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现代社会现象,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不可避免。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是一定的条例制度,其是治理交通事故的一项有效手段,也是司法机构依法执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具体内容:
一、事故处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1.1行政管理机关派出的交通事故处理人员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持证上岗;
1.2事故处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和多次实践演习;
1.3事故处理人员需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事故处理的程序规范
2.1当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及时派出交通警察或者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察;
2.2通过询问、法律条件及现场证据判断事故责任的承担情况,形成《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书》;
2.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要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联系法医验证筛查相关证据。
三、处理的流程
3.1事故处理人员要尽快将处理结果正式公告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2当事故责任方不服处理结果时,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相关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四、事故处理机构的制度规范
4.1制定相关办公纪律,在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2对于多次因处理工作规范不合规被处罚的员工,可以进行降职甚至开除处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实施,不仅可以促进事故现场秩序,降低事故后续风险,更能体现社会公共治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对全面推进交通治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办案人员负责、分级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
第五条交通警察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方能取得处理交通事故资格。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设置相应的交通事故处理专门机构。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辖区的交通事故情况和现场勘查工作需要,为交通事故处理机构配备现场勘查车、通讯器材、现场勘查器材、现场安全及防护装备、计算机、检验鉴定仪器和其他必要的装备,并保证完好,正常运用。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机构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水平。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事故专用档案室(库),并设立档案查阅室。
档案室(库)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安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事故物证技术室(库)。
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交通事故处理及追逃办案经费预算,保证办案所需经费。
第十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与相邻省、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查缉机制。
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十一条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并根据辖区的交通事故情况,确定值班备勤人员数量,最低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规范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规范一、事故现场的安全保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确保现场的安全。
(一)设置警示标志尽快在事故现场后方适当距离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后续车辆注意避让,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二)疏导交通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且未造成交通完全堵塞,应安排专人指挥交通,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三)避免危险行为救援人员和现场人员应避免站在事故车辆行驶方向或靠近危险区域,防止被其他车辆撞击。
二、事故信息的收集与报告(一)了解事故情况第一时间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车辆类型、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拍摄现场照片使用手机或相机对事故现场进行全方位拍摄,包括事故车辆的位置、受损情况、路面痕迹、交通标志标线等,这些照片将为后续的事故处理提供重要证据。
(三)及时报告立即拨打当地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如 122),向警方准确报告事故信息。
同时,如有人员受伤严重,应拨打 120 急救电话。
三、人员伤亡的紧急救援(一)判断伤者状况迅速判断伤者的意识、呼吸、心跳等生命体征,确定伤势的严重程度。
(二)实施急救措施如果伤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如有出血,应进行止血包扎;对于骨折伤者,要进行固定,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三)协助医疗救援在等待急救人员到来的过程中,安抚伤者情绪,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并按照急救人员的指示进行协助。
四、事故车辆的处理(一)关闭车辆电源防止电路短路引发火灾等危险。
(二)检查车辆是否漏油如有漏油情况,应采取措施避免火源靠近,并及时清理泄漏的燃油。
(三)车辆固定如果车辆处于不稳定状态,如侧翻或有可能滑动,应使用绳索、木块等进行固定。
五、现场勘查与证据保全(一)警方勘查等待警方到达现场后,配合警方进行现场勘查,如实提供所知信息。
(二)证据收集注意收集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如车辆碎片、散落的货物等,并妥善保管。
(三)绘制现场图警方会绘制事故现场图,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流程范本范例5篇
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流程范本范例5篇但愿千日平安无震,不可一日疏于防灾。
为了能够妥善处理突然发生的事件,需要事先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工作。
你感觉对写应急预案毫无头绪吗?我们特别为你收集的“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流程范本”,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流程范本【篇1】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安稳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职责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安排、检查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校领导和教师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
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政教处、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
政教处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政教处。
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政教处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一、前言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活动中因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行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高处理效率,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1. 快速处理:对交通事故,特别是涉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较严重的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处理工作,减少次生事故的发生。
2. 公平公正:对待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
3. 确保安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要确保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保障交通安全,避免二次伤害。
4. 优先救助: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应当优先做好现场施救和医疗救助工作,争取每一秒钟的时间,尽量减少伤亡人员的生命损失。
5. 依法处理: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正义。
6. 心理疏导: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的情绪,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尽快化解矛盾,缓和紧张气氛。
三、责任分工1.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处理工作,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司机进行处罚处理。
2.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对伤员进行抢救和处置,确保伤者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3. 保险机构负责对车辆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责任认定。
4.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布相关数据,为交通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事故处理流程1. 立即展开救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求助,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伤者及时得到救治。
2. 现场勘查: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责任,并采取措施维护交通秩序。
3. 封锁现场:在现场勘查时,要尽量保持现场原貌,封锁现场,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安全。
4. 及时通报: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及时通报医疗卫生部门,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
交通行业交通事故处理规范
交通行业交通事故处理规范交通事故是交通行业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它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身体和财产上的损失,也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交通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科学的处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一套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规范至关重要。
一、事故现场处理1、立即停车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保护现场尽可能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车辆位置、散落物、刹车痕迹等。
不得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
3、抢救伤员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在等待急救人员到来之前,可以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但要注意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4、报警当事人应拨打报警电话 122,向警方报告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信息。
5、现场勘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拍照、测量、绘制现场图等,收集事故相关证据。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二、事故责任认定1、调查取证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2、责任划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事故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3、责任认定告知交警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向当事人送达。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三、事故赔偿处理1、协商解决如果事故损失较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
2、调解处理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
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责任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3、诉讼解决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交通行业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办法范本
交通行业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交通行业各个领域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行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第四条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保障生命安全、救助伤亡人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交通事故的报警与处置第五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报警情况进行立案并及时出警处理。
第六条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确保自身安全,尽量将车辆移至事故现场外,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为伤者提供急救。
(三)交换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信息,并互留联系方式。
(四)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保留好相应证据。
第三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第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责:当事人独自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其他当事人对该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多个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有相同的责任。
(四)无责任: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没有任何责任。
第八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依法进行,根据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判断。
第九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交通事故的赔偿与处理第十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根据责任比例分担损失。
损失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第十二条交通事故赔偿应当依法进行,并尽力恢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损失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五章交通事故的调解与仲裁第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五条调解和仲裁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
第十六条调解和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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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不愿面对却又时有发生的不幸事件。
为了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公正、高效、妥善的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交通秩序和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严谨规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至关重要。
一、事故报案与受理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案时,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人员伤亡以及车辆损坏等信息。
同时,迅速调度警力赶赴现场。
二、现场勘查到达事故现场的交警应立即进行现场保护,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勘查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包括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道路状况、交通标志标线、车辆痕迹、散落物等。
通过拍照、绘图、测量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要及时通知医疗急救部门前来救治。
在勘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三、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阶段,要对事故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
同时,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确定车辆的安全性能、行驶速度等相关参数。
此外,还需要调查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情况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四、责任认定根据现场勘查、事故调查所获取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责任认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在作出责任认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
五、损害赔偿调解对于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在事故责任认定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促使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在调解过程中,要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赔偿标准和法律规定,帮助当事人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范本
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规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预防1.公司员工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2.公司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3.公司设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
三、事故报告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拨打120和122报警。
2.驾驶员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事故调查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派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2.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经济损失等。
3.调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确定事故责任人和经济损失。
2.责任人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事故赔偿1.事故责任人应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修理费等。
2.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
3.事故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可依法追偿。
七、总结改进1.公司应对交通事故进行总结,查找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2.公司应定期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
3.公司应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完)。
(完整word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三章自行协商第四章简易程序第五章现场安全防护第六章调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现场处置第三节现场勘查第四节询问和讯问第五节调取证据第六节辨认和模拟实验第七节检验、鉴定第七章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八章认定与复核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二节复核—3—第九章处罚执行第十章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一章结案第十二章执法监督第十三章附则—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交通警察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规范用语.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
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5—工作,提高交通警察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大安全防护投入,配备性能优良、操作简便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才库,聘请专业人员组建专家组。
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区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区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规范市区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提高执法效率,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一、事故报警和现场处理1.1 事故报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位置、车辆类型、事故经过等详细信息,并按要求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遵守交通警察交通指挥和要求。
1.2 现场保护:事故当事人应妥善保护现场,确保事故车辆保持原状,不得擅自移动车辆,以免破坏证据,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如有人员受伤或有火灾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救护和灭火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1.3 现场勘查: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取证,记录现场状况、事故车辆损坏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并制作详细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二、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2.1 责任认定:根据勘查和调查取证的情况,结合相关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认定。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将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2.2 调解处理: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并填写交通事故调解书,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表示接受调解结果。
如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或是严重事故涉及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交由执法机关处理。
三、赔偿和保险处理3.1 赔偿责任: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
3.2 保险处理:当事人应及时联系自己的车辆保险公司,报备事故情况,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对受损车辆和人员进行赔偿。
四、违规处罚和行政处罚4.1 违规处罚:对于交通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违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驾驶证暂扣等措施,并及时将处罚结果告知当事人。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车辆交通事故、行人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由交通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履行相应责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应遵循“先救护、后定责、妥善处理”的原则,确保事故处理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条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七条交通事故处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并将车辆移至合适的地方,保障道路畅通。
第八条事故处理人员应对现场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采集证据,包括拍照、录像、勘查笔录等,确保后续处理工作的依据。
第九条事故处理人员应接受当事人的陈述,并听取相关证人证言,确保案件处理客观、公正。
第十条事故处理人员应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证据采集、当事人陈述等,进行初步责任认定,并出具相关责任认定书。
第三章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遵循“事故责任存证,责任精确认定”的原则,确保责任认定准确、公正。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可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车辆损伤程度评估等,作为责任认定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责任认定期间,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作为自己无责的证明材料,事故处理人员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审核。
第四章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第十四条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应根据当事人的损失情况,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可采取协商方式或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当事人应按照赔偿协议或保险赔偿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时,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评估,确保赔偿结果公平、合理。
第五章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与监督第十七条事故处理人员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出具相关处理决定,明确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1. 引言道路交通事故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严重的事故不仅对受伤、财产受损的相关方造成影响,还可能导致长时间的交通堵塞和道路交通秩序混乱。
因此,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规范,以推动事故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确保道路交通事故的及时处理,减少次生事故的发生;•保护事故相关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2.2 原则•公正、公平、客观、透明的原则;•以人为本,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原则;•科学、高效、便捷的原则;•依法依规、程序规范的原则。
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3.1 报警与现场保护•当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第一时间拨打紧急电话报警;•报警人应提供详细的事故地点、受伤情况和交通阻塞情况等信息;•报警人应将现场标示清晰,保护现场,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3.2 事故调查与证据采集•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记录事故现场情况;•警察应与当事人、目击者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警察应搜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事故车辆状况、证人证言等。
3.3 伤亡人员救治与处理•首先应及时救治伤亡人员,保障其人身安全;•若需要,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记录伤亡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疏导工作。
3.4 车辆移动与通行恢复•当事故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应协调救援车辆将其移离事故现场;•清理路面上的碎片、泄漏物等,并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引导交通,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3.5 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处理•交通警察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处理;•对损失较大的事故,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职责与要求4.1 交通警察的职责与要求•必须具备执法资格,熟悉交通法规和事故处理程序;•勘查现场应全面、细致,准确记录现场情况;•准确判定事故责任,依法处理事故,并及时做出相关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事件,尤其是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交通事故也屡屡发生。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要熟悉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规范。
本文将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作出详细说明,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处理交通事故时遵循相应的规范,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
一、事故报警与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2”,告知交通事故的情况和具体地点。
为了确保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工作人员要在确认事故是否有人员伤亡和火灾风险的情况下,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持现场安全区域,设立警告标志和挡板来标识事故发生地点;2.疏导交通,避免事故现场造成严重堵塞;3.帮助伤员,保持安静,避免拥挤。
二、事故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具体可分为以下步骤:1.调查访问:交通警察需要对各方的口供进行调查访问,以确定事故的一些主要事实情况;2.证据收集:证据收集是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包括现场勘察、取证、取样和测量等;3.视察现场:通过现场勘察可以获得事故发生的地点以及事故的具体情况;4.事实分析:在调查访问和证据收集的基础上,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5.责任认定:最后需要根据事故原因,对各方责任进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事实评定责任,不偏不倚地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三、伤者处理与陪护工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行人和车辆驾驶者需要得到及时的救治。
伤者处理与陪护工作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立即进行伤员救治,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伤员,可以将其送至医院就医;2.给予伤者心理慰藉,消除其紧张情绪,减少其心理负担;3.为受伤者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提供饮水、食品等。
四、处理程序与法律手续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手续,以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加强车辆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三、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体之间的碰撞、冲撞、侧翻、滚落、下坠等意外事件。
四、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1.事故发生通报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指定责任人报告,指定责任人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2.救护及报警3.保持现场在事故等待人员到达之前,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应尽可能保持现场,不得擅自离去。
同时,应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以便事后调查。
4.交通事故立案5.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认定后,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措施。
轻微事故将进行内部解决,严重事故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事故处理报告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做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责任认定、处理过程等信息。
五、车辆管理1.定期检查公司将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其在道路上运行的安全性。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底盘、发动机、刹车系统等方面。
2.维修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应按时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维修保养记录应做好并妥善保存。
3.驾驶培训公司将对驾驶员进行规范的驾驶培训,提高其驾驶技术水平和交通安全意识。
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行驶安全。
六、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公司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向员工提供相关交通安全防护用品。
七、附则1.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须经公司领导批准;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便是我们制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通过这一制度确保员工的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处理行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合理、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交通事故处理行为。
第二章交通事故参与方责任第二条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行人、骑车人、驾车人等各类交通参与方,他们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行人应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行走在人行道或指定区域内,不得私自横穿马路。
2.骑车人应按照交通规则骑车,不得在非指定区域内骑车,不得闯红灯。
3.驾车人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按照相关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不得酒后驾车或超速行驶。
第三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三条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应立即协商解决,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当事人应首先妥善保护现场,确保不再发生次生事故。
如车辆无法移动,应立即报警并做好现场标识。
2.当事人应相互了解双方责任,如有争议,可以调取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等相关证据。
3.当事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事故处理书,确保事故记录准确无误。
4.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双方车辆信息、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交通事故赔偿第四条在交通事故中,应根据造成的损失程度和责任判定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对于轻微事故,责任方应承担修理费用,并赔偿对方驾驶员的医疗费用。
2.对于一般事故,责任方应承担修理费用,并赔偿对方驾驶员的医疗费用、工作损失费用等。
3.对于重大事故,责任方应承担修理费用,并赔偿对方驾驶员的医疗费用、工作损失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交通事故处理组织,负责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
交通事故处理组织应具备以下职责:1.协调当事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处理纠纷,推动纠纷解决。
2.监督当事人遵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维护处理的公平和公正。
3.负责收集交通事故有关证据文件,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结果。
第六章附则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由公司交通事故处理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交通事故处理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范本引言: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突发事件,无论是车辆碰撞还是行人被撞,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正确处理交通事故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份交通事故处理范本,帮助大家了解事故处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事故现场处理1. 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立即将车辆停在安全地带,并开启危险警示灯。
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 交通疏导:如果事故发生在繁忙的道路上,应及时报警并协助交警疏导交通,以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 收集证据:在等待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可以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包括事故车辆的损伤情况、现场标志和交通信号灯等。
同时,可以寻找目击证人并记录他们的联系方式。
二、交警到场处理1. 联系交警:根据当地的规定,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应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2. 交警调查:交警到场后,会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和询问相关当事人。
在交警询问时,应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据。
3. 警方记录: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和当事人的陈述,填写交通事故处理书。
当事人应认真核对书面记录的准确性,并在需要的地方签字确认。
三、保险理赔和索赔1. 保险公司通知: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应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
2. 理赔申请: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理赔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处理书等。
理赔申请应如实填写,不得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
3. 理赔调查: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等。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法律诉讼和调解1. 调解协商: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有争议,可以通过调解协商解决。
可以联系当地的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寻求专业的调解帮助。
2. 法律诉讼: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范文第1条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损失按规定给予定性,拿出单位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分别预以处理。
第2条召开事故分析会,肇事司机进行事故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不安全因素和容易发生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的总结教训,找出规律,进行事前预防、预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做到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查找不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制定防范有效措施不放过;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
第3条事故等级和对事故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内部处理参照油田分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单位对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4条单位的机动车辆所发生的一般等级以上(含一般事故)的事故,均立即报告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并在____日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事故原因分析上报油田交通管理中心。
第5条事故统计上报时间自上月____日起至本月____日止,按事故统计规定和上报标准,及时填报,不得瞒报、漏报,违者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6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照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并填写事故责任人驾驶档案。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了规范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减少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员工的交通安全。
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并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 员工员工要服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四、交通事故的申报1.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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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092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办案人员负责、分级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
第五条交通警察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方能取得处理交通事故资格。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设置相应的交通事故处理专门机构。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辖区的交通事故情况和现场勘查工作需要,为交通事故处理机构配备现场勘查车、通讯器材、现场勘查器材、现场安全及防护装备、计算机、检验鉴定仪器和其他必要的装备,并保证完好,正常运用。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机构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水平。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事故专用档案室(库),并设立档案查阅室。
档案室(库)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安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事故物证技术室(库)。
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交通事故处理及追逃办案经费预算,保证办案所需经费。
第十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与相邻省、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查缉机制。
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十一条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并根据辖区的交通事故情况,确定值班备勤人员数量,最低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电话报警或者当面报警的,受理人员应当做好接警记录,询问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情况,并按规定填写“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为报警人保密。
第十三条交通警察执勤巡逻发现交通事故的,应当报告指挥中心或者值班室(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并先期处置事故现场。
第十四条接报警后,受理人员应当按照处置权限,或者直接处理,或者立即请示本单位值班领导后进行处理:(一)指派执勤或者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二)属于上报范围的,立即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三)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立即按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处置,组织堵截、追缉,通报相邻省、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布控、协查;(四)有人员伤亡或者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同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五)营运车辆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及时通知该营运车辆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六)对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告诉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者转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未达成协议,在现场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
第十六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材料,或者交通事故原始现场的照片、录像等证据。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类别,决定交通事故处理的适用程序。
第十七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后报警又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材料,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八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发生下列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本级公安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交通事故的;(二)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发生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交通事故的;(四)发生涉外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五)高速公路上发生十辆以上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的;(六)发生涉及公安机关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七)因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涉及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的。
第二十条发生一次死亡五人以上,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涉外死亡以及高速公路上十辆以上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立即将交通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第三章出警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
第二十二条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派出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情况,派出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交通警察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到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和调查取证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到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和调查取证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夜间佩戴发光或者反光器具,配备必要警用装备,携带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器材。
第四章现场处置第二十五条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应当装备下列器材:(一)警灯、警报器、扩音设备等警示器材;(二)现场勘查工具、现场照明设备等勘查器材;(三)急救包等救援工具;(四)反光或者发光锥筒、警戒带、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安全防护器材;(五)其他必需的装备。
第二十六条交通警察勘查现场应当携带下列勘验用具:(一)放大镜、痕迹物证提取工具、物证收集袋等勘验用具;(二)标记用笔、测量工具、指南针、现场勘查笔录纸、绘图纸、笔、尺等记录、绘图用具;(三)摄像机、照相机、胶卷等拍摄照片用具;(四)询问、讯问笔录纸、印泥等现场调查用具;(五)其他必需的用具。
第二十七条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受伤人员的,应当立即组织施救。
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急救、医疗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受伤人员的原始位置。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现场已死亡的,由医疗、急救机构医生确认、签名。
交通警察应当指挥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客等当事人在安全地带等候。
第二十八条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1个。
派交通警察或者使用车载可变信息屏显示文字、标志,指挥或者引导车辆、行人绕行。
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下,延长警示距离。
高速公路,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二百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间隔30米设置1个,派交通警察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
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百米至一千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1个。
第二十九条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现场勘查车、指挥车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并引导急救车、消防车停放在事故车辆附近便于施救的位置,并告知现场勘查车、指挥车、急救车、消防车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第三十条遇有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知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
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或者有关负责部门的指令,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
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当确认肇事人,查验肇事人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使证等有关证件,审查证件的真伪,验明身份。
勘查现场期间,责令肇事人不得离开现场或者与无关人员谈论交通事故情况。
遇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视情况可以对肇事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勘验等情况,确认案件的性质。
对属于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对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要根据案件性质作出进一步处理。
属于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负责的案件,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案件,应当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待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到达后,移送案件。
第三十三条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确认案件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报告本单位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最先到达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开展救助伤员、现场警戒、勘查现场等处置工作;待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到达后,移交案件及现场勘查材料。
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案件后,应当审核案件材料,并按规定开展调查。
第五章现场勘查第三十四条交通警察应当向现场人员了解交通事故基本情况,寻找证人,记录有关情况和证人的联系方法,在勘查现场同时或者之后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