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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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AS 18001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ssessment Series簡介
1 範圍
本職業安全衛生評鑒系列規範規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要求,使組織能夠控制其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並改善其績效。它本身並沒有陳述特定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準則,亦沒有針對設計一個管理系統描述詳細的規範。
本規範適用於任何期望做到下列事項的組織:
a)建立一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消除或降低員工及其它利害相關者可能暴露於組織活動相關之職業安全衛生風險;
b)實施、維持及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c)確保其符合本身宣告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d)向外部展現其符合性;
e)尋求由外部組織對本身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給予驗證/登錄;或
f)由本身進行符合此規範之自行評定與宣告。
本規範的所有要求事項可納入任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實際應用的程度將依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活動本質以及作業的風險及複雜性等因素來決定。
本規範旨在陳述職業安全衛生,而非産品及服務的安全。
2 參考資料
參考目錄中列有提供資訊或指導綱要之其他資料。建議查閱此資料的最新版本。下列資料需特別加以參考:
OHSAS18002:1999,實施OHSAS18001之指導綱要
BS8800:1996,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導要點
3 名詞與定義
3.1 意外事件(accident)
引起死亡、疾病、受傷、損害或其他損失之不想要事件。
3.2稽核
一種系統性的檢驗,用以決定是否活動及相關結果符合已規劃的安排及是否這些安排有效地實施及適於達成組織的政策與目標(見3.9)。
3.3持續改善
遵循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增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過程,達成整體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改進。
備考此過程不需要同時在所有活動區域中進行。
3.4危害
導致人員受傷或疾病、財産損失、工作場所環境損害或上述各項組合之潛在傷害的來源或狀況。
3.5危害鑒別
認知一個危害(見3.4)的存在及定義其特性之過程。
3.6事故(incident)
引起一個意外事件或可能導致一個意外事件之事件。
備考無疾病、受傷、損害或其他損失發生之事故,亦稱爲“虛驚事件”。“事故”包括“虛驚事件”。
3.7利害相關者
對組織之職業安全衛生績效關切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3.8不符合
任何偏離工作標準、實務、程式、規定、管理系統績效等,而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受傷或疾病、財産損失、損害工作場所環境或上述各項之組合。
3.9目標
組織設定本身欲達成之目的,即職業安全衛生績效。
備考在實際可行時,目標應予以量化。
3.10職業安全衛生
在工作場所中影響員工、臨時性工作人員、承包商、訪客及其它人員福祉的狀況及因素。
3.1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整體管理系統的一部份,以促進組織相關業務之職業安全衛生風險的管理。包括發展、實施、達成、審查及維持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之組織架構、規劃活動、責任、實務、程式、過程及資源。
3.12組織
有自身功能與行政管理之公有或民營、獨立或合股的公司、法人、行號、企業、機構或社團,或上述各項之一部份或組合謂之。
備考有一個以上營運單位之組織,其單一營運單位也可定義爲一個組織。
3.13績效
依據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及目標,關於組織安全衛生風險控制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可量測結果。
備考績效量測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及結果的量測。
3.14風險
一個特定危害事件發生之可能性及後果的組合。
3.15風險評估
評估風險的大小及決定該風險是否爲可忍受的全部過程。
3.16安全
免除不可接受之危害風險。(ISO/IEC Guide2)
3.17可忍受風險
組織顧慮其法律責任與其自身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而降低其風險至能忍受的程度。
4.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範,包括18個條款,除“4.1總要求”外,其餘17個條款構成了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完整要求,通常也被稱為17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素,它們嚴格規範了各類組織實施、建立和保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所應遵循的原則與基本要求,是各類組織獲得認證的必要條件,也是審核員進行審核的基本依據。
理解要點:
這一條款是關於建立和保持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的總體要求。職業健康管理體系是一件工具,可幫助組織實現和系統地控制自己設定的職業健康績效目標,並通過職業健康管理體系所提供的結構化運行機制使組織的職業健康績效持續改進。
“建立”是組織從決定按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範要求建立體系開始,到形成體系的過程,包括體系的策劃、目標的設定和體系文件的編寫,單位機構的配置和人員、資源的安排等
“保持”是體系按規定的要求運行,並在運行過程中實施、實現組織職業安全健康方針,並通過審核、評審等方法改進提高;也包括在新情況出現時的調整修訂,及必要的支持活動等。
這一條款不僅要求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的建立應滿足17個要素要求,同時強調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建立之後應繼續按17個要素要求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
理解要點:
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是組織建立與運行體系所應圍繞的核心,它規定了組織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發展方向和行動綱領,並通過將其要求在體系諸要素中具體化和落實,從而控制各類職
業安全健康風險,並實現績效的持續改進。因此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在方針內容上應:
a)闡明組織整體職業安全健康目標.
b)適合于組織職業安全健康風險的性質和規模,以確保其對具體化目標的指導作用。
c)包括對持續改進和事故預防、保護員工安全健康的承諾。持續改進是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靈魂,是組織建立有效科學管理機制的標誌;而防止事故的發生和保護員工安全健康則是建立與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根本目的。
d)包括至少遵守現行適用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是滿足和運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範最基本的要求。
2)在方針管理上應:
a)經最高管理者批准。最高管理者是組織中負有執行職責的個人或集體,具有組織的決策權,也是組織獨立職能與行政管理能力的實際體現。方針經最高管理者批准,有利于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納入全面管理中,實現組織生產、經營、環境與安全衛生目標的統一。
b)確保與員工及其代表進行協商。員工及其代表參與方針的制定是員工的基本權益,而且員工的參與和承諾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成功與否至關重要,員工必須認識到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對其資深作業環境的影響,並鼓勵其主動投身于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所有要素的活動。
c)文件化,付諸實施,予以保持。文件化是使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有效的手段,實施與保持是確保方針實現的途徑和方法。
d)傳達到全體員工。組織應就職業安全健康方針與員工進行明確的交流,從而有助于對體系的了解。
e)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f)定期評審,以適應組織不斷變化的內外部條件和要求,確保體系的持續適用性。
如華碩集團的環安方針:
1.遵行環保及安全衛生法令。
2.珍惜自然資源。
3.持續改善及污染預防。
4.控制安全衛生風險。
5.全員參與。
6.實現生產之產品,不含有環境上禁止使用之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