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农村小学寄宿制学校的思路与对策
建设农村小学寄宿制学校的思路与对策〔关键词〕农村小学;寄宿制;建设;对策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体制”到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成效的逐步显现,农村小学教育已经并将持续面临生源逐年减少、部分学校无法正常办学、素质教育难以全面实施、校际之间发展差距日益拉大等非常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积极稳妥地建设寄宿制学校,前瞻性地配置教育资源,是彻底摆脱农村小学教育发展困境的必由之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面临的困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重大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农村义务教育经历了拨乱反正、实现“一无两有”、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普九”成果等几个历史阶段。
在每个历史阶段,县(区)根据政策规定和当地实际,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小学“五改六”学制改革,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满足学龄人口就近入学需要,比较稳妥地解决了与入学高峰期相伴而来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巩固了“普九”成果。
但随着农村学龄人口的减少,农村大量存在的走读制学校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着学生少、规模小,国家规定课程开设难,师资配置难,办学经费困难,设备更新难等突出问题,既难以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与日俱增的需求,也进一步加重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城镇学校人满为患的压力。
生源趋势——农村学龄人口整体性减少。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坚持至今,成效初显,农村人口增长速度放慢,学生入学的高峰逐渐回落,小学学生数整体性逐年减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3.09•【字号】鄂教财[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意见(鄂教财[2009]2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近几年来,国家及我省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部分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学校后勤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仍有一些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后勤设施不能满足寄宿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学生吃、喝、住、洗、如厕、卫生等后勤设施的改善和建设与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我省农村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总体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前几年改善办学条件的成果,以充实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为重点,以构建全省中小学校后勤设施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为抓手,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建立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的农村学校后勤设施保障新体系。
着力解决好农村学校进餐难、住宿难、喝水难、如厕难、洗澡难等关系学生健康成长的“五难”问题,满足寄宿学生最基本的学习生活需求,努力缩小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我省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目标和任务是:结合教育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认真作好规划,确定建设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分年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节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节选)作者:暂无来源:《农家之友》 2012年第12期目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
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总体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适应城镇化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二、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农村小学1年级~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学校建设方案十篇
学校建设方案十篇学校建设方案十篇学校建设方案篇1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成安全、卫生、文明、舒适的学生之家,根据襄阳市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__-20)〉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老河口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任务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食堂,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标准的厕所,有符合标准的学生澡堂)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师生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要求,着眼于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20年底以前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面完成“五有配套”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
按照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__)、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__]5号)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鄂教规[20__]3号)的规定要求,以保障学生安全和学生寄宿条件为核心,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环境。
到20__年11月完成全市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到20年11月完成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
二、工作内容与建设标准(一)学生宿舍建设。
寄宿制学校应按寄宿生规模设置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建设规模:小学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m2(生均使用面积3m2),初中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5m2(生均使用面积3.3m2)。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义务教育是我优先保障和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发〔20〕1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优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资配置,整体提升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在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实施科教兴和科教强战略。
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紧紧围绕提高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按照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四个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均衡配置,新增教育资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巩固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2021年,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基本消除大班额。
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措施(一)提升城乡学校科学布局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办学质量。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6•【字号】菏政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8〕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一)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
结合我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变化,完善全市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在新城区配套建设中,按照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2017〕1号)建设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
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倾斜。
深入推进对口帮扶,主城区和优质教育资源按照规划向农村薄弱学校优先辐射。
各县区原则上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确保特殊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二)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
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各级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长治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4〕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08〕37号)精神,我市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校舍设施建设与管理1、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新建校舍、宿舍楼、食堂、餐厅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部门设计图纸和国家基本建设规范要求施工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安全防震,经济实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
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由当地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寄宿制中小学一般以2-4轨为宜,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寄宿制学校的布局。
做好校园规划,划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配置寄宿制学校的各项附属设施与必要设备。
建立危房的定期勘查、鉴定、动态预警工作制度。
3、班班有教室,并按要求配齐各类专用教室和器材室。
小学要有音乐、美术、科学、综合电教、计算机等专用教室和多功能教室;初中要有理化生仪器室、实验室,音乐、美术、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心理咨询等专用教室和多功能教室。
4、学生宿舍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生均居住面积小学2.4平方米、初中2.7平方米。
利用原有校舍改造成学生宿舍的,应尽可能将教室隔成单间,并附设卫生间、洗漱间。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青教通字〔2021〕137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13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教育局2021年11月18日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20〕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通过努力,力争到2023年,30%区(市)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到2025年,所有区(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标准。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
1.优化学校布局规划。
综合考虑城镇化规划、乡村振兴战略、户籍政策以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科学编制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设施资源。
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重点加强城镇居住区尤其是主城区热点区域、教育配套设施相对薄弱区域义务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到2025年,全市范围内全面消除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20所中小学校。
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黔教基发〔2012〕128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寄宿制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促进寄宿制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制定《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好服务于中小学生,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有学生寄宿的农村中小学校,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寄宿制学校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履行具体管理服务职能,确保学生安全。
校长是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省教育厅制定《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一日作息常规指导表》,规范寄宿制学校学生作息安排。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更详细的作息流程。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6.28•【字号】教发规〔2022〕215号•【施行日期】2022.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与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研究逐步推行寄宿制学校”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顺应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新趋势、生产力发展新要求、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让更多的适龄少年儿童能够接受有质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各地要以制定的“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为依据,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深入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寄宿制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寄宿制中学向县城所在地集中(以下简称“两集中”),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教学管理更加完善,内涵建设得到提高,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使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科学制定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分步骤、按计划实施。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计要点
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设计要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应以改扩建为主,现有学校位置应处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和周边条件较好、无污染的地段。
学校应满足《学校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农村寄宿制度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XX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计导则(试行)》(X建科[2006]201号)、《XX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X教发[2016]4号)等文件要求。
一、用地指标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农村寄宿制学校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参照下表规定。
表1 农村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学校类别学校规模(班)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完全小学12 21292 39 18 27901 34 24 34226 32初级中学12 23487 39 18 3505939 24 4130734注: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一)学校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完小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宜为0.7~0.8,初中的建筑容积率宜为0.7~0.8。
(二)体育运动场地体育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学校田径运动场地尺寸田径场一个。
2、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初中12班、18班、24班及以上宜分别设置200m、250m、3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确无条件设置田径运动场地的学校,最少应设置能满足全校学生进行体操、器械、球类以及小学低年级游戏等活动的场地,平均不少于4m²/生。
中小学校应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
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2023年县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县域农村义务培训学校布局规划为进一步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化解学前培训"入园难'、中学校校"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统筹推动县域城乡培训一体化改革与义务培训优质均衡进展,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依据《市城乡规划局市培训局关于开展培训网点专项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字〔20xx〕42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培训设施现状布局状况目前,全县有一般高中2所(其中完中1所),中职学校1所;有义务培训阶段学校128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含民办学校1所)、特殊培训学校1所、学校9所、学校35所、教学点75个;有幼儿园121所,其中县城区公办幼儿园6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10所、学校附属幼儿园38所、民办幼儿园67所。
中学校在校同学46928人,其中学校24014人、学校12790人、一般高中8171人、中职1953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1598人;有教职工3269人。
始终坚持培训优先进展战略,不断加大培训投入,整合培训资源,改善办学条件,网点布局结构日趋合理。
县城区设置一般高中2所、中职学校1所、特殊培训学校1所、义务培训学校8所,其他乡镇均设置1所学校、1所中心学校或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遵循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原则,在人口较密、相对集中的村或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的村均设置了村小或教学点。
县城区有公办幼儿园6所,各乡镇均设置公办中心幼儿园、增设学校附属幼儿园。
二、培训设施进展目标和任务(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就近入学的原则。
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便利同学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培训。
原则上每个乡镇都设置学校、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设置村学校、教学点、幼儿园,人口稀有、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和附属幼儿园。
2.坚持规范程序、先建后撤的原则。
严格规范农村义务培训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削减必要撤并的,必需履行撤并方案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依法规范撤并后原有校内校舍应优先用于当地培训事业。
2024年教育改革与发展十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教育改革与发展十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一、推进教育公平1. 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确保贫困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寄宿制学校的覆盖率,确保农村学生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
3. 加强对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教育的支持,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到这些地区任教。
二、优化学校管理体制1. 推进学校分类管理,根据学校定位和办学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管理政策,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
2. 完善学校评价机制,减少对学生考试成绩的依赖,注重全面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支持学校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活动,鼓励学校创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提高教师职业素养1. 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加强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导师制度,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2. 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和激励,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人才和优秀应届毕业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深化课程改革1. 优化学生课程设置,合理确定学科比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2. 推进跨学科教学和项目化教学,促进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学科之间的融合。
3. 加强课程质量监测和评价,确保学生学习达到预期目标。
五、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1. 加快校园网络建设,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环境,支持教师和学生的在线学习和教学活动。
2. 推进教育资源共享和开放,建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供全国师生共享。
3. 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研究和推广,鼓励学校和教师在教学中积极应用新技术,提升教学效果。
六、推进校园安全建设1.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教育体系,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环境的安全。
2. 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应急演练,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七、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支持1. 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提供适合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资源和师资支持。
学校配套实施方案
学校配套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学校制定了以下配套实施方案:一、教学设施建设。
1. 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效果。
学校将加大对教学设施的投入,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室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良好的教学氛围中学习。
二、教师队伍建设。
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学习,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研讨会和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三、教学管理规范。
1. 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评价、教学督导等方面的规范,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教学质量评估。
1. 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学生学习辅导。
1. 加强学生学习辅导。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学习辅导体系,包括课后辅导、学习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六、家校合作。
1. 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学校将积极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七、校园文化建设。
1.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将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教育教学改革。
1.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学校将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路径,不断完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以上就是学校配套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这些方案,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报告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巩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巩政文〔2017〕108•【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报告巩政文〔2017〕10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精神,适应我市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巩义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巩义市位于省会郑州和古都洛阳之间,是诗圣杜甫的故乡,河洛文化的摇篮。
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下辖15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288个行政村,总人口82.4万人。
全市现有义务教育学校97所,其中小学69所、初中28所,在校学生76448人。
市区学校14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民办1所)、初中4所(民办1所),小学8所(民办2所),在校生24308人;农村学校83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中19所、小学61所、教学点52个,在校生52140人(其中教学点4593人);全市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54所,寄宿生27363人,其中农村寄宿制学校47所,寄宿生21710人。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共计5759人。
二、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巩义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发展目标,按照“优化资源促均衡,教育公平惠民生”的工作思路,持续增加教育投入,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切入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和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整体稳步提升,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2015年3月我市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的国家认定。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一、前言实施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幼儿园建设。
本文旨在具体说明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计划1.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针对农村地区学生因为交通不便而无法接受良好教育的情况而设立的一个项目。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建设计划:(1)设置寄宿制学校在贫困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使学生可以住宿在学校里,避免了长时间往返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交通时间和经济负担,保证了学生能够保持高质量的学习状态。
(2)改造现有校舍改造现有校舍是为了使学校环境更优化,更适合学生学习和生活。
改造包括对校舍进行安全检修、加固墙体和钢筋混凝土楼板等建筑结构性能的提高、加装接地线和防雷装置以及合理配置供暖和种植园艺等基础设施建设。
(3)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教学用具为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我们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教学用具。
例如,需要配备节能灯泡,小型太阳能、风能发电机,供应视频、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的教育资源设施。
2.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水平和交通条件的限制,很多中学被忽视,导致了“进城务工,留守儿童”的问题。
为了保证农村地区学生能够上完全中学教育,国家提出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计划,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建设:(1)改善中学建设和设施增加班房、宿舍及配套设施,提高学生就餐、住宿、活动等条件。
配备电脑、多媒体等多样化教育设备,工具及器材、实验仪器及设备等,提高教学水平。
(2)扩大农村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农村地区大多数时候高中招生规模不大,为了保证教师的资源分配平衡,需要加强农村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有教授高中学科经验和方法的教师。
3.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的普及化和公平性需要从幼儿园开始。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幼儿园建设是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全面发展而设立。
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X〕40号),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
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
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到XX年,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一)努力办好乡村学校。
合理规划乡村学校布局,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人口稀少、偏远不便的地区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在居住分散的山区、民族地区等根据需要布局寄宿制学校。
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保障正常运转和基本质量。
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学前教育,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
(二)同步规划建设城镇学校。
科学编制城镇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数量、规模与城市(镇)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市、县级政府要根据学校布局需要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义务教育用地专项规划,预留足够的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
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单位)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创建标准寄宿制学校
山阳县教育局关于创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的实施方案为了加快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促进校点布局调整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努力改善广大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建设和谐文明校园,为学生创建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我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服务”的理念,硬件从严,软件从实,软硬并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用高效,分步实施,全面建设。
积极探索科学民主严格的管理方式,努力推行人性化管理,创设人文化环境,实施人情化服务,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着力培养学生“五自”能力(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凸现教育特色,提升办学品位,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努力把每所寄宿制学校办成学生求知强能的学园,生动活泼的乐园,充满亲情的家园。
二、创建标准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确保我县尽快建成一批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结合山阳实际,现就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如下: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建设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宿舍用房坚固耐用无危房。
寄宿生人均居住面积:小学不低于2'1平方米、中学不低于214平方米,宿舍统一为单间,男、女生宿舍分设且相对集中。
室内为水泥或砖铺地面,通风干燥。
平房有纤维板(或PVC板)顶棚。
门窗坚固,玻璃、防盗网、窗纱、窗帘齐全。
门上有牌号,照明线路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学生食堂:食堂用房安全坚固,防潮通风、设备齐全、整洁卫生。
生均使用面积(含餐厅):小学不低于1平方米,中学不低于2平方米.食堂操作间与粮、油、菜储藏室分设。
室内水泥或砖铺地面,门窗坚固、玻璃、“三防”设施齐全.储藏室干燥通风。
有固定餐厅或有遮风挡雨的学生就餐场地.炉灶统一为节能吸风灶,灶台瓷片贴面,岸板干净、卫生、耐用,灶具齐全,有自来水池、消毒池、有冰箱或冰柜、有储粮柜、压面机,有供饮用开水设施,有食谱及饭菜价格公示牌,有专用售饭窗口,有洗碗水池及排污水渠,排水通畅.用电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72号
2019年第1期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7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进一步改善我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办学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牧区义务教育,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紧紧围绕实施投资于人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高度重视农牧区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牧区学校建设,优化农牧区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重点保障,兜住底线。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两类学校重点保障。
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立足省情、县情、校情实际,从最迫切的需求入手,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
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两类学校正常运行。
完善制度,建管并重。
健全符合省情的两类学校政策保障体系和学校建设标准,完善基础设施、教学装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两类学校办学行为、办学质量的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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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实
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成安全、卫生、文明、舒适的学生之家,根据襄阳市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xx-20)〉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老河口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任务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食堂,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标准的厕所,有符合标准的学生澡堂)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师生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要求,着眼于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20年底以前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面完成“五有配套”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
按照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xx)、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xx]5号)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鄂教规[xx]3号)的规定要求,以保障学生安全和学生寄宿条件为核心,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
“五有配套”建设,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环境。
到xx年11月完成全市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到20年11月完成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
二、工作内容与建设标准
(一)学生宿舍建设。
寄宿制学校应按寄宿生规模设置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建设规模:小学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m2(生均使用面积3m2),初中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5m2(生均使用面积3.3m2)。
宿舍用房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和值班管理室等各种用房,有一定的个人储藏空间。
学生宿舍的建筑质量、安全性能、卫生健康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学生宿舍的附建式厕所、盥洗室及学生床铺、床位等设施设备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xx]5号)要求。
(二)学生食堂建设。
寄宿制小学、初中学生食堂建设规模: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7m2(生均使用面积1.2m2)。
学校食堂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清洗洁净及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墙体、地面、照明、通风、排烟、排水、防蝇、防鼠、防潮、防尘和餐具清洗、消毒、保温等设施设备以及饮用水等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三)饮水设施建设。
当地有城镇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学校,应使用城镇管网集中供水。
没有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可使用自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水源供水。
饮用水水量应满足学生每日在校的生活需要,
原则上每人每天生活用水供应量不少于20升(不包括学校食堂用水量),每人每天饮水供应量不少于2升。
寄宿制学校供水设施建设、饮水设施建设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xx]5号)要求。
(四)学生厕所建设。
寄宿制学校除在学生宿舍按要求设置厕所外,还应在教学区和办公区设置楼内厕所或独立式厕所。
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
独立式厕所应设置在校园内。
厕所选址宜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势较高,地基排水通畅,距离自备水源、食堂25米以上,距离教室200米以内,方便学生到达,道路及厕内应有照明设施。
学生厕所蹲位设置数量:女生每13人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一个蹲位、20人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
学校厕所的建筑标准、设施要求及卫生管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xx]5号)要求。
(五)学生洗浴设施建设。
寄宿制学校应配套建设学生浴室。
浴室的建筑标准、配套设施及卫生管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xx]5号)要求。
根据安全管理与实际使用需要原则上以建设公共洗浴设施为主。
三、目标时限与进度安排
根据襄阳市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xx年完成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
总体时间要求到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老河口市仙人渡中学、老河口市仙人渡小学、老河口市莫家营小学、老河口市贾湖中学、老河口市李楼小学、老河口市白莲
小学、老河口市张集中学、老河口市西冲小学、老河口市武营小学、老河口市李岗小学、老河口市第八中学、老河口市洪山嘴中学、老河口市付家寨小学、老河口市袁书堂中学、老河口市纪洪小学、老河口市薛集中学、老河口市秦集小学、老河口市齐岗(明德)小学、老河口市第七中学、老河口市半店(明德)小学等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
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到20年11月完成。
四、主要工作措施
1、成立以教育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计财科、项目办、基础教育科、勤办、保健站、均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河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项目办按照学校“五有配套”建设标准要求,制定xx年计划完成“五有配套”建设的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勤办参与。
计财科统筹安排资金,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纳入均衡教育工程。
各中心学校根据项目办规划要求,制定本辖区学校“五有配套”建设路线图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教育局领导和科室对包点学校项目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在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各校按规划要求,自筹资金完成学校建设项目任务,教育局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项目发放奖励。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五有配套”建设项目学校工作进展报
告制度。
每月24日按《襄阳市农村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工作月报表》(附件)要求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