启示。
1. 引言1.1 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背景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我国刚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证券市场的发展也随之开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开始蓬勃发展。
1990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
此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证券市场逐渐扩大。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推动。
随着实体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融资的需求日益增加,证券市场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证券市场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帮助他们实现财富增值。
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背景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证券市场的改革完善,我国证券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1.2 证券业协会的历史渊源证券业协会的历史渊源始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的兴起成为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
证券业协会作为证券市场的自律组织,在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证券业协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年,当时成立了全国证券业自律委员会,这是我国证券市场自律机构的雏形。
证券业业务连续性管理监管要求
证券业业务连续性管理监管要求首先,业务连续性规划是证券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础。
监管要求中要求证券公司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连续性规划,以应对可能的业务中断事件。
规划应包括业务连续性目标、策略、组织架构、风险评估、流程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证券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其次,监控与测试是保证业务连续性的有效手段。
监管要求中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业务中断风险。
监控的范围包括系统运行状态、网络连接情况、交易流程、数据传输和安全等方面。
同时,证券公司应定期进行业务连续性测试,确保系统和流程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测试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恢复、数据备份和恢复、交易流程中断和恢复等方面。
第三,备份与恢复是保证业务连续性的重要手段。
监管要求中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可靠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在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
备份应覆盖关键数据和系统,同时备份的数据应进行加密和存放在安全的地点。
此外,证券公司还应建立恢复策略和流程,以保证业务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最后,管理与报告是保证证券业务连续性的关键环节。
监管要求中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范。
证券公司应配备专门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业务连续性风险评估和管理报告。
同时,证券公司还应建立与其他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沟通机制,共享信息并进行协同应对。
总之,证券业务连续性管理监管要求是保证证券市场平稳运行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要要求。
证券公司应按照监管要求,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连续性规划,建立健全的监控与测试机制,确保数据备份和系统恢复能力,以及建立健全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应对业务中断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权益。
中国证劵业监管分析
中国证劵业监管分析证券监管也称证券市场的监管,是指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规,对证券发行、交易和服务活动实施的监督与管理,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监管制度就是关于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交易与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证券监管制度是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监管与一般行政监管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证券监管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行为。
由于证券市场既是一个投资的场所,也是一个投机的场所,证券市场中往往会产生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市场对非理性行为以及证券违法行为难以自我调节和控制,往往会产生市场调节失灵现象,由此会导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加大。
为了防范证券市场的风险,需要有一个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这种监管,实际上是政府对市场失灵现象的干预行为。
第二,证券监管是一种有目的性的行为。
证券监管不是盲目的、任意性行为,而是有监管目标的行为。
各国一般都将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作为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
没有目的的监管行为既缺少正当性和合理性,也缺少效率。
第三,证券监管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和职责是法律所赋予的,证券法根据证券监管的职能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规定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证券监管机构既不能放弃职权,也不能滥用职权,必须依法行使监管职权。
(一)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目标是指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所要达到的宏观或具体的目的。
它既是证券监管的出发点,又是证券监管的落脚点。
由于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历史、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其证券监管制度亦有所不同,在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体制等方面均有差异,但是,证券监管的目标则是基本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1.保护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立法的基本宗旨,也是证券监管的最基本目标。
列举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与自律组织名称
列举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与自律
组织名称
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与自律组织名称较多,其中一些主要的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对证券发行、交易、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管。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是我国银行保险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3.中国人民银行(PBOC):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银行监管、金融市场管理等工作。
4.全国股转系统:是我国股票交易市场的一个平台,主要负责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管理和监督。
5.中国证券业协会(CSA):是我国证券业自律组织之一,负责协调和监督证券业的自律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X):是我国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的是股票指数、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
7.上海证券交易所(SSE):是我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主要交易的是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债券等证券品种。
8.深圳证券交易所(SZSE):是我国证券交易所之一,主要交易的是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
9.香港证券清算有限公司(HKSCC):是香港证券交易所的清算机构,主要负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结算和清算。
10.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是香港的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银行监管等工作。
以上是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和自律组织的部分名称,它们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证券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
(4)证券公司风险防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风险资本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或规范。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②制定业务规则;
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⑤对会员进行监管;
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⑦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⑧依照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性停牌措施或者决定临时停牌;
证券业自律监管名词解释
证券业自律监管名词解释
证券业自律监管是指证券监管机构通过指导、协调、支持和帮助证券行业的内部行为和管理,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监管方式。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包括:
1. 制定行业准则和规则,规范行业行为和市场竞争;
2. 监管证券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秩序;
3. 促进行业的内部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4. 组织行业培训和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 处理行业相关问题和投诉,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业自律监管的核心在于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需要证券行业内部成员的共同参与和自律。
证券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自律监管的方式,加强与证券行业内部的沟通和合作,提高监管效率和能力,同时也能够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证券业自律监管名词解释
证券业自律监管名词解释
证券业自律监管是指由证券行业自身组织进行的自我管理和自
我监督。
在这种监管方式下,证券业协会、交易所等自律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对证券经营、投资咨询、证券发行与承销等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自律管理,主要表现为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规范、公约等,以及通过对违规者进行处罚等方式来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自律监管相对于政府监管而言,具有如下优点:
1. 自律监管是由行业自身组织进行的,具有更高的自主性和自
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2. 自律监管主要依赖于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我约束和自我
管理机制,具有更高的效率和便利性。
3. 自律监管更多地关注于行业内部的自我规范和自我完善,具
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证券业自律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国外证券市场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也在逐步发挥其在证券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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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种审核制度的比较
(二)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条件
• 我国采取的是许可制。
(三)证券经营机构的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国证监会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
(一)对证券经营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监管 1、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实缴资本。 2、经纪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4、证券公司的审批程序
(1)申请设立
(2) 申请筹建分公司或者证券营业部 (3) 证监会对申请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筹建申请人应当自批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5) 完成筹建工作.经中国证监会验收合格
(三)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1) 合规性。 (2) 正常性。 (3) 安全性。 2、检查的主要方式. (1)现场检查 (2)非现场检查
第二节 保险监管概述
一、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 广义 • 狭义 • 对保险行业和市场实施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一)保险经营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 (二)保险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和不完全 性 (三)保险发展存在市场失灵和破坏性竞争 保险监管的原则 • 四大原则
(二)保险监管的目标
1.保证保险人偿付能力,维护被保险人的利 益 2.优化市场机制,维护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公平 合理关系 3.防止保险欺诈,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三、保险监管的方式
第一节 证券业监管概述
一、概念 • 证券监管是证券主管机关依法对证券的发 行、交易等活动和对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 主体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 • 实施的主体是国家的证券主管机关 ----证监会 二、证券监管的必要性 (证券市场的缺陷)
三、证券业监管的目标
(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首要目标) (二)确保市场的公平、高效和透明 (三)降低系统风险
地方监管 地方与中央 共同监管 国家政府 主管部门 集中统一监管
依靠政策等行政 手段的事后监管
依靠法律手段的事前、事中 与事后相结合
第三节 证券机构监管
(一)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体制 1.注册制 (又称登记制、申报制) • 特点; • 代表国是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 2.核准制 • 又称许可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 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特征。
第二节 证券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
政府主导型:美国、韩国、新加坡、日本;优势:不足:
自律主导型:
• 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优点:缺陷:趋势:
三、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演变与发展
第一阶段,证券市场恢复阶段(特点) 第二阶段,证券市场初步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证券市场规范发展阶段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
关键词: 保险监管;保险监管的四大原则;保险行业自律;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保险市场?它具有哪些特征? 2.什么是保险监管?政府为什么要对保险业实 施监管? 3.简述保险监管的原则和目标。 4.保险监管的方式有哪些?目前世界各国普遍 采用的是哪一种方式?为什么? 5.什么是保险行业自律?保险行业自律的工作 方式有哪些? 6.当前我国保险行业自律存在哪些问题?
一、 证券禁止行为概述
•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
二、内幕交易 三、操纵市场 四、虚假陈述 五、欺诈客户 证券欺诈行为在我国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是缘于市场始终未能摆脱“圈钱运动”的机制。 二是缘于某些公司的短视行为。 三是缘于经济利益而无视法律原则。
关键词: • “三公”原则 《泡沫法》 证监会 注册制 • 核准制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虚假陈述 复习思考题: • 1、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有哪些? • 2、我国有关证券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3、我国的证券监管经历了哪些阶段?我国的证券监 管机构有哪些?试作一简要分析。 • 4、证券交易中有哪些违规行为?如何有效地对其进 行监管? • 5、如何有效地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并促进其积极发 展?
自主确定 费率型
4.再保险监管 • 直接控制 • 间接限制
(三)财务监管
即指对其资产负债情况的监管,包括以下 内容: 1.资金运用监管 2.准备金监管 3.财务核算监管 (四)偿付能力监管
是指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风险在发生超出 正常的出险概率的赔偿和给付数额时的经济补 偿能力,在数值等于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
四、证券业监管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三公”原则的关系:公正原则既是实现公开原则的保 障,也是公平原则得以实现的前提。 (二)适度原则 (三)倾斜保护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效率与安全原则
五、证券业监管体系
(一)法律框架(四个层次) (二)监管机构 1、政府监管机构 2、证券业协会 3、证券交易所
(一)制定保险行业的发展目标与规划 (二)制定行业自律规则 (三)对保险合同的监管 (四)对保险费率的监管 (五)对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监管 (六)协助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 分析 (七)对保险中介人的培训与监管 (八)举办保险教育、培训和专业考试
四、我国保险行业自律的现状 (一)我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 1.地方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及发展 (二)我国保险行业自律存在的问题 (1)保险行业协会定位不清晰 (2)保险行业协会权威性不足 (3)保险中介人自律性组织缺乏
一、保险行业自律概念与意义
(一)保险行业自律的概念 • 保险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 (二)保险行业自律的意义 1.协调国家对保险业的纵向监管 2.防止政府过多的干预 3.协调保险行业内部的各种关系 4.协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方式 (一)制定行规行约 (二)建立例会制度
三、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内容
(三) 实体管理
(一) 公告管理
(二) 规范管理
第三节 保险企业监管 1.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2.保险机构的设立 3.资本金和保证金 4.从业人员资格
5.市场退出
(二)业务监管
1.营业范围监管 (1)混业经营的监管 (2)内部兼业经营的监管 2.合同条款监管
3.费率监管
国家直接 监管型
费率组织 间接协调型
三、证券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监管
(一)管理 1、会籍管理 申请条件: • 依法批准设立、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 • 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 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2、日常管理 定期报告业务情况。 联络人制度。 检查制度。 (二)监管 1、风险控制监督 2、业务行为监督。
第四节 证券交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