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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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试行)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
规定(试行)
为了全面推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我校本科生参与科研和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培养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学生科研活动的开展,鼓励本科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特制订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办法。
一、经费来源
本科生素质教育专项经费。
二、对象与范围
对象:具有南方医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范围: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在校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
三、报销范围及比例
(一)省级学术期刊类版面费报销比例为:报销60%,报销额度为每篇文章不超过600元。
(二)国家级以上期刊类(除核心期刊外)版面费报销比例为80%,报销额度为每篇文章不超过800元。
(三)国家级核心期刊类版面费报销比例为100%,实报实销。
注:
国家级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编著的《核心期刊目录总
览》中收录的刊物(以最新版本为准)。此外,被SCI、ISR、EI、ISTP收录的刊物。
国家级以上期刊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标有ISSN或CN 刊号)的国家各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办或主管的冠以“中华”、“中国”名称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省级学术期刊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标有ISSN或CN刊号)的省级各有关部门或省级学会主办或主管的以及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报等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弄虚作假或侵权行为者,不予报销版面费。
四、报销程序
版面费由作者先行垫付,待文章正式刊登后,填写《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见附件)程序凭报销材料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包括:发票(发票背面有指导老师、学生签名,学生联系方式),发表文章的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文章定稿的电子版文档(命名为文章名称)。
附则
1、必须为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并注明是“南方医科大学”(建议注明是“南方医科大学**学院**年级**专业”)名义发表的文章。
2、文章发表必须在合法的期刊。(期刊的合法性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上新闻机构期刊查询栏中确认)
3、发现杜撰、抄袭等不良倾向,一经查实,作者及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3年内不得报销版面费。
4、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若本规定与以前有关规定相违者,依此为标准执行。
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
2、刊物封面、目录、发表论文复印件。