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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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简介
国家奖学金
National Scholarship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五)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
三、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National Scholarship for Encouragement
一、奖励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五)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5%;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综合奖学金
Comprehensive Scholarship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除以下情况外,均可参评。
受到违纪处分不参评综合奖学金;未修完应修学分(因学校要求参加各类竞赛等活动的除外)不参评综合奖学金;有课程初修成绩不及格记录(含公选课)不参评综合奖学金;同一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综合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
(二)二等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25%。
(三)单项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2.热爱集体,积极进取,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知识竞赛、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奖励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雅居乐地产奖学金
Agile Property Scholarship
一、奖励对象
限于“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6个专业的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专业“等相关专业的研二、研三在校硕士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二)符合贫困生条件(需提供贫困证明清晰复印件),成绩优异,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为本年级本专业前25%以内;
(三)不符合贫困生条件者,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四)获得全国性重要奖励者(需提供相关证明),该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校级团委及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园区团委及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园区楼栋委员会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大学生艺术团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奖励金额
每学年总计奖励学生20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其中本科生15名,硕士研究生5名。
朝阳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湖南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科目,本科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以内。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四)除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精神品德等方面或在寻访优秀校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及较大社会影响。
2.在全国文体竞赛中获重要奖项的个人或团队骨干成员。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担任校、院级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学生艺术团干部职务满一年;热爱学生干部工作,有较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奖励金额
“朝阳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设奖期限为10年。每年从“朝阳奖学金”基金中抽取5万元,奖励25名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其中1万元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等方面中有突出成绩的在籍学生(含1名“寻访优秀校友志愿者”),每人奖励2000元,共奖励5人;4万元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
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一、奖励对象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宝钢优秀学生奖由我校评定,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备案。奖励名额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确定。
(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由我校提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参评。
二、申请条件
申报者应为湖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奖励金额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由我校评定,从各学院推荐候选人中产生,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备案。金额为5000元/人。
(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由我校提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推荐参评。金额为1万元/人。
晓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Xiaowu Scholarship for Student Leaders of Excellence
一、奖励对象
湖南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